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公墓

出版日期:2016-10-30
ISBN:9787020117511
作者:[美] 斯蒂芬·金
页数:424页

内容概要

斯蒂芬‧金 Stephen King
一九四七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市,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语文学,毕业后走上写作之路。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魔女嘉莉》后,迄今已著有四十多部长篇小说和两百多部短篇小说。其所有作品均为全球畅销书,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说,其中最著名的当属《肖申克的救赎》。
一九九九年,斯蒂芬‧金遭遇严重车祸,康复后立刻投入写作。二○○三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其后又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奖”的“终身成就奖”和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爱伦•坡奖”的“大师奖”。
在斯蒂芬‧金的众多作品中,以历时三十余年才完成的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共七卷)最为壮观,书里的人物与情节,散见于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说中。近年来的新作有短篇小说集《日落之后》,中篇小说集《暗夜无星》,以及长篇小说《11/22/63》《穹顶之下》《乐园》《长眠医生》等。
目前斯蒂芬‧金与妻子居住在美国缅因州班戈市。他的妻子塔比莎•金也是位小说家。

书籍目录

第一部 宠物公墓
第二部 米克马克族古葬场
第三部 伟大而恐怖的欧兹魔法师

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吓坏了!斯蒂芬•金写过那么多恐怖小说,但只有这一本吓得他不愿写完!有勇气看完这本书,才能领略大师的叙述魅力!
•猫奴慎入,因为这本书里的猫太恐怖了!
•至爱离去,你会选择放手,还是不计代价地挽回?
•吉尔莫•德尔•托罗(《环太平洋》)等国际大导演竞相争取把这本书重新拍成电影!
•台湾诚品书店读者票选“最令人怀念的绝版经典”之一
•旧版电影由斯蒂芬‧金亲自编剧并客串演出,被誉为最佳恐怖电影之一
•与《权力的游戏》作者乔治.R.R.马丁《热夜之梦》同为当年世界奇幻奖最佳小说遗珠之憾
——————
有时候,能够死掉反而更好……
克里德一家搬到缅因州乡下一处美丽的房子里,生活如田园牧歌一般,美好得不像真的:一家之主是医生,母亲美丽,女儿可爱,还有个牙牙学语的儿子。
但附近的森林里隐藏着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那个地方比死亡更恐怖,更有力量。
克里德一家将发现,有时候,能够死掉反而更好。
《宠物公墓》自出版后备受好评,被认为是斯蒂芬•金的经典作品之一,深刻探寻了死亡、失去和绝望的本质。每一个读过本书的读者都将难以忘怀。
——————
当我被问到(我经常被问到这个问题),我认为自己写的哪本书最恐怖时,我总能毫无犹豫地立即给出答案:《宠物公墓》。这也许并非读者觉得最恐怖的作品——我根据读者来信猜测,读者觉得最恐怖的书可能是《闪灵》。我想恐怖点和笑点一样,因人和地的不同而不同。我只知道,我一度把《宠物公墓》锁进抽屉里,觉得自己这次走下太远了。简单地说,我被自己写的故事和得出的结论吓到了。
——斯蒂芬•金
斯蒂芬•金迄今最恐怖的小说。
——《出版人周刊》
金曾言他自己都被《宠物公墓》吓到了……这是一部完美的恐怖小说。
——《纽约每日新闻》
让人喘不过气来,意象栩栩如生……力道惊人……是斯蒂芬‧金到目前为止最棒的作品!
──《匹茨堡快报》
疯狂!剧力万钧!令人极度不安!
──《华盛顿邮报》
非常棒的一本小说!斯蒂芬‧金的故事总能化不可能为可能!
──《底特律新闻报》
你如果没有时间读斯蒂芬•金的其他作品,读这一本就够了。
——美国亚马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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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自序斯蒂芬•金/文仲召明/译当我被问到(我经常被问这个问题),我认为自己写的哪本书最恐怖时,我总能毫无犹豫地立即给出答案:《宠物公墓》。这也许并非读者觉得最恐怖的作品——我根据读者来信猜测,读者觉得最恐怖的书可能是《闪灵》。我想恐怖点和笑点一样,因人和地的不同而不同。我只知道,我一度把《宠物公墓》锁进抽屉,觉得自己这次走下太远了。从公众接受度这方面来说,我或许并未走下太远。但从个人情感这方面来说,我敢肯定自己走下太远。简单地说,我被自己写的故事,得出的结论吓到了。我以前谈过这本书的创作过程,但我想再谈一次,最后一次。七十年代晚期,我受邀去母校缅因大学待一年,做驻校作家,也教一门叫“幻想文学”的课(我为这门课所做的讲义,后来成为《死之舞》(Dans Macabre)的素材,《死之舞》于两年后出版)。妻子和我在奥林顿租了栋房子,房子离大学十二英里远。房子很棒,位于缅因风景如画的乡下。唯一的问题是我们房子前面的那条路。那条路上交通繁忙,车辆很多,其中包括来自沿路化工厂的重型油罐车。在我家路对面开商店的夏利奥老早就告诫我和妻子,要看好孩子,孩子如果有宠物,也要看好宠物。“很多动物在这条路上没了。”这句话后来被我写进故事里。在路上没了的那些动物,都被埋在树林里,树林在我们租来的房子的后面。一条小路穿过社区,通往树林里小小的宠物公墓。这个迷人的临时坟场外面的一棵树上刻着“宠物公墓”几个字,这是这个地方唯一的标记。这个短语不单进了书中,还成了书名。那里埋着狗、猫,几只鸟,以及一头山羊。我们的女儿当时八岁左右,有只叫斯莫基的猫。我们搬进奥林顿的房子不久,我就发现斯莫基死在路对面一栋房子的草坪上。在五号公路上没了的最新一只动物,是我女儿很喜欢的宠物。我们把斯莫基埋在宠物公墓。我女儿为它立了块墓碑,墓志铭是:“斯莫基:它很乖”。斯莫基当然一点都不乖:老天在上,它是只公猫。然后一切平安无事,直到那天晚上。那天晚上,我听到车库里传来乒乓响,伴随着哭泣和好似小爆竹爆炸的声音。我出去看个究竟,发现女儿愤怒、悲伤又美丽。她发现了几块有时用于包装易碎品的泡泡纸。她在泡泡纸上蹦跳,泡泡啪啪作响。她喊道:“它是我的猫。让上帝去找他自己的猫!斯莫基是我的猫!”我想,这种愤怒,应该是有思想与感情的人类遭遇悲伤后最先产生的也最理智的反应。我永远爱着她那句挑衅的呼喊:让上帝去找他自己的猫!这句话直截了当,优美,绝对正确。我们最小的儿子当时不到两岁,只学会了走,但正在练习奔跑技能。斯莫基死后不久的一天,我们在社区的运动场上玩风筝,这个小家伙忽然想往路上跑。我去追他,但是该死,谢恩布洛公司(在小说里,是奥林克公司)的一辆卡车开过来。我也许抓到他,将他推到了。他也许是自己跌倒了。直到今天,我也不确定事实究竟是怎样。你如果极度害怕,你对那段可怕时刻的记忆通常是空白的。我唯一确定知道的是,他还好好的,现在是个大小伙子。但我的一部分意识永远没能从那可怕的“如果”中逃出来:我如果没抓住他呢?他如果是在路中间而不是路边跌倒的呢?我想你已经明白,这部生发自这些事件的书为何令我如此困扰。我运用现有的元素,进入可怕的“如果……”模式。换句话说,我不但思考了不应该思考的事,还把这不应该思考的事写了下来。我们在奥林顿租的房子里没有可供我写作的地方,但是夏利奥的商店里有个空房间,我在那里写《宠物公墓》。我按照定额,一天天往下写,很享受这部作品,也知道自己正在讲述一个“热门”故事,这个故事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也将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但是你每天干同样的工作,就会看不到未来。你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我写完后,把稿子晾在一边六周——这是我的工作方式——然后重读稿子。我发现这部稿子太吓人,太令人毛骨悚然,于是把书稿锁在抽屉里,心想它永远都不该被出版。至少在我还活着时不应该被出版。这本书的最终出版是个意外。我已经终止与我早期作品出版商道布尔迪出版社的合作,但我还得交给他们一部小说,双方才能两清。我只有一本小说尚未被预定,也就是《宠物公墓》。我和妻子谈起这本小说。我不知道怎么办时,妻子总是我最好的顾问。她说我应该把稿子完成,出版它。她认为书挺好。可怕,但挺好,不能被更多读者读到太遗憾了。我早先在道布尔迪出版社的编辑比尔•汤普森当时已经离职,去了埃弗里斯特出版社。是比尔首先建议出版《死之舞》,然后编辑、出版了这本书。所以我把《宠物公墓》的稿子寄给了萨姆•沃恩,他当时已经是个大编辑。所以说,是萨姆最终拍板的——他想做这本书。他亲自编稿,对这本书得出的结论尤其关切。他的付出让一本好书变得更好。我永远感谢萨姆那支灵感泉涌的蓝色铅笔。我不后悔自己让这本书最后出版了,但这本书在很多方面至今令我困扰,不安。小说主人公露易丝•克里德年老的邻居贾德说过的那句全书最振聋发聩的话最让我不安。“路易斯,有时候,”贾德说,“死掉更好些。”我满心希望这句话不是真的,但根据《宠物公墓》噩梦般的情境来看,这句话似乎是对的。也许这样想没什么。也许,“能够死掉更好些”是悲伤的最后一课。我们在塑料泡泡上跳累了,叫喊让上帝去找他自己的猫(或自己的孩子),让我们自己待着也喊累了,就会上这堂课。这堂课暗示,我们只能通过接受宇宙的意志,才能求得属于人类的安宁。这话听起来似乎是陈词滥调,或新时代的垃圾。但对我而言,这一选项如此黑暗而可怕,就像一种我们必须永远背负的怪兽。2000年9月20日

精彩短评 (总计12条)

  •     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里我最喜欢的一部
  •     台译
  •     修订精装本,今日下厂。
  •     埃莉对死亡的不了解与尝试了解。夫妻之间的深爱与矛盾(尤其是见解,但在50%处说明了雷切尔的童年)。帕斯考的设定略尴尬,但确实其推动了剧情,又因其无法作为,反而成了悲剧的进一步推导者。这里的猫确实可怕,但该期待更多的剧情。到底想把贾德森写成什么样呢?不忘使用修辞的文青斯蒂芬,顺便加入人性思考、美国中下阶级的困境。作为商业小说不能更棒。恐怖小说的两种模式:异境(爱伦坡)与日常(斯蒂芬)。相同点是对细节孜孜不倦的耕耘。金合理地利用了这一点,所以不管是那些家宠或家长里短,都是极为常见、贴切实际,而又给人一种深深的无力感的。在刘易斯准备掘墓的时候才节奏快起来(但此时,本该有的伤心肺腑的地方,其思维逻辑描写得并不是很感人)。另外,新精装装帧不赖,如果同系列的其他书封面有稍微的调整,也算契合金的恐怖观。
  •     男主的懦弱自私让我想起《无声告白》里的那个天生聪明却骨子里自私懦弱的父亲。这种人天生是魔鬼下蛆的鸡蛋。开头男主就有一种抛弃猫和妻子孩子去寻求快乐的想法。而作为看惯了生老病死的医生却在女儿养的猫问题上那么怯懦,那么容易被诱惑,更傻逼的是丫在警告之后还去犯禁。儿子的死注定让他走入魔鬼的罐子,因为他已经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哪怕做梦都无法禁绝那种死而复生的妄想。
  •     让人心生恐惧的有时并不是鬼怪而是软肋。
  •     倒不像书封上说的那么恐怖,至少没有闪灵纳粹高徒恐怖,但是足够恶心,我有点不大明白老金想表达什么,死亡,重生,宿命论?还是好奇心害死猫。。不过刘易斯抱着丹尼走向米克马克族古葬场那段莫名很感人,父爱如山。。结尾很恶心
  •     读过忘记了,再读一遍。恐惧来源于真实生活,家里的宠物大部分都有,都见过,谁知道内心里是不是存在着另一个灵魂。另外,如果可以让一个人复活,愿不愿意?
  •     恐怖
  •     爱要节制。
  •     dead should remains dead.
  •     爱上史蒂芬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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