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章节试读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07
ISBN:9787020041275
作者:阿来
页数:407页

《尘埃落定/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笔记-第148页

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恨?

《尘埃落定/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笔记-忘了 - 忘了

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他是天下最聪明的人。平常,他对什么事都显出漫不经心的样子。那并不表明他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那是他在表现自己的聪明,毫不用心也能把所有事情搞得清清楚楚,妥妥帖帖。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落定

《尘埃落定/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笔记-旁观者 - 旁观者

初读这本书感觉到的是彻骨的安宁.无论是战争的残酷还是一切繁华归于零的凄凉亦或是主人公的死亡.这个傻傻的主人公身上透漏出的是难以言表的安静.属于旁观者的安静.
他,是一个很特别的傻子,如果他生长在除了土司家以外的地方绝对不会有任何出彩的地方.然而命运就是这样有趣.他是土司家的小儿子,生就享有荣华富贵,无论是否有头脑都可以活的很安逸.
因为他傻,所以兄长不必担心他会和自己抢夺权利,从小被浓浓的爱所包容;因为他傻,所以家里人不对他抱有任何希望,所以不用承担太多责任.因为他傻,所以他的一切言行都不被计较,所以他一直很自由.
直到他13岁的那个雪天,他的意识和神经都慢慢复苏.他似乎不"傻"了.很聪明的为家族带来了繁荣,很聪明的会辨别是非对错.很聪明的躲避了很多复杂的仇恨.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作者的笔下静静的流淌着.就如这个"傻子"眼中的世界,就如那西藏高高天空中的白云.
尘埃落定,就像土司的命运一样,无论多么辉煌最终都要化为尘埃.在那个特殊的时代,"傻子"这个作为见证时代的人,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即使参与其中,也如旁观者一样保持着属于他的"独特"的冷静.
这时我就想,这个世界是不是也会有这么一个"傻子"旁观者,静静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过渡,高潮,结局.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笔记-大地 - 大地

“尘埃落定”,一直很好奇作者为什么选这样一个名字。尘埃,很微小,可是再微小也是组成世界的一份子;尘埃,会飞舞,但是尘埃的飞舞总是有风的相伴;尘埃,终落地,虽无声音,却真实发生。而这粒尘埃真的曾经闪耀过。
有作家说,阿来会用这本书获得诺贝尔奖,获不获奖且不说,这是文学界聪明人的做得事,我不知道。但是《亚洲周刊》的100部经典著作的书单中却寻不到它的影子。有人说阿来是个诗人,不适合写小说,诗化的语言让这部作品很邋遢,而我觉得,正是这诗一样的语言和看似不正常的情节让我合起书又翻开,我不知道下面将会发生什么。
一.你是傻子还是聪明人
读完《尘埃落定》三周了,心中像一直有块大石一直在压着,好像周围的人都在问我:我是傻子么。之前从来没觉得自己傻也不觉得自己是个聪明人,可世间总要有个左右黑白轻重,于是给自己定义自己——一般人。我注意到,叙述主人公是没有名字的,或是傻子,或是二少爷,这两个称呼却显示了主人公最重要的身份。身份认同这个问题要牵扯到双方,即自己的身份认定和他人对认定的反馈,而身份认同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答复,我们可能会一直痛苦。书中人人都认为他是个傻子,父亲和哥哥希望他是个傻子,他也在问自己“我是谁”,没人知道他到底是不是傻子。逐渐的,他确定自己不是傻子,他只是一个见证一种制度灭亡的过客。不知道他是否有天眼,或者说是蒙顿的天眼,一开始他就说自己看到了明天,可是明天是什么他不知道。这符合他惯来的思路。说什么却一直在掩饰什么,而掩饰的话语告诉大家,别担心,我只是一个傻子。傻子与聪明人应该是对立存在的,可是在二少爷却颠覆了我的价值观。一旦人觉得自己是聪明人,就会用聪明这个字眼标榜自己,不容许自己的失败不容许自己一点点的弱势,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啊。而二少爷如果安心做一个傻子,是不是悲剧就会少一些?他多么多么聪明!他思考人类与生俱来的迷茫,哪怕现在仍然不得解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他自控,深谙与人交往之道,该杀的人不到最后一刻不杀。他把所有人的周旋看得清清楚楚。他知进知退,他一眼就能把这个动荡的凡尘洞穿,直指最深处的内心。充满怜悯和念旧之情的心灵也因此而带来奇迹和好运。他身边的人,也全是个性鲜明,在别人眼里卑贱古怪的人。书记官,索朗泽郎,小尔依,黄师爷,瘸腿管家。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而他对待下人的态也让我时喜时恶。他有民主的一面,但又常常显示出作为主子那种残忍的一面。他是以主子的身份生长成长的,这也是他说他跟不上时代的重要原因,新的时代是民主的,做惯主子的人的确不习惯人人平等。
二.二少爷的爱情
记得有人说,傻子最快乐,因为傻子不懂得利益权益争斗。那二少爷是不是最痛苦的人呢?他为麦其家带来了更多的财富,他没通过打仗就达到了父亲的要求,虽然为麦其家族做出了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可他仍然是不不折不扣的傻子,那美丽无比的妻子不是常常这样说的吗?还有他那个自作聪明的母亲茸贡土司。每当他感觉自己不再是个傻子的时候,往往就是他最傻的时候。在小少爷的成长过程中,卓玛的影响是很大的。对卓玛而言,对傻子少爷的奉献源于对土司权力的敬畏,但卓玛对傻子少爷并非没有感情,她在感受到傻子少爷对自己的日益依恋时(这是一种复杂的感情,或许不是爱情)选择了嫁人,年幼的少爷不能给予情窦初开的卓玛一份正常的爱情,甚至不惜放弃地位较高的内侍的身份,而甘愿做一名低贱的厨娘来追求爱情,这里的卓玛是勇敢的,勇于为爱所付出,这样的奔放和激情正是令傻子少爷毕生怀念青年时的卓玛的原因。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令人唏嘘的是,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一个人身上。
三. 权力和欲望
就像他的叔叔说的,“小少爷的命运就是这样”。他的叔叔也是这样过来的,我认为叔叔选择离开西藏的原因就在于此,书中也提到即使。“我”很喜欢叔叔,叔叔也很喜欢“我”,叔叔说“我”是个很特别的孩子在嫡长子继承制的社会形态下,小儿子是不容许考虑太多的。可是权力与欲望这对双胞胎如影随形,小少爷对权力带来的好处一点一点被启蒙,从最初的让桑吉卓玛一遍遍唱歌到后来对银匠嫉妒态度的反馈,他知道权力的魔力有多大。当他又认识到哥哥不适合做土司时,命运开始让他做选择题。我想,小少爷不应该只是受害者的角色,在这场权力的角逐里,哥哥也是受害者。按照继承原则他是法定继承王位者,但是本应属于他的东西岌岌可危,后来他做的一些过激反应也是出于自我保护。权力真是可怕的东西。他们的祖先有“哈”的传说,仅通过几个发音就可以创造世界,而土司们仅需事发号令就可以达到目的,这样简单的事情谁不想做呢。只是凭声音可以做到的事,总会有不稳固的一天。在“我”眼里,世界上最稳固的一是大地二是土司的权力。可是大地地震了,连最稳固的大地都会颤,何况权力呢。
阿来认识到,人类的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权力便开始成为社会生活的轴心,支配着人类的一切活动。无论世界其他民族还是嘉绒部。权力的争夺让哥哥不再爱弟弟,一心觉得二太太指使弟弟装傻;家族决定种粮食不种鸦片时说话怪里怪气。在政治斗争中,他确实没有弟弟成熟。弟弟明确意识到麦其家不能太强大,因为始终是个王不能有皇帝的样子,哥哥却把全部表露于外,他没有思考到老土司的心理。而麦其土司与两个儿子之间的关系,既有着深深的爱,却又有着失去权力的恐惧,在这片小小的土地上,麦其土司已经习惯了做一个无所不能的王者,所有的一切都被自己掌控,权力的魔力让麦其土司不能忍受失去土司之位,所以,麦其土司才做出了迥异于寻常人家的举动,体现了复杂的人性。麦其土司在宣布让位给大儿子后突然的衰老,在儿子即将死去时却精神焕发,虽已衰老却仍然将小儿子留在边地,迟迟不肯宣布将土司之位传给儿子。按理说,父亲对子女的爱应该是无私没有保留的,但麦其土司的所作所为却迥异常理,正是权力的驱使方能解释一切。但麦其土司又是深深地爱着儿子,对大儿子不遗余力的培养,对傻子儿子的爱都是十分真实的,身为父亲的麦其土司和渴望永远保持权力的麦其土司拥有不同的人格,人性的复杂之处,在他身上表露无遗。为了权力,他们与两个儿子矛盾不断,小儿子选择到边界去也是无奈之选,他需要时间和空间来发展,来证明自己,证明他的成功不是靠神的护佑。可是努力是没有用的,老土司让小儿子离开边境回家接任土司的想法也是过眼云烟,承诺轻的就像尘埃。老土司说出他是麦其家最后一个土司时,我不禁打寒颤。在亲情面前,权力这么重要吗?这样一场斗争,没有输家赢家,全军覆没。土司们也没有提到名字,只是用领地代称,其实有没有名字都是一样的,他们不是自己,是权力的化身,和麦其土司一样,他们所有的伎俩不过是勾心斗角而已。傻子的岳母,那个叱咤风云的女土司,不也是不肯退位,不也是不肯让女儿回家吗。权力面前,什么都不是重要的。这不是麦其的选择,而是土司们的选择。而傻子少爷在爱情和权力面前选择了爱情,在和哥哥的暗斗中,他选择了美得让他醉了的塔娜,忘记了10倍价格的命令。可是最终,塔娜的背叛让人唏嘘。塔娜认为自己嫁给傻子是最可悲的事情,癞蛤蟆吃到了天鹅肉。她利用傻子对她的爱一次次出轨,而到头来又回到他身边。
四.文化精神vs政治权力
在傻子的叙述中,我们还看到了另外的一种争斗形式,宗教与世俗权力的争斗,或者说是文化精神与政治权力的争斗。在麦其土司内部,如果说,麦其土司司主是土司权力象征的话,那么,济嘎活佛、门巴喇嘛、翁波意西书记官等人则是藏族民族文化精神的载体。济嘎活佛是敏珠宁寺的和尚首领,他的身上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藏传佛教的教义与独特宗教信仰。他推崇佛法,慈悲为怀;坚持宗教的救赎精神,反对麦其土司种鸦片,以期遏制人们特别是民族上层统治者世俗欲望的恶性膨胀。而当强大的土司权力阻碍了他的教义传布,特别是他为此不得不与世俗权力形成妥协时,他作为宗教家的内心痛苦是可想而知的。当然,他和新派僧人翁波意西的辩论也显现了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派别之间的思想分歧与尖锐矛盾。门巴喇嘛与其说喇嘛,不如说是麦其土司身边“法力高强的神巫”与巫医。他为寿芡土司占卜或预言吉凶祸福,运用“水晶罩”等巫术为傻子少爷治病,在麦其土司与汪波土司的战争中利用咒术乃至人祭帮助麦其土司打仗,都表明了他在麦其土司事务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他的身上反映了巫术在嘉绒部族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位置,书记官或新派僧人翁波意西追求真理、正义与良知,敢于挑战和质疑权威,不为流俗所囿,不怕得罪权贵,不怕受难,勇于舍生取义,是藏族正直知识分子的代表,体现了嘉绒部族的历史理性精神。而这种历史理性精神是对济嘎活的。当然,他和新派僧人翁波意西的辩论也显现了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派别之间的思想分歧与尖锐矛盾。
  对于中国20世纪文坛来说,20世纪最末端出现的《尘埃落定》是不是一个完美的句号,我不知道,因为这部小说也有天然的弊端性,比如后半部分明显不如前半部,语言有故弄玄虚的嫌疑。但是,20世纪,尤其是当代文坛,它确实是一部不可或缺的作品。
那个离天空最近的地方,草原,溪流,蓝天和骏马,时间在那里时快时慢的流淌,营造了独特的超脱感。耳边一直萦绕呼呼风声,生活像个灌满了风的口袋,看似饱满,确空无一物。跟着风乱跑,跌宕起伏,不知终点。

《尘埃落定/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笔记-第167页

强大到现在这样,别的土司恨着我们又拿我们没一点办法就够了。

《尘埃落定/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笔记-第121页

聪明人就是这样,他们是好脾气的,又是互不相让的,随和的,又是固执己见的。

《尘埃落定/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笔记-第33页 - 第一章第四节 贵客

关键是在这个胜利的夜晚,父亲并不十分高兴。因为一个新的英雄诞生,就意味着原来的那个英雄他至少已经老了

《尘埃落定/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笔记-第113页

老鼠、白色
男人为什么要女人,女人能叫男人变成真正的男人!

《尘埃落定/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笔记-第1页

由声音作为引入的小说开头:
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野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
母亲正在铜盆中洗手,她把一双白净修长的手浸泡在温暖的牛奶里,吁吁地喘着气,好像使双手漂亮是件十分累人的事情。她用手指叩叩铜盆边沿,随着一声响亮,盆中的牛奶上荡起细密的波纹,鼓荡起嗡嗡的回音在屋子里飞翔。
然后,她叫了一声桑吉卓玛。
侍女桑吉卓玛应声端着另一个铜盆走了进来。那盆牛奶给放到地上。母亲软软地道:“来呀,多多。”一条小狗从柜子下面咿咿唔唔地钻出来,先在地下翻一个跟头,对着主子摇摇尾巴,这才把头埋进了铜盆里边。盆里的牛奶咽得它几乎喘不过气来。土司太太很喜欢听见这种自己少少一点爱,就把人淹得透不过气来的声音。

她听着小狗喝奶时透不过气的声音,在清水中洗手。一边洗,一边吩咐侍女卓玛,看看我——她的儿子醒了没有。昨天,我有点发烧,母亲就睡在了我的房里。我说:“阿妈,我醒了。”
她走到床前,用湿湿的手摸我的额头,说:“烧已经退了。”
说完,她就丢开我去看她白净却有点掩不住苍老的双手。每次梳洗完毕,她都这样。现在,她梳洗完毕了,便一边看着自己的手一日日显出苍老的迹象,一边等着侍女把水泼楼下的声音。这种等待总有点提心吊胆的味道。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

《尘埃落定/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笔记-第157页

所有的东西都是命定的,种了罂粟,也不过时使要来的东西来得快一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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