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出版社:新蕾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2-1-1
ISBN:9787530727447
作者:塞尔玛・拉格洛芙
页数:200页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大变活人
第二章 旅行开始
第三章 渐入佳境
第四章 相濡以沫
第五章 见义勇为
第六章 捉弄狐狸
第七章 搭救松鼠
第八章 难兄难弟
第九章 声名远播
第十章 两种老鼠
第十一章 子夜戏鼠
第十二章 春雨洗礼
第十三章 冤家聚头
第十四章 广场历险
第十五章 结识邓芬

作者简介

原著篇幅很长,缩写本将重点放在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过程中亲身经历或耳闻目睹的一个个妙趣横生又极富启迪意义的故事和传说上。相信每个小朋友在阅读过程中,都会随着尼尔斯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时而心潮起伏,时而掩卷沉思。读完全书,你会与知识、光明、思想、尊严、自由、责任、善民勇敢等诸如此类的好朋友相识相知相亲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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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39条)

  •       作者有10年教师经验,作品兼具文艺性、知识性、科学性。缩写本。
      图文并茂。
      优点是涉及天文、地理、科技、动植物、社会、历史和常用词语,有专门条目介绍。
  •     我是先看了动画片,才看书的。那时想收集一套动画片是很难的事情,收集书相对容易些。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故事,孩子可以跟着他游历。还能学到很多东西。
  •     是的,非常感人!QUQ
  •       谁有这本书的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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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版本很老了
    你是怎么得到的?
    我是在学校图书馆费了很大力气才得到的
  •        读了两遍,终于读完了。
       之前买过一本青少年读本版的《骑鹅记》,迫不及待地读了几章后,发现有很多被删节的内容。于是,不再读那本书,一起买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也被扔到一旁。并发誓,再也不买那种书籍。
       当下阅读的版本,是《世界经典童话全集》中的作品。是李俍民先生译自俄罗斯兹·查杜娜伊斯卡雅和阿·柳芭尔斯卡雅的改写本。对于这个,我还是有些耿耿于怀,更希望能看到原文版的原貌的。
       阅读首先是为了完成阅读作业的需要,其次是因为自己对此好奇。第一遍阅读时,是放在床头,睡觉前翻翻。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去了,似乎没有扣人心弦的情节,或者说是一个个故事连缀而成。第二遍阅读时,更多的时候是在阅读的同时去想象整个画面。把尼尔斯想像成一个调皮的瑞典男孩的模样,和马丁阿卡一起经历了奇妙的事件。这样读下来,乐趣很多。今天在网上搜集资料时,却发现很多很多,没来得及细看,先把自己的粗浅感受写下来。对我而言,刺激较大的时,找到日本1980年的同名动画片。日本的动画片大多很精美很唯美,看了两集,觉得跟自己历来的想像差距甚远。所以关掉了。有时候,人需要想像,而且需要想像不被打破。
       尼尔斯,是个成长型的男孩。从调皮捣蛋搞恶作剧,到经历了长途旅行,历经困苦与艰险,成长为敢作敢当,勇敢智慧的小男子汉。作者通过童话“变形”的方式,是尼尔斯经历这一变化。当尼尔斯是个比小动物大的男孩子时,做着欺负动物们的种种事情。换位思考,被大人们吆喝了很多次,但都无济于事。作者借助小人精,利用尼尔斯的不守信用,把尼尔斯变成了比小动物们小的小人儿。这下,首先在自家的院子里就变成了被欺负的对象。这种体验是刻骨的,这种成长也是深刻的。随着公鹅马丁一起跟着野鹅们旅行的过程,是一个艰辛的过程,但也是一个神奇的过程。尼尔斯通过自己的智慧赢得了同伴们的信任,也因为同伴们的信任,他真正体验到做人或者也可以说作为一个生命的真正价值所在。这些价值都是作者或者说全世界的大人们对孩子的期望所在。他要放弃自私,要学会服从集体的利益,要照顾着群体中的大多数,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和智慧。伴随着尼尔斯的成长,小读者们也在一同成长。
       就个人而言,对于公鹅马丁和野鹅阿卡,我倒是很喜欢。马丁想要飞翔的愿望以及为实现愿望的努力,让人敬佩。虽然他最开始不喜欢尼尔斯,但仍然知恩图报地照顾尼尔斯。随着尼尔斯的变化,他对尼尔斯的情义愈加深重,最后以尼尔斯为自豪。而阿卡,简直就是我们人类社会智慧长者的化身。她知道那个地方可以休息,那个地方可以觅食,那个地方有什么样的动物……等等。没有她,野鹅们本来凶险的历程可能会更加凶险。她不止是个出色的野鹅,也是一个出色的动物,也受其他动物的尊敬。
       还有些各具特色的动物,不再一一描述。
       当然,再吸引的就是旅程的惊险奇妙。北欧风光的旖旎色彩,神话传说的迷人,智慧和勇气的大放异彩。所以,如果可以,让我们一起去旅行,一起飞翔着旅行。
      
  •        我猜测,童话书都应该有着特别的模样:硬面封皮上是鹅毛笔绘制的迷人插画,泛黄温柔的纸页里压着斑斓的玻璃糖纸——因为童话书隐藏着文字最纯真的魔法力量。一本童话书搁在孩子的枕边,它们就会繁衍出金色芦苇般旺盛的梦想;而当孩子们成长,它们仍然能触碰日益成熟的心灵深处不曾被硬壳覆盖的柔软。我又猜测,这就是我能在令人望而生畏的诺贝尔文学奖名单里找到塞尔玛和她的童话的原因。
      《骑鹅旅行记》,从记忆断层掘出的片段是薄薄的小人书或者改编动画片上戴着橘色尖顶帽的男孩。不去参考资料该有很多人像无知的我一样,想象不到它享有的荣誉——史册中第一部也是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而它的作者塞尔玛.拉格诺芙本人则是夺魁的第一位女作家。我们都清楚诺贝尔文学奖是一顶沉甸甸的桂冠,其枝条既编织着荣耀的明珠、欢喜的花朵,亦有骄傲和嫉妒作为坠脚拍打着脸颊。得到它的作家们都伟大,他们和他们的作品大多有冗长抽象的名,文字积淀着复杂的内涵,譬如永远不能回望的童年遭遇,夭折的爱情波折的友情挫折的亲情,政治渴望或回避,有关哲学的奥义探索……这顶桂冠无疑令作家们人生和文字的轨迹发生了重大改变,除了增光添彩,它也可能让两者从此失去颜色画上残缺的句号。而塞尔玛无疑是幸运的一个。尽管双腿自幼时就有疾病,但她却有热爱文学的父亲,满肚子丰姆兰民间故事的祖母给予的正面影响。获得诺奖后塞尔玛仍然笔耕不辍,八十岁时病逝于自己出生的莫尔巴卡庄园。似乎就像在获奖演说里与父亲的交谈那样,她把诺贝尔文学奖背后“沉重的债务”抛之脑后,最简单地享受获奖本身“令人陶醉的快乐”。
      塞尔玛能做到这一点兴许是因为她是个简单的人,因而她的童话是个简单的童话。叫做尼尔斯•豪格尔森的男孩子是不讨喜的主人公,平凡惫懒,淘气又缺乏汤姆索亚式的幽默感,连对待动物们都缺乏基本的善意。因此小精灵给了他一个耳光的教训,让他变成小不点,不得不跟雄鹅莫顿一起踏上从斯康耐到拉普兰的旅程——旅途中的景观与生灵一起完成了对讨人厌男孩的“救赎”。当他追狐狸斯密尔,当他把小松鼠送回妈妈身旁,当他从顽童手中救下莫顿,当善良、勇敢、爱和感恩一点点回到他身上,当他开始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所思考……我们开始模糊的童真和好奇心也得到了救赎。也许诗人洛尔迦对自己的评价也适用于塞尔玛的文字,“请教了风、土地、大海、月亮,以及诸如紫罗兰、迷迭香和鸟那样简单的事物。”的确,《骑鹅旅行记》简单却并不单薄。甚至有人说,读它时你需要配备一札瑞典地理志。或者说《骑鹅旅行记》本身就是一部伟大的风物志,它的初衷是教授孩子们地理知识,却让他们的收获远不尽于此。塞尔玛为了更加真实的写作无畏地踏上瑞典大地,可以说,尼尔斯骑着雄鹅随雁群飞过的路途她都曾拖着病腿一一走过。她观察动物们的形态和生活习性,收集流传在民间的风俗和故事。她笔下灰色的云雀、漂亮的红色、灰色和白色的燕雀、翎毛上斑斑点点的紫翅椋鸟和嫩绿色的山雀自由地掠过,麋鹿,熊,猎犬和狐狸在山毛桦树林间腾跃奔跑,蓑衣草、羊茅草、野蔷薇和带刺玫瑰也各有各的姿态——即使它们化为文字也仍然具有强盛的生命力。在那些行走探索的时候,塞尔玛可能根本不记得自己已经年逾五十,因为在瑞典大地上她始终保有赤子之心。
      1909年,瑞典文学院把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塞尔玛.拉格诺芙,因为她作品中“特有的高贵的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平易而优美的风格和心灵上的敏感”。看,专家们给出的理由官方又官方,也不怕让孩子们失去阅读的勇气?而与这样一部童话失之交臂简直是成长过程的灾难。因此我必须说,请自由地打开《骑鹅旅行记》,阅读它的感觉如同在瑞典大地上乘鹅起飞。
      
  •     为什么单纯的下载文本,会有好几个版本呢?而且故事内容相差很远,弄得我不知道该怎么阅读了。
  •     还有一个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版本。
    看看这个: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769212/
  •     写的真好,尤其是最后一句,就是我现在想起这本书的感受
  •        我在初一时阅读了这本书,那时候看这类长篇故事书格外认真并且心无杂念,非常投入。我完全被里面生动的情节吸引住了,我太喜欢这本书了,并且把它借阅给我其他同学看,但后来这本书也在借阅过程中丢失了,我是无比地心疼和惋惜啊!并且我认为其他版本的书已经无可取代我读过 的那本,太固执了我。。后来我疯狂迷上了其他冒险书籍,比如《金银岛》《格兰特船长的女儿》《海底两万里》等等之类,但还是无法取代我这个心中的NO.1。
  •        小时候读缩略插图版或者看动画片的时候,从未意识到其实这是一部几十万字的正正经经儿童文学读物。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瑞典大地的爱,随处都是优美的词句,哪里看的出这些充满喜悦的文字的创作者是个幼年无法行走的人呢?
       看这书,我时不时地感叹,要是我小时候的地理课文有这么可爱这么形象就好了~
       长大了,安安心心的看看小时候看过的书,也会有不同的体味。
  •        很喜欢的一本书,童话却又不是童话。
       尼尔斯的转变,以及他旅行的见闻,也有许多地理知识。当是读这本的的最大动力,也许是看到了“地理”,呵呵。
       还记得是在当时学校的一个小河谷边,在初春时节,柳条泛绿时,坐在石头上看完这本书的。看这本书之前,心情似乎很浮躁,看完之后,渐渐沉淀下来。
  •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       如果恰巧我有一个银元,我是否能遭遇那百年一现的维涅达城?
      总是耿耿于怀那些擦肩而过的可能,及其演绎的无限未来;总是如是惆怅那些被历史遗忘的生命,及其绽放的神奇故事。
      如果——额,我说如果,嗯……我知道只是如果,
      如果,那个时候你对我说出那几个字,也许一切都不一样。
  •       记得在小时候我曾经看过《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动画片,但是当时我并不爱看,没想到做了妈妈以后反而对这个小男孩的故事倍加推崇,不论是书还是动画片,都十分着迷,逢人就推荐。
      
      女儿三四岁的时候,我偶然买了本简写插图版《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故事讲给女儿听,女儿很爱听,一下子记住了书里的很多角色,尼尔斯、白鹅莫尔典、大雁阿卡、狐狸雷克斯等形象一度成为了女儿挂在嘴边的红人。一本书很快讲完了。我们娘俩儿都觉得不过瘾,又买来动画片一起看。起初买不到正版的,就在地摊上买了套VCD版的古董级光盘,因为质量不好怕孩子看坏了眼睛,又千方百计买了套正版的DVD光盘。动画版的角色里多了一个可爱的小仓鼠,这在书版里是没有的。
      
      看动画片的时候我和女儿发现有很多情节是在读书的时候没有见到过的,显然我们读过的版本是经过压缩删减的,不够完整,虽然长度上适合孩子阅读,但是感觉上总觉得缺少了什么,真是不甘心啊,于是我又买了一本据说是完整版的《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但是当时女儿年纪小,对于完整版的过多描写听得有些不耐烦,这本书也因此没有讲完就被束之高阁了。
      
      女儿上小学后识字量大增,喜欢自己读故事书了,我问过女儿别的同学都读什么书,女儿说了几个书名,我也给女儿买过一些“流行”读物,但是女儿看了一两本之后就弃了,说是都那样,看多了没意思。女儿很喜欢读冒险故事,自己翻出完整版的尼尔斯阅读,因为太喜欢了,以至于干什么都将书带在身边,一次不知怎么搞的将书掉进了养鱼的盆里……这本书捞出来晾干后虽然不影响阅读但是已经皱巴巴的了,女儿很心疼,我很无奈,承诺给她再买一份才破涕为笑,可惜已经买不到这个版本了。
      
      能够以一部少年儿童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足见本书的分量。虽然这是作者受邀专为青少年量身定做的文学大餐,却又不同于一般的儿童读物。这本书将历险故事同瑞典的地理知识结合在一起,在欣赏精彩故事的同时更能领略到山河之壮丽秀美。作者在书中大量采用拟人的手法,并且把幻想和现实完美的交织在一起,给动物界和植物界赋予了人类世界的感情,使整个作品读起来想象力十足又极具浪漫色彩,不仅适合孩子阅读,就连成年人读起来也是趣味盎然,爱不释手。
      
      给孩子选择读什么样的书很重要,孩子的时间有限,心地纯洁,不要让文字垃圾浪费了孩子的时间,污染了孩子的心灵。给有孩子的父母推荐这个故事。
      
      书已经毁容了,只好在这里补上篇评论,作为纪念。
  •     我处有上下册
  •       小时候读过连环画,最近看了文字,挺有意思的,里面有些地方很有教区特有的文化氛围,小孩子未必能理解。
      
  •       假期无事,闲下来敲些字。
      读这本书是因为实习的时候要给学生开个班级读书会。具体什么内容好像也记不清了,读完了,觉得挺美,只得出一个想法:每个孩子都是好孩子。
      
      想起有句话说武侠小说是成人童话,我读金庸,爱不释手。如今读真正的童话,同样兴趣盎然。
      今年读了吹喇叭的天鹅、时代广场的蟋蟀,加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和各种武侠小说,都有这样感受,一段旅程,几次冒险,得到成长,回归。
      
  •     我爱这本书中用故事讲述自然的方式,就像你说的,展现出一种对这片大地的爱
  •       因为是70后,小时候的生活没有现在那么“极大”的丰富,有动画片甚至说有电视对于小时候的我们都是一件奢侈品。还记得第一部动画片是“铁臂阿童木”,接着是“森林大帝”等等一系列日本动画片,每个周日的晚上是最快乐的,小朋友一顿围坐在电视机前,久违的感觉呀!现在感觉每一个小时候的动画片都很经典,都很怀念。
  •       这是儿时最爱的一本童话。
      
      小时候总想遇见一只真正的狐仙,让我来解救,我不要金币只想换取一个愿望,虽然到现在也不确定究竟想换取怎样的一个愿望;到了秋天就会望着天空出神,猜测哪一只大雁是阿卡,可以带我飞去旅行;看到坚果就在幻想,要是我变小了来吃它们会是怎样的情景;小时候最怕猫猫狗狗和多脚的虫子,每次看到这些生物就告诫自己要像尼尔斯一样勇敢……
      
      很可笑是吧?可就是爱这个童话爱了很多很多年,即使现在,仍然觉得这个故事很可爱,并且温暖。每次觉得难过无助的时候,除了看宫崎骏的《魔女宅急便》,也会想起在遥远的小时候,有一本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带插画的童话书,让我温暖,告诉我要勇敢。
  •     同求上册
  •     小学时在《童话365》上看到的这个故事。365个故事啊,我记住了这个,足以证明它还不错~
  •       世界上的文学家有很多,但是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却并不多。众所周知,这些个可以荣登全世界认可的作者肯定有着更突出的,举世瞩目的文学成就。读他们的作品,我们可以收获无与伦比的精神享受。感受他们文字中的精妙绝伦,感叹他们文学造诣上的登峰造极,更感叹他们那妙笔生花般的创作。
      
      很是幸运地我在2012年的年底收获了手头这套由新星出版社隆重推出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典藏书系。收集这系列丛书不外乎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精彩作品收藏,另一个则是陶冶情操,丰富自己的阅读面。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我这套系列作品中选择阅读的第二个作品。事实上时的我早就对这个故事大致情节有所了解,因为它是众多我儿时接触的童话故事中超级印象深刻的童话故事。而此时此刻在诺贝尔文学奖作品推出中它居然也罗列其中,可见这本作品的卓越文学成就。身份已经从孩子转换为了成人,我更是在读这部经典的童话故事中采撷到了以往并未领略到的精彩和特色。深入地阅读,更加深着我对《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认知。书中的语言描述,人物塑造,故事情节设计,场景设置等等方面都是那样地有着独特的味道。也难怪乎它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厚厚的上下两册译本几乎涵盖了故事原本的那份原汁原味。没有删减,没有绘图,有的只是一个最为直截了当的作者当年的文字描述。很是吸引书外的读者展开丰富的想象力,跟随着那些个仿佛跳跃的文字精灵共同踏上了骑鹅旅行记的奇遇记。
      
      故事的内容围绕着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由于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小人。随后更发生了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男孩骑着自家的大白鹅,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尽管路途遥远,艰难重重,但是他却在这段独特的行程中增长见识,结识朋友,锻炼意志,学会坚强和勇敢。书外的读者很是可疑发现书中那众多的集结入文艺性、知识性、科学性等各个方面的教育知识点。小小的童话故事中浓缩着诸多精彩的内容精华,汇聚了自然风光、地理环境、文化历史以及动植物习性更以最为生动,形象,有趣的文字穿插入童话之中。孩子们更可以在这个童话故事中一同跟随着男孩插上想象的翅膀共同去旅行。了解世间的美妙,认知文化历史,更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为我们揭开了一段关于奇妙旅行的文字篇章。引领着孩子们进入一个梦幻般的童话王国,学习知识,提升认知,更争做一个成功,善良,勇敢和坚强的个体;同时也引领着成年人们共同踏上时光的隧道回到自己童年,追寻当年的足迹,感知人世间的美好。
      
  •       记得在小时候我曾经看过《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动画片,但是当时我并不爱看,没想到做了妈妈以后反而对这个小男孩的故事倍加推崇,不论是书还是动画片,都十分着迷,逢人就推荐。
      
      女儿三四岁的时候,我偶然买了本简写插图版《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故事讲给女儿听,女儿很爱听,一下子记住了书里的很多角色,尼尔斯、白鹅莫尔典、大雁阿卡、狐狸雷克斯等形象一度成为了女儿挂在嘴边的红人。一本书很快讲完了。我们娘俩儿都觉得不过瘾,又买来动画片一起看。起初买不到正版的,就在地摊上买了套VCD版的古董级光盘,因为质量不好怕孩子看坏了眼睛,又千方百计买了套正版的DVD光盘。动画版的角色里多了一个可爱的小仓鼠,这在书版里是没有的。
      
      看动画片的时候我和女儿发现有很多情节是在读书的时候没有见到过的,显然我们读过的版本是经过压缩删减的,不够完整,虽然长度上适合孩子阅读,但是感觉上总觉得缺少了什么,真是不甘心啊,于是我又买了一本据说是完整版的《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但是当时女儿年纪小,对于完整版的过多描写听得有些不耐烦,这本书也因此没有讲完就被束之高阁了。
      
      女儿上小学后识字量大增,喜欢自己读故事书了,我问过女儿别的同学都读什么书,女儿说了几个书名,我也给女儿买过一些“流行”读物,但是女儿看了一两本之后就弃了,说是都那样,看多了没意思。女儿很喜欢读冒险故事,自己翻出完整版的尼尔斯阅读,因为太喜欢了,以至于干什么都将书带在身边,一次不知怎么搞的将书掉进了养鱼的盆里……女儿很心疼,我很无奈,承诺给她买份更好的才破涕为笑。幸运的是,旧的刚去,新书就来,遇到这套新出版的精装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正好作为补偿。
      
      能够以一部少年儿童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足见本书的分量。虽然这是作者受邀专为青少年量身定做的文学大餐,却又不同于一般的儿童读物。这本书将历险故事同瑞典的地理知识结合在一起,在欣赏精彩故事的同时更能领略到山河之壮丽秀美。作者在书中大量采用拟人的手法,并且把幻想和现实完美的交织在一起,给动物界和植物界赋予了人类世界的感情,使整个作品读起来想象力十足又极具浪漫色彩,不仅适合孩子阅读,就连成年人读起来也是趣味盎然,爱不释手。
      
      收到书之后,首先被精致的装帧而折服,上下两册精装版抱在怀里有种沉甸甸的满足感。看外表,这套书的精致程度足以诱人深入其中。女儿和我一起读,她给我读一页,我给讲两页。因为有互动,而且本书故事性很强,情节惊险神奇充满挑战,读书的过程一点也不枯燥,就这么换来换去一起读完了上下册两本书,我们都感觉很开心。
      
      给孩子选择读什么样的书很重要,孩子的时间有限,心地纯洁,不要让文字垃圾浪费了孩子的时间,污染了孩子的心灵。建议给小孩读精简版,给小学生读完整版,个人以为完整版的许多景色描写值得一读,但是精简版里全都砍掉了。如果不介意一些细小的错误,可以收藏这套书,因为看起来很美,值得收藏。
      
      勇敢的尼尔斯,永远的经典,不管过去多少年,这个故事都将植根于我们的心田。
  •       很小很小的时候是在看图说话上看连载的,非常喜欢尼尔斯,老是幻想自己也能有一只大白鹅,到天空飞啊飞啊,现在想来,这个故事激发了我儿时最初的梦想
  •     挺好看的
  •     很好看
  •     ..真是不补记录不查都不知道原来这个是缩写本...原著40万字啊...咦有空又看看...
  •       这是大概二十年前,我还上小学的时候在旧书摊上买到的一套书,一版一刷,最近偶然在旧书店又见到了这本书,只有一本,却也勾起不少回忆。
      
      这本书的译文非常的好,很是流畅,上本很薄而下本较厚,上下两册分别定价,出版与印刷时间则是相同的。
      
      我后来读过几个不同出版社的译本,都没有这个翻译的好。
      
      此书基本上是关于瑞典地理、历史和民间故事的教科书,我先后大概读了近十遍之多,恐怕是我读的次数最多的书。
  •     啊咧 你也是有这个版本的下没有上吗
  •     人文版80年4月1版1刷印了30万册,上册二十一章,下册三十四章,第一章的名字是“一个男孩”。我手上这套人文版的正是80版的,前前后后读了几乎有十多遍,非常喜欢。
  •        世界上的文学作品随着历史的发展层出不穷,无论是风格形式,还是思想意识都在不断地变化,接触的多了不免会感到迷茫和苍老,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就要做一次归零。童话对儿童是崭新世界的开始,对成年人则是亲切的回归。再一次听到因果直接的故事,再一次读到简单真挚的感情,是一种精神抚慰也是一次反省的机会。
      除了广为人知的安徒生、格林童话,还有一些迷人的作品是熟识它的那些人的珍宝,例如日本诗人宫泽贤治所写的感人忧伤的《银河铁道之夜》,英国人格雷厄姆的颇富人情味的《杨柳风》,以及这本充满自然壮丽风采和北欧神话传说的《骑鹅旅行记》。
      孩子们读童话是几乎没有判断的,也说不出究竟是什么在吸引着他们。回顾我们过去所读到的那些故事,剩下的模糊印象则像是心头的迷雾。所以对于大多数人,童话是一种边缘的艺术形式,它的影响虽广但并不被人认真对待,最后竟成为成人精神世界的繁星,只是偶尔遥远地眺望一下。这样的现象在文学范畴应属特例,使得许多成熟童话作品的价值都没有被充分肯定,就更提不上被利用和学习了。
      《骑鹅旅行记》全书近四十万字,从单线条上看只讲了一个故事:小男孩尼尔斯因为品行恶劣被变成了小狐仙,又偶然地骑着自己家的白鹅随雁群飞越了整个瑞典,最后他摆脱了自私的秉性变成了忠诚善良的孩子回到了家中。可这只不过是穿珍珠的那根线,真正熠熠生辉的是书中所展露的大自然的万千生机,是那些美丽的故事和古老的传说。在本书的末尾处,作者把她也自己写进了故事,让我们了解她创作的初衷。从拉格洛孚的经历来看,她对瑞典的民间传说有充分的积累,并在本书之前从事过一些神话故事的创作,但她意识到光讲些故事是不够的,她想要写的是一本富有教益、严肃认真和一句假话也不讲的书。因为除了巨人和精灵,她还想让孩子们看到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劳作的人们,了解这个国家的地理风貌,体会动物和植物的生存处境。作者把对家乡的热爱发展成了对整个瑞典的赞颂,通过脚踏实地的研究和考察,为本书奠定了深厚的现实基础。
      但收集素材是一回事,如何把它们构建起来则是另一回事。拉格洛孚的创作才能同许多大家相比并不逊色,她对结构和节奏的控制力非凡,在运用事物之间不乏空灵的美感,许多章节都充满了诗意的迷人色彩。
      在鹤舞表演一章,先是用乌鸦无聊和兔子的混乱作为开场,接着红嘴松鸡的歌唱煽动起了动物们的热情。就在这欢快的气氛之下,狐狸斯密尔的出现像是突然出现地低音间奏,他因在这特殊的节日咬死了一只大雁,而被整个族群驱逐,为之后的故事做下了铺垫。狐狸逃走后,又回到了动物表演的主题,马鹿的角斗令动物们热血沸腾,差点出现疯狂的战斗。此时鹤舞大会的高潮来临:“那些灰色野鸟就像披云带雾一样飞了过来……他们的舞蹈奇异而别具一格,就像灰色的影子在做游戏,使人目不暇接。这种舞蹈好像是从荒凉的沼泽地上空的云雾那里学来的。在他们的舞蹈里有着一种魔力……他们的舞蹈显得粗犷,而激起的感情却是一种甜蜜的憧憬。此时此刻再没有人想到斗争。相反,所有的动物,有翅膀的和没有翅膀的,都想无限高飞,到太空去进行探索,想遗弃自己笨重的肉体,飞向天堂。动物这样异想天开和向往生活背后奥妙的机会每年只有一次,就是他们看到鹤舞大表演的这一天。”
      与许多童话不同,这本书中的动物并没有沾染太多人性,大部分仍是按照他们本来的习性所塑造出来的。最开始出现的大雁们眼睛发着亮光,好象后面有一团火在燃烧,脚掌却磨得破烂不堪,显示出他们都是生活在荒原上的穷光蛋。还有狡猾漂亮的狐狸斯密尔,那些爱偷银汤匙的乌鸦,生活在芦苇丛中的绿头鸭,骄傲的天鹅群。让我们看到野生动物的方方面面,以及同人类之间的矛盾和友情。
      在地貌和城市方面,作者穿插了大量的神话传说,把写实和想象巧妙地糅合在了一起。不仅写出了眼睛此时看到的,还用传说把一辈辈人对土地的浓情传染给了读者。无论是哪个民族,神话都是其文化的瑰宝,饱含着我们祖先轻盈的妙想,也是众多艺术的源泉。北欧神话大多描写山中的巨人和云雾般变化莫测的精灵,风格冷峻粗犷又曼妙飘逸。在讲到斯德哥尔摩时,一个传说解释了为什么人们要汇集到这里,使其成为了首都。
      起初,那里只是无人定居的荒岛,只是偶尔有航船和打渔的人路过,一天晚上,一个渔民在岛上遇见了变作海豹上岸玩耍的仙女,他藏起了其中一个所披的海豹皮令她无法回到海中。可怜的仙女因无助而哭泣,渔民佯装搭救把她领回了家中。没过多久,渔民便向仙女求婚了。他们坐着船去教堂举行婚礼,在路上渔民看到了那个小岛,不由的微微一笑。新娘子问他:“你笑什么?”渔夫此时由于相信了仙女的爱情,便把海豹皮的事讲给了她听,但新娘子却说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渔民听了之后,把船划向了那个小岛,并找出了藏起的海豹皮,谁料新娘子一看见它就抢了过去,披在身上跳进了海里。新郎看到再没有办法把她留住,绝望中把鱼叉投了出去,结果可怜的仙女发出了一声惨叫就消失在了深水中。顿时水面上呈现出一种柔和的光彩,岸边开满了鲜花。这一切都因为仙女的血和水混在了一起,她的美貌就留给了湖岸。从此,凡是见到这些湖岸的人都热爱它们,渴望到它们那里去。
      书中既有欢笑和脱离险境的喜悦,也有悲痛的死亡和忧伤,有忠诚也有背叛,各种情绪都是均衡的,让人感到阅读的饱满。在观念上则始终持有公正的态度,既指出了人类对待自然曾犯下的错误,也肯定了人们智慧和勤劳的功绩。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不安往往来自于片面的认知,这使人陷入了诸多的谜团而不能自拔。回过头来品味一下儿童世界的单纯,就会发现我们实际上丢失了太多东西,在狭隘的自我中丧失了勇气和感受世界的能力。
      读童话不是反智的逃避,而是心智发展中的休养。童年的安宁并不是虚幻一场,没有人能把它遗忘。也没必要标榜什么纯洁,肤浅的心没有几个善良。
      
  •       在这部书里能够找到认同,对自然的爱,对童话的幻想,对人愚昧残忍的认识,对普通人的精彩叙述,还有那种淡淡的忧愁,往事美丽的回忆,对生物的悲怜与爱。哎,如果每个人都像作者一样的心怀就好了。我一直在想我的没有童年的童年,完全是一种无法弥补的缺憾。这部书带给我的那些美好的感受,是无法形容的。世界太美好了,如果你失落,或者遭受挫折,请打开这本书,它可以让你产生活下去的力量和勇气。
  •        小时候看这本书的时候,是精简版,而且坏小孩变成小人旅行完后发现是一个梦。由于原著实在太长了,所以精简了依然觉得很长,长且奇妙。
       长大后发现,这本书居然是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故事,于是把原著再看一遍,这一次结尾成了坏小孩长大了,而父母因为得知他一路做了很多好事而激动不已——似乎他们并不在乎这个小孩这么多年完全没有上过学,如果在中国,他就错过了学习乘法口诀的最好时光。
       不过说到书的内容,并没有比安徒生童话或者爱丽丝梦游仙境更好,它的重点不在于童话,也不在于小说性,而是在于把整个瑞典的大好河山和劳动人民夸耀了一番,尽管在结尾故作了一下成长的忧伤,可是这个忧伤还没有玩具总动员来得好。
       当然,我也能想象,瑞典文学院那帮人看到这篇文章时的感动之情,这个弹丸之地被描写的比中国还要广阔壮观,历史传说比希腊还要丰富多彩,于是毫不犹豫的把奖搬给了它。
       就如同我朋友的评价,如果有人这么写襄樊,那么襄樊文学院也会颁奖给他。
  •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里的城堡。城中居民都是奸商,震怒天庭,上天惩罚他们没入海底,千年方可出现一次。而在这绝无仅有的机会中,若有人愿出钱购买他们的哪怕最小的一件商品,他们就可以复活。尼尔斯想买一把宝剑,却发现身上带着的唯一一块钱币弄丢了,他急着四处寻找,当他找到钱回到城堡,却发现为时已晚。城门紧闭,城中居民只能在海底再沉睡一千年。
      
       无法想象小尼尔斯望着已经没入海底的城堡,心中的惆怅与悔恨。
      
       若每人丢失那块钱币,买不到那廉价而合意的商品。回转身他已陷入牢劫,却需经过千年的轮回。待到相遇时,只有城堡静默,海水泛波。恨此生太短,所有的爱来不及密密编织。来生即使相遇,你不再是你,我也不再是我。看到此情景,你会不会泪眼婆娑?
  •       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第一章似乎是叫"一个男孩",亦或是"小狐仙"。
      但封面——1980版的封面——的确是这个。
      
      我就有人民文学出版社这本书,就是1980年的这个版本,就是这个封面!
      可惜时间太久,上册掉了,下册也破旧不堪。好在2000年买到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另一个版本,封面换了、文字及插图不变,仍然是高子英、李之义、杨永范翻译的。
      
      这书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从小一直看到大,在我生活及性格上多多少少留下了一些痕迹。这本书同《小王子》、《小约翰》等等一样既可以推荐给小孩子也可以推荐给大人。
      
      顺带说一下,现在市面上《骑鹅旅行记》有看到4、5个版本。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这个高子英、李之义、杨永范的版本是比较好的,也是为数不多的全译本之一。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也出过一个版本,也是高子英、李之义、杨永范翻译,但插图同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不同,拿在手上更象是一本单纯的儿童书。
  •        大蝴蝶
      雁群在空中飞翔,下面有个很长的海岛已清晰可见。旅途中男孩感到轻松愉快。他愉快的心情与他昨天在岛上四处寻找雄鹅时那种那种郁闷不乐的心情正好形成鲜明的对照。
      他这时看到,岛的中央是一片光秃的高原。海岸周围是宽阔的陆地,土地十分肥沃。现在他开始理解他昨天晚上听到的那段对话的含义了。
      高原上风磨很多。当时他刚在一个风磨旁边坐下休息,有两个牧羊人领着猎狗赶着一大群羊走了过来。男孩并没有害怕,因为他坐在风磨的阶梯上藏得很严实。但是牧羊人来到后正好和男孩坐到了同一个台阶上。男孩无可奈何,只好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
      一个牧羊人是年轻的,相貌平常。另外一个是年老的,长相古怪。他身材魁梧,头却很小,有一副温和的面孔。他的身子和头看上去一点也不相称。
      年老的牧羊人默不作声地坐着,用无法形容的疲倦目光凝视着浓雾。过了一会儿他才开始同他的伙伴攀谈起来。年轻的牧羊人这时从一个袋子里取出面包和奶酪开始吃晚饭。他几乎一句话也不回答,只是耐心地听着,好想他心里在说:“让你先高高兴兴地说一会儿吧!”
      “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埃里克,”年老的牧羊人说。“我想,古时候的人和动物都比现在大得多,那么蝴蝶也是很大的。从前有一个蝴蝶,身长几十公里,它的翅膀就像湖一样宽。翅膀是蓝色的,并且银光闪闪,漂亮极了。蝴蝶在外面飞的时候,所有动物都竞相争看。
      “但是大也有大的难处,它的翅膀连带动躯干都有了困难。可是如果它明智些,光在陆地上飞是不会出什么事的。而它却不是那样,偏偏要向波罗的海上飞。还没等它飞多远,风暴就来了,开始扯碎它的翅膀。埃里克,不难理解,对吧,波罗的海上的一阵狂风要对付蝴蝶那两个脆弱的翅膀会出现什么情况。没过多久,翅膀就被扯掉随风卷走,那个可怜的蝴蝶也就掉进大海里了。起初,蝴蝶在波涛中来回颠簸着,后来就搁浅在斯莫兰外的暗礁上了。从此,它就躺在那里,还是那么大那么长。
      “现在我想,埃里克,要是那个蝴蝶躺在陆地上,它早就烂掉了。可是,因为它掉进了海里,里面就浸满了石灰质,变得像石头一样坚硬了。你知道,我们在岸边看到过一些石头,那些都是昆虫的化石。现在我想,那个大蝴蝶的躯干也是发生了同样的变化。我相信,它在波罗的海里变成了一座狭长的山。你相信吗?”
      他停下来,等待着回答,但是年轻的牧羊人向他点了点头并且说:“说下去,让我听一听你到底想说什么!”
      “仔细听着,埃里克,你和我住的厄兰岛就是当时那个蝴蝶的躯干。只要动脑筋想一想就会发现,整个岛就是一只蝴蝶。我们在北面看到的是躯干上部较细的部分和圆脑袋;在南面看到的是躯干的下部,先是由细变粗,然后由粗变细,直到成了一个细长的末梢。”
      说到这里他又停下来望着他的伙伴,好像对他的反应很担心。但是那位年轻的牧羊人继续不慌不忙地吃着,点了点头,让他再说下去。
      “蝴蝶一旦变成了一座石灰岩组成的山,各种草和树的种子就随风飘来,要在这里扎根生长,可是要固着在这光滑的荒山上却不那么容易。很久以后才只有菅茅草长出来。后来又长出了羊毛草、半日花和蔷薇。但是直到今天阿尔瓦莱特山上也没有多少植物,连表皮都没有盖住,偶尔仍然可以看见露在外面的石头。这里的土层太薄,所以没有人想到上面来耕种。
      “但是,即使你同意我的说法,阿尔瓦莱特山和周围的岩壁是那个蝴蝶的躯干组成的,你可能还要问山下的土地是哪来的。”
      “是的,我正想问这件事,”吃饭的牧羊人说,“我很想知道这一点。”
      “对了,你要记住,厄兰岛在海里很多年了。在这个过程中海藻、泥沙和贝螺就随着海浪的颠簸堆积在海岛的周围,停留在那里。然后又有沙石从山的东西两侧塌落下来。这样就在岛的周围形成了宽阔的海岸,五谷和花草树木也就能在那里生长了。
      “在蝴蝶这坚硬的脊背上只有羊、牛和马驹游荡,只有凤头麦鸡和鸻鸟栖息,除了风磨和几间我们穷苦的牧羊人避风雨的石造小房以外没有其他建筑。而在下面的海岸上却有村镇、教堂、牧师住宅、渔村和一个完整的城市。”
      他用询问的目光望着对方。年轻的牧羊人已经吃完,正在结好他的饭袋。“我不知道你说这些话究竟要达到什么目的,”他说。
      “噢,我只想知道,”年老的牧羊人说。他放低了声音,显得疲倦的小眼睛仍对着浓雾漫无目的地望着。“我只想知道,住在山下院子里的那些庄稼人,或者从海里捕捞青鱼的那些渔夫,或者保尔霍尔姆的那些商人,或者每年夏天都来这里游泳的那些浴客,或者在保尔霍尔姆那些庄园的废墟中漫步的游人,或者在秋天到这里来打山鹑的那些猎人,或者在阿尔瓦莱特山上描绘羊和风磨的那些画家……我想知道,他们中间是否有人知道,这个岛原来是一只蝴蝶,它曾经搧动着那银光闪闪的巨大翅膀四处飞翔。”
      “可能有,”年轻的牧羊人突然说,“如果他们中间有人在一天傍晚坐在这山崖的边沿上,听过山下树林里夜莺的叫声和眺望过卡耳马海峡,他就一定会知道,这个岛的来历与众不同。”
      “我想问一问,”那位年老的牧羊人继续说,“他们中间是不是有人想过,给这些风磨插上巨大的翅膀使它们能飞向天空,能把整个岛从海里提起来,并让它像一只蝴蝶一样和其他蝴蝶比翼齐飞。”
      “你说的可能有道理,”年轻的牧羊人说,“因为在夏季的夜晚,岛上天空晴朗时,我有时觉得,好像这个岛要离开大海飞走一样。”
      但是当那位老年人终于打开了年轻人的口之后,他就不怎么听他讲话了。“我很想知道”,他说话的声音更低了,“是否有人能够解释,在阿尔瓦莱特山上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憧憬。在我一生中,我每天都有这种感觉,我想每一个到这里来的人都会产生这样一种憧憬。我想知道,别人是否懂得这种憧憬的产生是因为整个岛是一个蝴蝶,它还在怀念着它那失去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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