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要死的

出版社:外国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1985.2
ISBN:SH10208-201
作者:波伏瓦
页数:471页

内容概要

西蒙娜·德·波伏瓦(1908—1986)是享誉世界的法国著名作家和社会活动家。代表作有被誉为西方女性“圣经”的《第二性》,1954年荣获法国龚古尔文学奖的自传体小说《名士风流》,以及长达四卷的《西蒙娜·德·波伏瓦回忆录》。波伏瓦是存在主义哲学家、文学家萨特的终身知己。他们是一对自由情侣、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精神实体;他们那长达半个世纪没有婚姻束缚的“契约式爱情”,既惊世骇俗,又荡气回肠,而他们各自与其他异性及同性间的性生活既遭非议,又引人关注。不管人们如何评头论足,波伏瓦的一生活得充实而真切。其不容置疑的才华、追求卓越的自由心灵和富有传奇色彩的爱情,都具有永恒的魅力。在二十世纪的法国文坛上,波伏瓦永远是一个靓丽的人物,值得学术界的研究和探讨。

作者简介

中世纪时期,意大利亚平宁半岛上并存着一百来个各自为政的小城邦,频年相互攻战,企图争雄称霸。城邦权力的建立依靠暴力和阴谋。君主们的生活骄奢淫逸,党同伐异,政权的更迭异常迅速。
公元一二七九年,雷蒙·福斯卡出身于卡尔莫那的一个贵族家庭。后来当上了该邦的君主。他努力振兴城邦,欲与当时强盛的佛罗伦萨、热那亚等并驾齐驱。可是他感到人生须臾,无法在短短几十年的岁月中治理好一个国家。他盼望长生不老。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一名老乞丐手里取得来自埃及的不死药,服下后以为从此可以轰轰烈烈地干一番事业。意大利各城邦争权夺利的结果,反而招致法国势力的入侵。
福斯卡看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命运是相通的,要励精图治真正有所作为,必须掌握一个统一的宇宙。他不惜把卡尔莫那献给疆域庞大的日耳曼神圣罗马帝国,自己充当皇帝的谋士。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在位四十年,不但没有如愿地建立依照基督教教义行事的世界帝国,反忙于镇压各地诸侯的兴起与叛乱。兵连祸结,帝国分崩离析,基督教也分裂成新旧两派。在新发现的美洲大陆上,欧洲殖民者推行种族灭绝政策,贪得无厌,强占尽可能多的土地,使原来庞大昌盛的印加帝国、玛雅城镇、阿兹特克民族的家园只剩下一堆废墟。福斯卡看到这种情景心灰意懒,认为统一的宇宙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分裂的人。一个人形成一个宇宙,他的内心是无法窥透的。一个人妄想为他人建立的幸福秩序,在他人眼里可能是一种灾难。在这些短暂、多若恒沙而又各不相干的心灵中,能不能找到可以共同依据作为真理的东西?他无法肯定。一个人唯一能做的好事,是按照自己的良心行动,其结果则难以预测。除此以外,人不能有其他奢望。
尔后,福斯卡与法国探险家卡利埃勘探加拿大大草原;在法国度过一七八九年革命爆发前的启蒙时期;参加一八三○年推翻波旁王朝的群众起义;目睹一八四八年席卷欧洲、使工人阶级登上国际政治舞台的革命运动。在与普通人的接触中,福斯卡逐渐明白:人生虽然短促,谁都无法避免死亡,但是每个人的心中都潜伏着铄石流金的生命岩浆,在出生与死亡之间的生命过程中,一旦得到诱发和机遇,会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人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从历史的角度看,一时的胜利会成为日后失败的伏笔,一时的失败也可能是日后胜利的种子。从有限的人生来看,一切成就还是具体而微的,胜利来临而失败未至的时刻人总是征服者,不管未来如何是奈何他不得的。福斯卡又看到,有了这样的信念,值得人去珍惜自己有限的生命;为了实现这样的信念,又值得人去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生命一代代往下传,使人始终有爱,有恨,有微笑,有眼泪,充满了理想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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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6条)

  •     印象很深的“长生者”悲剧有三个。首先是《指环王》里精灵王给女儿亚纹描述“mortal love”:精灵如果带着永恒生命嫁给了凡人,就等于选择在爱人死后的世界永远服丧。第二个是《The Man From Earth》。一个远古时代的克罗马农人活到当代,曾经跟随过汉莫拉比、释迦牟尼、哥伦布,当过耶稣基督,最终却只能眼看着自己的儿子老死在自己怀中。最后一个,属于波伏娃这部名作的主人公。这位福斯卡是曾经的城主、神圣罗马帝国查理五世的顾问、19世纪法国革命的智库,在1930年代,半死不活地躺在外省旅馆的小院里,被巴黎的一个芭蕾舞演员发现。三个“长生者”,从传奇到科幻,再到哲学实验,一步一步把我的思考引到荒野中去。越来越响的一个声音说:能死,真是美事!福斯卡的形象最缺血肉,功能几近“试验品”。波伏娃把有关存在的问题都抛给了他,让他保持极高的思考强度;福斯卡通过自己的单体生命所完成的对历史的观察全知而深远,宛如上帝。这一点让小说的很多段落非常板结,像演讲、独唱或者教科书,压抑着读者的交流欲。三分之一的篇幅在谈革命——作为革命之都的巴黎是街垒筑成的孤独,不停迸发着死掉的火热的脑细胞。有趣的是,这本书虽然在结尾归向“政论”,却在展开过程中格外突出了爱情。福斯卡的不死之身接受过数次必死的爱情的陪伴,在这几个节点上,波伏娃的笔触总是一扫严肃,变得热烈、绝望、毫无保留。一头流金长发的原配夫人,倔强不屈的贝娅特丽丝,让福斯卡“重新变为普通人”的马里亚纳,不能忍受一点平庸的芭蕾舞者,她们都为爱情找到燃烧的峰值,都让不死之身在生命的尽头有所铭记。波伏娃青睐马里亚纳,描述她的吃相道:“尽管动作含蓄雅致,还是像一个化做女人的狼”。马里亚纳劝说不死的主人公加入兴办大学的事业,把惊人的活力和美貌注入失去生机的身体。这种女人形象,比后来女权运动的海报更有感召力。昨天和林四聊起这本书,他给我举了好几本俄国小说作对照:《罪与罚》、《卡拉马佐夫兄弟》、《罗亭》。俄国小说的人生力量总是和“存在的苦闷”有关,比如《罪与罚》的主题就是,“我”渴望平静。不死者的问题却正好相反,是“我如何能躁动起来,像正常人一样”。如果一个人永远活着,他的追求和获得都会失去意义。原因是,追求的东西总会过时,获得的一切都会死去。因为会死而有所追求,反映的正是一种被身体的局限压制而成的美誉。
  •     从出生起,就怕死,因为生命中高兴与不高兴的有趣。不是开玩笑,6岁时我就走上了追求长生之路,我试过努力学习做科学家研究不死药,无情的试卷打碎我的理想;试过读道家,宗教,轮回,却发现神只关心信徒对他的听从;试过忘记死亡,以图忽然死亡没有痛苦,身边的人却一个一个用死亡提醒着我;科学又总是若有若无的进展着,冰冻保存身体,基因发现,克隆。。。然后我看了这本书在内的三本书,另外两本是《声明不能承受之轻》,《西藏生死书》,说得到答案是扯淡,但是这三本书陆续看完依然有进展。基本上,生命总是像这样被歌颂的,永生是无意义的,真的吗?人生因为短暂,因为其不可复制性,不可更改性而珍贵。如果时间永远够用,任何事情都会完成,不会再有忙碌的追逐,一切都变得慢起来。我忽然意识到,我一生所畏惧的东西正是我追求的,像现在这样的生活,和死亡相差多少?这基本上是一篇不知所云的评论,因为喜欢这本85年的封面。
  •     suzu酱两年前就推荐给我 终于读了 一本深藏暗涌的 十分精彩的小说 读着有些危险的。 关于永生的故事 Mortality is the gift of God.主人翁福斯卡经历了你可以想见的一切:数个世纪的战争 革命 爱情 别离 孤独没有永生的喜悦 只有被岁月冲淡一切 变得一贫如洗 沧桑干瘪的内心 人类虽自认心气高傲但始终无法摆脱沧海一粟的命运妄图操控一切 最终逃不脱应有的宿命 或许也正是因为时间有限才能学会珍惜 永生很诱人 假定每个人的生命都可无限延长 会不会反而是种莫大的痛苦:故事总是相同,旧的帝国衰败新的王朝建立,所爱的人来了又走各种悲欢离合反复上演。可能我太悲观 总想去找寻生活的意义 后来发现 其实并不存在所谓“意义”不“意义” 因为人生的终极意义 就是死亡 这是唯一的归宿人是如此孤独 孤独到需要很多的爱与理解 需要很多的荣耀与名利可是在历史的洪流中 多数人类只是炮灰 我们要做的 是要安于自己的天命 尽量地去挖掘 体验和创造 安于当下 过好今天波伏娃说:“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走向死亡,但是在出生于死亡之间的是生命。”所幸,我们能够掌握这样仅有一次独特、短暂、又珍贵的生命。请用力绽放。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未知死,焉知生。
  •     题材好,被波伏娃糟蹋了。
  •     因为会死,人的一生才有意义。也是因为会死,人的一生才没意义。我的偶像说:我不想通过作品不朽,我想不死而不朽。
  •     真是一部有意思的小说,他从一个人上升到上帝,最后发现自己甚至都不算一个活人。在有限的生命里我们追求有限的意义,这就是活着。
  •     生存的意义在于消失之中。
  •     女作家的典范//一本正经的波伏娃//死了的活人//历史///说不成功是因为小说结构意蕴皆不足吗
  •     “生命的无限扩张,导致内容的无限收缩,到最后一切都是一样的,生命完全失去了内容和意义。永生是一种天罚。”死和永生是最简单又最难的事情。尽力成为一只更好的小飞虫。
  •     如此看清自己,看清时间,看清世界
  •     我朝门口走去;我没法冒生命的危险,没法向他们微笑,我眼里永远流不出眼泪,心中永远点不燃烈火。一个无处存身的人,没有过去,没有未来,没有现在。我什么都不要,我什么都不是。我一步步朝天涯走去,天涯一步步往后退;水珠望空喷去,又溅落地上,时光摧残时光,我双手永远是空的。一个陌生人,一个死人。他们是人,他们活着。我不属于他们同一类。我没有一丝希望。我跨出了门口。
  •     她吐出的第一声尖叫里,我像泄了气的皮球,连反驳的力气也没有。我们这些可笑的小飞虫。爱情是唯一的,唯一的出路啊!谁能告诉我:人究竟有自由意志吗?谁能解救看过这本书后,再看这个世界,那迷茫空洞的眼神?答案?是没有的。寻找?是无意义的。活着?余华说只是为了活着本身。那如果我已经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可以赶快去死?反正太阳底下也没有新鲜事的。这样冲击思想的书居然不是禁书,我倒也是感到惊奇,要么是我那狭窄的阅读量导致我没看到解药?
  •     一千只蚂蚁 一种样子
  •     青春期必读
  •     中间叙述历史有些枯燥。后面渐入佳境。理解孤独。对存在主义的理解。
  •     要是一个人活得长的话,就会看到任何胜利总有一天会变成一场失败。你若是个会死的人,我会在你心中活到世界末日,因为你的死对我就是世界末日。而现在,我要在一个没有末日的世界上死去。
  •     被标题吸引来看这本书,然后发现作者是大名鼎鼎的波伏娃,只是看了以后大有上当的感觉,甚至一度怀疑我是不是看了盗版书。怎么老是感觉一段跟一段完全连不上。我觉得小说最基本的精神应该是把故事讲好,可是这个故事让人感觉非常散乱,而且很难吸引人关注主人公的遭遇。雷吉纳这个角色到底是干什么用的?那么长的福斯卡的自述简直让人忍无可忍。就算我不了解欧洲历史,但是这么简单的陈述几百年的历史又有什么意义?福斯卡这个人物除了不死之外,没有一点正常的人性。就算我不了解存在主义的真谛,但是我不认为这么离奇的故事能有什么说服力。极大的破坏了我读书的乐趣,好在看完了再也不用看了。
  •     对死亡的恐惧要在20岁以前解决 (有点欧洲寻秦记的意思
  •     :无
  •     语言可以
  •     1.既然题目是这样的,我本来还很期待要怎样结局呢···要是能有更富创意的结局就好了2.以前看西游记的时候我就想,妖怪们怎么就那么想长生不老呢?永永远远地呆在那小山洞里难道很有趣味么= =···3.Mortality is the gift of God.
  •     我高二的时候看完这本书后万念俱灰,直到现在也没能恢复过来。。。
  •     第一次令我有无力感的书
  •     一言难尽……
  •     不死的确不像话啊。。。
  •     存在主义小说的典型特征:将人物设定在特定的非正常环境,以此来探讨关于生死的问题。小说在当下的片段还算有意思,可一涉及到欧洲的历史,叙述方式对我这样的西盲就有点费解了。
  •     看著深愛的人一個個死去比死本身更可怕。
  •     一看这书名就知是我的菜。冒死说句,从小说来看基本一无是处;从论生死来看,我得再想想、、、
  •     本来以为是个哲学小说,心想这货怎么这么蹩脚的说这么一个大家都懂的浅显问题呢。后来发现原来是虚构历史小说。好吧。。。写得太有耐心了。。
  •     这本书的视野 思想 热情 故事框架 写作技巧 全都让人叹为观止(应该是过誉了一下0.0)结尾的方式真棒!
  •     高潮处看得脑子轰轰在响。@飞足夭麦田
  •     喜欢这书。人对于生与死的讨论总是无休止的。究竟永生与死亡哪个更可怕?是什么使得人存在于这个世上有意义?是权力、荣誉、金钱还是爱情?你如何确定自己是存在的而不是他人存在的附属品?如果世界一片虚无那么你的存在是否还有意义?我以前常想,自己死后世界依旧运转我将永远不会再知道这世上的任何事,因此觉得无边的恐惧,但是看完此书,我觉得永生更可怕,因为我们此时的存在感来自于与我们有联系的一切人和物,但福斯卡没有了这些,他很可怜。
  •     一个没有春夏秋冬、没有生老病死、不会受伤流血的永远活着的人,他宁愿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一坐百年也不想再去寻找那些在他眼前不断死去的亲人和爱人,这是怎样的悲凉?怎样的无趣?如果秦始皇知道他还想要长生不老吗?
  •     
  •     有一股魔力推动我读着这本书。终结才是生命的真谛,永恒令人厌恶。不论是好的或是不好的事,都必须终结。“唯一可做的好事,是按照自己的良心行动。统治世界是徒劳的,谁对他人都无能为力,人的好与坏只取决于他们自己”。“他们要的不是幸福,他们要的是生”。
  •     永恒不过是个结满蜘蛛网的小黑屋。向死而生,没有死便没有生。但我爱福斯卡,正如我爱永恒那般。我恨他,正如我恨没完没了的boring life。Man just try to kill time until time kills him.
  •     这么好的书为何没再版?
  •     我一開始以為我是看不下去的……我錯了= =
  •     看到很多小说、影视剧的启发点。《小王子》草、玫瑰;《惊情四百年》《不死法医》永生的人物;等
  •     雾霾天儿看这本书真是太配了……有种魔幻现实主义的风情
  •     还能说什么呢?他人即地狱,本质即存在?还是单纯的用死亡证明生存?给我日光之下的新事吧!
  •     冗长的生命用冗长的故事来表现,假如之前完全不知道存在主义的话,应该会挺震撼的
  •     按题材来说的话——穿越重生算神马,永生不死才是王道。从内容上说,一直活着不死真的是好事吗?书里不止一次说,永生不死是天罚,所以,在适当的时候,还是来个永别吧~
  •     一切都是死的,天空大地日月星辰,还有他爱过的人。人就这样竭尽全力证明自己的存在和不朽,宁可栖息在别人的记忆里,便以为自己能够占有世界的未来。真是荒谬啊。读的时候心里有两团火焰,一团熄灭了,另一团燃烧地更加炽烈。我不需要永生,便只管占据生命无意义的虚无。
  •     这男人来自地球。
  •     我居然一页一页看完了 膜拜一下我自己
  •     即使个人拥有再强大的力量,也无力去主宰他人与时代的命运。可以给予他人想要的一切,但获得却并不是他们想要的。
  •     要不是今天看到豆瓣推荐,我要一直误会波伏瓦是男的了……(所以为什么作者名字不标全名啊?)
  •     不死是种天罚。
  •     基督想要惩罚当面嘲笑他的犹太人时,他就是判他永远活下去。
  •     奇妙之书
  •     手中所藏这本品相虽新 偏偏书的前任主人就爱在空白处盖藏书章,非常影响阅读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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