一宗现代史实大翻案

出版社::Berlind investment ltd
出版日期:1997
ISBN:9789628390014
作者:陈定炎, 高宗鲁合著
页数:568页, [19]页图版页

内容概要

陈定炎(宏)博士祖籍广东海丰,一九四六年上海国立交通大学毕业,一九五零年得美国哈佛大学工学博士。历任美国通力公司原子能潜艇研究部门主任,美国政府海防研究部门副主任。并曾兼任康州大学客座教授,洛州大学海洋工程教授。
一九八六年提早退休,致力于中国现代史的研究。编纂有「陈竞存(炯明)先生年谱」两册。并曾在全美中国研究协会,美国亚洲研究学会,国际亚非研究学会发表有关中国在清末民初联邦主义思想,二十年代联省自治运动,建设广东模范省,从根本改革国民教育演进民主等主题的(英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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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鲁教授,山东人,国立台湾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Seton Hall University商业管理硕士,纽约市立大学研究。现任康州州立Gateway Community-Technical College经济学教授。
高教授著有「中共铁路析论」,「詹天佑与中国铁路」,「陈炯明传」,「詹天佑传」,「中国幼童留美史」等书。

作者简介

中国传统政治,重视历史评述,强调口径一致的「正史」观念,是不容读者质疑的。在「正史」中,论及陈炯明,说他背叛孙中山,炮轰总统府,再有蒋介石千里赴难,然后孙中山脱险归来云云。
本书作者搜集大量中外资料,包括英美两国「国家档案局」珍存的外交函电报告,以「信史」的笔法,将陈炯明与孙中山蒋介石的恩怨真像,公诸于世。
本书阐述陈炯明的生平与时代,以及他终身服膺的「联省自治」的政治理想。早在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美国「纽约时报」已刊出陈炯明主张用「和平谈判」方式来统一中国;并仿照美国联邦制度,建立「中华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China)来实行民主政治。
后来一九三三年,陈炯明在香港去世后,国民党元老吴敬恒送的挽联是:『一身外竟能无长物,青史流传,足见英雄有价;十年前所索悔过书,黄泉送达,定邀师弟如初!』。由此对联的字里行间,读者也可明了一些历史真像的微弱信息。
本书是叙述一个「联省自治的实行者」──陈炯明的历史,也是一部「广东国民革命史」的缩影,值得读者细读。当此中国湖北省建成「中山舰历史陈列馆」后,则本书更宜读者人手一册,使读者进而更明了现代历史中的千秋盛事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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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代在北京大学当任教授的胡适博士说:『孙文与陈炯明的冲突是一种主张上的冲突……但孙氏使他的主张,迷了他的眼光,不惜倒行逆施以求达他的目的。』
当代名作家李敖先生说:『我在「孙中山研究」书中历数陈炯明有大功于国民党,但孙中山却派小人小子蒋介石去挖墙脚,又把陈炯明利用完毕兔死狗烹,这样子的无情无义,又焉能不伤「国家之命脉」?
旅美历史教授汪荣祖博士说:『本书作者之一陈定炎博士乃陈炯明之哲嗣,于核子潜艇专业退休之后,专攻民国史,十余年间奔走五大洲,勤收资料,细加考订,成此佳著,一举廓清孙中山与陈炯明间之关系,使民国史中重要一页之真相大白于世。作者翻案有功,值得广大读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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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这又是我的一篇工作稿件,简单谈了一下陈定炎这本书的问题——孤证,陈定炎先生似乎觉得翻翻《华字日报》,就材料充足了。原题:孙中山制造“西关屠城”,是真的吗?近年来,有关孙中山在广州制造所谓“西关屠城”的说法,广为流传。究其源头,即是陈定炎(陈炯明之子)、高宗鲁合著的《一宗现代史实大翻案》。书中称,在平定“商团事变”过程中,孙中山的政府军“唆使理发工人,以三百箱煤油,放火焚城”“向逃出街上的人,不分商团难民,乱行射击”,并抢劫、焚烧商户三千余家。同时,陈定炎等还指孙中山在广州期间,残酷盘剥,“使广州市民实在达到忍无可忍的程度,于是联络全市商团,和附近各县民团,集中广州……反对孙政府虐政”云云。陈定炎等人的说法带有太多主观意图,刻意回避或夸大了很多事实。一、为支持北伐,军政府在广东开征苛捐杂税,孙中山并非没有愧意晚清时局动荡,各地商人为对抗土匪,纷纷购置枪支,组建“商团”,以求自卫。广州商团创建于1911年,至1924年初,已扩充为12个分团,团军总数超过6000人。其时,孙中山第三次在广东建立军政府,并很快同商团爆发冲突。孙中山就任大元帅时,随其而来的滇军、桂军等私划防区,开征各种苛捐杂税的同时,还在辖镜内遍设关卡,4小时的航路上,竟能设卡35处。这些客军同商团冲突频生,如1924年4月,湘军在搜查非法枪支时,逮捕一间旅馆的2名伙计后,商团立刻集合500余人,包围了这支湘军的师部。商团事变后,孙中山说,“此次民心之激愤,实因恨客军而起”。①其实,孙中山掌控下广州及其周边地区,为了筹集经费,也不得不使用非常手段。时任广州市长的孙科说,“吾人此次为建国主义而战,不忍多加人民以直接的负担,力求略减人民痛苦,宁将市产及庙宇等投变,藉充军饷,以公家之财,充公家之用”,此即所谓“公产投变事件”。在此过程中,大元帅府同商团冲突加剧,如商团第七分团驻地应属官产,市政厅准备将之投变,结果该团严阵以待,只好作罢。加之投变工作问题丛生,有将私产误为公产投变、同一产业被投变多次等情况,商团借此煽动罢工10余次。②在公产投变的同时,广州市政厅还要求市民交纳一定数额的“产业保证金”,进行“民产保证登记”,免于私有财产被投变。从1923 年12月——1924 年10月,市政厅先后对民产保证的期限顺延30次,所说的处罚也没有落实。孙中山亦不讳言,“革命政府为存在计,不得不以强力取资于人民,政府与人民遂生隔膜”。③二、商团大肆购买枪支,煽动罢市、打死群众,同军政府关系彻底破裂如上文所说,广州商团同军政府的矛盾久已有之,一方面是军政府被迫采取的财政政策,使商人不堪重负,导致双方关系紧张。另一方面,商团的做法,也已超出一个民间组织的行动范畴,自居为准政府,“商联总部,对于各属分团往来函件,均擅取政府公文程式,发号施令。商联总部,不啻一中央政府机关。此种组织,与政府方面权限,最易冲突。识者早已知政府与商团,旦夕必起一番之恶……所发文件,颇多不依法律手续,往往因此而有逾越法轨之行动”。④他们甚至意图购买军舰,建立制弹厂等。在军政府看来,“在同一地方, 有不受政府统辖和不受政府命令的武装团体,就等于有两个政府存在”。各种矛盾聚集,至“扣械事件”发生,终于最终激化。1924年8月,载有商团所购军火的“哈佛”号被孙中山下令扣押。商团团长陈廉伯此前确曾向军政府申领枪照,但他撒了3个谎。第一,他8月4日提出申请时,声明购买军火在“发照后始行签约,准三个月由欧起运”,“四十日后运到”,其实陈廉伯早在1923年12月就已和卖家签约,因此发照后仅仅6天,军火就运到了广州。其次,陈廉伯申请时,称所买的是“英制八二口径废枪”,实际运来的是“德制七六三口径”枪支。第三,陈廉伯申请了5000支枪的护照,运来的长短枪却有上万支。⑤如此巨量的枪支,已经远远超出了自卫的需要,孙中山怀疑他们同吴佩孚、陈炯明有联络,这批军火也是帮陈炯明购买的。军火被扣,商团当然不会善罢甘休,声称“械存与存、械亡与亡”,向军政府讨要。陈廉伯发动商团于8月20日举行大罢市,打出“驱逐孙文”“反对国民党”等标语。其后,军政府查明这批枪支确系商团购买,有意通过商团报效军费50万元的形式,发还所购枪支。双方谈判两个月,孙中山为缓和矛盾,答应先“发还长短枪五千枝,由商团缴足二十万元,并抽全市房租捐一个月”。谁知在1924年10月10日,庆祝“双十节”的群众在经过商团驻守的西关地区时,被商团阻挠。冲突中,商团开枪打死20余人,打伤100余人,甚至有工人被割下了生殖器。三、在军政府和商团的交火中,广州西关损失惨重,但无“屠杀”发生这起“双十惨案”后,军政府对商团已忍无可忍。10月15日,军政府劝降无效,商团首先开枪抵抗,双方由是交火。当时在大元帅府任职的邓警亚、唐璞园回忆,由于商团在西关修有牢固的工事,政府军“为速战速决,完成任务,不得已用火油燃烧栅闸,又以小钢炮扫射高楼大厦”。⑥另外也有人回忆,攻打西关时,政府军“由消防队喷火车载煤油喷射各接连马路的竹木栅,引火焚毁”。⑦显然,在西关放火只是政府军在进攻时采用的一种战术,而不是报复性举措。至于所谓理发工人,确曾在多种回忆中出现。有人说到,理发工人同商团矛盾的由来,“理发行在从前曾请求加入商会商团,但会和团这两个组织都是资方的集团,理发店除老板一人是资本家外,其余都是工人……且又上承清末贱视‘剃头仔’的传统思想,拒绝其加入”,“故事发时他们站在政府一面反对商团”⑧。当时商团发现一家理发店中有纵火用的工具,就说他企图放火,枪毙在街上。商团领袖陈恭绶遂“诬理发工友放火,在败走时见了理发工人,不问情由,当场枪毙,或推下河中溺死。西关一带被惨杀的理发工人达十九人”⑨。其实,按照一些说法,理发工人的确为政府军做过侦查工作,但放火一事是没有佐证的。陈定炎书中所引材料几乎全部来自于香港《华字日报》,这份报纸一贯持反孙立场,其所言的真实性,自然要打一个折扣。这就好比当事人孙中山的说法,“讵商团于败窜之际,所引土匪放火劫掠,施其故伎,复残杀理发工人以数十计”,同样不能全信。当时的名记者林白水对孙向无好感,他在一篇评论中说,“广州西关的兵火惨劫,所杀害的人命千百条,所丧失的财产五千余万,所焚毁的家屋商店二千余间。这个诺大的兵火,可算是红羊浩劫了。我们得到广州灾民寄来控告孙中山的公文缄件及画图影片等等,约共有二三十种……”⑩他也没有说,孙中山及其部属有“屠杀”行径。真实情况是,西关人员的伤亡、店铺的毁坏,只是双方战斗带来的损失,没有理由只责难一方。另外,在此次商团事变中,追随陈廉伯的其实只有广州第8、第9分团,以及佛山商团,其他韶光、肇庆、番禺、香山、新会等广东大多数地区的商团都未参与。注释:①敖光旭:《“商人政府”之梦——广东商团及“大商团主义”的历史考查》,《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4期;②沈成飞:《广州官产投变事件中的革命政府与地方社会》,《历史研究》2014年第4期;③沈成飞:《试论大元帅府时期广州民产保证之推行》,《广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5期;④张洪武:《1924年广东商团与广东革命政府关系之嬗变》,《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⑤周兴樑:《陈廉伯与广州商团叛乱》,《历史教学》1999年第7期;⑥邓警亚、唐璞园:《广州商团叛变记实》,《文史资料存稿选编3东征北伐》,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第644页;⑦⑨李朗如等:《广州商团叛乱始末》,《广东文史资料 第42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55页;⑧植梓卿等:《工商界老人忆商团事件》,《广东文史资料精编 下编 第1卷 民国时期政治篇 下》,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第591页;⑩林白水:《孙中山之肝火》,《林白水文集 下》,2006年,第837页。http://view.news.qq.com/original/legacyintouch/d529.html

精彩短评 (总计3条)

  •     聯省自治實為一良好之主張,惜未得其時,文中雖力呈當日之可行,但考量當時武人政治之現實終究阻礙重重。今後隨史料公開其評價當與竟存先生共得一公允之論。作者工學出生,于考證邏輯頗為嚴謹,但亦有私情之語,總體瑕不掩瑜。孫文立於神壇久矣,理應還原其真實形象。
  •     孙文在广东的黑暗赤色统治
  •     六一六兵变,西关惨案,商团事件……拂去蒙在它们身上的历史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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