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婚记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9-01
ISBN:9787805678863
作者:瓦尔特.司各特
页数:463页

内容概要

司各特(1771~1832)英国诗人和小说家,生在苏格兰首府爱丁堡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两岁时因患小儿麻痹症而跛脚,终生残废,但他以惊人的毅力战胜残疾,学会骑马、狩猎。1789年人爱丁堡大学攻读法律,毕业后当了8年律师,1799年被任命为塞尔扣克郡副郡长,7年后被委任为爱丁堡高等民事法庭庭长,直至谢世。

19世纪初,他开始从事文学创作,最初以搜集整理苏格兰边区歌谣为主要内容。他的创作生涯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从1805年出版的叙事长诗《最末一个行吟诗人之歌》到1814年出版第一部历史小说《威弗利》,是他创作生涯的前期,主要写有长篇叙事诗8部,其中以描写弗洛登战役为背景的《玛密恩》(1808)和叙述中世纪苏格兰国王及骑士冒险业绩的《湖上美人》(1810)最为著名。从1814年到逝世,是他创作生涯的后期,相继写下长篇历史小说27部,开创了欧洲历史小说之先河。较著名的有《清教徒》(1816)、《罗伯·罗伊》(1817)、《罗沁中区的心脏》(1318)、《艾凡赫》(1819)等。此外,还写有《小说家列传》、《拿破仑传》等传记。在欧洲文学史上,司各特以多产而闻名遐迩,其写作速度之快,甚至连巴尔扎克也为之惊叹。其主要贡献在于历史小说。

1825年,由于他开办的出版社合股人破产,为偿还债务,他拼命写作,致使健康受损。1832年于阿伯茨福德去世。

作者简介

《惊婚记》是司各特的代表作品之一。这部小说出版于一八二三年,不但受到英国读者的喜爱,还在欧洲掀起了一股司各特热,尤其在法国引起的反响之热烈超过了司各特以前的所有作品。
这部小说把我们带到了充满浪漫情趣的中世纪时期的法国,它以十五世纪法国国王路易十一反对封建割据势力的斗争为历史背景。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初到法国宫廷充任国王贴身卫士的苏格兰青年昆丁·达威特。喜爱冒险的青年读者一定会被昆丁在法国遇到的种种惊险的遭遇吸引住。故事的主要情节是:昆丁爱上了一位为逃婚到法王宫廷避难的贵族少女,国王和少女的保护人勃艮第公爵为夺取对少女财产的控制权进行了种种明争暗斗;昆丁也卷进了这场斗争,但他终于靠自己的勇气和智慧避开了国王设下的一道道陷阱,救出了少女,并且获得了她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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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和朋友去花莲玩时,朋友一定要在湾湾的海边看一本小言以配合氛围,于是我翻出了著名的狗血历史武侠言情小说作者司各特同志的《惊婚记》。当初打祖玛时,像我们这种小菜鸟都是红球打红球、绿球打绿球、黄球打黄球……有得消就赶快消。但是有一种高手是你一开始看他觉得他是个极端菜鸟,红球打到绿球中间去,黄球打到红球中间去,搞了半天好像一点都没消去,看着球球们就要欢乐地滚进洞里,游戏要Game over了,高手轻轻发出一个球,瞬间球球们一堆接一堆的相撞消失,瞬间清台,让我们这种菜鸟尖叫连连。这大概就是我看这本《惊婚记》的感受。这本书前面四分之一花了大量的篇幅介绍路易十一时代的法国。介绍路易十一是怎样的性格、各地割据的诸侯又是怎样的形势和性格、英法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主要是我们这种菜鸟读者对欧洲历史缺乏一定了解,读起来就略有点云里雾里。估计就跟一老外不小心翻到《射雕英雄传》一样,我们本国人看着历史掌故津津有味,但老外就会被北宋南宋金元之间的关系搅得一头浆糊。就在我要被“司各特同志的历史普及时间”搞得失去耐心时,情节突然提速,前面所有的历史背景介绍、人物性格介绍瞬间串联成线,一环扣一环,一浪打一浪,阅读快感全上来了。前面四分之一的铺垫就跟过山车一开始慢慢的爬坡一样,到一个高度瞬间急转直下百折千回。这本书讲得是什么呢?就是从前啊,在路易十一时代,有一个父母双亡灭家灭族的苏格兰屌丝,来法国投靠自己在国王麾下任弓箭手的舅舅,然后展开了一系列冒险,斗过法国国王、揍过第一贵族、打过王国第一高手、卷入过地方割据战争、爱上过王国第一白富美。这种喜闻乐见的屌丝逆袭故事,你可以在许许多多的武侠故事里看到,所以许多设定你会觉得很熟悉。比如,郭靖随便遇到一个小乞丐都是东邪的女儿黄蓉,而本文男主随便遇到一个老头都是法国国王;比如,虚竹会被人塞地位、武功和公主,而本文男主在法国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在大家权衡利弊中娶到了白富美。But,我必须要严重表扬的是,司各特同志是一个懂得照顾女性读者情绪的小言作者,他安排男主父母双亡孑然一生,但同时让男主武艺出众胆色过人。虽然男主有时候热血和正气得有点太少年漫了,但同志们啊,想想现在都是什么情况了,女性频道里邪魅狂狷三观不正“天气凉了让X家破产吧”“跺一跺脚世界都要抖三抖”的男主满天飞,男性频道里种马文公务员文一路睡到宇宙之巅的男主满地走,电视频道里带着全家逆袭白富美的矮丑挫男主满坑满谷。司各特同志为我们奉献的这款,有节操有骑士精神有武功有热血的屌丝男主多么小!清!新!而且,而且,重中之重是,司各特同志起码强调了十次男主【十分英俊】。我一开始也觉得男主骄傲过头、热血太盛。但是看多了三观不正不阴不阳的角色,这种单纯和正义真是……亦有动人之处。男主一开始遇到一个奇怪的老头,老头给他介绍说法国国王的城堡多么严密防卫多么谨慎,而男主却一仰头说如果我是法国国王就和我最信任的骑士在一起把酒言欢,大开城门,欢迎天下人,无论是友人还是仇人,这才是英雄豪气。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男主是一个游侠剑客,绝对不懂政治谋略和统治艺术。但是,这一段也是男主初出场就让我略想点赞的地方。接着男主遇到了逃婚的女主,并在一连串巧合下,成为路易十一的弓箭手,接受任务护送女主去列日城。路易十一为了政治考虑,通知了一个残暴的贵族来抢亲,让男主去送死。机智的男主凭借自己的勇气以及身为主角的光环,打退了一波波前来抢亲的男人。想想如果这是一本武侠小说,框架大概是这样:从前啊,日月神教和武林盟主勾心斗角、割据一方。日月神教照顾着武林第一美人,武林第一美人是天山派继承人,谁娶到美人就能掌握天山派。日月神教教主希望美人嫁给他选定的夫君以掌控天山派。但是美人不愿意,就连同姑妈一起逃到武林盟主地盘以求保护。武林盟主也想要掌控天山派,但是又怕得罪日月神教,于是想把美人送往相对中立的武当派,同时暗中通知和自己有私交的铁砂帮帮主去抢亲,这位铁砂帮主行事残暴不仁,和日月神教有深仇大恨,武林盟主希望通过让铁砂帮掌控天山派来制衡日月神教。为了不让美人起疑,武林盟主还是派出了精英侍卫。屌丝男主刚刚加入武林盟主的贴身侍卫队伍,正因为其毫无家庭背景又不懂政治,武林盟主顿时觉得他是一个很合适的送死人选,就让他接受了这样一个护送武林第一美人的任务。当然,美人本身就很有吸引力,何况娶了美人还能瞬间飞黄腾达,在护送途中,男主就打退了带着天下第一高手来抢亲的武林盟主的准女婿,然后又带着美人巧妙避开铁砂帮抵达武当派。武林盟主暗中煽动武当派叛乱,铁砂帮帮主等不及和盟主商量就一举攻入武当派并杀掉掌门,男主带着美人历经艰险逃出来只好将美人送回日月神教地盘。这个时候,武林盟主的脑壳进水了,他单枪匹马带了很少人跑去跟日月神教教主谈判,结果刚好遇到铁砂帮鲁莽地杀掉武当掌门,日月神教教主大怒,囚禁了武林盟主和一干人等。此时男主带着美人过来,为了武林不陷入浩劫,男主和美人只好隐瞒武林盟主与铁砂帮私下勾结的事实。最后两帮人都想控制美人的婚姻,但是美人深深爱上了一路同甘共苦的男主,只是苦于身份悬殊无法如愿,于是表示谁也不嫁只想出家。两帮人无法取得一致,也无法强迫美人,只好规定谁能给武当派掌门报仇杀掉铁砂帮主谁就能娶武林第一美人。最后在美人和亲人的帮助下,男主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在此过程中,令我最想点赞的,不是男主如何勇敢打退武林第一高手,也不是男主如何机智地躲开铁砂帮,而是在男主无奈将第一美人送回到日月神教,然后被一再瞧不起、警告说不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妄图高攀美人时,男主的反应。男主既不是狂帅酷霸拽地抢走女主,也不是忧郁酗酒从此一蹶不振移情他人。男主经过几天低潮之后,想通了,我因为家世悬殊最终娶不到第一美人又怎样,你们不让我娶她,还能阻止我爱她?我会一直喜欢她,将我余生所建立的所有功业和荣耀归之于她,让她的名字传遍欧洲,让游吟诗人唱诵她的名字。比起“让我拱手江山讨你欢”的豪言,男主这种坦坦荡荡的骑士精神显得更加独立自由自主。看到这里,你才会由衷觉得,像男主这样的胸怀和格局,就算无父无母纯屌丝,但配天下第一白富美毫不为过。当然,司各特同志会反复提醒所有屌丝,要逆袭白富美,在一切胸怀、胆色、本事之上,你最好,十分英俊。
  •     看完了司各特老爷的《惊婚记》,一部描写法国路易XI时代的历史小说。Sir Walter Scott最开始是写诗的,大概类似于岑参写得那种边塞诗——英国的那个时代也有点像唐朝——直到有一天,拜伦老爷横空出世。司各特发现自己在诗歌上的才能无论如何也比不上拜伦爵士,虽然当时司各特老爷的诗也是举世闻名。于是司各特改行了,他开始写历史小说。在今天,司各特以一个历史小说作家而闻名于世,雨果、大仲马等人都以司各特为自己的先驱。看过司各特小说的可能没有几个,看过《侠盗罗宾汉》这部电影的人可大有人在啊。这部电影中的主角,Kevin Costner老兄扮演的Robin Hood, Prince of Thieves,几乎就是司各特老先生创造的人物。罗宾汉是一个传说中的人,司各特在他最著名的小说《艾凡赫》中提到了他,按照现在的说法,罗宾汉是正面人物二号。俺上高中时就看过了《艾凡赫》,从这部小说里知道了圣殿骑士们的旗帜是白底红十字架,知道了John the lostland是Richard the lionheart的弟弟,总之知道了很多英国历史。后来看"Rob Roy",直到最近买了一本《惊婚记》,原名是"Quentin Durward",小说主人公的名字。小说看完了,可是对司各特老爷的敬意却没有增加。俺觉得书写的不怎么样,对付着看完而已。

精彩短评 (总计6条)

  •     可能是翻译的问题,抑或是角度问题, 我不能领会这部书怎样成为名著的……
  •     没有花花,异常朴实
  •     断断续续看了近两年的书啊。。。。
  •     不太理解司各特的小说为什么能那么红……作为历史小说总要紧张有趣/厚重深刻二选一吧,为什么我看了几本都只看到毫无特色的平淡= =
  •     这个名著看得我点懵逼
  •     我喜欢路易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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