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学手册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5.4
ISBN:9787532112203
作者:(英)查·索·博尔尼
页数:325页

书籍目录

中译本序····································张紫晨
引言
第一部分 信仰与行为
第一章 大地与天空
第二章 植物界
第三章 动物界(兽类、鸟类、爬虫、鱼类、昆虫)
第四章 人类
第五章 人工制品
第六章 灵魂与冥界
第七章 超人的神灵(神、小神及其他)
第八章 预兆和占卜
第九章 巫术
第十章 疾病与民间医术
第二部分 习俗
第十一章 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
第十二章 人生礼仪(出生、成年、结婚和死亡)
第十三章 职业和工艺
第十四章 历法、斋戒和节庆
第十五章 游戏、体育和娱乐
第三部分 故事、歌谣、俗语
第十六章 故事
第十七章 歌曲和民谣
第十八章 谚语和谜语
第十九章 有韵的俗语和俚语
附录一 术语解释
附录二 民俗学问题格
附录三 印欧民间故事若干类型
附录四 引证参考书目

作者简介

根据英国塞德维克和杰克逊出版公司1914年最新增订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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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翻开博尔尼女士的这本《民俗学手册》,第一印象就是她对民俗的所属的界定——“落后民族”或“较先进民族无文化阶段”。当然,我想这并不是说非此二者就没有民俗了,只是民俗“流行于”其中。民俗“本质上是社会集团中无文化和落后人们的属物”,“现在流行于蒙昧和野蛮民族中”。在别处,也就只算作“残存物”了,源头都在“古人”那里。那么是不是就是说,文明民族自己没有民俗,今人也没有自己的民俗呢?或者说,再过个千百年的,今人成了古人,才可能“有”民俗了?显然并非如此。不过也不难理解在作者那个年代,刚从人类学等走出的民俗学,其所关注的范围和对象相对于今天的来说自然要狭窄许多。而这种定义也就显得合理了。本分散于人类学、心理学、神话学、民间文学各领域的部分,凑在一起,其感兴趣的对象,自然会是那种原始的、奇妙的、费解的东西。并且这些,至今仍在民俗学中占据着重要的分量,也是很多人一提到“民俗”二字,便会想起的第一个念头。第二个印象极深的,是作者对民俗的内容的阐释——“精神秉赋”,“心理表现”。那段可以说经常见引的“不是……而是……” ,清楚地表达了作者对于“什么是民俗”的看法:属于民俗的东西皆为无形的,是精神层面的,而具象的事物、同生活生产实际相关的技术就不能算是民俗。关于这一点,从其后文对于民俗的具体地详细地例释性地叙述中可以很清楚地体会到。引言部分之后的三章正文——信仰与行为、习俗和故事、歌谣、俗语——所写的都是精神的、心理的事情。即便谈到工艺,说的也是某行业的禁忌和某些特殊时刻的仪式,而不是这种工艺本身。事实上,禁忌和仪式的内容占了正文的一大部分,而产生某种禁忌或仪式中某项的原因,往往就追溯到“古人的心理”上,即古人的信仰和认识。三章正文中,介绍信仰与行为的第一部分几乎占去一半。作者讲信仰分三级:一为物活论或物力论,二是万物有灵论,三我姑且称其为灵居论。在读了其例举的众多实例后,我所理解的信仰的第一级就是指物自身有命或具神秘力量,对这种命或力量的认识是模糊的,甚至连想象中的具体形式都没有,哪怕是精灵那种不可见的形式。第二级是说物有灵,为灵的体现或者说物自身就是灵。第三级最好理解,物为灵的居所,即一种载体,一个容器。拿太阳打个比方。在第一级信仰中,太阳是一个具有神秘力量的事物,第二级信仰认为太阳是一个神,到第三级信仰,太阳就成为太阳神的居所了。而对于动物来说,处于第一级的动物它还是动物,只是在信仰者心中它跟别的动物地位不同,处于第二级的动物是神,第三级的动物则是神变成的。这三级信仰看来存在于人们对于一切事物的认识中,从自然界的日月山河、草石虫兽到人工制品。虽然这种“形体和灵魂”的“双重性”并不是所有无生物体都有,但并未被公开承认具双重性的物体或者可能有这方面的潜质,或者是“没有被人注意到”(P7)。所以归结一下,也就是万物都有了。看书的时候,我差不多在每一处我认为可用信仰级别来定义的地方写上了①、②、③。然后在通览的时候发现,自然事物,比如天体、树木,通常位于第二、第三级信仰中,人工制品则多是第一或第三级,比如具占卜功能的水晶球(P43)、被巫医赋予神力的护符(P51)。这其中,有种情况引起了我的思考,就是神木。有的时候,树木是守护神的居所,比如丹麦农民所认识的接骨木守护神(P15);有的时候,树木是守护神的体现,比如东孟加拉卡查里人的宅神巴曹(P17)。这两种情况都很好归级,但神木的情况似乎就有点复杂了。人们是相信作为神木的那棵树有神秘的力量,还是认为它就是一个神呢?或者本来是畏惧于其神秘力量,然后在崇拜中将其化为了神?神木在其崇拜者心目中到底是怎样的意象?这大概得具体事例具体分析了。另外还有被缅甸克伦人看作有灵魂的稻子(P54)。作者说“这种信仰不同于关于精灵化身为树木或岩石的信仰(即第二级),甚至也不同于精灵进入人造器物的信仰(即第三级)”,那么这种事物本身具备灵魂的认识,可不可以算作物活论呢?既然对事物有此种关于“灵”、“神”类的认识,生活与它们相联系的人同这些“灵”、“神”之间也就自然存在着各种关系。看下来,这类神力与人的关系大致存在三种情况。第一,神力是高高在上的,其职责是保护是救助,人们对它是敬重的,就比如奥玛哈男子的动物保护者(P23)。在第二类中,神的职责是监督,就好像是纪律监察会。人们甚至可能都不崇拜它,但是认为它“会惩罚违反法规的人”(P82),它在一定意义上维护着群体的道德与社会标准。第三种情况中的神力同人的关系最密切,可以说非常社会化。它和人之间就像存在着一种盟约一般。人尊重它,但也可威胁它,在他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利害关系。这种既有求又施威的情况,可从对树木实行鞭打令其结实(P14)和黑人部落对待已故父亲的态度(P60)中得见。人们向神求愿祈福,在危难的时刻求助,如愿后往往是要还愿的。还愿的过程往往伴随着痛苦,比如黑脚印第安人中在危难时向太阳起誓者还愿时“要经受严酷的折磨”(P11)。而有的时候,这种惩戒在许愿求助的时候就展开了,比如忏悔、反省、自我约束等(P88)。罗马和希腊的教堂在重大关头用古老的摩擦方法燃祭仪之火避祸求福(P47),巫师在学习中“或多或少地经受艰苦考验”(P102),这些是不是为了仿效始祖当初的经历,受所福就要历其苦,以牢记得来不易呢?有一点我以前就想过至今仍不太清楚:以慈悲为怀的佛为什么会因为一些拜祭中的小失误就翻脸呢?他们不该是超然地大度的么?还有一点是有关禁忌的。似乎权力越大、职位越高的人所害怕的事物,所不能做的事情,所要遵守的规矩就越多。这是不是可以算作平衡呢?那么就足以见这整套体系是怎样的结构复杂而运作协调了。在关于交感、象征和接触感染的内容中,有一些地方还没弄得很明白,比如古代秘鲁人战前饿黑羊(P112)。这还需要进一步地相关阅读。民俗的内容是整个集团所认可的,通过习惯和传承存在。它是动态的,不管从它的流传性还是从它自身的内容来说:事项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而改变。另外作者认为民俗研究的结果是“关于人类以往历史的观念”,通过民俗可以发现文学艺术的始端和发展,即民俗研究是追根溯源的,重视过程。这本书名为“手册”,除了“入门读物”功能外作者还旨在“为资料搜集者提供指南”,因此在书中有许多关于研究方法的指导。在这些文字中,可以清楚看到几点反复出现——资料的原始性,重视细节,贴近被访者的心理与感情。在每类事项之后都有关于研究记录方法的叙述,而且多是应该注意、易被忽略或产生疏忽的地方。在这里面,可以看到“精确”二字不停再现,还有就是一份严谨的态度。对于我这样一个入门者来说,在通过这本书对民俗理论和内容进行学习和思考之外,更为实际并感到亲切的,就是这些方法性的指导了。

精彩短评 (总计6条)

  •     虽然框架过时,但是她对民俗的理解没过时,很多观点反而有其值得坚持的地方。
  •     还行。
  •     前言在今天看来依旧不过时
  •     两年前从图书馆翻出来的。
  •     书籍的民俗分类是最早的,逻辑线非常明显的分类。而书中列举的众多民俗事项,实际上能够很好地展示早期民俗学者关注的对象。书最后对核心和关键的概念都进行了总结,是一个不错的入门书籍哟。
  •     我的入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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