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現中的女同性戀

出版日期:2014-10
ISBN:9789863500380
作者:桑梓蘭
页数:384页

内容概要

作者簡介
桑梓蘭
國立臺灣大學外文系畢業,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比較文學博士。曾任美國史丹佛大學助理教授,奧勒岡大學東亞語言和文學系中國文學副教授、系主任,現任密西根州立大學現代中國文學教授。研究領域包括性別研究、性史、現當代中國文學和電影、都市研究以及臺灣研究等。
譯者簡介
王晴鋒
中國北京大學社會學博士,現任中國中央民族大學世界民族學人類學研究中心講師。

书籍目录

導讀/翻譯「性主體」――閱讀《浮現中的女同性戀》/紀大偉
繁體中文版序
致謝
第一章 導論
第一部分:現代以前中國
第二章 重探現代以前中國的女女關係
第三章 蒲松齡怪譚中的怪異女性
第二部分:民國時期的中國
第四章 翻譯同性戀:民國時期的同性愛論述
第五章 五四小說中的女同性愛
第三部分︰後毛澤東時代的中國
第六章 後毛澤東中國的美麗新世界:概述
第七章 林白的女同性愛欲敘述
第八章 超性別意識和《私人生活》
第四部分:解嚴之後的臺灣
第九章 媒體化公共領域中的女同性戀運動
第十章 女同性戀的自傳式書寫
尾聲
參考文獻
索引
譯者後記

作者简介

從《聊齋》到邱妙津,從文本到社會,
本書縱論中國與臺灣女同志愛欲,並剖析其理論系譜,
是同志文學與文化研究的先驅之作。
本書是華文世界首部研究中國女同性戀認同之形成的學術專書,作者試圖建構現代中文中女同性戀的譜系,同時透過詳細地檢視帝國晚期、20世紀初現代中國、後毛澤東中國及20世紀末臺灣四個重要歷史時期中的「女女關係」,再現形式、論述轉變的宏大企圖。
本書第一部分重探了過去中國文學作品中的女女親密關係,並深入地分析、討論蒲松齡的《聊齋志異》。第二部分揭示外來文化與民初中國本土文化之間的交匯,作者將當時知識分子對於女校學生之間的浪漫情誼、女同性愛以及性別認同等概念的論戰,與中國現代性的發展聯繫在一起。五四時期的女性更直接地參與當時的社會、經濟和政治事務,突顯了女性浪漫關係和性關係的社會意義。第三部分從後毛澤東中國社會、文化變遷對女同性戀概念再次浮現的影響,深入剖析林白與陳染作品對女女愛欲關係的處理、「超性別意識」以及挑戰異性戀宰制的權威。最後,第四部分首先以解嚴後的臺灣在全球化浪潮下本土女同性戀認同的形成為題,探討女同性戀主體與女性主義運動在媒體化公共領域中的論戰,並透過探究邱妙津的《鱷魚手記》及與其同時期的女同性情慾小說,形塑當代臺灣女同性戀文學發展的簡史。
名家推薦
桑梓蘭探索中國女同性戀論述的文化、歷史和性別的諸多因素,拓展了現代中國主體性一個從前鮮為人知的領域。本書評述晚清以來女同性欲望在中國公共領域浮現的過程及其文學表現形式,誠為中國和比較性別研究新的里程碑。──王德威(哈佛大學東亞語言及文明系Edward C. Henderson講座教授)
本書是第一本對於傳統到現代華文女同志文化與文本的系譜整理,其完整程度可能至今仍無人能出其右。它出現在華文女同志初來乍現的歷史時刻,本身就是一個參與造就的語言行動,磁石般召喚著華文女同志主體的歷史摶成。同時本書非常有企圖心地提出了一個極具啟發的、關於中國現代「性」的中心論旨,也非常值得相關研究者關注與討論。──朱偉誠(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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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英文原著: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132703/ 03年出版)第一章 導論:翻閱清末民初的雜誌(尤其插圖),我們可以發現,與男男關系不同,女女親密關系不被認爲是“色”,而是姐妹情或友情。中國社會對女性間親密關係的認識,在五四時期漸漸從天真無知發展到敏感與關注。作者總結道,女女親密關系成爲公衆議題的原因主要是女性的社會、經濟、政治力量的增強,給男權中心的社會造成了壓力。相應地,那時男性對女同性戀的壓制,則是父權控制的體現;因為五四時期異性求愛和婚前浪漫關系的解放本身是一種對欲望的管控化,這種規範化,部分是通過對同性間愛情的摒棄——這種觀點來自西方文化,因爲崇尚科學的五四分子們相信歐洲性學,即同性戀是一種心理學變態。在明清時期的文學作品中,並不存在一種與“男色”(男性間的愛欲)相對應的女性間關係。明清色情作品渲染女性之間的性場景,是以男性欲望為中心的想象,而不是像男性間的愛欲那樣被解釋為一種獨立的愛欲模式。女性間的情感和欲望不被關注,因為它不是道德訓誡的對象,儒家“婦道”戒律只關注男女間的交歡,定義通奸不可缺少男性的參與。女女愛欲在中國傳統的道德和法律條文中徹底缺席,表明它尚未構成男性焦慮的一個主要來源。文學作品進一步表明了,男性通常是輕視女女親密關系而不是懲罰或禁止這種關系。在各種體裁的文學中,整體而言,晚期帝國涉及女性的性親密關系的男作家是如此地陽具中心主義以至于不承認女性之間的性是真正的性。一方面,女女情感作爲姐妹情誼具有合法性,而女女性交則是作爲一種替代,此舉不排斥傳統婚姻或者異性之間的活動。女性間的彼此渴望在男性一夫多妻制的想象中被認爲是無害的,甚至增強男性對女性身體的欲望。甚至在男同性愛文學中,偶爾將女性間的性交與男男愛欲主義相聯系,女女愛慕被納入在男性模式下,並被認爲是低劣的。如果女同性愛排斥男性/婚姻,才會被形容成古怪的,並藉由各種寫作策略讓這些奇特的女性在人類共同體中遭受譴責或被驅逐。在明末清初女性彈詞作品中可以見到這類人物,但是絕大多數文本還是講這些女主角女性化,以免造成性別規範永久破壞。第二章 重探現代以前中國的女女關係:帝國晚期的檔案、醫學論文和法律條文中根本沒有討論女同性之間的愛情/欲望的議題。費俠莉指出,傳統中醫裏沒有一種性行爲被視爲不健康或不自然的,傳統中醫在看待性的問題上唯獨專著的是生育問題。蘇成捷研究發現,在任何清代或更早的法律條文中沒有一處提及女同性戀行爲,更不用說禁止了。同樣,儒家思想中的女性禮教也不關注女性之間的愛情和親密關系。總之,只有男性寫的小說、筆記、精英女性詩歌、彈詞和戲劇作品等被認爲是不足挂齒的作品中才會提到女性之間的浪漫之愛和欲望,而且這些文本中也很少有以構思精巧的女女愛情和欲望爲主題而知名的作品。20世紀關注現代以前中國性文化的學者對文獻材料之奇缺的反應上出現了分裂,並且對女女愛情/欲望在傳統中國社會中可能出現的地位提出了不同意見。譬如韓獻博認爲,女同性戀文獻的缺少是因爲女性人身自由的缺乏,這意味著女同性關系只是偶爾形成,被認爲是違背符合體統的女性特質,但並沒有給出傳統中國阻止女性親密關系的證據。高羅佩認爲,sapphism(莎芙主義/女女戀)在傳統中國的一夫多妻制家庭中得到容忍甚至受到鼓勵,因爲這有助于防止通奸或外遇,以及丈夫有過度的性。這種觀點認爲,女女戀既不被認爲是一種疾病,也不是種犯罪或惡,而是自然的東西。高羅佩的思考把女女戀完全當做男女性交的替代物,而非出于本身偏好的選擇,他沒有考慮一夫多妻制無法納入的女女戀能否被容忍,以及命運如何。在文學作品中,我們可以看到曆史上對女同性欲望采取的社會態度。在明清時一夫多妻制的文學幻想中有這樣的基本邏輯:兩位女性之間存在愛情,那麽當她們與同一位男性結婚時,彼此間就不會嫉妒,這對于每一位婚姻的參與者都是有好處的。比如,在李漁的推理中,女女之間的迷戀源自相似性,如果兩位女性才貌相當,那麽她們不會相互妒忌而是彼此仰慕。總之,女性間的欲望成爲社會潤滑劑,使男性主導的一夫多妻制家庭順利地運作。在《憐香伴》、《聊齋志異》、《浮生六記》和清代女性彈詞中都可以看到這樣的故事。在一夫多妻制的背景下,女性之間理想化的親密關系可以被輕易吸納進一種由男性針對女性嫉妒而産生的管控性論述中;而反對女性嫉妒正是大衆文學作品和女性教誨文學所制造的、盛行的文化壓力。從女性的角度看,進入一夫多妻的婚姻也是女同性愛慕理想的解決之道;也就是說,彼此相愛並承諾的女性必需要麽進入一夫多妻制婚姻,要麽自取滅亡,此外唯一的選擇是進入獨身、宗教的環境,斷絕一切與婚姻及欲望的聯系。明清女性的戲劇和彈詞作品中常帶有暧昧的同性愛欲,它們常以扮裝的故事情節出現,但這種愛欲賴于幻想並且從來沒有得到過肉體的圓滿,即性愛情景被“無休止地延宕”;而且,在這些故事的結尾,秩序又得到了恢複,扮裝者恢複女性身份,女人嫁給男人,有時候嫁給同一個男人。這些作品表明,女性作家意識到,在幻想女主人公追求男性的職業以及對才貌雙全女子的愛情之後,必需回到性別秩序之內,否則將會逾越性別規範。比如胡曉真注意到,《再生緣》之所以未完成,是因爲作者拒絕一切女性奇遇故事注定的結局——女主角經受再女性化的儀式並返回到家庭生活中,因此她讓小說處于一種開放式結尾的狀態。男性創作的小說和戲劇常常使男性參與到女女關系中,並拒絕接受女性之間可能導致婚姻抵制的情感承諾之可能性。只能推斷,男性相信女性之間無法作出排他性的愛情承諾,與女性在傳統社會中嚴重缺乏社會、經濟和政治手段有很大關系。(其實這種觀點與跟韓獻博的觀點相近。)在帝國晚期社會中究竟是何種決定性的因素起著輕蔑化、禁止、疏導或産生女同性愛情/欲望的作用,如果沒有對所有體裁的文字記載經過全面的研究,就無法得到充分的重構和證明。(作者認爲這項工作很難完成,因為要研究此問題,必需准備好發現各式各樣的個人觀點。)總之,帝國晚期男性作者文本中存在一種明顯的傾向,尤其是諸如小說和戲劇的想象性體裁中,只要女同性欲望在男性可觸及的範圍內並處于男性的管控之下,就被縮減爲一種無足輕重的小事。第三章 蒲松齡怪談中的怪異女性:在蒲松齡的故事中,女性之間的愛慕有時甚至被指責爲危險的,並被告誡是枉然的和不會有結果的。這些故事中,通常避免直接描寫女性之間的性行爲。直接描繪女性之間的性行爲只有在明清時期色情作品的圖片中才可以找到,在這些作品中,快感代替了愛情,而且明確是以男性爲中心的——僅作爲暫時替代品或與男人發生性行爲的前奏。像《憐香伴》這樣的故事,一方面試圖讓女女愛情適合于理想的婚姻結構的努力,另一方面女性之間的相互吸引並拒絕男性強制性婚姻妥協,表現出矛盾的傾向。傳統中國要求女性卑屈以作爲男性的性對象,這是裏奇(Adrienne Rich)在Compulsory Heterosexuality and Lesbian Existence一文中提出的概念,其中“強制婚姻”比“強制異性戀”更符合傳統中國女性的處境。蒲松齡的故事顯示,由于不屬于文化所界定的主要婚姻背景,偏愛女性的女性喪失了作爲女性的權利,她甚至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人,而是陌生、異常和詭異(uncanny)人形。在蒲松齡的故事中,關于女女欲望的狐狸精、鹦鹉仙子及神仙都被分配到這種“詭異”位置。作者接下來詳細解讀了此類故事的代表性文本——《封三娘》,結論是:偏愛女性並拒絕與男性發生關系的女性有一種非人性。在這個故事中,兩個女人關系中也有階級和經濟的因素,簡單來說,只有當地位較卑微的女性試圖把地位較高的女性宣稱爲私人財産時,才會需要對女性間的結交表現出圍繞著階級問題的焦慮。《聊齋》的這些故事從未被解讀爲以女女關系爲主題的文本,但作者將這些文本與《封三娘》看作一個脈絡,從而看到了偏愛同性的女子所面臨的困境。這些女子的同性聯系使她們易受男性暴力和/或性的攻擊,爲了躲避男子令人厭惡的性追求,她們必須同時離開人類世界和敘事本身。相比之下,不同物種的女性只要願意接受與男性發生性關系並同意婚嫁,就能在人類社群中過著安定的生活。這說明了強制婚姻把愛同性的女子異化成非人類。綜上,考察帝國晚期大多數男性創作的文學作品,可以看到其展現出的強制婚姻所産生出的壓力。這與強制異性戀關系相關但又有所不同。強制異性戀是一種大力宣傳女性對異性戀“內在傾向”或“偏好”見解的“機制”,聲稱女性需要且只有與男性發生性關系才能夠得到滿足,此假設某種程度上要靠“女性滿足之重要性”才有效;而帝國晚期文本中所呈現的強制婚姻則很少關注女性的本質取向或滿足,而是單純將婚姻看作一個女人的職責,女人必須嫁人以旅行其身爲順從的女兒、妻子和母親的角色。根據儒家思想,正是這種一生對男人馴順的特性,定義了女性賢德。因此,強制婚姻、強制性服務、強制性生育以及強制性貞潔可能比強制異性戀更適合用來描述傳統中國父權下的女性命運。清代的人口和法律文件也顯示出(曼素恩的研究和蘇成捷的研究),中華帝國晚期,人口、經濟現實和國家意識形態都促使婚姻稱謂女性的必須履行之職責,只有極少數女性可以稱爲尼姑、女婢、妓女或“抵制婚姻者”。女女欲望本身不是禁忌,婚姻抵抗才是禁忌。這為“強制婚姻”提供了歷史的解釋。此書對我的啟發是:歷史文件和文學文本告訴我們,帝国晚期对性爱的关注中心始終是婚姻,一切被指责的愛情/性关系都是因为不符合正统的(以男性為中心的、要求傳宗接代的)婚姻关系。這些招致指責的因素,包括阶级僭越、性别僭越、同性情爱、性放纵、“不貞”等等。對比现代世界对女同性恋的厌恶的原因(之一),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男權社會中,對女同性戀的忽視和排斥,都是來自对于女性独立、女性脱离婚姻而導致的男性控制权&性权利受损的恐惧。

精彩短评 (总计5条)

  •     方法论的文献综述做的不错。导读真是。。。从无比傲娇的口吻上判断,纪大伟肯定是个gay。
  •     前面的部分寫得很好,後面很潦草,時間上有斷裂,臺灣部分很牽強
  •     读了分析林白作品的部分,还是有些过度解读了吧
  •     读了前半部分讨论前现代、翻译和现代化
  •     导论、翻译同性恋、后毛时代几章的工具性价值还是很大的。但是到了文本分析的部分我真的是非常不敏感了...(王晴锋对LGBT相关研究的热情真是从头到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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