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的發生:方法論, 神論, 人論

出版日期:2014
ISBN:9789861983775
作者:李麗娟
页数:416页

内容概要

李麗娟,中華福音神學院神學碩士,德國法蘭克福大學神學博士,曾任台北長春禮拜堂全職傳道,華神出版社主編,中原大學宗教研究所助理教授,創欣神學院專任教師,目前在衛理神學院擔任專任教師。主授詮釋學、系統神學、宗教哲學。著有《詮釋神學:與存在相屬的神學》(台北:橄欖,2010),主編《成為基督徒:祁克果神學》(台北:橄欖,2011)。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基督教神學簡介
第二章 教會歷史中重要時期的神學觀點
第三章 神學知識的建構
第四章 神的啟示
第五章 聖經的權威
第六章 認識神的本性和屬性
第七章 三一神論
第八章 神的創造與護理
第九章 基督教信仰的人觀
第十章 罪論
第十一章 神證論
第十二章 神義論

作者简介

本書是「教義的詮釋」系列中之第一冊,由留學德國的李麗娟博士撰寫,主要著墨於神學的方法、神的本身與人的定義。

作者繼承了德語神學的傳統,從以下視角出發,為我們闡述歷代神學家對於神論與人論的反思;她強調,神學的可能性,乃是人在生存的狀態中不斷與神相遇的結果。這並不代表我們能夠只根據自己的經驗,隨意解讀聖經或神學作品。反之,因為神學的產生總是根植於人的處境,進而對上帝的啟示做出理解與闡釋,因此在了解神學作品的過程中,也必須將之擺在原本的處境中來解讀。

作者提醒我們,在面對三一上帝時所必須具備的謙卑。「神是三一」這一浩大的奧秘,涉及了內在三一、經世三一、神論反思與現代處境之間的張力,因此信徒在建構對神的認識時,即使擁有了聖經或教會宣講的啟示,仍需要知道自己所了解總是不足,無法完整闡述神的本性與屬性。神是完全的自由與超越,但也總是在祂的憐憫與慈愛中,讓有限的人領受到可以理解的啟示,使神學的腳步繼續往前。

論及「人是什麼」時,作者深切地意識到我們必須與哲學、現代人類學與科學的發展進行對話,從基督信仰的角度做出回應。放在存在的層面來談,人的有限仍然令他無法面對無限的自由,在獨立於神的選擇中必然犯罪。惟有對神的依靠才能使他獲得確切真誠的存在,恢復原初創造中神的形象。

在本書這趟豐盛的神學之旅中,作者一方面以系統神學的主題形式呈現內容,另一方面,則融合歷史神學、聖經神學與詮釋學的進路,以期讓讀者了解,一個神學主題或概念從經文和過去教義史而來的觀點,以及也從現今的處境反思該主題或概念。融貫其中的,乃是體認到人作為聆聽的存在,必須不斷聆聽神的話,而做出合神心意的回應,造成與神、與自己、與他人/世界和好的新變化,這正是《神學的發生》一詞所企圖傳達的意涵。

本書的寫作進路將以「對內」建造信徒的神學知識為取向,但也會在其中提及「對外」從事神學之必要。因而,教父們的相關觀點以及方法,常做為書中談話的夥伴。此外,當今與論題相關的其他學科的觀點,也將會在書中提及、討論,以期保持基督教神學該有的時代性以及活潑性。

正如德國神學家艾伯林對神學所持的觀點,聖經既作為神向人說的話,因而神學以及神的話語的傳講應是一個事件,是「神的道的發生」(Wortgeschehen)。事件發生後所帶來最大的影響,是在於人對它的回應。當從事神學的人以及閱讀或聆聽的人,願意對此時此刻所閱讀、所聆聽的神的道順服之時,必定會帶來改變,這些改變即是人在面對神、面對自己、面對世界/他人的關係上產生變化。

因此,若要讓神學或是傳講成為一個「神的道的發生」事件,神學所思考的向度應是神─人─世界之間的聯繫。意即,神學論題每一部分的討論,應該從人對神的「信」開始,並且帶來對神、對自己、對世界的實在性有從聖經觀點而來的新認識。這也是筆者在本書中致力要達成的。

花黑噴—略談神學之所以「發生」 梁碩恩(《神學的發生》責任編輯)
神學的知識可加強我們信仰的健康,幫助我們在理性上面對挑戰,但是回到我們接受信仰的起初,可以發現,我們在認知上能夠辨識出神的道而接受之,乃是因為在出奇之中,靠神的恩典看見並相信,原本質樸無實的話語,竟能穿越時空的限制,對自己的生命做出要求。
在教會史上,有許多種歸信的故事與模式,其中魯益師(C.S.Lewis)的歸信過程常為人所樂道。魯益師在青少年時期是個無神論者,醉心於北歐神話的神秘世界。他後來讀到牧師作家麥克唐諾(George MacDonald)的作品,對他的靈性思想有所啟發,但他仍維持無神論的思想參軍。而後進到牛津校園裡,他的身邊有一群基督徒朋友,如《魔戒》的作者托爾金,也常閱讀基督徒著作,他的思想因而產生了變化。但是在三十一歲他成為有神論者的時候,他仍聲稱他應是「全英格蘭最垂頭喪氣、也最不情願的初信者」。在與托爾金等朋友長期來往與交流之中,魯益師漸漸接受由耶穌基督所代表的信仰意涵有其真實度,跟其他神話有所不同。就在一次前往動物園的途中,他接受並相信了耶穌就是神的兒子,其中的過程連他自己也無法明白,他「非常清楚地知道何時發生,卻不明白最後一步是如何發生的」。就這樣,在觀賞動物的行程後,一個偉大的基督徒作家誕生了。
在此之前,魯益師並不缺乏接觸到神學論述的機會,然而他真正成為基督徒卻也花上許久時間。更特別的是,連他自己也不能確定詳細的過程,只說事情就這樣「發生」了。這是否只是個特例,還是這是我們信仰裡的正常狀況?
在李麗娟博士的新書《神學的發生》中,我們可以看見這種特別的「發生」不僅是許多人歸信的經驗描述,更是神學知識建構的一種過程。在書中,「發生」一詞是源自德國神學家艾伯林的用語,李麗娟博士論到:「神學以及神的話語的傳講應是一個事件,是「神的道的發生」(Wortgeschehen)。事件發生後所帶來最大的影響,是在於人對它的回應。當從事神學的人以及閱讀或聆聽的人願意對此時此刻所閱讀、所聆聽的神的道順服之時,必定會帶來改變,這些改變即是人在面對神、面對自己、面對世界/他人(coram Deo, coram seipso/meipso, coram mundo/coram hominibus)的關係上產生變化。」也就是說,神學的內容最主要還不在於客觀知識的累積,而是作為一種事件的發生,人在其中做出選擇,而他肯定的回應產生了神學事件的有效性與意義,並且改變了自己的生存狀態,使他在認知、行為與他人的交往上,出現嶄新的架構。這種觀點與其說是放大了人的自由選擇權、貶抑了神的主權,不如說是人對神與自己的認識,是從神的話開始,卻是在個人的生存狀態中獲得完全。
當代神學在經過海德格、高達美等人詮釋學的洗禮之後,漸漸接受了人在理解與表達上,無法達致完全客觀的觀點,轉而注意不同處境當中的差異性,並尋求對話。而在面對相對主義以及主觀性過強的陷阱時,當代神學仍能回到語言的範圍中,求同存異,縱使語言的使用也受所屬群體的制約,不能稱做完全客觀。
因此對於基督教真理來源的聖經解釋來說,總是處在一種動態的模式中,而對本體與行動的思考,也必須放在「我—祢」的框架下進行。也就是說,自我在閱讀經文,面對歷史文化差距、處境之間的拉扯時,仍須回到根本與神的關係中,認識自己並做出選擇。這不代表在聖經詮釋與神學理解中,就完全不需要往歷史重建的方向追尋與企求,而是在追求客觀的同時,體認到自己的侷限與主觀,並且以信心來回應神對人此時此刻的呼召。按照艾伯林的看法,縱然聖經唾手可得、教會的講道也很容易找到,但是若沒有良好的詮釋,神的說話只能停留在歷史的某段時期,並不能對個人的生命造成衝擊。因此,人對神的認識要能達成,教會的宣講就不能停留在學術討論,更要深入世界的需要,用能懂的語言傳達出神的臨在。
在學院、教會、世界的牽引拉扯中,神學必須不斷保持對世人的相關性,這其實也是源自信仰的本質。的確,神學的知識可加強我們信仰的健康,幫助我們在理性上面對挑戰,但是回到我們接受信仰的起初,可以發現,我們在認知上能夠辨識出神的道而接受之,乃是因為在出奇之中,靠神的恩典看見並相信,原本質樸無實的話語,竟能穿越時空的限制,對自己的生命做出要求。
我們並沒有辦法掌握與神會遇的時機,但神的道仍對我們發出了挑戰,迫使我們正視自身存在的不完美與有限性,並略窺「耶穌是主」這項陳述,對於個人生命的巨大宣稱。然而,神同時在這個要求之中,提供我們願意接受,與之會遇的動力,就在順服的同時,周遭的世界也不同了。其實不是世界變了,而是自己的眼光不一樣了。因此,我們能夠接受神的道,實在是難以思議的過程,故稱其為「事件」或「發生」,其實仍然不足以概括其驚奇性。更重要的是,這不僅是出現在歸信的過程,更是個體在歸信之後,對神的認識不斷進深的動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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