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那年我21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世纪文睿
出版日期:2013-5
ISBN:9787208113466
作者:张晓晗
页数:184页

内容概要

张晓晗
91年生的傲娇摩羯座超龄少女,上戏不知道毕不毕得了业生。
《萌芽》杂志最女王、最女流氓、最Nice Legs三项奖的大满贯获得者。
亦在App【一个】上连载人气作品《女王乔安》。
拥有买了一百多个手机套最后手机丢了的悲催人生,一生放荡不羁爱淘宝,持之以恒的肉食主义者,凭着长腿瘦胸带领少先队员打天下的银河系少先队大队长。
新浪微博@张晓晗Oliver

书籍目录

七年之痒
少年祝安
喜喜快跑
MUSE
最好的年代
一百种爱情
双城记
末日那年我21
摇晃

作者简介

冷静和卖痞的表皮下,鲜血和眼泪一样真实。
《末日那年我21》是90后人气作家张晓晗的短篇小说集,其中包括了她的人气代表作《少年祝安》、《七年之痒》、《喜喜快跑》等。张晓晗的小说以都市青年人的生活为题材,恣意挥洒的情感与摇摆不定的爱情,带来的是一段段值得细细咀嚼的青春年华,在每个人的心中都能掀起一股涟漪。她文字中的有青春的肆意、洒脱、鲜活,但也透露出年少的摇摆与不安定,在她的文字世界里释放的青春焰火,让每一个离青春或远或近的人都能得到片刻享受。
张晓晗,《萌芽》杂志目前人气最高的女作者之一,是《萌芽》最女王、最女流氓、最Nice Legs三项奖的大满贯获得者。也是人人称道的微博段子王。她常以女神、女王、女流氓的多面体展现在读者面前,具有强烈的个人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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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说实话,我没买这书,但这几年是一直从《萌芽》跟着看下来的,里面的小说只有一篇没看过。从《双城记》开始,一直到《末日那年我21》。我也没算过几年,迷迷糊糊就过来了。看这里的目录,以《七年之痒》开始,以《摇晃》结束,最喜欢的两篇,以辉煌之作开始,以巅峰之作结束。也就算是告别我我那埋头在课桌上的青春了。我挺傻缺的,在报刊亭觉得因为目录里没有自己喜欢的作者而把杂志退回去不买很不好意思,所以啊,我每期都买。拿到每期《萌芽》先看看有没有她的文章再看别的,后来索性就不看了。喜欢的作者一个个从《萌芽》隐退了,也就没念想了,最后连《萌芽》都不买了。三年又四年,一三一四,并非一生一世。那年,我把十一月的《萌芽》翻皱了。封面是咖啡厅等待的少女。白色的羽绒服,蒸腾的热气,短发的少女。那年,我还把二月的《萌芽》翻烂了。不得不说,那期的《萌芽》是那几年最好看的一期,我还记得那个配图。粗线条,侧脸,合眼,几何图形。是我最喜欢的左旋画的。后来不知道左旋去哪里了,网上也搜不到了,真可惜。很多又很多年前,顾白喊了一声卡,她就停止了摇晃。很多年前,有个街前雨巷。很多又很多年前,有个阿丙fish。而今只有我一个傻逼在蹦跶。我把张晓晗介绍给了无数的人。有的,随口答应,转眼就忘了,就像吃完饭就去拉屎,长了个滑翔的脑袋。有的人,看了一篇就大呼自己是脑残粉,是真爱,确实,脑袋残成粉了。到头来,真正喜欢都能有几个。时间不能说明一切,但时间能让人安心。从最初投稿差点被毙,到现在出了两本书。我真的好高兴,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她,喜欢她。我他妈的热泪盈眶啊!小伙伴越来越多,感受到了知识的力量。原来她的大长腿真的能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串一株幸运草,串一个同心圆~出《不留》的时候,老子家里有四本!看一本,收藏一本,放枕头边上一本,留给子孙一本。后来为了宣传张晓晗,狠心送人了两本。还有两本放家里,看着签名就想到《摇晃》。我想,《摇晃》的故事我是忘不了了。要是说《一百种爱情》是《少年博物馆》那这本书我就更没必要买了。我甚至能欢快的说,我有这本书的TXT,还附赠张晓晗所有没被收录的文章。此时此刻,我越说越自我陶醉,早知道就不群共享了,有木有!!打印出来《胸平心不平》新锐作家张晓晗首本盗版书,有木有!!现在我可追不起《女王乔安》了,没了看《摇晃》的热情了。真是,我真的炒鸡喜欢《摇晃》啊!绝对的巅峰作品啊!直到现在,一提《摇晃》我还睡不着觉啊!呀,说多了,不说了。还有这真不是书评啊~这就是一场说写就写的形似家门口大妈们聊天的扯蛋蛋啊。说这是书评的,你才是书评,你全家都是书评。哼~
  •     所有人的快乐,所有人的悲伤第一次读张晓晗的小说是在多年前,那时我还有买《萌芽》的习惯。《少年祝安》给了我一些美好的印象,语言凌厉成流氓,在萌芽的小清新中,确实是物以稀为贵。我不记得是否读完这一期的《萌芽》,因为那时候我只是喜欢购买《萌芽》——时间再往前,不知道是07年还是08年,有一期的《萌芽》上刊登了一篇小说,题目好像是少年黑子,这个小说带给我非常美好的回忆,小说我记不太清楚了,只记得少年在逃,或者在飞奔。那时的《萌芽》封面还是美好的少女,笑容里都带着青春的快乐和悲伤。朋友说,他喜欢张晓晗。当然,他只喜欢她的一篇小说。事实上,他也只看过她的一篇小说。他找出了链接,我去看了那个小说。《交欢》,这个小说没有收到这本集子里来。小说虽命为交欢,看似糜情而混乱,但结尾还是有温暖的光。这个短小的文章,应该是隶属于《一百种爱情》系列。在小说集中,我喜欢这些短小精悍的小说,因为这些探讨感情的小短章,终于让我摆脱少年的状态,然后开始思考一种名为爱情的东西。所有轰轰烈烈的都是属于少不更事或者是觉得少很更事的青春,而爱情却低微得很,所有人都在追求着,却不知顿住脚步一看,许多的爱情在菜市场里买土豆、然后开始思量着晚上是吃土豆丝还是吃土豆片。张晓晗的小说里包裹着一种青春的冲动,她在用“少年侃”的口吻在讲述着看似轰轰烈烈的青春。不知道她自己是否发现了,她笔下的青春是有一种模式,一个混蛋的男人,一个跟着混蛋的女人,一个好男人。男人很混蛋的远走了,混蛋的女人开始回忆起逝水流年,或者是回忆起刀锋般的犀利岁月,好男人在她的身边,然后等待着女人从回忆中醒来。结果都是好的,像小说《摇晃》中,惨烈的青春过去了,终于要跟一个居家男人走入婚姻和家庭。“妞儿你要不要,你不要我就给别人去。”虽然是恍恍惚惚,但回过神来,还是坚决地大声喊,“我要。”所有的故事都关于青春——青春和婚姻是两个世界,以前可以疯狂可以摇滚可以呐喊,现在可要岁月静好。张晓晗的文字相当豪爽、直率,呼啸而来,像一辆飞奔的火车。在文学上,女人的豪爽和男人的羞涩一样,都是美好的品质。当然,这种豪爽是表面的——可以肯定的是,张晓晗有一颗柔软的心,不然就不会在《交欢》中设计如此温暖的结尾。很多女孩子在人面前,坚强、自信,好像世界上没有什么事可以打到她。其实不是的,这样的女孩子只是一个默默的舔舐自己的伤口。集子里的很多小说都体现出这样“性格反差”的特质,像《少年祝安》《摇晃》莫不如此,女主人公看似舒朗、坚强,但却偏执,放不下太多的事情,放不下轰轰烈烈的青春,非得要一个骄纵她的人来温暖她的心和情感。这是份奢侈的青春。所有不好的事情都在青春里,所有美好的事情都在回忆的青春里。当我发现自己再也不适合去阅读关于青春的小说时,我已经知道,很多事情开始变得无可奈何了。
  •     嬉笑怒骂中体现真情,披露90后心态,愤世嫉俗而又时常迷惘;女作家中少有的犀利风格。在奶油味十足的青春文学中别具风情;我读书有两个特点,一是很少看活着作家的作品,而是很少花钱买小说看,大多在电子书上囫囵一番就作罢。我第一次知道张晓晗,是一个杂志中的答读者问,当时还未度过她的作品,仅从答读者问就被其文字风格吸引。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竟然忘记标注了。。
  •     不太喜欢这样的书。。
  •     很多个莫名其妙的时候遇到了莫名其妙的人 然后就是一段莫名其妙的经历 这就凑成了莫名其妙的人生
  •     看着封底,深怕哪里冒出一句“并背诵全文。”
  •     和《除了爱我们什么都不会》有重复,看多了会疲惫。
  •     1.口语化叙事,从容易带入。2.看得出作者有感情蕴含其中。
  •     高中时候写多好啊 现在咋变成那样
  •     七年之痒的诸多桥段,都能背了。听了无数次!
  •     too young too naive for me.
  •     坚持买张晓晗的每一本书,看他的每一篇文章。想看看能走多久
  •     坦白说什么“90后零姿态”这种tag简直low好吗,但是我喜欢张晓晗,也喜欢那个在午后趴在学校阅览室有太阳晒到的那个桌子上看七年之痒看哭的曾经的自己。
  •     除了说你早熟和棒棒的真的不知道说啥好了。
  •     萌芽和一个时期我最喜欢的就是张晓晗了 可是看完奇葩来了之后就不太喜欢她了 不过有时候想想 她矫情 我自己也没好到哪去 文章写得还差
  •     虽然很喜欢张晓晗,不过对这本书的评价就是,野心很大,能力不足。
  •     浓重的萌芽风,可能初中看的时候会喜欢这种风格吧,但是长大看到的时候完全是一种无病呻吟的矫情感,不过也和作者那个时候的年纪有关。
  •     好酷的大队长,从这本书到她的微博,还有奇葩来了,四大名助什么的,不一样的人生,非凡的才华,只有大写的服~
  •     学着开始一段新感情,学着把他当做你。
  •     看第一遍觉得新鲜,第二遍觉得恶俗
  •     带野牛草的伏特加
  •     高中时每一期萌芽都买,超级喜欢 摇晃和双城记,每个人都有那么矫揉造作的几年,其实不过如此
  •     七年之痒 不能再泪目 看一遍哭一场 感同身受 讲真
  •     已经读不了这样的东西了
  •     最近文艺情绪泛滥,好喜欢这种支离破碎不着调的文字。读过长篇以后还是觉得她的短篇好看,每个故事到了结尾才真相大白(然后又倒回去读一遍
  •     MUSE miss you so easy
  •     怎么说呢,反正挺让我失望,没有耐心读完
  •     你写爱情最好的年纪。
  •     第一次读张晓晗是在另一本畅销书里 然后立马搜索她其他的书 喜欢的文风 喜欢的故事 喜欢叙述大事小事快乐悲伤的调调 喜欢书里每一个女主的小坚强跟玻璃心 似乎影影绰绰的看到了许多个不同的我的碎片 会继续关注张晓晗( •̀∀•́ )
  •     这评分还挺高
  •     是不错 但是还是有太多的不必要的辞藻 她在90后的里面 绝对是不错的 但是我还是觉得可以更平和一点 对于文字的处理和情节的处理更加的凸显出自己的文风 为什么我现在看大多的作者写的东西 特别是受到小四作品轰击年代起来的作家 更是有浓浓的小四风 久久不能散去
  •     末日那年我21岁。至此再没什么可以失去。
  •     不同的21岁。
  •     其实还是挺有纪念意义的,但是越长越大就越来越不需要青春了。
  •     写得不错的!
  •     萌芽之作,小时候爱的摇头晃脑,现在这个年纪只觉得虚伪做作。
  •     矫情到哭
  •     书很薄,90后的语言,是我喜欢的那种幽默!读来特带感~!恶趣味万岁!
  •     很喜欢很喜欢
  •     忘了是怎么认识她的,但是从接触的那一天起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她。喜欢她不可一世的骄傲,羡慕她细腻到骨子里的描写,一朵花都能被她写出九曲回肠的感情来,队长是我平庸生活的美少女梦想。真实不做作,有想法骨子里要强,高执行力一路摸爬滚打靠实力成为赢家,2017要像你一样。加油。
  •     被击中的感同身受
  •     故事不是人,人类可以因为一场疾病集体阵亡,而故事是永垂不朽的。
  •     格局小了点但就是有才呀
  •     不好看……
  •     读完还是最喜欢第一个故事,七年之痒,暗恋是不是一件费体力费心力又愚蠢的事情呢?我觉得是?想到了张爱玲说的,"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我仅仅是爱错一个人,没什么大不了。
  •     哈,挺好玩,原来90后喜欢大叔还是因为有钱能买冰激凌呀。
  •     故事
  •     201613 >>> 对所有有关「末日」的词真是一点抵抗力都没有,连狗血都通篇接受了(。
  •     能够在那么小写出这种深度,很NB啦!
  •     我们一样大,可是我却看不懂
  •     有些章节还是不错的
  •     图书馆就是好。有时候轰轰烈烈,有时候花花绿绿,不过都是城市里的游戏。发生在上海总觉得比发生在北京洋气,所以这本比《爱已售罄》好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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