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岁月》书评

出版日期:2014-7-1
ISBN:9787506049546
作者:陈国平
页数:390页

历史的阵容

“黑色肌肤给他的意义,是一生奉献肤色斗争中。”——黄家驹 《光辉岁月》黄家驹的《光辉岁月》是献给纳尔逊·曼德拉的,但是这一句,却是很多黑人民权运动家的写照,为了黑色的肌肤、因为黑色的肌肤,他们只能为之奉献一生。所以,陈国平的这部《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的主标题才借用了黄家驹这首名作的名字。这本《光辉岁月》主要写了五位“一生奉献肤色斗争中”的美国民权英雄,分别是“巴士上的民权之母”罗莎·帕克斯、“曾到达山峰之巅”的小马丁·路德·金、“做任何值得一做之事”的马尔科姆·X、“法庭上的革命者”瑟古德·马歇尔和“活着的圣徒”约翰·刘易斯。看完全书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作者要选择这样的五位人物来写这本书?这五个人分别都代表什么?一场民权运动,需要的是什么样的英雄?美国的民权运动,“一切都发端于一辆巴士”。罗莎·帕克斯,一位很普通的黑人女性,在一辆公交车上拒绝按照“规矩”给白人让座,从而引发了革命。用罗莎自己的话说,她拒不给白人让座,既不是身体太累也不是太老——她当时只有42岁。“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屈服之累。”这种“屈服之累”最累人,但屈服得久了却又让人麻木,会变成对特权的一种自然避让。罗莎没有自然避让,而是奋起反抗。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罗莎的反抗让和她一样的底层黑人觉醒,罗莎做的事,他们也要去做。于是,抵制公交车的运动开始了,结果是他们“被自己惊呆了”,因为这个运动居然让黑人们如此团结。这种“公民不服从行动,激发了一场争取平等权利的伟大运动”。而它的“最伟大之处在于,它是一场非暴力行动。这种创造和革新的原动力,注定只能来自坚实的底层,来自于罗莎·帕克斯这样的人,而不是高高在上的权势阶层。”抵制行动几乎是自发,而这种来自底层的自发,才能最真实地表达人们的诉求。一场民权运动,既要有来自底层的行动者,也要有来自中层的鼓动者。小马丁·路德·金就是这样一位鼓动者,是一位精神领袖。关于他我们貌似很熟悉,他的那篇著名的《我有一个梦想》入选了中学课本,很多人都会背诵。但是,这位似曾相识的人物还有很多我们所不知道或者误解的方面。就连他的名字,我们也常常弄错,会把那个“小”字给省略掉,殊不知,省略了“小”字,这个名字指称的就是他的父亲了。小马丁·路德·金最重要的理论就是“非暴力”,他只是想争取到平等,白人拥有的权力黑人也有。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与白人们分享权力,我们永无必要去寻求任何黑人专有的权力。倘非如此,则无异于从一种专制转化为另一种专制。与白人至上主义一样,黑人至上主义也同样充满罪恶。”金非常清醒到底什么才是黑人们的基本诉求,他们只想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而不会超出范围。如果把白人特权变成黑人特权,那其实是什么也没有变。小马丁·路德·金一直在表达黑人们想要什么,他们的梦想,直到奉献出他的一生;而马尔科姆·X则一直在强调的是黑人们不想要什么,什么是他们的恶梦,直到奉献出他的一生。指出我们的理想固然重要,但控诉罪恶也是必须的,这样才能让人们更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处境。马尔科姆这样美国第一怒汉就是这样一个为大家撞钟的人。马尔科姆和金走的是不一样的道路,但他们的梦想都是为了拯救在民权道路上走上岔路的美国。“马尔科姆的存在,是对民权运动黑人领袖角色的重要补充,也回应了黑人民众另一种不同的需求。”如果美国没有马尔科姆而只有金,那么这场民权运动则注定会失去很多原动力。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无论是小马丁·路德·金还是马尔科姆·X,他们的力量再强大,也只是从外部向内突破,而瑟古德·马歇尔则是“体制内的爆破手”。他通过不断地打官司,一次次地强化美国宪法,一次次地做出判例。他通过自己的才华爬升到以白人为主的主流社会高层,然后反过来帮助黑人们去争取权力。瑟古德在民权道路上出发得比金和马尔科姆更早,名气却不如两位,但他所做的贡献却不在二人之下。不过,瑟古德这样的存在必须在重视法律的国家才行,而在人治大于法治的国家,恐怕只会有无数个怒汉而鲜有一个律师。所以瑟古德才显得弥足珍贵。最后一位,约翰·刘易斯,被称为小小马丁·路德·金,然而和金不同的是,他更是一位行动者,就像本书所言:“他们正身处于一个历史的临界时刻,这个时刻呼唤更直截了当、更激动人心的方式,这个时刻呼唤人们用他们的身体、他们的心、他们的灵魂投入到大规模抗争行动的最前线。这场新行动不再只依靠寥寥几个精英律师的密谋,而是仰赖于成千上万的民众,仰赖于每一个纪律严明、和平的平民,唯有走上大街,他们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与信念。”就像本书的第一个人物罗莎·帕克斯一样,刘易斯也是行动派。不论是入座行动还是后来的游行,刘易斯始终在第一线作战。没有人去主动“入座”,即使小马丁·路德·金有再多的梦想,马尔科姆有再多的愤怒,瑟古德有再多的法律法文,白人也不会主动把座位让给黑人。所以,刘易斯才是“活着的圣徒”。底层的行动派掀动的是底层民众的心态;梦想家为人们建立了理论、方向和蓝图;怒汉让人们更清醒地看清形式,必须去为形式做些什么;律师则建立了深厚的法理基础;行动派领袖则直接用行动去表达他们应得的。这个阵容从底层到高层,从理论到法律到行动,从激进到和平主义,可谓配置非常齐全。可这个配置是怎么做到的呢?没人去这样配置,这只是历史的必然,时势造英雄,历史发展到了那个阶段,必然会从各个角落出现各种不同的英雄。只有这些人共同发力,才能推动历史的前进。美国黑人民权运动能够胜利,还在于这些历史人物都非常清醒,他们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虽然其中也不乏激进派,但人们还是有一个度。这和美国坚实的民主、法律基础是分不开的。即使是刘易斯这样的行动派,也是奉行非暴力法则的。因为他们知道,他们要的是和白人一样的权利,而不是特权。这样,他们才能“迎接光辉岁月,风雨中抱紧自由。”

美国民权运动的三种路径

《美国种族简史》写道:“美国黑人是在违反其意志的情况下被强行带到美国来的唯一种族。”粗暴的掠夺、长期的奴役以及充斥着野蛮和恐惧的种族歧视,造成了至今也无法愈合的美国伤痕。美国早在建国之初就提出了废奴的主张,直到南北内战才在形式上瓦解奴隶制,然而种族隔离坚冰的真正消融却是在一百年后。林达认为美国的种族问题是“是复杂的,也完全可能是表现激烈的”;那是上世纪末。今天,种族问题依然是美国最大的矛盾之一。1955年12月1日,“民权之母”罗莎·帕克拒绝让座并因此被捕,迎来了美国民权运动的曙光。其后的几十年里,涌现出一大批为平等而战的民权领袖,典型的如小马丁·路德·金、马尔科姆·X以及瑟古德·马歇尔——美国黑人民众心目中的三大英雄。他们具有相同的理想和信念以及迥异的思想气质和行为主张,正好体现了我认为的民权运动的三种路径。三人之中最著名的是小马丁·路德·金,他深受大卫·梭罗和圣雄甘地的影响,主张以非暴力的手段化解仇恨,最终实现种族融合,黑人与白人“情同手足,携手并进”。马尔科姆·X则截然相反,作为“美国头号黑人怒汉”,他讨厌“别人打了你的左脸还把右脸凑上去”的逻辑,强调以牙还牙。更加激进的是,他主张种族分离,因为他相信“黑色是美丽的”。在这一点上,马尔科姆对美国黑人的影响是最深的:1839年的“阿姆斯达”案界定了黑奴是人还是货物的问题,但黑人始终是次等公民,严格来说连公民都算不上;即使在黑人内部,也会按照肤色深浅比较优劣——马尔科姆在自传中提到,他的父母会偏爱肤色较浅的孩子,马尔科姆曾经也试图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白人。孤独的人可以凭着勇气和坚持逐渐消解外界强加的歧视,但他的自惭形秽却足以使自己的勇气和坚持消磨殆尽。可以说是马尔科姆化解了这种自己对自己的歧视,塑造了作为黑人的骄傲。小马丁·路德·金马尔柯姆·X作为一个律师,瑟古德·马歇尔既不看好小马丁·路德·金的和平抗议,又反对马尔科姆鼓吹的暴力抗争,他认为前者并不会带来实质性的变革,后者往往适得其反。他主张通过司法的形式消除种族歧视,推动社会公正——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做的。严格来说,马歇尔并不算一个民权运动家,但他在美国最高法院打赢的一场场官司是美国民权运动最大的推力之一。瑟古德·马歇尔瑟古德·马歇尔代表着知,小马丁·路德·金代表着仁,而马尔科姆·X代表着勇;这是《中庸》中的“三达德”,却在地球另一端的美国完美地契合。暴力与非暴力之间存在的鸿沟,并非不能相互弥补。马歇尔不看好的这两个人,他们迥异的路线却实现了良好的合作,马尔科姆的强硬主张成为小马丁等人非暴力路线的后盾,他对政府形成一种威慑:如果政府不正视金博士的非暴力运动,马尔科姆将采取自己的方式。代表着三种路径的这三个人可以说是相互不看好,但这不妨碍他们相互补充、相互助长,形成更大的合力。小马丁等人领导的民权运动促使黑人群体追求平等、自由的民意暴涨,平权立法才不至于落空;民权运动给司法审判创造机遇,同时也迫使司法的结果得到实现。美国民权运动的成功,与他们理想和信念的相同是分不开的,也得益于整个美国对平等和自由的追求。从苏格拉底到大卫·梭罗,公民是否应该服从不正义的法律一直存在争议。服从有服从的稳妥,不服从有不服从的力量,美国的例子让我觉得这两者并不是自然地抵触。就民权运动而言,不能单纯诉诸暴力或非暴力抗争,也不能一味依赖政府;两者结合,其力量才得以体现。这一点对中国极具启发意义。当今中国民间抗争的模式太过单一,要么就是一味死磕,要么就是盲目游行。死磕主要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一些社会问题,结果是要么撞得头破血流,要么沦为一种行为艺术;民间力量十分薄弱,没有与官方抗衡的实力,导致这种抗争毫无效果。因为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官方手中,它没有必要做出不利于自己的让步。在民族问题或者宗教问题上,游行是常用的方式,也经常伴随着打砸抢烧,暴力被用作寻求民族自治的唯一手段。但这种暴力只能产生仇恨而无法消解仇恨,而且往往被妖魔化,可以说是得不偿失。中国大多社会问题不像美国的种族问题那样典型能够引起很多人关心,也无法提供美国那样自由、法治的社会氛围,但不妨借鉴一些美国的思路,在中国的语境下将不同的抗争模式结合起来,以实现最终的共同的善。文/野原新之助 写于很久之前

天上不会掉馅饼,想要什么需要自己去争取

看史泰龙的《飞越巅峰》中这位父亲苦苦的争取自己作为爸爸的权利,想尽一切办法争取儿子的抚养权。里面史泰龙饰演的角色反复的强调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你想要什么需要自己去争取!”整本书里介绍的美国人权都可以用这句话诠释,虽然是天赋人权,却是很多人经过苦苦的追寻才争取来的,厚厚的一本书记录的不光是小马丁•路德•金等五位黑人民权运动家的生平秩事,其中更有无数为了人权奋斗的人为了争取这个权利而苦苦奋斗的经历,他们付出了无数的汗水、泪水、血水。1776年的《独立宣言》痛斥了英国国王对殖民地的暴政,宣布了一切人生而平等,人们有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等不可转让的权利。 但却没有解放的黑人。致使黑人在美国五六十年代兴起了轰轰烈烈的人权运动。就像简介写的“他们的精神,鼓舞了曼德拉,也激励着所有在风雨中抱紧自由的人。”如果没有当年的运动或许今天美国奥巴马,我们从这本书里也应该反思到“天上不会掉馅饼,你想要什么需要自己去争取。”我们抱怨社会不公时,不光要抱怨,还要从自己做起。

美国式“出埃及记”

美国式“出埃及记”——读《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文/爱宗不得不承认,看了《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一书才知道,美国黑人的社会地位、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公民待遇,简直与美国白人相差了两百多年,当美国人1776年脱离英国宣布独立时,就相当于这些白人挣脱奴役状态,获得了真正的自由,不再是大英殖民地的子民,成就了一部类似摩西带领犹太人走出被埃及奴役之地、到了流奶与蜜应许之地的新“出埃及记”。白人自由了,可作为奴隶及奴隶后代的黑人们并没有因此获益,他们因为有色皮肤的原因,反而落入一个新的“埃及地”,美国的种族主义势力成了法老,禁止他们奔向应许之地,奔向自由。虽然美国人早在1787年就立了宪法,可在近两百年后的20世纪60年代,这个国家的人权仍然很糟糕,黑人仍然是“二等公民”,学校、餐厅、大巴、洗手间等分别贴着“白人专用”和“黑人专用”字样的告示,更为不可思议的是黑人参与投票选举行政官员之前必先进行文化测试,测试黑人的识字水平,同时也提高了他们进入选举通道的门槛,如果他们不能通过测试,就意味着不能获得1868年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所保障的选民资格。换句话说,若是不能尽快废止那些臭不可闻的种族隔离制度,宪法不过是一纸空文,“二等公民”还会继续,长达四百年的黑人被奴役史依然遥遥无期。所幸的是,自助者天助,一群不甘奴役的黑人民权斗士们先后站了出来,勇敢地冲在民权运动的第一线,大多数白人也站出来支持,包括美国联邦的总统肯尼迪和约翰逊,以及联邦司法部长、国会议员,还有最高法院的法官们。这些官员在美国黑人民权运动中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这场运动的真正主角,并没有获得官方显赫的职位,他们只是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如黑人女裁缝罗莎,因为拒绝在大巴让为白人让座而被逮捕,结果促成了长达381天的抵制大巴车的公民不服从抗议行动,直到最高法院裁定并执行公车大巴上的种族隔离政策违宪,总算告赢了。后来人们为了纪念罗莎,在底特律和蒙哥马利两城市的公交大巴前排第一排座位空着,以示对她的景仰,罗莎本人还获得美国国会的公民金质勋章。书中记录了五位杰出的民运运动的领袖,除了前面的女裁缝外,最著名的便是亚特兰大黑人牧师小马丁.路德.金了,他不但专职福音布道,还在教堂里宣讲公民不暴力不服从和平抗议运动,并走上街头为反种族歧视而战,为平等和自由而战。1963年在华盛顿一场有25万人参加的集会上,他发表了具有排山倒海力量的著名演讲《我有一个梦想》,其中他呼吁道:“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有朝一日,在佐治亚州的红山上,昔日奴隶之子和昔日奴隶主之子将能像兄弟那样坐在一起。”1964年,35岁的他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他也是最年轻的获奖者。不幸的是他于1968年在为反种族隔绝的关键时刻被一白人阻击手击杀,历史定格在这一天。四十多年后,我们看到,这位黑人民权先驱的梦想“进展得相当好”,2009年,奥巴马履职成为入主白宫的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而当年那些咒骂黑人为“黑鬼”并讥讽他们想当总统的白人们,做梦也没有想不到,这一天真的实现了。黑人梦,其实是典型的美国梦。说实话,这本书我是一口气读完了,其评传体让我爱不释手,因为故事中有故事,人物中有人物,不但有小马丁,还有肯尼迪总统和他的幕僚们,以及更多是基督教教会的牧师和传道士们,这些人的心灵史,其实是美国人的心灵史。美国人没有英雄,因为每一个争取民权和自由的人,都是美国英雄。这些英雄中,还有为黑人种族自豪的激进派黑人族群领袖马尔科姆.X,他虽然激进,但后来越来越趋向于和平非暴力。不幸的是,他也像小马丁一样,死于激进分子仇恨的枪口之下,与小马丁死于白人种族分子之手不同,枪杀马尔科姆的是黑人。书中,还记载了美国总统肯尼迪和他的曾任联邦司法部长的参议院议员兄弟罗伯特•被暗杀事件,他们都支持黑人民权,都意外身亡,不排除他们是被种族狂人分子谋杀。本书记载的民权运动的领袖,还有后来当选大法官和联邦检察官瑟古德律师,以及后来当选国会议员的黑人学运领袖刘易斯,他们坚持司法层面抗争,同时又坚持公民非暴力不服从运动,不但不怕被殴打、逮捕、坐牢,以忍耐、勇气和坚定的基督信仰获得了最后的胜利。可以说,这样一群美国民权运动的先驱,为最终埋葬南方种族隔离制度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他们终于在1965年等来了约翰逊总统签署的《投票权利法》。在政治权利上,黑人和白人终于获得了平等的国民待遇。约翰逊总统说:“关于黑人投票权利问题,……纵然我们能击败一切敌人,让我们的财富成倍增加,征服浩瀚的星空,假如我们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仍然会是失败的国家。”正是因为美国人认识到自己有成为失败国家的可能,而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民权运动,产生了一代又一代民权英雄。天赋人权和自由并不是从天上自动掉下来的,如果种族隔离制度一直得不到废止,那么,黑人选民的投票权仍然是空头支票。尽管如今美国黑人有了平等,有了自由,甚至有了黑人总统、国务卿、大法官、总检察官,但是黑人仍然受着一定程度的歧视,黑人们并没有完全走出“埃及”,美国的民权制度和宪政设计并不完美。1987年,就是美国宪法问世两百周年之际,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瑟古德.马歇尔非常诚恳地在演讲中承认,国父(华盛顿们)设计的政府从一开始就是有缺陷的,它需要若干修正案,一次内战,以及大规模的社会转型,从而获得符合宪法要求的政府体系,并确保这个政府尊重个人权利和自由。但事实上,在今天,对于全世界各地的社会政治经济体系而言,同样存在着“没有兑现的承诺”,捍卫民权之路并不是过去时,而仍然是进行时。

光辉的岁月

《光辉岁月》——陈国平文/onlineforever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觉得这本书应该是个外国人写的,而不应该是中国人写的。当然,读完之后我还是觉得应该是外国人写的。多年前了解到有武汉大学的“武大活字典”之称的李工真教授的一本书,名字叫做《德意志现代化进程与德意志知识界》。我当时看到他的那本书之后完全被他讲述的德意志所折服,今天读这本书,颇有同感。这种折服不是据理力争的强求,而是字里行间的细致与认真,那份精神仿佛一个细心帮助你的老师站在你面前给你讲述一样真切。书里讲述了好几个贫民的故事,都是细小而微不足道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因这些小事而转化出来的、空前的圣果,则硕大而后劲十足。几十年前,正是有了他们默默无闻的抵抗和付出,才能有今日之美国,荣耀之美国。每一个小的事件很好的转化为了人们思考的触点,这些思考触点相互连接便形成了制度,打造了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在我们的国度里从来没有以制度和方法为基础的习惯,所以很多事情重复的发生、反复的发生着,因为领导不一样,因为人不一样,但处理方式和习惯都一样的,这样循环几轮之后就会发现——有制度的国家会比没有制度的优势稍微要明显一点,也就是说人治与法制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高中政治课程一直没有明白两个词:法制与法治,这本书读完之后,应该就稍微有了一些清晰的认识了。今天在火车上意外翻到一本书《Quiet: The Power of Introverts in a World That Can't Stop Talking》这本书的亚马逊地址:http://t.cn/RPi6Suo 。这本书的第一章就是解析Rosa Parks民权故事的。看来,这个例子应该是学习民主民权的第一个案例吧。通过一个让座的故事,让权力和义务完美的诠释;当然在《光辉岁月》里不是简单的介绍这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通俗的讲述了所有与之相关的内容,让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整个事情的原貌了。在众多的案例中,提炼出来一条主线:一切的权利都是自己争取而来的,上帝从来不会主动帮助弱者去战胜强者。书的副标题是:“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这一句话非常好的点睛之笔。英雄都是有胆识的,而一个普通的女子如Rosa Parks的黑人女子,也是从一点点走进每个人的内心,成为他们心中的英雄的。人生而平等是上帝说的,但作为一个人你必须要证明这句话。看完这本书,确实让人明白了一切都不是从天而降的,一切都是有付出的,甚至是生命的付出。好好的想象吧,民主真的那么好吗?好好想象吧,你准备好了吗?问一问自己吧:你会为了自己的权利而愿意承担坐牢的风险吗?美国的种族、民权英雄们会,四十二岁黑人女子罗莎•帕克斯会…我们今天都寄希望于反腐,天啊,这是他们天生就应该做的,我们有何必要去祈祷?今天再看美国民权、自由与幸福,几百年的沉淀、几千万人的努力才得以有今日,我们却把整个民族的希望寄托在某几个领导人身上的正义与否上,何其有幸我们注定要伟大!

在最黑的黑暗中熠熠生辉

在美国短短二百多年的建国历史中,黑人与白人的斗争、种族歧视、民权运动就占据了大部分时间。民权是生而为人后自然而然获得的权利,但这看似唾手可得的权利却是经过数代人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才逐渐被认可的,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光辉岁月》介绍了美国民权运动的五个代表性人物,将整个运动的发展历程脉络分明地展现出来,读来只觉心潮澎湃,不负这个书名,这是个让《独立宣言》的承诺显得可笑的让人屈辱的时代,同时也是个人不计得失也要对抗整个种族歧视社会的光辉岁月,这场旷日持久的战役强烈撼动了种族隔离支持者的力量,他们的声音已不容忽视:这个国家必须遵循自身所信奉的原则。这五个人物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奉行非暴力主义的小马丁•路德•金、崇尚用暴力回击的马尔科姆•X,以及坚信律法能够维护个人权利与自由的瑟古德•马歇尔。这三个人目标相同,但依赖的方法却截然相反,但从他们的成长轨迹和家庭背景中,这样的行事准则并不让人奇怪。小马丁•路德•金出身于牧师家族,而他本人也是一位牧师,牧师属于当时黑人的白领阶层,享有平安和特权,因此金的生活称得上舒适体面,他走上的也是一条平稳的和平演进道路,他的主张赢得了中产及上层黑人的支持。马尔科姆从哪个角度来说都站到了金的反面,他来自社会的最底层,曾深陷于犯罪的泥潭中,而这样一个曾经的黑帮分子投身于争取自由的事业后,竟发挥出巨大的能量,在最黑的黑暗中,这一抹光明让人无法忽视。如果说金让人敬重,那么马尔科姆则有种吸引人靠近的气质,尤其是对下层黑人而言。他的手段比起金来说要激烈得多,以暴制暴,这是他的信念。不能说他的主张完全正确,尤其是早期排斥所有白人的做法,从歧视黑人到歧视白人,只是对象变了,走向另一个极端,两者离自由和平等都背道而驰。但是运动后期他的观念慢慢改变,和变得激进的金逐渐靠拢。这两个人没有过多的交往,但他们就像是神交,在为共同的事业努力的过程中,两人默默地达成了互相理解。瑟古德也是一个很妙的人物,他出身于一个家境殷实的中产家庭,在巴尔的摩这个种族歧视并不极端、思想较为自由的地方长大,他父亲对法律的浓厚兴趣也影响了瑟古德,因而黑人与白人应在法律上享有相同权利的观念对他来说牢不可破,这也让他决定用法律为黑人争取权益。他的一生中在联邦最高法院提交了三十二起诉讼案,并打赢了其中的二十九起案子,这是多么令人肃然起敬的记录。他对金和马尔科姆的做法都不以为然,但无可辩驳的是,这样从根基上撼动种族歧视者观念的成功为金和马尔科姆的运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然而,从最高法院下达的令人激动的判决会被各州和地方自治体迂回闪避,削弱了其本身的力量,这时真正在社会层面发挥影响的依靠的还是金和马尔科姆发起的运动。对非暴力主义我一直心存疑惑,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实现一个事业所应该进行的正确的道路。但从这三人所代表的三股力量来看,非暴力并没有那么纯粹,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团结起了社会各个阶层。南基联、学非协、族平会、蒙进协、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NAACP),这些组织理念不同,彼此间也有着摩擦,通往人人生而平等的道路荆棘满布。作者的铺陈非常巧妙,罗莎•帕克斯是引发民权运动的导火线,金、马尔科姆和瑟古德是将这个火苗迅速点燃到整个国家的先驱者,约翰•刘易斯则是推进民权运动继续前进的新生力量。巴士上、餐馆中、学校里,黑人与白人能占据的空间都泾渭分明,隔离而平等,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一句笑语,隔离本身便是不平等!黑人在宪法上享有广泛的权力,但联邦宪法无法破除各州的偏见,于是这自由便成了一张空头支票。美国民权运动所以撼动人心是因为它从法律规范和社会习俗的根本上破除种族歧视的藩篱,这场运动星火燎原,方兴未艾。

在风雨中紧抱自由,建立一个更正义的国家

电影《中国合伙人》里有个细节,燕京大学的课堂上,一位老师讲到美国时说那里并不是天堂,种族歧视现象还很严重,孟小俊拍案而起,问老师“您去过美国吗”。老师对这个义愤填膺的学生表现出耐心和宽容,说:“年轻人,你too young,too naïve。”后来的孟小俊在美国受尽屈辱和不公,才深切理解了自己的年轻和天真,他想到的赢回尊严的办法就是努力做出成绩,让美国人看到自己的实力,给他这个黄皮肤的中国人以肯定。很小的时候就在书本上浅显了解美国的种族歧视,被小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演说感动,还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黑皮肤的奥巴马已经成为美国的总统并连任多年。还记得2008年奥巴马刚竞选成功的时候,我一朋友兴奋地说“靠,美国真是有无限可能啊”。事实上,所有的“可能”都是人为争取。陈国平的《光辉岁月》是一部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为黑人运动的几位代表人物写下小传,生动再现了黑人从被隔离、被歧视的地位一步步争取自由和权利的心路历程。对于很多读者来说,罗莎•帕克斯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她被赞为“公交车上的民权之母”,因拒绝在公交车上给拜仁让座并因此入狱出名。其实这只是“表象”。让座事件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诱因,可以说,罗莎从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的肤色受到各种不公正待遇,黑人们不能跟白人享受同等的教育权、工作权,甚至不能在相同的水管喝水;做同样的工作不能获得同样的薪水;即便跟白人一起乘坐公交车,也不能跟白人坐同样的位置;有罪案发生时,黑人会被武断地认定有罪并被判以重刑……因此,她老早就在心中种下斗争的种子。甚至她的爱情也源于这份抗争——她的初恋男友(后来成为她的丈夫)正是罗莎眼中“少有的几个对白人不怀有畏惧心理的黑人之一”。让座事件被媒体大肆渲染,版本不一,很多人说她是因为累坏了所以拒绝让座。罗莎给出的最确切的答案是:“我的身体一点都没有觉得累,或者说,绝不比比平常下班回家时感到更累。我也没有到了年迈的地步,虽然有人把我说成一个老太太。那年我才四十二岁。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屈服之累。”不屈服,所以抗争。争取自由平等的抗争在黑人中从来没有停止过,是罗莎的这个举动让大家终于团结起来。这就必须要谈到另一个重要人物:小马丁•路德•金。书中记录了一个小细节非常值得玩味。罗莎被捕的第二天,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负责人就给很多有影响力的黑人牧师打电话,呼吁他们一起参加公交巴士抵制运动。第一个牧师非常爽快地同意了。第二个牧师毫不犹豫地同意了。第三个牧师,也就是金,他犹豫了。他缓缓地说:“让我考虑片刻,你再来问我的决定。过了一会儿,金回电话说:”我支持你们的行动。”这个“犹豫”恰恰代表了金了理智。他很清楚参加到这样的活动当中以为着什么。那时候3K党活跃异常,经常对民权运动领导者进行打击报复,轻则威胁恐吓,重则伤及性命。年轻的金刚刚组建了幸福美满的家庭并有了可爱的孩子,他参加这个活动,将把家人放到风暴的中心。早已有人提醒他:“金博士,我能感受到你已经为自己的牺牲做了更妥善的准备,因为你在此地发起的挑战,在我看来无论如何也不能规避你被谋害的可能性。我猜测你早已平心静气地对待这个可能性。”金回答:在午夜的寂静中,他和妻子曾长时间地谈论死亡的话题,如果没有孩子,这个选择并不难做。但他们最终决定共同去面对,去接受注定会到来的结局。小马丁•路德•金曾经犹豫过。但这个“犹豫”是人之常情,这个“犹豫”是一个圣徒为了追随信仰而清新的从命。果不其然,成为运动领袖之后,金经常在半夜接到恐怖电话,他的家甚至遭到了炸弹袭击。但是这并没有阻止他抗争的步伐,他学习甘地的“非暴力”思想,以一个圣徒的宽容和忍耐,将平等自由的梦想一步步化作现实。跟从小受到良好教育、推行“非暴力”的金博士比起来,马尔科姆•X另辟蹊径。这个从小在社会底层混迹的黑人少年十几岁就学会了给妓女拉皮条,并且嗑药、贩毒、打架斗殴,年纪轻轻就被关进监狱。他好不隐晦自己这段“黑”历史,并坦言自己“在社会上读了大学,在监狱里拿到了硕士学位”。正是因为见识到黑人兄弟在底层受到的屈辱,马尔科姆才有了更坚决的反抗的决心。但是他走上了与金博士完全不同的道路马尔科姆甚至公开批评金,把他称作“一个专业的黑人……他的专长就是做一个讨好白人的黑人”。他不赞成什么“非暴力”,相反,他更赞同动手抗争。“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对黑人说,那么要爱你们的敌人……今天,如果一个黑人稍有脑子,她就不会告诉另外一个黑人说,如果有人打你左脸,那就让右脸也挨打。”马尔科姆告诫黑人应该拿起武器保护自己。“如果你已经举起自己的拳头,就不要轻易把它放下来。”“如果有人动手打了我们的左脸,别以为我们会转过右脸让他打——恰恰相反,我们会反抗,把他往死里打!”民不惧死,奈何以死惧之。所有为人权事业奋斗的先驱都曾认真考虑过生死。殉道未必是博弈论中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但是足以在历史中留下最光辉灿烂的一笔。谭嗣同更是留下“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请自嗣同始”的豪言壮语。黑人民权运动中的领袖们也用自己的行动证实了自己的决心。无论是打在小马丁•路德•金喉咙上的那颗子弹,还是扫在马尔科姆身上那十六颗子弹,杀死的都只是个体的存在,却无法杀死他们的精神。还会有更多后继者,用不同的方式传承他们的思想。或者温和,或者激进,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为自己所在的群体谋求更多的自由。他们在风雨中紧抱自由,只为建立一个更加正义的国家。

一个非常好的判决

一个非常好的判决偷爱警/文《美国独立宣言》中这样写到:“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对自由的迫切渴望,对自由平等的追求,美国脱离了英属殖民地的头衔,成为日渐锋芒的白头雕,翱翔在自由的美洲大地。美国不断更新宪法法案,不断洗涤自由羽翼上的污泥斑点。试图用最佳的平衡方式,处理好权利的授予。身体力行,百年后的美国做到了这一切。南北战争预示着美国走进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黑奴为了自由,为了获得人权的尊重,选择武力抗争。亚伯拉罕•林肯由此成为,首位被刺杀的总统,白人、贵族、奴隶主来讲,除了痛心和谩骂,再无其他,而对于黑奴来讲,林肯生命的价值,早已超越了黑人的生身父母。更像是耶稣降临,给整个美国黑人族群,一个重生的机会。不用再去担心,遭受人权的践踏,不用世代为奴,过着生不如死的庄园生活。这不仅是美国奴隶战争,更是生命权自由权的战争。随着时代的脚步不断进化,美国黑人和白人之间的沟壑越来越深,种族间骨子里的嫌弃、对立,矛盾激化,白人、贵族、甚至国会的血液,都没有剔除掉“黑奴”符号。这部书介绍了5位黑人民权人士,在90年代里,黑人民权得到空前的亢奋和团结。有色人种的尊严,祈求得到上帝的恩典。罗莎一个人的战斗,成为美国历史民权之母,成为美国民权史上的一个丰碑人物,在叙述中,罗莎提到,车厢里不止他自己一位黑人,而那些黑人朋友显然缄默于种族隔离制度当中,沉默意味着认同,意味着无力反击,侧面助长了白人对黑人的强制制约,蛮夷粗暴。对自由主义的美国来讲,这样的民权伤害,无异于把一个民族,推向分裂的边缘。南北战争绝对不能再发生,林肯已经倒下了,肯尼迪倒下了,不能再有第三个、第四个总统倒下。罗莎没有给白人让座,而是走上法庭,力排众议,最终胜诉。当非暴力运动获得成功之时,走在路上的一位黑人老太太说:“我的灵魂曾经疲惫万分,可是现在我的脚很累,但我的灵魂逍遥自在。”没有什么比灵魂自由更美好的事情,身体上的累不算累,精神上的疲惫,才是真的累。虽说非暴力运动得到一个满意结构,但民权法案的修订并没有得到实质的改变。小马丁•路德•金,马尔科姆、瑟古德•马歇尔、约翰•刘易斯,这些人,为黑人民权得到法律保护,做出了很大牺牲,可以说每天都在惊慌、惴惴不安当中度过,随时做好殒命的准备。小马丁的保守、马尔科姆的激进,瑟古德的强势,约翰的孤傲,不同的独立形象,催生民权法案的颁布,平等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没够黑人虽然祖辈上是奴隶出身,但不能说世代都要背负种族歧视的骂名,“黑鬼”这个称呼是在太难听了,当《为奴二十年》里的所罗门,一步步趟过生死命门的时候,自由的喜悦,简直是莫大的恩赐。民权在美国宪法里,应该受到重视和保护,从古罗马时代,人权民权就已经受到法律保护,而进入到高度文明的90年代,美国黑人没有理由不为了生存而崛起。“我有一个梦想”“我们有能力把监狱填满”马丁对种族隔离的发声,如此坚定,而对非暴力方式,却采用很保守派的思想。在这点上,马尔科姆就要比马丁做的更加坚决,马尔科姆蹲过十多年监狱,熟读大量书籍,虽比不上马丁博士的声情并茂,口才上绝不逊色于马丁,甚至瑟古德大法官。以暴制暴是马尔科姆的民权观点,虽然加速了民权的抗辩,但也加速了马尔科姆生命的终结。瑟古德和约翰是后起之秀,也是最出众,最成功的民权人士,他们凭借自身能力,来获得民权领袖的位置,获得美国民众的尊重。从亚伯拉罕•林肯遇刺之后,注定了美国黑人的雄起。总统遇刺,绝不会就此作罢,将黑人民权写进美国法律当中,势在必行。美国民权进步,意味着美国对自由主义的信奉越来越正规,越来越有公信力,天平的两端更趋于均衡。从总检察官到联邦法院首位黑人大法官,瑟古德这么说“一些人或许会悄悄地纪念,纪念在付出那么多的忍耐、抗争与牺牲之后,终于纠正了这个包含很多错误的初始文本。他们关注周年之庆,感受着那些没有意识到的希望,以及没有兑现的承诺。而我,宁愿把这部两百岁高龄的宪法当做一部活生生的文件来纪念,我把“人权法案”和其他保护个人自由、人权的修正案都视作折现或文件的一部分”。法律赋予瑟古德的权杖,直接可以辨认出瑟古德对法律公允性的把持。约翰逊总统是在器重与信任上面,给民权带上一顶公信帽子。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判决。如今的美国,验证了这个事实。

天赋的人权,亦需要努力争取

天赋的人权,亦需要努力争取文/Sofia2009年,当奥巴马在美国国会大厦西侧的露天平台上正式宣誓就任美国第44任总统时,局外的看客们感受到是一种平等的精神——若无“平等”基础上的一视同仁,一个曾经由白色人种主导的国家怎么可能接受一个曾经被视为劣等民族的后裔来作为他们的总统?在今天,这一切看起来是如此理所当然。事实上,在美国,有色人种尤其是黑人的争取平等之路崎岖又艰辛。1776年的《独立宣言》痛斥了英国国王对殖民地的暴政,宣布了一切人生而平等,人们有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等不可转让的权利。但是,为了自由、平等这些“天赋人权”而战的美国独立战争并没有使黑人获得解放。即便是为了废除奴隶制而点燃烽火的南北战争,虽然取得了解放黑人奴隶的历史性胜利,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平等”的问题。“隔离但平等”,不过是一个黑色的笑话,是宣告黑人解放的一场空欢喜。有压迫的地方,就会有反抗。有不平等的地方,就会有斗争。为平等而斗争。为公平和正义而斗争。这是历史的必然规律。所以,罗莎•帕克斯并不是第一个拒绝在公交车上给白人让座的黑人乘客。但是,罗莎却成为了黑人民权运动之母。这也并非历史的偶然性,而是必然性。纵观五位黑人民权运动家的人生履历,我们会发现,他们之所以会名留青史,承担起领导民权运动的重任,并非如小马丁•路德•金的谦虚之语——历史发生时,他不过是正好在场——他们并非正好在场的人物,而是历史因为他们而改变。罗莎并非一个倔强而单纯的女裁缝,她也不是出于一时冲动而拒绝让座,从而阴差阳错地开启了一个新时代。在罗莎之前,还有其他黑人女性拒绝给白人让座,但是她们并不具备肩负历史使命的资格。罗莎受过教育,她的丈夫是一个激进的民权活动分子,而她自己在丈夫的影响下,亦成为了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成员。小马丁•路德•金和马尔科姆•X的主张以及所采取的斗争途径虽然不同,但是他们均出生于黑人牧师家庭,而他们的父辈,亦曾为黑人的民权而奋斗过,甚至马尔科姆的父亲为此牺牲了生命。耳濡目染之际,这颗向往平等的种子已然埋藏在幼小的心灵里。瑟古德•马歇尔大法官亦出生于一个黑人中产家庭,而且这个家庭处于非常活跃的黑人社区,当地黑人们建立起了自己的学校,并且从内战年代起就一直为黑人的平等权利而抗争不息。唯一例外的是约翰•刘易斯。刘易斯的家族世代务农,也不曾受过什么高等教育,但是刘易斯喜爱读书,并且深受小马丁•路德•金思想的影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固然具有偶然性,却并非随机选择。一个适格的革/命者或者说斗争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素养,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领导斗争走向胜利。然而,当斗争之火熊熊燃起时,并非只有冲锋陷阵的才是勇士,每一个斗士都有其特定的作用,发挥着他自己的能量,无论是在前线还是在后方。例如,瑟古德•马歇尔改变了美国的法律体系;继起的小马丁•路德•金的着力点主要是在知识和精神方面,改变了这个国家的法律没有触及的部分;而马尔科姆•X则更多地诉诸本能与直感。但是,正如历史早已证明的规律,任何一场自下而上的变革都需要经过坚持不懈甚至年深岁久的斗争才能取得成功,没有什么斗争是随随便便、一蹴而就便能取得成功的。这场黑人民权运动之路走得亦是艰辛,其间遭遇过挫折,也经历过失败。斗争的领导者们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失败时总结反思,在斗争中成长成熟。再伟大的人也不是神。斗争的胜利不可能依靠一人之力取得,是需要无数勇士们的前仆后继、流汗流泪抛头颅洒热血才能换得。美国黑人的民权运动史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历史,更是无数勇士们甘为信仰奋斗的历史。这是一场光辉岁月。倘若这些勇士们地下有灵,能看到今天的当政的奥马巴总统,想必亦可以含笑九泉了。

“正义的银行”不会破产

两百多年前,一群胆大包天的北美革命者向同胞们许下“人人生而平等”的自由之诺,这郑重一诺,作为全民信念贯穿于美国史,是美国之所以伟大可敬的重要原因。但从开国之日起,种族问题——主要体现为强加于黑人族群的奴隶制和种族歧视,一直给民众带来创痛,给社会带来动荡,并让整个国家的良知蒙羞。林登-约翰逊曾在电视讲话中满怀伤感地深切省思:“纵然我们能击败一切敌人,让我们的财富成倍增加,征服浩瀚的星空,假如我们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仍然是失败的民众和国家。”让人惊叹的是,这个深陷于历史恩仇和现实利益冲突、堪称无解的种族难题,竟然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通过一场美国式“自我革命”——民权运动,得到了正确而完满的解决。美国因此而成为更美好、更正义的国度,证明了“正义的银行不会破产”。《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以一个中国写作者的视角,把叙事场景设置在一起又一起壮怀激烈的公民抗争行动,聚焦于一个个引领了这场运动的民权英雄,评述了他们来自何地、起于何时、感于何事、神伤于何方的行迹与心路。作者陈国平先生是资深媒体人,六年前求学于芝加哥,在葛兰特公园亲身感受到黑人总统奥巴马胜选之夜的盛况,感慨于这个国家为消解种族冲突而不惜付出最大代价,心有所动,从此开始特别关注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史。小马丁-路德-金,这个人人耳熟能详的年轻牧师,他为什么能够鼓动无数追随者“把监视填满”?这个有着凡夫俗子的人性弱点的人,为何无惧于权势者的恶毒抹黑?他有过什么样的内心隐痛?是什么支撑着他一步步走向自己的宿命?再如读者不那么熟悉的马尔科姆-X,这个在狭窄狱舍里以背诵字典进行自学的街头怒汉,他有什么样的精神气概?为什么这样一个人能感动和鼓舞整个国家?还有罗莎-帕克斯,一个倔强的黑人女裁缝,仅仅因为拒绝给白人乘客让座,何以就感召了全城五万同胞拒乘公交巴士?她的精神为什么能支撑纳尔逊-曼德拉熬过漫漫二十七年监牢岁月?而更让众多读者感到陌生的瑟古德-马歇尔,一个律师,以什么样的决战奇谋掀起体制革命?他的内心燃烧着怎样一团火焰?约翰-刘易斯,一个坐牢四十次的学生领袖,为什么会被选入联邦国会?他的道德勇气有无传承?这些民权英雄的身后,那千百万高唱着“我们终将取胜(We Shall Overcome)”的同代人,迎着嘲骂、毒打与监狱铁窗奋身向前的黑人民众,以及无数良知觉醒的白人支持者,他们又有什么样的面目,有什么样的情怀?通读全书,从一页页简洁传神的文字里,可以得到答案。伍德罗-威尔逊曾断言:“美国的富强存在于普通人的希望,普通人的福利,普通人的事业心及普通人的积极性之中……我们时代的所谓激进主义,只不过是将民众心中的能量释放出来的自然之功。”呈现在本书中的民权英雄,几乎都是普通人出身,他们引领了波澜壮阔的美国民权运动,同时也被这场运动本身所转化,成为精神上“从高处降临”的传奇人物。正如小马丁-路德-金所言:“如果世上没有小马丁-路德-金这个人,这场运动照样会发生。我只是正好在场而已。”作为这场运动的亲历者与标识性人物,这些人的所作所为大相径庭,风格作派大异其趣,个人命运与遭际更有天壤之别。纵然如此,以历史的眼光看,他们身处大场面而不能认识到彼此(甚至包括自己)的真正份量与价值,其实是再正常不过之事。他们,以及他们所代表的那股民众力量,恰如不同乐器奏响了不同音符与曲调,最终却汇聚成一曲狂飙突进的时代交响。这也是近半个世纪以来,全世界的人们为什么仍难以忘怀这些民权英雄的原因所在,是人们为什么仍不断从他们身上汲取力量的秘密所在。《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受到了多位名家的赞誉和肯定。刘军宁专门撰文荐读:“本书讲述的故事足以说明,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自由从来都是争取来的,无分东西。”鄢烈山认为:“这本书是评传体,素材取舍之间,思想脉络隐然。五个人物成长背景不同,性格各异,思路并不一致甚至对立,却因同样的理想和目标,互相影响,互相补充,共同创造了历史!”杨恒均指称:“建国时还是奴隶,半个多世纪前还没有投票权且被种族政策隔离的美国黑人,怎么突然走出一位黑人总统?奥巴马通向白宫的路是如何铺成的?陈国平先生娓娓道来的文字让我们身临其境,英雄心路触动我们的神经。”五岳散人说:“为什么在一个宪政立国的国家,‘人人平等’提出一百多年后才基本实现权利的平等?陈国平的书表明了一个事实: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的东西——大概除了天空与暴政——都没什么能从天上掉下来,民权更是如此。”

为了“自由”而呐喊!

总有一些记忆让我们热泪盈眶,那些凝固在时光里的过往,那些无畏与牺牲的精神,那些坚强与勇气的前行。信仰,是一种很神奇的力量,单从其本身而论无分好坏,但在其信仰者来看肯定都是正确的。可不管怎样,在是信仰的时候它可以凝聚常人无法想象的犹如洪水一般的强大力量,但信仰不容置疑,稍微有一个缺口,日积月累,它就会决堤,带着摧枯拉朽之势,毁灭一切,包括信仰本身。……就如同是关于“平等”的信仰一样,出于“均富贵”的天真祈盼,让大学老师和工人的工资水平相等,让踏实肯干的人和混吃等死的人有着同样的收入,这样的信仰根本就是已经走火入魔了。真正的平等,不是应该让这世间的人,无分种族差异地位高下,都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不在为人奴仆,受人鞭挞凌辱,生死也决之他人的么!没有什么是能够平白得到的,不经过抗争静等天上掉下来的,也未必是你真正想要得到的。我们都知道马丁·路德金的那篇《我有一个梦想》,但又有多少人知道,他是被白人狂热种族分离势力团伙雇人暗杀的,死的时候还不到40岁?我们都知道在南北战争北方的大资产阶级胜利以后,因为废奴政策的关系南方的殖民大庄园经济遭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但是谁能够想到,没有几年南方的白人种族主义者势力就卷土重来了,那时候甚至黑人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是必须给白人让座的,否则就是违法要被判处两年的监禁?“美国并非生而自由,自由要靠争取”,这是由一个个的为个人争自由、争权力的故事。阅读这本书,是很有助于读者了解美国的近现代历史的,但不知是否是我过于敏感了,总感觉作者的某些论点中流露出的是一种不太令人愉快的对于欧美世界心向往之的“五毛党”味道。要依我说,西方民权的概念与实践,人权运动的成功,自由、平等的理念,和那个发明了“宗教裁判所”的基督教宗教信仰的关系只怕不大。就个人来看,之所以不是在东方,不是在中国发起的这个民权运动,唯一的原因就是当时的中国没有这么样的条件。这样一个作为奴隶的种族,不能说是建国总统华盛顿没法面对,而是对这位而言,本来就是极自然的事情。否则,如果他真的是不赞同这种制度,临死的时候怎么没有释放其名下的所有奴隶呢?要知道,这位可是个财产不菲的大奴隶主呢。美国的民权运动之所以能够成功也是有其道理的,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美国当时的社会形势的独特。当时的美国是完全是建立在最底层的非洲裔黑人的血汗之上运行的,就算是所有的上中层建筑都是白人,可如果最底层的黑人全部“非暴力抗争”都不合作了,整个国家也就趴窝了。就像是苏联的工人革命,和中国的农民革命成功的内因一样的道理,因为选择的切入点是整个社会的基石,所有才能够颠覆整个国家。民权运动是怎样成功的,印度人能够做到,因为印度是印度人的印度,而不是殖民者的印度;南非人能够做到,是因为南非是南非人的南非,而不是殖民者的南非;而美国的黑人能够做到,是因为不管身为领导层的白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反正如果所有底层建筑的黑人都撂挑子了,那么,整座城市也就瘫痪了。所以白人必须要让,还不得不让。甚至于,现在很多的好莱坞大片中按规定是必须出现黑人的身影的,否则就会被投诉是种族歧视。应该说,因为文化背景不同的关系,东西方的社会结构和政体也截然不同。和个人财产至上的西方社会不同,东方讲究的是大一统,所有的东西都是皇帝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代替皇帝行使权力的“牧羊人”,也不是西方社会黑暗时期的教职人员,而是世俗势力的官员。自从几千年前的战国商鞅变法起,秦国干脆就废除了奴隶, “国无隶身,一体国人”,甚至是“不分贵贱,一体同法”,反之,作者推崇备至的西方呢?就算是满清入关,汉人被视为等下之民,有什么“包衣”的制度,但是和美国黑人的情况也不相同。反正,也正是因为没有这样一个完全受统治压迫,不见天日的种族,缺乏这种反抗的土壤,所以民权运动是无法出现在当时的中国的。

黑暗年代的光辉:民权运动英雄列传

黑暗年代的光辉:民权运动英雄列传文/杨泽斐20世纪60年代对于世界来说是一个动荡年代,世界范围内的革命风暴风起云涌,法国五月风暴,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美国的反战和民权运动……总之是一个充满反叛、骚乱和动荡的年代。对于资本主义老大的美国,60年代是政治社会变革转捩点。披头四(The Beatles)在二月首次从英国来美国,掀起狂潮,另一支英国乐队滚石(Rolling Stone)则在六月首次来美国演出。它昭示着一个新时代的来临,音乐背后是一颗躁动不安的心,摇滚乐节奏背后隐藏的是这个时代变革的主角:青年人与黑人。60年代的美国是一个和平与战争、进步与保守、乐观与悲观、抗争与妥协奇异交织的奇异年代。一方面,全美国上下洋溢着乐观主义的情绪,特别是随着战后“婴儿潮”世代的降临,他们相信变革与进步,他们具有强烈的乐观主义和一种“我可以”的信念,肯尼迪的热情俊美形象召唤着年轻人的理想主义,投入社会服务,黑人民权运动追求种族融合。民权运动歌曲《我们一定会胜利》(We Shall Overcome)正是这种世代的最强音。另一方面,美国社会正被越战和种族问题的鸿沟深深撕裂,美国社会特别是美国南方正延续内战后另一场种族战争,黑人并未从战后经济与社会发展中获益,曾为国而战的黑人士兵复原之后并未得到社会的尊重,觉醒的黑人决心奋起抗争争取权利,勇敢的黑人从餐厅、巴士、学校、法庭上抗争,或非暴力不合作,或用血肉之躯反抗不公。而是警察和白人种族主义者以各种暴力来反制,殴打民权运动者、焚烧黑人教堂;让这部黑白的政治影片不断染红。美国自立国以来,以自由、民主、平等为标志建立了一座“山巅之城”成为人类文明的一道亮丽风景。但是种族主义仍是美国这个国家痛点,不仅被后人所诟病,而且还为此付出了内战的血的代价。在冷战岁月中,种族问题成为美国的脓疮使这个自由社会的老大的美好形象大打折扣。千千万万美国人深知自己国家的病灶,并相信他们可以改变这个时代,千千万万的黑人和白人希望将这个国家从困顿与丑陋的现实中救赎出来,从战后一直以1964年民权法案的通过为标志,一场以争取黑人公民权利为目标的民权运动席卷美国上下。《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还原了美国通往正义之路上不可或缺的一段历史。他们的光辉岁月,为奥巴马铺平了通往白宫的路;他们的精神,鼓舞了曼德拉,也激励着所有在风雨中抱紧自由的人。从1955年蒙哥马利市一位普通黑人女职工罗莎•帕克斯女士拒绝为白人让座从而点燃民权运动的熊熊烈火到小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再到2008年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入主白宫的黑人总统奥巴马,可以说,正式一群追求自由、公正的美国人“努力去做”,为改变国家和社会而奋斗,几代黑人想都不敢想的变革终于落地。美国的年轻人充当其了时代先锋。约翰•肯尼迪总统的名言:“不要问你的国家做了什么,问问你自己为国家做了什么!”这位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总统肯尼迪号召的正是改变美国不公正的现状,希望充满理想的年轻人投身社会改革运动。于是,来自南北方的美国大学生成批成批地投入“自由乘客”运动,实行种族融合的大巴士从华盛顿启程驶向各州,目标直指南方各州,在沿途的重要车站,“自由乘客”运动的成员们堂而皇之地出入厕所、餐馆,无视“仅供白人”的标志…理想的召唤让他们能无畏地面对3K党暴徒袭击与恐吓,无视白人种族主义者的殴打和辱骂……本书作者研究的是美国民权运动史,讲述了女工罗莎•帕克斯,牧师小马丁•路德•金,无职业的鼓动家马尔科姆•X,律师瑟古德•马歇尔,在校生约翰•刘易斯在民权运动中的光辉事迹。以上五人中,除了罗莎•帕克斯其余均为民权运动领袖,虽然在总体目标上是一致的,因为各自成长环境和思想观念的差别,四人的斗争方式和策略迥异。在思想谱系中,瑟古德•马歇尔最保守最温和,马尔科姆•X最激烈(他之所以改姓X,就是因为他说他的祖先被贩卖到美洲时,已丢失了本来的姓氏,而现在的姓氏是白人奴隶主强加的),小马丁的主张比较温和,刘易斯则介于马尔科姆和小马丁之间。罗莎•帕克斯是一名普通的黑人,既不是民权运动的鼓吹者也不是理论家,而是实践者,她以个人的勇气开启了人人挺身抗争的时代,被称为“民权运动之母”。1955年的一天,她下班坐上一辆公交车,司机按惯例将黑人的座“征用”,帕克斯断然拒绝,后来警察逮捕了她。在回忆那非同寻常的片刻时,罗莎说:“当那个白人司机挥手喝令我们起立让座时,我感到浑身都被一种前所未有的决心所裹挟,那决心是如此强烈,让我有了采取行动的热切渴望。”她在回忆录中说:“我的身体一点都没觉得累,或者说,决不比平常下班回家时感到更累。……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屈服之累。”或者用她的另一句更平常的话来说,是“受够了(被歧视和欺凌)”人的天性中有着追求自由、公正的普世道德追求,无人喜欢被压迫和奴役。正是“受够了”这一句释放了非洲裔美国人超过四百年奴役、屈辱和歧视的冤屈。她是第一个向种族隔离制度呐喊的人,她拒绝让座的一刹那引爆了民权运动的熊熊烈火,从此以追求获得基本公民权的民权运动发轫。帕克斯的斗争精神甚至鼓舞了曼德拉,1990年,刚刚从南非大牢里获释的纳尔逊•曼德拉赴美访问,当从列队迎候者中看到罗莎时,曼德拉叫出了她的名字,与她热情拥抱。曼德拉对罗莎说:“在我被投入大牢的漫长岁月里,是你的精神支撑着我。”小马丁路德金因获诺贝尔和平奖和那篇脍炙人口的《我有一个梦想》而家喻户晓,他本人甚至成为民权运动的符号。简单地说,他的核心思想是非暴力不合作。在中学时代,小马丁路德金就接触到了亨利•大卫•梭罗的《论公民不服从》。在后来接触甘地非暴力反抗思想的过程中,他认识到了非暴力不合作思想可运用于社会冲突。金博士认为,真正的非暴力抵抗并非一味地屈从于邪恶势力,而是用爱的力量勇敢地面对邪恶,与其把暴力强加给人,不如我们充当暴力的受害者们因为前者只会使暴力和仇恨在人类社会更加猖獗,而后者却会在反对派心理产生一种耻辱感,从而最终达到转变思想、重新做人的目的。其思想的核心还是基督教的那套“仁爱“,非暴力之道的前提是宽恕的能力。如果我们想要创造一个开放社会,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手段,因为手段决定了结果,暴力滋生暴力,憎恨引发憎恨,愤怒传导愤怒。只有用仁爱驱离怒与恨,才能唤起全美国人的良心,达成社会正义与和解。马尔科姆•X是民权运动中的激进主义者,当时曾被称为“美国头号黑人怒汉”, 6岁时马尔科姆•X当牧师的父亲死于种族分子谋杀;11岁母亲承受不了生活重压而进了精神病院,13岁他入了收容院。他当过侍者、店员,在黑帮里拉过皮条、干过武装劫匪,吸毒;他是在监狱里博览群书,体会“真切的(精神)自由”并完成学业。改邪归正后,他“尽量做到最好”,专事民权运动的鼓动工作。在他被刺身亡43年后,奥巴马说:“我从来不曾接受他的理论……我认为马尔科姆的所作所为,是黑人社区漫长传统的自然后果。在某些特殊的历史时刻,对黑人而言,坚持他们的人格与价值观,是压倒一切的命题……有必要证实‘我是一个人,我是有价值的,我是重要的’。对于温和派的瑟古德来说,马尔科姆•X之辈鼓吹的暴力抗争,认为要在美国建立分离的黑人邦国乃是另一种种族主义的白日梦。在美国建国以来的“大案要案”中,没有哪个人的名声比瑟古德•马歇尔的名声更大。在他的律师生涯中,一共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了32起诉讼案,赢了29起,在有色人种协会中有“剃头律师”之称。生活在一个以法治著称的国度中,马歇尔一信奉法律之力,坚信法律带来公众的可能性,在司法领域的疆场上,马歇尔带领他的有色人种协会,为美国黑人的利益而战,他知道什么才是好的种族关系,拔掉了那颗现实中最具破坏力的种族问题的爆炸引芯。马歇尔对主流的民权运动保持一定距离,无论是公交巴士抵制行为还是金博士漂亮的演说都是街头闹剧,只有依靠他的有色人种协会(NAACP)和他麾下的律师团队在各级法院奋战才能从司法层面终结种族隔离体制。马歇尔对马尔科姆的激进暴力嗤之以鼻,一直到马尔科姆成了烈士,晚年的瑟古德说他“仍然相信没有任何理由视他为一个伟大的人,一个伟大的黑人。”他坚持通过司法的途径消除种族歧视,推动社会公正。这既有他的经历与经验支持,毕竟他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官司胜多败少;也是一种策略考量,他认为只占全美总人口1/10的黑人要靠暴力获胜根本没有可能,反而可能激起白人的强烈反弹,让整个美国变成黑人的屠场。在美国学习《最高法院》一课中,通过观看著名的布朗VS教育委员会一案中,马歇尔的在我心目中就树立的光辉形象。在这个著名的案例中,马歇尔将火力集中对准美国种族隔离制度的“心窝”——散布于美国南方中小学之中的种族隔离制度,他找到了进行体制内司法挑战的策略:学校种族关系紧张必然导致种族关系紧张,并给少数族裔带来更多伤害。他请来心理学家对南方的黑人孩子用黑色洋娃娃和白色洋娃娃展开实验,证明了大多数黑人孩子产生了浓重的自卑感,他运用社会学、心理学的证据说服联邦大法官们,“隔离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种族隔离制度助长了有色人种低人一等的自卑感,最终打赢了布朗案这场世纪官司,联邦最高法院判种族隔离制度违宪。约翰•刘易斯参加民权运动的时候才是一个年仅21岁的毛头小伙,是民权运动中最年轻的代表,他的思想介于金和马尔科姆之间。他一直服膺非暴力不服从哲学,而在行动上比民权运动前辈包括金博士更激烈更大胆。他领导的“学非协”不顾前辈反对而组织的大规模抗议行动,也取得了成效。他领导了“自由乘客运动”和入座以及“填满监狱”迫使白人解除公共设施种族隔离制度方面向黑人让步。在民权运动领袖中,刘易斯是一位唯一健在的一位。作为国会资深议员,2008年奥巴马宣誓就职时,还邀请了刘易斯参加。他请奥巴马在一张照片上签名留念。奥巴马提笔写道:“因为有你——约翰/贝拉克•奥巴马”奥巴马对刘易斯的题词绝非礼节性的吹捧,而是中肯的。非洲裔美国人今天享有的公民权利,不仅拜刘易斯一己之力,也非上帝的恩赐,而是千万美国人用血和泪换来的。美国民权运动的胜利不是五位英雄的单枪匹马奋斗来的,它不仅是一部英雄的抗争史,更是抗争斗争成千上万湮没无闻的人的斗争史。小马丁路德金和马尔科姆都在抗争中被暗杀,而无数无名黑人或被毒打,或留下伤残,甚至谋害而死。在光辉岁月中,我们对大人物的功绩没齿不忘,而小人物的点滴努力更应时刻铭记。

三匹马,以及关于平等的故事

去年,儿子的小学要求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觉得这种死记硬背的办法未免过于僵化和无聊,孩子也不能理解,于是以每个词为主题给他讲了12个故事。“富强”我讲的是李鸿章和晚清中国的故事,“法治”讲的是威廉一世与波兹坦老磨坊的故事,“爱国”讲的是邓稼先和两弹一星的故事,“和谐”讲的是张英和六尺巷的故事。“平等”这个词,我讲的是小马丁·路德·金和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故事。从印度的种姓制讲到雍正废除贱籍,从费城会议的五分之三妥协讲到南北战争、林肯的解放黑奴宣言,从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讲到布朗案、小石城事件,从蒙哥马利巴士抵制运动讲到“我有一个梦想”,从肯尼迪遇刺讲到奥巴马当选总统,足足讲了一个多小时。所以读到这本书,感到非常亲切。书是评传体,分别讲述了五位美国黑人民权英雄的故事,其中既有我熟悉的小马丁·路德·金、马尔科姆·X、罗莎·帕克斯,也有我不太熟悉的瑟古德·马歇尔(布朗案的胜诉律师)和约翰·刘易斯。这本书不以深度见长,但写得很流畅,感情也丰沛,颇能给人力量。最引发我思考的,还是马丁、马尔科姆和马歇尔这三匹“马”的故事,三人同样怀着为黑人争取平等权利的伟大梦想,却选择了完全不同的道路,一个坚守非暴力与不服从,一个游走在暴力反抗的边缘,一个则笃信法律的力量,他们立场各异,相互不理解甚至相互攻讦。五十年后的今天再看,正是这样多元的努力,共同赢得了黑人民权运动的伟大胜利,推动了美国的变革,并激励着千千万万后来者为了争取平等与自由不懈奋斗。还令我感动的是美国的一些白人有识之士,包括总统肯尼迪、约翰逊,以及艾森豪威尔。书中讲述了一个细节,艾森豪威尔明明是保守派,明明震怒于沃伦大法官的转向,明明从内心里不同意布朗案的判决,但在小石城事件的关键时刻,为了维护美国宪法的权威,仍然派出101空降师护送九名黑人孩子走进小石城高中。每当我想起那张美国联邦士兵荷枪实弹护送黑人孩子上学的照片,想起黑人女孩明尼珍脸上洋溢出的笑容,总有一股力量在我胸中升腾。

“英雄”的重新定义

如果我们还在固化的所谓英雄的概念中徘徊的话,《光辉岁月》无疑会狠狠摧毁这一切。这是一本让人热血沸腾的史书,正如它的副标题——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五位美国民权英雄的心灵描摹及其身后波澜壮阔的美国民权运动的宏大画卷,足以让我们对“英雄”这一词汇进行崭新的定义。1955年12月1日,一位辛勤劳作一天的黑人女裁缝登上了一辆公交车,她在充满意味的“法院广场”登上了一辆普普通通的巴士。从这一刻之后发生的一切,就此一幕幕载入史册——司机要求所有的黑人起身,为一位白人乘客让座。黑人女裁缝罗莎•帕克斯坚决拒绝:“我的身体一点都没觉得累,或者说,决不比平常下班回家时感到更累。我也没有到了年迈的地步,虽然有人把我说成一个老太太。那年我才四十二岁。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屈服之累。”随之,罗莎•帕克斯因为“违法”被捕。所谓“法律”就是被称为“吉姆•克罗法”的从铁路车厢、候车室、售票处到教堂、学校、图书馆,再到剧院、餐馆等所有公共场所甚至渡口的种族隔离制度。是一个沾满黑人血泪的恶法体系。少年时的罗莎和数百万的黑人儿童一样,想象着“白人专用”的公共饮水龙头中流出的水是否是另外一种颜色和味道。由于对投票权的限定,黑人作为选民注册投票还必须要通过严苛的识字测试和缴纳投票税。所有的一切,都是对黑人这一身份的彻底的歧视与尊严的践踏。冒着生命的危险,罗莎担当起了上诉者的角色。与此同时,一场让所有的参与者“被自己惊呆了”的抵制公交车的有组织的抗议行动展开了。一周又一周,没有人知道会持续多久。每天在蒙哥马利有三万黑人拒绝乘坐公交。作为一名普通人的罗莎•帕克斯以非凡的勇气与尊严直接推动了民权主义的进程,获得了全世界的敬意和感念。这样的英雄远远超越我们的一贯认知。被大众熟知的马丁•路德•金事实上是小马丁•路德•金。因为他的父亲与儿子都唤作同样的名字。26岁亮相黑人运动领袖的青年牧师的他,坚称“一个人,如果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他为之献身,也就不会有任何东西值得他为之活下去”。 他的信念始终不渝——不要拿起你们的武器,仗剑而生者,必殁于剑下。直到他39岁被刺身亡之前,被捕多次,他无畏地宣称:“我们有能力把监狱填满”。他组织的“进军华盛顿行动”,有三十万左右的民众在当天涌入华盛顿进行示威,但这样的“围城”没有任何骚乱,似乎只是一次传扬教会精神的远足。就在这里,“我有一个梦想”的声音响彻世界。他面对来自同一阵营的反对者的嘘声,他有着羞于为外人道的人性缺陷和弱点,对于死亡,他有强烈的预感和深深的恐惧,但他从未放弃。他绝不是完美的战士,但是,他是英雄。与金的出身背景和受教育程度完全相反的是另一位黑人领袖——马尔科姆•X,来自于充斥着堕落与犯罪的黑人聚居区。六岁时,父亲被白人种族主义者杀害,十一岁时,母亲精神崩溃,家庭拆散。之后,他混迹于黑社会,为妓院拉皮条,吸食大麻,盗窃抢劫无所不为。但在监狱里,这个被人称之为“撒旦”的人开始潜心学习,刻苦攻读,最终成为“美国黑人头号怒汉”。马尔科姆•X胆识过人,与小马丁•路德•金的温和路线截然不同,但,极有意味的一幕是,二者相辅相成,殊途同归。马尔科姆•X变得越来越像小马丁•路德•金,小马丁•路德•金也越来越像马尔科姆•X。在不同的背景和气质下,两个人走向了同为黑人抗争的道路。同样,两人都在39岁的时候被暗杀。英雄不问出身,英雄不问归处。一部美国民权英雄的心灵史,就是一个个生而为人的身影昂起头颅,无畏无惧的抗争史。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几根傲骨和一腔热血。那是小马丁•路德•金的父亲,被交警轻蔑地叫做“小鬼”时,在儿子面前,无比庄重地回敬来自于白人的蔑视:“我是一个男人,在你以礼相待之前,我不会听你的吩咐”。那更是在徒步行走的人群中,一位黑人老太太的回答:“我的灵魂曾经疲惫万分,可是现在,我的脚很累,但我的灵魂却逍遥自在”。

带着镣铐的舞蹈

看这本书时,我不止一次想到一句话:负责任的自由,戴着镣铐的舞蹈,出自2004年出版的一本书《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虽然这句话原本所指代的是媒体公众,但随后被越来越多的人引申到各种领域,其中最广泛的认知,就是所谓的民主和自由。先说个题外话,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一部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几乎家喻户晓,直到今天我都能记得其中的台词,爱他,送他去纽约吧,因为那里是天堂;恨他,送他去纽约吧,因为那里是地狱。之所以提它,是因为我记得有位记者在写一篇报道时同样提到了这部电视剧,他的一段话大意是:一部电视剧能够让地球这边的我们开始认识大洋彼岸的纽约,而纽约是美国的缩影,那里有财富、有金钱,更重要的,是有自由。美国的历史很短,但却几乎囊括了整个人类发展进程所必须的因素,为独立而战,为人权而战,为平等而战,为利益而战。而纵观整个人类的历史,无论哪个国家,任何的进步和大的发展,都伴随着战争和血的代价。曾经我看过一篇论文,题目是《人类嗜血的自由之战》。论文的观点,其实和书的内容有着契合的地方,这本书仿佛是一部沉重的画卷,展开了那个国家一场场激烈的抗争活动,而五岳散人的序言恰好印证了历史的真理,也为书起了一个好头。他写道:回顾人类的历史,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没什么能从天上掉下来,民权更是如此。人民的政治力量是民权,是人们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这种并非人类本能但却被追求拥有的国家产物,几乎贯穿了整个美国的发展历史。而西方以美国为代表的民权之战,更是体现在了黑人运动和解放之上,民众的不平等、社会的动荡、阶级的两极化,让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开始意识到,争取才能得到权利,退让代表屈服。这本书起名《光辉岁月》实在恰当,书中以一个中国作者的笔触,洋洋洒洒讲述了五位引领这场运动的先驱英雄,其中有我们熟悉的马丁•路德•金、有马尔科姆、有约翰•刘易斯。不管读者是否熟识他们,但都应该去了解他们的故事,他们不仅仅是时代的产物,更是为了民权勇敢站起来反抗的带领者。虽然书中提到了五位历史代表人物,但是他们所采用的方式和途径不尽相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马丁和马尔科姆。前者希望可以通过非暴力手段赢得胜利,后者则倾向于采取任何手段去抗争,这两种极端方式的同时存在,恰好印证了在当时年代下美国民众对于争取权利的两种态度,而无论是在什么样的方式下所进行的斗争,都是为了自由和自决权利而进行整体抗争的意识,都同样具有伟大的意义和力量。本书的作者并没有在书里过多提出自己的观点,而是用大量的事件再现了整个历史,尤其要指出的,也是和中国历史形态不一的是,这些书中所提到的四个人,并非是在当时就被树立成一个典型的英雄,亦或是成为争取权利的个体被无限夸大,而是通过他们的演讲和行为,告诉普通的民众,自己就是强大的力量,这一点在书中的最后一章里得到了体现。不必等谁来,不必等谁喊着口号召集,凭自己就可以做成这一切,没有什么比自我有更具有强大的力量。如果民众可以抱团抗争,没有任何领袖能像民众一样有力量。我想,这就是人民所被赋予的真正含义,美国一直宣言自己是民主和自由的国家,抛开政治形态和历史发展的不同,他们更多讲的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所能够代表的一切。国家的发展依靠人民,普通人的利益和权利,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强盛,没有什么可比得上人民的言论和行为。从这一点来讲,美国的民权运动之所以取得了成功,正是国家的整个意识形态的统一化,如果没有这些人首先站出来发起争取民权的运动,也会有其他人成为被历史铭记的人物,而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所代表的力量,是民众的力量,他们所呈现出的为自由和民主奋斗的身影,是整个运动中无数普通人一样的模样。人生来就是其自身的局限和狭隘,这是地球上国家成立划分和斗争不断的根源,为民主而战是为公正而战,为自由而战是对局限的抗争,非暴力因素可解决的问题,不是历史问题,运动下所付出的代价,才能让当权者警醒,发出改变的讯号,安抚民众的愤怒,推动了历史的车轮不断向前。对自由的渴望,对平等的追求,使得美国这个国家成就了今天的模样,我们站在新世代回望曾经的时光,会对曾经的先驱者肃然起敬,反观我们国家的历史,这点上也有着高度的契合,无论是古代史中的统一和分裂,还是近代史中推翻封建社会,甚至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无法提及的往事,都是对民权的一次反抗和论证。人类的进步和历史的发展是同步的,这一点从书中的很多地方可以看到,只有沉重的历史教训可以唤醒在时代下依然麻木的众生,只有无惧自身勇敢前行的人民才能造就一个国家的大跨步和繁荣,这种声音最开始虽然对当权者来说十分微小,但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的力量都无法阻止,这便是人民的力量。全书的结尾停在了奥巴马的就任典礼,这位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这位被刘易斯赋予自由乘客行动的受益者,或许就是两百年前这场运动最大的光辉点之一。我记得他在就职典礼上说过这样的一段话,历史告诉我们,即便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它们也从来不会自动生效。因为虽然自由是上帝赋予的礼物,但仍需要世间的子民去捍卫。半奴隶半自由化的社会形态已经随着历史的尘埃远去,一个民主自由开放的国家形态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并不断为之努力,我庆幸可以生活在这样的年代,阅读到这样的一本书,我也庆幸,自己是人民的一分子,自我的力量虽渺小,但说不准就可以穿过浓雾,让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言语、权力和价值,切实体现在每个人的身上。你和我,都有为国家设定道路的权力。你和我,都有义务塑造我们时代的辩题,要为捍卫悠久的价值观和持久的理想发声。只有经历了最黑的黑暗,才能迎来最灿烂的光明;只有承受过极致之悲愁,才能体会最重大的欢乐;只有熬过了奴役和桎梏,才能懂得自由到来之后的甜美芬芳。纵然自由是戴着镣铐的舞蹈,但请记住,那也不是戴着枷锁一次次的摔倒。

鄢烈山:美国版的“汉贼不两立”

敌对势力(有时又叫“外来势力”)这个词语,在美国等“西方”阵营里也有、也用。在冷战时期双方都有这种思维,都用这种政治策略。在这种“汉贼不两立”的极端思维中,都是“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简称“对着干”)。  且看作为“自由世界”、“民主阵营”头领的美国,处理国际关系的两例:据说是为了阻击共产主义在南美蔓延,1973年在美国支持下,皮诺切特通过流血政变,推翻了民选的左翼总统阿连德,建立了独裁的军政府。17年间,他一方面进行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改革,另一方面残酷镇压异己,血腥地践踏人权。  再看韩国现在称作“民主化运动”的“光州事件”。1979年12月12日,全斗焕趁着朴正熙被刺后的混乱发动政变,取得最高军权。光州等地工人、学生发起示威游行,要求撤销戒严令及恢复国家的民主制度。全斗焕残暴镇压光州人民是得到美国默许的。“在"光州事件"期间,美国海军珊瑚海号航母驶到光州近海时,光州市民还满心欢喜,以为美国会帮助他们,岂料此航空母舰并无任何动作。”因为光州人民要民主自由,被全斗焕军政府定性、美国默认为“金大中等亲共主义者主导的内乱阴谋事件”。  冷战时期美国与独裁者合作可不止这两起(还有中情局在伊朗策划推翻民选政府,扶持巴列维王朝上台等),其典型言论是那句名言:“(某独裁者)他虽然是个狗娘养的,但他是(对)我们(有用)的狗娘养的!”  上面说的是冷战时期美国政客的实用主义思维,那时候什么“人权外交”、“价值外交”都提不上台面。  处理国际关系如此,国内政治呢?不谈麦卡锡主义肆虐时期的美国和麦卡锡这样的政客,看其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中,南方白人种族主义者(及他们的政府和民间组织“白人公民委员会”等)也常借口“外来势力”的煽动,来打压要求平权的黑人及其白人支持者(以下引文均出自东方出版社今年8月第一版、陈国平著《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  亚拉巴马州首府蒙哥马利市的黑人民众反对种族隔离,这其实是基于人的本性,用1955年12月1日宁肯被捕也断然拒绝给白人让座的黑人女裁缝罗莎·帕克斯的说法,她是“受够了(种族歧视)”,她拒绝让座并非这天下班时身体格外累,而是不愿继续忍受“屈服之累”。可是她的行为被这座城市的当局和白人种族主义者认定“是外来的极端分子和北方佬在煽动生事”。蒙哥马利市在南北战争期间是南方邦联的“首都”。白人种族主义者的这种宣传,抹黑“北方”与当事人,类似于指责“外国”颠覆势力和他们的第五纵队在制造事端。18名本地黑人民权运动活跃人士,决定组织全市5万黑人拒乘公交车支持罗莎的行动。为了避免这种指责,当地的黑人民权活动领袖尼克森等人虽是N A A CP(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总部在纽约)的成员,却不用这个全国性组织的名义,而是新成立了一个叫“蒙哥马利进步协会”的本地组织来领导拒乘行动,并选举刚出道来本市传教的小马丁·路德·金牧师做“蒙进协”的头。2014年08月24日 03:17来源:南方都市报http://news.ifeng.com/a/20140824/41704540_0.shtml?wratingModule=1_ydtj

我们可以诗化人生,但不要诗化革命

文人最可恶的就是用文字的力量让人去相信一种不可能实现的形态,然而这正是大多数文人所追求的,尤其是媒体人。本书的作者就是媒体人,无论是封面上那行“创造更正义的美国”还是封底上那首“我们终将胜利”的歌词,都十分具有煽动性,在阅读前,单凭这些就足以让人热血沸腾。全书的写作,感情也是饱满的,比起那些动不动就揣测当时情景乱填对话的伪历史书,这本将自己定位为“心灵史”的书史料引用丰富,文笔流畅,叙述结构跌宕起伏,有高潮,有转折,抛开这史料选择上的问题,真的比历史小说好看多了!真的推荐那些想要对美国历史、或是美国黑人运动史进行了解的人看一看。尤其是在最近美国种族冲突再起的阶段。对改革和革命的诗化和称颂商各国文人普遍的通病,本书也无可避免,作者摘除了黑人运动在社会秩序上的破坏作用,比如臭名昭著的“黑豹党”,而是以黑人民权正义为线索,在正义的旗帜下歌颂着从弱势的、底层的黑人走向白宫总统的最高职位的过程。美国在书中被塑造成了一个文斗的国家,大家似乎都可以通过在各级法院的嘴炮打出天下。没有国际国内大环境的变化,黑人民权可能实现吗?没有白人的支持,黑人能够通过群体本身的力量实现吗?当然从心灵的角度,作者没有解读或是说明的必要,因为展现全部并不是心之所向也不符合诗化的要求。请将本书作为了解一段历史的启蒙读物,但不要将它与历史本身等同。

余世存:精神的觉醒及现实抗争

《光辉岁月》是一本评传式的著作。书中写了五位“一生奉献肤色斗争中”的美国民权英雄这五个人,“民权之母”代表黑人民众的觉醒;金牧师是这一觉醒运动的精神领袖;X则撕开了黑人生存的苦难和罪恶之幕;瑟古德为民权运动建立了深厚的法理基础;圣徒刘易斯作为行动派领袖直接付诸行动,所谓“千呼万唤,不如街头一站”。通过对五位英雄的描写,说明“自由不免费”的真谛。自由权利从来是争取来的,而非赐予的。自由的事业不可能一劳永逸英国革命、法国革命、美国革命是文明史上决定性的事件,它使人类文明从地域性阶段迈向普遍阶段。自兹以后,人类整体和个体的精神加速了发育成长。这一历史进程值得大书特书。跟传统文明的偶然、局部、有限性相比,现代人确实幸运得多,这是自然演进的目的,也是文明的福报。但也因此一些人产生了“搭便车”一类的错觉,似乎这一福报就是可以无条件支取的,似乎文明的进步就是唯现代人作福作享。一些人还以为,决定性的事件一旦发生,就如同王子公主的童话一样: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一些人则认为决定性事件发生后就观止了、结束了,就是平庸了。从歌德、托马斯-曼以来,不断有人有此观止的感觉,福山甚至写过《历史的终结与最后之人》……历史早证实了这种认知的荒诞性。自“历史的终结”之说出现以来,美国或说人类社会又有了无数的大戏、难解之谜,有了无数新的历史使命。我们由此可知,人类精神的成长发育之缓慢和艰难,精神远未抵达或趋近圆满。以美国革命为例,革命成功后的美国仍发生了很多天灾人祸,如南北战争、强盗大亨崛起的“镀金时代”、经济大萧条,等等。二三百年来的美国并非梦幻般的好莱坞、迪斯尼或拉斯韦加斯,而是有着残酷、血腥、“眼泪之路”。陈国平的《光辉岁月》就以一个中国人的视角把半个世纪前的美国社会呈现给我们,让我们知道,经过二百多年来的建设,美国社会仍有极为严重的族群歧视,仍有着极为惨烈的抗争……争取自由首先来自自我觉醒值得注意的是,对自由权利的争取首先来自于自我的觉醒。没有这一觉醒,在好死和赖活之间,我们就仍然会选择赖活。就像“巴士事件”发生前,无数黑人仍规规矩矩地给白人让座一样,就像“巴士事件”发生时同一辆车上仍有三个黑人起身让座一样。有了这一觉醒,42岁的罗莎才在一天的疲惫劳累之外感到了精神层面的劳累,才在感受屈服之外还感到不可忍受的屈服之累,“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屈服之累。”有了这一觉醒,才有了真正的抗争。事实上,对一个人来说,对罗莎来说,即使她的抗争没有效果,她被驱赶、威胁,没有人来帮她起诉,没有人来声援她……她当时的抗争仍是有意义的,这一个人生命史上的事件不亚于任何社会性、世界性事件。一个人生命史上的事件如争取尊严、自由权利,是世界性事件诞生的前提,是具有绝对意义的;至于它是否能够成为社会性、世界性事件,并不重要,或只具有相对意义。我们由此可知觉醒和抗争的重要性。没有觉醒,我们只是求做奴隶或不得,只是甘愿做奴隶的人。罪恶和死亡就像诗人说的会指着我们说,看,这是奴隶。没有觉醒,我们的抗争也多是本能的、短暂的。书中说罗莎一度有过动摇,金牧师一开始并不自信,X这样底层挣扎过的“怒汉”对金牧师、瑟古德这样的社会的“成功人士”或上层人物并不认同……但这不妨碍他们的努力组成了民权运动的合力,使民权运动能够将延续几个世纪的族群歧视推翻。但觉醒之路相当漫长。以黑人民权运动为例,在1955年12月“天地为之变色”的那个傍晚发生之前,美国的人种族群问题存在几百年了,直到1905年,32个知名而勇敢的非洲裔美国人在尼亚加拉聚会,才开始讨论“有色人种”面临的挑战以及相应策略和解决办法;直到1909年,美国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才成立。也就是说,从最初的32人,到罗莎引爆的民权运动,过去了整整半个世纪。……人们觉醒、发现自己和同胞的权利,进行去争取这种权利,会成为人生社会最有光彩的部分,就像民权运动中的尼克森说的,“我们被自己惊呆了。”这种人生社会巨大的惊奇感乃是抗争者的大成就,一如曼德拉所说,自由是对争取自由者的报酬。抗争者的行动昭示更强不过,我们切莫以为有了书中的民权英雄心路史,美国人的生活就如戏如剧,或生活在抗争的英雄般的进行曲中、生活在有历史任务起承转合的大文章中。生活仍是为庸常、世俗、断裂占据了大部分,它的断裂常常让我们迷失,让我们为自己或身边的抗争生发值不值得的感叹。就像金牧师和X都知道自己的死,就像谭嗣同知道自己的死,他们都义无反顾地赴死了;而很多活过来的人则认为这样的死不值得,并认可自己的观念是合理的。这种人类社会的低潮、感叹、压抑其实仍表明精神觉醒之路的艰难曲折,其中不无退步、投机。中国文化对某种抗争有着深切的体会,即那种发自本能的抗争、投机的抗争而非觉醒的抗争容易夭折、变异,容易变成势利富贵的敲门砖,即中国人说的,要做官,杀人放火等招安;因抗争、异议而获得名利,而人阔变脸……这样的事实在中外历史上举不胜举,这也是乌合之众产生的社会基础。真正的精神成长是全面的。我们在书中看到,这些觉醒的民权英雄的心智和才华,几乎比前现代国家的子民们要充实得多、丰沛得多。前现代国家的子民,即使那些希圣希贤的学者、才子,在修辞、文采、观念上学语或自创,多远不及这些抗争人生的原创力和感染力。如金牧师从20来岁登上抗争舞台,其创造性几乎一浪高过一浪,他的众多话语不仅感动时人,也留名青史。如他所说,“一个人如果发现没什么东西值得他以死相争,那么他根本就不配活着!”“我只是渴望让大家知道这片大地的长度与宽度。在这里,即使我的生命被终结,这场运动也不会终结。即使我的生命被终结,我们的事业也不会终结。因为我们正在做正确之事。”……可以说,觉醒之门一旦开启,造化赋予的才华也为之涌现,其言行多可圈可点。甚至金牧师知道自己会被暗杀,终于无所畏惧的表白也极可贵,“和任何人一样,我渴望长寿。而多活一些时日,本在情理之中。但如今我不再执著于此。我唯愿行上帝之意愿,是他让我攀登险峰。”而金牧师“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发表之时,在白宫看电视直播的肯尼迪总统也情不自禁喝彩:“这个家伙实在是讲得太好了!”其实,不仅金牧师、X、刘易斯这些英雄在荣耀历史,每个人都可能是自己人生的英雄而荣耀自身,一旦个体心灵突然升华、转化为英雄人格,他就获得了巨大的创造力。就像书中记载的场景,当负责集体拼车的黑人牧师问一个徒步走了很长路程的老太太是否要上车时,老太太回答:“我的灵魂曾经疲惫万分,可是现在,我的脚很累,但我的灵魂却逍遥自在。”事实上,只有普通人都能够成为他自己的英雄,他的能量才能够释放出来。伍德罗-威尔逊说过:“美国的富强存在于普通人的希望,普通人的福利,普通人的事业心及普通人的积极性之中……我们时代的所谓激进主义,只不过是将民众心中的能量释放出来的自然之功。自由不是掌权者的恩赐可以说,美国民权运动经过几百年的起伏、几千万人的努力,才有今日的成果。这一成果最为辉煌的,莫过于在政治层面上实现了开国之父们宣称的“平等”,它化作一个个的术语,如“政治正确”等等,来校正人们言行中的偏见和错失。但是,我们切莫以为民权运动辉煌之后就开启了幸福日子,直到今天,人种族群问题仍是美国社会的重要问题,以至于在1989年的时候,一位英国学者感叹,“每个国家都有历史学家不能破解的历史事实,如美国的人种问题、德国的大屠杀、日本的天皇制。”民权运动仍有待精神的觉醒,仍有待“正好在场”的承担和抗争。就像台湾地区的民权领袖施明德所说的,自由永远是抗争者的战利品,绝对不是掌权者的恩赐物。掌权者的使命和无权者的使命并不相同。没有无权者的问责抗争,掌权者就多在现实的愚妄中难以自拔,就难有历史精神层面的觉醒。书中记载约翰逊总统劝强硬的华莱士州长,“历史会怎样记住我们?”可以说,自由精神的觉醒从个人、少数人那里传播,从而扩展到地域、阶层、种群……这种觉醒,又称发现,在人类文明史上极为复杂迂回。有人总结说,西方在16世纪发现了人,在18世纪发现了妇女,在19世纪发现了儿童……如果看美国的历史,美国人在立国前发现了老大陆,立国后发现印第安人,南北战争期间发现了南方,镀金时代发现了劳工,20世纪初发现了妇女,民权运动期间发现了黑人……这种发现,今天仍在深化、拓展,并给全世界以启示。现代文明极为重要的国际性节日,全世界人民都感念的节日如三八妇女节和五一劳动节,都是美国人民的贡献,是他们的觉醒,是他们的抗争。因此,读本书,与其说是缅怀民权英雄,不如说是深入其人生中,观看他们作为个体的觉醒和选择,观看他们是否变成了我们身心的一部分。精神分析学家荣格说过:“世界史上的重大事件根本是不重要的,说到底,最紧要的事乃是个人的生命。只有它创造着历史,只有这时,伟大的转变才首次发生。”(2014年09月13日 星期六 新京报)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4-09/13/content_535266.htm?div=-1

许亿:他们的《光辉岁月》,和我们期待的光辉

罗莎帕克斯,是个完美的控诉者,书中说,她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一辈子勤奋的工作,没有私生子,受过教育,能够沉着的表达观点。是基督教会的虔诚信徒。除了,她是个黑人——也就是因为她是黑人,所以在这一起案件中被捕。被捕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她在坐巴士的时候,没有按照白人司机的要求,为一个白人乘客让座。这是1955年,12月1日发生在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的事情。当时美国的种族问题很严重。而就是这个事件,让后来轰轰烈烈的黑人民权运动为之发端。一切发端于一辆巴士。这是日后经常会用到的标语。现在看,罗莎帕克斯事件,并非偶然。当时的情况是,有四个黑人上车,有三个人因为司机的要求而被迫起来。而且车上不是没有座位。罗莎帕克斯也认为当时虽然很累,但也并非不足以支撑她站起来一下。一个大时代的发生,是出于个人的主观意愿。换句话说,是忍无可忍也就无需再忍。罗莎帕克斯冷静面对后来发生的一切,被捕,入狱,接受法庭审判,还有白人做的伪证。但这一切,似乎已经无足轻重。她的背后现在有了组织。被歧视的黑人们已经团结起来。罗莎帕克斯只是导火索,后面,还有更伟大的马丁路德金。一个原本普通的黑人牧师。是的,今天的我们,都记得他的那次演讲——《我有一个梦想》。关于平等,人权,关于尊重以及觉醒。还有更为激进的另一个牧师马尔科姆•X,他们争取权利的方式迥异,但命运殊途同归,都死于来自不同方向的子弹。陈国平的这本《光辉岁月》,讲的便是这段历史。在我以为自己熟知的历史事件后面,记录了更多并不为人知晓事件与人物的细节。然后形成一个上世纪中叶的美国图景——这个人类的梦想之国,也曾经如此不堪,还好,有一群人,孜孜不倦的在争取自己作为人的权利。有压迫边有反抗,有追求,也就有挫折。但是读完,也大致明白,今日美国生活黑人,作为一个族群,整体而言,依旧难算过得体面。但政治地位相当高。甚至调侃黑人的话动不动便成为禁忌和敏感词。当然,禁忌与敏感词乃至敬而远之,都难以算上这个社会有着真正的平等。假如细说起来,还有更多的思考,比如,人权解决不了高犯罪率。即便如此,他们也在向善的途中,在光明之中。这一切都足以触动我们眼下的这个社会。当我们感受到压迫的时候,要争取什么?要怎么争取?还是,要不要争取?所以最近见到一个新闻,还是感触良多,凡事就怕比较,一比较,酸甜苦辣不是滋味。新闻是这样的,某地拆迁,一家人半夜被拉出家门,丢到荒野,回家的时候,房子已经被拆成平地。于是媒体炒作,网民激愤,当日官员也承认事情属实。正当事态一发不可收的时候,峰回路转的事情发生了。那户人家忽然出来道歉,检讨不该跟政府作对云云。然后,也就没有然后了。《光辉岁月》中有一段这样说起,发生在那辆巴士上的事情。当罗莎拒绝让座,司机于是停车报警,在等待警察到来的安静时间中。四十二岁的罗莎帕克斯“内心产生了一点点孤独感,她在想,假如另外三个被勒令让座的黑人乘客也像自己一样拒绝屈服,四个人一同被捕,那该是怎样一番情景啊,然而这一切并没有发生,罗莎并无苛责另外三个乘客之意,她理解他们艰难的生存状况,理解他们的软弱,但她自己绝不低头。”不知道为什么,写到此处,我看向窗外,天空阴雨绵绵,远处,是傍晚那渐渐生气的一点灰暗。

鄢烈山:谁是美国民权运动的推手

谁是美国民权运动的推手——读《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题记】历史不会忘记那些对社会进步作出卓越贡献的英雄人物;而改写历史也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谁也不要贪天之功,谁也不要置身局外。先说几句题外话:什么叫“民权”?说到美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我一直感觉这个中译有点怪怪的。在汉语里,“民”通常是与“官”相对而言的,可是所谓美国“民权”运动,并不是美国民众要求与当官的人享有平等权利;孙中山“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英语表述是Principles of Democracy,即民主主义,是规定“主权在民”的政体设计。有人说“民权”就是“人的权利”,即美国《独立宣言》开宗明义讲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那为何不干脆叫“人权(运动)”而叫“民权(运动)”呢?又不似唐朝柳宗元写《捕蛇者说》,要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只能以“人”代“民”(“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而我们要故意反过来用,代柳宗元向李世民“复仇”?查英汉词典,人权是Human Rights;民权Civil Rights,正确的完整的翻译应该是“公民的权利”、“公民权”。这就对了!人权与公民权有交集,但不是一回事,因此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全译应是《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英译是: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公民权包括人权,人权不一定包括公民权,比如外国人在中国享有各项基本人权,却不一定享有中国的公民权;重罪囚徒被剥夺了公民权,但仍应享有不受酷虐和羞辱的基本人权。简而言之,所谓美国“民权运动Civil Rights Movement”,应该称“公民权运动”。“公民权运动”当然包括争取基本人权,比如说黑人应该享有不被白人种族主义分子三K党暴徒用私刑处死的权利——而这在法理上,美国社会早已解决,虽然现实又是一回事。一言归正传。东方出版社今年8月初刚刚上市的这本《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编辑在网上的推荐语是:“本书以小马丁•路德•金等五位民权英雄传记的方式,还原了美国通往正义之路上不可或缺的一段历史。他们的光辉岁月,为奥巴马铺平了通往白宫的路;他们的精神,鼓舞了曼德拉,也激励着所有在风雨中抱紧自由的人。”这个简介,应该说是非常平实而中肯的。1955年12月1日,在亚拉巴马州的首府(曾是南北战争期间南方邦联的首都)蒙哥马利市,在百货公司上班的裁缝、黑人罗莎•帕克斯女士,下班回家时在公交大巴上拒绝给白人让座,违反了种族隔离法而被逮捕。在一个新成立的黑人民权社团“蒙哥马利进步协会”的运筹下,12月5日(星期一),这座城市的5万名黑人同胞开始了拒乘公交车的抱团行动,向种族隔离的恶法发起挑战。对此,种族主义极端组织“白人公民委员会”,公然在蒙哥马利的集会上散发传单,杀气腾腾地写道:“在人类事务中,当清除黑人种族成为一种必要时,理应采取一些特定手段,包括枪支、弓箭,投石器,以及刀子。我们坚持以下真理是不言自明的,那就是所有白人生而平等,人人具有生存、自由和干掉黑鬼的权利……如果我们不立即停止对这些非洲裔生番的帮助,我们的迷梦就会惊醒,我们会发现黑鬼们竟然想要入主白宫。”(见本书第48页,以下引文不另注的即取自本书)白人种族主义极端分子发布这个传单在1956年1月,而53年后的2009年1月,不是“想要”而是在举世瞩目之下,民选的黑人总统奥巴马在国会庄严宣誓,真的入主白宫了。国会资深众议员、黑人约翰•刘易斯应邀参加奥巴马总统的就职大典,他请奥巴马在一张照片上签名留念。奥巴马提笔写道:“因为有你——约翰——贝拉克•奥巴马”奥巴马的题词虽然有修辞成分,但对美国民权运动前辈的尊敬和感激却是由衷的。他当然明白,非洲裔美国人在法律上政治上能够享有完整的公民权利,他作为黑人公民权实现的标志能够当选美国总统,不是约翰一人之力。奥巴马生于1961年,那一年21岁的大学生约翰•刘易斯正投身挑战种族隔离制度的“自由乘客”行动。献身民权运动,作为“学生非暴力协作委员会”的领袖人物,刘易斯曾30多次入狱,多次被打得昏倒在地。1986年他被《时代周刊》与德兰修女等人并称为“活着的圣徒”。但是,在黑人与白人中,还有许许多多为民权运动做出了重大奉献的人,比如二战退伍军人、紫心勋章获得者荷塞•威廉姆斯,投身民权运动,被捕达135次;更有一些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这里忍不住要说到约翰•F•肯尼迪总统的一句名言:“不要问你的国家做了什么,问问你自己为国家做了什么!”他在总统就职典礼演讲中的这句话,传遍世界,在我国许多中小学教室的墙壁上我也看到过。这位美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总统,凭借黑人的选票以极微弱的优势,击败老牌政客尼克松而当选。他说这样的话,不是号召人们要维护美国不公正的现状,而是以理想主义的情怀激励年轻一代美国人为推动社会进步而贡献自己的力量。于是,“来自南方的黑人与部分北方白人大学生扪心自问的结果,是成批成批地投身‘自由乘客’运动。这场运动,是‘学(生)非(暴力)协(作委员会)’与“(种)族平(等代表大)会’发起,向种族隔离发起的下一波强势冲击。……实行种族融合的大巴士从首都华盛顿启程,目标直指南方各州。在每个途经的重要车站,‘自由乘客’成员都要下车,堂而皇之地进入餐厅和厕所,而无视任何‘仅限白人’的警告……”(第二章第9节《问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自由!》)小马丁•路德•金和他领导的民权组织“南(方)基(督教领袖)联(合会)”也参加了“自由乘客”行动。可以说,这位年轻的民权运动领袖遵循的是他从小领受的母训:“只要努力去做,哪怕是一个人也会让世界很不一样。”(本书第80页)他的母训与肯尼迪的上述名句是一脉相通的;也就是中国古贤讲的“自胜者强”和“反求诸己”。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追求平等、自由和公正的人们,“努力去做”,为改变国家和社会的现状而英勇奋斗,才有美国社会的进步。金博士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深信黑格尔的这句话:“所谓领袖,其实只是体现公众意愿的工具”。他一再向神祈祷,向公众表明心迹:“我只是一场运动的象征”,假如世上没有小马丁•路德•金,这场波澜壮阔的民权运动仍然会发生,“我只是正好在场而已。”金博士的表白并非纯属谦虚。事实上,众所周知的1963年8月28日25万人“进军华盛顿”的和平示威,既非他的创意,也不是他和他的“南基联”一家组织实施。创意产生于民权运动的老前辈A•菲利普•伦道夫,二十多年前他就提出和组织过“向华盛顿进军”,只是因为罗斯福总统的妥协,他半途叫停了。参加这场“进军华盛顿”行动的有五大民权组织(NAACP即“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南基联”,“族平会”、“学非协”和“城市联盟”),操盘调度者是民权运动实战老手“影武者”巴亚德•拉斯廷。五大组织的代表以及菲利普•伦道夫6大领袖都在集会上发表了演讲,不过是小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传播最广,最有名。这一方面,是因为金博士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有名人效应;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篇演讲辞既感性,重在讲愿景,富于诗意,有打动人心的情感力量,又“理性”,有节制,更易于为各个种族和阶层的人所接受,而不像“学非协”主席约翰•刘易斯的演说“激进”,侧重讲现实选择而带“威胁性”。二本书作者陈国平悉心研究美国民权运动史,他为什么选择这五个人的事迹来再现这段“光辉岁月”呢?这五个传主分别是女工罗莎•帕克斯,牧师小马丁•路德•金,无职业的鼓动家马尔科姆•X,律师瑟古德•马歇尔,在校生约翰•刘易斯。这些职业和身分,可以构成或映射美国社会与民权运动主要成员的图景。从年龄构成来讲,瑟古德•马歇尔是老一辈,作为NAACP总部的“刺头律师”,早在1951年他就参与划时代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管理委员会案”,主挑教育领域“隔离但平等”的恶法,1954年在最高法院诉讼获胜,吹响了结束种族隔离制度的号角;“当瑟古德开始在法庭上赢得一个个里程碑式的胜利时,小马丁•路德•金还只是一名在校生而已,而马尔科姆•X则在街头与监狱之间茫然挣扎。”罗莎•帕克斯出场时是42岁,小马丁•路德•金和长他3岁的马尔科姆•X都是39岁盛年被刺身亡,这三人算是中年一代的代表;而约翰•刘易斯当选“学非协”第三任主席,出席白宫会谈并参与“进军华盛顿”时年仅23岁,无疑是年轻一代的代表。从影响力(名声)和历史地位(贡献)来讲,这五个人都足够大。其中,瑟古德•马歇尔1993年去世时,《时代》周刊在报道中称他是黑人民众心目中的三大英雄之一,另外两个人则是小马丁•路德•金和马尔科姆•X。金博士不用说了。瑟古德是联邦最高法院空前绝后的黑人“胜诉大师”。在他的律师生涯中,一共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了32起诉讼案,赢了29起。这种上诉案操作起来比普通案子辩护要难得多。联邦最高法院据以建立的新判例,为美国黑人的利益构筑起个体权利的宏大框架;他给美国种族关系的演进带来了极大影响。后来他又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检察官、第一个黑人联邦大法官。马尔科姆•X当时曾被称为“美国头号黑人怒汉”,以他的“源自(白人种族主义者对黑人解放的)仇恨的恨”,宣称要“做任何值得一做之事”,为黑人的自卫权利呐喊,三K党徒也对他退让三分。拳王穆罕默德•阿里,本名卡修斯•克莱,他与马尔科姆•X是至交,正是在马尔科姆•X的影响下,信了伊斯兰教并改了名字,拒绝应征参加越战,理直气壮地喊出“越南人从不叫我黑鬼”的心声。6岁时马尔科姆•X当牧师的父亲死于种族分子谋杀;11岁母亲承受不了生活重压而进了精神病院,13岁他入了收容院。他当过侍者、店员,在黑帮里拉过皮条、干过武装劫匪,吸毒;他是在监狱里博览群书,体会“真切的(精神)自由”并完成学业。改邪归正后,他“尽量做到最好”,专事民权运动的鼓动工作。在他被刺身亡43年后,奥巴马说:“我从来不曾接受他的理论……我认为马尔科姆的所作所为,是黑人社区漫长传统的自然后果。在某些特殊的历史时刻,对黑人而言,坚持他们的人格与价值观,是压倒一切的命题……有必要证实‘我是一个人,我是有价值的,我是重要的’。我想马尔科姆比他同时代的任何人都更好地抓住了这一点。”直面真相,对白人对全世界勇敢说出内心想法,这是马尔科姆的最大贡献。女工罗莎•帕克斯则为“民权之母”。1990年,刚刚从南非大牢里获释的纳尔逊•曼德拉赴美访问,当从列队迎候者中看到罗莎时,曼德拉叫出了她的名字,与她热情拥抱。曼德拉对罗莎说:“在我被投入大牢的漫长岁月里,是你的精神支撑着我。”1999年,美国第106届国会无异议地通过表决,授予罗莎•帕克斯国会金质勋章,这是美国公民所能获得的最高国家荣誉。这一年《时代》周刊把罗莎•帕克斯列入二十世纪20个最有影响力、具备最神圣形象的杰出人物之一。至于约翰•刘易斯上面在谈到五大民权组织“进军华盛顿”时已提到其贡献和影响,这里从略。四这本书是民权英雄们的传略,也是心灵史。那么,我们且看他们的思想与进路有何不同。先说罗莎•帕克斯,她是普通黑人的杰出代表,民权运动的践行者和勇敢的带头人,而不是领袖人物或思想家、鼓动家。后来被称作“天地为之变色“的那一天傍晚,她下班回家上了公交车,白人司机循例开口“征用”了一排四个座位,要他们给一个白人让座。比邻而坐的黑人男士站起来,隔着过道的两个黑人女士也起身让座,罗莎却端坐不动。司机警告她无效,于是叫来警察“依法“逮捕了她。许多年之后,在回忆那非同寻常的片刻时,罗莎说:“当那个白人司机挥手喝令我们起立让座时,我感到浑身都被一种前所未有的决心所裹挟,那决心是如此强烈,让我有了采取行动的热切渴望。”她在回忆录中说:“我的身体一点都没觉得累,或者说,决不比平常下班回家时感到更累。……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屈服之累。”或者用她的另一句更平常的话来说,是“受够了(被歧视和欺凌)”!罗莎并无苛责另外三个乘客之意,她理解他们艰难的生存状况,理解他们的软弱,但她自己决不低头。其实,有尊严的黑人都“受够了”,他们在忍耐中等待。自由、平等,这些价值基于人的本性,没有人天生就是喜欢受压迫受侮辱的。这是一切社会变革和进步的原动力。它蕴藏在所有人群之中,不分种族不分地域。它只是在等待振臂一呼。罗莎就是那个第一个挺身而出反抗不公正的人!于是,她拒绝让座的这“一刹那间”引爆了历史。。一场席卷美国感动美国,并在全世界所有国度激起反响、持续十三年之久、以人类基本权利为诉求的公民不服从运动由此发韧。至于为什么是罗莎•帕克斯挺身而出,她的心灵成长史,这里就没有篇幅转述了。其他四个人是民权领袖人物,他们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是一致的,但生活经历和思维进路却不尽相同。如果按思想激进的程度分类,瑟古德•马歇尔最保守最温和,马尔科姆•X最激烈(他之所以改姓X,就是因为他说他的祖先被贩卖到美洲时,已丢失了本来的姓氏,而现在的姓氏是白人奴隶主强加的),小马丁的主张比较温和,刘易斯则介于马尔科姆和小马丁之间。瑟古德•马歇尔不看好小马丁•路德•金式的和平抗议,认为那不过是虚张声势,不会给社会带来实质性的变革。1959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当时全美国黑人民众心目中“最重要的黑人领袖”排行前两名的乃是小马丁•路德•金和瑟古德•马歇尔。瑟古德对把自己与晚辈小马丁相提并论颇感不悦。他更反对马尔科姆•X之辈鼓吹的暴力抗争,认为要在美国建立分离的黑人邦国乃是另一种种族主义的白日梦。即使马尔科姆后来叛离“伊斯兰邦”,改变立场表示“不再与所有白人为敌”,给瑟古德打电话要求会面也仍然遭到拒绝。一直到马尔科姆成了烈士,晚年的瑟古德说他“仍然相信没有任何理由视他为一个伟大的人,一个伟大的黑人。”他坚持通过司法的途径消除种族歧视,推动社会公正。这既有他的经历与经验支持,毕竟他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官司胜多败少;也是一种策略考量,他认为只占全美总人口1/10的黑人要靠暴力获胜根本没有可能,反而可能激起白人的强烈反弹,让整个美国变成黑人的屠场。但是,在实践中他总是支持小马丁等人的抗争行动。他也意识到没有黑人群起表达民意的促动,平权立法可能会落空——比如他赢得了“布朗案”第一季,在立法上废除了学校里“隔离但平等”的旧判例,但对于抵制实施的地方政府最高法院却不肯设时限,只是要求“以慎重的进度”推动种族融合(是为布朗案第二季)。甚至,他先是反对大学生们的“入座”行动(在餐厅等公共场合打破种族隔离而就座),后来一改之前的自信与自负,说“黑人大学生们的所作所为,再明白不过地表明我们(这些老一辈人)已落伍太多。”(第278页)金博士的夫人与后期的马尔科姆•X有接触,多年后她追思二人说:“我想马丁和马尔科姆都会认同这场自由抗争的终极目标。……他们的根本分歧是该采取什么策略。我丈夫坚信要达成自由、正义和公平的目标,必须运用非暴力精神,特别是考虑到黑人民众在我们这个社会只占百分之十的人口数量。我想马尔科姆相信,为了获得自由,黑人民众有权利采取任何手段去抗争,甚至动用暴力。……我知道马丁对马尔科姆怀有最大的敬意,他赞同马尔科姆宣扬的黑人种族自豪感,赞同马尔科姆声称的黑人民众必须相信自己,必须视自己是可爱而美丽的种族。……在这个社会里,在黑人民众为自由和自决权利而进行整体抗争时,他俩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一股非常强大的力量。”简明扼要地说,小马丁的理论基础是“仁爱”。这种“仁爱”,不是恋人间的浪漫之爱,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也不是你对某种可爱之物的执迷,而是一种更宽广、更深沉、也更包容的仁爱,是接纳、忍受一切仇恨与伤害的仁爱。这种仁爱的哲学基础是认识到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神性,哪怕是那些动手反对我们、被称作敌人的人也不例外。非暴力之道的前提是宽恕的能力。如果我们想要创造一个开放社会,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手段,因为手段决定了结果,暴力滋生暴力,憎恨引发憎恨,愤怒传导愤怒。只有用仁爱驱离怒与恨,才能唤起全美国人的良心,达成社会正义与和解。非暴力不合作民权运动追求的目标,不是复仇,不是黑人对白人的“胜利”。而马尔科姆则强调“公正”。不是别人打了你的左脸还把右脸凑上去给他打,而是有以牙还牙的权利。即便在抛弃了黑人至上主义和分离主义的后期,他也没有放弃对这种“公正”的执著。虽然金一直拒绝与他进行辩论,他却不时批评非暴力的理论。他强调的是黑人自卫的权利,从未参与和策划暴动、骚乱,所以他始终只是一个民权鼓动家而不是暴力革命家。他的言论和号召力,构成对白人种族主义者的威慑,正如他直言不讳警告美国当局所说,如果拒不接受金博士们的建议和要求,等待白人和美国的就是他所鼓吹的反抗方式!事实上,他在金博士与刘易斯等人组织的和平抗议陷入困境难以为继时,神兵天降般地驰援现场。(第360页)后期的金与X越走越近:X改宗种族平等与融合,金变得更激烈,以致不惜与一些民权运动前辈的主张相左而明确地反越战。年轻的刘易斯处于金与X之间,对二人都很尊敬。他一直服膺非暴力不服从哲学,而在行动上比民权运动前辈包括金博士更激烈更大胆。他领导的“学非协”不顾前辈反对而组织的大规模抗议行动,也取得了成效。他最终被“学非协”更激进的学生们选下去了,“学非协”也走向衰落。比较上述四大民权英雄的思路和实践,可以知道,只要大目标一致,不同的思维和抗争模式,即使互不服气,互不卖账,其实是互相补充,互相影响,共同起作用的,即中国人所谓“相反相成”,“相辅相成”,“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百虑一致,殊途同归。如果目标不同则另当别论,比如马尔科姆死于借种族矛盾以谋私的“(黑穆斯林)伊斯兰邦”首领指使的谋杀。四以上讲的是黑人民权组织内部推动进步的合力效应。其实,推动美国民权运动和社会进步的合力,远不止于黑人,远不止于美国。有许多白人牧师、律师、教师和大学生,还有更多的普通白人市民,支持和参与了黑人发起的民权运动。撇开宗教组织的作用不谈,这里特别提到三种力量的支持。一是政治人物,虽然当权者本能地维护既有秩序,不愿引发社会动荡。大家知道靠黑人选票支持上台的约翰•肯尼迪对民权事业卓有贡献,乃至献出了生命。但是,此前,调动军队在小石城落实最高法院对“布朗案”的判决,强行护送黑人学生进入原先只准白人就读的中学,下令的却是并不热心平权的艾森豪威尔总统。肯尼迪被刺后,民权领袖们曾担心继位的林登•约翰逊总统这个来自南方州的白人作梗,实际上他继承者肯尼迪的政治取向,在国内的民权问题上做得比肯尼迪更多更好。至于肯尼迪的兄弟、担任联邦司法部长的罗伯特•肯尼迪对民权运动的支持更积极,甚至公开向约翰•刘易斯等学运领袖表示敬意。二是传媒,在当时主要是美国三大广播电视网和报纸。肯尼迪总统曾调侃地说:“(残暴镇压和平示威黑人群众的亚拉巴马州伯明翰市警察局长)‘公牛’康纳为推动民权做出了很大贡献。他起到了亚伯拉罕•林肯一样的作用。”因为康纳对黑人学生、市民和妇女、儿童的残暴行径,经电视播报震撼了全体美国人的良心,对肯尼迪提出和通过民权新法案起到了很大的舆论动员作用。民权活动人士每有重大行动,总有媒体报道,诉诸公众,用真相消除社会隔膜,唤起各阶层人们的良知。不难想像,没有媒体,很多邪恶的罪行将被永远掩埋,不少民权英雄的鲜血不会有激动人心的动员效果。三是国际舆论。授予小马丁•路德•金诺贝尔和平奖是一种道义声援;阿拉伯世界和黑非洲国家邀请马尔科姆•X等民权运动先锋访问,也是一种道义支持。更有众多国家的领导人和政府直接表态谴责美国的种族政策,让这个以“自由世界”、“民主阵营”首领自诩的国家的外交官,常常感到羞愧和难堪,他们反过来对国内政治家施加了压力。••••那么,现在可以回答本文标题提出的问题了:谁是美国民权运动的推手?历史不会忘记那些对社会进步作出卓越贡献的英雄人物;而改写历史也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谁也不要贪天之功,谁也不要置身局外。from[大家]

你敲门,门为你开——Leo鉴书151

《光辉岁月》讲的是美国民权运动中比较典型人物的成长历程。书里讲的主角都是黑人,这也比较好理解——美国民权运动很大程度上就是黑人争取自己权力的运动。看完书的感觉是——有些权力虽然本来可以有,但是被后天剥夺,比如:以自由精神立国的美国曾经黑人没有平等投票权,如果我们去争取,这些权力最终都是可以有的。但要特别注意争取的方法和策略。我重点看了“活着的圣徒”,讲约翰刘易斯的事儿,这哥们1940年出生,现在还活着(当年搞民权运动很危险,很容易死),参加了奥巴马的总统就职仪式。奥巴马给刘易斯签名的照片上写下“因为有你——约翰”的字样。估计刘易斯多少影响了这位同为黑人的美国总结。刘易斯普通黑人家庭出身,非常年轻就投入争取黑人平等的活动中。印度甘地的非暴力思想在根植于哥们的思想深入,他先后发起或者参与发起了“学非协”(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入座(黑人坐到专为白人准备的就餐位置)、自由乘客(到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州坐白人区乘车),当先其第三界主席,数次因非暴力抗争入狱。以上种种都完成于哥们27岁之前,非常了不起。从他的经历中我有几点感悟:为公正而非只为黑人,对非暴力应有深刻认识,民权运动基于大家都遵守的法则。首先,民权运动是为争取公正。决不是一场黑人反对白人的运动,而是黑人和白人联合起来终结某种不公平制度的神圣事业。这个观点完全超越了狭隘的民族主义范围,给整个民权运动赋予了新的意义。在每次活动中,都会有白人参与,有些还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其次,对非暴力应有深刻认识。晚年的张学良有一次对日本学生说“不要相信暴力,它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在我看来,暴力虽然不能解决大部分问题,但可以解决一部分问题。看完书我对非暴力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不怀仇恨之心,不针对个人而是恶的制度(所谓恨罪而不恨罪人),也许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约翰这部分的种种例子确实说明非暴力的力量巨大。第三,民权运动基于大家都遵守的法则。美国各州都有自己的法,与此同时大家都遵守联邦法。书里写到有些州有很严重种族主义,在相关法案公布之前也迫害殴打过和平示威的黑人,法案通过后各州都完全遵守。这是用美国内战换来的原则,被所有州所重视,即使在密西西比这样的地方。此外,大部分人都信教应该也是个比较重要的因素。在某些国家经常出现政令不出XX海的事情,其实多半是由于大家没有什么能共同遵守的东西——无论是普适价值或者是其他东西(不能再写了,你懂的)。本书作者是个中国人,书写的不错,可见是下了很多功夫的,也很用心。于我而言更看重作者写作时的从容,当下国人都太着急了,无论是写书还是看书。最后,分享圣经里的一句话:“Ask, and you will receive; seek, and you will find; knock, and the door will be opened to you.”

岁月如歌,因人而美

记得初中上政治课的时候,政治老师说过一句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时候,觉得这句话没什么特别之处,与之相呼应的还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后来读到康有为的一句话:“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是谓大同”,觉得他那么厉害的人物,怎么会做这么简单的梦呢!再后来,才知道,简单的不是康有为,而是我!所谓“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本来就是人类未来的美好画面,要想变成现实岂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然而,我虽然知道所谓的民权和种族并不是生而平等,是经过一代代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但当我看完《光辉岁月》这本书,我依然被深深震撼了!震撼我的不仅仅是种族隔离制度下黑人生活的悲惨,更有黑人那种百折不挠,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精神。这本书以美国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波澜壮阔的民权运动为背景,有代表性地选取、介绍了五位在民权运动中的黑人领袖,用他们的经历再现了那个时代黑人艰难而持久的抗争,他们的出身和职业不同。罗莎•帕克斯是一位黑人女裁缝,被捕时已经四十岁,来自于美国社会“最坚实的底层”;小马丁•路德•金是一位牧师,出身于牧师家庭,属于美国的中产阶级;马尔科姆•x原来是一个街头混混,还混过黑帮;瑟古德•马歇尔是律师,职位最高;约翰•刘易斯则出身农家,16岁还是学生时崭露头角。他们的政治理念和斗争方式不同。罗莎•帕克斯应该是黑人抗争的执行者,她们是行动的中坚力量;小马丁•路德•金善于用抑扬顿挫的演讲打动人们,提倡“非暴力不合作”;马尔科姆•x则言辞激烈,大声呼吁人们进行暴力革命;瑟古德•马歇尔的选择却是“没完没了地走上法庭,打赢一场又一场官司,从根基去动摇貌似坚不可摧的种族隔离法律”;约翰•刘易斯则是通过“学非协”组织发起“自由乘客”“入座”运动,并不断争取黑人的选举权。他们的最终结局也不同。罗莎•帕克斯92岁寿终正寝,病逝于底特律,遗体被送到亚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供人瞻仰。她的行动“催生了一场伟大的运动”。小马丁•路德•金和马尔科姆•x都在盛年死于暗杀。瑟古德•马歇尔活到八十四岁,职位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翰•刘易斯目前仍健在,还被邀参加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就职仪式。从中你可以看到,这些人来自不同阶层,代表社会不同人群的诉求。他们经历不同,名声有大有小,但相同的是他们对种族制度的痛恨和对自己信念的坚持,用各自擅长的方式在历史中发挥着自己不可取代的作用,并且在某个特定的时期还有过交集(比如看似很矛盾的小马丁•路德•金和马尔科姆•x)。而作者也并没有平均分配笔墨,而是详细写了小马丁•路德•金、马尔科姆•x和瑟古德•马歇尔的生平事迹和他们的斗争过程和心路历程,以及在美国民权运动乃至人类社会进步的意义和影响。这些人的个人历史和美国的历史融为一体,在当时那种种族隔离制度的残暴统治下,黑人们忍受了“超过四百年之久的奴役、羞辱和歧视”,任何一个小小的事件都可能成为引发革命的导火索。这些黑人领袖在当时的社会中,从历史和身边的人中汲取力量,不断坚定自己的信念,带领人们勇敢挑战不公平的社会制度。这五个人的经历让我们能从中一窥当时那种轰轰烈烈的黑人抗争,也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人类昂扬的斗志和不屈的精神。他们不是天赋异禀,也不是命授神权,他们凭着自己的血肉之躯和“我们有能力把监狱填满”的决心,不怕坐牢,不怕毒打,不怕暗杀,一往无前地向着自己的目标——种族融合,坚定地迈进,并最终取得了标志性的胜利!因为有了他们的行为,那段历史因此而熠熠闪光,别具风采!岁月如歌,因人而美!人类历史漫长曲折,跌宕起伏,如一首如泣如诉的悲歌,吟唱着自然进化,生之艰难。而每一段文明的崛起和进步都是以泪水和鲜血为代价换来的!个体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如沧海一粟,渺小得几乎不留痕迹。但有些人却能在历史的黑暗期,用他们的智慧和勇气,如盗火的普罗米修斯,不惧重重磨难盗来光明,给后来人照亮未来的路,而他们的光辉形象也永远留在了人们的心上,并不断激励着人们去争取更美好的未来!

嫌疑人马尔科姆·X的献身

 一切都取决于选择,是暴力还是非暴力?是温良恭俭让还是横眉冷对千夫指?是蜂蜜和牛奶还是机枪手榴弹?是圣雄甘地还是领袖毛主席……  这就决定了,是马丁·路德·金还是马尔科姆·X。  《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光辉岁月》以五位在美国上个世纪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中做出卓越贡献的重要人物为经纬,还原了那场运动的每个震撼心灵的瞬间,告诉所有相信人权高于主权的人们:人的觉醒是推翻主子奴役的前提,而行动比口号更重要。  问题仅仅在于——你选择哪一种行动。  在中国,大部分知识界人士都知道马丁·路德·金,但很少有人知道马尔科姆·X。在《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光辉岁月》中,这位马尔科姆·X被赞誉为与金博士并驾齐驱的人权斗士,区别只在于,后者选择温和改良的方式来促进黑人权利的保障与进步,而前者则是不折不扣的斗士,号召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用暴力手段报复黑人几个世纪来受到的虐待和歧视。  当然这和出身与经历密切相关,金博士受过良好的教育,成长之路相对平坦,是一位典型的精英主义者,而马尔科姆·X则极尽坎坷,年幼丧父,被母亲含辛茹苦的带大,15岁以后出任古惑仔,贩毒拉皮条武装抢劫无恶不作,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不是后来在监狱里潜心读书,估计他未来犯下的罪行足够被关到与柯震东房祖名会面的一天。  不过,浪子回头之后,他成为了不朽的民权运动巨人,这个转变的过程之传奇绝对可以和冉阿让媲美,作为一篇书评,我无意重复书中已经十分详细的剧情,只想在这里探讨,马尔科姆·X选择的道路到底有没有合理性和正确性。  一个必须事先声明的逻辑是:合理和正确是两回事,合理的不一定正确,正确的不一定合理。在确认这个逻辑之后,我们可以看到马尔科姆·X的经历正如他自述的一般,美国没有一个“比我沉沦到底层更深的黑人”,而这种沉沦固然有他个体的原因,更加深刻的是环境和命运赐予他的不幸:父亲作为反种族主义斗士,被杀死后伪造成交通事故,三个叔叔被三k党杀害,儿时就经历着动荡和屈辱,房子动辄就被白人种族主义者烧掉,母亲因为被迫害关进精神病院……他自己则在关于青春和幼年的记忆中只有挨打和受辱,这样的经历,如果塑造不出反社会人格,恐怕反倒是一种奇迹吧!  这也正是马尔科姆·X在大部分时间里在宣扬仇恨,不赞同种族融合与和解的原因,即便是在他成名后,他也经常能看到他所捍卫的基本人权被践踏和粉碎,而除了拿起刀枪,别的方法都无力遏阻白人种族主义者的迫害……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中华大地席卷的“告别革命”的风潮中,同样有人批判曾经的革命运动是一场暴民的狂欢,是一场不必要的流血,他们忽视了一件事——历史事件的发生都有历史本身的原因,而这种原因往往带有不可抗拒的排他性。正如我在一次和某位改良主义者谈到的,当军阀土豪在30年代就将你的税收到1996年时,当地主劣绅强奸你的女儿还把她肢解并不需要承担任何罪责时,当你在矿井下没日没夜的劳作最终却拿不到一分薪水去县衙请愿反要吃枪子时……但你还会奢谈改良吗?  一边刺伤鸽子的翅膀,一边又责备鸽子不能起飞祈祷和平,比起白人种族主义者的迫害,马尔科姆·X更加痛恨这种汤姆大叔式的哲学,因而他采用最激烈的反抗,客观地说,对待邪恶透顶的白人种族主义分子,刀枪远比说教来得更加有效,唯一能遏止暴力的就是暴力——至少在暴力横行之时。  然而马尔科姆·X的做法尽管合理,未必正确,历史的吊诡之处在于,历史本身的发展需要无辜者的鲜血做润滑剂,最为可耻的和最终结果的都需要遗忘和妥协才能达成,这也正是马尔科姆·X的无奈之处,他最终选择了种族融合,但还是屡屡告诫他的兄弟姊妹们:当别人给你和平时,你选择和平,当别人举起拳头时,你也必须举起拳头。  最终殊途同归,马丁·路德·金和马尔科姆·X先后被刺杀,他们苦心浇灌的民权之花最终结出了果实,然而这绝不是终点。当密苏里州的弗格森镇,那位并未携带武器的黑人少年被一名警官杀害的时候,令人想起的是托马斯•杰斐指出的,“如果有一天美国黑奴获得了自由,那么将会爆发冲突,并且不可避免地演变为种族战争”——我们喜欢金的和白人和平相处梦想,我们也要知道,马尔科姆·X曾经对所有的梦想报之以冰冷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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