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返联合国纪实

出版社: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9年2月
ISBN:9787207042941
作者:张树德
页数:448页

作者简介

本书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返联合国的艰难历程,全书以纪实性手法,翔实的资料,珍贵的照片使此书极具阅读性,对我国重返联合国的艰难历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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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现在一提起新中国前三十年代的历史,很多人——多多少少也包括我,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指出那时的人们眼界多么狭窄思想多么禁锢行为多么保守。其实我们应该想一想,民国时代的开放程度、国际化程度和西化程度远胜于现在,他们的眼界应该不狭窄,思想应该不禁锢,行为应该不保守——那是什么使得革命胜利的呢?革命的胜利其实体现了当时中国人对中国要走什么道路的思考和选择,即什么样的道路才能有现实的出路,才能兼顾全国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利益,才能使中国在世界上以一股经过高度整合的力量参与严酷的竞争。跑题了,除掉惯常的宣传成分以外,这本书很值得一读,因为它以一条明确的线索提供了很多基本史实与史料——说到这我再插一段题外话,我并不怵读充满着“中国特色”的文章和书籍,因为其中的宣传成分和事实成分就像水和油一样可以轻松分开;倒是一些通篇充满着“自由”和“民主”等崇高理念的半西式文章很让我头痛,因为那就像一个中年妇女一边凄凄惨惨地哭诉丈夫的虐待一边断断续续地讲诉着发生了什么事。在那些文章中,事实像宫廷秘事一样被精心包装后神秘抛出,并与感情强烈的泣诉混在一起,让你难以区分其中有多少事实成分。比如《往事并不如烟》这本书竟然在史实上被人诟病,更不要提它让人泛酸的宣传成份了。作为对比,本书所提到的事实如会议、会晤、决议、公报、讲话、声明等、都有据可查;至于各国外交高层官员之间的小故事,则要去参看本人的回忆录,不能确认的就认为没有好了,反正这些故事只是为说明形势和大局,而不是反过来。回到正题,正题是,“发现我们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样比前人聪明”,体现在两点上:一是关于联合国的,二是关于台湾问题的。如果是今天中国面临加入联合国的问题,恐怕要像急不可待地入世那样急着加入联合国,而做出许多重大让步,进去后还被国内许多人反对。刚成立的新中国处于几乎无人承认的孤立状态,当时的领导人明白核心问题在美国(现在也一样),因而必须耐心发展,等待一个时机,用大白话来说就是美国有求于中国的时机。美国对中国示好则反华阵营转向很快。当时的领导人非常有耐心,并不急于进入联合国,而是不断在外交领域的其它方面一点一点扩大我们的地盘,同时坚持中华民国只要还在联合国一天我们就一天不进去。下围棋在形势不利时急于求一地是要被痛宰的,不如先扩大地盘等待时机。当时的领导人始终把台湾问题与一切外交问题绑在一起,包括和他国建交,还有进入联合国,最后结果是取得了完全的胜利。我们应该看到我们到今天还在享用着前人奋斗得来的巨大成果。今天常常可以看到一些自以为是的人以上帝的身份审视台湾问题,他们说台湾已经事实独立,那里的政府在实际行使主权;他们还从“人权”和“民主”出发,认为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台湾人怎么想,应该让他们公投,自己决定自己的道路。这些充满着书生气的想法就像在说“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后,还可以以代表台湾的身份加入联合国”;然而,当时美国早就指出,一旦中华民国的代表被驱逐,重新成为联合国会员就已经事实上不可能。这说明道理上的“合理”和事实上的“可能”差距有多么大。这些说法在当时就被作为提案提出过,而且说得更加有理有据,但是每个国家都明白这些提案实际上打算起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这大概是很多上帝无法理解的,国际政治就是这样,公开说辞和实际举动应该并行不悖,只相信那些空洞的说辞不免迂腐,而光付诸行动则鲁莽有余。下面介绍一下: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有两个项目与中国代表权有关:一、第九十三项“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之合法权利”,由阿尔巴尼亚等17国于7月15日提出。二、第九十六项“中国在联合国之代表权问题”,由美国于8月17日提出。第九十六项后来由于第九十三项产生了2758号决议而不被讨论,而第九十三项下并存着三个决议草案。第一个称为“23国提案”,也叫“两阿提案”,由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个国家提出,主要内容是:“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它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这一提案也是最终获得通过并形成2758号决议的提案,这个提案是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要求提出的,没有一点妥协让步,没有给台湾任何在联合国生存的余地。大家可能觉得这个提案耳熟能详,不觉得有什么稀奇。那我们接着往下看,看看某些人自以为高明公正的主张在不在这里。第二个提案是由澳大利亚等22国(包括美国)提出的,被称为“逆重要问题案”。该提案要求大会按照《联合国宪章》第18条规定,取消“中华民国的代表权”的任何建议都属于该条规定的重要问题,需要2/3的多数通过。简单的说,这一提案旨在提高驱逐中华民国代表的门槛,不达到2/3的票数就不能取消中华民国代表权。这个提案后来的被否决成为一个风向标,使得支持两阿提案的国家大大增加,结果形成了压倒多数。第三个提案称为“双重代表权案”,也被称为“19国提案”,由美国、日本等19国提出。该提案提议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入联合国,但“确认中华民国继续拥有代表权”,并建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享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其理由正是中华民国的事实存在和以前作为中国的代表参与联合国事务。这还没完,沙特还对23国决议草案,即“两阿提案”提出过修正案,这一修正案正是建立在中华民国对台湾的事实统辖和对台湾人民自决权的确认上的。今人所想到的各种方案和理由,前人都已经以充分的理由提出来过了。修正案的要点是“……且通知中华民国代表,彼等只代表其政府在法律上及事实上所通知之国家之人民,鉴于任何人民不应剥夺其自决权利,该政府得以此种身份,保留其在联合国之席位”。表述得非常清楚。我还可以继续引用沙特的解释,沙特“认为讨论中的整个问题,不外乎自决权,大会无权、也无力强迫台湾人民与大陆合并。他的决议草案前文的要点是:大会申明任何国家或任何会员国联盟依照宪章,都无权剥夺任何人民所享的自决权利;认为中华民国,‘即台湾一岛的人民’构成一个单独的政治实体;确认它在经济上能够自主;并认为凡是违反民意,不顾人民自决权利的决定,一定会引起镇压和冲突,而联合国的主要宗旨之一,是维持国际和平。”这些话想来非常合当下某些人的胃口,我还想继续引用,你会发现今天很多人津津乐道的台海解决方案,原来沙特兄弟已经作为修正案提出过并经联合国表决过了。沙特的解释的正文要点是“大会(一)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在联合国占有合法的地位。并应派出代表出席于联合国有关的一切组织,同时,中华民国‘即台湾一岛的人民’,应保留其在联合国及与联合国有关的一切的席位;直到该岛人民能够在联合国主持下,举行全民表决或复决,而宣布其对下列三种选择的意愿:(1)继续独立,成为主权国家,具有曾经联合国登记的条约规定的中立地位;(2)按照当时双方商定的条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邦联;(3)依照当事双方商定的议定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联邦。(二)吁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即台湾一岛的人民,宽大为怀,考虑以上段所列选择,为解决亚洲人兄弟间的政治争端的基础或最后办法。”很不幸,沙特的这一在今天很多人看来合情合理的修正案在付诸表决时,第一第二两项修正案都被否决,而且赞成票都只有两票。沙特代表巴罗迪自动建议不必继续表决下去,不再坚持该决议草案。两项修正案都只有两票赞成,说明不管是支持中国的一方还是支持美国的一方都认为该修正案并无实际操作价值,或者说,是双方实际上都不需要的。剩下的还有一个突尼斯提出了三个决议草案,主要还是强调中华民国的台湾的事实主权以及台湾的自决权。在主张驱逐中华民国代表必须达到2/3多数的“逆重要问题提案”被否决后,突尼斯代表宣布撤回他所提的三个决议草案,而对阿尔及利亚等23国提案投赞成票。简单的说,就是在台湾问题上一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的妥协让步方案都未获通过,不是被否决就是被放弃。最终结果大家也知道了,就是两阿23国提案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被通过了,并形成了2758号决议。而美日提出的19国提案,即“双重代表权提案”成为一项废案,被自动否决。这里有必要把经过跟各种方案竞争,最后被压倒性优势通过的2758号决议贴在这里,这就是国际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联合国席位问题以及台湾问题的最终决议。这一决议至今未变。联合国2758号决议(1971年10月25日)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二十三国提案全文和联合国表决结果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10月25日晚就“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进行表决。大会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个国家联合提出的提案。提案全文如下:联合国大会,  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  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5个常任理事会之一;  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根据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大会议事规则,这项提案通过以后立即成为联合国大会的正式决议。虽然吕秀莲还在声称2758号决议并未解决两岸问题,但该决议没有留给台湾任何代表中国在联合国的生存空间;再加上雅尔塔体系中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中关于台湾归还给中国的条款。台湾在国际法体系或者国际规则中已经没有任何道路可以选择,只能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台湾现政府是一个没有国际名分的政府,用“非法”来形容也并不夸张。我们不得不佩服前人奋斗的成果,试想当时如果做出一点妥协,比如保留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席位,或者接受台湾作为联合国观察国,或者认同台湾的事实自治和民族自决权,那都会在理论体系上留下很可能被后人突破的缺口。新中国的领导人的奋斗目标从来就不是只为了进入联合国,也不是只为了被大多数国家承认,而从来就是把台湾问题捆绑上去的,始终坚持台湾只能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注意,基辛格在讨论中美联合公报初稿时提议用“一部分”来代替“省”,但是周恩来予以坚持;可以去查中美1972年联合公报的原文http://www.cass.net.cn/zhuanti/taiwan_1/zhmgx/zhm01.htm,中方主张:“台湾问题是阻碍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解放台湾是中国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非常明确,毫不含糊),最终结果是既恢复了联合国席位,又和大多数国家建交了,还把台湾在国际体系上的理论出路堵死了。我看到这段历史时,对新中国的领导人肃然起敬,放在任何一个国家这都是外交上极其重大的成就。今天台湾在理论上找寻的各种出路,都突不破新中国用二十多年时间精心为它设下的理论围墙。如果用一个通俗的比喻,这就好像把城池团团围住,堵死一切地道,仅留下一个小门,然后跟他谈判。这个小门就是事实独立,即文化上的去中国化、政治上的独立公投和军事上的拥兵自重。台湾如果不走这个小门,那我们就可以进行和谈,做出一些让步,取得最后的胜利,这就是“和平统一”。台湾如果孤注一掷,非要走那个小门,也就是不管国际理论框架的限制了,宣布独立,起兵反了,那我们就正好用兵,彻底平定台湾地方武装势力。这就是“武力统一”。这一个层次就是纯粹实力的较量;当然,在这个层次,美国而非台湾才是真正的问题。我很高兴看到台湾正在一步一步走向那个小门,那意味着他们军事赌博失败后将丧失更大的政治资本,比如可能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所以,在理论和实力上我们都已经作了充分的准备,将台湾逼入了一个两难困境;而这一谋略,正是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定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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