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场》书评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1957初版1978三印
ISBN:SH10019-565
作者:[英]萨克雷

翻译得很好啊

以前看王科一翻译的《傲慢与偏见》,觉得译文风趣幽默,无人能比。后来看了杨必翻译的《名利场》,这才感到山外青山楼外楼。可惜这本书的内容比不上《傲慢与偏见》,散乱了些。

今天把一看完了

然后把二带回了家。爱米丽亚有点像我以前本科时候的一个同学还像我初中时候一个好朋友莉蓓加则复杂一点 混合了我认识的很多女孩子的影子这两个角色我都喜欢...不过也没那么绝对没有人十全十美...罗登这个人物让我有点惊讶了 本来以为他是彻头彻尾的花花公子谁知道他婚后对妻子会那么死心塌地乔治却让我彻底的失望 这样的人很多女孩子都会遇到以为是对的人却一再辜负你某种程度上,他战死滑铁卢的下场也许是个好的安排都宾这样的人 是遇到乔治的那些女孩子通常也都会遇到的一个 这个他是替那个他还债来的 就像乔治不珍惜爱米丽亚的感情一样 他的感情往往也不会被爱米丽亚珍惜生活就是这样 不仅仅是名利场萨克雷的文风应该是讽刺,但是尖锐之余他还是很偏爱自己笔下的人物的(对那些小角色则不然)很有意思特意翻了一下 这个译本是1982年的翻译得真好 这么厚一本书能吸引我几个月来断断续续看下去 嗯 不容易书名不贴切,其实内容就是两个女孩子的生活际遇(或遭遇)嘛没有名利场那么多 可又比名利场内涵要多...我是俗人 我的思想比较入世 不过我也没那么讨厌那个世界喜欢萨克雷的俏皮话 跟着作者学少许一点世故...

利蓓加和雪穗

很小的时候读的,当时很喜欢利蓓加。对于她的偶尔刻薄寡恩的地方,也略去不想了。前几天读白夜行,又有了新的感悟。以下摘自日记:(白夜行)是当做侦探小说down下来的,看的却让我很难过。从利蓓加到雪穂,从12到22,我越来越难接受这样的女人了。12岁看名利场的时候,心里是喜欢利蓓加的,她的果敢,她的机智,那些虽然不体面的事情但她做得起劲,仅仅因为她有那样的出身。她当然不善良,她用自己的智慧耍的别人团团转,包括视自己为好友的艾米莉亚,她照抢其丈夫不误。但是,利蓓加没有把刀枪加诸于别人身上。所以,在我的道德底线之上,我甚至有些羡慕她。而雪穗,22岁看白夜行,是恨这个女人的,尤其是她毁了和她从初中长大的那个女孩子的爱情,她间接的害死了多少人,在草草翻过一遍之后我也不想去计数,只是知道,这本书看得我很想吐血。不要拿什么年幼时候的经历当借口,借口总是在做过事情之后想起来的遮羞布。她不善良,她狠毒,这,就够了。至于那所谓伟大的爱情,真的是伟大的爱情吗?不见得吧。一桩一桩的丑事把两人更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在我看来这就是亮司与雪穗的本质。看过了利蓓加,我想做这样的女人。看过了雪穗,我想惩罚这样的女人。也许真的不应该把人性描写得如此详细,以至于我看了这本书倒了胃口歪了三观。也许这就是我为什么还是一个平凡的人的缘故,我真实,我不愿意伪装自己,不愿意把自己供在神坛上用我的知识把别人耍的晕头转向,被当女神来膜拜,是我很痛恨的事情。

我们都是名利的配角

《名利场》(Vanity Fair)是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萨克雷的成名之作,是一部极其优秀的讽刺小说。我读的是杨必译的那一本,也是最老的中文译本。作者萨克雷是男性,他书中最想表现的主角是一位女性,男性作家在写女性的时候多多少少会带有一点男性主义意识,例如,在这本书里,萨克雷对那些出入上层社会的名媛和富太太们都是极尽嘲讽,讽刺她们繁复俗气的衣服和粗俗的谈吐,夹杂着男性对女性的生来的低看意识。但萨克雷毕竟是作家,而且写的是女性视角的书,所以,他还是肯定还是有一些优雅出众的女性,她们有思想有头脑,不完全满足于成为男性的附庸。我认为,这本书中勾画的资产阶级内部的丑陋交易和尔虞我诈还是很精彩的,萨克雷将它描绘成一出戏剧,场外看戏的我们,对照着主人公们,反省着自己。本书的主角,蓓基,虽然出身贫苦,但她志向远大,血液里流淌着自尊和骄傲。她的父亲是一个落魄风流的画家,母亲是一个舞女,这样的父母家庭,在那个时代是被任何一个体面点,甚至是普通正经家庭所看不起的,蓓基的一生经历了很多冷眼和嘲笑,哪怕是后来,她因为搭上有地位的公爵,在名利场呼风唤雨的时候,她的出身依旧是那些个嫉妒红眼的太太们嘲笑的把柄。封建时代,阶级固化很严重,很多人一生都走不出她出身的那个街区。但是,如果一个女人既配备了男人聪明的头脑,又有女人姣好的外貌、迷人的声音和勾引男人的手段,再加上贫苦的出身和远大的志向,那么只要给她一点机会,她就能轻而易举地进入上层社会。萨克雷在书中这样描写蓓基“其实贫穷的生活已经使她养成阴沉的脾气,比同年的孩子懂事的多。她常常和逼债的人打交道,想法打发他们回去。她有本领甜言蜜语的哄得那些做买卖的回头转意,再让她赊一顿饭吃……她喜欢嘲弄人,是本性”她善于伪装,只要她愿意,她总有办法讨好任何一个人,她是语言上的天才,所以,容貌、头脑和斗志是她能够一路拼荆斩棘迈入上层社会的重要资本。不过,我相信,这种女性少之又少,她们的奋斗之路必定艰辛,不能走错一步,倘若一着不慎,从华丽的舞台中央跌落,可没有资产雄厚的好爸爸在下面接着她。 萨克雷也塑造了另一个女性主角,善良美丽的爱米丽亚,她与蓓基的出身有天壤之别,她出身于一个富贵的商人家庭,从小娇生惯养,非常单纯。论美貌,她比蓓基要更胜一筹,符合当时男子心中完美伴侣的要求,娇滴滴的惹人怜爱。简单来说,蓓基适合做情人,知趣又刺激;爱米丽亚适合做妻子,端庄贤淑,还一心一意。像蓓基这样的女人,会有很多人来喜欢,但爱的就很寥寥了;像爱米丽亚这样的女人,也很招人喜欢,但却没办法满足男人的征服欲,所以婚姻也难以幸福。但萨克雷给她们都安排了一个对她们爱的死心塌地的男人,但因为她们本身的缺点,一个愤怒到永不相见;一个在坚持多年后终于失望,看似美好的结局,但已经没有了爱情美好的模样。蓓基为了攀附权贵,用尽心机,步步为营。她的一生中,有四个男人对她产生过巨大的影响。第一次选择的对象是乔斯,他是爱米丽亚的哥哥,自私自利,在这个世界上只看重自己的享乐安逸,性情太懦弱又太古怪,加上蓓基缺少经验,没有成功上位,但蓓基吸取了教训,从此愈发厉害。在蓓基落魄后,也是抓住了乔斯这根救命稻草,终于把他勒死,享受他的财产。第二个是年老的毕脱爵士,为人吝啬,一毛不拔,又没有生意头脑,是个没落的贵族。蓓基的美丽和能干让毕脱为之颠倒,通观全书,他是第一个真诚地向蓓基求婚的人,同时,也是最后一个。毕脱为了他,简直变了个人,从前是每一先令都要紧紧抓在手里的人,现在却愿意将所有的房子、田地、荣誉和自己打包供蓓基支配。人算不如天算,蓓基对于老爵士的冲动和真诚完全没有预料到,可是当时她已经跟另一个人结了婚了,只能痛苦地拒绝了,留下了可能是她一辈子里最真心的几滴眼泪。蓓基的拒绝让老爵士从此性情大变,奢侈享乐,荒唐任性,辱没贵族名声,一点一点堕入深渊。第三个就是和蓓基结婚的男人,老爵士的儿子,罗登。他是军官,英俊魁梧,遇到蓓基以前风流成性,成天花天酒地,因为赌博欠了一堆债。蓓基改变了他,他第一次感到后悔,对于不能给自己心爱的人富足安定的生活这一点,他深深地自责过,而且,和蓓基结婚后,他变得忠诚了。他凡是很为蓓基考虑,他是蓓基走上人生巅峰的起点,但蓓基并没有好好珍惜,最终从这里跌落。第四个是让罗登终于认清蓓基并放弃蓓基的男人,斯丹恩爵士,他是本书里写的追求过蓓基的权势声望最高的人了,蓓基的声望在这里达到鼎盛。蓓基的辉煌史在罗登发现了他们俩的关系后彻底终结。本书并没有给出蓓基到底有没有和勋爵有越轨行为的证据,但不管有没有,在名利场这个地方,可以允许暗里勾结,事情一旦曝光,清白也就没有了,而且罗登用的还是最激烈的方式,没有人会相信蓓基,所有人都觉得,蓓基就是浪荡的女人。而勋爵因为面子上的事情,根本不会为蓓基说一句好话,只希望这个耻辱离自己越远越好。蓓基这一生跟王子跳过舞,也在国外颠沛流离过,跌宕起伏,辉煌有时,曲折有时,谷底有时。但她的每一次起落都和男人有关,因为,男人才是那个时代的主宰。男人可以轻易地造就和贬低一个女人,但女人其实也拥有毁灭一个男人的力量,像毕脱爵士,爱而不得有时会是堕落的根源。爱米丽亚的人生则简单得多,嫁给乔治却不得幸福,乔治战死守寡养孤,最后终于因为乔治父亲的遗产衣食无忧、体面阔绰,还收获了都宾,虽然不像从前那样爱自己但绝对会一辈子对自己好的男人。爱米丽亚的人生也是几经波折,但她还是幸福的,在最艰难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把她放在心上 。从结局来看,爱米丽亚好像才是大赢家,蓓基努力了十几年的东西一朝倾覆,输的一败涂地,而爱米丽亚却资产丰厚,家庭美满。也许在那个时代,蓓基这样贪婪有手段的女子,对于整个男权社会来说是危险的,而爱米丽亚才是最符合成功女性的模板。萨卡雷说,“‘名利场’是个穷凶极恶、崇尚浮华,而且非常无聊的地方,到处是虚伪欺诈,还有各式各样的骗子。”名利才是名利场中绝对的主角,多少人汲汲营营,用一生去追寻名利的幻影。大富大贵者,不过是暂时借了名利的东风,可风向却是最飘忽的东西。我们应该努力去选择去追逐自己想要的东西,名利场中,机会很多,正确的付出真的能够得到回报。暂时得利和长久显赫的区别也许仅仅在于准确估量自己的本钱,适度设定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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