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之城

出版社:尖端出版
出版日期:2008-12
ISBN:9789571039640
作者:史蒂芬妮.梅爾
页数:512页

内容概要

史蒂芬妮‧梅爾(Stephenie Meyer)
1973年出生於美國康乃迪克州,畢業於楊百翰大學(Brigham Young University),主修英國文學。她於1994年結婚走入家庭,但並沒有因此放棄寫作的興趣,2003年她開始構思吸血鬼浪漫愛情故事,並於2005年完成《暮光之城》(TWILIGHT)。目前她與丈夫以及三個年幼的兒子住在亞歷桑納州鳳凰城。
史蒂芬妮的文筆渾然天成,首部長篇小說《暮光之城》(TWILIGHT),可說是青少年校園喜劇類型的YA小說經典作品,甫出版便立刻讓她躋身家喻戶曉的暢銷作家,「紐約時報評主編精選」評選該作為年度最佳小說之一,同時也入選了美國圖書館協會「十大青少年優良讀物」,她更被書店票選為二○○五年最佳新秀作家之一。
譯者簡介:
瞿秀蕙:政大企研所畢業,曾任職多家外商公司擔任行銷工作,目前為兼職翻譯。譯有《聖院七王之戰》系列、《亞力士心理探案系列-死亡殘像》等書。閱讀讓想像飛翔,徹夜未眠閱讀一本有趣的好書更是生活一大樂事。

作者简介

貝拉從繁華的鳳凰城搬到偏僻且陰雨不斷的福克斯,她原本認為往後的日子會很無聊,但當她遇上神祕又迷人的愛德華之後,生活開始變得刺激有趣,心也深深地被吸引。
到目前為止,愛德華一家人身為吸血鬼的秘密,在福克斯是不為人知的,而如今,所有人都陷入險境,特別是貝拉--愛德華最摯愛的人。
他們之間濃烈的愛意,讓兩人就像在刀尖上行走,在慾望與危險間掙扎著求取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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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50条)

  •     国外就是没事干,你就看书。所以孩子书特别畅销。这就是其中一本。非常符合13岁这种年龄段。因为外国特别流行吸血鬼这个concept,所以大街小巷你都会看到有书是关于吸血鬼的。阅读读物13岁以下的可以当言情看。以上的,我还是建议你去干正事。
  •     对于女孩是爱的吸引让她放下恐惧。对于吸血族是爱的吸引让他战胜对血的渴望。我们只是忘记了,该如何真正的去爱。而是在爱的过程中只记得了对方的坏,而忘记了对方的好。只看到了坏,而忘记关注对方的好!所谓的爱苍白是说的这个嘛?
  •     让人无法挣脱,无法喘息的爱是吸血鬼与人之间感情最美的体现爱上吸血鬼,从这里开始......

精彩短评 (总计86条)

  •       这本书的设定似乎就决定了它不太可能出彩,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它,甚至还拍成了电影。我一直都没去看电影,等着看这本书,但实际上,别浪费时间了,去看电影吧,肯定会比书好看,比书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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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槽吸血鬼的设定】
      这本书的吸血鬼简直了,万能的,不但有不死之身【要撕碎了烧成灰才能死】,不怕阳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白天有心跳不用睡棺材,跑得快,看得远,弄不好还带一项特技,比如读心术,预测未来,干扰别人的情感等等。当个吸血鬼真好啊啊啊~~就是皮肤是凉的,是硬的,喘气还带有芳香,牙齿在暗处都能挨个闪一闪,不用黑人也不用益达~~
      【吐槽女主】
      女主基本上没什么缺点,说是有社交障碍,但是全学校男生都喜欢她,从开篇就有浓浓的玛丽苏风啊啊啊啊。。。男生喜欢她,女生羡慕她。她当然是圣母啦,把小男生们一个个让给别人,以此赢得一群闺蜜。吸血鬼男主喜欢她我能理解【她的血有花朵的味道嘛】,那些男生为什么喜欢她!!!完全不知道!整本书就是这样告诉你驴子不是马,但就是讲不出驴子为什么不是马【我这是随便做个比喻。。。没必要当真。。】人都是有缺点的好么,写实点好么。
      
      
  •     这么快就看完了?
  •     初中数学课看的,比电影早很多,在那时看来,真好看啊…
  •     细腻的细节描写,人物情绪的渲染,仔细看,你会深陷其中。
  •     看了几遍 觉得非常好
  •     当时看觉得超级好看,现在回头想想,咋这么玛丽苏呢
  •     为什么我还看过这玩意??
  •     大学时去另一个同学宿舍看到这系列书于是好奇借了一本看看。。看完并没有兴趣再看第二本三本…
  •     高中读的,吸血鬼启蒙之书,从此不能自拔
  •     真的好无聊,就那么几个干扁的词来描述感情
  •     最爱的吸血鬼题材 我最最钟爱的一套书
  •     祭奠本人那段暮光脑残粉的初中岁月:P,还有三本就不标了,反正书比电影看得爽多了。啊啊啊~那时候做梦都想被吸血鬼咬一口:)
  •       国外就是没事干,你就看书。所以孩子书特别畅销。这就是其中一本。非常符合13岁这种年龄段。因为外国特别流行吸血鬼这个concept,所以大街小巷你都会看到有书是关于吸血鬼的。阅读读物13岁以下的可以当言情看。以上的,我还是建议你去干正事。
  •     电影看过无数遍,喜欢暗暗黑的风格,尤其喜欢电影的女主角冷冷的带着那特有的表情,性格独立情感不宜外露,就第一部而言。书中的女主角的确有点高中女生的傻白甜的感觉,蠢动不自知。相比此,电影的编排确实过人。
  •     難以想像我初中的時候去購書中心買了一套可以砸死人的珍藏版打的回了家 看了估計有一個月 就看了一次 再也沒碰過 一個愛情小說寫這麼長 該打了
  •     哈哈哈我觉得挺可爱的,就是青春期的小情小爱,写得很入味
  •     看过电影才回头看原著,中文版的翻译也许并不非常完整的表达英文意思,电影却把原著中的细节展现的特别棒.
  •        看了一眼评论,好多差评,果然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啊。那我这个支持者也来表达下自己的感受吧。
       喜欢暮光之城。喜欢贝拉和爱德华之间永恒而不现实的爱情。
       喜欢贝拉,喜欢她的性格,喜欢她琐碎的生活描写:校园、居家、兼职、爱情。
       她是个少言寡语喜欢安静的女孩子,她不善于与人交谈但是却没有自卑病态的心理,她不卑不亢而且聪明。
       贝拉是高中生,文中有很多校园生活的描写,早上出门,上课,中午的餐厅,讨厌的体育课,让人感到很亲切,怀念自己的高中生活。
      在家里,贝拉担任起主妇的角色,做饭洗衣,照顾老爸。为了上大学而打零工存钱。
       再来就是爱德华。贝拉第一眼看到就他迷住了。原因很简单,他是吸血鬼,他的脸,他的皮肤,他的气味,他全身的所以东西都在引诱着她,引诱着人类。可是最吸引我的兵不是高大帅气的爱德华,而是在被吸引后贝拉的反应,喜欢一个人之后的反应。当遭到“很明显”的讨厌后,她也是浑身不自在,如坐针毡,但是却没有自暴自弃,觉得是自己的问题而放弃,她是要去找爱德华问清楚原因;主动约爱德华出去,并且建议安吉拉也主动的做自己想做的事……
       喜欢书中的情节,当爱德华把贝拉放在自己的背上飞速奔跑的时候,可以感觉到正在看书的自己耳旁刮起的风;优美的钢琴曲;古老狼人和吸血鬼的传说;为了灵魂而不吸食人血的吸血鬼的坚守;其他种族的吸血鬼的凶狠残忍……
       总之,最喜欢暮色,然后是新月,那种淋漓尽致的悲伤,失恋的人都有同感吧。
      
  •     玛丽苏啊
  •       1. Bella, 一个不善交际,小脑欠发达(体育/舞蹈啥的完全不行),长相一般(好像没有描写长的如何出众)的从大城市来的高中生来到了北方偏僻小镇forks,竟然引起了小镇里不小的震动。forks,你是有多偏多小多封闭?
      
      2. Edward喜欢上Bella是因为她闻起来很“美味”,然后又读不到她的思想。家规不准他吃她,好吧,那就爱上她吧。食色,性也!
      
      3. Edward也几百岁了,生理保持青春期也就算了,心理竟然也还在青春期?不长进啊,有个几百年时间,也该和你老爹一样小有成就了吧,要么是科学家要么是思想家了吧,或者是更高级的obeserver!
      
      4. 我孤单了几百年,只为等待你的出现。是不是很有YY的空间,呵呵。Edward有没有恋史?
      
      5. vampire也是自然进化的一个物种,力大是一定的,但是还有其他超能力,如长寿,不用呼吸,读心术,遇见未来,情绪控制等等。就是这么一个各方面都超越人类的物种怎么没有占到大多数呢?不是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么?
      vampire不在晴天活动不是因为太阳一晒就灰飞烟灭,而是因为会闪闪发光,像钻石一样,亮瞎了,从而引起人类的注意,真有创意!
      
      6. 大多数的vampire是吃人滴,长相打扮啥的都比较挫。不吃人肉的cullen家族长相打扮都比较帅,而且人家还读书谈琴,比较有文化!
      
      7. 高中生不好好读书,恋上个vampire,父母该是由多揪心!
      
      8. 消灭Tracker James的过程竟然这么轻描淡写,该高潮时不高潮啊!还是电影表现力强些!
      
      9. 太多不认识的单词了,读起来很辛苦。原谅我手贱,以下生词当是复习单词了:
      verbose; permeable; wardrobe; scanty; glitch; claustrophobia; biohazard; peppermint; nostalgically; unisex; albino; eavesdrop; paranoid, gawk; antagonistic; repetitive; bogus; hilarious; moron; intimidate; fathom; sigh; warily; damsel; grate; shudder; providential; asphalt; thud; obstinate; madden; concussion; tender; chagrin; bystander; petulance; irritation; jubilant; standoffish; grimace; preoccupied; indignant; ominous; smolder; werewolf; goose bumps; fang; jugular; demon; plausible; hypnotic; canopy; proprietary; euphoric; desolation; pout; mope; raucous; hoarse; perpetual; bombard; mesmerize; crabby; bypothetically; convolute; equivocally; incredulous; complacent; laminate; gemstone; sinuous; sentiment; sulk; meadow; predator, decipher; deplorable; understatement; ravenous; lasagna; pajamas; scowl; tenacity; haystack; gulp; lunatic; obstinence; prodigal; aneurysm; unscathed; deliberate; sinister; nostril; rebuff; thrash; imbecile; diabolical; chuckle; luscious; coven; covenant; perplex; nightstand; stiffyly; pinpoint; duffel; lethal; venomous; immortality; legible; saturated; giddy; menace; bluff; nausea; rage; morphine; impasse; recliner; curfew; tuxedo; mascara; confection; mafia.
  •     影片就是一个“吸血鬼+青春校园谈情说爱”包装下的人鬼恋故事
  •     during twilight, the seed of human-vampire love is growing.
  •     所以,外国人的品味还不如我们呢。
  •       寒假前,买来一套4本。没想都读完了。是看了电影后再读的,觉得还是书好看。因为我至少知道很多吸血鬼是怎么产生的。对它是一本青少年书籍,我还是觉得一有点疑惑的。
      不过,孩子们应该很喜欢的,社会进步了吗。哈哈!
  •     比起电影,细节更多,女主似乎更多的给我傻白甜的感觉,但克里斯汀演出了更干练帅气的贝拉~总觉得书和电影差别挺大的^
  •        when time is relax i made some arrange ,i found the book i read before and thought it is so quiet ,the experience they had together full of some sweet or soft time ,the just sit before the table and have something to express ,the real life where the life is with them all the time .
  •        本来这本书不想写书评的, 但是有些事情发生了,我还是满心遗憾地写下吧。实在不想憋着。
      
      情节方面:
      
      这本书情节发展让人抓狂,更要命的是大段的心理描写, 我的苍天大神啊!!又碰到了一部跟夜访吸血鬼小说同一类型的。。。跟夜访吸血鬼一样,我是看了小说感觉不错之后才看的小说, 不是我的菜,或者说自己被改编过的电影欺骗了。。。。
      
      神经不正常的女主的感情完全不受控制,而且还爱哭, 老是有泪,有泪就有泪吧,原因作者得交代清楚吧。。
      
      文字方面:
      
      请参考维基百科,我就不粘贴了。 (只想说的是他的小说争议性很大,很多女权主义者很不满,US WEEKEND的记者写道:”Stephenie Meyer can't write worth a darn. She's not very good")
      
      我想说的是,看书还是要自己评价的,我个人感觉文字表达不怎么样。
      本来是善意的留言,但是招来的却是满身的口水.索性就删了留言,自己写一篇。。
      
      当然,你如果想学习英文的话另说。。里面的表达很通俗,我记得有一个HOVERING 这个单词就是我在看电影的时候学到了。。。
      
  •     开头看不下去 看着看着就觉得有意思.
  •     大一的寒假,借了图书馆的书,带去深圳。
  •     大学时候看(大一)也就语言还不错
  •     看完了四本书后一个周末看了五部电影...
  •       Twilight情节设置很好,语言却很快餐。不过作为学习加欣赏,享受它卓越的那点就足够了!阅读过小说后发现,电影翻拍得真是真实,剧情几乎原封不动。
      
      不能不说Bella的审美很独特,觉得Edward像大理石一样坚硬并且冰凉的皮肤很舒服。
      
      这部小说是灰姑娘故事原型的现代版。一个自认为哪点都不出色的女孩,不知道自己实际上在别人眼里很特别,甚至还受到了全校最帅最特别的吸血鬼的青睐。
      
      而Edward随着与Bella感情的加深,才发现爱可以帮助自己克服生理上的诱惑——对Bella的血的渴望,自己能抵御诱惑的程度之深竟是连自己都始料未及的。这个蛮有哲理。
  •       应该说翻译得还可以。虽然文学色彩不浓厚,还是说得过去的。
      也许是像一个赵姓伟人用河南话说得那样,“我老了”,看不进去了。
      看了几十页,实在读不下去了。恍若隔世。很佩服很多人竟能从头读到尾,这得有点毅力。
  •       屈2指就可以数过来的英文小说中,这本是最用心的
      电脑上读完,中英对照,有道词典
      很多的工具都用上,慢慢的恢复语言能力
      
      书,与银幕上差别很大。没有银幕上那么阴暗的色调
      轻松很多,气氛也很活跃
      紧张的时候也有,也会心跳随之加速
      
      有着运动障碍的小女生,强壮有力的吸血鬼
      一下想到琼瑶,还珠格格,有些神似
      也许是英文的,反感度似乎完全没有
      有的只是美感的画面,很生动
      运动障碍和脑残还是不一样的
      蛮喜欢这本的
      
      十七岁小姑娘对于爱情的渴望
      对异性的身体接触的期盼
      触碰时心跳的加速,呼吸的停止
      觉得自己都变年轻了
      渴望着这样的一份爱情
      爱情总是那么的让人不顾一切
      
      也只能是在梦中出现了
      我的成长实在是太慢了,很难达到吸血鬼那种能力
      
      西方与国人的思想还是有许多差别
      也可以说是更加的成熟,独立
      都可以为了父母放弃自己的生命
      然而却少有父母不去阻碍子女的发展
      
      18岁之后,很多事情都可以自己决定
      甚至是成为吸血鬼
      暮色之下,并不是结束
      酝酿着新的开始
      
      fighting~
      
  •     不知道为什么以前那么喜欢书,四本来来回回看了很多遍,对电影只能说又爱又恨,不过还原度真的很高,算是对书粉最好的安慰
  •       可能我真的年纪大了。
      就像小时代的好多粉丝说得那样,这种卿卿我我小情小爱的故事就不是给你们那个年纪的人看的。这书也不是我这个岁数看的。
      我十七岁的时候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晚上十点半放学。喜欢我们班倒数三甲的一个男生,学校食堂的菜特别难吃,即便不喜欢学习也要被困在教室里呆着,因为快要高考每周只有一次体育课,完全不会用显微镜这种高科技产品。
      我十七岁的时候这本书还没在中国大陆出。
      
      我忍不住吐槽。全美风靡的青春小说写得还不如中国网络杂牌玛丽苏。
      Bella一边自怨自艾自己长得苍白又不出众,一边写Ed帅气多金味道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然后再隐隐表示这个小说里所有同龄男孩都有过喜欢Bella的时候,比如她刚转来的时候,从Ed后来的描述估计学校里男性人类一开始都觉得Bella是个正妹。那为啥不这么写呢,直接写我是个正妹就完了呗,还非得摆出一副我自己觉得我很一般但是别人都觉得我可美了的感觉。好假。估计是如果真的那么写就不灰姑娘了。
      Bella是个单亲少女性格孤僻,妈妈再婚,爸爸是个邋遢警长,开着一岁数2倍于她的N手免费卡车上学。说白了就是个女屌丝。而Ed不用说,如果一个青春小说里男主角不好看那还叫个P青春小说。他可以不是人,也可以是怪兽,但是他必须帅,必须有钱。哪怕他是一坨屎他也必须是一坨帅屎。所以Ed是高富帅。
      所以这就是一个女屌丝和高富帅吸血鬼的故事。
      
      所以我说我真是岁数大了。现在看这样的小说总是觉得很好笑。
      比如我觉得Edward其实是个骚包,而且很腹黑。他一会说我为了你好得离开你一会又说我就是离不开你。在两个人还没表示互相喜欢的时候就总调戏Bella,然后装出一副全然不知自己其实很迷人的无辜假象。现在的贱男不都是这个德行么。
      而Bella除了很苏确实有点脑残。一个正常女生会问自己喜欢的男生是不是睡在棺材里,会不会被阳光烧死么?
      反正的确很考研读者智商。
      
      我觉得我就是英语不好,我要是英语好编一个女高中生和幽灵的爱情故事在美国也TM能大卖。
      
      其实我就是嫉妒。嫉妒美国的高中放学比我小学放学都早。嫉妒他们可以随便谈情说爱,我们却得偷偷摸摸。嫉妒他们高中就能拿驾照开车上学。我的青春都叫狗吃了。所以只能看人家的青春嫉妒眼红。
      
  •       推荐这本小说是觉得这本英语原版比较容易读懂,外加网上有有声朗读下载,可以很快速+轻松地读完。故事内容就不必说了,在我看来是一本纯言情小说。还好我对言情小说不抵触(看看言情也很温暖嘛,当童话故事来读未尝不可),所以也能通篇读下来。
      倒是很奇怪一本言情小说居然也能被炒的这么红,原先还以为是本有点什么特别的书。如果吸血鬼在别人看来是特别的,那我只能无语。
      之前看电影,觉得超级垃圾。看了书之后,至少书比电影用心很多。所以能接受。
      有人说这是给少男少女看得书,我觉得非常对。适合给那些喜爱做梦的孩子看,也没什么错。我想没人会拒绝浪漫。
  •     情节很紧凑,发展步步紧逼,开始读后停不下来。
  •     用时大约一个多星期...
    下了班就看,一直看到睡觉~只看了第一部~
  •     《肖申克的救赎》原著注重剧情,细节,结构,但是对人物心理描写显单薄。梅尔阿姨的写作方式就是中年妇女的叨叨絮絮,对心理活动抓的很细,开始看的时候的确很入戏。只是,老是这样没完没了的着实让我受不了,太唠叨了,有时感觉在低估读者的智商。
  •     还是最喜欢第一部 喜欢电影里的第一句话 喜欢爱德华迎着薄雾走向贝拉 喜欢“我从未知道 我会如何死去”
  •     Vampire +*:;;;:*(σˇ∀)σ♫♬喜欢大大的书
  •     有一种恐怖的魅力
  •     一定的年纪看到的
  •       估计看了电影再去看书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吧。
      我只能说言情的魅力太大。大到很久都没有看英文原版小说的我,用了整一天的时间看了原著。
      
      我得没出息地承认自己心动了好几次。至于是哪几次,已经无耻地想不起来。
      好像这就是言情小说的魅力吧。看的时候仿佛自己身在其中。心动了又心动。心酸了又心酸。心碎了又心碎。幸福了又幸福。可是读完了。喝口水,睡一觉,也就那样了。
      
      可是阅过不少烂书的我也不得不说。能达到上述效果的言情小说,已经着实脱离了低级趣味,不能再贬低它了。
      
      毕竟,它能让在现实里活得这么被动、这么平凡的我们,多一些温存,多一些期待,多一些感动,多一些幻想,多一些不曾有的幸福。能给人幸福感的书,就是好书。
      
      看肖申克的救赎时,电影很好,很好。主角配角神色都很到位,镜头的切换也很巧妙。以致看了十几遍。然后再看原著,反而失色许多。不如暮光。我是说电影烂呢,还是说作品好呢。这是个问题。
      
      哦。我想起一句E说话来。I may not be human,but i still be a man。。哈哈。也许是因为我学得是语言,所以对言语FLIRT很敏感吧……
      
  •       要成为吸血鬼真的好简单的,只需一口哦!为嘛爱德华就是不同意贝拉变身呢?变吸血鬼不好吗?有超人的能力,又帅,还能长生不老,长生还不老哦。看完此书,估计一定有很多人都想被咬一口。
      
      我想暮色系列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于,它第一次将吸血鬼描写得这么美,不住棺材,还不吸人血了。
      
      看了一些评论,说翻译的版本太差了。这是老问题了。别看译本,一定要看原版。看不懂就疯狂学英语吧先,疯狂查词典。看完几本原版,英文都学出来了。
      
      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翻译成英文的唐诗宋词?简直没法看,看完也就是知道了诗在说什么意思而已,中文本身韵律美,意境之美,已经完全不复存在了。所以,有时候看翻译成中文的外文经典和我们看英文的唐诗宋词基本上是一个感觉。
      
      作者的写作能力非常强大,语言细腻、甜美,顺畅,又不失幽默俏皮,词汇量不可思议地大。作者对人物的外貌、心理、动作,场景以及风景的描述细致到导演甚至可以直接拿小说当剧本。
      
      与电影比较而言,书中只有少部分细节不同,框架基本一致。电影中没有交代爱德华的老爸是怎么成为吸血鬼的,而这部分还蛮传奇的,而且逻辑很缜密。
      
      
      
      ---- 一些经典段落,慢慢补充,没事的时候读一读当复习----
      
      About three things i was absolutely positive. First, Edward was a vampire. Second, there was part of him - and i didn't know how potent that part might be - that thirsted for my blood. And third, I was unconditionally and irrevocably in love with him.
      
      Edward in the sunlight was shocking. I couln't get used to it, though I'd been staring at him all afternoon. His skin, white despite the faint flush from yesterday's hunting trip, literally sparkled, like thousands of tiny diamonds were embedded in the surface. He lay perfectly still in the grass, his shirt open over his sculpted, insandescent chect, his scintillating arms bare. His glistening, pale lavernder lids were shut, though of course he didn't sleep. A perfect statue, carved in some unknown stone, smooth like marble, glittering like crystal.
      
      
  •     略感无聊。
  •     私以为暮色是最好的,高中时候看过的书
  •     真的会有这种爱情,明知你是她的下酒菜,还把你捧在手心里疼,对你无微不至的保护,原因是因为爱你!
  •     在学校图书馆当管理员的三年看过的最无聊的书
  •     史蒂芬妮的文筆渾然天成,首部長篇小說《暮光之城》(TWILIGHT),可說是青少年校園喜劇類型的YA小說經典作品,甫出版便立刻讓她躋身家喻戶曉的暢銷作家,「紐約時報評主編精選」評選該作為年度最佳小說之一,同時也入選了美國圖書館協會「十大青少年優良讀物」,她更被書店票選為二○○五年最佳新秀作家之一。
  •       『全新正版書』
      我是一套4本買的,打開了塑料皮,一直放著,沒翻過,沒落灰塵,沒爪印,有淡淡香味(這貨家裏有香味)。。。
      這本原價30,現在20吧~~
      乃要是一下入4本的話,可小刀。。。郵費甚麽的私聊。。。
      我不太喜歡這個風格的書,當初被朋友忽悠買的,買了也沒看。。不想浪費好書,所以打算轉給想要的朋友。。所以也可以【圖書交換】,這貨轉書的目的不是入米,而是想看好看的書啊。。。。。。。
  •       借来一套暮光系列,勉强看完暮色后果断无力翻剩下三本。花痴少女和花样美男的故事,大量第一人称独白,看的我心都快碎了,果然只能算是books for teen.
      
  •     我 高中周六晚书店消遣读物,还买了第二册回家……稍微沉迷过
  •        遇见你时,我若是一张白纸,你不过在上面写了第一个字~我以为我不过给了一次情动,波澜终归平静,但没想到付出的竟是一生光阴~~~
      
      若按照剧情来说,《暮光之城》并不算太精彩的,但若按言情小说来读再好不过了。把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的心里描写得淋漓尽致。【如果你是一位男士或你已不再年轻的话可能不这么认为】
      我看的时候就被爱德华深深吸引了,每个少女都渴望拥有一位想爱德华一样英俊,优雅的情人。
      “贝拉,我永远不会伤害你的,相信我”“这种疼痛让我知道他真的存在过”“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一切都那么值得,包括不可避免的伤害。”
       充满爱恨情仇的张力,又精致如简-奥斯汀!
  •     作者太唠叨了。
  •       两年前,随着《暮光之城——暮色》的上映,《暮光之城》系列迅速红遍全球。我迫不及待地看完了《暮光》系列,脑海中始终萦绕着贝拉与爱德华之间的纯净水般的爱情故事。
         两年过去了,我又想起了这本书,翻出来看一看,小说中的内容还是和从前一样深深吸引着我,一点也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弱。
        先说第一部《暮色》。如同狼爱上羊一样,吸血鬼爱德华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普普通通的人类贝拉。而同样的,贝拉也疯狂的爱上了爱德华。一部纯爱小说,童话加魔幻,有着完美的结局。灰姑娘找到了她的王子,和她的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只是这个白马王子有些太过特别了。
          男主角爱德华几乎包含了所有所有“王子”的特性。他有着天使一般美得惊人的容貌,家里的钱多得无论怎样都花不完,学习成绩异常突出......他简直完美的无可挑剔,是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最最理想的交往对象。用现在的话说,他就是“高富帅”呀!但最致命的是他不是人类,他是个吸血鬼!
          而女主角贝拉有着一颗非常善良的心,处处为别人着想。她和所有初恋少女一样爱的简单、深情。她对于爱德华的身份毫不介意,她只知道,她离不开他。
         多么纯洁的爱情啊!它跨越了种族。作者梅尔通过对心理、细节、面部表情的细致描写使让这段爱情故事吸引、打动了每个青春少男少女。每个人都希望自己也能经历这样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去个人都希望能像爱德华和贝拉一样不顾一切地去爱与被爱。
          小说最可贵的也就是这一点。在现在人性冷漠、婚姻变质的时代,这样的爱情让人们回忆起了什么才是爱。现在因寂寞而恋爱、因金钱而结合的婚姻太多了。几乎每个人都想着要傍个“富二代”,太多人被“要嫁就嫁高富帅,要娶就娶白富美”的婚姻观所影响。这样的爱情故事虽然过于浪漫,浪漫得不切实际,但这种纯净水般的爱情故事却是我们灵魂的一剂良药,注射到我们的心灵。
      
  •       五月风筝2010-05-27 23:00:32
      
      有一首挺喜欢的歌:“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陪你慢慢变老。”只是,在这样一套书里,已经颠覆了这个看法,我想,应该改成——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陪你永远不老。
      
      四天,仅仅花了四天,以每天一部的速度,完全忘记自我的迅速看完这样一套书《暮光之城》,大概近两百万字吧……对我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我相信,这绝对是女性写给女性看的爱情小说,因为唯有女性,才知道女人心里想要的是什么,才知道,什么是她们心目中最浪漫的爱情。看完后,如潮水一般潋滟的心事,在澎湃声中潮起潮落。不能自拔。我承认,我恋爱了。爱上那个英俊的吸血鬼爱德华,爱上那个叫福克斯的雨水充沛的潮湿阴冷的小镇,爱上那一片草地……
      
      绝对是女性心中的完美情人形象——英俊、健壮、温柔、单纯、体贴、富有,能飞天遁地,有着保护他心爱的女人的本领,眼中只有她一个人,爱她爱到以生命相许,永生不死……不得不承认,女性对于爱情的渴求,是没有国界、地域、时空之分的。所以,这样一部充满了青春色彩的通俗言情小说,带给许许多多女性一种极度浪漫的向往,成为她们心目中最美的一个故事。正因为在现实中是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爱情,所以,更显得弥足珍贵起来。
      
      整套故事连贯而循序渐进,实现了一个普通女子心中对人生所有的期待。从青涩的初恋,到缠绵的热恋,两个条件一样优秀的男子的追求,最后获得幸福的婚姻,英俊真挚的丈夫,可爱活泼的孩子,富足的生活,美丽年轻,永不衰老的容貌,智慧而超强的自身能力……这个世界上所有想要的东西,都唾手可得。还有什么比这部书更让人得到快感的?只是也不由得想,若是一切都真的那么完美,那么活着又还有什么意义?爱情持续了一百年后,是不是依然能保鲜如昔?但所有爱情故事都不会再继续,王子和公主会幸福的生活下去的……所以我也固执的不愿想下去。
      
      最喜欢的还是这一部《暮色》,福克斯高中的生活,两个年轻男女从抵制到暗暗试探,到互相倾慕,最后相爱,相当的羞涩与甜蜜,读后忍不住会唤起对那段时光的怀念。朴实而清新的文字,将爱德华的完美形象展露无疑,在叹息中,深深的为这样一个男子而倾倒。于是将《暮色》的光碟反复看了四遍,觉得角色都选得相当不错,剧中的爱德华由罗伯特扮演,是个很英俊的吸血鬼;而贝拉的角色是克里斯汀,也相当漂亮。很是喜欢。
      
      对于很多人所说的《暮色》的翻译欠佳,大概是我没有见过原文的原因,倒也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不过决定买下英文版的这本书,到时再进行比较了。
      
      
  •     看了电影来看小说真的感觉很不一样啊!
  •       很喜欢这4部小说,在它很火的时候把它们买了一口气看完,觉得作者的描写很不错,故事情节也很好。读起来很有feel。。一边想象一边读比看电影还爽。个人认为书中的主角和电影中塑造的性格有点不同。。还是觉得书比电影好看多了
  •     真心有点没法理解这种小女生视角的文字,更没法理解它还那么火
  •     小说改编的很成功,电影画面偏阴暗,很符合吸血鬼的特性,男主女主气质cp都很搭。
  •     I definitely agree with you. CAN'TAGREE MORE! just have read twillight\ new moon , i am reading Eclips now!!!
    a little birt irrated by these words .Edward's always breathtaking face ,Rosalie's also beathtaking beauty.........OMG
  •     玛丽苏的极致,文笔也麻麻。本来以为是翻译的问题,结果找来原文看也是一样,第一人称真不容易写好
  •     追求的感情,不就是这样么。总之很煽情,很唠叨。
  •     12月重读系列。不完美的爱情故事,不完美的小说,不完美的写作,但它在一定意义上重塑了我的爱情观,很可怕。
  •     其实作为给小姑娘的青春读物来说这本书还可以,女主初来乍到陌生环境的不安,在同学间的寡言少语,内向的性格,原本平凡的生活等等可以让很多女生产生共鸣,很方便自我代入,被一个完美而拥有超能力的男主爱上也足以满足所有少女的幻想。所以虽然这文情节烂俗狗血一看就是意淫的产物,能火起来还是有道理的,不过仅限这一篇,系列里的其他几本书一部比一部烂。
  •       Edward: perfect, soft voice, chuckle, grin,chuckle,grin,chuckle.grin...... frustrated, miserable.
      Bella: dazzled, stop breathing, afraid of his disappearance.
      That's all.
  •     各种顶啊,哈哈
  •     总结的很精辟哇。。你是不是也经常看了原著然后看电影,或者看了电影后再去翻原著??
  •        暮光之城之所以能火,少不了罗伯特的功劳。哈里波波里面的塞德里克长成了亮晶晶的忧郁少年,而我们这群长大了的,正值思春期的哈里波波粉们自然不会放过这场饕餮盛宴,闻香而至。
        
         作为一个总是落在潮流后面的老古董,我错过了看这本书的最佳时期。不是我故作高贵冷艳不走寻常路,而是因为另一只吸血少年——达伦山。在焦急等待哈里波波完结的寂寞时期,在我心中《达伦山》是唯一一本能够和哈里波波并驾齐驱,并且在最终章迎头超越的少年奇幻小说。于是在两个密友掉入暮光坑,为爱德华而情伤的时候,我很热情洋溢给她们介绍了达伦山——都是吸血鬼嘛,我简单的想——结果她们看了几页对我说,看不下去,因为:不。够。唯。美。
        
         当时我就卧槽了。
        
         于是暮光之城也被我搁置至今,直到我买了新Mp3得瑟着下有声书的时候,才想起它。花了几个晚上终于听完了第一本。听完之后的我不禁陷入了深深的力脱思特中。
        
         大概为了表现吸血鬼永恒的生命(才怪),本书的节奏非常慢。我经常是听到一半睡着了,一个激灵醒过来发现女主居然还在原地含情脉脉地注(视)视(奸)着我们的吸血鬼。长篇大论的心理描写成功的弥补了情节上的不足以及语言上的贫乏以及修辞上的肉麻。没有实体书,我就不去亲自去数究竟出现过多少次:
        
        his perfect face,
         his amazing eyes,
        his beautiful chest,
        his flawless lips这种形容了,跟国产小说星眸朗目,玉面朱唇,大理石雕刻出一般的容颜,清秀又俊俏,妖媚又温柔比起来弱爆了好么(误)。
        
        什么his touch made me trembled 这种淫荡的形容我也不想多提了,
        
        什么Lion fall in love with lamb, what a stupid lamb what a XXXLion…
        有没有很熟悉?跟我一起唱:狼爱上羊啊~~爱得疯狂~~~
        
        
        。。。求求你快点把女主吃掉吧!
        
         纵观国内女性向言情小说:吊儿郎当的高干子弟为了小白莲和过去划分界限发粪涂墙;嗜血的王爷/太子/国君为了小穿越放下屠刀/王位,还天下太平;谪仙一般的师尊为了乖徒儿不惜乱了纲常;冷酷的总裁/律师/医生/各种可YY的职业/ 对小呆萌一见倾心,从此眼中再无34DFG,他的眼中只剩下他的小飞机场。
         有没有种很熟悉的感觉?
        
         出身好+容颜美+黑历史+为了女主洗白=成功的玛丽苏
        
         赶明儿我也去写一本去哼。
  •     当生活给了你一个远远超过你期望的美梦,那么,当这一切结束时,也就没有理由再去伤心
  •       看电影先于看暮光这本书。
      本就喜欢吸血鬼一类的电影和书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接触到了《暮光之城》的电影版之后就彻底爱上了这一部剧中的爱德华。。。 。。。还有就是对这一对非同种族的情侣的结局的好奇。
      现在主要是在期待着破晓。破晓的下集还没有看~激动中~
      暮光之城算是一本我比较喜欢的书了~~~~
  •     半猜半蒙的看完了
  •     我从未过多的去想我该如何死去
  •     高中看,妈的就是本玛丽苏言情小说…
  •     原著的细节之处更值得推敲,各种感觉更为主观化。而最值得玩味的是,在我拥有这本图书之前,这部书出现在更早的期刊杂志的介绍上——所以我是注定要喜欢上这一个系列吗?
  •     因为电影看的书。大概是第一部长系列的小说,也真的因此爱上吸血鬼好一阵子。
  •       实在不懂这本书为什么被吹捧得这么厉害,不就是一英文版玛丽苏吗。。。开长途的时候借的Audio book打发时间,听得我频频翻白眼。。。瞅了瞅movie的trailer,男女主实在都不是我的茶。好吧看来我已经老了跟不上潮流了。。。
  •       看完第一部暮色,感觉不如我预期中的精彩。
      
      已经没什么动力去看接下来的第二部、第三部and第四部了……
      
      很多地方都觉得好拖沓,厚厚的一本书里我感兴趣的点也不多不够突出。
      
      我的结论是:《暮光之城》还是看电影比看书来的有味道。
  •     我初中买的是盗版的
  •     我看了4部,这些词是绝对的最终精华………………
  •     你说想要买这个书,我想了一个很蹩脚的理由,那就是我可以刷书店的礼品卡,送你一套。星期六下午,阳光和煦,白衣服的你如期而至。十分钟后你就走了,然而我还记得书评的那句话“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亡来演绎。”
  •     人生读书最快时期
  •     文笔比较啰嗦,女主太作
  •     很快啊,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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