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明天见

出版日期:2015-10-1
ISBN:9787544278204
作者:[美]威廉·麦克斯韦尔
页数:203页

内容概要

威廉·麦克斯韦尔 (William Maxwell,1908-2000)
著名编辑、小说家、散文家、童书及传记作者,曾任职《纽约客》40载,是纳博科夫、厄普代克、塞林格等诸多美国当代重要作家的伯乐、知己与导师。著有包括《再见,明天见》在内的6部长篇小说,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美国艺术与文学学院奖章、美国笔会/马拉穆德奖、马克· 吐温奖等。

作者简介

★诺贝尔奖得主艾丽丝•门罗挚爱:“如《百年孤独》一样难以写就,也和它一样完美。读完后我恨不能让时间倒流,好把自己过去的作品都重来一遍。”
★“我们这个时代最杰出的作品之一”——迈克尔•翁达杰/“美国小说界中最为睿智,最为善良的声音”——约翰•厄普代克
★回忆过去时,谎言伴随着每一次呼吸。
★美国国家图书奖得奖作品,呈现一个“未被玷污的美国”。
★入选《时尚先生Esquire》“75 本男士必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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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回到起步的地方:
在那里,做过的事情可以挽回;在那里,我找到了你。
我们是如何相识的?
只记得一天又一天,我们一起在那个未竣工的屋子里玩耍,冒着摔断脖子的危险走过横梁,闻着木料散发的陈腐气味。
当幽暗的天色提醒我们,晚餐时间就要来到,我们便爬下梯子,相互道别说:“再见”,“明天见”,然后踏上各自的归途。
谁也没有料到,某个晚上,这种轻松随意的道别却成为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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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28条)

  •     很意外,诺贝尔奖得主门罗对《再见,明天见》的评价这样高,“读完后我恨不能让时间倒流,好把自己过去的作品都重写一遍。”我读过后感觉一般,也许是我没有认真读的原因吧,所以我又读了。作者写的是细碎的光阴,写着时光深处的生活。原来作者跟门罗一样,都是写着小人物们的一切,写他们的经历和过去,写时光中他们有着怎样的人生和变化,写得仔细而很有味道。      一声枪响,一个男人死了,但这不是惊悚小说,也不是推理小说。这只是一个旁观者生活中的一个事件,一个导火索。书中的主角我出场了。这一家很悲惨,外祖父被老鼠咬伤后中毒死了,母亲的兄弟出车祸失去右臂,母亲的妹妹被火烧伤,哥哥五岁时被车碾伤了脚,在弟弟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因肺炎离世。       这样普通的家庭承受着如此沉重的压力。但是生活必须要继续,时间仍在前行。继母出现了,父亲变老了,孩子们也都长大了。回头看这时光,仍然想对一切说,再见,明天见。      而杀人者是我朋友的父亲,我也承受着深深的罪恶感。作者把人物的情绪都描述的很直接却很到位,不需很多形容,他们的世界就裸现出来了。而书中的故事情节总是写得隐晦,让我们对故事的结局始终充满悬念。因为你读着读着,始终不知道故事的核心,等到读完了,才知道少年的记忆,就是一切的核心。      少年时的“我”遭遇到的这些孤独、痛苦甚至屈辱,读来令人心酸。这种感觉本人是最有发言权的,因为有着相似的经历,相似的孤单中长大,曾经自闭过一年呢。他在成年后,看心理医生,然后回溯自己的生命轨迹,重新启封那段尘封往事的相关记忆,作者的描写令人动容:“我”在大街上泪流满面,不能自已。母亲病故,放学后“我”依然做同样的事,认为只要待在原地,就会回到母亲活着时的状态;   父亲与继母组织新家;哥哥并不关心我的内心世界,只能常常把自己关在幽闭的房间里独自玩耍;做游戏时呆若木鸡,长期遭遇坏孩子的欺侮和打骂,……天啦,我也会偷偷的感伤自己孤单的童年,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来的。那些时光已不可追,只是很想再回头去看一看,看看旧时光中自己的背影,看看那纯真简单无助的脸。      这才发现作者的功力,原来在笔墨之外,用极少的描写,却达到了更高的效果。受害者的妻子,孩子以及主人公继母一家人,都被作者刻画的很深刻,他们都是很真切的形象,很生动的活在了文字之上。
  •     威廉•麦克斯韦尔将回忆与虚构描摹得淋漓尽致的书写,让我想起席慕蓉的那首诗:“在绿树白花的篱前,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而沧桑的二十年后,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年少时,我们总是豪迈地轻言离别,之后,却又不得不一次次在回忆中捡起沉重的悔恨。以一个惊悚的谋杀案件开篇,在小镇的凌晨,佃户劳埃德•威尔逊死于非命。当然,最为可怖的是,凶手割下了死者的一只耳朵。那么,如果你以为这是一个血腥的案件或者描述,那就大错特错了。《再见,明天见》只是用这个开头抛出了一个貌似重口味的诱饵罢了。接下来笔锋一转的表达,才将人带入了真正的情境当中,对于少年往昔的留恋与惜别。整本书的文字,是精致而又克制,尽情而又含蓄的。在母亲早早逝去的时光里,整幢屋子笼罩着悲哀与凄凉,父亲心灰意懒一言不发,弟弟年幼无知,哥哥与人隔绝。“我”孤独无助,只能凭借点点滴滴抓住对母亲的回忆——“如果事物精确地保持原来的模样,如果我们小心谨慎待在原地,不向任何方向迈开一步,我们就会以某种方式回到她死前的状态。”就在这样孤寂的时刻,克莱塔斯•史密斯这个十三岁的少年宛如阳光照进了我的生活。“当幽暗的天色提醒我们,晚餐时间就要来到,我们便爬下梯子,相互道别说:“再见”,“明天见”,然后踏上各自的归途。”只是,谁也没有料到,“在某个晚上,这种轻松随意的道别却成为最后一次。”谋杀那个佃户劳埃德•威尔逊的唯一的可能,是克莱塔斯•史密斯的父亲。当我们面对这一切的时候,一切都从此改变了。克莱塔斯•史密斯被迫离开小镇,而我也进入新的生活。某天偶然相遇的时候,两人擦肩而过,沉默无语。而这个时刻,成为我一生的追悔。我固执地认为,“要保持和他的联系,保持对他的记忆,只有回到过去,”在试图重建真相的努力中,当年的谋杀案在我的视野中拨云见日,“重新整理事情的进程,使之和结局契合,这可能就是故事讲述者的工作。”尽管,我同样认为,“在谈论过去时,谎言伴随着每一次呼吸。”重述过去的真实,与在重构中重现过去的真实,这两条主线构成了《再见,明天见》的经纬,而对于这两条主线的表述方式与能力,也应该是被诺贝尔奖得主艾丽丝•门罗推崇的缘由。威廉•麦克斯韦尔真真是一个会写作的人,我认为,所谓的会写作,并不仅仅是会想象一个故事,而是无论怎样的故事,都能把它写得形神兼备。无论是对于昨日状况和心境的精细描摹,还是将回忆中事件进行重新书写,威廉•麦克斯韦尔都有能力将读者带入属于个体的感觉与思绪当中,从而与自身的经验两相对照,产生高度的契合与认同,使我们对于过去的惋惜与留恋显得更加彻骨疼痛。希望,对于克莱塔斯•史密斯,“他的生活不会在那个点上滞留不前,接着上帝的恩典,他可以安度自己的人生。”而“我”,则是那么盼望回到起步的地方。在那里,做过的事情可以挽回;在那里,我可以重新找到了你。
  •     老实说,对小说里重要的时间点——1922年,美国这段历史我并不十分了解,而单凭威廉·麦克斯韦尔首次被引进的一部作品——《再见,明天见》,就能明白他因作品中无处不在的同情与关怀,被评论称为“呈现了一个未被玷污的美国”,呈现了“一个精妙至极的美国缩影”,这显然是无感的。如果谈到纠结与内疚自责,它显然也没有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感动我,至少没有一句可以迅速俘虏我心的话语,那句钟爱的“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我认为是可以用作所有回忆赎罪类小说开头,而不失味道的。当然,审美疲劳是另外一回事儿。以至于我在读后的那晚想写点什么,却迟迟无法下键盘。然后,我翻了那晚的第二本书,余华的《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余华在书中有两个观点,第一:如果文学里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那就是让读者在属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的作品里,读到属于他们自己的感受,就像在属于别人的镜子里也能看清楚自己的形象一样。正是这一点共情的体会,我明白了诺奖得主爱丽丝·门罗为何给予《再见,明天见》如此高的评价,认为它“如《百年孤独》一样难以写就,也和它一样完美。读完后,我恨不能让时间倒流,好把自己过去的作品都重写一遍”,因为她多数作品都是写得小镇中上演的平民中的爱情、家庭日常生活,涉及的也都是和生老病死相关的严肃主题,这一点和威廉·麦克斯韦尔倒是很契合。而爱丽丝·门罗的一些所谓的经典语录,在这里似乎可以毫无违和感的用在《再见,明天见》里。比如:“很多人一旦分开也许会永远都不再见面”;“孤独从—开始注定要用生来承担”;“孤独是,在你需要别人的时候,你遍寻不着”。这些句子都很好的诠释了这本小说的主题。在这里可以谈到余华的第二个观点,什么是文学天才?那就是让读者在阅读自己的作品时,从独特出发,抵达普遍。无论是威廉·麦克斯韦尔、爱丽丝·门罗、还是余华,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讲诉方式,但最终引起我们深度思考的,一定是那些普遍存在的命题,一如孤独、死亡、爱情、绝望等等。(我只是举个例子,不是真认为他们都是天才,好麽。)小说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平静小镇发生的一起谋杀案讲起,终结于“为很久很久以前发生的某件事,漫无休止地感到内疚”,主人公因未能给予陪伴自己孤独年少的好友克莱塔斯任何慰藉,而感到终身遗憾与不安。一个有着过度敏感艺术家气质的主人公,因家庭的一系列灾难而丢失了快乐,变得越来越阴郁。外公与母亲的相继去世,舅舅、姑姑、哥哥经历的苦难,都让他觉得已无可再失去的东西了。如果还有,那就是父亲的再婚,他视父亲再婚为背叛,不仅背叛了他们死去的母亲,也背叛了他们。正是这样毫无快乐而言的主人公遇见了邻居家的孩子克莱塔斯,因为他的出现,主人公的整个人生都明亮了起来,有了欢乐。哪怕只是坐在地板上看《绿野仙踪》,也让他们觉得意趣盎然。可正是这样一个带给他欢乐的小伙伴,却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克莱塔斯的父亲克拉伦斯•史密斯与农场佃农劳埃德•威尔逊原本是关系密切的好友,却因母亲菲恩与劳埃德出轨,提出了与克拉伦斯离婚,并赢得了官司,而彻底毁灭了一个家庭。受到了多重伤害的克拉伦斯,最终在杀死了劳埃德之后,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也因此将主人公与克莱塔斯的友谊推到了尽头,原本约好再见的小伙伴,却再也不曾相见。至于“未被玷污的美国”我不敢说我通过小说看到了,但威廉·麦克斯韦干净的手笔,不落任何价值判断的叙述,的确让我喜欢。孤独从—开始便注定要用一生来承担,无人可以帮助我们,哪怕是再见之后,依旧会回来的小伙伴也做不到。那份内疚与不安,与其说是对克莱塔斯的怀恋,不如当作是他对主人公孤独里注入的色彩,一种色调的孤独真的实在太孤独了。  PS:书评均为原创,未经本人授权,禁止转载!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作者将大事写小,更关注的是人的内心世界与外在世界的平衡
  •     以为是个倒叙讲述一件命案的故事,看到后开才明白真正的内在是作者的遗憾~有相同经历是小学时候极度要好的朋友,但是因为我认识了新朋友而冷落她,我不知道她的感受,只是真实的一次次梦见她对我做了同样的事情,然后难过的醒来.书里说的很对,去解释不过是想要自己心安一些而并非真的估计别人·(1月8日 晴 北京)
  •     好美的一本小书
  •     舒缓的节奏,精妙的文字,恍若一杯浓郁的咖啡,需要在静谧之中,慢慢地细读,才能体会到那种伤及骨髓的痛感
  •     写作手法太多,倒叙、插叙、不同视角转换,一桩小报上的谋杀案被慢慢还原成三个家庭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直指人心。学习一种写作方式:拆分环境,描写静物,调动嗅觉、味觉,一个人的周围就是他的心理的映照。阅读经验不丰富的读者可能不会喜欢。
  •     致那些年我们念念不忘的遗憾
  •     得好好整理一下思绪来评论
  •     不是很好读。
  •     最后一章太棒了!
  •     哎,好看的都舍不得一口气看完
  •     记忆——如果给它一个正确的名称——是一种变相的、毫无作用的赎罪。 我们脱衣上床,然后进入睡眠,没有让黑暗成为解除我们内心隔阂的良药。 这似乎是个错误,是错误就应该纠正,但唯有此事无法更改。因为事情的过去和现在,两者之间隔着一个不可跨越的空间。 他的悲哀是属于隐忍和绝望一类的。对于某些人,即使时钟的指针能够一直转动到天荒地老,他们的伤痛却不可能治愈。 只要它们还存在,只要它们没有消失,总有一天我会在其他什么地方见到它们,正如奥特加•伊•加塞特曾经说过的:本质上,生活是永恒的沉船。
  •     字里行间总是有一团迷雾般的伤感,由于叙事结构拉得大,叙事手法也多,把几个故事串一起理解还是有点困难的。
  •     读完,唔知系咩问题,翻译?手法?唔系我喜欢既类型,虽然人物唔多,但总系记唔住,我错拉,故事叙述,时而顺叙,时而插叙,时而转换人称角度,要足够投入才行,如果孤独是重点,距做到啦,描述中,仿佛每个故事既原因都同孤独有关,出轨,离婚,杀人,友情,哪怕连狗都孤独,时刻与主题叠合
  •     一个独立的人并不代表他是独立的 从出生那一刻起 身边周围的人和事塑造着自己 如果身边人做错事情 尽管自身两袖清风没参与其中 但还是会成为其事件的受害者 再遇见时 “我”并不是不愿意跟克莱塔斯说话 只是“我”从小在家庭里经历的事情造成的性格注定没让我展开心扉 再见 遗憾留给明天来弥补。
  •     有些人有些事,终究会在内心深处留有空间。人生的某个时段,回想后,不能不说没有遗憾。
  •     有点无聊
  •     记忆既脆弱又顽固。挡不住的记忆洪流,是因为我们只是可悲又无助的想要修正过去所为吗?但时间很冷漠,不为任何人任何事停住哪怕半秒的时间。于是,就有了记忆、有了如果。但“生活可不是开玩笑。”
  •     语言,文风,剧情都不能打动我
  •     不是很喜欢,有点啰嗦,不是很智慧
  •     已购。五颗星是给第一章以及第二章开头的,可以好好想作者学一学如何抓住读者的心!前三分之一也很棒,但是后面的主体部分中规中矩,好歹把故事圆完,只是整本书的结构重心挺奇怪的。整体翻译非常舒服。
  •     把每一次告别,都当做最后一次。好好珍惜 因为真的不知道这一次 是否真的不是最后一次
  •     期待过高。第一章很好,有点像卡波特的冷血。(很大一部分是冲译者去的,喜欢程先生译的《死水恶波》)。
  •     未被玷污的美国有杂合的透明感,那种无限的苍凉与寡淡的温柔。
  •     以记忆为砖块搭建起想象的宫殿,重述一件陈年的谋杀案是如何改变了两个少年的人生轨迹。13岁的他们像平常那样告别:“再见”“明天见”,不知成年人的爱恨已经随着一枪激起千层浪,最终一层层地波及到了他们的身上。当作者温柔宽厚的笔触写那只没有名字狗再也等不来骑着脚踏车的小主人,读的人已经泪流满面。
  •     关于一个儿童无法言说的悲伤,地道的描述~
  •     一桩谋杀案,三个家庭,关于故乡、故人以及一段美国往事,又优美,又悲伤。
  •      有点点忧伤,又细腻的文字 家庭对孩子的影响太巨大了,相信每个人都感同身受
  •     风夹带着青草的气息吹过。
  •     这场谋杀案,不仅夺去了一对兄弟的生命,也让另一对孩童伙伴在黄昏下的“再见”演变成“再也不见”,愧疚与遗憾写满“我”的脸上,也深深的埋在了“我”的心里,到老甚至“我”还在憧憬未来有一天能与科莱塔斯相遇,弥补少年时期那段遗憾。
  •     干净洗练的文字,细腻温厚的风格,喜欢
  •     这本也好看!麦克斯韦尔有点神
  •     可能 共鸣不多吧 不知道为什么感觉无法融入这本书 也许要多看两遍
  •     2016-051
  •     本质上 生活是永恒的沉船
  •     The last section of the novel is so moving,tenderly written (and don't roll your eyes) told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a loyal farm dog left behind in all the fracas.It shouldn't work - but oh my - it completely did for me.
  •     “我梦中见到的林肯镇,始终是我童年时代的模样,更确切地说,我总是梦见它是那种样子……”
  •     这翻译不太会好好说话 看得人脑仁疼…………
  •     作者性格的质地真的是温厚的,即使他看到真相。简单又不简单的讲述。
  •     这是个写得很妙的故事,我看到的是原生家庭对孩子带来的影响或者说是伤害。有些事情我们无能为力,别人的选择左右了我们的生活,默默忍受是大部分孩子的选择,可那未必不是心里一道别人无法窥探的伤痕。
  •     回忆都是被加工过的,一段不会被大脑加工的回忆,一定是改变人生的那一刻。
  •     双线并行中的副线,也就是大人们那条线写得非常细腻朴实,真的很好。不过第一人称主线读得我有些困惑了。既然有人在评论里提到烈日灼心,虽然我觉得关系不大,但可以此举例。电影里邓超那伙人不论做什么的出发点都是女儿,对父女情深的刻画却很少,总让人觉得他们的动机站不住脚。这本书也是,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少读了一章,以至于对“我”和克莱斯塔的友情印象模糊,也就使得最后的告白显得有些无的放矢……有空再回头多读几遍吧。
  •     以不确定的故事写不确定的人生
  •     喜欢这文笔。但关键是,读了以后没啥触动!
  •     这本小说不该被埋没。
  •     老实说,没get到
  •     201607,细腻感人的阅读
  •     .......很无趣,翻译得很一般,带入不进去
  •     想说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在病房里断断续续读完,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     也许需要静心阅读,我不是太认真,但依旧在结局捕获到些悲伤的东西
  •     不和我口味 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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