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剑客无情剑》书评

出版社:海天出版社
出版日期:1988.5
ISBN:9787805420813
作者:古龙
页数:1078页

一个人的故事

这本书着墨细写的人物实在是太少,甚至不夸张的说,除了李寻欢外,真的没谁了。上官金虹,孙小红,林仙儿,再带个阿飞,龙小云,他们虽可说是独立的人物,在书中有故事,有所表现的人物。但,明显作者太偏爱李寻欢了,使得全书的所有人物,所有人物的性格存在,以及形象表现都是那么的无李寻欢不可。也许,也许孙小红算是例外。前二十章有一大半实在是多余,冗长,甚至乏味。这么长的篇幅如若是为故事主线做铺垫也还成,但偏偏这么长的篇幅中我只看到了李寻欢,阿飞。其他的龙套虽多,但真是糟糕透顶了,我深怕故事就这么开始,这么结束。整本书,整个故事,真可以说是到了金钱帮出现才算是个开始。也许,我都可以说这不是整个故事,这并不是一个有绝对主轴的故事。作者除了自怜自爱外实在没做太多的其他。打斗描写还成,听说古龙受吉川英治的影响很大,有幸先前看过《宫本武藏》,确实古龙的对决中也能体现出:决战早已开始,出手一击必杀。对天时地利人和,以及气场,杀气的应用效果不错。打斗可以说还算不错。整本书看过后我最失望的是:人物性格过于单薄,龙套多的离谱。故事缺乏精彩性,甚至难以连贯。这些缺点之后,我还是觉得这书没白看,有意思的原因是:看起来就像是和古龙聊天,听古龙在那装逼自恋。很有意思。李寻欢是个有意思的人,如果古龙写的本就是他心中的完美的话,我想我也不必太过苛求这个角色是否具有普遍性。最后一句:李寻欢很高杆。

1.长得帅,成绩好,武艺棒,痴情种,人品高,有性格,忧郁哥,病态美,还是只富二代……欢哥万人迷!2.一开始觉得林诗音那句话问得真好:“但你有没有想过我也是人,你对不对得起我。”读到后来才发现,酿成悲剧的并非只是自虐狂李寻欢,若是林诗音肯像孙小红那样争取一下,大概大家都不至于这么惨。3.林仙儿说了很多好听的勾引男人的话,但我只觉一句说给李寻欢的最最动听——“每次看到你喝酒,都想变成你手中的酒杯子。”4.古龙读起来比金庸要揪心惆怅,而读到最后,像谁说过的,豁然开朗,对生活充满信心。

多情剑客无情剑

读古龙的人必然绕不开李寻欢,就连金庸先生写给古龙的挽联都是“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但个人觉得李寻欢才是古龙的精髓。其实有的故事,是我原本极不喜欢,后来却深深感动与领悟了的,比如《笑傲江湖》,比如《多情剑客无情剑》。不喜欢,是因为那不符合我原初的理想。而感动,是因为渐渐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 《笑傲江湖》是金庸真正将情写到极致的作品,且是十足的人间情,自情愫初萌而至天荒地老,语淡情浓,荡人心魄。冲灵剑法,嬉笑调皮,思过悬上情意绵绵。真的不曾爱过吗,真的只是年少无心的玩耍吗? 大约一年以前,我喃喃自问,却语不能终篇。 今夜的音乐有些催泪,抬首见天竟暖暖地泛着红色,空气湿润得如同江南的春季,衬得窗外灯光都迷离。我又想起了一年以前的那个问句,念及的却是另一部作品。 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于我而言是一部甚至可以称之为“伟大”的作品。古龙这浪子一生的深情与全无矫饰的痛楚几乎都融铸在了其中,只剩余一些残丝断缕,间或能在天涯明月的孤寒光影中瞥见。 我一直以为,林诗音是古龙笔下最美丽的女人。尽管古龙最风情的文字给了风四娘,最幽艳的给了白飞飞,而最痛楚的给了翠浓,但是让我永远记住了的,对林诗音的一句描述却是:便是他爱的那个女人,也是不完美的,她的手略有些大,因为性格太倔强。 只因这一句,我立时便信了。 古龙写美人的句子后来用得愈加烂熟,读之每每腻烦,惟独林诗音,那一双略微有些大的、倔强的双手,一直烙在了我的记忆里。少年的爱情总热烈渴望完美,如飞蛾扑火无所忌惮。所以歌里会唱,多少人爱你年轻时的容颜,多少人倾慕你一笑倾城的绝世风华,可这个在如刀冷风中咳出血来的男人,他温暖干燥的手里稳稳雕刻着的,却是你不为人知的倔强。鬓际渐见沧桑,寒酒烈愁肠,记忆里这不完美的小细节透着再真实不过的体温。 果真一别多年,果真光阴在当初的翩翩少年身上刻下了太深的印痕,我立时便信了,信了这多年,更信了探花郎从未断绝的相思。 所以,《多情剑客无情剑》写的不是少年人的情,不是情窦初开的羞涩,也不是如胶似漆的奔放,而是在岁月之泉日日磨蚀之中愈加光洁的磐石。爱得最苦的这一对恋人,他们的情与痛是,却道天凉好个秋。 半年以前我在自己的说说里写过:当激烈的爱与恨,乐与痛的浪潮都渐渐消退,留下的点点珠贝是记忆里不可磨灭的刻骨铭心,而承载着你的双脚的,却是整个温暖柔软的沙滩。 送给这一对哀绝的恋人。

请允许我顶着砖头鄙视一下李寻欢

今天,又重读了古龙的《风云第一刀》。对这个古龙极力想完美化的男主角李寻欢,我的评价是一个字,呸!天下有这么无耻的男人吗?当然,这里古龙明显的借用了王度芦小说里李慕白对待俞秀莲那一套,放在李寻欢身上来给他贴金。对李慕白,我是同情的,起码人家大哥最后还表白了还挂了,而这位小李探花呢,最后还不是跟孙小红双宿双飞,让林诗音独自守着青灯古佛,还有一个残废的儿子。对于这个无耻的男人,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批判。首先,他觉得自己境界很高,道德很完美。所以他站在对谁都不以为然的角度上,以牺牲自己的手段,强制朋友接受自己的评判和观点。就好象一个人为了证明另一个人走路走偏了,先一头把自己撞的头破血流,再苦口破心的说:“你看,我为了你容易吗?所以你如何如何是不对的。”所以这样的李寻欢,会被阿飞痛斥。再次,他是一个喜欢YY的男人。YY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再明显不过了。他反复的告诉自己喜欢林诗音,然后救了龙啸云后为了表现自己人格的高大全,把自己最爱的女人拱手相让。假如说,他真的只是为了她的幸福也就罢了,却偏偏阴魂不散,让小两口都尴尬不已。他思念林诗音,却到处在招惹女孩子,这个咳嗽的毛病是很容易引起女人的母性的,我注意到他很少在男人面前咳嗽。他觉得自己寂寞,因为觉得别人谁也赶不上;他觉得自己爱林诗音,只是在反复的回想林诗音初见以及后来的相处过程,却没有真正的体会到如何才能让她幸福。最次,他是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其实,这个小说写自古龙创作的最高峰,当时古龙大侠也有一种高处不胜寒打遍天下无敌手独孤求败的感觉,所以呢,很是自我感觉良好的把自己代入到了这个人物里去,通过他的嘴,说很多自己的感慨。其实说白了就是,“老子很强,别人的女人是老子送的,任何女人都骗不了老子,任何男人都打不过老子,老子对别人很不错,别人却对老子很差,世态炎凉啊”。翻来覆去,说的就是这些车轱辘话。如果阿飞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正好又很吃这一套的话,我不认为这个人会有一直跟随的朋友。当然,他会有一个庞大的粉丝团,以及无数觊觎他的女人们。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这个人就会有更理论来证明他其实内心里无比孤独云云。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这句话,不是谁都配说的。某位诗人这么用了以后,然后无数人争先恐后都引用这句话,来表现自己的境界之高层次之超凡。就像一个文人说爱莲很雅,一百个文人说爱莲只会觉得聒噪。再清雅的东西,被无数俗人沾染以后,也会变得恶心。一个只是祖上有功名却不见多有文采的人,一个以暗器见长却从来没人看见他打斗的人,一个害了他周围所有人幸福却自以为自己无比崇高的人,哼,谢谢,您还是歇会儿吧。下次折腾的时候一定要小心,您岁数也不小了,小心闪了您的CPU。古大侠自我感觉很是良好,所以古大侠创造了这么一个人物让自己感觉很良好。但是今中午边吃午饭边看的这部小说,让我久违的感觉到了消化不良,还有。。。想吐。李寻欢啊李寻欢,天地之大,如果没人折腾你,你自己却把自己折腾的死去活来,还自以为无比光辉无比高尚无比狭义,我去西天问我佛,佛说,我也没辙。

再读这本书像看一位老朋友

再读这本书像看一位老朋友。少年不识愁滋味。少年时候我读的这书,当年身边好友大多喜欢的是楚留香,而我却独喜欢李寻欢,还有阿飞。对李寻欢是敬,对阿飞是爱与迷恋。他们是我的江湖理想。假若我可以步入武侠时代,假若我可以步入江湖。甚至,我的初恋是阿飞一样的人。落拓江湖载酒行,是李寻欢。他是和阿飞一样骄傲的人,一样的浪子。后来的李探花和孙晓红一起,我就很为林诗音难过甚至为李寻欢难过,以后不再落拓江湖不再拿小刀刻像的李寻欢是否还是我梦里那个深情款款的浪子?当然男生都说李寻欢不是男人,但我却认为,他的确不是,他是神,当他褪去了浪子的外衣和孙晓红一起了,那他已不复存在了。甚至我臆想他俩会很不幸福,因为他要的不是仅仅照顾他的人,他要的是一个让他牵肠挂肚但得不到的人。他依然活在回忆与现实的对比里。阿飞会快乐吗?在故事里他完成看他的成长。他是我爱的天才少年。我爱他的过程,其他都已不重要。当时年纪太小。现在回首已太老。这个世界我们什么都改变不了。赵正义一茬接一茬的生长,同样,上官金虹也一茬接一茬的出现。龙啸云会有很多,林仙儿也会有很多。但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李寻欢,也只有一个阿飞。对于剑客,情是种支撑,剑是种寄托。我的寄托在哪里?无语哽咽

鼎盛时期的古龙

金庸、古龙,几十年的江湖风雨,一多半倒是这二位搅起来的。一说起这二人,众人都以大侠相称,但说到性情,金庸更像文人,儒雅温润,圆融淡定,不脱一副文人腔,中外古今写法借来用,中间点缀文化的繁花。古龙倒有几分侠气,白日纵酒,结朋引伴,醇醪美人中挥霍财富与青春,浪子风流,行事为文都有三分诡谲不羁。 但古龙讲故事,远不及金庸曲折,金庸是三五章之内犹在雾中,不见丘壑,要峰回路转后隐隐现出一条幽径,飘忽的几个人影,惹你一路寻去。古龙讲故事,先是高峰凸起,陡然又急转直下,像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招制敌,不拖泥带水,斩截利落,却总觉得铺陈尚未到位,却猝然煞尾,飞瀑直下,虽然痛快,却也没有长河婉曲的风景多姿。看得多了,见了开头,结尾已大概可知,落了俗套。 武侠小说情节奇幻,不受现实的羁绊,也不受文学史关注。金庸、古龙都说自己的故事虽离奇,情感人性却是真的。古龙说:“只有人性才是小说中不可缺少的”,这解释中含有一点分辩委屈的味道,欲厕身而入文学史的门帷。但说到人性,古龙笔下的人物远不及金庸小说中的丰富真实。李寻欢这样的经典人物,看上去孤僻怪异,似是异数,思想灵魂分外具有发掘的潜质,仔细品读却深情善良到了离奇不近人情的程度。武侠的故事尽可无中生有玄妙空灵,人情却不能太过理想,完全成了作者自身可望不可即地托寄。古龙尽管倾尽全力描述李寻欢,我却无法对其命运有太多同情,一个光辉万丈的形象反而不能让人心生亲近。 《多情剑客无情剑》很能代表古龙创作鼎盛期的风格,语言迅捷,节奏爽利,情节波折回荡。再读古龙其他作品,最优秀者也逃不出这个套路了,等而下之,就更不必提了。 最后要说一下,珠海出版社出的那套号称绘图珍藏本的图书,纸质粗糙也就罢了,错字别字随处可见,插图草率恶劣到了无以附加的程度。假如有人真的要买古龙作品珍藏,我劝最好避而远之。扫描关注我的读书分享微信公众号

独献李寻欢

对于李寻欢,其实万语千言说不尽。我可以喜,仿佛终于找到武侠小说里面最喜欢的男子类型了。但是要真正说起来,更多的感情是悲,悲他一生的光明磊落,悲他一生的风流倜傥,悲他一生的孤独凄凉。谢天谢地,最终还是有了一个温暖的结局。我已经写了小李飞刀的书评,很乱,因为有些感情很难表达。现在只想用一首诗,来纪念,纪念我和孙小红一样,对他的爱。对酒当歌无需辞,千古风流要谁知?会须一饮可三百,夜起闲作梅花诗。本来就一首小诗,但是太短了没法评论,职能加一点,诗本来就不好,家的也不好

那一颗星的缺失

首先,古龙小说有很多逻辑不严谨,说不通的地方,我认为这些必须是评价一本武侠小说是不是完美的一个重要点但是对古大侠来说,这个又似乎没那么重要,古大侠通过对李寻欢、阿飞、林诗音、林仙儿、荆无命、上官金虹等的描写,已经是把每个人最软弱最具个性的一面展示出了,这是我在看过不少小说中从来没有哪一个名家可以做到的。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但是每个人都有属于他的快乐,也有属于他最悲哀的一面,无名小咯罗是的、赵正义是的、就连阿飞、上官也是的,甚至李寻欢更为属于矛盾、悲哀、伟大的代名词。阿飞忽然就想通了,相同之前,文中有一段是李寻欢劝阻阿飞离开林仙儿的一段,那时阿飞对李寻欢说了一些很伤人的话,这也是文中的亮中之亮。此后阿飞心已死了,又因为还有人值得他守护、值得他牺牲,他就又活了,李寻欢没有看错,只有他懂阿飞,阿飞焕发了青春、却也在心上打了个死结,多年后林仙儿已是糜烂不堪,阿飞会不会在某个夜晚,想起曾经的那件小楼呢龙小云、龙啸天、林诗音、孙小红、天机老人、荆无命、上官金虹在书中的最后都亲口把他们最关心、最想证明、最在乎的人或事说了出来,我突然觉得他们是那么的无奈,没有上陈武功的话,他们又算得了什么,一推枯骨,却说不定活得还快活。每个人都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偿还,有的人死了,有的心死了。林诗音是被动、忍受的;孙小红是热烈、大方、勇敢的;林仙儿则是歹毒、变态、自卑的。一门七进士、李家三探花李寻欢十年前出关和十年后隐关只不过是认识了些人,经历了些事,多了一个朋友,多了一个红颜知己,可他还是忘不掉和他一起推雪人的柔弱女孩。书中还有那么正能量的无疑是最感人的一处,那就是人性的光辉、友情的可贵,真情的能量,李寻欢温暖正义付出、阿飞勇敢坚毅、孙小红热烈阳光、林诗音宽广的母爱等,这些才是古大爷最想表达的,什么金钱、全力、武功、女人,只有回忆才是最令人难忘,最珍贵的,而这些都是由这些真情组成的小李飞刀这书参杂的人性太多,逻辑性却也有点牵强,不过已经算是古大爷的巅峰之作,是光明的巅峰

初读古龙微评

第一次接触古龙的小说。古龙笔下的人物有种破空而来的感觉,不知所从,亦不知所往。拨开层层梅枝信步走出一个李寻欢;那边雪中忽的冒出一个英气少年阿飞;香风吹簾,簾后若隐若现的是林仙儿娇媚的笑脸;酒香扑面,循着酒香,望见孙老忽明忽灭的旱烟,和小红飘忽灵动的发辫……这些人不知怎的突然就在那里了,也不知怎的就变成了我们眼前的那副模样;有时他们又不知怎的突然就消失了,然后又不知怎的突然又出现在我们眼前。就说阿飞,他不断的消失,每每出现,或带着一身逼人的青芒;或可素衣净履,温润而又翩翩;或可颠簸痴狂,烂醉如泥;或可重新坚若磐石,志若金刚……而他的每次转变,总如那句“忽然想通了”一般,蜻蜓点水,一掠而过。同样的,我不知道游龙生忽的如此潦倒以前,究竟经历了多少痛苦;吕凤仙忽的如此落魄以前,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心里的折磨——是的,我不知道林仙儿每次走向另一个男人时,留下的那个究竟经受着多大的折辱;我不知道龙啸云怎么忽然就良心发现,林仙儿对阿飞怎么忽然生出了感情……多少的意料之外,如兀然突出的山石、破空而来的霹雳、或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一般,“没有人知道它是怎么出现的”,故而读时,总觉得欠了些逻辑——原谅我的理科思维。但现在回味,游龙生、吕凤先、阿飞受到的侮辱也好,龙啸云的转变也罢,又包括李寻欢与林诗音着墨不多的情感线索,或林仙儿最后的寥寥结局,真觉得有时少写更胜多写,“不写即是写”。读时,感觉此书像是一个个精彩绝伦却欠连续的场景,而边写书评边回味,却觉得场景的间隙里似包藏着无限,或者说,古龙先生本就窥见了一个无限的世界,他只信手从中拈取了数片,呈现在我们的面前。或许,大家所谓古龙之奇险,正体现在这诸多不甚连续且出乎意料的变化中。而串联起这所有的变的,是不变的李寻欢——唯一一个自始都不曾改变的人。咳着携酒来,咳着携酒去,无论遇好人、坏人、朋友、敌人,无论遭人背叛、含冤负屈或为人爱慕、受人敬仰,他都是那个样子。古龙先生一处妙笔至今记忆犹新,大意是:”我们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你要拿什么就拿吧。“”好。“李寻欢道,信手拿走了桌上的那壶酒。——好一个活浪子,他全不在乎被人当作强盗。他不在乎,因为他不在乎自己;他不在乎自己,因为他的确从不为自己活着,他的心里已经无我,全书明明沿着李寻欢的足迹展开,而李寻欢的足迹却是追着别人的——李寻欢的旅程,就好像是漫行在一片茫茫无际的雪原——不知所起,不知所终——因偶然发现一排脚印,便随着去了,兜了一个大圈,待书的尾声,重又回归那片白茫茫的虚无。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这正是李寻欢的写照。全书,只为塑造这个始终如一,活得很有境界,也很有味道,且心境已臻于完美的人。完美,所以似幻非真,飘飘乎若羽化而登仙;完美,所以圆融,故而又亲切平凡。读时活灵活现的浪子,读完只在心里留下一个若隐若现的影,在那里,又摸不着。通过这本书,古龙先生似乎只是想为我们展现一种境界,但却并没有告诉我们如何企及。不止李寻欢来时无影,林仙儿、阿飞、孙氏祖孙、上官金虹、荆无命、龙小云等,皆不知怎的就长成了那样的性格——读惯金庸的我,直至读完全书都颇有些不能适应,直到写这篇书评时,才略略体悟到了些”不写即是写"的味道。尽管如此,依然不太能接受人物从石头缝里蹦出来一般的写法,是为此书遗憾之一。而遗憾之二,有些支线总有些仓促收尾的感觉,印象深刻的有铁传甲和龙小云的结局。此二微瑕,实属吹毛求疵,或不识泰山的浅见,不足挂齿。最后,无关宏旨,仅摘录一段印象深刻的对话(小红和仙儿之间):--我的确想流泪,想大哭一场,但却不是现在。--你要等到什么时候?--明天。

别人眼里的自己

散文诗一样的语言,常常感觉是一个人八分酒醉时的自言自语,也许只有这时候才是最真实的。抛去武侠的载体,里面的情感倒都是真真切切的,不像有的小说要结合所描写的情境。像是在诉说,又像是在叹息。对于李寻欢很有一种“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悔多情”的意思。阿飞应该是“多情剑客”吧,毕竟他的兵器是剑,一个人想要有一个知心朋友很难,但一个女人要找到一个值得托付之人更难吧。一个人如果总是去为别人着想,也是很讨厌的吧。总是不愿意欠别人,可是又要无私的帮助别人,也许总有一种所谓的上帝视角吧,把自己推到一种圣洁的高度。可是别人也不愿意欠人情呢?李寻欢活的很累,因为他总不愿意自私一下,一个为了报恩连妻子都能出让的人,总是让人觉得不是滋味。所爱的人难道只是一个物件吗?无论是不是龙啸云的狡猾与设计,友情难道真的比爱情高贵吗?龙啸云的救命之恩可以牺牲林诗音幸福来报答,这倒真是应了那句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也许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价值观吧,也许古龙的江湖人所处的时代里,兄弟是更重要的一种存在吧,但是又有多少江湖人为了金钱、美女而仇杀。恐怕还是自私的人多一些,李寻欢也是一个自私的人,为了不让自己亏欠别人,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出,也许他十几年的痛苦就是代价吧。一个人自私一些总是好的,为别人活着太累了,我们还是为自己多一点吧,至少可以不让我们亲近的人太辛苦。多情剑客,剑客多情吗?如果被情感迷惑了眼睛,恐怕很难在江湖中生存。阿飞情多,都付在林仙儿身上,正因为他爱林仙儿爱到崇拜的地步,林仙儿才不会让他得到她。因为他爱的林仙儿是圣洁的,是他想象中的林仙儿,所以注定是一个悲剧。我们的现实又何尝不是呢?爱情应当是两个人共同努力的,只有一个人的苦苦努力的,那不是爱情。阿飞的一腔真情,只不过是化作万千的刀剑重新刺伤自己而已。剑也无情,唯有无情快剑才能斩断情丝。无论是小小的飞刀,还是薄薄的快剑,假如剑客心中有了枷锁,总是很难发挥出伟大的力量。唯有先卸下心中的负担,才能取人性命、例无虚发。李寻欢要成为真正的李寻欢,阿飞要做真正的阿飞,该放下的就要放下,要做好自己才行吧。自今而后,不再从旁人的眼中来认识自己。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记得很小的时候,看过电视剧《小李飞刀》,由焦恩俊,吴京演的那部,当时只是感觉李寻欢帅,自己私下里老是拿筷子当做飞到使,幻想自己能够练就一手飞刀本领。后来,开始知道金庸,古龙。。还以为是古代的江湖人士,尽管爸爸是金庸迷,全集不知道看了多少遍,可武侠小说情节没能得到遗传。可我清楚的知道,爸爸身上是有一股江湖情节的,义字当先。再后来,开始接触古龙,有高中同学是古龙迷,陆小凤,七把武器。。。第一次看到古龙的肖像,第一印象是邋遢。。活像个流浪汉。。没有金庸的学者气息。与金庸的手法不同,古龙更是把自身写进小说,把自身投入江湖。。古龙一生钟情于酒,色二字,为了换取酒钱也曾随意写些二流小说。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李寻欢身上有着非常的才华,可又厌倦官场,好结交,家财散尽,酒色也是其最爱。。可说到爱,林诗音占据了全部。李寻欢是活脱脱的一个古龙,酒色之中,也有其用尽心力守护的真爱吧。。虽是武侠小说,可全文的脊椎是爱。。无处不在的爱贯穿全文。。在面对大是大非中,唯有爱才能解开枷锁,唯有爱才能释放爱。古龙应当对女人了解至深吧,可最后也没过得了这关。。在生活面前,他确实放逐了自己,做自己精神的流浪汉,只要各位爷给酒钱。。 每个人活在世上,都难免要做别人的铃铛,你是别人的铃铛,我又何尝不是,那摇铃的人身上说不定也有根绳子被别人掕在手里。。

解读李寻欢的六个关键词

  1985年9月21日,古龙在病榻上完成其天鹅绝唱《猎鹰.赌局》后离世,时年48岁。他的死因也非常之浪子:酒色过度外加被情敌砍了一刀失血过多。古龙嗜酒,友人们在棺木中放了48瓶轩尼诗XO,在诸多挽联中,好友乔奇的一副后来被广为传诵: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绝响,一点也没有夸张。机智过人的陆小凤也好,风流倜傥的楚香帅也罢,抑或白衣胜雪的西门吹雪,还是孤傲绝世的中原一点红,和李寻欢比起来都或多或少有些失色。我一直有一个很主观的判断:在古龙笔下塑造的诸多浪子形象中,他本人一定是极偏爱李寻欢的,可惜大侠已殁,无可求证。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使得李寻欢成为古龙塑造的诸多人物中有着进士身份的惟一一个,只不过这个探花郎虽然文武风流,却不恋庙堂之高,反退居江湖之远。他的仗义疏财,他的以德报怨,他和少年剑客阿飞的伟大友情,他和上官金虹之间的生死一站,在江湖的口耳相传中被逐步定格为经典,甚至是在经年以后的某个九月,叶开依然念念不忘地提到他,足见其影响之深。  青山白云外,何处不江湖?飞刀,不见飞刀。一、阿飞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古龙的写作历来随意而不羁,但这样的开场白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显是经过苦心孤诣地锤炼的,和那句“天涯远不远?”(《天涯.名月.刀》)一起成为古氏作品中最耐读的开篇。就这么不露声色地,古龙开始了一段最重要的叙事。主人公的名字,分别叫李寻欢和阿飞。  两人在全书的甫一开始就相遇进而相知,这如同一本明明以李寻欢为主人公的书却偏偏把书名定为《多情剑客无情剑》一样,这样的安排是意味深长的。解读李寻欢必须从阿飞开始,当然,你尽可说我这是谬论。  鲁迅先生在他的不朽名著《阿Q正传》里安排了一个叫小D的人物,先生自己给出的解释是此人是阿Q的影子,没有辫子的阿Q,亦即年少时的阿Q,这个例子可以很好地解释《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阿飞这个人物。表面上看,两人在出身、性格乃至气质上都有着天壤之别,但稍作分析就不难发现,古龙其实是把阿飞作为精神世界里的李寻欢来写的:李寻欢视朋友如手足情人如衣服,但又终日不能从失去林诗音的阴影中解脱,于是漂泊江湖,纵情酒色,所以阿飞被写成了不苟言笑但内心热情如火的少年剑客,他对林仙儿几近盲目和疯狂的迷恋未尝不是李寻欢没有或者说不敢展示出来的一面。  多情、无情之间的距离不过一线而已,所以,他的名字叫阿飞。阿飞者,混混尔,他绝不是浪子,要是你觉得是,那是因为你没有看到他内心的伤口。  阿飞其实就是李寻欢,《九月鹰飞》里提到的两人十年一聚不过是一个人的精神盛宴而已,那是一场没有硝烟的自我保卫战。二、忧伤  总有一些忧伤是无法逃离的,如咒语,如梦魇,如影随形,寸步不离。  对浪子而言,忧伤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气质,否则所有的流浪与漂泊就成了无根之水,显得滑稽且不真实。李寻欢的忧伤是与生俱来的,如同奔流在身体里的血液,在全书的结尾,李寻欢从和上官金虹决斗的密室中走出,微笑着握住孙小红的手,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笑容之一,这个天性忧伤的男人,握刀的手还会继续雕刻那个梦中的人像么?  李寻欢为人所诟病最多的,便是将至爱之人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个在女权主义者看来简直是不可容忍的相让,古龙将忧伤象种子一样播撒到了李寻欢的心田,从此,这个在对手看来强大的几乎不可战胜的人有了最致命的弱点,这也才有了后来龙啸云等人的陷阱得以成功实施的伏笔。  你可以指责他,但这并不妨碍你去尊敬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李寻欢的这种相让显然有别于浪荡公子的喜新厌旧,见异思迁,当你看到他在和从京城带来的青楼女子依红偎翠,醉生梦死时内心深处清醒着的痛苦之时,你就会明白做出这样的决定需要多大的勇气,万贯家财挥手易,心头至爱怎堪别?  忧伤是一柄双刃剑,这正如李寻欢手中那例不虚发的飞刀,既可取人性命于无形,亦可用来雕刻情人的木像,忧伤使得这个看起来几近完美的男人有了沉默和痛苦的理由,同时又支撑着他内心的强大、用爱和信念温暖他人。  “我们要天天思念,但不要天天相见”,黄舒骏这样唱到,不过无论如何,从李寻欢作别自己庄园的那一刻起,忧伤已注定伴他余生。三、病态  自打一部叫《英国病人》的影片问世后,“病人”就成了一个时髦的词,冠以《XX病人》的书在书店里层出不穷,这年头,看来大伙都病得不轻。  李寻欢当然是一个病人,一个彻头彻尾的病人,一个从生理到心理都不健康的病人。古龙的身上似乎有着某种病态情结,对于自己偏爱的人物,如西门吹雪,傅红雪,到李寻欢,卜鹰,他们身上莫不有着这样那样的生理病态,试看《多情剑客无情剑》开篇对李寻欢的描写:“李寻欢叹了囗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囗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  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美酒,佳人,苍白的脸,寂寞的心,构成古氏浪子亘古不变的招牌姿势。  理解了这些,才有可能触摸李寻欢的内心世界。李寻欢本质上是寂寞的,因为他找不到一个能关照自己心灵的人,林诗音本来可以扮演这样的角色,但他放弃了,这是一种主动的拥抱残缺,俗一点的说法就是自虐。西方的近代哲学里有个说法是精神流浪,所谓追求终极关怀,寻找精神家园,李寻欢的病态正深得此中三味,虽然看起来矫情了点。  也许古龙自己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毕竟,一个再坚强的人也无法抵抗这种看似遥不可及的精神漂流,所以李寻欢最终遇到了孙小红,而到了《猎鹰.赌局》里,酒气如故,香鬓不再,卜鹰的眼里便只剩下胡金袖一人,差不多快举案齐眉了。  “我们活着或许只是相互温暖,想尽一切办法只为逃避孤单。”(郑钧《极乐世界》),说到底,我们都是有病的人。四、隐忍  我一直怀疑有些词在外文里是找不到对等翻译的,这个词算一个。  李寻欢的性格里有着一种隐忍的气质,这一点在他被诬为梅花盗以及困于少林寺的章节里表现得很明显。这真是一个很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古龙大学读的是外文系(好象是淡江大学),行文、思想中受西方文学及宗教影响甚深,在他的很多作品里都可以轻易找到希区柯克、爱伦坡等西方侦探文学的影响甚至模仿;另一方面受东方文化的潜移默化,他又不自主地赋予了笔下的人物一些传统文化里的东西。  佛教宣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宣扬“退一步海阔天空”。隐忍是一个很东方化的词,很有一些佛教禅宗的味道,包含着一种世事洞察后的练达与宽容,以及几许洒脱,但又不同于看破红尘后的归隐山林,所以例无虚发的李探花终究不是笑傲江湖的令狐冲。  李寻欢是令人敬畏的大侠,但他并不喜欢以暴易暴,也不愿意遵守弱肉强食的江湖游戏规则——虽然这只是小范围内的消解而非颠覆,骨子里他有着很深的平民意识,但同时我们又看到李寻欢有着相对强烈的正义感,他的善恶观念简单到几近迂腐,这也许能从一个侧面说明为什么许多人不喜欢书中他在少林寺那一段的描写,的确,在常人看来,简直是太假了。  深究起这种隐忍的背后,我以为是一种指导李寻欢的人生哲学在起作用,这种人生哲学的的精髓叫惟美,具体我将在下文提及。忧伤,病态,隐忍,都是构成这种惟美的基本意象,李寻欢不愿意表现的太过激烈与决绝,他渴望温柔的伤心。他把自己的生活当成一部作品,就象他一有空就雕刻美人像、在酒馆白天黑夜各喝七碗酒一样,永远追求精致与精确。  江湖弟子江湖老,李寻欢慢慢倒在自己的背影里,以美丽的姿势老去。五、惟美  追求惟美的人往往自身都是有缺陷的,而且自恋。  李寻欢是一个彻底的惟美主义追求者,他把自己的一生当成一件作品在雕刻,打磨,用时下的话语来说就是作秀,李寻欢的一生是一场看似宁静实则绚烂的生活秀,你会说这样的生活很累,很做作,很矫情,没关系,李寻欢心甘情愿地选择了这样的生活,并接受由此带来的沉重——肉身和精神上的双重沉重。  所以李寻欢使用的是飞刀这样的兵器,飞刀区别于常见的刀剑枪戟的那种阳刚,有着阴性的温柔。李寻欢的飞刀是什么样的无人知道,人们只知道它能杀人于无形,有着慑人心魄的力量,这确保了李寻欢行走江湖时在兵器上占据了心理上风,并保持了自己必不可少神秘。所以虽然在百晓生作的《兵器谱》上李寻欢的飞刀位列上官金虹的金钱之后,一点也不妨碍李寻欢最终的获胜。  在李寻欢的身上,古龙毫不掩饰自己的偏爱,他毫无吝啬地给了李寻欢几乎完美的背景:出身书香世家,父兄皆探花,自身文武全才,有着深不可测的飞刀绝技,频频有美女投怀送抱,关键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等等。  我曾对古龙把西门吹雪、叶孤城在紫禁之巅的决斗终于流产的安排耿耿于怀,比起西门吹雪来,李寻欢简直幸福得让人嫉妒:他不仅有了和上官金虹的一次名动江湖、永载史册的决斗,更可贵的,他能赢得对手的尊敬,甚至有了郭嵩阳肯为他舍命的一幕。  一个人能赢得对手的尊敬为自己割头换颈,真是无憾了。六、江湖  江湖,终于要提到这个词了,虽然这很难。  多年以前,张学友还只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周润发叼着牙签批着黑风衣,一副老大模样,狄龙教训张学友的台词成了经典:“我不做老大已经很久了。”的确,江湖就象一个舞台,再有名的角,经久不登台也会被残酷地遗忘。  生于江湖,老于江湖,相忘于江湖。  李寻欢大约是不喜欢江湖这个词的,他所关心的,只是朋友、佳人、美酒尔。不到逼不得已,飞刀是不会轻易出手的,不象年轻气盛的阿飞,一出手就跟割芦苇似地放倒一片。李寻欢心目中的江湖也许比较接近临终前的阿朱:和爱人牧羊塞外,神仙眷侣,不知后来叶开提到的云游仙山的李寻欢身边可有孙小红的身影?  写到这里,我在文章一开头提出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古龙的确是把李寻欢当成自己来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就是一本古龙自传。古龙崇尚佳人美酒的生活,渴望回肠荡气的友情,哪怕为了追求这些而牺牲自己的健康,或是违犯现实的价值观。这是古龙和金庸的最大区别。  所以和李寻欢一样,古龙永远也不会成为主流,虽然,他看上去很美。                 飞刀小蔡完成于2002-07-05

侠之大者,江湖之巅

武侠与人性的巅峰,没有民族大义的沉重,只有快意恩仇的潇洒。既惊叹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又折服于李探花的人格魅力。他痛苦自己成全别人,他时而深沉豁达,时而对酒消愁,他把朋友看的比命重要。所以他有纯真专一的阿飞,为朋友赴死的嵩阳铁剑,肝胆相照的铁传甲,还有聪明坚韧的孙小红喜欢他。小说中无论是对人性的剖析,对高手对决的描写,对人生真谛的展现,对武学境界的描绘。让人读罢此书,直有豁然开朗,改头换面之感。

《多情剑客无情剑》那向上的激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读起来很感人很煽情,它已不是一般层面上的武侠小说。他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其中有古龙向上的激情。台湾著名作家曹正群曾经评价说:“它不仅是一部阐明武学真谛的书,还是一部写尽人世间世态炎凉的人情历史画,更是一部触动社会现实,探索人生的警世名著。”曹正群的评价无疑是很有道理的。古龙写《多情剑客无情剑》从语言上真正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写作手法。古龙写武侠小说已经像是在写诗了。而且所有诗意描写的地方都是情景交融,非常贴切的和小说的故事有机结合在一起。书中李寻欢侠的形象是平民化的,却是古龙照着自我美化的形象去塑造李寻欢这样一个人物的。经典中得经典,没次阅读都是那么的神往,从李探花身上寻觅内奋发向上的思想状态。

笔记

梅大先生瞪了他半晌,喃喃道:“不错不错,连‘清明上河图’都舍得送人,何况自己的性命?这样的人倒也天下少有,天下少有……”  他忽又大声道:“骑鹤,再把酒端出来。”  虬髯大汉又惊又喜,道:“解药呢?”  梅大先生瞪了他一眼,冷冷道:“有了酒,还会没有解药?评:金庸工于情节,古龙长于率性虬髯大汉忽然停下了脚步,勉强笑着道:“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少爷你……你还是回去吧。”  李寻欢又走出了几步,才缓缓停下,望着长街尽头一株孤独的枯树,痴痴地出了半天神,终于缓缓转回身,道:“好,我回去,你……你多多保重。”评:英雄,注定孤独。李寻欢一笑道:“你去吧,只要我能再活七年,只管来找我复仇就是,七年并不算长,何况君子复仇,十年也不算晚。”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如今才体会这句话的沉重。龙啸云缓缓走到门口,但一走出门,他的脚立刻就快了,只见田七站在园子里的树影下,向他招手。  他快步赶了过去,压低声音道:“得手了么?”评: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无论如何,我觉不让自己人伤我一分一毫。他的心本来也坚如岩石,但此刻,也不知怎地,竟连心底最深处都震动评:女人都不会武功,但她们明白最高的武功心法:以柔克刚。多益善,朋友只要一两个便已足够,因为有时朋友比仇人还要可怕得多。评:李寻欢既然明白这个道理,为何处处忍让龙啸云。我想,大概,一是因为他们曾经是兄弟,二是因为李寻欢宁可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第三点最重要的一点是林诗音,不想让林诗音看到自己嫁的竟然是这样一个忘恩负义之人。所以说,一个人明白所有的道理,也可能不会过好一生。可李寻欢不明白,三人的悲剧,是他一手造成。美丽的事物往往就如同昙花,一现即逝,谁若想勉强保留它,换来的往往只有痛苦和不幸。  阿飞轻轻叹息了一声,在屋角的桌上寻回了他的剑,墙上挂着一幅字,是李寻欢的手笔,其中有一句是:“此情可待成追忆!”  两天前,阿飞还绝不会了解这句诗的意思,可是现在他却已知道,只有回忆才是真正永恒的。评:宁可亲自把手边的美丽舍成回忆,他的从前,习惯了孤苦。他语声又渐渐和缓,接着道:“朋友易得,能肝胆相照的对手却无处可寻……”  这“肝胆相照”四字,本是用来形容朋友的,他此刻却用来形容仇敌,若是别人听到,非但难以明了,只怕还会发笑。评:武林精神,莫过于此孙小红道:“他现在行踪已露,要找他麻烦的人也不知有多少,这两天就要接二连三地来了,所以爷爷就想将他带到别的地方去避一避风头。评:阿弥陀佛,这世上除了因为武功,因为义气与李寻欢结缘的——为什么要除了这两种,因为这两种爱太曲高和寡,太没有烟尘气。还有人在关注关心李寻欢。不论善恶。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抹桌子。评:古龙这种豪气冲天的汉子,酒鬼,竟然也有这么可爱的句子。李寻欢醒得更早,他几乎根本就没有睡着过。评:李寻欢,李寻欢,我比较不出来。但林仙儿比()更加有手段。但叶二娘,段正淳,南海鳄神,阿朱,比之百晓生,郭嵩阳,林诗音,有意思多了。蓝蝎子道:“就因为世上有了你们这种女人,所以女人才会被男人看不起,就因为男人看不起女人,所以我才要报复,才会做出那些事。”评:还好有蓝蝎子,为女人争了一些脸面。而且,这一次,他说了很多话,居然全没有提起林仙儿。  爱情,毕竟不能占有一个男子汉的全部生命。评:突然有些看不透李寻欢。他这样自苦不全是为了爱情。爱情只是自苦的由头而已。

李寻欢

写下这个标题的时候,我才留意到寻欢这两个字的含义。但李寻欢是个很寂寞的人,孤独地在关外自我放逐了十年。我始终不认可他把自己喜欢的人让给救命恩人,这是一种残忍的道德,让三个人陷入痛苦的一生,也是后面一系列悲剧的原因。他做了,敬佩他的人都说他眼里只有别人,这何尝不是种最大的自私,用自己的伟大让别人不痛快。那怕林诗音最后自责说自己当初没有勇气去反抗,也无法无法给他这种自私找到原谅的理由。他真的爱林诗音么,为何让她成为自己仁义道德的牺牲品。他是林仙儿唯一不能得到手的人,是因为他自控力强么?不是,因为他是浪子,整本书里面唯一的浪子。浪子享受的是自我的感情,而不是美色胴体。他的心中已经有一段经营得非常唯美残忍的感情了,林仙儿不能给他带来更大的享受。他为什么选择了孙小红,因为她聪明,开朗,刚烈,主动,有侠气。而李寻欢的爱属于上善若水的力量,虽然强大,但是柔弱。通俗点讲,就是他其实是个受,喜欢一个了解他的攻。他关心所有的人,也不忍拒绝所有人,不在乎世俗名利,仗义疏财,是个受人尊敬的人。他已经看破生死,所以享受到了人最强大的感情,爱比恨的力量更大,这是他人格魅力和力量的所在。但我看到的不是伟大,而是自私,他是一个活得很好的普通人。

只是等她说出那句话。(男人需要女人对爱的肯定)

她曾经问过自己:“现在我什么都没有得到,什么都是空的,正如林仙儿一样,但这情况是谁造成的呢?难道是我的错么?”她曾经埋怨过李寻欢,恨过李寻欢。这种悲惨的结局,岂非正是李寻欢所造成的?但现在她却知道错的并不是李寻欢,而是她自己。“那时我为什么要听他的话?为什么不明明白白的告诉他,我是爱他的,除了他之外,我谁也不嫁。”孙小红柔声道:“我虽然不太清楚你们之间的事,可是我知道……”林诗音忽然打断了她的话,道:“现在我也已知道,我看到你,才知道我错了。”孙小红愕然道:“为什么?”林诗音道:“因为……我要是也和你一样有勇气,和你一样坚强,今天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面对难题,一个逍遥孤傲,一个刚烈心高。有缘无份,爱恨交织,谁都不愿退让一步。书中亦云“便是他爱的那个女人,也是不完美的,她的手略有些大,因为性格太倔强。” 男人的内心没有看上去那么坚强,越是睿智的男人内心越是敏感,越是脆弱。当两面受压进退维谷之时,他需要得到女人的一个认可或是肯定。也许那时,李探花一直都在等,等着她说“我喜欢的是你,而不是他“。可等到的结果却是林对他的报复性施压。李感到自己无力改变事实。一个人长期处在一种无力感的状态,不仅意志会变消沉,情感变得淡漠,自信被削弱,而且性格会发生质的改变。变得让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难以令人忍受,甚至堕落。这并非是心变了,而他选择作茧自缚,选择将自己放逐。

小李飞刀成绝响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是高一,算一算,也有4年了。记得那时候看,也是在冬天,4年前的现在。我很少重看旧书,尤其是那么认真,甚至痴迷。本是辩论赛输了,喝得烂醉,杨闲用《射雕英雄传》里的情节安慰我,第二天醒来,早忘了她说的什么,她也忘了,却聊起了武侠,一番金庸与古龙的比较后,自然避不开李寻欢,于是半夜了,也兴冲冲地下载来看。情节已忘得差不多了,是边看边记起来的。古龙的文笔现在看来略显做作夸张,我想当年我肯定也这么觉得,可是从没有放在心上。倒是鼻酸了好几次,竟也泪流了。于是想起前尘往事来。一直以来,我都不愿看武侠,本看书就慢,偏偏武侠小说都是大部头,又怕自己沉迷,浪费时间。《多情剑客无情剑》是我看的第一本武侠小说,原因当然不是古龙,而是小张。现在想来,这个原因倒是和古龙情投意合。和所有青春故事一样,小张就是那个穿着白衬衫在阳光下无比耀眼的男生,只是他让我第一次觉得耀眼,是他拿着拖把的样子。在那些和他没日没夜聊天的日子里,他说到了古龙,说他最喜欢的句子是“小楼一夜听春雨”,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小李飞刀就出自古龙笔下,自然而然,因为小张,我肯定要去看看李寻欢究竟是何许人。只可惜那时我的诺基亚看不了电子书,他便将他的山寨机给了我让我看。这一看竟真的停不下来了。我早已忘了那时的许多感受,只能说说现在。我花了一周时间将其复看完,古龙对女人的描写何其毒辣,譬如蔷薇夫人、至尊宝,又何其动情,譬如蓝蝎子、孙小红。“女人是用来爱的,不是尊重的”,“但在一个男人的生命中,有很多很多比爱更重要的事”,我才恍然,原来这些话,在很早以前,我便已读过,可却一直不懂。自然无法懂,哪怕懂了,也做不到。书中最令我拍案的是上官金虹为孙老伯点烟的那一段,《一代宗师》里也有那么一段场景,可我一直不理解,直到在书中又看到才明白。也许但凡是古龙的作品,就缺不了爱情与友情,更缺不了伟大。这自然是稀缺的,但是我信,更会动容。不说古龙,单单他笔下的人物,都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明痴最可怕,情最可怕,李寻欢却要说出不得不去做这样的话来。直到今天看来,李寻欢都是一个天下无双的人,就像那时小张在我心里一样。不用回忆,我都能知道,那时我定把小张幻化成了李寻欢,可我却不想变成林诗音。现在想来,林诗音又有何不好,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在没得到后被人记住一辈子的。甚至我也怀疑起来,李寻欢的做法是不是太自私。可是再想想,这些都是无妨无妨。和许多故事一样,我和小张好不容易在一起后,分开竟又容易得很。前几天我和他说,我又重新看起了小李飞刀,他说,我都快忘光了。我没有不快,也毫不介意,就像李寻欢最后说已经没有必要再去见林诗音了。如今我也会做许多事,都是没有必要却一定要做的事,想想或多或少都是受了古龙的影响吧,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说迷恋古龙小说的人,或多或少,都在盲目地追求着那些看似毫无意义的东西,甚至不自觉地,在追求着某种狂欢式的失败。大抵我也是这样,我与小张之间,也是这样。古龙有一副挽联,前联为小李飞刀成绝响,过去的我并不能真切感受其中意味,直到再次看完后,不由叹出这句话,仔细品尝,才知这句话不仅是为李寻欢,也为心中的小张,曾经被我幻化得无比美好的人。然而即便受了许多痛苦,我却依旧热爱着那个耀眼无比的少年,至少因为他,我与古龙才得以相逢。

不错

哈哈、不错、恩呢嫩讷讷嫩恩呢嫩讷讷嫩嫩卡卡卡卡阿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阿卡卡卡 付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物品物品品味品味品味品味品味偏偏我偏偏我骗我我品味品味不错、恩呢嫩讷讷嫩恩呢嫩讷讷嫩嫩卡卡卡卡阿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阿卡卡卡 付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物品物品品味品味品味品味品味偏偏我偏偏我骗我我

纯粹的江湖,扑面的清新

之前一直在看金庸的小说,但是看到《天龙八部》结尾乔峰自尽的那一幕,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悲怆感。江湖豪客与朝廷、政治有所关联,《书剑恩仇录》如此,三部曲如此,《天龙八部》亦如此,而只有后者带给我如此难以名状的忧伤,迫使我暂时放下金庸的著作,转而想去古龙的小说里寻找一种纯粹的江湖的感觉。《多情剑客无情剑》是我阅读的第一步古龙的著作,带给我强大的治愈。阅读中,不时想起焦恩俊版的小李飞刀,感觉剧本的更改中,后半部分新增的情节完全偏离了“纯粹的江湖”这一精髓,于是只能把该版电视剧当做独立于小说之外的故事来欣赏,而不是原著的动态刻画。

人有情,剑亦有情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他本是三代探花,风流翰林,名第高华,天之骄子,却偏偏要到这肮脏江湖中来做浪子;他最爱的女人嫁给了他最好的朋友,他最好的朋友却背叛了他;他心中明明有太多哀愁,却在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后,挂上淡淡的笑容。李寻欢。我曾对这个名字不解,怎是“寻欢”?他寻到的从未是欢,只有伤。但有人解读道,“寻欢”,“无”方需“寻”。 人们尊称他“小李探花”,可他同时也是酒鬼,是浪子。或许这是无可奈何的产物,他还需“寻欢”,哪怕只是在醉梦中。“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古龙在书的开头这么形容李寻欢。但其实他有朋友,最好的朋友,龙啸云。他曾说:“得友能如龙啸云,夫复何求!”。李寻欢不傻,可我觉得他与龙啸云成为朋友是他做过最傻的事。龙啸云虽舍命救他,但他难道不知——友情,是最纯粹的东西,一旦夹杂了其他情感,哪怕是恩情,都已无法维持了。龙啸云不是不幸,是太幸运到自己都不敢相信。李寻欢将最爱的女人让给他,将房子让给他,自己却差点死在龙啸云手中。但李寻欢不怪他。或许因为龙啸云这样的人,手中握着越多越不知所措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个可怜的人。我开始慢慢理解李寻欢的做法,人性都有缺点,这不怪谁。但还有一个人——那个从冷风、飞雪中走出来的少年——阿飞。李寻欢说他像一匹狼。但他还太年轻,他甚至还是个男孩。阿飞的剑,在书中有细致的描写——“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说这是细致的描写并无不恰当,因为剑本就如此,简单,甚至简陋。但这是一把杀人的剑。阿飞缺少的是战斗的经验而非技术。这无疑是一把很快的剑——剑快,人更快。他的剑没有出现在百晓生的兵器榜上,却有很多榜上有名的人都丧命于此。在我看来,他与李寻欢才是真正的朋友。或许是两个强者之间的相互吸引,亦或者只是两颗善良的心。他们之间无需太多的言语,因为真正的对话,是不需要语言的!他们的友情在于相互学习,惺惺相惜。阿飞不在为杀人而杀人,这是一个由男孩至男人的转变;而李寻欢,年轻人的热情,又回到了他的身上。在本书中对友情的描写也比以往更深刻——“男人间那种肝胆相照,生死与共的义气甚至比爱情更伟大更感人”。还有他的刀。小李飞刀的名气是无法掩盖的,纵然不知道《多情剑客无情剑》,不知道李寻欢,甚至不知道古龙,对小李飞刀都会有所耳闻。小李飞刀,飞刀,刀。因为在我们认识李寻欢时,他已经成为了李寻欢,所以他得武功从何而来我们无法考究,只知道他的刀仿佛有一股魔力——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古龙在书中最喜欢用的一句话便是“没有人看清他是如何出手的”,就是有一股力量,使得每发必中。我反反复复看着书中孙老先生的一句话:“真正的武学巅峰,是要能妙渗造化,到无环无我,环我两忘,那才真的是无所不至,无坚不摧。”李寻欢的武功未必达到如此巅峰的状态,他也不会达到,因为有情之人是做不到的。但或许他的武功已到了人刀一体,刀即是人,人既是刀的境界。书中提到过,这仅仅是武学的第二层罢了。但不可否认,对于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来说,这已是不易,何况已无多少人是他的对手了。可我突然发现,飞刀,其实无刀。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理解,因为书中对刀唯一的描写是有出自李寻欢之口的:“我这把小刀只不过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可见,刀,并不是关键。小李飞刀的解读应为——小李飞刀,李寻欢。古龙也曾说过 “他的刀本来就是个象征,象征着光明和正义的力量。他的刀既不是兵器也不是暗器,而是一种让人振奋的精神力量......” 因为带着一种精神,所以才让我们对李寻欢这个人物有了深深的感触;而我们,通过李寻欢,对生活、未来乃至人生都有了不一样的审视与评价。这本书不仅仅是讲述一个英雄,其实背后隐藏着许多哲思,这是武侠小说中所少有的,也是我所欣赏的。多情剑客无情剑,其实,人有情,剑亦有情。

试用古龙体谈小李飞刀和武侠小说

<一>小李飞刀用一个星期的空闲时间看了一部《多情剑客无情剑》。小李飞刀系列总共有五部,我觉得看一部就够了。我并不是看武侠小说的行家,只是图个“爽快”二字。这部小说并不爽快。要说爽快,和古龙的另一本《欢乐英雄》真是没法比。但这并不是说它不好看。小李飞刀我以前看得是电视剧。但只没头没尾的看了几集,所以对剧中的人物只存在一点没头没尾的印象。《多情剑客无情剑》后面的四部我不准备看了,所以我现在是有头没尾。不过我以前的印象基本都是偏差很大的,甚至是错误的。原来百晓生和田七在江湖上是这么怂的人物,浪费了这两个好名字真是让我有种捶胸顿足的感觉,可惜。我本来是准备注册个ID也叫百晓生的。现在我不想了。龙啸云并没有真那么惹人厌烦,只不过因为他是天底下最寻常的人罢了。但我们看小说,总是喜欢人物越不寻常越好。林诗音原来是没什么戏份的。她之所以被人记住,无非是因为她是李寻欢年轻时候的爱人和中年时候不忘的旧梦。她的存在,只是为了增加“李寻欢”、“龙啸云”、“龙小云”这些人物的立体感。她若真的存在,会恨死作者古龙的。而“天下第一美女”林仙儿的下场未免也太惨了吧?原文写着“又过了几年,长安城里最卑贱的猖寮中,也出现了个很特别的女人,而且很有名。她有名并不是因为她美,而是因为丑,丑得可笑。最可笑的是,每当她喝得烂醉的时候,就自称是‘江湖中的第一美人’。”尽管她心如蛇蝎,把男人当玩物,我还是有点怜悯她。这不是变成另外一个“李寻欢”了吗?古龙把李寻欢写的这么多情,自己却是对笔下另外的一些人物这么残忍。但是不残忍一些,好像又没这么好看了。还是把话说回来。虽然我小时候对以上这些人物的认识是有偏差的,甚至相反的。但是“李寻欢”和“阿飞”这两个人的印象可以说是和书中相差无几的。甚至我小时候就觉得“阿飞”不大像是电视剧中吴京的样子。我现在也这么觉得。是,像是,不大像是,这三者区别还是不小的。但现在我至少把“小李飞刀”的基本形象留在了脑海中,所以小说和电视剧都是成功的。<二>武侠小说万事万物,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东西却不一定存在。所以当一件事物存在的时候,人们都特别珍惜,往往会整理出一个“史”出来。比如说武侠小说,倪匡就写了《中国武侠小说史》。我没有嘲笑的意思,他的好朋友古龙也一样。关于武侠小说的起源,古龙三番五次地提到唐人小说的一篇记事,在《唐人说荟》卷五,张鷟 的《耳目记》中,是这么写的:隋末,深州诸葛昂性豪侠,渤海高瓒闻而造之,为设鸡肫而已。瓒小其用,明曰大设屈昂数十人,烹猪羊等,长八尺,薄饼阔丈余,裹锬粗如庭柱;盘作酒碗行巡,自为金刚舞以送之。昂至后曰,屈瓒屈客数百人,大设,车行酒,马行炙,挫碓斫脍,磴〈厽上木下〉〉蒜齑。唱夜,又歌狮子舞。瓒明曰复烹一双子,十余岁,呈其头颅手足,座客皆喉而吐之。昂后曰报设。先令要妾行酒,妾无故笑,昂叱下,须臾蒸此妾,坐银盘,仍饰以脂粉,衣以锦绣,遂擘腿肉以啖。瓒诸人皆掩目,昂于奶房间摄肥肉,食之尽饱而止。瓒羞之,夜遁而去。昂富后遭离乱,狂贼来求金宝,无可给,缚于椽上,炙杀之。 古龙说:“这段小说描写诸葛昂和高瓒的豪野残酷,已令人不可思议,这种描写的手法。也已经和现代武侠小说中比较残酷的描写接近。”其实一般人所理解武侠,就是现代武侠小说。现代武侠小说,要把发展的脉络讲的特别仔细,很难。但要举出发展过程中的几个代表人物和代表作品,却一点不难。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和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毫无悬念入选。他们开启了后辈武侠作者们的热情和创造力。王度庐也是被人怀念的,很多人都知道《卧虎藏龙》,却不知道王度庐。其实只要有人知道、有人记得,也就够了,“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至少中国大导演李安没有忘记。再往后推,金庸、古龙、卧龙生这些武侠作家们,那现在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要说一个初中毕了业的中国内地人说自己没听说过,那真是比一座城市里没有一个男人还要稀奇。但武侠小说不是一出来就是这么辉煌的。刚出来的时候,甚至在金庸写作的那个时代,武侠小说是“拿不出手”的!当时武侠小说的流传形式,也只配是“小人书”,也《乌龙院》一样。但不同的是,《乌龙院》是故意要这样的,当时的武侠小说是大家要它那样的。所以古龙就很气愤,你看他的散文就会发现,他常常受到这样的折磨,也很想改变那种现状。他说:“如果你是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如果你也曾遇到一些又可爱又聪明的女孩子,用一种又甜蜜又温柔又同情的态度告诉你,她从来是不看武侠小说的,你心里是什么滋味?”李寻欢的世界里只有酒、朋友、女人。古龙也差不了多少。听到有这么可爱聪明的女孩子这么讲,当然很生气。文人学者,尤其是层次比较高的,往往更是不屑提武侠小说的,更不用说买它、看它、读它、记它。这是谁的错呢?说的中肯一点,还是怪历史的错。是历史让大家不重视武侠小说的。回想历史,以前宋词刚出现的时候,又何尝不是这样?大家爱看的是唐诗,宋词刚出来的时候大家简直鄙视死了它。伤感女孩子的无聊文字游戏嘛!好像真有一点道理。所以宋词写的绝妙的柳永,也就能在妓院里“寒蝉凄切”了。但是过了宋朝,经过苏轼、辛弃疾等人几代的努力,宋词的地位不一样了!再到现在,我们纵然可能觉得宋词不如唐诗,但是还觉得是垃圾文学吗?我想武侠小说也是这样。其实就在现在,2012年,我们对武侠小说的非议比以前已经少太多了。但武侠小说确实有它自己的优点和缺陷。武侠小说作为一种文学载体,往往没有具体的时间、朝代、地点等等框架的约束,这为小说家提供的思维空间和改造空间几乎是无边的,从这方面说,武侠小说比其他任何类型的小说都具有绝对优势!但缺陷也是极为明显的。不求变,这是最大的缺陷。江郎才尽,武侠小说作者们肯定常常对这四个字倍感无奈。武侠小说一多,就容易被套路化。再加上为了混口饭吃,为了求快,套路化的痕迹无疑更加明显。你一旦套路化,时间一久,书迷们就不会买你的帐。书迷们就不会买你的帐,你就更没饭吃了。所以说,想做一名武侠小说家,不是这么容易的。也正因为如此,武侠小说精品会越来越少。福楼拜说:“十九世纪后再无小说”。这句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武侠小说也有这样的境遇。其实所有小说都有这样的境遇。但真是这样,写完了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我还在期待更好的小说。

寂寞到去数梅树上的梅花

寂寞到去数梅树上的梅花,对自己总是那么残忍,放手让心爱的女人成为他人妻,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但终身与酒为伴,即使咳血也不会戒,长得不似阿飞那样英俊少年,却有着令天下所有女人都无法抗拒的魅力,取了个快乐的名字,却背负着一生的痛苦,他就是《多情剑客无情剑》中的李寻欢。当年电影《小李飞刀》红遍东南亚,以至于登台的歌手若不唱小李飞刀便无法下台,人们为何如此痴迷于李寻欢,一迷这么多年。也许是因为李寻欢是古龙的影子,古龙自己何尝不是寂寞的?何尝不是那么令女人着迷?古龙最倾注心血的角色并不是李寻欢,相比楚留香、陆小凤,李寻欢远没有那么多光芒四射,远没有那么艳福无边,也远没有那么传奇飘逸,但不知为何,我却也最迷恋他。当年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只有11岁,却一看成痴,在以后的岁月里,对他念念不忘,我希望自己是孙小红,因为可以跟他永远在一起,我却想做林诗音,因为那才是他一生的挚爱。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李寻欢显赫的家世背景是古龙所没有的,却也许正是古龙所向往的,人总是在现实中向往着,于是在笔下流露着,小李飞刀其实就是古龙的笔,古龙以笔代刀写下了“金古梁”三足鼎立的传奇,那个时代真是令人怀念呀。孙小红是古龙心中现实的妻子影像吧,而林诗音则是天下男人的梦中情人吧,李寻欢最爱的不是孙小红,却跟她结成眷侣,林诗音是平生最爱,却最终成为别人妻子,每当看到这里,我就非常生气,李寻欢怎么可以这样,为了兄弟情,就要牺牲林诗音?难道女人就只能做衣服,任男人换弃?却又为李寻欢而感动,在古龙的心中,友情是最伟大的,也是最无私的!在当下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友情早已经变得功利,古龙心中理想的友情已经消失殆尽了吧。这本书我看的正是这个封面的版本,分为上中下三册,看得如痴如醉,古龙的文字很西式,简练却直指人心,他本来就受海明威的影响很深,尤其是《老人与海》,人生来不是被打败的,这句话总能让人肃然起敬,生命的顽强与坚韧,也鼓励着所有看书的人。古龙是寂寞的,所以他笔下的人物也非常寂寞,人总背负着这样或那样的枷锁,不读古龙不会发现,一读古龙万千感受都化在了这一句话中。在这本书中,我非常喜欢几位女性,除了孙小红、林诗音,还有林仙儿,蓝蝎子,以及续篇中出现的上官小仙,看得出古龙把女人化在骨子里,他的《古龙妙语》中写女人篇章也非常犀厉,基本点到了女人所有的死穴。如此看透人心的人,怎么能够不寂寞呢?而非常欣赏的男性,则除了李寻欢、阿飞,还有龙啸云、上官惊鸿、铁中棠,还有那个什么来着,就是本来是来杀李寻欢却为李寻欢死掉的,李寻欢就是有这样的魅力,连敌人都喜欢他,晕倒,古龙也极其自恋,把李寻欢写得这么迷人,估计还是古龙自己觉得自己也如此迷人吧。李寻欢没有太多后续传奇,就生了个独生子叫李慕青,然后有个孙子叫李坏,古龙的后代也没有什么传奇,看来古龙连自己的下一代都以李寻欢为模版般地发展下去了。小李飞刀成绝响,古龙也再无传人。而今,武侠界实在是太寂寞了,甚至已经凋零。因为大师去后,再无大师。

最好的结局,莫过于送你一个终成眷属

我一直觉得他的名字是叫做小李飞刀的,所以我在图书馆找了很久没有找到这本书,我真的笨,早应该想到多情剑客无情剑是讲小李飞刀的。李寻欢,才发现他是我看过的所有武侠里面最让我心疼的一个角色。估计看书的女生百分之八九十都会像孙小红一样不顾一切的爱上他的。那一次次仰头的饮酒,那一声声断肠的咳嗽。像其他任何一本武侠一样,我是先看的电视,再看书的,电视小学的时候就已经看过的,那时候的我们还在一个窑厂的同学家看了一集,当时只记得李寻欢的卷发,和他那套看起来非常舒服的衣服。一直到渐渐地长大,回顾所有看过的武侠人物这才发现,怎么会有这么悲的一个男子。而且他的悲并不像萧峰,他的悲里面没有一丝一毫壮的成分,或者说,没有一丝一毫其他的成分。顶多,夹杂着一些凉,凄凉的凉。总的来说,电视剧改编的挺多的,而且改编的不错,我一向很佩服这样的编剧,就像我佩服聊斋的编剧,这是个需要想象力和才气的工作,改的好,不容易。或许吧,他们为了观众看得感受,于是,剧中林仙儿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没有那么大的戏份,剧中小红没有嫁给李寻欢而是最终爱上了阿飞,李寻欢的生命里却多了杨艳,莫兰等人,孙小红也多了一个奶奶,另外白发三千丈以及那个驸马又为剧情增添了一些看点。加了这么多人,改了很多剧情,还能使故事发展得流畅不罗嗦,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可是,李寻欢的生命里都已经有出现了两个女生,为什么还是不能给他一个幸福的结局,虽然杨艳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书里面孙小红的角色,可是,为什么还要让她最终死在李寻欢怀里而让小李飞刀坐在她的坟茔上独自饮酒一心悲怆呢?那时候很多东西或者说很多感情我是看不懂的,只知道小红叫李寻欢大哥,然后只道她的心里面就一片云淡风轻,没有情伤,以为她最终和阿飞喜结连理就是一个十分完满的结局。现在发现多么希望李寻欢可以开心得笑一次,要是剧中也是安排的最终李寻欢握着小红的手温暖的笑,我对于这个人是不是就是比现在淡忘很多。我就是喜欢悲凉一点的。有时候想编剧编那么一个结局真是虐啊,可是我自己老是记得那些悲凉的,更虐啊。 而关于书中的李寻欢,他的人生潇洒而睿智,古龙小说里面的男主似乎很少有记仇的,更不用为了上一代甚至上上一代的恩怨活下去的,所以很坦荡。讲李寻欢,我想从他生命里的几个人开始。第一,不用排,也是林诗音。之所以排林诗音而不是孙小红,是因为我一直觉得从李寻欢出场时就已经将心留在了十多年前。他喝的每一壶酒,他的每一声咳嗽都牵动着他脑中十多年前的回忆,忘不掉末不灭的回忆,那让他遗憾终生的决定。他的苍老,他的憔悴,他的心死,他的醉酒,没有一个不是与林诗音密切相关。所有的一切已将林诗音变成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一部分,纵然她已为人妻,纵然她已为人母。念念不忘,那个人如在他手中的雕像,十年未曾离开过他的脑海,储罐又怎样,入关又怎样,苦苦的相思是不是一个情字扰人就能说的清楚的?其次,是不是应该到阿飞?那个从初次见面就直挺着脊背,眼神如林中的野兽的年轻人,那个拒绝自己请的酒,以一抵六偿还自己人情的少年,只是相对而言的话,剧中的阿飞要比书里面可爱很多,最起码他没有那么不分青红砸白地爱着林仙儿只因为她的美貌。孙小红是一个比林仙儿好千万倍的女人。阿飞与李寻欢之间也是一种很玄妙的朋友知己关系。本来萍水相逢,但是默契与生死与共却不输于其他任何的挚交好友。阿飞与李寻欢的友谊,如豪客对饮一杯醇香的酒,什么都不说,干了。然后当仁不让就应该到孙小红了。孙小红,她是全书中能寄予她带给李寻欢的最后一丝希望。还是那句话,在看到那篇“不如怜取眼前人”的评论后,我心里面无比害怕最终小红和李探花之间也是一个凄凉的结局,还好没有。说到小红,或许我有想起了贾静雯饰演的角色了,那个在台上眉飞色舞地说着要闻天下谁第一,小李探花有飞刀的姑娘。长长的辫子,大大的眼睛。我还是没有明白为什么编剧会想到把她和阿飞凑在一起,而创造了杨艳这样一个女子代替他。或许是为了充实剧情,或许是为了,让阿飞有一个美满的爱情。而书里面小红得到了她值得的爱情,因为她勇敢,她机智,她年轻,有了她,李寻欢的咳嗽少了,笑容多了,有了她李寻欢冰冷的手掌和内心有了温暖的感觉,真的如孙小红自己说的那样,遇见她 ,何尝不是小李飞刀的福气。所以不管整本书中,李寻欢一直是那么的落寞,追中还是有了一个温暖的皈依。谢谢小红,让结局没有那么悲凉,因为对于李寻欢来说,不管什么结局,都没有这样一个结局来的让他幸福。寻觅十几年,只是想找这么样的一个人最终成眷属,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度寒暑。如此结局,君应有语。

看完了

.LOG8:45 2008-07-158:46 2008-07-15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8:53 2008-07-15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肯浪费体力而已,你看见过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么?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8:53 2008-07-15李寻欢不再说什么,因为这时他又咳嗽起来。9:31 2008-07-15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塌9:50 2008-07-15青衣人目光也落在这柄小刀上,道:“别人都说你‘出手一刀,例不虚发’,这话不知有没有夸张?”李寻欢道:“以前也有很多人对这句话表示怀疑。”青衣人道:“现在呢?”李寻欢目中闪过一丝萧索之意,缓缓道:“现在人都已死了!”10:23 2008-07-15当浮一大白。11:10 2008-07-15这条街也静得很,虽有远处偶尔传来的鸡啼和李寻欢的咳嗽声,却还是打不开这令人窒息的静寂17:09 2008-9-9 星期二残秋的阳光就像是迟暮的女人,已不再有动人的热力。17:22 2008-9-9 星期二林仙儿却向他嫣然一笑,柔声道:“死,难道真的很困难么?”17:56 2008-9-17 星期三孙小红道:“他觉得你也和他是同样的人,所以才佩服你,欣赏你——一个人最欣赏的人,本就必定是和他自己同样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一定很欣赏自己。”2008-9-21 21:47最美丽的女人并不一定就是最可爱的,最快的马也不一定最强壮——美女往往缺少温柔,快马往往缺少持久力。...

孤独的浪子

孤独的浪子——评《多情剑客无情剑》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倪匡 挽 古龙先生情,多情,多情人最易伤心情,无情,无情人最是可怜多情人最无情道是无晴却有晴人间自古有情痴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夜,李园,梅香依旧月,残月,月明如银刀,飞刀,小李飞刀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多情剑客,最是情痴多情如李寻欢,他痴情于林诗音无情如李寻欢,因报恩而断送了林诗音的幸福这是谁的错?李寻欢?龙啸云?林诗音?还是命运?李寻欢固然有错,但林诗音呢?记得林诗音对孙小红说过:“那时我为什么要听他的话?为什么不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我是爱他的,除了他之外,我谁也不嫁。”“……我要是也和你(孙小红)一样有勇气,和你一样坚强,今天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是啊,若有个女人能勇敢地对她心爱的和心爱她的男人说:“今生我非你不嫁。”试问天底下又有哪个男人肯把他心爱的女人拱手相让给别的男人呢?除非那个男人是白痴红颜叹,叹红颜,这或许就是爱情吧爱情两字,说不清,道不明爱情两字,折磨着你,也折磨着我爱情两字,人类永恒的进步动力出关十年,放逐自我,落拓载酒十年行小楼卖醉,救赎自我,守护诗音两年醉浪子,视金钱、权势、名利如浮云的浪子注定一辈子与孤独、寂寞为伴注定给不了他心爱的女人幸福浪子如李寻欢,仗义疏财,载酒江湖浪子如李寻欢,漂泊自苦,宁叫众人负他,也不负众人浪子无情、无根,可谁又明浪子心呢?他认为人一生中,除了爱情,还有友情,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那是情义,男人之间的承诺,知己之间的恩义那是自由,自由于天地之间的洒脱,仰不愧天,俯不愧地那是宽容,爱和宽容是一把无坚不摧、战胜邪恶的飞刀只有爱和宽容能战胜仇恨、狭隘、黑暗爱和宽容能融化一切障碍,光明能战胜黑暗,正义能战胜邪恶,自由必胜!这是民 主社会的基本价值观,也是古龙武侠小说宣扬的价值观满肚子不合时宜的李寻欢不肯与世俗妥协的李寻欢注定孤独,注定寂寞因为他不适应东方社会的生存法则即男人之间的争权夺利女人之间的妒忌争宠所以他注定一辈子与孤独、寂寞为伴但这种人也是最伟大的和最力量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世俗中的翘楚们或小丑们害怕,害怕李寻欢这样的异类会破坏他们争权夺利的生存法则所以,打击异类,诬陷异类,成为他们一生的目的他们会千方百计地去设计、陷害,甚至谋害异类但孤独者、异类、浪子往往会以爱和宽恕的力量去逢凶化吉因为在他们眼中,这些人都是被金钱、权势、名利奴 役的可怜人最终,民 主战胜了独 裁,自 由战胜了奴 役,爱战胜了仇恨孤独者没有敌人,浪子没有敌人,异类没有敌人他们的敌人永远是——自己多情人把灵魂给了谁?给了自 由,给了宽容,给了平等,给了爱醉仙居士2012年7月14日 于深圳

只有腐女才能攻占地球

李寻欢和阿飞基情四射,而上官金虹与荆无命又是虐恋情深。在这样两对情深意重的基友之间,林仙儿纵有引得面首三千的美貌与手腕,还是不得不沦为弱小女配,花瓶笑柄。她居然会以为自己可以挑拨荆无命与上官金虹与荆无命自相残杀,居然会以为自己能够让阿飞忘记李寻欢。她从不知道,男银之间的基情可以达到怎样的一种境界。不是腐女,她怎能不败?反观之,孙小红之所以能击败林仙儿,笑傲林诗音,只因她懂得。她不仅懂得李寻欢,更重要的是,她懂得李寻欢和阿飞之间的感情。所以,她赢了。这本书再次雄辩地说明了,只有腐女,才能攻占整个地球。

就是不喜欢李寻欢

小时候看电视剧版小李飞刀,很是迷恋李寻欢啊。长大再看原著,就死活爱不起来了。你以为你谁啊,凭神马让别人按你的意愿来。丫又不是上帝的说……算了骂人不好,伤身伤肝

古龙,那一抹力透心底的寂寞

如果你心里住着一个寂寞的人,在某些时刻会忽然钻出来令你变得愁肠百结。如果你也是一个坎坷的人,对世事有心无力。如果你也是一个敏感的人,春天代表着无尽的料峭,夏天感到生命的浓烈,秋天令你异常萧瑟空虚,冬天令你感到世界空洞无物。如果你常常因为生命的寂寞而止不住地打颤。如果你常常因为无法排遣的郁结而沉迷虚幻快感。或许你会很爱很爱古龙。爱他那写尽天下寂寞沧桑的文字,爱他文字里那扑面而来的无可挽救的萧索。

杂感

《风云第一刀》,或者《小李飞刀》这个名字更为人所知,是我上学期读的。今天下午从学校教务处报销回来,骑着自行车,吹着风,看着美女,突然就想写一点读这本书的感受,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有了这个想法就写吧。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看过电视剧了,虽然是上小学的时候,所以读书的时候每当看到“李寻欢”这三个字的时候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焦恩俊那秀气中略带一点忧伤的苍白面孔,还有他两鬓穿越的卷发;每当看到“阿飞”这两个字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的想到正值青春的小眼睛的吴京,脸上带着倔强和一丝冷酷;看到“林诗音”这三个字时,一身素衣,云髻上插着扇形簪子的萧蔷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当然,还有贾静雯饰演的可爱孙小红。这样读书有好处也有不好,好处是书中的人物具体了,栩栩如生,读起来像是在头脑中演电影似的,缺点是人物被记忆固定了,或许电视剧中的那些人物塑造和书中描写不符合呢(因为我遇到人物描写都不仔细去读的,特别是脑海中已经有形象的时候)。都说久历风尘之女子,心若被人打动,便坚如金石,如果阿飞能够给林仙儿一个机会的话,不知道她会不会真的像温黛黛爱云铮那样真心诚意的爱阿飞,但我知道这是不会发生的,因为没有一个男人能够忍受那样的侮辱——自己心爱的女人在别人的男人面前将你像一条癞皮狗一样踢走,转身跟别的男人去云雨。如果他能忍受,那么他一定不是男人。武者还是做不了政治家,像上官金虹那样心狠手辣、权力欲极强的人最终还是死在小李飞刀之下,只因为他想赌一把,他不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而一个真正成熟的政治家是不会做这种赌博的,他一定会选择最稳妥的方式杀掉李寻欢,然后一统江湖。上官金虹倒在了武林王者的宝座前,只因他还带有武者的习气。龙啸云无疑是个很悲剧的男人,怪只怪李寻欢太优秀,自己娶的老婆是他让的,而且还一直对李探花念念不忘,自己的武功、智谋、地位没有一样比的上他,且不说后面几条,单单是第一条就足够让大多数男人心里扭曲了,所以,我不怪他,何况他最后还是以一死洗清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或许一个更聪明的男人会甘心做李寻欢的绿叶,就像胡铁花之于楚留香,因为毕竟李探花是把他当兄弟看的,光是这一点说出去就够你牛逼的了。但是这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他们之间有个女人。以前很不理解李寻欢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为什么不和龙啸云说清楚林诗音是自己的爱人而不是自己的表妹,只因为龙啸云是他的救民恩人加好兄弟,他就要苦水一个人吞,而希望林诗音和龙啸云幸福,结果却为以后龙啸云家破人亡埋下了伏笔。而现在设身处地的为李寻欢想想,觉得他的做法的确很男人,但只是他没有考虑到爱情的特殊性,如果龙啸云要的家产甚至要他的命,他都会微笑着拱手相让,结局也会很漂亮,而爱情,或许还是应该自私一点,因为毕竟关系到两个人的幸福,不是的你一个人能决定的。最后说说林诗音,为什么不发出你的声音,为什么不和李寻欢说你非他不嫁,为什么为什么……好吧,我承认我是因为下午上了性别研究课,女权主义什么的,或许历史的来看问题,古代的女子是不会说出口的。悲剧的魅力就在于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你看。

多情剑客无情剑

很幸运这是我看到的第一本古龙的小说,甚至是第一本长篇武侠小说。只用了一天时间,盯着电脑屏幕,终于明白父辈乃至那么多少年痴迷武侠小说了。武侠小说本来也就是通俗小说,《多情剑客无情剑》没有《天涯明月刀》那么散文化的语言。单拉出来一章,除了李寻欢的妙语,似乎不足以引人入胜。但整个故事下来你就会明白这个故事的生动曲折和刻画人心的十足力道。现在开始点评人物。李寻欢是超脱侠近于神,除了不太乐观的健康,他的人格是完美的。如果他真不喝酒的话就真的一点也不像人而像神了。他绝对地相信阿飞,那是因为阿飞和他很像,虽然身份背景不同。我也很纳闷为什么李寻欢会和龙啸天做朋友,书中只交待龙啸天救过李寻欢一次,但是龙啸天却做了无数对不起李寻欢的事,李寻欢不记仇恨只怕欠人情债。龙啸天伪善的面孔是一直都是还是自认识林诗音以后还是因为李寻欢再度出现而戴上的?刚开始我一直在想林诗音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值得李寻欢这么爱。但是一直也没明白。林诗音也可怜,并且很滑稽,她没有孙小红那样的勇气,所以李寻欢为了让她喜欢上龙啸天时故意让自己变得堕落,林诗音竟然相信了,即使相信,她也完全可以告诉他除了他她谁都不嫁的,但是她没有。她只有一个丈夫和一个儿子,但是父子除了都爱林诗音,所做的其它都不能容于世人。丈夫伪善,儿子阴险恶毒。她只有一个女性朋友林仙儿,但是林仙儿一直都在骗她。孙小红看来,她比林仙儿更美,更能称得上“江湖第一美人”,但李寻欢爱的绝对不仅是她的美貌。所以,我不明白。都说古龙从来没有得到过母爱,但是在小说中总会写母爱的力量,比如林诗音和龙小云,但是,林诗音对龙小云的爱总感觉少了什么,不能算是真正伟大的爱。所以,母爱究竟是古龙所不擅长的。阿飞,很幸运他遇到的第一个男人是李寻欢,那是向上的力量和正面的引导,不幸的是他遇到的第一个女人就是林仙儿。林仙儿也很奇怪,人至贱则无敌。世间绝对没有这么美貌的人,也没有这么无耻的女人,我们甚至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她的父亲其实在小说中是多余的,她想要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是最漂亮的女人,她想要的不是金钱不是权力,是那种看着男人为她争斗时的满足感和虚荣感。她那么恨李寻欢,只是因为李寻欢是唯一不把她看在眼里可以抵挡住她诱惑的男人。仅此而已。所以说,李寻欢真是神。林仙儿是女人美貌和缺点的扩大体。对她最好的惩罚就是她爱上了她以为她不爱的人而那个人最后真的不爱她了。李寻欢的小李飞刀虽然在兵器谱中排名第三,但是真的是战无不胜。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古龙说小李飞刀是正义的化身,所以不会输,也未曾失手。印象最深的死是游少龙,在“大欢喜女菩萨”面前卑躬屈膝奴颜婢色充当丑角,只为了伺机能杀死这个肥胖恶心的女人。他搽粉,当男宠一样的角色,但是不曾忘记自己的剑法,更不曾忘了当初那个白衣飘飘“游少庄主”的身份。游龙生想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却失败了,只能挣扎着道:“我不是游龙生。”李寻欢默然半晌,才沉重地点了点头,道:“你不是。”游龙生道:“游龙生早已……早已死了。”李寻欢黯然道:“是,我明白。”游龙生道:“你今日根本未见到游龙生。”李寻欢道:“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朋友,别的我都不知道。”最后一章名叫“蛇足”。李寻欢和孙小红(我一直觉得这个名字真•••朴素)最终在一起,阿飞离开,约定三年后再见。

多情剑客无情剑。

多情剑客无情剑作者:古龙类型:武侠小说文摘精选:所以你若想击倒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自己心里先觉得恐惧,那么用不着你出手,他自己就先已将自己击倒。故事剧情:9分 文笔功底:9分 形象刻画:9分总评:9分简评《多情剑客无情剑》被誉为古龙的巅峰之作,网上随意一搜,便可见无数评论,有普通读者写的,也有名家名流写的。并且这些评论可说是从各种角度将《多》分析了个遍,边边角角一丝不漏,弄的我都不知该写些什么了,无论我怎么写,都太苍白,都太无力,都没法体现出一丝一毫深度……当然,其实我写的素来无甚深度。这种时候,我是不是该说——名著不评价。不过,我总归是要废话几句,表达表达自己的无聊想法。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脑海里常常浮现出小时候看过的焦恩俊主演的电视剧《小李飞刀》,估摸着是先入为主加之儿时印象深刻的缘故,所以李寻欢这人物几乎就和焦恩俊重叠了,阿飞也和吴京重叠了,孙小红也和贾静雯重叠了……可是呢,那电视剧的情节,我是丁点印象都没了,唯一就记得李寻欢特苦逼。突然想起,小学时候流行过一句话——小李飞刀一瞬间,鸡鸡不见变太监……以上纯属扯淡,莫要在意。但是,小李飞刀确实就是外挂技能啊,这货仗着这一个技能,谁都不敢动他,虽然只能杀一个人,但是通常情况下,没人会愿意先去死。结果就导致,飞刀在手,天下无敌。人性啊,这就是人性,小李飞刀恰好掐住了人性的弱点……另外,荆无命与上官金虹基情满满啊,果然是一对好基友,林仙儿这个江湖第一美女都被他们俩给无视了,想必她气到不能再气了。不过,谁叫林仙儿自己变态呢,不懂得珍惜呢,结局悲惨,早已注定。

盖棺定论为时尚早

为什么“古龙三公子”里面没有陆小凤?多情剑客无情剑是古龙作品中为数不多的主人公之对一个女人专情的角色文笔没那么随意 但是武功也没有招式 算是古龙作品中的上品不似陆小凤那么虎头蛇尾的 也没楚留香那么缺少耐心更不是绝代双骄那般还在传统武侠里面跑龙套##########昨天百度了下 然后发现《多情无情》是古龙的巅峰==看来哀家眼光还不错还有三分之一看完 看完之后再来定论~

浪子情怀——李寻欢

贪酒如命,疾恶如仇,爱友如己,挥金如土,出刀如飞,视死如归。这就是古龙笔下风流三公子之一的六如公子,探花郎李寻欢。对比起铁血公子铁中棠和踏月公子楚留香,我觉得李寻欢更衬得上风流公子二字。多情剑客无情剑我是一口气看完的,貌似古龙的书都有一种神秘的魔力,总是令人不知不觉中代入他笔下虚构的情景中,让人有着不断读下去的冲动。沉思间,那一抹流光恍若眼前,那是李寻欢的刀。脑海里还依稀回响着他对着荆无命,这个在一刻前还要杀他的人说的一句话,“我虽伤了七十六个人,其中却有二十八人并没有死,死的都是实在该死的。我这一生,从未杀错这一个人!所以……我只望你以后在杀人之前,多想想,多考虑考虑。” 面对一个要杀他的人,他却只伤其一臂,只因他曾放过阿飞一命。有人说李寻欢傻,但这恰恰是他的人格魅力所在,这,就是他。看似风流不羁,是情场上无情无义的浪子;   实则为情所困、呕心沥血,是难得一见的痴心爱人!   多少个薄雾中的黄昏,默默地立于冷香小筑的梅林,遥望那近在咫尺却恍若隔世的爱恋;   多少个寒风中的子夜,静静地坐在一灯如豆的窗前,独酌穿肠烧喉的苦酒来消耗自己的韶华…… 人中之龙、惊才绝艳,将友情看得重于生命;   出口成章、满腹经纶,文可安邦、是御笔钦点的探花;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武可定国、是江湖的中流砥柱。虽饱受命运的折磨也不会选择愤世嫉俗,打击与创痛反而让他更加坚强;   即使身陷囹圄也以微笑面对,因为始终相信人性的光辉!   飞刀固然可怕,是勾魂夺命的利器,但出手却只为救人于水火,并非想杀人于无形;   他的人才更加“可怕”,智慧超群、可不动而屈人之兵,以德报怨、自有红颜知己相随。李寻欢一生在痛苦中达到伟大的境界,谓之蚌病成珠。一个痛苦的人太过聪明,便只能在难得糊涂的时候寻找一点慰籍了。李寻欢是一个浪子,是一个酒鬼,浪子怀梦,酒鬼买醉,是以李寻欢便是“梦里寻欢”、“醉里寻欢”。 这无损于他的伟大,一个只能醉梦寻欢的人,却有六如之人品, 他生命里所有的热度仿似都已用来温暖身边的人。醉客雪胎梅骨,世人庸碌营汲,如此多看似清醒的人都难以达到他自我完善的境界。   安然若素,高歌饮酒。痛入骨髓,笑曰寻欢。这一切造就了他动人心弦的巨大魅力。   李寻欢的境界是“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唯此饮者独清是也。   试问天下那么多悲情的侠士、宿命的英雄,又有谁能有如此多情的生命、丰富的人生?!小李飞刀不过是把普通的刀,却又是江湖中最神奇的刀,在李寻欢手中,它随时可以制敌于死命。  刀光一闪,   小李飞刀已发出,   刀已插入他的咽喉,   他瞪大眼睛,至死也不相信,   没有人看清小李飞刀是如何出手的!这是作者惯用的句式。小李飞刀不会轻易出手,一出手必定神乎其神,匪夷所思!小李飞刀作为古龙小说流传最广、知名度最大的一种特殊武功,突出地表现了古龙小说“武功”风格:即无招式,快速有力,重在精神,一击见效。小说中,曾逼得小李飞刀非出手不可的对手有极乐峒主、伊哭、蓝蝎子、百晓生、大欢喜女菩萨等,但是真正堪称与李寻欢棋逢对手的只有郭嵩阳和上官金虹。李寻欢与郭嵩阳在枫林中的一场决斗,如诗如画,灵动飞翔,短短的交手中,双方的襟怀、气质、胆识、技艺以及心灵之间的交流、对生命的体悟、对世俗的超越都毕露无遗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李寻欢与上官金虹的对峙更呈现出一种空灵状态,一种禅的境界,两人并没有出招,甚至没有亮出兵刃,只是目光接触,便似激起了一串火花。其间的较量同样是一种艺术,是高手对武功之道的体认和把握,是他们心灵语言的相互交流。   小李飞刀应属于暗器。在武林中,暗器应该是不入流的,因为暗器缺乏光明正大,不够正人君子,有暗中伤人、投机取巧之嫌,所以少林武当等名门大派是不屑于练暗器功夫的。但小李飞刀却不是如此简单。《边城浪子》中有一段话专门议论飞刀绝技:“ 天上地下,从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飞刀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发出来的。刀未出手前,谁也想像不到它的速度和力量。……天上地下,你绝对找不到任何人能代替它。若不能了解他那种伟大精神,就绝不能发出那种足以惊天动地的刀!飞刀!飞刀还未在手,可是刀的精神已在!那并不是杀气,但却比杀气更令人胆怯。”古龙描写小李飞刀,并不是纯粹写武功,而是一种象征,象征着正义和光明的力量,象征着高尚的人格和伟大的精神,象征着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打破传统观念,张扬暗器功夫,并赋予正面意义的象征,这是古龙“小李飞刀”的秘籍。“小李飞刀”由此成为武侠小说中的第一武器。 相传殿试中皇帝钦点头三名才子时,唯有探花郎必须得才貌双全,虽然已经无从考证出处,但是这可是很久以前就听说过的, 所以便觉得释然了,“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很好!端的是又一段佳话……   李寻欢的才华   文武双全,恐怕是古代才子的极品了,而小李恰恰位列其中。   在以科举昌盛的文坛上,小李获得了公认的探花,   在以江湖险恶的武林中,小李依旧是了得的探花!   而且随着情节的发展,   我们将会看到那些貌似厉害的对手最终还是败在了“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之下,   就连编纂了武林排名榜的百晓生临死前翕动的嘴唇说的竟然也是,   “我……错了……”   小李飞刀,只有真的面对时,才能知道他的威力,   可惜基本上见识过它的魔力的人,已经失去了描述的能力……   而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李寻欢从未恃才自傲!   有的人不知深浅,即使没什么本事也总是能够哄得自己飘飘然的,   有的人谦虚不过是一种还未成长到呼风唤雨前的夹着尾巴做人的虚伪,    有的人则更是一种隐藏野心伺机报复的可怕的谦逊。   但是李寻欢不是,他从不想当什么高官,也并不在乎什么无聊的排名,   甚至是祖上的基业李园也可以拱手相让!   他的身上既有孔孟儒学的优雅,也有老庄道家的清俊,更有江湖浪子的洒脱……   这恐怕是许多其他作家笔下人物所欠缺的立体而丰富的人格魅力。

黑暗,丑陋,罪恶,热血,光明

我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我看完这本书的感受。每看一次,就流一次泪。从来没有这样一本武侠小说值得我反复阅读,反复沉醉。对于一个孩子,一个往返于家庭与学校的孩子,一个喜欢阅读的孩子。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大多是受到书影响的。我就是。我明白,现实的世界只会比古龙书中的世界更加残酷,更加冷血,更加黑暗,充满更多的背叛,更多的丑陋和罪恶。但我不会怕,我心中有一个地方,牢不可破,里面珍藏着光明和热血,这个地方的形成,有着古龙的功劳。有着李寻欢的影响。有什么好怕的呢?人性,人性的光辉永存我心。

狼一样的少年——阿飞

电视剧不晓得小的时候看了几遍,还记得焦恩俊演的李寻欢那波浪的刘海,萧蔷演的林诗音那头后面的扇子,贾静雯的孙小红的明亮大眼~小说刻画出来的人物总是胜过电视剧不止一点,留给我们的想象空间太大了。看了之后才知道原作里的阿飞原来是这样的一个人,刚出来的时候,一个人默默走在大雪之中,没有带斗笠,任雪融化在自己的头上,走得很慢却很稳,不愿乘坐别人的马车,不愿喝别人请自己的酒,不愿意欠别人的人情,就是这么个冷漠倔强像是狼一样的少年。看到用狼来形容男人就让我想到了萧十一郎,也许是前阵子才看过吧,印象太深刻,但是萧十一郎却比阿飞有趣多了。阿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个一根筋的呆子……这个奇妙的少年,刚出江湖就让人惊艳,剑一点都不起眼,却和别人不一样插在腰中间,偏右。其实他不是和小李飞刀一样,小李飞刀,例不虚发,阿飞的剑出鞘了就是一刀杀人见血。不晓得这阿飞要是在兵器谱上能排到第几名。只是可惜大好前途的少年摊上了林仙儿这么个女人,或许他母亲忘记像张无忌他妈一样教他越漂亮的女人说的话越不能信。明明是热血少年,心有远大志向,为了朋友两肋插刀,却还是败在了这么个懂得男人心思的女人手里。也不怪他,全天下林仙儿不能魅惑的只有李寻欢这一个男人。不过经她咋么一折腾,说不定对阿飞只会历练的更多吧。没有经历过拿起,又怎么能够放得下,怎么能够看得开。呼……今天不想写了

古龙笔下的女人

女人是和男人不一样的动物。在很多通俗心理学文学里,也在古龙的笔下。女人多嘴,女人沉不住气,女人易感情用事。但是这些不是女人最致命的毛病。大多数女人都多嘴,沉不住气,感情用事,可是不少女人还是活的不错,她们的老公也觉得还过的过去。原因很多,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大部分女人并非天生丽质,也非聪明绝顶,女子无才便是德,没有姿色才智,那么多少有些自知之明。最怕的是天资不错,后天又得到培养的女性。看似条件很好,在周围人赞美声重飘飘然目空一切了。林仙儿就是。败在哪里?自以为是。女人不怕丑点,笨点也无妨,就是太自以为是的特别危险。古龙特意把林仙儿的手段写到了极致,使其几乎是人民币美金的化身,人见人爱。但是这些手段的后果,无非是损人不利己。实际现实生活中哪有像林仙儿这样的女人呢?古龙在描写她的时候何尝不是把自己对女性身体和温柔言语的幻想映射了进去。但是没有女人能在外貌和手段方面做到林仙儿那么完美。不用她们最爱的人离开她们,往往耍手段的同时早已玩火自焚。有个词叫裙带关系。能够在周围张起一张网的女人是有力量的,但是也别忘了自己是女人。女人最终需要的只是一个好归宿。而林仙儿沉迷于自己的力量,玩起了操纵男人的游戏。是有句话说,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控制世界。但是有个前提,那些男人是心甘情愿把世界交给女人控制的。除非一个男人心甘情愿因为爱着你被你控制,否则什么手段都是留不住他的。但是一个好男人,堂堂男子汉,怎么能被一个女人控制?被控制的,只是些懦夫罢了。女人控制世界,还是在偶像剧里面比较多。那些控制了她们老公的女人,控制的也不过是她们不成器的老公小小的世界罢了。有志气的男人是不能圈养的,更不能被女人控制。如阿飞这样有天资的少年,若被女人控制,也只是个神情呆板的孩子。而他是需要在天空飞的。真爱不是控制,而是给人自由。不能明白这一点的女人,很难获得幸福。女人,还是要听男人话的。即使会如林诗音般不幸。那又如何?也是命。谁叫你男人的兄弟看上你了呢。悲剧的人生也许不需要理由。如果林诗音努力挽留李寻欢,或者坚决反抗,声称她不爱龙啸云,那一切会好吗?也许龙啸云郁郁而终,心觉过意不去的李寻欢留下阴影,说不定不娶林诗音独自出家了。女人的反抗有时看似是那么理由充足,却又不适宜!但是也许林诗音是应该反抗一下的。即使她的反抗会造成一对兄弟的难堪,但是她不应害怕,她是被爱的,李寻欢定会原谅她。如同孙小红。如若不是她的任性,她的反抗,她的爷爷怎会牺牲呢?但是最终她还是搂着她的情郎甜甜的笑了。古龙在此还是仁慈的。古龙点出了孙小红的种种不足,多嘴,感情用事,这些方面比起林诗音似乎差了很多。可是也点出了孙小红的优点。敢说敢做,敢爱敢恨。古龙评价,正是孙小红这样敢于争取的女人,推动了时代的进步,人类才得以生存。如若人人都像大侠般洒脱随意,那你推我往,侠义相让中,时代的进步是满了很多。也许孙老的牺牲是必须的。正如中原八义等的牺牲,现实生活中,好人坏人一起死。如果这不是小说,小李飞刀也早死了。哪天说不定就咳死了。孙小红和林诗音另外一个不同就是能力。林诗音逆来顺受的忍耐是不易,不过她也确实没多大作用。除了藏了一本最后什么用处都没有派上的书以外,没有能帮到李寻欢,也没有教育好自己儿子。古龙曾提到,林诗音曾后悔没有学好武功。女孩读书无用论曾经昌盛,现在伴随着类似黑木耳啊,找富二代啊,求包养风的亚文化流行,有不少女孩子心里还抱着自己读书差不多就行了,反正最后还是靠老公养的心理。须知男人都有脆弱时,是需要女人的扶助的。林仙儿那样的甜言蜜语是迷魂汤兴奋剂,令男人充满力量却又冲昏了头脑。林诗音这样的娃娃也只能看不中用。孙小红是会武功的。同时她也懂得尊重体贴男人。这两者使他最终帮到了李寻欢,也留住了她的心。一个女人,学习知识,好好读书的目的最好不是要征服世界。否则最后的结局不免就像林仙儿,读了那么多武学经书,最后孤独潦倒而死。女人学好知识,有点本领,为的是将来在最爱的人需要的时候,扶他一把,与他携手共度难关。实际,最难的是等到那个人。世上有几个李寻欢?多少迷恋的只是一个林仙儿的温柔乡?多少男人心甘情愿被女人利用? 又有多少男人胸无大志,最终只能做路边被人砍倒的路人甲,被人呼来喝去的店小二?要想和这样的男人过日子,有点自知之明,还会过日子就成了。但是,那个真正值得女人为她忍耐,为他努力学习,为他苦苦等待的男人呢。可遇不可求。真爱是对两个人的成全。我真的很难奢望我能遇到个向李寻欢般心胸,才智,深情的人。聪明的男人不一定大度。大度又聪明,又能重感情的男人,更是凤毛麟角。好在我还年轻。我努力学习,努力完善自己,等的就是遇到他的那一天。

多情剑客,无情剑

已经不记得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只依稀忆起那是一个飘雪的日子,母亲推开了家门,跟在她背后的是一个小女孩。他此时正在堆着雪人,雪人几近完成,唯有一双眼睛尚缺。他将手中的煤球递给少女,面露微笑,堆雪人是一件快乐的事,这么快乐的事,就应该与人分享。他第一次发现,快乐,真的要和人一起分享。转眼间,他已经是名震天下的探花郎,当然,他的武功丝毫不输给文采,因为,他就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李寻欢。她,也已出落得亭亭玉立,只是江湖人似乎对她毫无印象,因为她只是李探花的未婚妻——林诗音。他们是那么天造地设的一对,天造地设到,让人无法相信他们会分开。又是一个飘雪的日子,天下第三的他也寡不敌众,险些丧命,幸亏这时有个汉子救了他。李寻欢自是无限感激,和汉子结为兄弟,并带他回家,这汉子名叫龙啸云,年长数岁,李寻欢便喊他大哥。多余的事已记不得了,龙啸云第一眼看到林诗音,呼吸就困难起来,回去之后,更是辗转难眠,林诗音的音容笑貌,无一不深刻其心!他不是不知道她是兄弟的未婚妻,只是这情花剧毒,又岂能轻易解开?龙啸云终究不敢将自己的情思表白给心仪的女子,只好告诉自己的好兄弟,以求减轻自己的罪恶感。对李寻欢来说,这又是一个不眠之夜,一边是自己深爱的未婚妻,一边是自己肝胆相照的兄弟,这般情景,教人如何取舍?第二天,李寻欢离开了自己的家,将自己所有的东西留给他们,留给自己的,只有酒,对了,还有那柄“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整整十三年,他都在用他的刀刻着木人,刻着那曼妙的曲线,刻着那盘旋的秀发,只是,无论如何都刻不下那绝世的姿颜,这十三年的寂寞,有几人能懂?他本以为自己做了世上最伟大的事,直到现在也毫不怀疑,但心中对伊人的思念骗得了别人,又如何能骗自己?或许,应该回去看看?只是看一眼,不说多的话,也不多做停留,他不想打扰他们的生活。人,可以错一次,但决不可错第二次。他没有想到,树欲静而风不止,他不想多做停留,江湖上的人却不会让他轻易走脱,大哥和昔日未婚妻的爱子也被自己废了武功。林诗音这三个字在心中每天不止念一万次,自己数次走到闺门前,也只能望而却步。他也没有想到,大哥会出卖自己,布下一个个陷阱,买通一个个高手,只为除掉这个最好的兄弟。他更没有想到,诗音心中爱的还是自己,她既已嫁为人妇,本不该如此,可是...可是自己又何尝恋着朋友之妻?在最爱的男人伤害唯一的儿子时,林诗音死的心都有,但是,她只能忍。他也在忍,忍者思念,也忍着大哥的算计,错的是自己,大哥只不过是为了家而已。错的究竟是谁?是林诗音?不该和自己不爱的人成婚,更不该依然想着另一个男人。可是对于一个女人,除了忍还有其他办法吗?是龙啸云?他不该暗恋兄弟的未婚妻,更不该横刀夺爱,尤其不该出卖兄弟。但是他是一个弱者,武功上如此,感情上亦如此,尤其是李寻欢,那么高的人格令他无地自容,自己的妻子爱着别人更是让人嫉妒到发疯!但是,他所做的一切,渺小也罢,卑鄙也罢,无不是为了深爱着的妻儿。难道,错的是李寻欢?不,他可以不顾所有人的看法,但他对爱人,对兄弟,何尝不是付出的最多,又最不求回报?他的道德,几乎可令天下人汗颜。这真是一场典型的中国式悲剧,每个人都想着牺牲自己,成全他人,每个人都经过深思熟虑,权衡利弊,可是到头来,既伤害了别人,又害苦了自己。或者,错的是爱情吧。最终,李寻欢发现自己和林诗音是不可能的了,那专一而深情的心中也有了别人。龙啸云明白无论如何妻子不会爱上自己,良心的谴责更让他无法活下去,只能用一种自杀的方式死在上官金虹府门前。而林诗音,看到昔日爱郎身边有一个坚强而决绝的女子,便知道自己不用再去见他,带着儿子远离伤心之地。人如果有情,剑是一定会变慢的。但人若无情,与剑又有何分别?(谨以此文献给逝去的古龙先生,及其写情至极致的小说《多情剑客无情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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