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父亲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8-9
ISBN:9787805678399
作者:约翰·韦恩

作者简介

《打死父亲》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英国“愤怒的青年”代表作家约翰·韦恩的一部力作。这一触目惊心、骇人听闻的书名不仅揭示了父与子之间的冲突,而且表现了青年一代与传统、权威、规范等价值标准进行决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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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是因为我不快乐所以我才喜欢,还是因为我喜欢所以我才不快乐。”——尼克•霍恩比这是我在看完这本书后,脑海中所能够想到的第一句话。就如同喜爱看悲剧看得一把鼻涕的人们,杰里米是因为现在不快乐所以才喜爱自由,喜爱爵士乐,还是因为喜爱自由,喜爱爵士乐所以才不快乐呢。一直以为,那种由喜爱而生的不快乐皆因无法得到这种喜爱,但是,为什么杰里米在过了十几年“自由”生活,弹了十几年爵士乐后,到最后却依然没有太快乐呢。明明已经“得到”的这种喜爱,为什么依然会让我不快乐。难道说,一直以来让我们真正喜爱的,就是那种永远得不到的喜爱。因为得不到,所以才喜爱。仿佛是逻辑不通的。因为得不到,所以才喜爱,因为喜爱,所以我才不快乐。归根结底,便是因为得不到,所以不快乐。因为杰里米永远不可能得到想要的那种自由,所以,他不可能快乐。就算,他独自出外游荡了十多年,组过大小的爵士乐队,灌过唱片,有了名气,弹奏过由衷愉快的爵士乐,归根结底,他依然不快乐,因为他依然没法逃离这个令他不快乐的社会。一直以为,令他不快乐的是父亲严苛的管教,令人生厌的教育,刻板老套的古典乐。一直以为逃离了这一切便能快乐,但是到了故事的结束,看见的也不是一个“愉快”的杰里米。因为这是社会,这是生活,是每个人每分每秒都逃离不了的一个圈套。而一直以来,杰里米想打死的“父亲”,便是这圈套内最深层的架构。杰里米打死了圈套的表层,因而伤害了不少人,但是,圈套依然根深蒂固地存在。这不是一个杰里米能够触及的高度,可能,需要无数个杰里米。但杰里米骨子里也不过一个懦弱的“造反者”,他会隐约想到“未来”,但又懦弱地把这种想法抛诸脑后,因为他想“造反”,想自觉自愿地逛荡,想做个享乐主义者。因此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去考虑所谓“未来”。 他也不过是为造反而造反罢了,若褪去那些冠冕堂皇的藉口。其实这几十年后的我们,不依然就是一个个这样的杰里米。身边的每个愤青,每个文青,每个批判政府评判教育体制的们,在吐吐口沫星子之后,不依然回家好好念书,过活。偶尔拍几张照片写几篇文章,便以为自己最起码在思想上“造反”了。当年轻的时候,以为挥起拳头便能打胜仗,以为离家出走便能过想要的生活,以为挥挥手便能对从前说再见。但这一切谈何容易。可能到了最后,我们能做的也只能一笑置之。幸运的话,可能能像杰里米一样,“自得其乐”。
  •     我有这本书,名字很劲爆,实际内容还好,不错看,比那些什么大师要通俗好看的多了,叙述的角度很有意思,在几个人之间轮流叙述,

精彩短评 (总计24条)

  •     愤怒的青年~
  •     170117 大一那年出于心理的某个阴暗面标记了想读的一本书,跟我脑补的差距有点多,读完之后庆幸自己先读了麦田守望,省去了很多同样画风但艺术力却低很多的无谓阅读。
  •     已卖给同学
  •     青春过
  •     我的愤怒何处爆发!
  •     读过了 其实不值得读的
  •       愤怒犹如青春痘
      ——教育激化两代人之间的冲突
      父爱如山,有依靠也有阴影。 儿子会反叛,但儿子终将变成下一个父亲。
      
      父亲是儿子成长过程中最大的敌人。要想成为真正的男子汉,男孩多少都会背叛父亲塑造后代的苦心,甚至可能还要遭遇暴力。男孩的愤怒总是最先来自于父亲的控制和不被理解。
      可是当男孩当了父亲后,他会忘记父亲曾给他造成的牵绊。也会像山一样保护自己的儿子,哪怕这山有巨大的阴影。正因为这遗忘带来的循环,亲情才和爱情一样,成为永恒的话题。
      
      《打死父亲》以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英国为背景,这部小说中的父亲是个大学教授,妻子去世,留下一子;他为人勤勉,思想老派,严于律己,家教甚严。但让他始料不及的是,辛辛苦苦想指点儿子怎样处世为人,儿子却造了他的反,一直在取笑他。他成了一个传统的可怜角色。这确实充满讽刺意味:教育不仅制造驯服工具,培养绅士,而且还孕育叛臣逆子;也充满悲剧意味:父辈的教诲、父辈的期望,及至父辈的爱却会构成儿女的不堪重负。杰里米的反叛并不一定针对他父亲本人,只是他父亲已经成了他要反叛的东西的代表和化身。生活的诱惑和内心的渴望使他不仅要从学校逃离,还要从家庭逃离。教育激化了两代人之间的冲突。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英国有“愤怒的年代”之称,一批被称做“愤怒的青年”(Angry Young Men)的小说家和剧作家称雄文坛,引人注目。这批作家包括约翰•韦恩、金斯利•艾米斯、约翰•奥斯本、约翰•布莱恩、艾伦•西利托、科林•威尔逊。他们共同塑造了一系列“愤怒”青年的形象。这些青年具有强烈的叛逆情绪,并拒绝接受传统的道德观念,从而与周遭产生了剧烈的冲突。
      他们的愤怒首先针对的就是教育方式,针对声称为自己好的——父亲。
      
      “你要么做一只蜘蛛,舒舒服服地坐在正中,并藏起身来,喜滋滋地等着坑害别人;要么就做一只苍蝇,浑身缠满着蜘蛛丝拼命挣扎”。
      书中的兰姆利和杰里米一气之下逃离了自己的家庭,逃离了自己的阶级,但他们能逃向何处?他们的反抗也很大胆,很勇敢,他们为之进行的斗争也艰苦卓绝,虽说不以成败论英雄,但他们未能得胜回朝还是显然的。杰里米我行我素,走自己想走的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但到头来仍找不到明确的生活目标,感受不到生活的情趣和快乐;他人不老,精神倒先颓唐起来;即使有他视为生命的音乐,他也已经成了一个时代的落伍者。他不仅最终同父亲和解,而且在此之前,他已经认同了他父亲十分看重并竭力向他灌输的一些人生信念,如事业心、成就感。
      这种反叛和造反的悲剧确实一代代地上演过。这位大学教授当年就曾同他做神父的父亲有过冲突,而且也没有按他老人家的心愿成为一个神父。只是他不知不觉已从儿子的角色转换到父亲的角色了。而且他弄不明白的是,他年轻时尽管也让父亲伤心过,但他毕竟对父辈还心存敬畏,并没有公然造反同父亲决裂。这恐怕正反映了战后人们尤其年轻人对社会现实,对传统说教和价值标准的不信任的叛逆姿态。杰里米就坦率地对他父亲说:“您对我的那一套教育方法毫无作用。”他要选择一条新的生活道路,与学校、家庭的教育对着干,把原来那一套价值观念彻头彻尾地颠倒过来。
      
      除了父子关系,韦恩的小说还触及了一个十分现实且十分敏感的社会问题:受过教育的来自中下层的青年或平民子弟的出路问题。这可以说是永恒的小说主题:一个青年如何在社会立足?但在韦恩笔下,这一主题具有二十世纪的或者说现代特征:这代青年对社会和人生缺乏足够的信心。
      
      抛却种种外在因素不论,青春期的愤怒最好的解释似乎还是源于本能,源于年轻人即将面对大环境的躁动与焦虑。犹如青春痘,长的触目惊心,甚至流血流脓。但哪怕留点小疤痕,早晚还是会平复的。
      
  •     标题党 其他不记得了
  •     书不错,一些思考即使放在现在也没有过时,只是根本没有打死父亲嘛,父子俩的关系也并没有很紧张,后来还凑在一起温情地忆苦思甜了一下。单纯吐槽起个重口味书名又不写重口味内容的标题党……
  •     这部作品的主题应该是代沟,父母皆祸害组员应该会喜欢读。
  •     这种小说在父亲节读是不是找骂??哈哈
  •     口号的意义大过内容
  •     书
  •     愤怒,青春,冲突。
  •     翻译的太好了
  •     唉记得当年就是因为封面那张奇异的脸才看的这本书,被老爹发现了,很奇怪滴看着偶一言不发,我好无辜啊(呐喊)! 跟打死没关系,说的是摆脱上一辈的阴影,结果终究越想改变,越是成为了他
  •     一部青春叛逆小说,叛逆最终以妥协告终。小说尽管算不上杰作,但美在那一脸的青春痘。
  •     我父亲从来不是梦想的挡路者,他是我梦想的牵引者!?
  •     大概人在某一时段都会做出格的行为,例如一些完全与自身认知背道而驰的事,发生后,想起甚至被自己恶心到了,反复自问,我特么是不是傻叉啊?到底我们是因为喜欢而快乐,还是因为那样做会快乐而喜欢?反正我不希望给任何人留有记忆,那太可怕~
  •     1987,海峡文艺出版社
  •     就标题好
  •     貌似骇人听闻的书名,其实看不到什么愤怒的青年。比之六七十年代的嬉皮士等性解放运动,这个内容实在有点弱了。ps:译者是不是把摇滚乐翻译成摇摆乐了?
  •     很多人要“造反”,都不过为“造反”而造反。有些人事,是每个人每分每秒都逃不出去的圈套。当还年轻时,以为挥起拳头就可以innovation,但是其实有时只需要一笑置之便可。
  •     书的封面不是方力钧的泼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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