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

出版日期:2014-6-1
ISBN:9787532766195
作者:【英】毛姆
页数:356页

内容概要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英国著名作家,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整个英语世界最畅销的作家之一。毛姆是一位成功的多产作家,在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和戏剧领域里都有建树。不过毛姆本人对自己的评价却很谦虚:“我只不过是二流作家中排在前面的一个。” 毛姆最知名、最畅销的小说包括《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和《刀锋》等。除长篇外,毛姆还是一个出色的短篇小说家,他的短篇小说有一百多部。1946年,毛姆设立了萨默塞特·毛姆奖,奖励优秀的年轻作家,鼓励 并资助他们到各处旅游。1952年,牛津大学授予毛姆名誉博士学位。1954年,英王室授予他“荣誉侍从”称号。1965年12月16日毛姆在法国尼斯去逝。

作者简介

《刀锋》是英国著名作家、“故事圣手”毛姆最重要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之一。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部队里结识了一位爱尔兰战友,在一次战斗中,这位战友为营救拉里而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目标。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又从巴黎遍游世界,最后到了印度,终于对人生大彻大悟,返回美国,当上了出租车司机,大隐隐于市。《刀锋》的主人公拉里以著名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生动而又深刻地探讨和展现了西方整整一代知识分子上下求索人生意义的心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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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7条)

  •     视角的转换。作为一部纯第一人称的小说,如何叙述“我”不在场的段落?一般技术是通过第三人称进行转述。而刀锋却使用了另一种看起来并不突兀的办法。首先在开篇毛姆就声明:“我这本书只是追叙过去认识的一个人,这人虽则和我排演接近,却要隔开很长时间才碰一次面;他中间的经历我几乎毫无所知。要我杜撰这些情节来补足这些脱漏,使故事读起来更加连贯,固然可以,可是,我无意于这样做。”有了这个伏笔,在第二章第三节中,主视角叙述就直接转换为全知视角,语录:1、拉里对伊莎贝儿说:“我真希望能够使你懂得精神的生活多么令人兴奋。只有一件事同它相似,那就是当你一个人坐着飞机飞到天上,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只有无限的空间包围着你,你沉醉在无边无际的空间里。你是那样的欢乐,使你对世界上任何权力和荣誉都视若敝屣。”2、伊莎贝儿对“我”说:“爱情是个很不行的水手,你坐一次船,它就憔悴了。当你和拉里之间隔开一座大西洋,你会意想不到地发现,在启程以前,好像无法忍受的苦痛,也变得轻微了。”(没翻译好)3、伊莎贝儿曾经失掉他,现在重新见面,她认为他还是旧日的拉里,不管经过世情变化,他仍旧是她的;现在呢,她好像在把一道日光抓在手里,而日光却从她握紧的手指间漏掉了;这使她感到有点迷惑不解。4、“圣徒气息。”他的回答使我微微感到不安。在这间陈设着精美家具、墙上挂着名画的房间里,这句话就像浴缸漫出的水从天花板上漏下来,扑腾的一声。5、我说:“爱没有情欲,就不是爱,而是别的东西;而且情欲并不是由于满足而是由于阻挠变得强烈的。”6、在生意经上,欺骗有时候会得手,但是在艺术上,诚实不但是最上策,也是唯一的策略。(西谚,诚实是最上策: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7、就像一个快死的演员,脸上一涂了油彩,踏上舞台,登时忘掉身上的病痛一样,艾略特也以他一贯的自如担当他的潇洒请客的角色。8、“你来之前不久,保罗巴顿刚来看过我。”艾略特说忽然说。读者想必忘记这个人是谁了,因为我自己写到这里还得翻翻前面我给这个人起了个什么名字。9、局长兴高采烈地和我招呼,仿佛我是个多年失散的弟兄似的。10、一个作家成年累月地写一本书,也许呕心沥血才写成它,但是,被人随便放在那里,一直到无事可做时才会看它;想到这里,我感到抑然。
  •     这其实不能说是书评,姑且算读后感吧。第一次知道毛姆和《刀锋》这本书,应该是在大一或者大二时候。那时经常在学校图书馆文学室里一排排书架间漫无目的又有所猎奇地穿梭,对书名起得稍微有点奇怪的书就会拿下来翻看。不知道是在哪部小说或者那个作家在关于“最喜欢的作家或小说”中第一次知道了毛姆和他的《刀锋》,还有另一部更广为人知的《月亮和六便士》。刀锋这名字在我固有印象中有一种中国武侠小说式的“侠客”气息,于是先入为主的以为是一部关于某个行侠仗义者的故事。隐约记得,国内一些作家常以毛姆和刀锋作为其文学上的修为和谈资,用今天的话形容应该是,毛姆和刀锋是有逼格的作家和作品,而谈论他们则无疑会显得逼格略高。奇怪的是,我应该在书架上看到过《刀锋》,却最终并未将拔刀出鞘一览风采,不知道为什么。其实如果当年我真的看过了,现在也未必记得小说讲了什么故事,就像我当年“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而泡在图书馆拜读了《少年维特的烦恼》一样,现在竟完全不记得,维特在烦恼什么。2016年7月,亚马逊赠送了图书满200送100的优惠券,于是一口气买了8本书,其中就包括了《刀锋》。这本刀锋是周煦良翻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5重印版,硬皮封面,相当精美,给人引人入胜、爱不释手之感。经过一周时间断断续续才看完。读完译者序的时候,上网搜索周煦良的相关信息才知道,译者翻译刀锋的时候是1980年,四年后即于1984年1月22日在上海病逝,终年七十八岁。不由得感慨,人的生命相对于他的作品而言是多么短暂渺小。多少人庸庸碌碌终其一生如过眼云烟,能有文字作品留下来供后人阅读缅怀的是多么幸运和幸福。看完小说,心里竟然产生一种荒诞狂妄之想:这样的小说我也能写啊!这样说出来一定会贻笑大方,让人嘲笑不自量力。毛姆先生以第一人称讲故事的口吻,基本上按时间先后顺序讲述了故事中的几个人的一段人生,到了差不多的时候,也就完成了这部小说。按作者的话讲,差不多就是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看下来,虽是有条不紊地讲述且让人看得下去,却也着实平平淡淡。或许这正是优秀作家的文学功底的体现?我想,可能是因为经过不同语言的翻译,看中文版的我无法原汁原味地体会到原版小说中英文表达的魅力。还有,我的阅读量当然实在是太少,“文学修养”更谈不上,因此或许小说运用的各种叙述技巧被我熟视无睹了。在小说最后一页我留下笔记,“看到最后一页,觉得似乎并无特别出彩之处,像这样讲故事,仿佛写小说很容易,关键在于自己有没有那些人生经历,以及写作的耐心。”当然我知道小说就是讲故事,而讲好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却并非易事,尤其对我这样口头表达尚不流利且书面表达也未能做到言简意赅、逻辑清晰的人来说,对这部小说的评价更显无知和狂妄自大了吧。还有一个疑问,看完故事,才发现,这跟“刀锋”有什么关系?于是我翻回到书本前面的一句话: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迦托-奥义书》整本书只有前面这句话和刀锋沾上一点关系。刚开始看的时候对作者产生一种卖弄哲学、故作高深的感觉,也没有特地去思考这句话的含义,心想看完书自然会明白了。直到最后一页,作者结束了故事并大致做了个总结,就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仍不大理解“刀锋”作为书名想表达的含义。正如看完一部电影不免要上网看看各路大神的影评一样,不明所以的我自然要到网上寻找答案。网上也有不少读者有类似的疑惑,因此就有其他的读者进行自己的理解和解读并进行分享。看到有网友这样理解:毛姆以刀锋为书名正是为此---得救之道如刀锋般锋利难行,主人公拉里,经历了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从出世到入世,仍行走于“刀锋”之上,前进不停。看完似乎豁然开朗,因此我也在书本写下自己的理解:每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达到自己追求的生活。在到达目的地的路上各有各的困难。作者在开头引用“刀锋”的句子,就是说明要达到自我追求的精神境界是困难的,这个过程主要由拉里的历程体现。因此本书叫《刀锋》,就有点说得通了。书中另外一个印象深刻的人,想必就是艾略特了。从艾略特为姐姐布雷德利太太去世后尽心尽力地处理后事的表现上看得艾略特是个难得的重视血缘的美国人,作者也真心的表示“艾略特这个最大的势利鬼,也是最仁慈,最体贴、最慷慨的人!”这一章的后面我也写下自己的感受:说难听点叫势利鬼,中肯一点叫现实主义。然而这也是艾略特最真实和最具特征的人物特点:立足于现实的情况,想法设法挣钱,虽有投机却也是正当行业,并且作为经理人(掮客),他表现得相当“慷慨与正义”。难能可贵的是其强烈的家族观念,对亲姐及外甥的关系和照顾都出于善良的血缘关系的本能,虽然含有一些炫耀成分,但终究是亲情。对其亲姐后事的处理,确实令人感动。书中不乏一些有趣的句子,在此摘录几句。1、 一个人什么都做不了时,他就成了作家。2、 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使别人不快乐。3、 “有些人生性就是那样古怪。那些犯罪的人苦心经营的结果只是把自己送进监狱,可是,才从监狱里放出来,他们立刻又重新做起,结果又进了监狱。如果他们把这么多的勤奋、机巧、智谋和刻苦放在正经事业上,他们准会生活得很富裕,而且占据重要的职位。但是,他们的生性就是这样。他们就喜欢犯罪。4、 爱情是个很不行的水手,你坐一次船,它就憔悴了。当你和拉里之间隔开一座大西洋时,你会意想不到的发现,在启程以前,好像无法忍受的痛苦,也变得轻微了。5、 他在这两个世界里都混得不错,而且如果按照我的大胆说法,在上帝和魔鬼之间摆得很平。6、 有的男人对艺术给女性美的加工是痛恨的。7、 在这间陈设着精美家具、墙上挂着名画的房间里,这句话就像浴缸漫出的水从天花板上漏下来,扑腾的一声。8、 爱没有情欲,就不是爱,而是别的东西;而且情欲并不是由于满足而是由于阻挠变得强烈的。9、 情欲是不计代价的。巴斯噶(1623-1662,法国数学家和思想家,著有 《沉思录》)说感情有其为理智所不理解的理由。如果他的意思是我设想的那样,那就是指情欲控制着感情的时候,感情就会发明一些不但言之成理的理由,而且可以充分证明世界在爱的面前可以为了爱完全毁掉。它使你相信牺牲荣誉是值得的而蒙耻受辱是便宜事情。情欲是毁灭性的。如果它不毁掉人,它就死掉。到了那时候,一个人才会废然若失,发现自己虚掷了一生的大部分时间,熬受因妒忌引起的剧烈痛苦,蒙辱含垢,忍气吞声,把自己的全部柔情蜜意,自己灵魂的全部财富,都浪费在对方身上,而对方不过是只破鞋,一个蠢货,是自己制造许多梦想的一个借口,连一块橡皮糖都抵不上。10、 艺术和文学一直是法兰西的一对掌上明珠。11、 自我牺牲是压倒一切的情感,连淫欲和饥饿跟它比较起来都微不足道了。它使人对自己人格作出最高评价,驱使人走向毁灭。对象是什么人,毫无关系;值得也可以,不值得也可以。没有一种酒这样令人陶醉,没有一种爱这样摧毁人,没有一种罪恶使人这样抵御不了。当他牺牲自己时,人一瞬间变得比上帝更伟大了,因为上帝是无限和万能的,他怎么能牺牲自己?他顶多只能牺牲自己唯一的儿子。12、 我一直觉得那些宗教的创始人有种使人觉得可悲的地方,因为他们要你信仰他作为得救的条件。看上去好像他们要倚靠你们的信心才能对自己有信心。这使你联想起古代那些异教的神祗,如果没有信徒的祭祀,就会变得日益憔悴。吠檀多的不二论哲学并不要求你凭信仰去接受什么;它只要求你具有认识现实的热烈欲望;它断言你能够像感受到快乐或痛苦一样有把握地感觉到上帝。13、 尘世的满足都是暂时的,只有无限能提供持久的快乐和幸福。但是,时间的没完没了并不能使善更加善些,也不能使白更加白些。如果中午的蔷薇失去它在清晨时的娇美,它在清晨时的娇美仍然是真实的。世间万事万物都有个完,我们除非是傻子才要求事物永久不变,但是,如果我们不抓着手里的东西及时享受它,肯定说我们就更傻了。如果交易是事物的本性,我们会认为把这一条作为人生哲学的前提,是最合情合理了。我们谁也不能两次濯足于同一的河流,然而,河水流去,继之流来的水仍旧一样清凉沁人。14、 当绝对在这世界上表现为善时,恶也自然而然连带着出现。没有地壳灾变的那种无法想象的恐惧,你就决不会见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景色。……根据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这世界上所珍视的一切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你说是不是呢?断断续续写了这些,竟然花了一个周末半天的时间,瞎说了一大堆也不得要领。不扯了,吃饭去。2016.9.3
  •     书看至中段,拉里的形象渐渐跟《源泉》中的洛克、《悉达多》里的悉达多、《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的主人公甚至老庄开始重合。年近三十,除了生活的担子加重,到此为止并不算成功和满意的过去和现在使得我对人生的思考也越来越多。而在长久的自卑和焦虑状态下,人生这个气球在我眼里,像是悬挂了太久,渐渐干瘪。不时会冒出“已经这样了,索性放光气好啦,把天空让给别的气球吧”的念头。每每大哭、默哭、一遍一遍跟自己对话、不停地问身边的人……然并卵。逼着自己沉下心看书,于是这大半年看的正经书,大多以“人生的意义”或者“感性和理性之上的那个点”为中心,包括钱穆的《中国思想通俗讲话》包括《胡适自述》包括张春和重读一遍的《失物之书》,包括村上。而产生这种感觉,或许是因为“你追寻什么,就在书中看到什么”。“成功的人生指导书”这种东西是天生没有以后想必也不会有的。或者说它是天生存在而大多数人永远不相信不会遵循的。洛克从一开始就知道专注于自己的优长并坚定不移的执行、悉达多历尽种种生活最终同自己和解、波西格探究“良质”到疯恢复后认识到当下的重要、老庄则是边生活边把道和禅的种子一把一把地撒啊……前人走过无数次的路,再走,仍旧布满荆棘。心中能渴求和寄望的只能是“既然他们……那么我……”攀比心仰望心一起,就落了执。所以我为什么喜欢苏珊?她是这些虚构人物中最恣意的,永远着眼于当下,自己活的开心并且尽量不带给别人烦恼,不端着、不抬高落低,认清现实并尽可能抓住每个机会,不为失去的人事物懊悔,做自己能做的事情并且做好……最终也得到了好姻缘;不过我敢说,以她的个性,怎么过她都不会让自己太差的。她的所有选择,都指向未来更好的方向,而她做的那么决绝果断。思考什么人生意义啊,没有实现的人生没有任何意义。活着是此时此刻,你的人生就是每一秒的你。而最后,洒脱不过是跟人生还未到尽头的人说一句:“我们曾经在一起玩得很开心。日后多想想我。”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重读一遍 依然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有一篇书评说的好 拉里代表自我认同 伊莎贝尔代表欲望 艾略特代表他人认同 而我们是三者中的平衡 对于我来说还是拉里的维度要更高一些吧 只是我不能像他一样舍弃一切淹没在人世间 其实我觉着更认同的反而是讲述者的这个性格 游离之间 欣赏这三种人格 欣赏其中的美 不会因为其中的缺陷而偏激地拒绝 就像作者最后对伊莎贝尔说的那段一样
  •     寻求人生真谛,有一次,神秘化,不喜欢。但人物的思想,抉择,这些很有趣。
  •     第一次“听”完了一本书 没有讨人厌的人物 也没有太揪心的情节 每个人都很生动 听书的时候 可以任由思绪想象着屋内的布景 他们对话的表情 很是可爱
  •     吗拉格机这个译本………行吧我去再买一本………
  •     得救之道不在刀锋,随遇而安遇见自己
  •     拉里一点也不真实,完全没刻画好,牵强附会的哲学思想,不让人信服。不过其他的人物都很形象
  •     主角拉里只是贯穿小说的线索。书中几位女性不同的价值观与人生遭遇才是真正触动我的地方。写作此书的毛姆年近70,确实和年轻时不一样了
  •     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博弈
  •     3月第二本书。故事高手毛姆的经典之作。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拉里和伊萨贝儿两个不同的价值观的碰撞,拉里的那种对精神世界的追求,是我们现代人应该去反思的。印度的吠陀神秘主义,确实很迷人。
  •     长,浅,拧
  •     很多年轻人会对现有的生活不满意,却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什么,也不会努力去发现自己喜欢什么,不知道意义也不会去寻找,在一天天的麻木中适应现在的生活。还好,主人公兜兜转转,虽然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但是,他想他自己已经找到了曾经无比困惑自己的问题的答案。
  •     每读一次毛姆都会有不同的心理感受
  •     毛姆经典 书中作者以自己第一人称视角,带读者进入他自己周遭生活的环境,他自己的男男女女的生活及追求。 书中拉里所追求的人生意义,最终终归找到了,觉得拉里追求的就是我也一直在追寻的。 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断完善自我。
  •     作者描写这个故事的视角很新颖,从未在其他的地方见过。小说的每个人物性格都很鲜明,很有血肉很生活,作者对塑造人物的功底确实敬佩。小说的故事都很生活,一般都是对话,但是这些事情,这些言语都给人一种大彻大悟之感。奈何以现在的经历来读这本小说实在有些地方不透彻,在以后有机会必定会再读。
  •     极致
  •     美人儿,我们去看看那玫瑰花……
  •     纸质扣一星
  •     “你到底想过怎样的生活?”的哲学问题的小说读本,叙事跟《月亮和六便士》相似,我均是作家,既是旁观者又是小说中的人物,读完后会去看下《人性的枷锁》
  •     拉里是个可爱的人,小说却总是自说自话
  •     到底在追求什么,,航海,印度,大隐隐于市。
  •     无拘无束,无忧无虑
  •     几个人物都刻画得很鲜明很有个性。 原来真的有因为追求精神生活淡化了对其他的,物质的事物的欲求。遇上这样的人,爱上这样的,精神不在一样的高度就是永远如隔山海了。 那女人对安稳的物质生活追求有错吗?我觉得也没有。这是理所当然的个人选择,值得尊重。 当然了,不要贪心地脚踏两个世界就好。
  •     2017 March Lancaster
  •     西方宗教强调上帝创造世界,东方宗教强调轮回转世。印度教中,灵魂是绝对的,肉体思想乃至心灵都是可变的,所以丰富灵魂成为了毕生的追求。至于为什么会有灾难和苦痛,也许这只是一个游戏,是相对于绝对永恒的一种相对的存在,抓住了绝对,无论是满足幸福快乐亦或是苦痛悲伤不幸,都可以泰然面对了。
  •     在当时毛姆应该是畅销书作家吧,三星半
  •     “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
  •     “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p319
  •     《月亮与六便士》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之一,冲着毛姆读完了刀锋,我佩服拉里,他的生活态度他的精神面貌他的选择,因为我知道我不可能活的像拉里那样洒脱随性的忘我状态。4星,不给5星是因为整篇小说让我读起来还是吃力的。
  •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得救之道是困难的。当你决定离开常轨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你竭力想要不理会社会舆论可是这不容易。当社会舆论对你是敌对时你心理也变得敌对起来,这样你就得不到平静。自我牺牲是压倒一切的情感,连淫欲和饥饿都微不足道了。
  •     原型很酷,写得也很酷,最想讨论的不是人生或者追寻的意义,而是灵魂伴侣,也许遇到那样一个人并不容易,但是总要满怀期待。
  •     看到最后,很疑惑为什么书名叫“刀锋”,然后重新去看了开头的那句“刀的锋刃难以跨越,所以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故事里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得救之道,而如作者所说,每个人的结局都算是完满的。里面涉及宗教的部分我实在是看的一知半解,不过里面伊莎贝儿的几段对话又都是十分的精彩的,居然在书中看到了很多现在的感情和婚姻里仍旧有的矛盾,只感叹爱情这个话题,永恒不变。众生相也是精彩的。
  •     如果一本书里夹着我最最珍惜的小女生最喜欢的明信片,那么这就会是我最喜欢的书
  •     318页: “怎样生活?” 他的回答很冷静,但是,眼睛里闪出一种好笑的神气,因为他料准我会完全意想不到。 “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     书里的人物没一个喜欢的。渐渐就对这种对立精神与物质的主题厌倦了
  •     期望太大啦~ 毛姆叔叔写人物还是一如既往地赞~
  •     印象最深当属伊莎贝尔,尤其那句:“我认为是你杀了她。”
  •     晃膀子之王
  •     毛姆写隐世未免太多,在我看来,他的道依旧是俗人的道。
  •     喜欢这部胜过《月亮和六便士》。
  •     与拉里见面令人痛苦,但这痛苦却是天堂。
  •     小说挺不错,人物刻画很生动,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象征。但是全书最精华的部分居然是对上帝精神印度教义或者很少一点的哲学的阐释,(其实我对这些还是很熟的)真的很不喜欢。翻来覆去解释,又没讲清楚,(也不知道是不是翻译问题)真的很烦!感觉在故作神秘!故弄玄虚。大失所望。根本没讲到本质!
  •     毛姆对人性的描写依然让人叫绝,只是读哲学的描写比较浅显,一度看到中段抑郁,看到最后也就释然了
  •     翻译得很烂
  •     2017年书单
  •     大概还要读两遍才会懂 也可能还是不会懂
  •     很好!目前为止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读几遍都不为过。很羡慕拉里的人生。
  •     相见恨晚
  •     刚开始读的时候,觉得译得实在是,怎么说呢,译者实在过于炫技,有些措施实在是太晦涩难懂了…孤陋寡闻的我查了一下译者的生平,释然了…
  •     “自我牺牲是压倒一切的情感,连淫欲和饥饿跟它比较起来都微不足道了”
  •     有那么一瞬间,想去追寻,你不清晰具体是什么,但你就是想去追寻发现。这也就是宿命吧。找到了,没找着,都是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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