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审判史

出版日期:2015-5
ISBN:9787305145076
作者:[美] 埃里克·伯科威茨
页数:352页

内容概要

埃里克•伯科威茨(Eric Berkowitz)
毕业于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新闻专业,后供职于美联社,并在《洛杉矶时报》、《洛杉矶周刊》上发表过文章。还曾担任过西海岸第一的法律刊物——《洛杉矶新闻日报》的法律编辑。

书籍目录

引言
第一章 引导欲望:最早的性法律
第二章 (大多数)男人的荣誉:古希腊的案例
第三章 帝王寝宫:古罗马的性与国
第四章 中世纪:被定罪的人
第五章 现代性观念始现端倪:近代早期,1500 年—1700 年
第六章 新世界的性机会
第七章 18 世纪:启示与革命
第八章 19 世纪:对人性的考验
附录

作者简介

本书以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性审判案件为引导,向读者展现了整个西方文明发展过程中最为真实的一面,同时亦清晰地呈现了西方法律的发展轨迹。
那些看似难以理解的审判结果,实则与当时的政治、文化乃至人的意识形态紧密相连,反映着西方各个国家在各个不同时期中的真实社会形态和人民生活现状,甚至对当今牵涉到性案件的审判,都起着极为关键的影响和借鉴作用。


 性审判史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更多精彩书评



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1条)

  •     性,本不是什么文明事儿,但又关乎人类文明的历史。美国学者埃里克•伯科威茨的《性审判史》,从性的角度考察人类文明的进程。这本书从苏美尔文明的性法律开始,以19世纪震惊世界的王尔德鸡奸案收尾,以时间发展的顺序,叙述了西方关乎性审判的历史。可以假装不正经地说,这部书可以充分满足读者的好奇心和多数人都有的一点儿窥淫癖。可以让腐女子大开眼界,让男屌丝叹为观止……至于淑女绅士们,如果有过分的诲淫情绪和精神洁癖,则会很可惜地失掉这样一次阅读的乐趣。埃里克•伯科威茨的研究并不是单纯为了满足读者的特殊癖好。就如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美国前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理查德•波斯纳所言:“这是一部既有很强可读性,又大有深意的优秀著作。”作为学术研究的成果,埃里克•伯科威茨相当严谨,他绝不以资料匮乏而轻易涉险、妄发虚言。而是以历代文献为基础,这些文献涉及楔形文字镌刻的远古法典、《圣经》以及其他卷宗资料,埃里克•伯科威茨以此追寻西方法律的发展轨迹。这些文献提供的法律条文和鲜活案例,使这样一部重口味著作显得富有激情、生动有趣。正如埃里克•伯科威茨所讲:“自有历史记载开始,立法者就一直试图确定人们享受性快乐的界线。”古代时期对性的管理不但超级宽泛而且相当精细,充满禁忌,审判严厉。在现在看来十分正常的床笫私事,也以十分严格的法律条文加以规定。在那时的人们看来,床上的鱼水之欢如有不慎,就会有渎神犯圣的危险,以致牵连整个部族或者国家遭受灾殃,这时性事已非私事,也无小事。如在古罗马,服务于神庙中的维斯泰贞女如果失贞,便会被活埋,以此救赎罪孽,使罗马免于恐惧中的毁灭。在中世纪,基督教士们提倡禁欲,以免渎神。他们甚至连信徒们的性交姿势都要管束起来,除了男在上的“传教士体位”,不允许其他性交姿势,如果违犯,便要进行只有面包和水的斋戒,这种斋戒的期限可能长达几十年。然而,神庙中的圣火最终被信奉基督的皇帝迪奥多西永远熄灭,圣女阶层也被解散;中世纪天主教的禁欲主义也被新教教义冲击。如许这些性事观念的改变,是人类从蒙昧向文明发展的鲜明路标。但有时候,性观念并不随时间线性发展,在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之间呈现多样性,显得变幻莫测。埃里克•伯科威茨在本书中提供了很多实例。比如远古时期普遍存在的“乱伦禁忌”,在古埃及和古波斯则是被提倡的。比如在如今依然是热门性话题的同性恋问题,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更是反复扭曲,波折发展。在希伯来人把男性之间的性关系定义为最邪恶的恶劣行为之前,男性之间的关系通常不受任何制约,古亚述人与古巴比伦人都是如此。希伯来人的《圣经》则把男人之间的肛交视为最重的罪,犯者将处以严厉的石刑。而后来的古希腊人还夸耀地把他们的同性经历在海边的石墙上铭文纪念,这一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柏拉图也不曾隐晦自己的同性喜好,并且在其著作《会饮篇》中还赞美这“不敢说出名字的爱”。而在古罗马时期同性恋则又变得可耻。在基督教占统治地位的时候,同性恋不但是令人不耻的,也是违法的。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很久,直到今天人们对同性恋的矛盾心理一直持续。但埃里克•伯科威茨的讨论终止在19世纪的晚期,以王尔德与其男性情人“极度堕落”入狱为最后章节。如果埃里克•伯科威茨将他的性审判史续写到今天,则情况又发生转变,美国最高法院在2015年6月26日做出一项历史性裁决,允许同性婚姻的发生,对此美国总统奥巴马也表示祝贺。通过埃里克•伯科威茨的著作,我们回头审视人类文明发展中的性,就会发现随着远古神话的破灭,宗教束缚的解脱,人们对性的观念越发开明。除了违背他人意志的强奸等罪行,在性的法律上有较以往更为宽松的准绳。人们对性不再像远古一样郑重其事,上升到神圣的高度,而纯粹是一件惯常俗事。埃里克•伯科威茨通过《性审判史》,为读者呈现了人类发展的一条脉络,惜乎它着力呈现的只是西方性文化的发展史,对于远东,如中国等地区则鲜有涉及。这从一方面也反映了埃里克•伯科威茨治学的严谨,大概对于自己不甚了了的东西,他不肯轻易触及。
  •     在《聊斋·婴宁》中,一个已婚男人企图勾引己为人妻的婴宁,婴宁笑而不语,接下了发生下面有趣的事:“及昏而往,女果在焉,就而淫之,则阴如锥刺,痛彻于心,大号而踣。细视非女,则一枯木卧墙边,所接乃水淋窍也。邻父闻声,急奔研问,呻而不言;妻来,始以实告。爇火烛窥,见中有巨蝎如小蟹然。”这可以说是无数个性与罚的案例之一,只不过这个案例执罚的是私刑,执罚者刚好是受害者本人,而如果想看看人类历史上的性与罚大全,美国作家埃里克•伯科威茨的《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是不可多得的文本。《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英文名是《Sex and Punishment:Four Thousand Years of Judging Desire》,读过此书的读者就会知道英文书名与其内容更为贴切,与之相应的中文名似乎应该译为《性与罚:四千年性欲审判史》,如此译名似乎也更能让这本书销量大增。《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从时间跨度上说跨越了从人类文明伊始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至十九世纪末几乎整个人类文明史,从地域上却把包含了中华文明与印度文明的亚洲置之度外,虽然《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远称不上一部名符其实的人类文明史,但反映人类特别是欧美几千年性文明的变迁已经足够。关于《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的创作初衷,埃里克•伯科威茨在引言中这样写道:“自有历史记载以来,立法者就一直试图确定人们享受性快乐的界线,他们颁布各种规定和惩罚措施来推行形形式式的法律法令,从美索不达米亚把偷情的妻子钉在尖桩上让她慢慢死去,到美国阉割手淫者,推行的惩罚措施可谓林林总总……本书的宗旨就是讲述这样的故事。”正如《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所呈现的,人类性欲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致在人类文明的伊始人类就穷尽了所有可以想象的性行为的可能性,除了被道德和法律所广泛认可的婚内性行为,还包括手淫、婚外恋(性)、同性恋(性)、娈童、换妻、群交、兽交等等等等,作为一个极端案例,17世纪的马萨塞湾殖民地一个青少年曾强奸过一匹马、一头母牛、两只山羊、两头小牛、五只绵羊、和一只火鸡,在《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里道德与法律的责罚大棒所有棒揍的正是那些胆敢跨越婚姻边界的性行为,而道德与法律的养成又得去文眀本身里去寻找源头。众所周知,同时也正如《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所一再强调的,西方文明有两大渊源古希腊文明与《圣经》文明,很难就这两大文明的优劣做出比较,两大文明都试图让人类过上幸福生活,但对待人类性的态度上却大相径庭。源于《圣经》的犹太教及基督教视一切婚外性行为为恶,而同时拥有日神与酒神精神的希腊文明对待性却宽容得多,基督徒视同性恋如水火,而古希腊却是同性恋的伊甸园,正是对性的不宽容酝成了欧洲历史上无数个性悲剧。从《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可以看到,当“希腊精神”在欧美占上风的时侯,也是那里的人们最“性福”的时候,当“基督教精神”占上风的时候,也是那里的人们最痛苦的时候,这种痛苦很多时候是生命的代价。为了呈现人类为性的冒险所付出的代价,《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首先呈现出一部人类荒淫史,然后才是人类性行为惩罚史。作为一部人类荒淫史,《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里那些为性冒险的主角可以说几乎涵盖了有性能力的所有人类,从教皇到帝王将相到平民百姓,从女王到王后到站街女。作为其中的杰出代表,罗马皇帝克劳狄年轻貌美的妻子梅萨利纳拥有“帝国妓女”的美称,曾放下身段到妓院里体验生活并搏得头牌,收获颇丰。路易十六的妻子安托瓦内特因为生活放荡成了平民百姓的笑抖,同时也成为当时色情作品的女主角。英国查理二世在位25年从来没有放过任何性享乐的机会,而他的国家也狅喜于重新发现的性满足,而作为性虐鼻袓的萨德更是口出狂言“快感即道德”,他的性行为与书籍都持续地冒着热腾腾的毒气。人类的性冒险是如此疯狂,与之针锋相对的教会、俗世管理者、卫道士为了使其就犯自然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在以宽容而著称的古希腊丈夫发现妻子出轨时,可以用异物插入引诱者的肛门以示羞辱,在中世纪,鸡奸者被绑上“正义之柱”烧死是最寻常不过的惩罚,甚至到了十九世纪末,著名作家王尔德引用《会饮篇》为自己辩护,终没有逃过牢狱之灾,进而过早地结束了生命。而教会、俗世政权一方面对一切婚外性行为严惩不贷,又同时从人们的放荡生活中捞取现实的好处。惩罚虽然可以暂时吓退人们的冒险,一旦有所松㢮,性的火焰必重新熊熊燃起,猫捉老鼠的游戏必将永远上演下去。《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试图寻找一条性快乐界线的努力注定是徒劳的,因为对于性冒险者来说,这条界线根本不存在,人类的执法者唯一能做的也许只是“文明立法与执法”,让猫捉老鼠的游戏玩得更文明些。…………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瘦竹园:shouzhupark,书评,影评,杂七杂八。
  •     读历史书于我来说最有意思的一点在于,你会在读书过程中惊讶地发现我们现今生活中很多习以为常感觉如空气般的事情其实在以前的并不是这个样子的,有时这个时间间隔还并算长;而且通过对历史的追溯,你也会发现一些有名的观点、行为、习俗等其实并不是其所谓持有者的首创,只是因为这些持有者所自带的光环才让这些观点习俗与其绑定在了一起。性不是孤立的,而是与我们所处时代人们的思想、社会习俗等密不可分。人的头脑中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去想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思想指导行为,只是有时这种思想和行为并一定被他人所接受。就像书中开篇所说的,“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些性和性行为方式是提倡的,有些性行为模式则受到无情的责罚。回溯或推进一个或两个世纪,跨越一国边境,在某地是无伤大雅的性享乐,在另一地却成了极大的重罪。”无力做文献综述式的概括,只是谈一谈几点自己想说的:1. 乱伦。在我们现代人看来,乱伦是极其无可救药的一种行为,是违背人类本性的,恶心肮脏的,是一种兽性,只有未开化的动物和原始人类才会去乱伦,而且也确实很多民族视乱伦为大忌。但是有人却有不同的看法,起码古埃及人和古波斯人就不这么看,他们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古波斯人还认为这是有福的,还有治疗功效。古希腊神话中也充斥着乱伦的现象,想必大家在看到那些宙斯乱伦出来的诸神时也都会大跌眼镜,宙斯是当之无愧的乱伦之王,万王之王不是浪得虚名。乱伦的一个主要的现实出发点是保证“肥水不流外人田”,这种方法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持自己家族的权力和财富不被外来人所稀释,这一点欧洲的哈布斯堡王朝或许最有发言权,唐高宗和武则天貌似也可以举起手来。但是,乱伦毕竟不是保持长盛不衰的灵丹妙药,一个民族长时间的乱伦,其命不久,厌恶乱伦的罗马人用了三百年的时间才将埃及人乱伦的习俗给扭转了过来。2. 宗教条文的来源。提到女人戴面纱,我们自然而然会认为这是伊斯兰教的标志,而且是愚昧落后的。其实,女人戴面纱在阿拉伯民族之前的民族如苏美尔人和亚述等就已经存在,而且其中的逻辑是一脉相承的。当时的亚述帝国认为只有妓女和奴隶才能露出面容,一个良家妇女如果抛头露面那么意味着你有勾引别人的倾向,你是“可以接近的”。甚至妓女是不能戴面纱的,如果违反,就要把热沥青浇到头上,奴隶被发现戴面纱会被割掉耳朵除去衣服。从这个事例或许可以看出,其实很多宗教上的规定尤其是性方面的禁令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并不是“神的指示”,不过是一些传统习俗的沿革,而且很多不是原创而只是抄袭或者叫沿袭自周边民族,更不要说伊斯兰教就是600年后被伊斯兰化的基督教了。这些禁令和跟神谕无关,并非那么的高高在上而不可侵犯。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禁令都是沿袭,也有反其道而行之的,它们是因为某个宗教因为对现实生活的看不惯而强行在其典籍中加以规范的行为,这点在犹太教和基督教上最有体现。犹太人由于自身的生存压力,为了与周边其他民族分别开,禁止了很多其他民族的性习俗,希望通过自己的独树一帜来强化自身的特别之处。他们在性上各种禁忌与其说是生活习惯不同,不如说是政治和军事的要求。就像书中所说的,幸好犹太民族后来生发出了基督教,不然他们在历史上也没有必要花上多少笔墨。3. 通奸,强奸。母系社会的荣光不再,父系社会的女性只能沦为男人的附庸,直到上个世纪女性的地位才慢慢回升,才有了现如今这么多的女权主义者,而且这么多的女权主义者的存在恰恰也说明了现在的女性还远未做到和男性平等。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女性都是男性的附属,只是性发泄和传宗接代的工具。如果发生了强奸或者通奸事件,多数情况下,女方都要承担更重的罪名,因为你有勾引别人的嫌疑;男方通常罪行很轻,如果你是一位贵族,那么恭喜你,你多半会平平安安,而且你家的女佣奴隶你都可以随意处置。另外,当欧洲人来到新大陆时,在欧洲大陆被压制的欲望得到了发泄的机会,这是一个自由的世界,白人自由的世界。当身上的枷锁不在时,这时候人的本性才会展现,所以子曾经曰过,君子慎独。有一种说法,看一个人,要看他在逆境时做什么,在顺境时做什么。那些所谓的体面的白人老爷们当面对所谓的“劣等”民族时,他们是不会讲礼义廉耻的,美军在日本、安国、菲律宾驻军时屡犯强奸案,前些年一些老外在中国同样横穿马路,甲午战争前的清军水兵在日本的长崎耀武扬威,这些都是近现代的例证。4. 卖淫。从历史上看,多数时间卖淫都是合法的,虽然不甚高尚,但是并不违法。埃及人就觉得卖淫没什么大不了的,巴比伦甚至还强迫所有的女人都要去神庙去做一段时间的妓女,这时候的妓女甚至跟神牵扯上了关系,埃及女神伊西斯的一个化身就是妓女,妓女竟然在神庙上班真是让人不可思议。基督教前的罗马执政者不反对妓女,妓女也是国家税收的来源之一,甚至贵族妇女有时还会羡慕妓女拥有的性自由,直到基督教慢慢掌控罗马帝国才被禁止,但是这种情形也没有维持多久,在后来的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虽然妓女依旧为人所不齿,但是卖淫却很诡异地起到了“保护家庭的城堡”,教会不但不阻止,而且公开组织卖淫,神圣的教会竟然是卖淫的大股东和后台。16世纪宗教改革以后,天主教被新教徒指责在性上面虚伪,道貌岸然,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坐不住的天主教开始行动起来,关闭了妓院,开始严肃规范人们的性行为。但是,人性就是如此,性欲望永远无法压制,卖淫业没有消亡只是转入地下。到了18世纪,据说这是一个妓女统治的时代,卖淫重新开始迸发生机,虽然清教徒们对此忿忿不平,但也无济于事。19世纪时出现了一个现实的问题,性病开始大规模传播,这使得卖淫成为了众矢之的。但是这也没有使得卖淫不合法,只是卖淫业开始被管控,妓女需要进行体检才能持证上岗。纵观整个卖淫史,再来看当下,不管执政的官方持有何种政治立场和态度,可以乐观的认为,卖淫业永不会消亡。因为只要人类不死,人的欲望不灭,肉体交易就不会消失。5. 鸡奸,同性恋,兽交。不管是基督教,伊斯兰教,还是我们的佛教和儒教,后世的教徒总是犯教条主义的错误,总是认为先贤的话就是伟光正的,这是没有道理的。作为无神论者,这个世界没有神,没有谁的话是绝对的真理。基督教是一个对性非常保守的宗教,之所以保守在于他们怕遭天谴,他们惧怕所有违背圣经指示的怪异的性行为,比如同性恋,通奸,兽交等等,甚至夫妻间的性行为都不能有愉快感,只能仅仅用来传承后代。基督教经常会将现实生活中的不幸,比如黑死病之类的流行性疾病,归咎于这些不适当的性行为以及不幸的犹太人,认为这些违背圣经的性行为是与魔鬼订立的契约,惹怒了上帝,上帝才降祸于他们,因此而丧生的那些真真假假的女巫、同性恋者等等成了替罪的羔羊。这其中的逻辑在于,教会认为卖淫就像城市中的化粪池,缺少了化粪池,城市就会污秽不堪,卖淫也一样,为了让男人们发泄自己的欲望,维持上层社会的美好,教会允许甚至亲自主持卖淫业。另外关于兽交,书中有个有趣的说明,贵族很少进行兽交,更多进行这种行为的是农民,这些农民与这些动物们朝夕相处,难免会情不自禁地想尝试一番。最后,说说这本书的不足。作者囿于自身的局限,书中的全部篇幅局限在了西方世界,这里所谓的西方世界并不只是欧洲和北美,也包括了北非,两河流域这些和欧洲因地理之便而有着数千年文化交流的地带。作者并没有对东亚民族的性历史进行梳理,也并没有在文中涉及到斯拉夫民族的性历史,所以我只能认为作者对此力所不逮。翻译上少数一些地方略显生硬,没有很好的推敲,但是总体来说还是翻译的不错。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用静雅思听听完的。主线不清,胜在涉及广,历史案例丰富。
  •     选作四月科普类书籍可以算是一见倾心了~。感觉自己读的时候视野还是很偏狭的,可能被来自远古的骄奢淫逸震慑得懵逼了……
  •     刷新三观。打着学术的名义一本正经的公然飙车。主要内容是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地区对于“合法”的性的标准和性犯罪的惩罚。理论上的分析很少,大部分都是各种亮瞎我眼的正史野史段子。最让人遗憾的是,几千年过去了,女性和同性恋者的地位似乎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
  •     读起来很有趣,也的确很严肃
  •     不同时期性道德的标准差别实在很大,结尾作者还在讲同性恋能不能被接受,转眼美国已经同性婚姻合法化了~
  •     男同性恋因其性别,在历史上并不是一直都被压迫,好笑的是女同性恋的性行为如果没有插入的性器官就不被认为是性关系,说白了,从人类进入父权社会,男性就开启了作为“第一性‘的历史,女性作为男性的附属财产,只要不触及男性利益往往就被无视了,而一旦触犯了男性利益,被判死的方式真是五花八门,与其说是性审判史,不如说是一部男权社会下的女性血泪史啊!
  •     縱橫幾千年衛道士總是孜孜不倦的當攪屎棍
  •     一点也不色情,基于性审判史的文明史
  •     一部人类文明史——副标题如是说。我个人也一直认为,评判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高下的终极标准一是厕所的清洁程度一是对待性的态度,可巧,都是下半身相关。所以,人类可乃名副其实的下半身动物。
  •     1.满足了小时候没有得到满足的书籍类型欲望2.河流审判太抢镜了3.古今女性的低下地位可见一斑
  •     ´_>`
  •     【得到解读版】
  •     变态不是绝对的,变态是相对的,因为改变的那个“态”本身就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是与一定的时间或区域内的“态”相违背
  •     卖淫、嫖娼、强奸、偷情、通奸、男同、女同、乱伦、人兽…等性行为的道德和法律尺度的演变。很多在中世纪会触犯死刑的性行为,譬如人兽,现在被发现,大概只会成为人们时间碎片中的一小块。现在人们对同性恋态度矛盾,也许以后,只是史料上的笑话
  •     好奇又好气,科普了有关性的历史,也为女性感到不平。看完之后毫无性欲。性审判史,并不觉得一定就是人类【文明】史。
  •     还是缺了点LGBT的内容 尤其L
  •     《人类性爱史话》偏向于介绍世界各地不同的性风俗,《性审判史》追寻性案件而介绍人类性态度的变迁。
  •     你所能想到的姿势,古人早就解锁了
  •     翻译的有点儿烂,读起来不顺畅
  •     挺有意思。 其实一直在变的,很多都没有变。 压抑本能的方式只取决于当时背景下的最大利益目的吧。 依然很开拓眼界噢
  •     性本身即是人类上层建筑所无法企及的。所以到底在审判些什么?是所有权、占有欲、优越感、无关的恐惧和偏见。讽刺的是经过了五千年,人类眼中的性还是如此驳杂胶着,关于性本身的思考又有多少?
  •     并没有给我打开一扇门。
  •     make love not war(你可以束缚我的姿势,但欲望之火从未熄灭).
  •     好读易懂。
  •     历史总能读出荒谬感 何况还是性审判历史
  •     如副标题所写,从原始到宗教到科技到现在,审判的依据不断在变。以牺牲三观为代价知道了不少名词,不知道要看多少天新闻联播才能补回来。
  •     确实是一部有趣、严肃的作品。并不优雅,毕竟讲的事主要是人下三路的故事,然而从这些故事中可以看到人类自身认知的不断变化。可惜主要讲的还是欧洲人种的审判,东方、非洲的故事应该更有趣才对,受儒教教化,中国人公开的故事一定极少,比较公开的大概是魏晋那个时期,不过我猜测哪个时代都少不了这类事,尤其是本书下半部分重点讨论的类王尔德故事。(读《大卫科波菲尔》时就惊讶于少年大卫的同伴之情,看了这本书,感觉上当时这种感情大概挺时髦的。)看完这本书以及看完《卡罗尔》的收获是我确实不再认为同性恋是变态了,艺术对人的教化就在这里吧。
  •     以道德之名。。。。。。
  •     整个性审判史就是宗教对人性、男权对女性的压迫史啊
  •     消遣大过学术
  •     很好看诶,刷三观,看完这本可以再看好色的哈姆雷特
  •     一部人类史、社会史。最后一章波兰斯基首当其冲。材料不少,同性恋有点太多。
  •     各个罪名的设立都会有其根源,性犯罪也一样,耳熟能详的名词往往让人忘记其初衷。
  •     一定有人这么干过,用舌头逗弄男婴小小的下体。如果你问那个希腊男孩,他会说这是成人的仪式。看吧,你以为有什么永恒的道德,不过是愚蠢的舆论。吃一只无花果能需要多长时间,都去死吧,这些文明的象征和文明人。
  •     女人啊,千千万万赴死,走了一小步。当小故事读
  •     五花八门的性文化,我看的是解读版,原版如果联系到不同时代的历史,从原因上讲解为何个中时代性文化是如此就好了。
  •     看完这本书,我买了本fanny hill英文原版看,简直是出神入化的描写
  •     于是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性病的起源是什么呀
  •     虽然线索乱,但是故事精彩啊
  •     也可以算一部女权进步史了,写的十分有趣,同时也惊愕于人类发展的历史。
  •     可读性非常强,案例超丰富。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从社会对待不同性行为的态度,可以很清晰地看出每个人群在这个社会的地位,以及社会发展的程度。
  •     尽管宗教和法律也在伤害男性权利,但自始至终对女性的压迫都严苛万倍。这些审判本质上可以解释为是男性对于自己性尊严和性权利感到威胁的恐惧感下的行为,还有就是宗教对人的压迫,由于科学的落后,将当时无法理解的现象怪罪到人的头上。看完这本书只想感谢我们现在处在一个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包容的社会,只希望不要开倒车。最后,远离宗教。
  •     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即性这一私人的事与法律分离,摆脱其繁密又缺失的掌控。
  •     作者在报社工作过,书本内容是由从各种书籍法律案件收集而来的资料罗列堆积而组成。简单的记叙大过作者的评论,第一章就有强烈的感觉,为了“性”堆积了许多故事,有的很有趣有的乏味且零乱。正如书名——性审判史,此书与史,无甚相关,作者收集的性资料整理成一条不算清晰的时间线,能算史吗?不过引文和注释相当严谨,比国内那些乐于写宫廷野史,关注民间坊谈不注重参考文献的作家要好太多。
  •     有点重复以及啰嗦,但是总体有意思。大量案例但是不给分析和结论。
  •     知道了许多道德观的来源,其实一切都因为利益
  •     女人是有多悲催
  •     很好的书,但有可能是翻译的问题,个别地方有些语句不通,逻辑线混乱。
  •     对性的态度,的确是一个时代或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签之一
  •     做了很多笔记 但没几天就又忘了 怎么破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