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衣魔鬼

出版社:尖端
出版日期:20070801
ISBN:9789571036090
作者:華特.莫斯里,Walter Mosley
页数:288页

内容概要

華特.莫斯里
出生於洛杉磯,目前定居於紐約。著有深受讚譽的易茲.羅林斯系列小說、大無畏瓊斯系列(Fearless Jones)、屬於科幻小說範疇的藍光(Blue Light)、以及榮獲Anisfield-Wolf獎(此獎頒給對種族融合、人文關懷有貢獻的作品)的短篇故事集冷暖人間(Always Outnumbered, Always Outgunned)。為當代美國黑人文學發揚光大的代表作家之一。
易茲.羅林斯系列年表:藍衣魔鬼 Devil in a Blue Dress(1990)A Red Death (1991)White Butterfly (1992)Black Betty(1994)A Little Yellow Dog (1996)Gone Fishin' (1997 Bad Boy Brawly Brown(2002)Six Easy Pieces (2003)Little Scarlet(2004)Cinnamon Kiss(2005)

作者简介

◎美國推理作家協會(MWA)票選「百大推理小說」
◎英國推理作家協會(CWA)「年度最佳新作」
◎獨立推理小說書商協會之「本世紀百大最愛推理小說」
◎榮獲西雅圖時報、洛杉磯時報書評、紐約時報、紐約人雜誌、芝加哥論壇報、舊金山記事報、華盛頓郵報、時代雜誌、出版人週刊,各大媒體一致推崇!
◎網路家庭國際資訊公司董事長/詹宏志 強力推薦
席捲當代冷硬派推理的黑色新勢力──華特.莫斯里。
一本橫掃全美的偵探小說!
一九四八年,洛杉磯。易茲.羅林斯自戰場歸來,這名黑人退伍軍官甫遭任職的工廠開除,易茲來到朋友開的酒吧喝酒,正煩惱著抵押貸款的事。這時,一名一身亞麻西裝的白人走進酒吧,開出高額酬勞,請易茲為他尋找一位名叫丹芙妮.夢娜的小姐,據說這位小姐經常會出現在黑人爵士樂的俱樂部裡。
然而,等待著易茲的,卻是充滿敵意的社會、腐敗的警察體系、以及醜惡的人性陷阱…… 《藍衣魔鬼》以黑人特有的背景與語調來描寫五○年代的洛杉磯,並用清晰、精準的筆觸探討種族議題,替冷硬派推理帶來全新的閱讀感受。本書獲選為英國推理作家協會(CWA)「年度最佳新作」,並被美國推理作家協會(MWA)票選為「百大推理小說」,其受歡迎的程度甚至改編成電影(由丹佐華盛頓飾演主角易茲.羅林斯)。保證令人難忘!
莫斯里自詡不只單純書寫「誰做了什麼?」,而以「如何解開迷霧」自居,他也表示他的所有作品中均有一共同點──理想型的黑人英雄,但他並非企圖在作品中傳遞關於種族之間的政治議題,或是要引導讀者朝種族衝突方面進行思考,而是企圖利用創作打開與一扇與讀者對話的窗戶,並嘗試找出社會現實問題癥結之所在。
各方讚譽與迴響 「藍衣魔鬼這部小說實在精彩。就是這麼回事。莫斯里的文筆華美、卻簡潔,並有一種獨特的節奏,是少有作家寫得出來的。他對人心的洞察準確無誤,絕不過度渲染、絕不以煽動製造懸疑。」
──強納森.凱勒曼(Jonathan Kellerman)
「對社會的描寫令人會心一笑,對話妙語如珠,黑色的氛圍真實得探手可及。一流的小說?大家是這麼說的。不可思議!令人絕倒!」
──柯夢波丹(Cosmopolitan)
「震撼的小說,絕佳的技巧、天賦異稟的創作!」
──紐約人雜誌(The New Yorker)
「 驚為天人的新人作品……在藍衣魔鬼,驚險有趣的故事綿延不斷。」
──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
「 將硬漢派偵探小說表現得淋漓盡致……莫斯里讓美國犯罪小說有了截然不同的的男主角以及嚴密結實的推理,令人拍案叫絕,直到最後一頁。」
──舊金山記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
「 莫斯里以玩笑的方式,顛覆了我們既有的想法……最棒的是莫斯里創造出的這號人物,易茲.羅林斯,這必然是個老謀深算的角色,然而當他發現時機不同,他又能適時表現優雅的一面。」
──新聞週刊(Newsweek)
「 這傢伙真神奇。無庸置疑,藍衣魔鬼是我讀到最有自信、充滿獨特聲音的第一本小說。莫斯里足可與錢德勒(Chandler)並列齊名,但莫斯里筆下的清晰、精準、以及中肯,卻是錢德勒做不到的。」
──安德魯.維克斯 (Andrew Vachss)
「 莫斯里寫得真好。易茲面對敵手中同時有黑人也有白人的那幾個場景,處理得非常漂亮,還有對話中因應不同種族的語調、脾氣的轉折,都值得一再玩味。」
──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
「 莫斯里以無可懷疑的力量再造了一個時代……喚出戰後黑人族群那種既自由又幻滅的不安感,以冷酷、前所未有的觀點,揭露了洛杉磯的歷史。」
──洛杉磯時報書評(Los Angeles Times Book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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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很喜歡的兩句話:一個老黑是不可能快樂的,除非,他接受了這個事實,承認自己就是個老黑。你對一個人瞭解到某种程度,那時,也就是你該離開的時候。也不是說每部小説的讀后都必須寫一些什麽,但是,無論那部小説是不是特別喜歡,總應該從中看出一點作者的用意來。這部作品的用意卻非得把全書看完之後,囘過頭去想想才會解讀到書中某個章節敍述的用意。這是一本寫於1990的冷硬派推理小説,是易玆.羅林斯(Easy Rawlins)系列的第一作。作者故意將時代背景設置於戰爭剛結束不久的一九四八年,在四五十年代,種族歧視是比當下嚴重的,所以,用一個黑人作主角就應該放在那樣的年代,他的生活才活那麽困頓——口袋裡永遠沒有什麽錢,打工累死累活卻會輕易被炒魷魚,有一所小的不能再小的房子,可是要維持下去卻實在不怎麽容易。他需要一筆小錢付租金,他接了一份差事去找一個白種女人,他不想惹麻煩,可是麻煩老是找到他,不斷的有人死,甚至他自己的死也同樣容易,或者這份差事看來沒這麽簡單,他覺得内心有一個聲音對他說:你不能由著他們來。所以,他成了一個偵探,而不再是一個跑腿的。雖説是冷硬派的推理小説,這部小説卻也沒有多少幽默的詞鋒。不過這也正常,試想一個黑鬼怎麽去和白人打屁呢?易玆上過戰場,也殺過人,可他卻還是個小人物,忿忿不平於生活的不公,對有色人種的歧視與漠視。在洛城的黑人圈混得不好也不坏,他所想的只是讓生活變得好一點,就像那些其餘的生活在底層的其他黑人一樣。他比較像卜洛克筆下《殺手》系列的主角keller,沒有馬修.斯卡德那樣滄桑、不喝酒心裡的傷就麻痹不了,Easy和keller都是平凡的,如果從偵探和殺手的角色中抽身出來。不過Easy卻不會比凱勒愉快,他的快樂在作者設定他為美國黑人的那一天就被掠奪了,他怕白人,也恨他們,但其實,他更願意自己是個白人,只是這種意識原來他不知道。他的那個辣手的朋友「老鼠」對他說:一個老黑是不可能快樂的,除非,他接受了這個事實,承認自己就是個老黑。本書中的謀殺案結構比較錯綜,涉及到好幾個不同方向的人物,各有各的目的,真是難爲了易玆居然可以順藤摸瓜。被尋找的美女丹芙妮是全書的重中之重,疑團圍繞著她展開,死亡也圍繞她展開。而全書最精彩之処,是要在明白她的真實身份之後,回頭去想之前她提到過的動物園裡的故事,可惜不能泄底。以下劇洩,未讀勿入有關動物園中的造愛,爲什麽選擇斑馬,相信看過的讀者自然會聯想到黑人和白人。身具黑白紋路的斑馬正是丹妮夫内心的寫照,白色皮膚卻改不了内在的黑人血脈,她的性格中也是同時具有了黑白兩种心態,我們知道她是黑人后,才會了解到她的兩面性,爲什麽對待特里時溫柔得像個白人(那是她所希望成爲的,但是過於了解之後她必然無法呆在特里身邊),同時,她对易兹又是狂烈的,而易兹也能感覺到在靈魂上與之毫無阻礙,因爲她終究還是個黑人。我想,父親與之亂倫也好,易玆對她的渴求也好,其實都體現了黑人對白人世界的渴望。種族歧視,從純粹的壓迫轉化到一種對自己膚色的潛意識中的厭惡,歧視所能帶來的惡果莫勝於此了。除了「老鼠」一個人是坦然快樂的,他做他的黑人,他殺他的人,賺別人的錢。

精彩短评 (总计6条)

  •       易兹•罗林斯是美国黑人作家沃尔特•莫斯里创作的硬汉派侦探小说系列的主角,是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最受欢迎的黑人“侦探”。因为这个角色对美国社会的种族岐视提出了猛烈的、切中靶心的控诉,所以也吸引了一些严肃批评家的认真讨论。易兹•罗林斯贪财、好色但又有自己的道德标准,像个开朗、健康的“拜金教”黑圣徒,而小说里那些同样贪财、好色的白人则阴郁、病态、残酷,活该被打入地狱。
      
      作者沃尔特•莫斯里(1952—)的父亲是非洲裔美国人,母亲则是来自俄罗斯犹太人移民家庭。他以内部视角描写的黑人社会与白人视野里的黑人社会并无不同:凶险、无序,充斥着各色各样的亡命徒。但是莫斯里将社会形成的原因写了出来——遭遇种族岐视的黑人无法逃脱被白人当权者敲诈、胁迫的命运,而且不能指望法律的庇护。如果你选择做一个老实人,那你也只配生活在一个贫穷肮脏的社会盲区中。如果你选择做精英,并且向往自由和财富,就一定会触犯到自私、蛮横、有权有势的白人,然后遭遇到残酷的欺压。
      
      沃尔特•莫斯里通过这些间接描写黑人生活的真相的侦探小说,对社会岐视发出大声控诉。他所说的话也可以借用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中犹太“奸商”夏洛克的台词:“……究竟为了什么缘故呢?犹太人没有眼吗?犹太人没有手、器官、意志、知觉、感受、激情吗?由同样的食物滋养,受同样的武器所伤;生了相同的病,被同样的药医好;冬天觉得冷,夏天觉得热,与基督徒不是一样吗?你们要是用剑刺我们,我们就不流血吗?你们若是搔我们的痒,我们能不笑吗?你们要是向我们下毒,我们不会死吗?你们若欺负我们,我们能不报仇吗……”
      
      莫斯里的双重血统使他对这句话有更深的理解。但相比较来说,他比犹太人夏洛克要温和一些,没有让笔下的角色易兹•罗林斯对白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让他去挣白人非法所得的钱。易兹•莫林斯系列小说的题材都是由钱与色的幕后交易导致的凶杀案,以及它们带给易兹•罗林斯“幸运”的挣钱机会和怪诞的双重生活。易兹想做一个正常的黑人,但只能选择与这个“正常”社会对他的诬蔑、栽赃对抗。他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就得去做一个自证无罪的非法侦探,而且还要尽量搞到钱或保住钱。钱对他是双刃剑,一方面给他自由,一方面把他变成亡命徒。
      
      由钱、色交易导致的犯罪案件最适合硬汉派侦探小说了。在这种案件里,做案者不需要在阴谋上花费太多时间,侦探们也不用耗费脑力追踪和归纳线索。他只需用直觉来锁定罪犯,用暴力来破解迷团。易兹•罗林斯对金钱的直觉太强大了,侦破这些案子只要闻一闻钱在什么地方就行了。不过要想活得够久且总有案可查,他必须避免手里沾太多血。因此书里又引进了一位叫雷蒙德•耗子•亚历山大的黑人同伴。这个比易兹•罗林斯拔枪杀人快好几倍的角色,不仅使故事变得更火爆、更刺激,也使文风变得明快、硬朗,句子落在纸上就像一个被砸碎的核桃。
      
      角色的对话尤其简练,对书里面所有的黑人角色来说,如果有人想要他说出一句逻辑严密的长句子,他立刻表现得不耐烦。他们喜欢说短句,感情丰富的短句——就像把枪或刀拔出来——在这些故事里,确实只要把枪或刀拔出来就能解决很多问题。美国大师级犯罪小说家乔纳森•凯勒曼称赞莫利斯的文美“华美而简洁,有自己独特的节奏,对人性的把握和发掘准确无误”。实际上这也是对硬汉派侦探小说先驱雷蒙•钱德勒所开辟的写作道路所作的总结。只有用这种冷硬、精确的笔调创造出怪诞如半神半机器一样的角色,才能与传统侦探小说里那些悬疑形成的吸引力相抗衡,与它们在同一块肥沃的市场里争夺领地。相比较来说,雷蒙·钱德勒的侦探菲利普·马洛还是太关注内心了。
      
      由译文出版社引进的易兹•罗林斯探案系列小说集包括《蓝衣魔鬼》、《红色死亡》、《白色蝶影》,是这个系列的前三部。易兹•罗林斯从一个受雇于犯罪组织的线人变成一个受政府黑手胁迫的调查员,再变成一个清白的私家侦探,一步步洗白了自己,并且从一个穷光蛋变成了一个有钱而合法的黑人。但是钱对他来说并不意味着自由和安全,就像白人社会的法律体制对他来说也不意味着自由和安全。特别是在只有亡命徒才有地位的黑人社会里,他更要装成穷光蛋,因为大家认为“只有穷人才会为一片面包而杀人”。
      
      在白人小说家那里,法律最终会公正地解决一切。但是易兹•罗林斯侦探小说系列里,法律最终仍只是糊弄人或方便结案的工具。沃尔特•莫斯里不仅仅为现代侦探小说带来了粗犷而古老的野生气息,还颠覆了白人作家笔下缀着现代文明勋章的“现实主义”,而且颠覆的绝不仅仅只有这些。(2013.6.9《新京报》)
  •       这本书爽快的节奏让人心怡,随意翻翻就想看完了,且不说语言的直白紧凑,但但情节的推移也挺揪人的。莫斯里很善于运用幽默的笔触在不经意间将文中有关黑人生活的无奈,压抑淋漓展现,这种生活属于这个作家,这个作家忠于这部作品。
  •     黑人角色的冷硬偵探小説著實不多...
  •       看了各种评论,都是好评如潮。
      对比自己的读后感受,觉得真是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读到后来都变成强迫自己读下去了。
      Walter Mosley的这本书,特点是语言直白,情节紧凑简单,写作手法单一,就是大量的对话,对场景、心理没有很多笔墨。这种由对话构成的推理小说,对我来说,就像在看干巴巴的公式提炼一样,毫无美感。我喜欢和享受的,还是透过文字来想象一副画面,好像能够闻到画面中的花香,好像能够触摸到画面中的人物。
      只能说,是我的思维模式不够抽象。
  •     黑人私家侦探
  •       
      
      很喜歡的兩句話:
      
      一個老黑是不可能快樂的,除非,他接受了這個事實,承認自己就是個老黑。
      
      
      你對一個人瞭解到某种程度,那時,也就是你該離開的時候。
      
      
      也不是說每部小説的讀后都必須寫一些什麽,但是,無論那部小説是不是特別喜歡,總應該從中看出一點作者的用意來。
      這部作品的用意卻非得把全書看完之後,囘過頭去想想才會解讀到書中某個章節敍述的用意。
      
      這是一本寫於1990的冷硬派推理小説,是易玆.羅林斯(Easy Rawlins)系列的第一作。作者故意將時代背景設置於戰爭剛結束不久的一九四八年,在四五十年代,種族歧視是比當下嚴重的,所以,用一個黑人作主角就應該放在那樣的年代,他的生活才活那麽困頓——口袋裡永遠沒有什麽錢,打工累死累活卻會輕易被炒魷魚,有一所小的不能再小的房子,可是要維持下去卻實在不怎麽容易。
      
      他需要一筆小錢付租金,他接了一份差事去找一個白種女人,他不想惹麻煩,可是麻煩老是找到他,不斷的有人死,甚至他自己的死也同樣容易,或者這份差事看來沒這麽簡單,他覺得内心有一個聲音對他說:你不能由著他們來。
      
      所以,他成了一個偵探,而不再是一個跑腿的。
      
      
      雖説是冷硬派的推理小説,這部小説卻也沒有多少幽默的詞鋒。不過這也正常,試想一個黑鬼怎麽去和白人打屁呢?易玆上過戰場,也殺過人,可他卻還是個小人物,忿忿不平於生活的不公,對有色人種的歧視與漠視。在洛城的黑人圈混得不好也不坏,他所想的只是讓生活變得好一點,就像那些其餘的生活在底層的其他黑人一樣。
      他比較像卜洛克筆下《殺手》系列的主角keller,沒有馬修.斯卡德那樣滄桑、不喝酒心裡的傷就麻痹不了,Easy和keller都是平凡的,如果從偵探和殺手的角色中抽身出來。不過Easy卻不會比凱勒愉快,他的快樂在作者設定他為美國黑人的那一天就被掠奪了,他怕白人,也恨他們,但其實,他更願意自己是個白人,只是這種意識原來他不知道。
      
      他的那個辣手的朋友「老鼠」對他說:一個老黑是不可能快樂的,除非,他接受了這個事實,承認自己就是個老黑。
      
      本書中的謀殺案結構比較錯綜,涉及到好幾個不同方向的人物,各有各的目的,真是難爲了易玆居然可以順藤摸瓜。
      
      被尋找的美女丹芙妮是全書的重中之重,疑團圍繞著她展開,死亡也圍繞她展開。而全書最精彩之処,是要在明白她的真實身份之後,回頭去想之前她提到過的動物園裡的故事,可惜不能泄底。
      
      
      以下劇洩,未讀勿入
      
      
      
      
      
      有關動物園中的造愛,爲什麽選擇斑馬,相信看過的讀者自然會聯想到黑人和白人。身具黑白紋路的斑馬正是丹妮夫内心的寫照,白色皮膚卻改不了内在的黑人血脈,她的性格中也是同時具有了黑白兩种心態,我們知道她是黑人后,才會了解到她的兩面性,爲什麽對待特里時溫柔得像個白人(那是她所希望成爲的,但是過於了解之後她必然無法呆在特里身邊),同時,她对易兹又是狂烈的,而易兹也能感覺到在靈魂上與之毫無阻礙,因爲她終究還是個黑人。
      
      我想,父親與之亂倫也好,易玆對她的渴求也好,其實都體現了黑人對白人世界的渴望。
      種族歧視,從純粹的壓迫轉化到一種對自己膚色的潛意識中的厭惡,歧視所能帶來的惡果莫勝於此了。
      
      除了「老鼠」一個人是坦然快樂的,他做他的黑人,他殺他的人,賺別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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