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人权

出版社:台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1993年
ISBN:9789570508116
作者:张佛泉

内容概要

張佛泉 學名葆桓,民前四年生於河北省寶坻縣。高中畢業後保送私立燕京大學。
自美留學返國,先後任「大公報」編輯、北京大學政治系副教授、西南聯合大學政治系主任及燕京大學任牛津、燕京試驗導師制導師,到臺灣後,任國立編譯館編譯及東海大學政治系主任兼文學院院長。
民國五十年獲美國福特基金會獎助,攜妻女至美國哈佛大學任研究員並有英文著作出版。五十四年在加拿卑詩大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任正教授直到退休。

作者简介

本書作者將自由析為兩種指稱:一種指自由制度,屬法制範圍,可以逐一列舉,開出人權清單,載於構成法之首,保障人之內心生活,使之不受政治的及個人間的干優;一種指人的內心生活,屬道德的範圍,是政治權力干涉不到、組織不起來的。此兩種指稱下的自由,分立的「意義系統」,不容混淆。
基本人權乃「不可出讓的權利」,為自由人的一種信仰,為「人之所以為人」的神聖原則。本書推理謹嚴,行文深刻有力,是一部權威性的學術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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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短评 (总计7条)

  •       张佛泉的低调民主政治观
      文/张洪彬
      
       提到张佛泉先生,很多人会很推崇他的代表作《自由与人权》。的确,该书在两种自由的概念区分上,足以与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的区分相提并论;该书对古典自由主义的论述在现代中国思想史上迄今无人超越,被誉为“半世纪以来国内解析自由思想最深刻的经典”。但《自由与权利:宪政的中国言说》一书所收录的张佛泉著述中,对当下中国最有启发意义的却是写于1930年代的一系列作品,尤其是关于在中国如何开启民主政治进程的论述仍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自从民主政治介绍进中国的第一天起,就不乏反对的声音,诸如民主政治不适合中国国情,国民素质不足以实行民主政治等等。清末新政、民初议会政治的失败,似乎使这种批评获得了历史经验的证明。于是,梁启超主张“开明专制”,孙中山则提出“训政”作为过渡,梁漱溟等人则主张从基层政治开始,通过国民教育训练国民的政治素质。民主政治应从乡村自治开始,成为一种主流观点。在1930年代,张佛泉先生撰写了一系列文章,对这种思路提出了相当有力的批评,在今天看来仍然非常有价值。他认为梁启超、孙中山、梁漱溟等人的观点有个错误的预设,即把民主政治看得太高不可及。梁启超把民主政治看作全民政治,所有国民都要躬亲政治;孙中山主张直接民主,人民要能行使选举权、立法权、复决权和罢免权;梁漱溟要使乡村社会中之各分子“皆有参加现代社会,并从而改进现社会之生活能力”。这种高不可及的宏伟目标很显然是难以立即付诸实践的,所以他们通常一面主张由政治强人代行训政、开明专制作为过渡,一方面主张“新民”,对乡村自治、国民教育寄予厚望。其结果就变成了,为了将来民主政治的实现,我们要暂时忍耐这不民主的政治。其症结就是把目标悬得太高。因为标准高,所以忘掉了现实,忘掉了本可利用的条件,民主政治只寄望于未来,而且客观上沦为论证当下非民主政治的正当性的工具。
       张佛泉的观点则反其道而行之,他主张一种低调的民主政治观。民主政治应该被看为一种“气质”,其核心即是在已有条件下,尽可能实践民主政治。“社会里面有了一分民治力量,即要过一分民治的生活,有两分民治力量,便过两分民治生活”,因此,民主政治随时可以开始,“在起始也许范围很狭,规模很小,但只能做到有力便容它发挥的一步,便算养成了民治气质”。
      在现代中国,已有的民治力量,在他看来就是几十年的新教育所养成的一批有参政能力的城市公民,尤其是现代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在现代中国政治舞台上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国民党之胜利、冀察分裂运动之反对,其反动其推动都是由受过新式教育训练的分子来做的。” 这批受过新式教育的知识分子集中在大城市,成为现成的民主政治力量。现代中国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现代化都从大城市开始,唯独政治的现代化,却要从穷乡僻壤中开始,在张佛泉看来,这实在是舍近求远、缘木求鱼,其结果必然是徒劳无功,这就是高调民主政治观的恶果。
       具体而言,民主政治应从城市开始,从受过现代教育的城市公民开始,从知识分子开始;从选举市长开始,从选举市政机构开始;选举如不可能,也可从单纯表达“是”“否”的公决开始。正是基于这样的观点,1947年张佛泉与友人崔书琴等人在北平成立“市民自治促进会”,组织制定市宪章,积极推进市民自治进程。遗憾的是,这一尝试一方面被国民党当局的专断倾向所阻断,另一方面又被战争打断。
      
      张佛泉著,《自由与权利:宪政的中国言说》,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9月第一版,65元。
      
  •       http://books.google.com.hk/books?id=QUVjAHuN1j8C&printsec=frontcover&dq=%E8%87%AA%E7%94%B1%E4%B8%8E%E4%BA%BA%E6%9D%83++%E5%BC%B5%E4%BD%9B%E6%B3%89&hl=zh-CN&ei=C2upTL_nKo_8vQOkkKj6DA&sa=X&oi=book_result&ct=result&resnum=1&ved=0CDEQ6AEwAA#v=onepage&q&f=false
  •       近来,中国社会发生了一场多年来少见的“宪政”争论。这场争论已经显示出几个主要的特点。
      
      第一,争论从社会群体扩展到体制内群体。反对“宪政”的不仅有社会群体,更有退休和在任官员;同样,支持宪政不仅有社会群体,也有官方群体,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曾经为实现中国宪政而努力而已经退休的官员。
      
      第二,争论激进化。争论的双方都呈现出高度的意识形态化,甚至呈现原教旨主义色彩。双方不仅有理论争论,也有人身攻击,主要是把自己或者自己阵营道德化,把他人和他人阵营妖魔化。
      
      第三,官方本身至今还停留在不作正式表达的“鸵鸟政策”。人们也可以把不做声理解为官方对争论的容忍政策。不过,对类似的争论,官方从前不是这样的。一些争论,一旦官方感觉到对己不利,就会反击,并且是重重地反击。当然,官方正式对“宪政”之争没有公开表达态度,并不是说其没有态度。相反,官方,至少是官方媒体的态度是很鲜明的。官方媒体连篇累牍地发表反“宪政”学者写的文章,只有少数官媒发表了一些支持“宪政”的看法。尽管官媒发表的支持“宪政”的文章较之那些批判“宪政”的文章少得可怜,但外界并不难看出,官方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很大的一致的意见----如果说不是分歧的话。传统上,官方一直要求所有官方媒体保持一致和思想上的统一。
      
      执政党无力介入讨论
      
      这场“宪政”之争的发生说明了什么?至少可以说明如下几点。第一,“宪政”之争传达出了政治合法性危机的信号。合法性指的是执政党统治基础的问题。“宪政”之争的发生,倒不如说合法性危机是对所有社会群体而言。实际上,从近年来的各种民意调查来看,执政党仍然享有相当高的社会认同度,因此也是合法性基础。但执政党的合法性危机,至少在一些社会群体的眼中的确是存在的。因为在主张宪政者看来,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必须是宪政。换言之,在这个群体看来,执政党现在的执政基础并非宪政。这一点反对“宪政”的人也看得很清楚,因此他们就直接说,主张宪政的是质疑执政党统治的合法性。反对“宪政”的阵营所担忧的也正是这一点。公平地说,主张“宪政”的群体里面,也没有多少人是要如同反对“宪政”的群体所指控的,要推翻现行执政党的统治。“宪政”派中的大多数人主要关注的,是执政党的执政基础的转型问题。
      
      第二,争论表明中国社会的分化和激进化。很显然,争论的双方毫无共识。双方从来就没有直接对话,也拒绝对话,一直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隔空喊话,互相批评甚至攻击,导致了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高度道德主义化和原教旨主义化。
      
      第三,官方话语的衰落。尽管官方仍然控制着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对执政党仍然具有政治重要性,但多年来,官方意识形态领域已经不生产任何新的理论和概念,除了固守传统那些教条外,主要是控制社会层面的意识形态。不过,中国的社会现实一直在快速变化。结果,官方所秉持的意识形态已经解释不了社会现实,也不知道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到现在,官方连社会意识形态也控制不了,任凭社会意识形态之间的激烈竞争。
      
      第四,在很大程度上也说明了执政党内部对“宪政”没有任何共识。执政党内部有支持“宪政”的,也有反对“宪政”的。在没有共识的情况下,官方就实行一种不情愿的放任自由主义,或者不得不“容忍”社会层面的各种主义之争。
      
      这种在意识形态层面上的“宪政”之争的恶果是明显的。从政治上说,争论双方都在试图重新定义中国政权的本质。但是,双方都没有问他们用来定义中国政治的概念,是否适用中国的现实。
      
      很显然,双方所用的都是外来的概念和意识形态,根本没有能力来规定中国的政权性质。例如,反对“宪政”的群体,把“宪政”视为是资本主义的,不属于社会主义的中国。但是,说“宪政”不属于中国,那么中国是什么样的政体?难道无法无天的政体?同样,在支持“宪政”的群体看来,中国如果要实现“宪政”,就要像西方国家那样,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就是说中国必须转型成为西方类型的国家。问题是:中国能够变成西方吗?变成西方会是一种如何的结局?
      
      宪政的本质是法治
      
      这场“宪政”的争论和前几年对“中国模式”的争论是一样的。在“中国模式”的争论中,左派认为,中国模式好得不得了,远较西方的优越,甚至在未来可以取代西方。自由派则相反,认为中国模式根本不存在。如果存在,也要把它改掉。
      
      但实际上,争论的双方都是在神学的抽象意义上讨论宪政,他们都没有直面现实。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在进入近代以后,王权时代逐渐过去,宪政成为不可避免。自从近代“人民主权”理论产生以来,王权很快就失去了政治合法性,更不用说是神权政权了。在实现“宪政”的国家,宪政可以说是各种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一个妥协。绝对的君主主权已经没有合法性,但绝对的人民主权也很难在政治上实现。在两者都不可能的情况下,就来一个妥协,那就是确定法律,法律之上,保护各方面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政的本质就是法治,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难发现,即使那些保留王权的国家,王权只具有象征性意义,不具有任何具有实质性的政治权力。同时,即使是实际上实行专制主义的政权,其理论上也要用宪政来论证自己。没有哪一个专制政权或者独裁,可以公开显示自己可以站在法律之上。
      
      在人民主权时代,不管人们喜欢与否,不管宪政是否真实,至少在理论上各国都要行宪政。不过,也很容易观察到,宪政的制度体现形式在各个国家是不一样的。大多数国家制定宪法,宪法至上。但也有例外。英国就没有成文宪法,但不能说英国不是宪政。当然,西方国家宪政的一个共同体现形式,就是三权分立和多党制。中国左、右派之间争论的要点就在于此。他们实际上所关切的是“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宪政?”这个问题。自由派主张学西方宪政,实行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左派则视三权分立和多政党属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在这里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那就是把宪政的形式当做本质,或者说,没有把宪政的本质和形式区分开来。实际上,宪政的本质就是权力的制约。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所以权力需要被制约。但必须看到,制约权力有不同的制度形式。三权分立和多党制的确是西方制衡权力的制度形式,但这并不是说,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具有普世性,只要实行宪政的国家都要实行三权分立和多党制。这里,实际上把宪政和三权分立和多党制等同起来。
      
      这种看法当然过于简单,也不科学。从经验现象看,西方式宪政到了其他国家并不见得有效,甚至可以走向反面。例如,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很多国家,尤其是那些曾经被西方所殖民的国家,大都具有多党制、三权分立、自由结社、自由媒体等等在西方宪政国家可以看得到的所有制度表现形式。但这些制度形式的存在,并不表明这些国家实现了宪政,因为这些制度形式的存在,同样没有能够使得这些国家避免专制和腐败。这是自由派应当思考的问题。中国的自由派一旦论及宪政或者民主,往往是教科书式的,只看到北美和欧洲那些宪政运作良好的国家,而有意或无意地不去看那些陷入西方式“宪政”陷阱的国家和社会。
      
      另一方面,左派把“宪政”视为是西方的,同样不符合事实。近代以来,一代又一代中国政治精英的努力就是为了建立宪政。
      
      在其革命早期,孙中山直接搬用西方宪政和议会政治,但很快就失败。失败之后,孙中山就走上了一条探索的道路。这个探索从孙中山到蒋介石到毛泽东是一致的。蒋介石即使行专制,但在理论上也没有否认宪政。相反,他所秉持的是孙中山的政治发展三阶段论,即从军政到训政到宪政的道路。台湾后来能够实现民主化,和政治精英对宪政意识形态的坚持有很大的关系,因为这种意识形态代表了政治发展的目标。
      
      中共也有探索宪政的道路
      
      同样,共产党也有其自己的探索宪政的道路。共产党是在反对国民党的专制主义过程中成长起来的,就是说较之国民党,共产党更迫切需要宪政。1954年,共产党及其政府就制定了宪法,即54宪法。为什么要有宪法?很简单,就是要实行宪政。毛泽东在晚年,自己破坏自己立起来的宪政,这就导致了无穷的恶果。尤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政治无法无天,就连当时的国家主席刘少奇,也不能保护自己最基本的生存权。
      
      也正因为人们意识到文革是破坏宪政的结果,因此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掀起了一个宪政浪潮。当时的邓小平对毛泽东有一个公正的评论。在讨论到毛泽东晚年所犯的错误的时候,邓小平并没有把重点置于毛泽东本人,而是置于制度层面。在邓小平、陈云和彭真等一代领导人的努力下,中国重返宪政,1982年制定了新宪法,即82宪法。当然,制定了宪法只表明中国要实行宪政,但并不表明中国已经有了宪政。邓小平之后,中共历届领导层一直在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宪政,尤其是如何把宪法所规定的一切转变成为现实。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法治”作为中国政治发展的目标。胡锦涛担任总书记之后,对中国宪政也有诸多论述。习近平接任总书记之后,说得更直接,就是要“把权力关在笼子里”。这个“笼子”是什么,就是宪政,是法律、法治。
      
      就是说,对中国来说,重要的是需要探索在中国的政治环境中,宪政从何而来的问题,而不是要不要宪政的问题。左、右派应当放弃具有神学色彩的宪政讨论,把眼光置于中国的现实和经验,探讨中国自己本身的权力制衡机制,也就是中国本身的宪政,这才是唯一的出路。神学化的讨论,无论是对执政党还是国家和人民,都是有害的。反对“宪政”的人最终必然挖空执政党的执政基础。他们必须回答,不实行宪政,要实行什么?难道要重新回到神权时代?或者王权时代?这有可能吗?同样,自由派只会提倡西方式“宪政”,不顾中国现实情况,这同样会导致同样的结果。这两种极端主义都会把中国引向国家悲剧。
  •     一次很有意义的理论失败
  •     千难万难从台湾买来,又泡了一个月的大图民国期刊,值得。
  •     最适合中国人了解自由主义的通论
  •       本书的前三分之一介绍的大多是民国时期及抗战时期自由和宪政在中国的发展,这对身为被政治运动硬生生隔断的大陆人而言是有普及常识作用的,知道,原来,在若干年前中国是有民主的,大概捋出民主在中国的发展脉络,不至于有身为中国人却没见过小鸡鸡的自卑情绪;
      后面三分之一可以说是全书的精华部分,很精细,有很多言语思想甚至拿来作为座右铭来使用,一些常识性的感觉起来特别抽象又十分有意义的概念,原来也可以用言语分析得如此透彻,很佩服;
      民主与自由随处存在,用何种方法论加以分析加以精切解读,才是难点。大师们不惜耗费毕生精力与各国各个历史先贤们对等互诉衷肠,再凭籍自己的人生经验历史情怀与感悟,才能参透其中一二。而所能参透的这一二,就是人类思想的精华。
      若干年前,中国居然也有人在思考这些,其思其想能达到这个高度,是值得佩服的;若干年后,现实的情景与这些思考没有毛关系,亦让人觉得悲哀;
      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器用化”三个字,不知离实现还有多长的路要走?
      这书看到最后,竟不舍得看完,怕看完了会顿时失去那些温馨,在这苍凉的社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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