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1998-12
ISBN:9787542612090
作者:刘军宁
页数:419页

内容概要

刘军宁,1961年生,安徽人。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曾任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研究员,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现为文化部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作为年轻一代政治学者的领军人物,他策划了《公共论丛》、《民主译丛》、《公共译丛》、《政治思潮丛书》等丛书,著有《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民主教程》、《权力现象》、《保守主义》等著作。

书籍目录

善恶:两种政治观与国家能力
毋忘“我”
自由与多元之间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无知与自由
保守的柏克自由的柏克
当民主妨碍自由的时候
理想之敌理想之友
共和・民主・宪政
从法治国到法治
大道容众大德容下
平等的理想精英的现实
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近义,还是反义?
为什么民主必须是自由的?
殊别价值与普世价值之间
全球化与民主化
民族主义四面观
中国商人的宪政情怀
儒教自由主义的趋向
自由主义与儒教社会
北大传统与现代中国自由主义
美德与黑暗时代
市场经济与有限政府
人性堕落还是道德进步?
附录

作者简介

在法治国家中,公共权力受到宪法等根本大法的约束,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而这种法律本身则必须以保护人的基本权利为前提,因为这些自由与权利是不可侵犯、不可剥夺的。总之,民主在体制上必须是宪政的、法治的、共和的;在价值上,必须是以维护人的自由、权利和尊严为最高目标的;在制度上实行司法独立、分权制衡、有限政府、多元政治、政党政治、代议政治、违宪审查、地方分权自治的……


 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更多精彩书评



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有些著作为老问题提出新证据;另外一些著作则提出新观点,并激发读者用新视角去看待老问题。本书无疑属于后一类型。刘军宁博士于1998年发表的《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一书堪称当代中国自由主义思想研究的一大力作,是继北京大学李强教授所著《自由主义》之后,本土学者(中国大陆)研究自由主义思想的又一大理论成果。 只是两位学者不同之处在于,李强教授以十分严谨、系统的理论框架廓清了自由主义的概念、梳理了自由主义的源流与沿革、阐述了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同时也兼顾了其他思潮对自由主义的批评 ,可谓逻辑清晰、论证严密;而刘军宁博士则更像是上世纪30年代的报人,其著作主要是由二十几篇介绍自由主义相关概念与价值的政论文组成的文集,虽然看起来各篇的排列有些杂乱无章,然而作者却是颇费匠心,仔细阅读方能发现其中贯穿始终的线索。本文不拟对李、刘二人的大作进行过多的比较,只想对刘著主要观点进行一番阐述并谈谈自己阅读之后的感想。刘军宁博士在本书的序言开篇就提出了一个对自由主义的新看法,笔者认为值得深思,即“自由主义是一切其他主义的舞台” 。的确,因为自从有意识形态之争以来,自由主义是生命力最长久的,而其他的所有思想流派要么是反对自由主义的,要么是与自由主义关系甚密的,都与自由主义这个“元主义”脱不了干系。这其实是说明了自由主义在意识形态和政治思想领域的基础地位。但是这样的基础地位并不能给自由主义带来丰盛的果实,在当代西方世界,自由主义早已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而在东方世界,也有实行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却面临金融危机的国家。那么,自由主义在中国到底有没有必要推行?刘军宁博士给出了解答:“自由主义的功能不是要使一个社会免除一切危机。”“自由主义与其他主义的差别不是在于自由主义能造就一完全没有危机的社会,而是危机程度大小的差别。” 诚然,自由主义是舶来品,在中国大地上推行难免会遭遇嫁接时的“文化排斥现象”,但是美国政治学家古德诺曾说过:“人类毕竟在任何地方任何历史时期都是人类,人们的各种政治组织因此必定基本上具有相同的目的,并且必定会为了满足这些目的而普遍的采取同样的方式”。 我们相信自由是人类追求的普遍价值,自由主义的制度则是实现这普遍价值的普遍方式。本文以下部分将对刘著中两篇核心文章进行阐述,并尝试提出笔者自己的理解。一、自由主义的伦理基石——个人主义自由主义首先与个人主义联系在一起,在本体论上是以个人为出发点来进行逻辑演绎,不同于社群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等以集体为逻辑起点的意识形态。刘军宁博士提出,要推行自由主义,就要提倡个人主义,要“勿忘我”。“我”是每个个人、每个个体,而中国文化的最大偏失就在于个人永不被发现,永远没有个体意识。除却中国传统文化,以集体为逻辑起点的马克思主义对20世纪中国的影响也是巨大的,致使几代中国人民只知有国家、有集体,而不知有个人、有自己(不是他们不想知道,也不是他们不知道,而是他们知道不敢承认)。这是多大的悲哀!没有个体意识何来个人权利与个人自由!但是长久以来,我们收到的教育、我们所生活的社会的总体观念,却总是谆谆教诲着我们要忘我。对此,刘军宁博士提出以下反对观点。首先,真正的忘我是不可能实现,也不那能做到的。忘我论认为,只有克服私心,善、仁、正义等才会出现。然而问题是,人的所有作为都要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要求,每个人自我的生存和发展对其自身来说是最高的“善”。刘军宁认为,“绝对的利他是没有的,而相对的利他所‘利’的对象都是放大程度不同的‘我’而已”。 其次,忘我的后果是严重的。它将使个人在社会中变得无足轻重,个人空间将会被剥夺殆尽,从而个人的创造性、积极性乃至与之相关的社会多样性便会受到极大的压制,整个社会将变成别板一块,最终结果对每个人都不利。最后,忘我是一种理想化的乌托邦律令,是一部分有权有势者强加给另一部分无权无势者的道德枷锁。因为如果整个社会都是忘我的,那么历史上便不会出现血雨腥风的争权夺利的政治活动和创造人类财富的经济活动,然而并非如此,有权有势者必然会用手中的大权强迫无权无势者“忘我”,而前者便可趁此“良机”大行“唯我”之事,实际上造成了整个社会的道德沦丧。因此,又引出了对“忘我”、“唯我”、“存我”三者关系的探讨。“忘我”和“唯我”是两个极端,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发现它们与人与己都是无利的;而真正能使人们持续生存发展并带来社会和谐进步的则是“存我”。存我与忘我的最大不同就是,“存我者为自己生存,既不为他人牺牲,也不要求他人为自己牺牲”; 而忘我实际上隐含的则是一部分人强迫他人为自己牺牲,这并不是说忘我者都会如此,但是人是天使与魔鬼的统一体,一旦有可以做恶的机会出现同时又不计成本,那么必定会滑向罪恶的深渊。分析到此,并不是说只有存我是最好的、最崇高的,自由主义从来都不曾认定什么东西是最好,而是要确定什么东西能趋近于最好。存我并不是最崇高的动机,但是那些贬斥它的人常常有意无意换上一些比它坏的多的动机。这种忘我、唯我、存我对当代中国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出路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要有存“我”之念,因为市场经济的核心强调个人竞争以调配有限的资源,如果没有“我”,市场经济便无法存续。我们发展民主政治,也要有存“我”之念,因为民主政治是以个人权利的保障为前提的,如果基本的个人权利都没有了,如何能不受束缚地表达合理的见解、挑选合适的候选人。人权在人、主权在民,民主政治的落脚点就在个人,没有存“我”就没有民主政治。我们发展和谐社会,更要有存“我”之念,社会和谐的重要表现是多元发展,每个人可以在社会里充分发展自我,发挥个人独特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为社会的共同发展做出贡献。人是社会动物,存“我”并不意味着排“他”。只是二者居于不同的地位,存我是首要的,只有每个人的生存发展有了切实的保障,人们才不会天天为自己的安全担心,从而陷入霍布斯所谓的自然状态,以丛林规则来解决问题。果真那样,就会变成唯我,而不是存我了。二、自由还是保守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可谓一对孪生兄弟,自出现之日起二者便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干系。此二者亦可被视为当今世界三大主流思潮的其中之二(另外一个是社会主义)。然而真正能廓清自由和保守的区别并深刻理解的人并不在多数,刘军宁博士由英国近代著名思想家埃德蒙•柏克入手探讨了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关系。刘军宁博士认为,柏克公认的头衔“保守主义的鼻祖”其实并不能全面揭示其思想的真谛。从“党籍”上看,柏克是个辉格党人(Whig),在英国历史上,辉格党代表的是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力量,主张限制王权、争取人民的自由(当然此处的“人民”明显是指资产阶级);而与之相抗衡托利党(Tory)则代表大地主、大贵族的利益,他们主张维护王权、维护等级制度、拒斥资本主义的发展。柏克所在的辉格党在英国议会长期以反对党的身份出现,后来演变成自由党,托利党相应演变成保守党。可以说,“辉格党传统是英国古典自由主义的传统的代名词,而柏克也就显然是自由主义的柏克” 。有关柏克的自由主义立场,刘军宁博士认为首先突出表现在支持北美人民反对英王统治的斗争上。因为在柏克看来,美国的自由问题和英国的自由问题是一脉相承的,是英国光荣革命以来对自由的珍视及积极争取的一种传统的延续。柏克反对专横的权力,在英国国内,英王的专横权力会受到辉格党人的抵制和反对,而在英国国外(北美殖民地),英王的专横却得不到议会的控制,但作为辉格党人,柏克必须反对。在英国国内,英王要征税必须获议会批准方可进行,而在北美殖民地,由于没有代表(议员),所以法理上是不允许英王征税的,然而英王却专横的强加课税,这自然会引起认同“无代表不纳税”的柏克的反感与反对。 由此看来,柏克的确是一个典型的自由主义者。然而就像人间所有的事物一样,人的观念、社会思潮也在不断的变化中。当自由主义被法国大革命者擎起时,个中滋味就有了些许的改变。法国人的浪漫与激情给古典自由主义注入了一剂强心剂——激进,由卢梭等思想家推动的带有浓厚法兰西色彩的自由主义确实以其激进和热情震撼着全人类,而柏克则是冷静的、理性的,对同为资产阶级革命的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他作出了截然相反的抉择与评判。刘军宁博士认为柏克的保守色彩恰恰就是针对激进主义而体现出来的。柏克弘扬自由、珍视自由,并理解争取自由的斗争,但是如果这种斗争除了争取自由之外,还伴随着秩序的破坏与传统的割裂,柏克就要反对了。柏克的自由主义立场,刘军宁博士认为还表现在对国家和经济事务的观点上。在国家问题上,柏克既反对绝对的王权,也反对极端的民主,而秉持一条中间路线。他反对强大的国家机器,因为这样会给予国家以机会来侵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在经济问题上,柏克反对国家对商业和市场经济的干涉,主张市民社会的相对独立与自由。这其实与他反对强大的国家机器是相互呼应的,只有有限的政府才能真正做到不干涉商业与经济发展。自由是柏克最珍视的,任何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侵害都被他视为障碍物而应该被清除。他在《法国革命论》中强调,他所强调的自由是与秩序联系起来的自由,自由不仅与秩序和美德并存,而且没有后两者就没有自由。 柏克的保守主义思想始终针对的是激进主义,而非自由主义,他所保守的传统也并非是所有的“传统”,而是古典自由主义的精髓。所以,用柏克来为一切传统和保守主义辩护纯属无知!对于当下中国来说,情况似乎有所不同。正如余英时所讲,20世纪以来我们始终徘徊在“激进与保守之间”。 而这个激进与保守所针对的对象却又不是辉格党自由主义传统,而是中华文化传统。激进者如破四旧、打到孔家店,保守者如新儒家的主张等。但是始终未见催生正统的古典自由主义,虽然自由主义本身在近代中国(乃至现代)都是不可忽视的一种思想力量,但其在中国的命运如其在法国一样,只有同激进者联盟才能有自己的阵地,否则将入孤魂野鬼一般游离在政治世界与思想世界中。故而在当下中国,提倡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所面对的保守分子,并非柏克那种保守(所以保守分子也不必拿柏克来为自己撑腰,因为他本是自由主义阵营的老将),自由主义者本身则需要更多一点柏克的自由。《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一书固然不是严格的学术论著,只是刘军宁博士在主流刊物上发表的政论文章的汇集,然而字里行间仍可看出作者深厚的学术造诣及娴熟的文字功底。刘军宁博士出身中国最顶尖的高等学府,是当代中国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之一,接受过系统严格的学术训练,却从不拿艰涩刻板的所谓学术论文吓唬人,而是用一种近乎散文的笔调来阐发自由主义的微言大义,他的目的就是想让自由主义这个人类的普遍价值为更多的非学术界人士更容易、更直观的了解和熟知。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看出刘军宁博士的人生选择,他宁愿当一个唤醒民众、营造思想氛围的公共知识分子,也不愿做一个封闭在象牙塔里孤芳自赏的学究。
  •     总体来说,这本书内容还是很厚重的,几乎涵盖了自由主义的方方面面,对有这方面兴趣的朋友来说,是不可错过的一本好书!作者刘军宁是中国自由主义的旗手,看了觉得名副其实,很对得起这个称号
  •     野兽北京读书记之五:摒弃“忘我”而选择“存我” 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曾言:“中国文化之最大偏失,就在个人永不被发现这一点上。一个人简直没有站在自己立场说话机会,多少感情要求被压抑,被抹杀。”在中国,长期占上风的“忘我”伦理学一直奉劝人们忘掉“我”,因为“我”是自私与偏见的代名词,甚至是罪与恶的化身。最“高尚”的人是“忘我”的人,最卑鄙的人是“唯我”的人。 按照“忘我”论的信条,人们没有权利为自己而活着。为他人服务是其存在的唯一正当性,自我牺牲是其最高的道德义务。美德开始于自卑:认识自己的无能、渺小和思维的局限。根据这一信条:一个人必须为他人牺牲自己,必须把他人的利益置于自己的利益之上,必须为他人而活着。“忘我”论把人看成是献祭的动物,认为人没有为自己的理由而生存,为他人奉献是存在的唯一正当性,自我牺牲是最高的道德义务、德性和价值。利他主义的政治表现认为人的生命和工作都属于国家、社会、群体、帮派、种族、民族。国家为其所谓的“公益”可以任意处置个人。否定“我”的最响亮的理由是“我”有悖于公。关心自利往往被谴责为无视公益,以致“出一言,行一事,托于公则群称道,邻于私则众非难”。“忘我”论以“团体的生命……排除了个体自我。一旦涉及到个体,他的伦理义务就是无私、沉默、无欲,以成为他人需要或要求的奴隶”。 “忘我”论总是这样谆谆教导人们,最高的美德是奉献,而不是索取;人的首要关怀是消除他人的困苦。但若奉献先于索取,人们就得奉献尚未创造之物,可不先为自己创造就无物可献。若上述关怀成为检验美德的最高准绳,则先必须使困苦成为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这样,行“善”者总是期待着看到他人困苦,以伺机见义勇为。 “忘我”论认为,只要克服了私心,忘掉了“我”,善、仁爱、美德、正义和理性的光芒将普照世界。问题是,一切善举在本质上都是为“我”的,“我”没有价值,利他的善行就没有价值。绝对的利他是没有的,而相对的利他(利家、利宗族、利国)所“利”的对象都是放大程度不同的“我”而已。善并不在于无私或忘“我”,而在于帮助他人改善生存的况境,增加生存的机会,别人的善行固然有助于自己的生存,但自己的生存却最终取决于自己的努力,即对自己利益的照顾,这并不是什么值得谴责的私心,而是自己对自己的责无旁贷的责任。拉罗什福科(LaRochfoucald)曾深刻地指出:“对人行太多的善比对他们行恶更危险。”过剩的“善”,就像对孩子的过度溺爱一样具有败坏一个人对自己生存所应具有的责任能力,反而对其自立造成不利。自立是个人的责任。败坏一个人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以爱他的名义让他失去自立的能力,进而放弃对自己的责任。 “忘我”的后果是个人在社会整体中无足轻重,属于个人的空间被剥夺殆尽,甚至连个人的人身自由、前途、尊严、婚姻和生命都必须服从“整体”的需要,因而对个人的积极性造成极大压制。“如果社会是以放弃个体生命为代价的话,这种社会对人类生活毫无价值。”若是每个人都为他人活着,那么这对他人来说是不是一个负担?若是每个人都忘了“我”,把灵魂栓在他人身上,那么这个灵魂与肉身分离的世界难道就是人们为之奋斗、牺牲的理想世界?难道灵魂与肉体的分离就是我们追求的最高道德目标?有人会指责眼下人们的私心过于膨胀,但这或许是由于人们与“我”久别重逢,因而难免过于“亲热”。 “忘我”是一切乌托邦的道德律令。如果所有的人都能忘“我”,作为争夺权力的政治、调节利益冲突的法律、创造财富的经济活动便都是多余的。既然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忘“我”,那无权无势者却被迫忘了“我”,另一部分人便可以利用他人忘“我”之际,去贵“我”,去争权、去夺利,结果注定是部分人的无辜牺牲和全面的道德沦丧。有了众人的忘“我”,才有埃及的法老、中国的帝王、德国的希特勒的不忘“我”。既然做不到让所有人都忘“我”,那么,所有的人都有权不忘“我”,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基本权利上应该是平等的。当用公共权力来强制忘“我”时,老百姓只得假装忘“我”,于是导致人们更加不择手段地自私。 “忘我”论的荒谬在于,“它对自己所珍视的价值没有兴趣”。若是人人视利益如草芥,被转让的不就成为多余的吗?人人把自己不要的东西送给别人,是善行吗?若要使这种(转)让利(益)的行为变成有价值的善行,就必须承认人人都需要利益,就要承认“我”的存在。而且,看得越重的利益让渡出去才越有价值。 “忘我”论者,像“皇帝的新衣”中的骗子一样,用“自私”、“卑鄙”之类恶名恐吓人们,让他们不敢说出真相,装作真的看到“我”的不存在。“忘我”论用这种方法来推销其主张,恰恰“表明了一种智力上的无能”。 人们应对以下的幻想抱有充分的戒心:人生的最高课题就是如何克服或否定人的利己心;最好的政治是能够把社会成员从一切罪恶和不幸的根源——私欲和利己心中解放出来,把公民改造成毫无私心地为社会服务的无私奉献者。最美好的就是只有利他(善)没有利己(恶)的社会。这种改造狂式幻想的危险在于它动听的口号把人们诱入乌有之乡,结果是用实在的恶去追求虚幻的善。“忘我”论注定要从道德乌托邦走向政治乌托邦,因为其道德追求和政治理想不是为凡人设计的,可现实的世界恰恰是由芸芸众生组成的。 “忘我”是对自己生命价值的作贱,是对他人的嘲弄与对其私生活的无端介入,最终使自己成为权力机器的螺丝钉,使众人成为权力机器的“加工对象”。无“我”的人是不思考、不感觉、不判断、只待命的人。 “忘我”论的背后是要人放弃生命权、把他人当做工具的政治哲学。面子上的“忘我”必然导致骨子里的 “唯我”;多数人的“忘我”必然导致少数人的“唯我”,所谓“悉天下奉一身”。面子之表与骨子之里的普遍背离带来普遍虚伪。“忘我”论只给人们留下了“忘我”的“善”与“唯我”的“恶”两条死胡同。其间没有中间地带。“唯我”固然有害,但“忘我”绝不更善。极端的选择势必造成极端的社会,导致公德私德均告丧失。 “忘我”与“唯我”两个极端的中间道路是“存我”,即托克维尔所说的“开明的自利”,亦称“合理的利己主义”。与“忘我”论不同,“存我”论认为每个人都只是自己的目的,不是他人目的的手段。他必须为自己而生存,既不为他人牺牲自己,也不要他人为自己牺牲。追求自己那份合理的自利和幸福是个人生活的最高道德目标。只有理性的利己者,一个具有自尊的人,才有爱的能力,因为,只有他才能有能力具备坚定的、不妥协的和不背弃的价值。不珍视自己的人,也不会珍视他人或他事。罗素曾指出:“开明的自私自利当然不是最崇高的动机,但是那些贬斥它的人常常有意无意地换上一些比它坏得多的动机。倡导开明自利的人同借英雄品质与自我牺牲的名目鄙视开明的人比起来,对增加人类幸福多作了贡献,对增加人类苦难少些作用。” 人之所以要拥有作为人的权利,其正当性正是来自“我”的正当性。“权利”是一种道德原则,用来确定和准许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行动自由。只存在着一种基本权利:人类对自己生命的权利。生命的进程是自我生存和自我创造的行动;生命的权利意味着有权作出自我生存和自我创造的行为——它表示:可以自由地做由理性存在所要求的所有行为,以支持、促进、实现和享受他自己的生命。在这种意义上,每个成人都是道德动物,负有改善其生活的使命。“生命的权利意味着他有权通过自己的工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而不是指望他人为他提供生活必需品。” “我”是人性中唯一稳定的因素,关心自己的福祉则是人性中不变的因素。每个人对自身利益的发现将有助于其他情操的展现(如审慎、远见、利他),而且总是自愿的。理性的社会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作出自我牺牲。对发展个人才干的愿望不是坏事,渴望自立、自主的人才是自由人。美好的社会是人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自己的幸福的社会。“存我”论不仅强调人的尊严,而且强调“我自己”,我个人的尊严。“人类的生命和自我尊敬要求人们忠诚于自己的价值,忠诚于自己的思维和判断,忠诚于自己的生命。“存我”是生存的必需,是人类本性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生存。为自己的生存创造条件,承担起生存的责任是人的权利。对一个正常的人来说,这甚至是义务。如果一个人不应成为别人的负担,就应该毋忘“我”。 “存我”是人类获得自由的密码,其含义远远超出人的自我关心、自私自利和贪得无厌之心。“存我”意味着人们可以自由选择他们的利益。宗教活动、科学艺术活动、追求美德、致力于行善好施,这都是一些人的自利所在。在自由社会中,人们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利益,并在此过程中发现自我。“我”是客观存在,不是目标,不是工具。谁也不能为另一个人而活着。一个人不能与别人分享其躯体,更不能分享其灵魂。每个人都无“拯救他人灵魂的天职”,也无权充当改造他人灵魂的“工程师”。人之所以成为一个人,就是因为他有那么一点点不可让渡、不可改造的东西,这就是“我”,他的人格、灵魂、尊严,他的心。李卓吾说过,“私者,人之心。若无我,则无心矣”。同样,自己的灵魂也由不得别人来改造,自己的“心”也不能交给别人,不能把自己的灵魂拱手让给任何人。自己才是自己灵魂的永恒守护者。一个“存我”的社会必然优越于一个“忘我”的社会,因为在“忘我”的社会中,少数人的口袋里装着多数人的灵魂。 人之不同于动物,在于除肉体的欲求之外,还有信仰,有追求形上神圣价值的渴望与冲动。求圣成贤是私人的事情,修己的事情。私人的“口味”和追求目标不能强加给社会。人活着总是有个目标,一个属于自己的目标。现代社会的多元性也正是在于它是由众多的个人目标构成的。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的一大特征在于前者没有自己的终极目标与理想,把追求理想的权利留给了每一个个人。传统社会倒往往有一个神圣的、高不可攀的理想与目标,众人却不得不为它牺牲自己的目标与追求。自己赋予自己的价值曰“自尊”。自爱、自尊的人才是真君子。子曰:“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亡失了“己”,自然也难成君子。“求诸己”即自己对自己的利益与行为负责。自己的追求是自己的事情,不能迫使他人忘“我”地追求美德。追求理想是好事,却必须是自愿的,而非强制的。毋忘“我”也包括建立强大的道德自我。只有在“存我”的基础上才能超越,忘了“我”就无从超越了。 “存我”论并不反对善行。真正的、高尚的利己主义者并不排斥利他。对绝对的利他主义者倒要格外小心。完全放弃自己生存利益的人未必是正常的、合乎常人之性的人,轻视自己生命价值的人很难真正珍视他人的生命。忘我,既败坏了自己,又败坏了别人。不打算要自己的命往往也是不打算要他人的命的前奏。最可怕的凶手往往是最真诚的“忘我”者。只有珍视自己生存利益的人才是正常的人,也只有“存我”才有可能为利他提供最坚实的生命基础。 “存我”论的依据是人们追求幸福的权利。一个人首先对他自己的生存(表现为各个利己方面的利益)负责。自己对自己负责,保护好自己的利益,找到自己的幸福,便是对公益最大的贡献,当然,前提条件是不得侵害他人的私益。公与私的矛盾不是消灭后者就可以解决的,公不仅压不倒私,公私也不是二元平等的,而是以私为依托的。公与私之间的问题不是谁灭谁的问题,而是协调、服务的问题。真正的公是为众“我”之私服务的公。帮助他人是自愿的行动,没人可以阻止。任何承认个人自由的人,都会承认助人的自由。承认他人之“我”的人也有义务承认他人行善的自由。利他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奉劝每个人毋忘“我”。毋忘“我”,不仅是不要忘了对自己利益的关心,更不要忘了对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不要忘了尊重每个人心中的“我”。所以,毋忘“我”不是鼓励放纵的通行信号,而是唤起人们责任心的道德忠告。 苏格兰启蒙思想认为,自爱是人性中最根本的力量。这里的自爱指的是确立“我”在价值上优先的天然愿望。自爱对人的行为有两种正面的影响。首先,它导致勤劳;其次,它导致人们按照社会允许的方式去勤劳。勤劳是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基础。勤劳带来了个人私有财富的增加,大量的个人财富的积累带来公共财富的增加,公共财富的增加有助于促进公益,从而也就实现了政治美德。因此,自爱作为自利的一种形式,与增进公益不仅是相容的,而且是互补的,更重要的是自利是公益和美德的基础。自利对于利他具有更加根本的地位:自利是天然的、根本的,利他是人为的、派生的。利他之所以可取,是因为自利可取。从根本上来讲,人类的存在是依靠人类自我保存的本能来支撑的,是立足于自利基础之上的存在。若把连 “存我”在内的情欲都视为恶的、不道德的,那么,利他之类的善行也就失去了道德上的正当性基础。公正的基础是合理的利己,在这一基础上,人们才适合于一起生活在和平的、繁荣的、仁爱的、理性的社会中。胡适就注意到:于“存我”观念之外,另有“存众”的观念;不但要保存自己,还要保存家族、社会、国家。 市场经济的正当性在于作为个体的人类生命的重要性,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重要性。市场秩序使得社会、经济、政治制度都充分地尊重个体的重要性。市场在这方面也会失败,但无论如何比其他制度出色得多。市场不要求牺牲任何人的“利益”,并把公益建立在私利的充分实现上。市场经济下承认“我”与“私”的正当性是约束“私”泛滥与“我”膨胀的最有效、最正当的途径。正常的社会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作出自我牺牲。普通人把物质利益看得很重是无可非议的。市场经济的最大动力及其可行性就在于普通人把自己的物质需求摆在其一切活动的中心地位。 “忘我”论是计划经济的道德基础,与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它是同类相食者的道德。这种道德隐藏着对人、对理性、对成就、对他人任何形式的成功和幸福的仇视。市场活动的实际后果是改善人的生活,满足人的需求和欲望,而不是去谦让、弃“我”、去受苦受难。商业活动与“忘我”的鸿沟是商人不必为他人牺牲,否则他们将破产。“忘我”者们痛恨商人的原因就在于商人们只追求自己的目标,而且常常成功。可见,他们怀着嫉妒,散布仇恨。 在政治领域,传统政治哲学的典型预设是――理想的政治生活乃至经济生活(更不用说道德生活)的先决条件――人必须克服掉心中的私欲,只有这种“忘我”的人才是“理想”的政治人,才是政治生活最合格的参与者。传统的政治哲学把私利与公益完全对立起来,认定两者水火不容。历史上非民主的政权都奉行一种“忘我”的伦理学,其共同特征是把执政者置于道德法律之上,成为一种全能的、专制的统治。这些政权“都把人作为他人目的的可牺牲工具,认为人的生命属于社会,及其所追求的事业,而该政权可以用各种方式来处置个人。”没有“我”的人当然不必对自己负责,也就注定要成为别人的工具。这些人偶尔像春风一样温柔,但更多的是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德、日等极权政权之所以能崛起与肆虐,正是得益于一大批“忘我”的追随者,他们之所以“忘我”地干着掠杀的勾当,之所以胆大妄为,而且不受自己灵魂的谴责,是因为早就把灵魂奉献出去了。纳粹德国最风行的口号就是:元首,我们属于您。 “存我”论在人类思想史上很晚才出现的。这一新道德的特征是,“各竭一己之能力,各得一己之所需,各守一己之权界,各固一己之自由,各本其人类相固之感情。”这一道德哲学的出现为市场经济、宪政、民主提供坚实的道德基础,从而使人类文明在整体上跨上了一个大台阶。在缺少市场、民主、宪政的地方,这种新道德当然行不通;同样,在没有这种新道德的地方,市场、宪政、民主也难以立足。 “我”有两种。一种是狭隘的“我”,绝对自私的“我”,凌驾于他人的“我”之上无视人人平等的“我”。这种“我”当道,必然要有许多人失掉“我”,也必然要求他人忘掉“我”。另一种是开明的、坦荡的、平等的“我”。这种“我”尊重他人的“我”,它视实现“我”为自己的责任。它既不使“我”成为别人肩上的重担,也不要求他人为自己牺牲其“我”。易言之,这种“我”是自治、自律的“我”。现代民主政治正是以后一种“我”为人格基石。民治的前提是公民自治,即每个公民承担其对自己的责任。若公民无“自”可治,就不会有自治的公民,也就不会有民治的社会。我们怎能指望忘了“我”、丢了“魂”的人来当家作主呢?“我”也是宪政的基础。宪政的本质在于保障人的权利,限制政府的权力。没有“我”,宪政也就失去了保障的对象。在市场经济、宪政民主之下,“存我”的原则从道德领域到社会体制都得到了表现,它限制了国家的权力,使人类免受了集体的蛮横力量的打击,又把集体的强权置于个人的权利之下。 阅读书目:《自由·共和·宪政:自由主义研究》刘军宁著 上海三联书店 1998年12月一版一次 19.80元 2007年6月20日 周三 北京野兽居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篇篇精华,醍醐灌顶。但一直没有买到书,只是在图书馆里借出来复印了一本。
  •     大学时读过这本书,现在想来全然记不起内容,也不曾理解。
  •     各种指桑骂槐,有点醉
  •      刘军宁 有点泛泛而谈了
  •     五星不足以描述这本书。东西比较杂比较多。
  •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4784037.html
  •     我的启蒙书
  •     民主启蒙书,我的最爱图书
  •     有点儿絮叨
  •     刘军宁先生的文集,其实大部分在网上可以找到。 比较侧重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不过对于一般人来说是可以作为入门科普启蒙读物的。 庆幸北大还有刘军宁先生,他当属在中国研究自由主义思想的领军人物。 五星中一颗是专门给刘军宁先生的。
  •     自由是百花齐放的基础
  •     深入浅出,逻辑缜密,棒。直接把我从中左变成了中右。。
  •     嗯 毕竟是老书,也不是基础理论,今天对它的要求不能太高
  •     一头一尾很精彩,算是对自由主义启蒙了。
  •     初中时候看了一小部分
  •     本书只是作者把散落在各地的相关文章集中起来,并非连贯性地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研究。
  •     非常不错的一本书
  •     这是一本极好的书籍,让我加深了对共和和民主,以及自由主义的理解,尤其市场经济与宪政在这个民主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其本身的意义,还有作为集体中的个体,个体主义是多么的重要,政府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个体的幸福才是社会追求的最终结果。规则,才是人类文明的本质。唯有在规则明然和有强力机制保证实行的情况下,人类社会才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个体才能最大程度的追求自身的幸福。无序与颠覆,注定只有混乱和徘徊不前,甚至永坠深渊。
  •     读书的时候在书店无数次地看过,许多字句熟记于胸,可惜一直也没有买,现在却买不到了
  •     很典型
  •     我的古典自由主义(哈耶克、伯克等)的启蒙书,怀念。
  •     不错的古典自由主义导读作品
  •     中国人的政治研究,一旦最后的结论指向道德,基本上都是神棍。跪舔西方通常与儒教复辟是同一伙人干的两件一样的事。区别有,但是不大,都是要发扬儒教跪舔强权的传统。无论以小农还是小资的姿态出现。
  •     理想很完美,现实很狡黠
  •     思想性很强,警句颇多。
  •     我不明白那么多喝彩的声音,真心觉得本书有点冗长。
  •     只是一些序跋和随笔,并不能副“研究”之名。车轱辘话在一篇文章里颠倒说,深度不够,而且很多诸如“必定”“显然”“所以”“正是”等毫无论证的断语(P22,P49,P53等处都有例证)。涉及的面还是挺广的,入门启蒙倒可一读。
  •     文采很一般 说理很冗长 思辨性不强
  •     科普书……
  •     不好买
  •     对西方自由主义的评论;
  •     这一领域的思考,应是终生的
  •     框架下的架构,制度下的人性保护,这是一本为人民服务的书
  •     虽然有些章节有重复之嫌,仍不失一本客观全面的好书。让我对现今耳熟能详但却知之甚少的政治学概念理清了脉络与关系
  •     陆陆续续在图书馆看了几个月。 刘军宁的论述都是站在自由主义的立场,自由主义是无须强调的,因为它是一切的前提。
  •     国家的未来
  •     原谅年幼无知的自己……
  •     一般
  •     不错的书。光是名称就让人激动。
  •     : D070/0433
  •     欲采苹花不自由
  •     古典自由主义的启蒙书!
  •     【古代共和是基于道德力量的政体,现代自由共和是基于法律和制度力量的政体。】【自由共和所钟爱的美德是:自我控制、自我负责、自我实现、自我反思、尊重不同意见、理性、独立、平和。可见,古典共和的美德是集体本位的美德,自由共和的美德是个人本位的美德。】【民主涉及的是权力的归属,宪政涉及的是对权力的限制】
  •     毫无疑问,值得阅读。启蒙。
  •     原来是文集
  •     启蒙书。
  •     写得蛮清晰明快的
  •     深入浅出,值得一看
  •     好书,我唯一好奇的是这本书怎么能够出版的鸟。三联书店背景很深啦。科普文。
  •     自由主义的中国言说,尽管仍有稚嫩之嫌,但是仍旧难能可贵。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