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世纪》书评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4
ISBN:9787301223215
作者:菲力浦•阿利埃斯(Philippe Ariès)
页数:344页

致"我们失去的世界"——评阿利埃斯《儿童的世纪》

致"我们失去的世界"——评阿利埃斯《儿童的世纪》文/赖国栋(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助理教授)凤凰网读书频道《读药》周刊独家专稿,如无授权,请勿转载。《儿童的世纪:旧制度下的儿童与家庭生活》,菲力浦·阿利埃斯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4月版,42.00元。1941年,年鉴学派的创始人吕西安·费弗尔在《感受性与历史》一文中说:我们没有爱情的历史、死亡的历史,也没有怜悯的历史、残暴的历史,或者欢乐的历史。殊不知,当时已经有学者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并在两年后出版了《法国乡村中的社会传统》。由于身为保皇派,且在当时大学里没有相应的教职,诸多因素叠加在一起,以至这位学者在当时的法国学术界并不突出。直到1960年,《儿童的世纪》(以下简称《儿童》)的出版和传播才让他在学术界声名鹊起,该书也因此成了家庭史和心态史方面的经典。有意思的是,他的闻名还存在一个“出口转内销”的过程,以至他“在巴黎的一份大周刊上变成了美国社会学家”。这位学者便是菲力浦·阿利埃斯。《儿童》分三个部分:“儿童的观念”(“LeSentimentdel‘enfance”)、“学校生活”和“家庭”。阿利埃斯在分析了大量资料(绘画、玩具、服装、日记,以及学校课程的演变等)之后指出,“儿童观念在中世纪社会并不存在”,它到17世纪才被“发现”。中世纪的儿童在着装和绘画中都被当作小大人看待,而成年人也玩玩具娃娃、乐于品味童话故事。儿童观念的兴起源于两方面的动力:家长的“溺爱”,以及近代的家长和学校老师更多地关注教育对孩子性格的养成。作者在分析了诸多肖像画之后还认为,“在中世纪,不存在家庭观念,它产生于15和16世纪,在17世纪得到了最终的有力表达。”在作者看来,现代核心家庭“以父母子女团结起来的独立群体面对外部社会。这个群体的所有能量都用于帮助儿童实现社会地位的上升”,且“儿童先于家庭”。传统社会则是个“场所”(milieu),“组成这一’场所‘的是邻居、朋友、师傅和帮工、孩子和老人、男人和女人,”“夫妻家庭在其中被稀释了。”就是说,场所是社交性的,工作和游戏相互交织,因此,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没有得到刻意的区分。随着当代科技的发展、大众传媒的展开,社交性已经没有了它的位置,由“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遏制了”。很少有历史作品会像《儿童》那样同时吸引历史学家、人类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儿童》的贡献之一在于从儿童的视角,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儿童以及与此相关的家庭生活,它并非是个恒常或自然的范畴,而是个不断变动的概念。《儿童》的另一重要贡献在于引入人类学、社会学、图像学的概念和方法,关注宗教与年龄(“生命周期”)、“家庭和社交性”之间的交互作用,探索人类反复的日常行为。从经济基础转向对文化结构的探索,被认为是从地窖到阁楼的转变,是发生在20世纪60、70年代的兴趣转换,因此《儿童》是这种转换的实践示范。在当代家庭危机——例如被疏远的青少年、高离婚率、虐待儿童等——的大背景下,《儿童》甚至成为了现代家庭的参考指南,引导了诸多年轻的历史学家探索这个主题,例如J.-L.弗兰德林和风头正健的新文化史家罗杰·夏蒂埃等。阿利埃斯是个记者,1955年至1966年,他写了130多篇文章处理当代事物。他一边写“即时史”,一边撰写家庭史、儿童史,以为那些维持传统法国的小共同体(例如,行会、兄弟会、民间宗教会)的消失感到惋惜不已。阿利埃斯在《儿童》出版之后仍然关注儿童、家庭与性别主题,但更多地强调它们在当代的一些表现。吊诡的是,《儿童》等作品显示了他对传统法国的向往,指导读者从中窥视出历史和现实的某种交汇,因而他属于传统主义者,但在写作上他又被认为是个现代主义者,即在20世纪70年代大量著作诠释近代某些观念消逝之前的状态时,早就从日常生活的角度出发,实践了作为“比较史和回溯史”的心态史写法。阿利埃斯在自传中称自己是“星期天历史学家”,不因为别的,而因为他在大学里没有教职,所以被主流的历史学家认为是业余者:他是热带与亚热带农业应用研究院的档案管理员,还做过普隆(Plon)出版社的负责人。这种边缘的局面到1978年才得到改变,他才走向学术的中心。他在这时被遴选为年鉴学派大本营即巴黎高等研究院的指导教师,且拟定了三个讲座主题:家庭和城市的关系,家庭和性意识,以及对待死亡的态度,延续了《儿童》中的探讨。饶有兴味的是,他在这时仍然没法忘记自己的出身以及他所依附的事业。他出身于保皇派家庭,他本人也是保皇分子、极端保守主义者、天主教徒,在高中时还是右翼“法兰西行动”的积极支持者,因此他所依附的也就是保皇派的事业。读者可能会发现,《儿童》的主题与诺贝特·埃利亚斯的《文明的进程》有着相似性(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间要等到1983年5月)。《文明的进程》初版于1939年,同样是迟至70年代才被学术界关注。埃利亚斯强调社会心理过程的持续演变。阿利埃斯更倾向于结构主义的解读,认为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二分是慢慢兴起的,在每一个阶段互有重叠;在每一个阶段,公私关系甚至都完全不同。读者还可能发现,《儿童》与福柯的研究存在相似之处。作为左派,福柯关注规训(《儿童》中译作“纪律”)、身体与治理术,倡导“谱系学”的研究路径。两者的区别在于,阿利埃斯认为节育的出现代表了道德观念上的一次革命,已婚夫妻试图借此控制他们自己的私人生活,而福柯认为性是一个不可掌控的领域。20世纪70年代之后的法国历史表述,是对1968年五月风暴的一种回应。阿利埃斯转向死亡史,出版了《死亡面前的人》(1977年;英译本作《我们的死亡时刻》[TheHourofOurDeath])。他认为,死亡与儿童主题一样,仍然是一种社会建构。多斯在《碎片化的历史学》中明确指出:阿利埃斯“再现前工业社会是为了使当今世界抵御自由派的进步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干扰”,落脚点是“我们失去的世界”。我们则认为,他在撰写《死亡面前的人》时,更多的是回应曾经的那段维希岁月,同时也是面对20世纪下半叶的“拒斥死亡”。这种现实关怀是他自1943年发表历史作品后一以贯之的。一些批评者认为,《儿童》从现在主义(presentism)的角度出发,大量利用了图像资料来说明儿童观念的兴起、家庭的演变,而“不注重主导文化的传播机制”。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现在主义是年鉴学派的信条。马克·布洛赫在《历史学家的技艺》一书中提出“由古知今”、“由今知古”,布罗代尔在《论历史》里提过“用现在解释过去”、“用过去解释现在”。可以说,每一种历史的探讨,都不同程度地包含了现在,历史学家的问题意识就是由此而来,因此现在主义是合理的。第二,阿利埃斯在《儿童》里时常参考学校花名册、统计数据,即那些历史学家看来属于“硬资料”的东西,然而,他的资料更多地来源于绘画、肖像画、雕刻、诗歌和其他艺术作品。这是从“图像证史”的角度说的。从文学或艺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的角度说,我们有必要把这些艺术作品看成一个独立的世界,阐释画家、作家试图展现的宗教寓意或它“虚构的”一面,而非仅仅用它来证明或证伪文字资料。第三,是语词的翻译。阿利埃斯在谈到“中世纪社会并不存在儿童和家庭观念”时,“观念”用的是sentiment(情感),英文翻译时却选用了idea,其实,法语的sentiment与英文的idea并不对等。这一点在《儿童》“序言”中有一些自我辩护,只是仍不算太明晰。阿利埃斯在儿童史、家庭史和死亡史研究中,将“生命与社会联系起来”,试图“从文化的最底层,即生物层面来理解行为。”不过与他那些右翼同事如弗朗索瓦·傅勒(F.Furet)不一样,他拒绝马尔萨斯的命题,即18世纪以来法国人口的调整是生物退化和文化衰落的结果。这样就使我们回到了一个老问题:人类社会的进程是否可以用生物法则来类比?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全球史中,诸多学者都朝着这条路走,表现最明显的当是《人类之网:鸟瞰世界历史》的作者约翰·R.麦克尼尔:他认为人类文化演进“大体上与生命演化历程是相同的”,“是一个由简单同质性向多样性,而后又朝着复杂同质性的演变过程。”当今全球史研究盛行时,我们有必要重新思考《儿童》及阿利埃斯所提出的问题的重要性。最后,我们回到作者本人的家庭生活。阿利埃斯于1947年10月走入婚姻殿堂,妻子普利姆罗斯·阿利埃斯(本名MarieRoseLascazasdeSaintMartin)是个艺术史家,他们一起生活了三十六年,晚年甚至随妻子的意愿回到了她的出生地图卢兹,在那里终老。《儿童》精挑细选,用了26幅(实际上要多得多)画作来表现儿童的服饰、情感世界和家庭观的转变,因此,它在诠释“图像证史”上表现出了高超的技巧,同时我们也可以把《儿童》看作是夫妻合作的产物。前段时间,约瑟夫·洛特曼(JosephJ.Rotman)在《代数拓扑导论》的献辞在微薄上流传开来,显示了数学家的幽默:“献给我的妻子Marganit,以及我的两个孩子EllaRose和DanielAdam。要是没有你们,这本书两年前就该完成了!”阿利埃斯在1983年版《死亡面前的人物意象》的献辞中,同样用这种手法展示了一个历史学家的柔情:她“让我看到了许多我本来可能无法注意到的东西。文中一字一句都唤起了我们共同经历过的那些岁月。”而《儿童》的献辞要温暖得多,且与现代核心家庭联系起来:“献给我的父母和我的岳父、岳母。”

为什么打四星

以我一贯打分的习惯,凡是学术大师的著作,都是要打五星的,甚至连看也不用看,毕竟人家的知识水平摆在那,毕竟是人家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但这本只打四星,为什么呢?原因简单,书里的绘画啊、日记啊等史料对我这种缺少艺术细胞的人来说,看着费劲,一遇到作者解说这些,都自动略过。若略去这些史料,剩下的虽不多,但还好都算精华,尤其是序言、总结和每一章的开始及结尾部分。反过来又想,学术著作不都是用一堆罗里吧嗦的文字论证出一个简明的理论甚至常识吗?这本书不像很多的国外著作,篇章结构还是很清楚的,对我这种单线思维、不喜绕圈的人来说最合适了。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儿童史著作,感觉很新奇。原来17世纪前(时间存疑)的欧洲,儿童是不受重视的,直到学校教育开始替代学徒制,转变才开始。以学校教育的出现为契机,家庭生活的情感性和隐私性增强,阶级差异也开始凸显。另外,需要说的是,这场家庭革命风尚始自中产阶级,后来才被贵族和下层人民接受,时尚如何流行看来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个问题。菲大师做学术的态度应该是很严谨的、不糊弄人的,大师的思想灵光频频闪现在书中,比如社会关系的远近、家庭隐私性的增强以及在总结部分强调的阶级话题,其中前两个话题分别类似于费老的“差序格局”和阎云翔教授的“私人生活的变革”,不知两位学术大师有没有看过此书。看毕此书,还是挺痛快的,有启发、并且留下思考,没有被坑的感觉 。总之,这本书还是很不错的。(好久没写文字,语句都不通了。另,断断续续两个月才看完,真想拍自己,唉。)

远去的儿童印象

从硕士在读期间就受到西方新文化史的影响,开始关注儿童史的学科起源、主要论著和流派,但是起今为之,仍为窥得登堂入室的门径。一方面是受到国内学术风气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良师难觅。所以只能自己看书,寻找答案,做那些大师们的私淑弟子了。首先,是中世纪儿童概念的缺失,和近代早期儿童意识的浮现,作者充分利用了图像史料,以证成己说。可以说,《儿童的世纪》有多半篇章的分析和结论是靠图像来完成的。从版画中抽象的儿童形象到各种时间书、年历书的插图所表现的写实场景,作者安排得恰到好处。法国史学家埃马纽埃尔·勒鲁瓦拉杜里,将年鉴学派的心态史研究引入历史人类学研究,完成了《蒙塔尤》等不朽的微观史学名著。他在一篇文章中,充分表明法国史家对儿童史的关照:“享利四世对他的儿子,也就是后来的路易十三管教很严,很粗暴,经常训斥;可是,御医艾罗阿尔对王子的教育却是亲切的、简单的、这是一种属于蒙田式的近代教育。”但这位宽仁的医生有些记载也稍显离谱。比如娱乐方面,笔者很难相信一个一两岁大的孩子,就能在小提琴的伴奏下跳各种舞蹈;三岁五个月就认识了所有字母。。。。。。该书作者,阿利埃斯在研究路易十三的童年生活时,几乎毫无保留地利用了那位御医的日记。从出生到长大成人,路易十三的孩童形象由此得以跃然纸上。从游戏到性玩笑,从服装到早期教育,细大不捐。本书很重视儿童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诚如该书的副标题“旧制度下的儿童和家庭生活”的题中之义。本书最大的缺陷——不是全本,而是删节本。学校生活部分只保留了结论。所以,很多资料的引用,不懂法语的读者就都见不到了。

从中世纪“缩小的成人”到现代“儿童”

从中世纪“缩小的成人”到现代“儿童”文/蒋竹山(台湾东华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凤凰网读书频道《读药》周刊独家专稿,如无授权,请勿转载。法国著名史家Philippe Ariès的经典名著《儿童的世纪:旧制度下的儿童和家庭生活》终于有中文翻译本了,距离1960年出版的原书,整整隔了53年。如今北京大学出版社的译本出版,让喜爱年鉴学派经典著作的读者,得以一睹原典的风采。其實這不是亞洲最早的譯本,日本早在1980年, 就已經由みすず書房出版了日譯本《子供の誕生》。从阅读史的角度来看,直到1962年,英文译本Centuries of Childhood: A Social History of Family Life出版后,本书才逐渐受到学界的重视。要了解《儿童的世纪》的重要性,不能光看这本书的内容,而必须放在一个学术史的光谱来看。有人说这本书是「儿童史的圣经”。也有学者认为,本书对英国及美国的社会史研究,尤其是儿童史及家庭史,发挥了极大的影响力。台湾学界对这位史家的认识,已经距离英文本出版隔了22年,最早可能来自于梁其姿教授1984年在〈心态历史〉一文的介绍。她是如此论述这位史家的:「菲利浦˙阿利斯是对西方文明的近代发展有反启蒙式的反省的最具代表性史学家。他的成名作《法国革命前之儿童及家庭生活》,探讨近代欧洲人对儿童态度的改变。人在此时『发现』了儿童及儿童特性,小家庭生活方式逐渐代替了中古时期的社团生活方式,小家庭的发展围绕着儿童及对儿童教育的关注。”这样的理解,开启了台湾读者对这位年鉴学派心态历史学家的初步认识。我个人则是要到1988年姚蒙那本《法国当代史学主流:从年鉴学派到新史学》出版,才从“心态历史”的整体面向,接触到儿童史这个领域。尤记得那时还是大学本科生的我,在一个以政治外交史为史学导向的传统课堂之外,读到以下句子,是多么地震撼,原来历史研究还有这么多有意思的课题。姚蒙提到心态历史是:“社会文化的一系列基本层次:人们对生活、死亡、爱情与性、家庭、宗教、政权等的基本观念、态度及行为方式,口头传说、神话传奇、民俗民风、日常规范等也相继成为心态历史的研究对象。”在书中,他还明确地提到“人口、家庭结构、性,这些主题都使史学家们更加关注历史上,尤其是法国十六至十九世纪人们对家庭、儿童的观念、态度及其转变。心态史对这些主题的研究发展了前一时期社会史人口史对家庭结构的研究。阿里叶斯、佛朗德兰等人的著作使我们对16至18世纪儿童地位改变、人们家庭的转变有所了解。”随着《新史学》的创刊,透过杨豫、夏伯嘉、蒲慕州及王泛森等学者介绍年鉴学派的各种研究领域,我们才更加认识到Philippe Ariès的重要性。杨豫提到1980年代,人类学及心理学取代社会科学其他学科,影响了家庭史的发展。首先,在法国促使了新型家庭史的出现,开始着重探讨家庭成员的价值观与潜在意识。在介绍心态历史的家庭史研究时,他提到日后对文化史有深远影响的三位欧美史家:Lawrence Stone、E. Le Roy Laudrie及Philippe Ariès。他特别指出Ariès的《儿童的世纪》开拓了家庭心态史的新领域。这本书讨论了传统家庭向现代家庭转变的问题,涉及过去家庭史所未碰触的家庭内部的情况。Ariès认为,在推动向现代家庭的转化并构成现代家庭主要特征的各项因素中,心理态度的变化与经济因素及社会结构的变化一样重要。此外,夏伯嘉在介绍欧美史学发展趋势时,曾提到The French Historical Revolution谈论了许多当代法国史学的动向。在同期《新史学》中,王泛森针对此书有更完整的诠释。他认为年鉴学派至第三代,发展出三种特色:一是心态史的回归;二是以计量的方法运用在文化史上;三是改采叙事史的途径。有两方面因素促成这场变革。其中之一就是Philippe Ariès对儿童史所做出的杰出贡献。从上述脉络来看,《儿童的世纪》被称做是儿童史研究的开山祖师,颇为实至名归。他的作品开启了日后一系列儿童与家庭史的历史研究。Philippe Ariès自认为是业余的历史学家,他任职于热带水果研究机构,只在闲暇时期从事历史研究。《儿童的世纪》全书分为三部分:儿童的观念、学校生活、家庭,主旨在研究欧洲社会“发明童年”的过程。Ariès认为童年时期是一种社会的建构。在中世纪之前没有所谓儿童的概念。当时的人并不知道有小孩的存在,过了七岁的小孩才被视为“缩小的成人”,而非一个有不同需求的个体。到了16世纪,成人才开始注意到儿童,溺爱起儿童。17世纪时,人们逐渐明白小孩不同于成人,不是缩小尺寸的成人。他们是独特的一群,有自己的穿著打扮及休闲娱乐。到了18世纪,现代童年概念正式出现,儿童成为家中重要份子。儿童必须接受训练,被纠正行为;且需要保护与改造。Ariès的论证主要来自于绘画图像与日记所再现的儿童形象。他分析中古与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主题,很少涉及儿童。他认为:“儿童形象在艺术上的缺失不是当时人们的笨拙与无能,而是当时儿童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地位的表现。”直到15世纪,才出现两种新的儿童表现形式绘画:肖像画和男孩裸像画。在宗教还愿画上的儿童呈现,也可以说明此种现象。他并且以心态史的角度来解释。虽然13至17世纪的人口没有多大改变,死亡率仍居高不下,但是有一种新情感开始赋予这些小生命某种特殊性。以往的视而不见,此后开始,人们才共同意识到,孩子的灵魂也是不朽的。到了17世纪,独立的儿童画像才日益增多,并且普及开来。在日记方面,他透过17世纪法国皇太子路易十三的御医艾罗阿尔的日记,说明当时儿童的生活,想象他们的游戏,以及与每种游戏相关的儿童体能与心智的发展阶段。在此基础上,《儿童的世纪》影响了之后的一些社会史家从儿童概念存在与否的角度,延伸到探讨亲子关系的演变,进而扩大探究儿童周遭的社会关系,例如教育、社会福利与医疗卫生。这方面的史家有John Demos的《小联邦》研究1630年代美国麻州一处清教徒殖民地,Edward Shorter的《近代家庭的形成》, Lawrence Stone的《英国十六至十八世纪的家庭、性与婚姻》,Viviana Zelizer《无价的儿童》描述美国的儿童在1870至1930年代间,公众及家庭对小孩态度的改变、童工、夭折率、儿童照顾、领养与遗弃等主题。这些都可以「社会建构论”的取向来涵盖其研究方向。近来有学者指出,继社会建构论之后,1980年以来已有新的研究方向。这些史家不再只探讨儿童的概念,而强调亲子关系的真实面貌,可视为是“生活经验取向”的儿童史。例如Linda Pollock的《被遗忘的小孩》,驳斥18世纪的父母除了当子女要受罚之外,对其孩子忽略且漠不关心的看法。然而,《儿童的世纪》中的论点也引发不同立场的史家对Ariès提出批评与质疑。这当中有的公允,有的则是批评过当。英国人类学家Jack Goody就认为心态史表露出来的是某种智力上懒惰,坚决拒绝将心态概念作为恰当的历史解释。他批评《儿童的世纪》中的“儿童的发明”就没有什么说服力,因为其中缺乏比较的视角。他指出为了要证明这个发明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刻发生在欧洲,首先,就有必要知道,在此之前儿童是怎么样子,其次,过去与现在的其他社会如何看待儿童的。有的史家则从史料批评《儿童的世纪》,指出艺术绘画真能反映多少程度的真实?童年的文化再现能视为是儿童的真实生活吗?图像能显示当时社会对小孩的真实想法?也有史家认为中古时期的艺术不仅对于儿童的形象描述的缺席,对成人亦是如此,当时的精力都放在宗教主题上。因而以此来说明儿童不受重视,似乎不妥。也有史家认为Ariès只看到画家画出大家所见到的,而忽略艺术作品的传递过程中,图像背后的意涵以及复杂的社会问题。日记的引用亦是后继史家攻击的重点。有学者认为路易十三御医的日记不是17世纪正常养育儿童的通例,反而是一种政治目的下的宫廷儿童教养。另一个史料外的争议在于,批评者认为Ariès过于强调“以今论古”。也就是说,他太倾向在中古欧洲的史料里找寻二十世纪童年概念存在的证据,一旦找不着,立即下定论,认为中古完全没有察觉到儿童这个生命阶段。然而,上述总总负面的看法却更加使得《儿童的世纪》成为日后儿童史的必读经典。他开启西方儿童史书写的重要性,也挑起了批判的战火。若不是这位先驱者史家Philippe Ariès的《儿童的世纪》,我们现在可能还不知何谓“发现儿童”的概念,更看不到这么多不同主题的儿童史研究。此后四十年,大量不同时代与地区的儿童史作品陆续问世,后继研究者都受到此书的影响,亦都不满地想挑战书中的论点。Ariès在儿童史研究中的神圣地位,即在这一褒一贬之间,日益的成形。读者们若对上述儿童史的论战有兴趣,在阅读北京大学出版社的中译本之余,不妨也搭配台湾麦田出版社2004年翻译的修正版儿童史:英国史家Colin Heywood的《孩子的历史:从中世纪到现代的儿童与童年》。读后,你将会发现,从童年“消失”的中古时代进行到20世纪末,历史巨轮已经转过了一圈,也许到了完结篇的时候。原来在Ariès之后,不断有史家冒险吹嘘他们“发现”了童年,以此来夸大他们研究的重要性,这些说法令人眼花缭乱。Heywood所提出的“童年文化史”的取向,或许是在这个“文化转向”的时代,另一个探询儿童历史的不错路径。总地来看,《儿童的世纪》的中译本出版,虽然离上述论战有段距离,但还是有其时代意义。唯有透过这本儿童史经典的阅读,我们才能更加理解后继史家对Philippe Ariès的那些赞美与批评。

从“儿童的发现”到“童年的消逝”

英国史学家哈里·亨得利克(Harry Hendrick)曾感叹:“如果女人是被隐藏在历史里,那么儿童则被排除在历史之外。”直到20世纪50年代,儿童史领域还被描述成“完全的处女地”。早期许多作品偏重制度面的介绍,比如学校系统的兴起、童工立法、婴儿福利等等,关于童年与儿童本身观念的著作则几乎付之阙如。不过这一现状,被1962年问世的一部里程碑式的法语著作终结了。这就是菲利普·阿利埃斯(Philippe Aries)的这部作品,原书书名叫做《旧制度下的儿童和家庭生活》,英译本书名改为 Centuries of Childhood,即《儿童的世纪》(直译为“童年的数个世纪”),因为阿利艾斯“墙内开花墙外香”,在英语世界的学术影响力,始终大于在法语世界,所以此书主要以《儿童的世纪》而为世人所知闻。从此,深受阿利埃斯方法影响的儿童史著作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总数不下数百部。《儿童的世纪》点燃了一连串严谨的历史论战,比如中世纪是否真的没有童年意识;“童年出现”的关键时期;不同时期亲子关系的性质;学校的角色。过去三十年来,相关讨论文章不断增加,使我们得以捕捉过去青少年与儿童多样的经验。甚至于有留美学者著有专书讨论现代中国文学及文化中的“儿童的发现”(2011年有北京大学出版社中译本《儿童的发现》)。在阿利埃斯之前,儿童似乎是一种自然现象,不值得研究者费心研究。《儿童的世纪》则逐渐让历史学家意识到,儿童其实也是一种社会建构。阿利埃斯一改帝王将相的历史书写,描写社会史中的日常生活,站在现代社会的理性建制化的视角,来解读历史,这和福柯笔下的建制化的疯癫、性可谓异曲同工。可能也是因为学术运思路径上的相似,阿利埃斯和福柯是一生的好友,1984年,阿利埃斯去世时的讣告,就是由福柯来写的。有个谚语说古希腊人对天底下的一切事物都有对应的词汇,这个谚语对于“儿童”这个概念也适用。书中指出,在14-15世纪的欧洲, 儿童(enfant)一词与下列这些词同义:男仆、侍从、服务生、儿子、女婿等,这足以说明当时的人们无法意识到童年有足以将儿童与成人、甚至青年人区隔开来的特殊性质。阿利埃斯的论证主要建基于艺术作品和文学中呈现的儿童形象。中世纪儿童的形象只是大人的缩小版,圣婴耶穌的形象有如“可怕的侏儒”,而儿童的写实形象在中世纪后才逐渐出现。而在法国的一些地方,如果孩子死的“太早”,很可能就直接埋在后院里,正如人们今天埋葬猫和狗一样。死亡之后,即便是富人家庭的孩子也会被当作是乞丐一样来对待,他们的尸体“被缝进粗麻布做的裹尸袋中,扔进巨大的公共墓穴”。l5世纪至17世纪之间,欧洲的上层阶级选择埋葬在教堂里;公共墓地则提供给那些非常贫穷和非常年幼的死者,无论“他们自身或者家庭作为优雅的资产阶级或者小资产阶级是否选择教堂作为他们葬身之所”。所以严格地说,童年是一个非常新的概念。“在中世纪,童年的观念并不存在”,直到16-17世纪新教以及中产阶级的兴起,它才出现于中上阶层,到18世纪,启蒙主义浪漫派思想家卢梭呼吁人们应当尊重儿童期,他否定了儿童期仅仅是为将来的成人生活做准备这一观念,指出儿童也有独立存在的价值。1900年,瑞典女作家、教育家爱伦·凯迎着20世纪的钟声,推出了与阿利埃斯这部作品的中译本同名的《儿童的世纪》(The Century of the Child,三十年有中译本《儿童之世纪》),构筑了一种希望:儿童就是进步本身,20世纪是儿童的世纪。 这一宣言预示着,“儿童中心”(child-centered)的观念,于20世纪全面开花,在各个社会阶层中得到共识,成为主流的教育哲学。但吊诡的是,20世纪后期,随着后现代派解构风潮的袭来,以宣布“娱乐至死”而闻名的纽约大学教授尼尔·波兹曼惊呼:童年消逝了!波兹曼发现儿童区别于成人的显著特点正逐渐模糊,建立于儿童年龄与独特个性的基础上的儿童观念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儿童在心理和生理方面飞速成长,本来仍然处于童年期的他们与成人间的分别却很快消失。英国教育学家大卫·帕金翰也因此宣告:童年已死!过去三四百年来逐渐建构起来的儿童观念正在消亡,儿童“早熟”、成人化,在二十世纪末成为一个显著的社会现象。这恐怕也是阿利埃斯当初写《儿童的世纪》时,所始料未及的吧。

新儿童,新社会

这是一本开创性的名著:当初正是由于它的面世,使整个史学界第一次开始认真面对儿童这一历来被排斥在历史研究之外的群体。其所以能引发如此震动,主要原因也在于它提出了一个极具争议的观点:“儿童”是一个在相当晚近的时代才建构起来的观念;也就是说,在17世纪之前的古代人并没有将“儿童”视为特殊的一类人或人生阶段,并不将他们与成人区别对待。只是随着近代社会的发展,人们才“发现”了儿童。对这个惊人的观点,作者自有一番论证。他指出,直到中世纪时代,儿童一直都是和成年人混在一起的,往往很早就离开双亲去当学徒——当时在西欧,童工几乎是一种普遍的现象。此后,学校教育逐渐取代学徒制成为主要的教育方式,儿童才开始更多和同龄人而非成人共处。不仅如此,13世纪时的西欧看不到一幅儿童肖像画,孩子也没有与成人相区别的特殊童装或饰品,儿童游戏和成人没多少差别,甚至童话,也包含着在现代人看来少儿不宜的性暗示和血腥情节,英国甚至还曾吊死三岁的孩子,不像现在一定年龄以下的少年犯都减刑乃至免刑判处。历史上长期居高不下的婴儿死亡率也使人们对婴孩没有太大牵挂。所有这一切,大致都要到17世纪才逐渐改变:孩子夭折不可避免的观念渐渐消失,儿童被视为有异于成人的特殊群体,需要得到特殊照料。他意识到,这种社会变迁首先是一种心态的转变,人们是在教会改革趋势的压力下,“先发现儿童的灵魂,然后才是他们的身体”。也就是说,儿童不再是小天使那样虚构的圣洁形象,它相反就像“高贵的野蛮人”一样,成了一个未受玷污的、具有更多可能的身体。这不可避免地使成年人将自己的希望和理想投射到儿童身上。要理解这一点,最关键之处在于儿童的社会边缘地位。事实上,历史上有许多社会边缘群体,既受到男性成人的主流社会忽视和排斥,又被他们寄托以希望和梦幻。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女性和儿童。这就解释了一种矛盾现象:一方面,儿童是最保守的社会,许多在成人中消失已久的服饰、玩具、游戏,却仍残留在儿童之间,他们变成了“被成年人抛弃的旧习俗的收藏者”;而另一方面,他们却又被视为是最新的希望。他们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又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束缚:儿童从此必须在学校里服从越来越严格的纪律。值得补充的是:“发现儿童”对现实中的儿童来说未必是幸事,由此而来的对孩子的关注与约束,某些情况下可能比原先的漠视或误解更糟。这是人类历史的一个隐喻:人们常常在解决一些问题的同时,带来了另一些新的问题。这里所说的对儿童观念的转变,实质上是更广阔的社会进程的一部分。如果结合《文明的历程》和《美好生活:中产阶级生活史》两书来看,这一点就更为明显:随着宗教改革的推进和现代中产阶级观念的兴起,整个西欧社会经历了一次全面的价值重估,这使人们以“文明”的名义重新看待既往的社会价值。于是,在儿童面前提及性话题逐渐被视为会毒害其无辜心灵、认为孩子应同样具备理性和文明举止(且必须从小培养)、受洗和领圣餐这样原本重要的儿童仪式则渐渐被更世俗且更私人化的生日庆典所取代(不要小看这一点,庆祝孩子生日的习俗,直到18世纪的美国都大多不存在),对儿童的关爱和迷恋也不再通过和他们逗趣来表现了,而是“通过对儿童的心理探索和道德关怀来体现”,儿童教育和儿童心理学随之诞生。伴随着中产阶级父母与儿童之间家庭关系的进一步紧密化,整个家庭观念也出现了颠覆性改变:现代家庭是围绕着儿童重新构造起来的。这在现代中国的独生子女家庭恐怕尤为明显。这其中的问题在于:这些变迁虽然的确存在,但是否就意味着“儿童”乃是一个建构的观念?当然,这里说的“儿童”指的是现代的特定理念。如果这可以成立,那么我们也可以说,“青年”、“少年”,也都是建构起来的了,因为现代的这些相应理念也完全不同于前代。概言之,这里对儿童史的研究,侧重于“童年概念”(concept of childhood)及“儿童对待”(treatment of children)两大主题,其中隐含的一个预设是儿童与成人各自为独立的、截然不同的阶段,且呈现为二元对立,而非一个连续变化的状态。观念的变迁都是在漫长时期中发生的“缓慢的革命”,这其中的争论在于各方是更多强调其中的断裂还是延续。固然赞赏此书观点者极多(在英语国家尤然),但反对者却也不少(特别是在法国国内),《法国文化史》第二卷就对此不以为然:“‘对儿童的发现’的论断是站不住脚的。今天我们都知道,所谓变化,它更多地发生于情感的表达方式上,而非情感本身:比较16世纪和17世纪的孩子,前者不比后者更受忽视,后者也未见得更受宠爱。”也就是说,古代人并非不爱孩子或不知道童年之为一特殊状态,只不过其表达方式和现代有别而已。围绕这一议题展开的争论,几乎可以肯定将长期存在,然而也正是这样一个争议话题的存在,使得人们不断去重新审视这一重要问题。这说到底是一种理念史,因为“儿童”这一概念的形成本身,就是社会整体价值观变迁的一个重要折射。研究儿童史的熊秉真就曾在《童年忆往:中国孩子的历史》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史学家刚开始‘发现孩子’的时候,注意的焦点其实还不在小孩本身,而是一些别的问题”,例如追溯时光中心态发展的历史;他认为这类研究及其价值设定,“代表一种相当鲜明的立场,就是昨非而今是,人类文明向呈单线行进”。确实,《儿童的世纪》中的观察所针对是西欧社会特定的社会进程,甚至其研究本身都离不开线性进化史观,它对“儿童”观念的界定,如放在中国历史的语境中,就显示出极大的差异。如熊秉真所指出的,传统上中国人固然也不认为童年阶段本身有特别的意义,但对成人/儿童的构想并不以机械性年龄作划分标准,而且“视儿童为一群有别于成人的人物,或者认定婴童之幼年为一特殊之成长初期之阶段,是一早有的概念,决非近代社会的产物”;中国也没有童工/学徒的体制,相反明清士人家庭一向注重“亲长自课”。近现代中国的儿童观更为不同,照《儿童的发现》一书研究,中国近代的知识分子所设想的“儿童”形象,是将之视为国家未来的主人翁,更多是寄托着对未来理想国民的设想,是一种充满政治性的话语,即所谓“少年中国”。“救救孩子”正是为了国家“救亡”。不论如何,如果说“儿童”本身是一个随着特定历史进程浮现的概念,那么合理的推论是:它也会随着相应社会变迁而消亡。美国学者尼尔•波特曼在《童年的消逝》中早已提出这一观点:他认为随着现代媒介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儿童与成人之间的界限再度变得模糊,现在的儿童可以从电视上接触到相当多的信息,心理上飞速进步,导致儿童独特性正逐步消亡,他担心孩子将自此丧失纯洁的童心。然而,如果说“儿童的发现”并非鲜明的事件,“童年的消逝”恐怕也未必会是一场彻底变革,说到底,每个时代都有与之相对应的儿童和童年。

历史的痕迹(trace)

今天我们的风尚、喜好、口味不是突然出现的,它们都有着被发现的开端、被推崇的过程,被遗弃的历史痕迹,如蜗牛爬过的路线,如喷气式飞机身后的烟雾,这本书很好地爬梳出那些隐藏于日常生活中的印迹。让我们看到,社会风尚,如对儿童的珍爱、对童年生活的美好期待,在我们文明中是一个过程,有着历史的凝结。。。。。

儿童是如何被“发现”的

在我们一般人的观念中,“儿童”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生阶段,其相对于“成年人”的含义几乎不言自明。但在法国历史学家菲力浦•阿利埃斯看来,“儿童”观念并非自始就有,而是随政治、经济、宗教和道德发展形成的一个现代性概念。在《儿童的世纪》一书中,阿利埃斯通过考察13-18世纪西欧社会、家庭、风俗、教育方面的历史,向我们展现了西方是如何定义和“发现”儿童的。在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小孩只要一断奶,就和成年人混在一起了。他们的穿着、职业、娱乐、社交,几乎与成年人无异,童工是普遍现象,劳动条件也相类成年人。而在当时涉及儿童的绘画中,他们大多被画上成年人的肌肉,也就是说,儿童只是小上几号的成年人而已。这种对儿童权益的漠视显然会遭到现代社会的口诛笔伐。但阿利埃斯认为,拿今人的标准去衡量古人,既无必要,也欠妥当,因为一切还要从当时的社会条件出发,方能理解人们在处理儿童问题上的观点。彼时封建主义尚未被资本主义替代,一切都打上依附关系的烙印,家庭亦未从家族的势力范围内脱颖而出,而家庭本身,其最大要义只为维系财产。因而当时厘定“儿童”概念的依据与其说是年龄,毋宁说是财产关系,在此语境中,“儿童”意指“男仆”、“服务生”、“侍从”、“徒弟”等,这种依附伦理产生的“学徒制”,使儿童过早离开家庭,更难维系家庭亲情关系。此外,当时医疗水准落后,儿童死亡率偏高,客观上造成父母因“儿童死亡不可避免”而对子女无法倾注更多心力,其对子女的冀望,也只停留于子女在完成共同任务、建设家庭方面所能给予的帮助。因此,阿利埃斯总结说,中世纪的家庭,是“一个道德的、社会的,而不是情感的实在”,换言之,儿童观念的萌芽,与家庭观念的兴起是分不开的。13-18世纪是西欧封建主义崩溃、资本主义逐步建立的时代,人身与经济依附关系的松弛乃至终结为家庭摆脱家族束缚创造了有力的条件。随着产业扩容、技术提高、贸易频繁和民族国家的兴起,家庭开始成为社会的细胞、国家的基础和君主权力的来源,其重要性日渐彰显。在此基础上,宗教改革为儿童观念的萌发打上了一针强心剂。阿利埃斯认为正是基督教促使人们“先发现了儿童的灵魂,然后才是他们的身体”。宗教绘画中出现的小天使、圣母圣子图,经由文艺复兴艺术大师们的努力而进入千家万户,儿童观念遂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集体意识中扎根,人们不再简单地将儿童视作“稍纵即逝的过渡时段”,而是赋以更多的关注了。但是,阿利埃斯也强调,这种对儿童的关注并非一蹴而就。在书中,他援引法国王室的御医回忆录,讲述路易十三的童年故事。我们惊讶地读到,路易十三穿着裙子,混迹在大人堆里,而大人并不在他面前讳言各种荤段子。阿利埃斯提醒现代读者,路易十三穿着裙子意味着人们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将他从成年人中剥离出来;男孩子穿裙子而不是其他服装则是当年对儿童的关注尚未提升至一个新的层次,在这个层次上,以儿童为目标顾客设计服装将成为新的时代风尚。而大人不忌讳性话题,则代表着漠视儿童的传统观念仍然十分强大。如果说17世纪是新旧两种儿童观搏弈且保持平衡的时代,那么,从18世纪起,天平开始明显倾斜。随着社会启蒙和道德运动的展开,新的教育观催生了大量面向儿童的学校,因材施教的理念也开始出现。阿利埃斯指出了其中的吊诡面,即教育工作者一方面竭力使儿童远离“社会中污秽的东西”,一方面又通过培养儿童的理性精神来强化和巩固第一方面。这种既希望保留童心又促使儿童老成的观念在今人看来十分矛盾。阿利埃斯再次提醒我们须从时代背景来解读其中的奥秘,因为“把儿童与原始性、非理性和前逻辑阶段相联系是我们当代儿童观的特点”,而在当年的人们看来,“童心”和“理性”是并行不悖的。事实上,这个问题至今悬而未决,中世纪小上几号的成年人,如今进化为各种早熟的“小大人”,这一点,阿利埃斯因受时代所限而没有谈及。但《儿童的世纪》的可贵处在于,作者并非单纯埋首史料堆里爬梳儿童概念的演变史,而是揭示社会价值观之于这个概念的影响,“根据环境而有所不同,因时代和人们心态的变化而变化”。这既是治史应有的态度,也是我们观察当下的一个切入口。按照这一思路,我们或可从“小大人”的表述中,窥视到现时代整个社会的风貌及其潮流。PS:非常重要的历史书。因篇幅原因书评里没有提到的是,儿童是许多民俗传统消逝前的最后承继者,其表现形式就是各种游戏。作者的这个观点很有启发性。不需要考虑篇幅原因所以让我不解的是,这么重要且难得的一本史书,出版社竟然出了个删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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