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煞

出版社:今日中国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4
ISBN:9787507207347
作者:叶兆言
页数:351页

内容概要

叶兆言,男,江苏苏州人。1957年生。198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中文系。1986年获硕士学位。1980年开始发表作品。其作《追月楼》获1987--1988年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首届江苏文学艺术奖,现为江苏省作协专业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主要作品有《叶兆言文集》(七卷本)长篇小说《花煞》、《一九三七年的爱情》、《我们的心如此顽固》等。

作者简介

“花煞”是一种喜欢在结婚时捉弄人的凶鬼。据说从前有一个新娘在轿子里用剪刀自杀了,于是变成了花煞神。作家叶兆言用《花煞》命名的小说别有意味。它描写了历史上的某一天,许多蓝眼睛、黄头发的洋人来到了梅城,一些市民很快悄悄做了教民,据说是被洋人的蒙汗药给迷住了。于是一场远近闻名的烧教堂、杀洋人的“梅城教案”爆发了。教案首领胡大少被判了死刑,却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为了使英雄有后,一个能使一条街男人堕落的女人去狱中为他“度种”,生下了儿子胡天。二十年后,胡天成了土匪头子,另一个儿子胡地成了乡绅地霸,于是胡天胡地把梅城的半个世纪搅得天昏地暗……
卷一 胡天胡地诞生
卷二 被绑架的浦鲁修教士或葬礼辉煌
卷三 梅城的哈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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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8条)

  •       好象没有清晰的情节,
      事件和人物跳来跳去,
      切换非常突兀,不自然。
      
      怀疑是自己理解能力问题?
  •     <花煞>是我认真读叶先生的第一本书.
    之前探秘似地读了贾平凹和梁实秋的作品,
    很多是读第2遍。
    《花煞》,
    是叶先生借用他最喜爱的周作人的散文中的一词。
    初读,觉得文字诌诌,反而抓不到情节的脉络。
    读到胡天胡地成人的部分,
    才发现犹如苦丁的回甘。
  •     随便翻翻
    一个故事
    解读历史
    其实他可以不必把目的说得那么大的
  •       仅仅是一个落寞的午后,翻遍了图书馆的外文书架,没找到想要的单词书.返回的时候心有不甘,顺手抽一本小说以解顶酷暑奔波之苦,才发现如今的长篇竟然满眼陌生,那一个个网名全然不相识,偶见老叶之名,才如见亲人,管不了什么内容,拿走了事.
      饭后的昏昏欲睡与小说内容虽紧凑却支离破碎的情节相伴随,一个半小时扫完一半,才明天第一页胡天胡地诞生的含义,满以为冗长的前半本是为了后半部的精彩做的铺垫,看到后面才发现已经进入了交待环节,连长篇惯有的高潮都没有,胡天还似乎看到老叶想好好写来着,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到胡地的时候,老叶只想赶紧收笔,完全是平铺直叙的交待,一个曲折都不想构思.看到哈默斯,除了头昏脑涨,什么感觉都么有.坐在马桶上,思索整部小说的涵盖,莫非只是从这些支离破碎的情节中展开那个清末民初的社会百态?
      还是想从民间的角度来描述外族入侵一个古老民族的思想转变?都不是很清晰的呈现.
      花了四个小时,看了一部想说点什么又没说清楚什么的长篇故事,有点像年老的奶奶,在午后瘪着嘴给后人想故事,故事本来很精彩,可是奶奶老了没精神,说的有一搭没一搭,但是总算在听完之后感觉到一点什么.
      权当如此吧!
  •     被俺娘列为禁书了...偷偷的看偷偷的看
  •        看完手里这部已经借了有段时间的《花煞》,说实在的,出乎我意料的是,我很喜欢。从图书馆的书架上抽出这本书的时候,我并不看好它,或许是因为书名,或许是因为封面设计,又或许是因为这个听过但是并不了解的作者。而我拖拖拉拉的从翻开它的第一页到完全阅读完全本,持续了一周,80%的内容都是在最后的这4小时被看完的。
       它描绘了离我们有点远却又不那么远的一段社会剧烈变化的年代,垂垂老矣的清帝国在被动中慢慢打开国门的那段光怪陆离的岁月中稀奇古怪的片断。对于今天的我们,看去不乏猎奇感。
       小说分三个部分,着墨于4个主要人物,胡大少、胡天胡地兄弟、哈莫斯,辅以其他若干次要人物,生动又颇有趣味地展现了大时代下各式各样的大人物小人物的勉力对抗和最终无可逃避、无可力挽的命运。三部分以层层递进的手法,一步步铺陈出4个密切相关的人物的一生,其中夹带的若干小人物,被刻画的眉目生动,入木三分,极有功力的文字描写带来无与伦比的现场感和画面感,对人物的性格白描细致入微,合情入理,细品之下百味交集,酸涩苦辣只有自己才知道。
       小说第一部分,以主要场景所在地梅城即将发生的一起“教案”为引,导出华洋之间、普通百姓和教民之间的矛盾,将人性中残忍、凶恶、愚蠢、卑下、无所顾忌、欺善怕恶的一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而这些丑恶的部分正是从那些平时看来软弱可欺、老实纯朴甚至良善的普通百姓身上爆发出来的。难免让人生出一种人性复杂以及个体在群体性中展现的无法想象的丑恶的感叹,关于这类人性的研究探讨也很多,诸如勒庞的乌合之众,以及之前许多关于普通的日本百姓在穿上军服之后是怎样蜕变成人间恶魔的诸多事例。
       第一部分从烧教堂打教民开始,到杀神父烧教堂抢教民全城混乱大抢劫止,并最终结束在官府的大力缉捕下斩首全部带头份子的情节上。结尾处铺陈了一个让人喷饭的情节,让带头闹事份子胡大少的狐朋狗友们以中国人特有的奇思妙想,要为胡大少留个种,遂每日往牢房里送大姑娘,直送到这条强悍的汉子再也受不了为止,喜剧般地留下了一个欢乐的结局,并由此引出小说的第二部分,胡大少的两个遗腹子胡天胡地的故事。
       小说第二部分还塑造了一个虔诚的浦鲁修教士,以他的人性和对信仰的虔诚感动了胡天手下的亡命匪徒。虽然最终他死在这些土匪手里,却仍平静地对所有人说“饶恕世上的一切罪人”。看到这里,我们不能不承认,真正的信仰具有改变人的力量。
       小说最后一部分是英国人哈莫斯的传记。一个在前两部分就已经出现的记者。他从一个对东方有着强烈好奇的西方投机者蜕变成完全被古老的中国文明征服,并在此地遇见他真正的爱情的道地中国人,其间经历的一切一切,让我们大开眼界,见识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角。
      
       掩卷回味,小说描写了很多很多人性的恶,有中国人,有洋人,仅有的光点却聚集在一个被中国百姓仇视的洋人身上,这是非常有意味的一件事。
       在这个一切人都被贴上标签归类的世界里,人们往往仅凭一个简单的标签就去判断、对待一个人、一件事。可是,我们真的能这样简单地被贴上标签进行归类么?
       在这样一个几乎没有无辜者的世界,我们怎样才能坚守住自己内心的良知,怎样才能坚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这真是一个拷问人的难题。
      
       书摘:
       在古老陈旧的中国,紫呢大桥是一种权利的象征,而所有的中国人最折服的就是权力。--P13
       …
      
  •     胡天那个地方很精彩,胡地有点含糊,哈莫斯就看不下去了- -
  •        前年在万圣买了本打折的《叶兆言文集—作家林美女士》,一年后在李欧梵或王德威的某篇文章里看到评叶的清明(?)旧文人的气质,遂买了本《夜泊秦淮》,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看过;后来去南京时,抽空跑了趟桃叶渡,摸了摸脑袋。
       发神经地一路看下去,对真正喜爱的倒能冷放到一边,想是有种看到一个作者的书码得越来越高撑满书架心里欢喜的BT感觉,仍是见着就买,在苏州雨果书店带了本《1937年的爱情》,其后是合集,踉踉跄跄;待真正摆放久了,触一触的想法便不再有,对自己说,看完《花煞》就把叶兆言结果了,呵呵,不遂我愿,好久才买到。
       看他的书,大概有种探秘——八卦的想法吧,见着过叶至善先生,又总会看到TWnese尤以王德威为首的推介,验证之的窃意——叶兆言在《走近赛珍珠》里坦诚心事,总比他的有些小说好看些,才知道并非至诚先生亲生,又牵扯些家事国事——那些小小的私欲慢慢满足,便捧腹而走,甩下那桌残羹冷炙,可怜起来。
       前天听人聊天,说大陆作家和TW作家的瓶颈,心里想的是王德威推介过的《夜泊秦淮》和《花煞》;二日,同事参加叶至善的遗体告别。
       又作无聊人,添上一篇与己无关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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