褴褛时代

出版社:花山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1987/4
ISBN:9787805050164
作者:(美)多克特罗
页数:319页

作者简介

弗洛依德意象主义的表现手法,快节奏地推出众多的历史人物,《褴褛时代》犹如一幅浩瀚纷繁的人物画卷,描绘了三十年代美国这一悲剧的年代,褴褛的时代,褴褛的社会,甚至褴褛的性爱...
这部由兰堡书屋七十年代中期推出的“半纪实半虚构作品,高悬《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达13周之久,成为美国七十年代的代表作之一”。此书被列为美国大学文学课程必读书目,跻身于最畅销的作品书目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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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我和同学在公车站牌下告了别,那是中午,冬天的阳光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明媚可爱。我脱掉厚重的外衣,从书包里抽出了这本书。多长时间了?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还是夏天呢:那时我正坐在冰凉的马桶上面,抱怨坐着上厕所的种种“不便”。这是一本破破烂烂的书,封面上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坐在浴盆边上,用双手抱紧自己,眼睛里流出了悲切和忧伤。我想起来,一个大脑袋的小姑娘在新世纪的第一年,从旧书摊上简直算是把它拣来了。这么多年以后,她也没有想到这本书会被我捧在卫生间里,凑着破窗帘遮盖下的窗户底部蓝灰色的光线,一边抱怨种种“不便”,一边又抿着嘴慢慢地读了起来。现在已经是冬天了,我仍然没有把它读完。这么薄薄的一本,连形势与政策参考书的厚度都没有,我却读得非常辛苦。夏天我读到了弗洛依德尴尬的美国之行,爱上美丽妓女的炸弹研究人员“弟弟”痛失所爱;夏天结束的时候,我读到了将死的摩根在庞大的图书馆里宣布准备给自己修金字塔以求重生,财迷心窍的福特拒绝了摩根对他的埃及之行的邀请;初冬,我读到美丽的黑人女子萨拉惨死在总统保镖沉重的来复枪枪托之下;昨天,我读到走火入魔的“弟弟”把脸涂黑,把自己装成黑人,准备炸掉整个街区帮助科尔豪斯为自己的未婚妻报仇;今天早上,我读到了摩根埃及之行之后默默死在欧洲,失魂落魄的弟弟在墨西哥做炸弹炸聋了自己的耳朵,后来在农民军中死去;就在刚才,我终于结束了这本书的故事。那天我和同学在公车站牌下告了别,决定把小说看完。我站在人群里面,厚重的外衣搭在左手臂弯,又大又黑的书包挂在右肩膀上,为了保持平衡,我还靠在了站牌的架子上面。我把书拿了出来,看见道克特罗写道:“萨拉死了。”我的额头上好像被人重重挥了一拳,我感到头昏脑胀。冬天的阳光真的比什么时候都更加明媚可爱,鲜亮,甚至有点洁白,但是又不耀眼。这么大的广场,在阳光里毫不遮掩。我看见冷冷的空气直直地朝我压过来,又被阳光烤热,然后他们又上升,又变冷:就像烤煎饼。这时候人群挤过来,我像浪花一样,被推上了车子。
  •     第一次阅读《褴褛时代》这本书的时候是很小的时候吧。很偶然的一次机会,看到书柜顶端犄角处直立着一本旧书,书的封面给我的感觉很奇怪,一面残缺的美国国旗下面是一张黑人的脸,然后是出版社的名字。至于作者“多克特罗”那个时候我还是对其不知情的。紧接着开始阅读了。我是那种拿到一本书只是随意翻翻的那种人;但这次的阅读体验就像穿阅迷宫的旅程——迷宫两侧的墙壁镶嵌着明亮的镜子,镜内映照着的不是我的影像却是一部描写近一个世纪美国历史的黑白片。映像是生动的,立体的,镜中的人物有的是美丽的,有的是穷苦的,很多人都是孜孜不倦的;但整体他们都是为了生存而努力,为了妆点更美好的人生在燃烧着意志。在流动着的黑白画面中有时会闪烁出一些静止的彩色特写,这些特写很大一部分是一些人老年~中年~少年~时期被定格的瞬间;他们的面部表情有些是困惑的,有些是楚楚动人的,更多的一些是反映人生中经历坚难困苦后反照出的“释然”神情。

精彩短评 (总计26条)

  •     谢谢楼上,让我想起四年前的自己。
  •     密实的叙述,庞杂感人的时代曲
  •     上个月又买了E·L多克特罗 《上帝之城》。多克特罗的小说,《拉格泰姆时代》是97年看的,后来还重看过一次。那时写小说,他那种密实的叙述可能也影响了我。《比利·巴斯格特》是第二本,通过一个孩子的视角写黑帮。这是第三本了。粗翻一下,多少有点多斯·帕索斯的剪贴风格。我奇怪的是,那么优秀的一个小说家,几乎没有一个人提到过他。《拉》和《比》的装帧都不好,搞得像言情电影海报。这本的封面像是九十年代风格,但还干净。
  •     通信·关于《拉格泰姆时代》

    
    拉格泰姆时代看了。我感觉是:给我印象深的有几点,一、是内容上,它以历史中真实的人和虚构的人同台演出,虽然不是他第一个这样写(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及苏联时代好多作家也这么写过)但多克特罗是比较彻底的。可以给人以启发。说明小说是无定法的,是怎么写都可以的。二、叙述手法上,如你所说是密集了点,这种密集往往让人看了累,吃力。但问题恐怕不在于这种叙述手法的密集。这种叙述法在中国作家中也很多,包括方方、洪峰、甚至白鹿源,也是很密的,但让人读来不累。主要是故事和人物是很集中的,吸引得了人。拉格泰姆主要问题是较散,人物散,所以总体有给人散乱之感。但他的叙述语言是极为精彩的。非常通达。我不知道原文是不是这个特点。因为我们看外国作品说到底都只是看翻译作者的语言。所谓的“拉格泰姆”的切分节式的语言风格我们是读不出来的。
    > 总休上对他的表现手法还是感兴趣,有新意;在真正表现“时代”风貌特征上也是表现出来了。但作为真正“艺术地”表现时代来看,还是弱了点。当然,对这样的现代小说不能用传统的要求去要求他,因为他是另一种“艺术”——我是这样理解的。而且我认为,对这样的作品,要瞅住他几个好的特征,就够了。对现代主义小说,恐怕也应该这么去看它。有一点好的新的地方,就足够了。不能用经典去要求它。不知为什么,我总感到,经典总不是属于那些探索性,创意性的现代主义小说。
    > 接下去我想把手头有的几部小说看完,如农事诗.
    
    二
    
    <拉格泰姆时代>写两户家庭的境遇,不像传统小说那样集中和线性叙事,这或许是看起来"松散"的原因.但这个小说还算"好读"的.因为它出色的叙事.如你所说的"通达".叙事,我越来越把它看作小说美学的一个关键。
    
    我们平常说经典,总是指那些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而尚在生长中的现代主义小说总觉得离经典还远.经典,它是已经成型了的、完成了的、进入文学史的,欧洲小说有着极为强劲的现实主义传统,在十九世纪末达至写实主义的高峰几乎是在情势这中。作为传统小说叙事之反叛而出现的现代主义小说,说长了也不过百年的生长期, 自然远未成熟,遑论经典。但这百年中,还是出现了《喧哗与骚动》《追忆逝水年华》这样的堪称伟大的小说的。话说回来,我总觉得经典一词殊可怀疑.小说的终极目标不在成为经典供人瞻仰,而在于它永远涌动着的创造的激情和无止境的探索精神。
    
  •       我和同学在公车站牌下告了别,那是中午,冬天的阳光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明媚可爱。我脱掉厚重的外衣,从书包里抽出了这本书。
      多长时间了?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还是夏天呢:那时我正坐在冰凉的马桶上面,抱怨坐着上厕所的种种“不便”。这是一本破破烂烂的书,封面上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坐在浴盆边上,用双手抱紧自己,眼睛里流出了悲切和忧伤。我想起来,一个大脑袋的小姑娘在新世纪的第一年,从旧书摊上简直算是把它拣来了。这么多年以后,她也没有想到这本书会被我捧在卫生间里,凑着破窗帘遮盖下的窗户底部蓝灰色的光线,一边抱怨种种“不便”,一边又抿着嘴慢慢地读了起来。
      现在已经是冬天了,我仍然没有把它读完。这么薄薄的一本,连形势与政策参考书的厚度都没有,我却读得非常辛苦。夏天我读到了弗洛依德尴尬的美国之行,爱上美丽妓女的炸弹研究人员“弟弟”痛失所爱;夏天结束的时候,我读到了将死的摩根在庞大的图书馆里宣布准备给自己修金字塔以求重生,财迷心窍的福特拒绝了摩根对他的埃及之行的邀请;初冬,我读到美丽的黑人女子萨拉惨死在总统保镖沉重的来复枪枪托之下;昨天,我读到走火入魔的“弟弟”把脸涂黑,把自己装成黑人,准备炸掉整个街区帮助科尔豪斯为自己的未婚妻报仇;今天早上,我读到了摩根埃及之行之后默默死在欧洲,失魂落魄的弟弟在墨西哥做炸弹炸聋了自己的耳朵,后来在农民军中死去;就在刚才,我终于结束了这本书的故事。
      
      那天我和同学在公车站牌下告了别,决定把小说看完。我站在人群里面,厚重的外衣搭在左手臂弯,又大又黑的书包挂在右肩膀上,为了保持平衡,我还靠在了站牌的架子上面。我把书拿了出来,看见道克特罗写道:“萨拉死了。”我的额头上好像被人重重挥了一拳,我感到头昏脑胀。冬天的阳光真的比什么时候都更加明媚可爱,鲜亮,甚至有点洁白,但是又不耀眼。这么大的广场,在阳光里毫不遮掩。我看见冷冷的空气直直地朝我压过来,又被阳光烤热,然后他们又上升,又变冷:就像烤煎饼。这时候人群挤过来,我像浪花一样,被推上了车子。
  •     人民文学的简介里把这本书名翻译成《欢迎来到艰难时代》,我觉得比《拉格罗姆时代》好一点。
  •     多谢:)此文转了:
    《进军》“进军”美国年度福克纳小说奖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3 月6 日 |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
    一年一度的美国笔会/福克纳小说奖宣布了今年的得奖者,美国著名作家、纽约大学教授E.L.多克特罗(E.L.Doctorow)以一部南北战争背景的历史小说《进军》(TheMarch)夺冠,这也是他继1990年的《比利·巴思盖特》之后,第二次获得这一殊荣。
    多克特罗是美国当代为数不多的一流严肃小说家之一。尽管他从不愿以写作来取悦于人,但作品在美国却颇为畅销。1975年出版的《拉格泰姆时代》为他奠定了声誉,这部作品作为美国上世纪70年代的代表作品之一,被列入了美国大学文学课程的必读书目。今年的评委之一乔治·加特勒认为,多克托罗最终夺冠是众望所归。
    《进军》讲述的是,1894年到1895年间,北军骑兵将军W.T.谢尔曼率6万联邦士兵南下,一举攻下亚特兰大之后便开始了著名的“向海洋进军”,在一路穿越佐治亚州和卡罗莱纳州的征途中,对敌人的各种军事设施进行了毁灭性破坏,使南方经济陷于瘫痪。在书中,多克特罗不失公正地批评了谢尔曼将军的“焦土政策”。
    小说以亚特兰大那场漫天的大火拉开序幕。优雅的行文、曲折的故事、非凡的人物创造,《进军》真实而残忍地揭开了那段至今还存在争议的历史伤疤。在南部纵深地带60英里范围内,北军对那里的居住者、风景和历史进行了摧毁。随着行军的前进,聚集成团的自由的黑人和惶惶不可终日的白人之间爆发了一场场冲突。除了对主人公的刻画备受好评外,多克特罗还描绘了谢尔曼将军身边几十名令人难忘的男人和女人、黑人和白人的形象。他以特殊的写作技巧,在叙述过程中保持了人物复杂、多重的个性塑造。评论家认为,这段历史虽然被指残暴,但多克特罗的小说却是“唤醒了历史的阴暗面”。乔治·加特勒坦言,这是一部让人“无法接受”的优秀历史作品。
    在听到获奖的消息后,多克托罗在接受《华盛顿邮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毫不掩饰自己的兴奋,表示“非常满足”。现年75岁的多克特罗说,早在20年前自己就有了写作《进军》的念头。在读了一本历史学家约瑟夫·格拉绍尔从一名士兵的角度所撰写的关于谢尔曼战役的著作后,他认为自己在这点上和作者获得了共鸣,即“在内战中取得身份地位的认同比其他任何东西都重要”。多克特罗认为,那场战争是“自我毁灭的不朽一幕”,“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刺痛了每一个人的心”,而这,显然可作为小说的支架。不过,他却没有撰写当代类似作品的打算,尽管写作《进军》时,正值美国出兵伊拉克之际。
    自第一部小说《欢迎到哈德泰姆斯来》于1960年出版后,多克特罗获得过包括1986年度国家图书奖、两次国家书评协会奖、美国艺术和文学协会奖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文学奖项。他把这归结于家庭对音乐和文学的热爱,让他萌发了对艺术的热爱。多克特罗1931年出生于纽约,父母是移民美国的俄罗斯犹太人,是那种酷爱书本与音乐的知识分子。在这种家庭的熏陶下,加上成长的时代正逢1930年代大萧条的艰难岁月,这为他日后从事文学创作打下了基础。
    在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攻读戏剧学位之后,多克特罗于1953年去军队服役,两年后复员,本打算靠退伍金养家,自己可以专心去写一部小说。但现实却不尽如人意,他只得先谋求一份稳定的工作,因而他甚至在机场当过订座员,其后又在哥伦比亚广播电视部和哥伦比亚电影公司做审稿人。上世纪60年代初他从电影业转入出版界,先后在新美洲图书馆和戴尔出版公司任编辑,33岁时成为戴尔出版公司的总编辑。1968年,他从出版界转入高校任教,先后在加州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犹他大学等学校任教,目前的身份是纽约大学教写作的教授,与同是小说家的妻子海伦·亨斯莉和三个孩子住在纽约郊区。
    据悉,此次获奖,多克特罗将获得1.5万美元的奖金。今年的其他四位入围作家分别为威廉·亨利·刘易斯(短篇小说集《在斯汤顿得到了他》)、卡伦·费什(处女作《一个突如其来的国家》)、布鲁斯·瓦格纳(《菊花宫》)和詹姆斯·斯托尔特(短篇小说集《昨晚》),他们也分别得到5000美元奖金。5月6日晚上,福克纳小说奖将在华盛顿的福尔杰·莎士比亚图书馆举行颁奖典礼。
    相关资料
    笔会/福克纳小说奖创立于1980年,是美国四大小说奖之一,也是美国奖金额度最高的一个小说奖,不过1981年第一届给获奖者颁发的奖金只有1000美元,之后奖金额逐年提高。这一奖项的设立者,是美国著名小说家威廉·福克纳。1950年,他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决定将奖金捐献出来,成立一个基金会来支持和鼓励新人,最后建立了笔会/福克纳小说奖。目前它隶属于国际笔会,由福克纳基金会提供经费。
    这一奖项独立于出版业,也与所有的零售榜单和销售市场无关,完全是从作家的角度来评判作品。评审者从美国90家出版社(包括小型和专业出版社)去年出版的359本长篇和短篇小说中,挑选出候选作品进行评审,同时,评审委员会对出版社递交的出版物,不会支付任何费用。该奖项去年的得主是华裔作家哈金,得奖作品为《战争垃圾》,他还曾在2000年时凭借《等待》一书获得过此奖。近年来获得过该奖的名家还包括菲利普·罗斯、唐·德里罗等。
  •       拉格泰姆时代(RAGTIME BY E. L. Doctorow 译林 1996)
      这首乐曲不要弹得太快,拉格泰姆是不能弹得太快的…..
       ----Scott Joplin
       这句话印在书的扉页上。关于“时代”的书似乎都是厚厚的几大本,而这本书,中译本只有236页。却足够展现一个时代的故事。
      Scott Joplin是20世纪初美国著名的作曲家,人称“拉格泰姆之王”。这种流行在一百年前的黑人音乐,右手是变化无常的切分旋律,左手伴以沉稳的低音。这样的音乐,正好印证了一战以前的美国,那时候福特,摩根,洛克菲勒都活在世上,那时候各大洲的移民需在艾丽丝岛上等候检查,那时候无政府主义者和斐迪南大公都在美国徘徊。
       多克特罗是严肃文学作家,可他的小说却出乎意料的好看。
       他说:“小说把自己的见解强加给历史,历来如此。”于是他着手让他笔下虚构的人物也参与进那个风云际会的时代,20世纪初的达人显贵,一个个都成了他的演员。摩根,福特,佛洛伊德,魔术师胡迪尼,绝代佳人伊夫琳,还有倒霉的斐迪南大公。
       小说的主线是三个家庭,中产阶级白人,犹太移民,还有黑人。都有父亲,有孩子,却代表不同的势力。
       多特克罗找到严肃的题材,却用各种花哨的技法武装自己。他精细地描写那个时代的家具和服装,为了比喻春天列出一大堆花儿。他让摩根和福特在密室里探讨永生之谜,让胡迪尼驾着飞机表演给费迪南大公看,让当年报纸的头条,迷人的伊夫琳 内比斯特爱上虚构的青年,让并不存在的“父亲”参加了皮尔里的北极探险。这样多的事实和虚幻交杂,调子却仍旧是不急不缓的。能在这样短的篇幅里完满地说完如此复杂的故事,多特克罗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
       拉格泰姆的音乐如同那时的美国,一方面汽车,轮船,流水线和移民铺天盖地而来,另一方面,无政府主义,种族歧视,男女平等种种问题暗流汹涌。这种乐曲,用来形容那个时代,再合适不过。
      
  •     我不知道这本书为什么没有成为世界性的名著,但我知道这本书绝对是美国的名著。在一半现实一半虚构的描述中,作者使用爵士音乐的快节奏写法,展现了悲剧的时代。
  •        E.L.多克特罗在扉页上写了句题记“这首乐曲不要弹得太快。拉格泰姆是不能弹得太快的”,这是拉格泰姆音乐大师斯科特•乔普林的话语。然而如果我们聆听乔普林生前的演奏录音就会发现,他最有名的一首《枫叶拉格泰姆曲》是如此欢快而充满朝气,频繁出现的切分音符将节奏拆分成一块块碎布头(rag,Ragtime本身就是一个巧妙的双关语,用做书名更是“三关语“,既是音乐体裁,又是切分节奏之意,又是时代之隐喻),再重新组合成一块碎花拼凑的布料,五彩缤纷。这代表的可能就是那个时代的精神,那是德沃夏克在E小调第九交响曲《来自新大陆》中描绘的时代:生机勃勃、快速发展着的新大陆。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节奏,拉格泰姆代表着美国快步前进的二十世纪初。作为音乐形式,其在美国音乐史上可以说是昙花一现,从它兴起到红遍全美再到逐渐衰落也就是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的短短二三十年而已。然而它已经作为一种超越音乐形式本身而存在的符号,说起ragtime,我们联想到的是一个时代。上世纪七十年代,人们又想起了这欢快的切分音符,似乎这一年代与半个多世纪前竟有些相似,多克特罗的这部小说也正写作于这一时期。
      
       多克特罗坦言自己是一个“努力留在门外”的小说家,《拉格泰姆时代》正体现了他的这种创作理念。和现代派小说重内心轻外在的特点相比,《拉格泰姆时代》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外在”的小说。人物内心的活动和外在环境是息息相关的,作者不为意识而描写意识。展现在我们眼见的是一帧帧时代的图像,在这些真实大图像背后隐藏着几条虚构的故事线。这样的结构非常有趣,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一个故事,而是很多故事,很多那一时期著名人物的故事,哈里•凯•索的“世纪审判”、伊芙琳•内斯比特的丑闻、胡迪尼的逃生表演、摩根对永生的探求、福特对流水线的改进、埃玛•戈德曼的女权运动,甚至还有威尔逊总统的当选、斐迪南大公遇刺、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等等标志着一个时代的人物和事件出现。
       但多克特罗无意于将整部小说写成走马观花的历史记录,他巧妙地把历史人物和虚构人物放在了同一副图景里面,让他们产生了自然的互动。这是基于一个正确的逻辑的,历史记录只能保存大事件的轮廓,至于历史人物的日常活动则根本无法百分百复原,这中间留有很多想象的空间。这些大人物完全有可能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种各样不知名的小人物,而那些佚事也早已虽时间的流逝而不得而知了。而且多克特罗采取了模糊化的手法,他选择的三个家庭具有明显的象征意义,一个是富有的白人新教徒家庭(WASP),一个是刚刚从欧洲移民过来的犹太家庭,一个是黑人家庭,前两个家庭中的人物都没有自己的名字。白人家庭的男女主人被称为“父亲”(father),“母亲”(mother),犹太家庭的男女主人则被称为“爸爸”(tateh)、“妈妈”(mameh),这种处理方式充满了象征意味——这些故事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家庭中,根本没有必要去为他们取具体的名字,取名字反而显得虚假做作。非常有趣的一点是,黑人家庭的男女主人公均有名字,男的叫科尓豪斯,女的叫萨拉,而他们一家的故事也成为了虚构人物中的主线。其他两户人家都是作为背景或者次要的线索展开的。
      
       整部作品的节奏把握非常有特点,科尓豪斯这个人物在后半段成了主角,但在前半部作品中均未出现。前面只讲了母亲发现萨拉的弃婴,收容了萨拉和弃婴。然而前半部分对萨拉的描写以及大环境的描写都预示着故事将会产生巨大的转折。如果科尓豪斯这条线索是圆满欢乐的,那么整部小说就必定毫无起伏,难以收尾,也无法将那一时代描绘出来。正是这一松一紧,一乐一悲,将二十世纪初的美国描绘地细致入微。
       道克特罗虽然是玩弄笔墨的小说家,但他在另一个层面而言也是一个节奏感极强的音乐家。英语作为一种善用从句的语言,在文学创作时常会出现大量复杂的从句,道克特罗大胆地将句子进行断句、重组,最后整部作品显得紧凑有力,句子也正如拉格泰姆的切分音一般跃动却不断裂,简洁却不草率。而上世纪初的美国不也正是如此急促快速的发展着,变化着么?原先的新教文化为主导的社会格局正在剧烈变动,宽松的移民政策吸引了一大批世界各地的新移民,随着时代的进步,黑人、妇女等弱势群体争取自身权利的呼声越发强烈,这些社会思潮的涌动推动着时代前进。道克特罗用独特的文学技巧将音乐的节奏感巧妙的表现了出来,为笔下所描绘的时代配上了相应的背景乐,读起来让人身临其境,仿佛耳边便有那琴键在跳动。
       《拉格泰姆时代》作为七十年代以来美国最著名的小说,已经被改编成电影(1981)和音乐剧(1998),无论是原著还是两种艺术形式的改编都大量使用了色彩元素。从原著中我们可以看到道克特罗多次描述了人们的穿着,其中夏日里妇人们穿着白色长裙的场景出现了好几次,在电影中,母亲也基本都是一袭白衣,而音乐剧中则更明显,大块的中产阶级的白色,和移民们的深色调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第二幕后半段Back to Before的歌词中也将women in white作为往昔生活的意象之一)。我认为这是一种隐喻,象征着美国这个新教文化为核心的国家的发展和变革,虽然新教文化依然为当今美国文化的核心,但是多元化的番茄锅效应早已形成。溯其源头则是二十世纪初的移民潮。父亲在随皮尔里去北极探险时从船上望见了一艘载满移民的船只,内心深处产生了莫名的担忧和恐惧。这样的场景可以在很多电影中看到,无论是《教父》,还是《美国往事》都能够把我们眼前的这段文字影像化,像一张张旧照片,斑驳但却黑白分明。除了服饰的颜色以外,人物的肤色也是极重要的象征,三个代表性家庭,一个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种,一个是犹太人种(意第绪),一个则是非洲裔人种,三组不同的肤色代表着三种不同的命运。白人新教家庭的分歧与瓦解代表着美国文化的多元化发展;犹太(意第绪)家庭从窘困的移民背景中逐步成为中产阶级象征着社会的融合和阶层的流动;黑人家庭的生离死别,与政府的抗争则说明了美国历史上难以回避的种族歧视问题,以及它的悬而未决。
       当然,作者在小说中塑造的人物也是鲜明生动的。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并不是有壮烈戏份的科尓豪斯,而是母亲。母亲的转变是时代思潮的微观体现,她从一个对丈夫言听计从的传统妇女,逐渐转变成为一个有自己的想法,敢于去追求自己幸福的现代女性,这一个变化是和宏观大环境的演变相呼应的。从父亲去北极探险回来开始,母亲便一次次重新审视自己与父亲的关系。经历了收养萨拉和弃婴、促成科尓豪斯与萨拉言归于好、见证科尓豪斯与萨拉命运的急转直下、获悉弟弟的离家出走和参与暴动,这一次次事件在很短的时间内颠覆了母亲原来习惯了的世界。最后当父亲在一战中被德军炸死后,母亲勇敢地和爸爸走在了一起,阶级、种族的融合也迈出了新的一步。
      
       道克特罗在《拉格泰姆时代》中不仅完成了作家的使命,更是将文字与音乐以及绘画都极好地结合了起来。艺术是相通的,当阅读时,我感觉到书中时代的节奏,感觉到这些人物或紧或慢的活动(无论外在还是心理的),也看到了那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图画,这是一种十分难忘的阅读体验。
      
      2012年9月25日 写
      
  •     ok,好主意
  •     叶子风推荐噢
  •     天水明夷,E.L.Doctorow几天前获得了福克纳文学奖。想来你很留心他。:)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RS/1143468.htm
  •     如果评论也能打星的话我一定为你这篇评论打五星
  •     又名拉格泰姆时代,力荐。
  •        知道这部小说是因为我很喜欢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同名音乐剧,那种充满节奏感和让人悸动的旋律吸引了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萨拉那首撕心裂肺的《YOUR DADDY'S SON》,本以为小说跟音乐剧一样主要情节是关于科沃豪斯的悲剧,真的看了小说才知道这不是关于一个人的小说,而是一副浮世绘,美国黄金时期的众生相。
       福特装卸出第一台汽车的时候,摩根正在探索永生的秘密;当两个时代巨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就是两个时代的对话,摩根是那个旧时代的君主,福特是新时代实干家,摩根花费大笔金钱和精力探索的永生秘密对于福特来说只是邮购杂志上的一角,当摩根远航在欧洲和埃及为自己寻找永生的途径时,福特正在不断扩展他的汽车帝国。
       父亲一家是典型的白人阶级,他们过着样板生活,一切看起来如此完美,父亲有受人尊敬的名声和产业,母亲在家操持家务服侍年老的父亲照顾孩子,弟弟在父亲的工厂里干着体面的工作,一切是如此完美,完美到不真实,谁关心过这些人真实的想法。没人在乎母亲的看法,她只需要坐在她完美的房子里就对了。女人不需要有思想,她们拥有的只有容貌,于是那个轻浮的伊芙琳成为报纸头条,本世纪最大谋杀案的受害者,报纸争相报道她的艳闻轶事,却没人劳神去问问她的说法。
       美国梦给了多少人希望,多少人怀揣梦想从欧洲漂流到美国寻梦。爸爸和女儿是这波大潮中的一员,父女俩经历了一波又一波的风潮,像漂泊在暴风雨中的小舟一样被撞到每个可能的地方,哪里都不是他们的家,直到罢工的风潮把他们吹到又一座陌生的城市里,这次爸爸真正扎根在这里,开始真正的美国生活。移民能得到社会的承认,那些被林肯解放的黑人呢?由于心智的缺乏,他们还在接受教育,还跟移民一起挣扎在温饱线上,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他们中有些人跟白人兄弟一样有教养。小科沃豪斯靠自己的双手挣到足够跟心爱的姑娘厮守的钱,还有一辆让他自豪的汽车。
       每个人都是时代的一粒尘埃,被时代以这种或者那种方式牵扯到一起。如果母亲没有救起萨拉和她的孩子,她也不会认识小科沃豪斯,小科沃豪斯的汽车也不会被毁,萨拉也不会为替科沃豪斯讨个说法而死于警察的铁棍下,也不会以后科沃豪斯占领摩根的图书馆要求赔偿汽车,母亲也不会认识爸爸……
       对小科沃豪斯只能说他走在时代最前列,他真的把自己当成社会的一分子,可惜社会并不认同他,于是他用他的血洗刷了时代。伟大的摩根先生直到死都是社会的主宰,他的一句“给他汽车吊死他”结束了小科沃豪斯的生命,谁也不会谴责把汽车卖给黑鬼的福特先生,他是时代的骄子,可耻的是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黑鬼,他们活该被白人欺负,那是他们应得的,所以小科沃豪斯要求赔偿是可耻的,没人会听他的。
       父亲呢,到最后他也是受人尊敬的绅士,他调停了小科沃豪斯和警察的对峙,可他到底调停了什么,他曾听过小科沃豪斯的声音吗,他连自己小舅子的声音都没有注意到,他甚至都没注意到自己妻子的变化,他就跟他的时代一样固执己见,坚持自己的看法对其他视而不见。
       母亲的确有那么一丝女性觉醒的迹象,可她最后还是回归家庭,安于她的家庭生活,那段独立支撑整个家不依靠男人的生活只是她生活一个片段而已。弟弟追寻着自己的理想走上革命的道路,最后死在所谓的革命中。
       所有人加起来组成了这幅时代的图画,每个人都留下自己的一笔无论痕迹有多厚重,每个人都淹没在时代中,过后再也没人去追寻他的足迹。
  •       先讲一个故事,米夏埃尔.科尔哈斯的故事(抄自《米夏埃尔.科尔哈斯》的简介,概括的基本准确吧)
      
      米夏埃尔.科尔哈斯,德国商人,专门从事贩马的经营活动。他生活富足,家庭美满,是典型的中等阶层的富裕的生产和商业经营者。 但在一次商业活动中,他与途经的一个骑士城堡产生了所谓“通关文牒”的冲突,他的马匹被容克及其手下扣押。当他到省里(莱比锡)最终办好了“通关文牒”再回到这个城堡时,他留下照看马群的仆人被打,被赶出城堡。马匹被虐待得不像样子。他向省法庭提出申诉,被容克文采尔.冯.特龙卡及其家族的其它成员压制。当他再次向更高一级的选帝侯申诉时,他的妻子为此丧了命。 在正常的法律活动中得不到保护的科尔哈斯最终选择了“自我复仇”之路。在火焚几座城市之后,他成了轰动整个普鲁士的人物。其间,在马尔.路德的帮助下,他得到了“赦免”。但在容克家族的阴谋活动中,他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走完了悲剧的一生。
      
      是不是感到和科尔豪斯的故事神似?
      
      读《克莱斯特作品精选》,发现其第一篇《米夏埃尔.科尔哈斯》的故事架构竟然和科尔豪斯的那部分基本一致,相信是多克特罗写作时借鉴了克莱斯特的天才构思,只不过把场景搬到了现代,又加进了种族歧视的因子
  •     Ragtime!!!
  •     小学时读到的最棒的小说
  •     开篇写的真是好,像张北海的《侠隐》,寥寥数笔就把人带入了那个远去的年代。但往后却略显疲沓,后劲不足,少了些心灵共鸣。
  •     都是有原型的吧——一直我常常有冲动去找原型。
  •     天水明夷,有没有想过自己开一个二十世纪外国文学的小组,方便这些相关资讯的系统收集和整理?
  •     正在阅读此书,昨晚睡觉前一口气读了五十页,实在太美妙了。本文分析得相当全面,跟书的基调一致。另外,作者的《比利.巴斯格特》我也在孔夫子下单了,《世界博览会》刚刚也引入进来了。
  •     很意识流的小说,很喜欢,虽然是一本小册子,也已经破烂了不少,但仍然喜欢时不时翻一番。伟大的时代,都有另一面,破旧、变态、疼痛、死亡……经历使人更清醒,也使人更坚硬。谁说坚硬不是麻木的同义词?
  •       我一直留在门外
      
      
        《拉格泰姆时代》是小说家E.L.多克特罗用心弹奏的一支令人吃惊的曲子,又是一幅由许多明晰的画面和照片连缀而成的本世纪初叶美国社会的巨型风尘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拉格泰姆时代》也是多克特罗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美国这个新兴国家历史的理解和把握。那是一个新事物带着变幻无常的面貌层出不穷的年代:移民蜂拥而至寻找机会和梦想;福特发明了装配汽车的流水线;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同时潜伏着种种的危机,劳资纠纷,种族争端,以及男女平等;战争的阴影也在逼近。这一切就像那个时代风靡的“拉格泰姆”这种以切分音节奏为特征的美国黑人音乐的风格—沉稳的低音伴奏是美国这列蒸汽火车在时代的车轨上行进的声音,那变幻无常的切分旋律则来自被历史的漩涡冲卷着消失了的人们。
        给那个时代画像,多克特罗叙述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家庭的生活,中产阶级白人“父亲”和他的妻子,犹太移民“爸爸”和他的女儿,黑人钢琴家科尔豪斯他的情侣萨拉(奇怪的是除了那对黑人情侣,小说中这些虚构人物几乎都没有姓名)。在他们命运的演变中,多克特罗穿插了美国历史上这一时代的真实事件和名人生活。于是我们看到,真实的人和事与小说中虚构的情节糅合在了一起,他们彼此交织,互相影响。虚构的白人实业家“父亲”参加了名垂青史的皮尔利北极探险;1906年报纸的头版头条新闻人物伊芙琳·内斯比特在情夫被杀之后与小说中风度翩翩的中产阶级青年上了床;汽车大王福特和财阀摩根秘密会晤讨论死后的再生问题;奥国王子斐迪南观看脱身术大师胡迪尼的飞机表演;无政府主义革命家埃玛·戈德曼在一场激动人心的演说后开导伊芙琳……纷陈杂处中,我们似乎闻到了那个初创时代混杂着钢铁的轰鸣和爱情的呻吟的危险的气息。然而显赫一时的大人物也好,无名无姓的小说中人也好,当拉格泰姆风行的时代随着机器沉重的喘息消逝,历史不过是自动演奏的钢琴上的一支曲子而已,谁也不能逃脱他们命定的归宿,逃脱不了疯狂奔驰的时代火车驱使下的变化。摩根死于他再生的梦想,弗朗兹·斐迪南大公死于暗杀;业余探险家“父亲”死于他贩运军火的途中;萨拉死了,她的情人,天才的黑人钢琴家科尔豪斯为了可怜的自尊铤而走险成了一个暴徒,死于警察的乱枪之下;无政府主义者埃玛·戈德曼被驱逐国外;美丽多情的伊芙琳·内斯比特也已红颜憔悴,湮灭无闻;1914年,脱身术大师胡迪尼被悬在纽约百老汇上空的瞬间,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形象,一个小男孩正望着一辆汽车亮晶晶的黄铜前灯中他自己的影像,这正是那个时代冒险的人们的一幅图景。小说的最后,“爸爸”—这个从拉脱维亚来的信仰社会主义的犹太人,这个被新婚的巨大幸福宠坏了的家伙,站在加利福尼亚的阳光下,看着草坪上嬉戏的孩子们,突然萌生了写一部电影的念头。这群象征着希望的孩子,也正是多克特罗对走过了200年历史的美国的一个隐喻:
        
      一群孩子,他们都是好朋友,有黑有白,有胖有瘦,有富有穷,各种各样的淘气的小顽童在他们的街坊四邻中经历了种种滑稽可笑的冒险,一群衣衫褴缕的孩子,跟我们大家一样,一群陷入困境然后又从中逃出的人。
      
        把真实的人和事幻化为小说,E.L.多克特罗在这一点上和欧洲小说家米兰·昆德拉的《笑忘录》走在了一起。什么是历史?历史是不是典籍上所记载、人们口头传诵的东西?在多克特罗看来,历史有时比文学更具夸张和想像成分(“历史跟其他事物一样,只是错觉幻想罢了”),正因此,他所认为的小说就是“把自己的见解强加于历史”,或者说,小说就是对事物的神化。然而不要因此就以为多克特罗是一个耽于幻想的小说家,他对那个时代风尚的忠实描绘实在不亚于塞尚对一盘桃子的忠实,他对当时人们居室布置、服饰时尚照相机式的描写更要令今天的“新写实”、“新体验”旗手们汗颜。多克特罗是一个具有强烈责任感的小说家,虽然他的小说形式一直在变,但他认为,他的小说是真正继承了狄更斯、雨果、德莱塞、杰克·伦敦等大师的社会小说传统的,这传统就是深入外部世界,力图表现(记录)一个时代,而不只是与世隔绝,局限于叙述个人生活。多克特罗下面这句话对今天的小说家也不是多余的:
        
      近年来,小说进入居室,仿佛户外没有街道、公路和城镇。我则一直留在门外。
      
  •     关于《上帝之城》
    当老裁缝拿起剪刀划破纳粹军官刚做好的制服,他完成了一次多么有节制的反抗。他太愤怒了,这种愤怒使他完全有能力杀死那个军官。但他没有。他明白如果他杀了那个家伙会给他的居住区带来怎样的灾难。所以他划破了自己做了制服。这是一次多么节制、富有牺牲精神的反抗,精巧和准确得就像他的裁缝手艺。
    
    小说写这一反抗的过程用的是这样一个句子:“......长官眼睛看着天,准备忍受着最后完美前的修剪,裁缝把剪刀移向长官的胸前,猛拉住翻领,剪刀径直从前胸往下划去,他动作那么突然,一刹那间,毁坏的军服上的一大块布片落到军官的膝上。‘你自己缝吧,贼!’裁缝尖叫道,‘贼,贼就是你,你们所有人,盗贼,偷走了我们的工作,偷走了我们的生活!’”
    
    这已经行进到了整本小说的第94页了。在这之前一个个散乱的场景和杂揉的文体都快要让我失去了读下去的兴趣了。我能够发现这一个反抗的动作,只是因为我是一个职业读者。这样说,是不是多克特罗就是一个职业的小说家,或者是,小说家中的小说家?
    
    这个小说家最初吸引我的是他的叙事方式。《拉格泰姆时代》第一次看是1997年8月,当时还做过一个笔记。(奇怪今天还能找到:http://www.gmw.cn/01ds/1999-03/24/GB/242%5EDS1508.htm)
    两年写第一个长篇,又找出来重看了一次,今天看这本书,还能在书的空白处找到那时写下这么一段:
    
    “多线索并进的结构方式,最后所有的故事和人物交汇于一处,就像所有的光束穿过一面凹凸镜。先是收缩的,后来又扩展开去。光带里活动着挨挨挤挤的人影。当然最吸引人的是这个小说的叙事方式,概括中有细微,细微中有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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