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美德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12
ISBN:9787806576199
作者:(美)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
页数:370页

内容概要

A.麦金太尔(1929— ) 早年就读于曼彻斯特大学,先后执教于曼彻斯特大学、利兹大学、波士顿大学与维特比德大学,现任美国鹿特丹大学哲学系麦克马洪与哈克荣誉教授。麦金太尔是当代西方最重要的伦理学家之一,伦理学与政治哲学中社群主义运动的代表人物。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起,麦金太尔以其大量的著作,对摩尔以来的元伦理学进行了不懈的攻击。他的重要著作《追寻美德》(1981)、《谁的合理性,谁的正义》(1988)以及《三种对立的道德探究观》(1990),在对西方现代性的根源的追溯中,促进了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在当代的复兴。

书籍目录

序………………………………………………………………………………………………………
第1章 一个令人忧虑的联想………………………………………………………………………
第2章 今日道德分歧的性质与情感主义的主张…………………………………………………
第3章 情感主义:社会内容与社会语境…………………………………………………………
第4章 先前文化与论证道德合理性的启蒙筹划…………………………………………………
第5章 论证道德合理性的启蒙筹划为什么必定失败……………………………………………
第6章 启蒙筹划失败的某些后果…………………………………………………………………
第7章 “事实”、解释与专门知识………………………………………………………………
第8章 社会科学中普遍概括的特性及其预言力的缺乏…………………………………………
第9章 尼采抑或亚里士多德?……………………………………………………………………
第10章 英雄社会中的诸美德……………………………………………………………………
第11章 雅典的诸美德……………………………………………………………………………
第12章 亚里士多德对诸美德的解说……………………………………………………………
第13章 中世纪的各种观点与事件………………………………………………………………
第14章 诸美德的性质……………………………………………………………………………
第15章 诸美德、人生的统一性与传统概念……………………………………………………
第16章 从诸美德到美德以及追寻美德…………………………………………………………
第17章 正义之为一种美德:变化中的各种观念………………………………………………
第18章 追寻美德:尼采抑或亚里士多德,托洛茨基与圣·本尼迪克特……………………
第19章 第二版跋…………………………………………………………………………………
参考文献………………………………………………………………………………………………
索 引…………………………………………………………………………………………………

作者简介

简介:

在本书中,麦金太尔从现代社会的道德无序出发,对西方道德观念与整个现代性的精神进行了全面的检视与反省。这是一部关于伦理思想史的著作,也是一部对西方文明的基本动力与假定进行深刻批判的著作。它的论证的力量与气魄,它对美德生活的强调,有力地推动了当代伦理学从元伦理学向实质伦理学的转变,使其不仅成为“当代伦理学研究的转折点”,也成为近三十年来思想界激烈争论的焦点。

导读:
麦金太尔认为,在启蒙所规定的现代世界,以任何理由为任何一种道德主张辩护的努力都注定要失败。这导致了当代世界中道德话语与实践的空洞性:虽然道德的语言与外表还在,但实质已经不存在。道德语言的唯一用途便是控制。

这本书激发了关于美德的哲学研究,复兴了传统主义与共同体主义的思想,在道德哲学史方面挑起了有价值的争论。……《追寻美德》值得哲学家、历史学家以及任何对道德哲学及其历史感兴趣的人的重视。
——格伦·布兰奇


本书源于对我自己早先道德哲学著作中不足之处的持续反思和对作为一个孤立独行的探究领域的“道德哲学”观念的日益不满。我的许多早先著作(《伦理学简史》,1966;《世俗化与道德变迁》,1967;《对当代自我形象的批判》,1971)的主旨是:我们必须从关于各种各样的道德实践、信念与观念体系的历史和人类学中学习。认为道德哲学家仅仅通过反思他或她及其周围人们的所言所行就能够研究各种道德概念——牛津的理论风格——的观点是无益的。我找不到任何充分的理由来放弃这种信念;而移居美国又使我认识到这种理论风格即使在麻省的剑桥或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也不见得有什么更好的作为。然而,在我肯定道德信念、实践与观念的多样性与异质性的同时,我越来越清楚我正致力于评价各种不同的道德信念、实践与观念。例如对于不同的道德的兴与衰,我给予或试图给予某些解释;而且,我的这些历史的、社会学的解释是——且不可能不是——由一种独特的价值立场来传达的,这一点无论对于我自己还是对于其他人都应该是明确的。更有甚者,我似乎断言,在独特的现代社会中,道德共同体与道德判断的性质使得我们不再可能以一种在其他时代与地方所可能有的方式诉诸于道德的标准——并且这就是一种道德灾难!然而,如果我自己的分析是正确的,那么我又能诉诸于什么呢?
与此同时,自从我被特邀为著名的《新理论家》(The New Reasoner)杂志撰稿起,我就一直在考虑从道德上拒斥斯大林主义的根据是什么这样一个问题。许多人是通过重新援引自由主义的原则来拒斥斯大林主义的,因为马克思主义就肇端于对这些原则的批判。既然我过去与现在都在不断地接受这一批判的许多实质内容,那么这种回答对我来说是无效的。在回应列斯泽克·柯拉柯夫斯基当时所持的观点时,我曾这样写道:“人们不能通过简单地采取斯大林主义的历史发展观并为之添加上自由主义的道德,而在马克思主义的范围内复活道德的内容。”《新理论家》第7期,第100页。而且我逐渐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本身所患的严重且危险的道德贫困症,既是因为它背离了自由主义,同样又是因为它承继了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
我所得出并体现在本书中的结论是,尽管马克思主义只是一种边缘性的偏见,但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上的缺陷与失败源于它——和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一样——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独特的现代的和现代化中的世界的精神气质(ethos);而恰恰是对这种精神气质(ethos)的大部分内容的拒斥,将为我们提供一种从合理性与道德上都可辩护的立场,我们以此去判断和行动,而且依据它去评价各种对立、异质且竞相要求我们信奉的道德体系。毋庸赘言,这一激进的结论不应归咎于爱瑞克·约翰、J.M.卡梅隆和阿兰·瑞安,他们对我早先著作的宽宏而又公正的批评使我能够认识到其中的许多错误,尽管这种认识可能尚不彻底。这个结论也不该归咎于若干年来不断地影响我的朋友与同事,对此,我尤其要感激海因茨·卢伯斯和马克斯·瓦托夫斯基。
我衷心感谢我在波士顿大学的两位同事托马斯·麦卡锡和伊丽莎白·拉芭波,他们阅读了我的大部分手稿并且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富有启发性的建议。我还要感谢以不同的方式提出了相似建议的其他地方的同事,如马乔里·格瑞尼和理查德·罗蒂。我深深感谢为我打印了书稿的居里·凯斯·康丽以及在手稿的产生中提供了各种帮助的罗莎林·卡尔松和莎拉·查平。我还要对波士顿人文学会和伦敦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致以深切的谢意。
本书的某些部分已向不同的团体宣读过,他们的深入的批评性回应使我受益匪浅。我必须特别提到由国家人文学基金资助在哈斯丁中心共同研究“伦理学的基础”达三年之久的那个团体——发表在他们所编辑的“伦理学的基础及其与科学的关系”丛书第3卷(1978)和第4卷(1980)中的论文的几个片段再次出现在本书第9章和第14章里,对此,我感谢哈斯丁社会、伦理学与生活科学研究所允许我重印它们。我还必须提到另外两个团体并致以深切谢意,他们是圣母玛利亚大学哲学系的教师和研究生们(我曾应邀参加他们的“前景系列讲座”,为我深化本书的某些观点提供了最重要的机会),以及1978年夏参加国家人文学基金会在波士顿大学举办的研讨班的成员们,他们对我在美德方面的工作的高水平的批评给我上了重要的一课。为此,我必须再次感谢国家人文学基金会。
本书的献辞表达了一种更根本层次的感激之情;假如我早一点意识到其根本的特征,我迈向本书结论的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多曲折了。但倘若没有我妻子琳恩·苏米达·乔伊的帮助,我或许永远不能以一种可能有助于得出这些结论的方式意识到这一点——无论在这里还是在别的地方,她都必不可少。

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
于麻省沃特敦


第二版跋

本书第一版的许多批评者使我在很多方面获益匪浅。有的人指出了从人名的混淆到有关乔托的一个事实性错误等多处硬伤;有的点到了为《追寻美德》提供论证连续性的历史叙事中的不充分性;有的反驳了我对现代尤其是当代社会状况的诊断;还有的以多种方式质疑了某些具体论证的实质内容与方法。
第一类批评不难答复:迄今为止所查出的所有错误都已在这一版里得到了更正。对此,我特别感激胡弗·罗埃德—琼斯和罗伯特·瓦希布罗特。回应其他类型的批评不仅是一项更为困难的任务,而且要求我针对批评者们源自多种学科的关注,去着手一系列长期的筹划。因为《追寻美德》有一个既是长处又是弱点的地方,那就是,在撰写过程中我有两个压倒一切的要务:既要陈述一个单一的有关美德在人类生活中之地位的复杂论点的总体结构,即使这样做导致了我是在勾勒而非充分地陈述那一论题内的各个从属性的论证;又要同时澄清我的论点如何不相容于通常学院里的学科划分——这些划分往往将思想弄得支离破碎从而扭曲或模糊了各种关键性的联系——即使从那些沉浸在每一门学院自主科目之中的人的观点来看,那就意味着某种巨大的不充分性。我希望这里所缺的至少某个部分将在《探究》、《分析与批判》以及《探测》等杂志中,我与多位批评者的交流里得到补充,而更多的不足将在《追寻美德》的续篇——我目前正在撰写的论“正义与实践推理”的著作中予以更正。不过,许多批评者使我确信,充分地重述作为论证总体架构之核心或前提条件的那些观点,至少能够缓解——如果不是消除的话——《追寻美德》一书的读者们的某些直接的不满。或许有那么三个不同的方面,这种需要最为紧迫。

1.哲学与历史的关系
威廉·K.弗兰克纳写道:“令我困惑的是没有把历史与哲学区分开来,或者说给人的印象是,历史的探究能够确立哲学的观点,麦金太尔似乎就是这么做的。”弗兰克纳在这里所辩解的仍然是一种学院的正统观点,尽管和现代其他正统观点一样,它所留下的不过是一鳞半爪。按照这种观点,哲学是一回事,历史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回事。重述观念之兴衰的任务归观念史学者,正如重述帝国之兴衰的任务归政治史学者。留给哲学家的任务却是双重的:就不同于哲学本身的主题事物——诸如道德——而言,哲学家的任务是要确定在那一特定领域中什么是合理性与真理的适当标准。如果哲学成了其自身的主题事物,则哲学家的任务是要用最好的理性方法确定什么是事实上真的东西。弗兰克纳所预设的,似乎就是这种学院式的劳动分工观念,因为当他提到情感主义是一种哲学理论时,他说:“只要我拥有正确的概念工具,即使不明白一种观点乃是一个历史发展的结果,我也能够理解这观点是什么;并且,就我所能明白的而言,即使不将它视为这样一种结果,我也能够评估其为真或假的地位,或相信其合理性。诚然,麦金太尔本人反驳情感主义的论证是从分析哲学中引申出来的;而且,他所谓的为道德作合理性论证的现代努力已经失败且不得不失败的断言,只能由分析哲学而非某种历史来确立。”
针对这种观点,我要强调的是,尽管为分析哲学家所青睐的那种论证,的确具有不可或缺的力量,但是,只有在一种特定的历史探究类型的语境内,这样的论证才能支持哲学家最希望为之辩护的有关真理与合理性的那类申言。正如弗兰克纳所指出的,我并非这类论证方式的首创者,他提到了黑格尔和柯林武德,不过他还应该提到维科。因为正是维科最先强调了这样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的重要性,那已是老生常谈了,即:道德哲学的主题事物——道德哲学家所探究的评价性与规范性的概念、准则、论证与判断——无处可寻,除了体现在特定社会群体的历史生活之中从而具有历史性存在的独特性格:亦即,在时间中所经历的同一性与变化,在制度化了的实践和具有多种多样活动形式的话语、互动和相互关系之中的表现。不属于任何特定社会道德的道德是不存在的。有“公元前4世纪雅典的道德”,有“13世纪西欧的道德”,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道德,但有过道德本身吗?
康德当然相信他已经成功地回答了这个问题。重要的是,无论弗兰克纳所捍卫的分析的道德哲学还是我所捍卫的历史主义,其关键部分都旨在回应对于康德的先验回答的批评。因为康德的论点是,人类理性的本性使得存在某些为所有有理性的存在者——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意志上——都必然赞同的原则与观念;这一论点遭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致命反驳。一方面,黑格尔以及随后的历史主义者都强调,康德所谓的人类心灵的普遍和必然的原则,事实上只是人类活动与探索的某些特定的时代、地点与阶段所特有的原则。正如康德视之为自然科学本身的原则与预设的,原来只是牛顿物理学所特有的原则与预设,同样,康德视之为道德本身的原则与预设原来只是一种相当具体的道德——为现代自由个人主义提供了其特许权之一的世俗化了的新教道德——的原则与预设。康德对普遍性的申言就这样失败了。
第二类反驳的大意是,康德先验筹划所要求的必然性观念、先天性观念以及概念—范畴与经验的关系观念不可能被证实:后来对康德原来观点所作的哲学批评的历史,先由新康德主义后由逻辑实证主义对更为激进地这些观点所作的重述的历史,以及反过来对这些重述所作的批评的历史,乃是分析哲学发生史的核心。对于康德的筹划及其后继者(如奎因、塞拉斯和古德曼等人)的各种核心特征的最晚近的颠覆,已经由理查德·罗蒂作了记录,他指出了作为这种颠覆的结果,甚至对于什么是哲学的中心问题,分析哲学共同体内部的共识也大幅度地降低了。然而,这并不是唯一的甚或最重要的后果。
因为分析哲学的进展所成功地确立起来的是:在纯粹形式性的探究之外,除了与某些假设相应的原则,没有任何理由相信普遍必然的原则。笛卡儿的第一原理、康德的先天真理、甚至长久萦绕着经验主义的那些概念幽灵,全被逐出了哲学。结果,分析哲学变成了一门其权能仅限于研究推论(inference)的学科——抑或亚学科?罗蒂道出了这一点,他说:“哲学能力的理想是要在其所有相互推论关系中统观所有可能论断的整体,并因此而能够建构或批评任一论证。”而戴维·刘易斯则写道:“哲学理论从未被最终驳倒过。(或者说极少有过,哥德尔与盖蒂尔可能这样做了。)哲学理论从对其驳难中幸存下来——是有代价的……我们的‘直觉’仅仅是意见;我们的哲学理论也一样……哲学家的一个适当任务就是要使它们均衡相称。我们的共同任务是要发现有哪些均衡能经得起检验,但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却总是要最终依赖于其中的这一种或那一种……一旦已然造就的理论菜单摆在我们面前,那么哲学就是有关意见的事情罢了……”
这就是说,分析哲学能够非常偶然地产生在消极性质的在实践上是决定性结果。它能在一些情形里表明,恰恰有太多的不融贯性和不一致性包含在某个观点之中,以致任何有理性的人都难以持久地持有它。不过,当两种互竞的备选观点,具有充足的值域和范围,并且每个支持者都愿意付出为确保融贯性与一致性所必要的代价时,它永远不能确立任一特殊观点的合理的可接受性。因此由那些比之罗蒂与刘易斯较少哲学自觉的作者所撰写的如此多的当代分析哲学著作,具有这样一种独特的风味,即,在其论证的段落中,为了确保最严格地轮流处理这些段落,他们运用了所能获得的所有最精巧的逻辑与语义学技术,但看起来这一切无非是将一系列松散地联系着的独断偏好修补在一起而已;当代分析哲学显示了一种深受弗雷格与卡尔纳普影响的表述方式与一种源于较为幼稚的存在主义形式的表述方式之间的奇异结合。
这个后果对于历史主义者来说首先意味着,由罗蒂、刘易斯和弗兰克纳所代表的分析哲学家似乎下定了决心,继续将论证视为这样一种研究对象,亦即,它们抽离了它们在其中扎根并从中引申出其独特意义之活动与探索的社会历史语境。可是在这样做的过程当中,分析哲学家很容易从其康德主义前辈那里,继承那些从对康德本人的先验筹划观点的两个核心驳难的前一个中产生出来的误解。因为,假如我们认为(例如)牛顿力学的原则与范畴满足合理性本身的诸要求,那么我们就难以理解,在17世纪末、18世纪初物理学研究的实际语境中,是什么使得它们合理地优越于其仅有的互竞者。
使得牛顿物理学合理地优越于其伽利略主义与亚里士多德主义前辈以及其笛卡儿主义互竞者的是,通过解决在其中那些前辈与互竞者根据其自身的进步标准没能取得任何进步的诸领域中的问题,它能够超越他们的各种局限性。因此,除了历史地依据牛顿物理学与它所挑战和取代的那些前辈与互竞者的相互关系,我们不可能道出它的合理的优越性何在。将牛顿物理学从其语境中抽离出去,然后追问它对于其他物理学的合理的优越性何在,那么你就会遇到难以解决的不可公度性问题。因此,了解牛顿与牛顿主义者实际上是如何逐渐地采纳并捍卫其观点,对于了解为什么牛顿物理学会被视为具有合理的优越性至关重要。物理科学的哲学取决于物理科学的历史。然而道德的情形也没什么两样。
道德哲学,尽管它们所想达到的目标不止于此,却始终在表达具有某种特定的社会观点和文化观点的道德:亚里士多德是公元前4世纪雅典一个阶层的代言人,康德——如我已经指出的——则为正在脱颖而出的自由个人主义的社会力量提供了一种理性的声音。但即使这样来阐明问题仍嫌不足,因为它依然将道德视为一回事,然而,任何特定的道德都有其作为核心的东西,如有角色必须与行动性质如何相关的观念,有关规则应如何加以阐述的判断等等,借此,行为的理由就或多或少充分地得到裁定。于是,纵然任何个殊的道德始终都不止有哲学隐含其中,但是没有哪种道德忠诚不或隐或显地涉及某种哲学立场。道德哲学,在它们成为别的什么东西之前,乃是各种个殊道德要求获得理性忠诚之申言的明确表达。而这就是为什么道德的历史与道德哲学的历史是一个单一的历史的原因。从而,当互竞的道德作出互竞的、不相容的申言时,在道德哲学的层次上,总有一个问题,它涉及到这两种申言谁有能力完满地声称,对于其他申言具有合理的优越性。
那么应该如何裁决这些申言呢?和自然科学的情形一样,不存在任何一般的永恒的标准。个殊的道德哲学和个殊的道德的合理的优越性,就凸显在那系统阐明个殊的道德之申言的个殊的道德哲学辨明和超越其互竞者的各种限度的能力上,这些限度能够为那互竞道德的拥护者所乐于信奉的合理标准所辨明——尽管实际上可能没有辨明出来。道德与道德哲学的历史乃是一个持续挑战某种先在的道德秩序的历史,一个在其中哪一方在理性论辩上击败另一方的问题始终要被区别于哪一方保有或获得了社会政治霸权的问题的历史。并且,只有参考这一历史,合理的优越性的问题才能得到解决。以这种观点来撰写的道德与道德哲学的历史对于当代道德哲学事业是不可或缺的,正如科学的历史对于当代科学哲学事业是不可或缺的。
我希望,弗兰克纳和我的分歧的原因现在应该较为清楚了。他似乎主张,分析哲学的方法足以在道德哲学中确立什么是真的或假的、什么是有理由相信的东西,而历史性的探究是不相干的。我则不仅认为,历史性的探究是为了确立一种个殊的观点是什么所必需的,而且主张,任何既定的观点恰恰是在其历史的遭遇中,确立或没能确立其相对于某些特定语境中的个殊互竞者的合理的优越性。在此过程当中将运用分析哲学的许多技术与技巧;但只在极少的情况下这些技术能够充分地置疑一种观点。因此,当弗兰克纳正确地指出有时我也运用来自于分析哲学的论证去证明某个或某些理论失败了的时候,他不能指责我的某个观点不相容于我的历史主义或我对这样一种观点的拒斥,即:分析哲学永远不能为维护道德哲学中的任何建设性的立场提供充足的理由。
于是,如果我们理解了,情感主义乃是对直觉主义道德的理论化活动与一种个殊的道德判断练习之个殊的历史结合的回应,我们就能够理解,其申言不仅是关于道德判断中所使用的句子的永恒意义的主张(一个不太有道理的主张),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们是关于可能在一个较宽或较窄范围的历史情势中被持有之道德判断的用法与功能的经验主张。这样,我们就能够理解,这种理论是如何发展起来的?在何种情势之下,以被弗兰克纳在哲学探究与历史之间的截然区分所模糊的方式来对这一理论进行理解和评价,才是适宜的?
对此,或许可作如下答复。如果我们能撰写我设想过的那种哲学史——我在《追寻美德》中试图撰写的正是这种哲学史——那么在记录一种理论在合理的优越性方面的落败和另一种理论的胜利的时候,我们这些记录者必然也在复活判断一种理论合理地优越于另一种理论所依据的那种历史标准。这些标准本身就需要合理性论证,并且,这种合理性论证不可能由一个只能在提供了这些标准的合理性论证之后才被撰写的历史来提供。因此历史主义者也在偷偷地诉诸于非历史的标准,那些或许应该会被提供要么是先验的要么是分析的合理性论证的标准,但这两种论证都已被我所拒斥。
这种答复并不成功。因为我们在关于什么使得一种理论合理地优越于另一种理论之各种理论方面的境遇,无异于我们在各种科学理论或道德与道德哲学方面的境遇。无论哪种情形,我们不得不希望的不是一种完美的理论,一种因为无可辩驳或几乎无可辩驳而必然为所有有理性的存在者都赞同的理论,相反,我们所希望的是在这类理论的历史中迄今为止所出现的最好的理论。因此,对于迄今为止最好的理论必须是何类理论的问题,我们应该努力提供迄今为止最好的理论:不多也不少。
这就意味着这类哲学史的撰述永无止境。在任何特殊的领域,无论自然科学还是道德与道德哲学或理论的理论,对于迄今为止已经确立的最好的理论的某种新的挑战将会出现并取代它,这种可能性应该始终存在。因此,这种历史主义——不同于黑格尔的历史主义——包含了一种可错论(fallibilism)的形式;它是一种排除了对绝对知识的一切要求的历史主义。然而,假如某个特殊的道德体系成功地超越了其前辈的各种限度,同时为理解迄今为止的这些前辈提供了最好的工具,并且在面临各种互竞观点的持续挑战时,都能够以在吸取那些观点的长处的同时避免其弱点与限度的方式来修正自身,并且为这些弱点与限度提供迄今为止最好的解释,那么我们就具有可能是最好的理由确信,未来的挑战也会被战胜,界定道德体系之核心的那些原则是持久性原则。而这正是我在《追寻美德》中归于亚里士多德的基本道德体系的那种成就。
我过去和现在所作的这种类型的历史主义申言并没有被足够清晰地表述出来;我所采用的有利于它的论证形式也没有得到充分的阐明。因为我不仅仅宣称,我所谓的启蒙筹划按其自身的标准是失败的——既然其倡导者从未成功地具体说明一系列任何完全理性的行为者都不可能不同意的唯一可证明的道德原则——或者说,尼采的道德哲学按其自身的标准也是失败了的;我还宣称理解这些失败的根据只能由从亚里士多德的美德理论中产生出来的各种资源来提供,而亚里士多德的美德理论恰恰以我描述过的那种方式,作为迄今为止最好的理论从其独特的历史遭遇中凸显出来。但应该指出的是,在《追寻美德》中我没有断言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证实了这一主张,现在也没有这么宣称。那么,还有什么是不得不做的呢?
安妮特·巴厄责备我没有理解休谟观点的力度;奥诺拉·奥尼尔认为我对康德的解释是断章取义并且过于简单化了。我对这两种抱怨深表同情,因为正是休谟与康德提出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实践推理理论,向亚里士多德的体系及其所包含的实践推理理论发起了根本的挑战。并且,在这三种理论的关系得到澄清之前,《追寻美德》的核心主张不会以《追寻美德》的论辩性叙述所预设的历史主义的知识论所要求之方式予以确立。
最后,对于《追寻美德》中哲学与历史的联系方式,尚有一种类型截然不同的批评,是不能不注意的。弗兰克纳认为我对分析哲学估价不足:阿伯拉罕·伊德尔则认为我作为分析哲学家都过头了,并且指责我无非是“一个其异端仍受分析哲学传统束缚的异端分析哲学家”。其批评的要点是,首先,我把太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各类人群有关其状况的明确的理论化活动、系统阐述了的概念以及传说的层次上,而没有足够地关注这些人群的实际的社会制度生活;其次,我的党派偏见导致我为了我自己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观点而扭曲了道德的实际复杂的历史。弗兰克纳将我看做是一个对历史有着额外的、并不全然相干之兴趣的不甚够格的分析哲学家,相反,伊德尔却将我看作是一个拖着分析哲学累赘的不甚够格的社会史学家。因此,伊德尔的批评乃是弗兰克纳的批评的镜像,而这并不奇怪。
因为,正如我想撰写的那种哲学史在某些方面与分析哲学的规矩决裂了,同样在其他方面它又可能以两种方式冒犯了学院式的社会史的金律:首先,我对理论和哲学的事业及其成败在历史中的影响所持的观点,远远超过了学院历史学家的一般估计。在这个领域里应该得到解决的问题都是涉及因果性影响的事实问题。它们包括诸如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对英国、法国和美国的社会、道德和政治变迁之影响的性质等问题。对这类问题的回答取决于对(例如)作为思想之载体的大学与学院的社会角色与效果所做的研究。历史性的研究最终将表明我把注意力放在明确的理论化活动、系统阐述了的概念以及传说上是错误的——这也许是可能的,但到目前为止我仍不信服。
其次,学院式社会史的叙事,倾向于依据一种预设了事实问题与价值问题之间的逻辑区分的方式来撰写,而《追寻美德》所提出的叙事理论却让我不得不否认这种区分。并且,构成《追寻美德》本身的核心叙事的那种哲学史,是从其本身所达到和支持的那个结论的角度来撰写的——假如其叙事是以我希望在《追寻美德》的续篇中详述它的方式而被详述的话。因此,《追寻美德》的叙事并不是偶然地或由于缺失而成了具有其自身审慎的片面性的党派叙事。
不过,伊德尔的两个指责在很大程度上显然也是正确的。《追寻美德》至多是间接地指涉的大量的社会制度史。实际上对于我在《追寻美德》中作了努力却未能成功写就的那种叙事来说是本质性的;而且,亚里士多德美德理论与柏拉图主义以降的其他道德体系之间的关系史当然比我所考虑到的要复杂得多。因此,无论弗兰克纳还是伊德尔都通过指出我至少重视不足的那些问题,而对我和我的读者们发出了有益的警告。他们的评论使我永久受益。

2.美德与相对主义问题
塞缪尔·谢弗勒对我的美德理论提出了重要的质疑,斯坦利·豪尔沃茨与保罗·沃德尔也一样;罗伯特·瓦希布罗特则认为,这一理论隐含着,某种形式的相对主义是不可避免的。既然只有成功地答复谢弗勒、豪尔沃茨和沃德尔提出的问题,我才能充分地回应瓦希布罗特的论辩,那么将他们对我的建设性论证的核心观点的怀疑放在一起来考虑,可能是最有成效的。
我的美德理论历经三个阶段:首先,将诸美德视为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所必要的诸品质;其次,将它们视为有助于整个人生的善的诸品质;再次,显示它们与一种只能在延续中的社会传统内部被阐明与拥有之对人来说的善的追求之间的关系。为什么从实践开始?别的道德哲学家毕竟都是从考虑情感或欲望或者从阐明某种义务或善的观念入手的。无论哪种情形,其讨论很容易从一开始就为某种形式的手段—目的二分观念所左右,按照这种观念,一切人类活,动,要么是已经给予或决定了的诸目的的手段,要么仅其本身就是值得做的,要么两者兼而有之。这一框架所忽略的是那些在其中目的必定被发现和重新发现、手段必定被设计出来以达到这些目的的发展中的人类活动模式;由此,它遮蔽了那些活动模式产生新的目的和新的目的观念之方式的重要性。那一类别的实践——如我所界定的——乃是那些活动模式的类别,而对于豪尔沃茨和沃德尔提出的为什么某些项目被括入这一类别而其他的则被排除(他们问,为什么建筑被括入而砌砖则被排除?)等问题的最简短的答复是,那些被排除的项目并不是诸如此类的活动模式。
因此,在任何美德理论中,从实践入手的重要性在于,美德的践行不仅就其本身的目的而言是值得的——事实证明,不关心诸美德本身的目的,你就不可能真正勇敢或正义等等——而且还有更深远的意义和目标,而正是在把握这种意义与目标的过程中,我们才从头开始逐渐地对诸美德作出评价。不过,诸美德并不以以下的方式与为它们提供了进一步的意义与目标的利益相关,也即,某种技艺与其成功的践行能够达成的目的相关的方式,以及某种技艺与其成功的践行就能使我们获得的我们所欲望的对象相关的方式。按照他的界定,康德极为正确地指出,道德律令既非有关技艺的律令也非有关审慎的律令。他的错误之处在于,以为唯一剩下选择就是,道德律令只能是他所谓的绝对律令。而这正是人们无需康德本人的任何附加理由就可能得出的结论——如果人们试图在实践语境之外理解诸美德的话。因为没有诸美德的践行就不可能获得的实践的内在利益,并不是特殊个人在特殊场合所追求的目的,而是为那些类型的实践所特有之优秀,人们借助于他在特殊场合追求其特殊目的或目标之方式所达到或没能达到、趋向或没能趋向之优秀,当我们的目标变化时,我们有关于它的观念也随时间而变化之优秀。
理解这一点是回应谢弗勒对我关于美德与实践之间的关联的论点之反驳的必要前提;“尽管麦金太尔否认从这一理论可以推断出伟大的棋手不可能是邪恶的,但是我并不完全相信他有权利否认它,无论如何他似乎津津乐道于某个极不可能的事情,即,一个伟大而又邪恶的棋手不可能获得象棋方面的任何内在利益。”在他归于我的那些观点上,谢弗勒是极为正确的,不过,当且仅当他所指的“内在利益”时才是如此也正是我所指的“内在利益”。而假如这两者一致,那么对谢弗勒的答复就清楚了。
设想一个技艺高超但只关心赢棋的棋手。他的技艺使他荣登大师之列。因此他是个伟大的棋手。但既然他所关心的只是赢棋——或许还有赢棋偶然带来的利益,诸如名声、威望与金钱——那么他所关心的利益绝非象棋或与象棋同类的游戏所特有,绝非内在于象棋实践的任何利益。因为他所能获得的恰恰是在任何其他有竞争和胜利者的领域都完全相同的利益,亦即胜利及其偶然的奖赏,如果他能够在那些领域达到相当的技术水平的话。因此,他所关心的以及作为他的利益而被他获得的东西,不是那种为象棋所特有的优秀,也不是那种随这样的优秀而来的愉悦,而是一种即使生手也可以在其自身的水平上获得的利益。因此谢弗勒的反驳失败了,美德与实践的关系,一旦我们更明确地将它区别于技艺与实践的关系,也就无需承受谢弗勒想要归咎于它的那些不幸后果了。
谢弗勒的反驳似乎还认为,由于我阐述得不够清楚而产生了另一个错误。因为他说,在我看来“诸美德的特征是参照一种实践概念暂时地被界定的,并且这一暂时的理论又在后来的各个阶段得到修正与补充”。我本该澄清,我并不打算表明——尽管我已经清楚地表明了——基于实践的最初的美德理论提供给我们有关一种美德的一个充分的观念,这种观念后来通过与整个人生的观念和延续中的传统的观念相结合,又得到了丰富与补充。事实毋宁是,没有任何人类品质会被视为一种美德,除非它满足那三个阶段中的每一个阶段所指定的条件。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有一些品质至少可以被理解为满足来自于这种实践观念的那些条件,但是这些品质在第一阶段的检验中幸存下来,却在第二与第三阶段中失败了,所以不是美德。
我们来考虑诸如残酷和无情的品质的例子,并将它们与能够决断何时应当残酷或无情的品质区分开来。显然有很多实践——野外考察是一个例子——在其中无情和残酷地逼迫自己与他人的能力,不仅是达到目的的条件,而且也是存活下来的条件。这样一种能力可能要求培养对他人感受的麻木不仁作为其践行的条件;对他人感受的关心可以通过关心他人存活的方式来获得。把这些复杂的品质置换到参与创造和维系家庭生活的实践当中,你就拥有了抵御灾难的秘诀。在一种语境中似乎是一种美德的,在其他语境中似乎已成了一种罪恶。不过,这种品质在我的理论中既非美德也非罪恶。它不是美德,因为它不能满足如下要求所加的各种条件,即,一种美德应该有益于那种整个人生的善,而在这整个人生中,各种特殊的实践利益被整合进了一个为“对于像我这样的人来说什么是至善的生活?”的问题提供答案之诸目标的总体结构形式中。当然,也可能某些品质成功地满足了第二类要求,却无法满足第三阶段的各种要求,而在第三阶段,各种特殊的生活利益必定被整合进了一个由对善与至善的追求来激活之传统的总体结构形式之中。
我的美德理论对这第三阶段的描述,其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似乎为很多批评者提供了相对主义责难的根据。罗伯特·瓦希布罗特认为,我基于善的追求而对人类的善的界定——即使带有我对前两个阶段的解释所提供的各种限制——与承认各种不同的、不相容的、互竞的美德传统的存在是可以相容的。在这一点上,他是正确的。接着,他却试图将我逼到一个两难境地上去。假设有两个互竞且不相容的道德传统在某个特殊的历史情境中彼此遭遇,要接受一个传统的各种申言势必与另一个传统的各种申言相冲突。那么,或者有可能诉诸于某些独立于这两个互竞的传统且有合理根据的原则,或者对于它们的分歧不可能有任何合理的解决。然而,如果是前者,那么在根本的道德问题上就能够诉诸一系列其合理根据独立于各个传统的社会特殊性的原则;如果是后者,那么就不存在任何不内在于和相对于某个特殊传统的道德合理性。可是在那种情况下我们就没有任何充足的理由,去信奉和忠诚任一特殊的传统而非任何其他的传统。而既然我对启蒙筹划的拒斥,使我不得不否定来自于两个选择中的前者的各种后果,那么看起来,我不可避免地要接受后一选择的那些后果。
这一论证的力量取决于这个二者选一的选言命题是否是包罗无遗的。它并非包罗无遗。因为有时至少可能的是,一个诸如此类的传统为了获得比其互竞者更有利的裁决,可以诉诸于在两个互竞的传统中都有其重要性的考虑类型。那么,这些又可能是什么样的考虑类型呢?
如果两个道德传统能够相互承认在重要问题上提出了互竞论点,那么它们必然分有某些共同的特点。而既然与实践的某种关系、某种独特的人类利益(或善)的观念、某些源于一传统之本性的特征都将是这两个传统的特点,那么这也并不奇怪。有关一个传统的支持者们所诉诸的标准与另一个传统的支持者所诉诸的标准不可公度的问题,将来不会是、过去也不可能是在这样一种情境中所产生的仅有的问题。因此,每一个传统的支持者们,有时至少有可能以他们自身的标准,去理解和评价他们的互竞者对他们的观点的界定。而且,没有什么能够妨碍他们发现,这些界定向他们揭示了迄今尚未注意到的他们自身观点的某些特点,或他们应该以其自身的标准来接纳却尚未接纳的某些考虑。诚然,也没有什么能够妨碍他们发现,互竞的传统对其自身的传统中的弱点、没有能力充分地阐明或解决问题、多种多样的不一致性提供了中肯的解释;相反,其自身传统的资源却没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论述。
诚然,即使按其自身的兴衰标准来衡量,各个传统有时也会衰微,而一次带有互竞传统的相遇可以这种方式,或者为努力以某种激进的方式重构某人的传统,或者为废弃它,提供充足的理由。但如我前面所指出的,还有这样一种情形,即:如果在这类连续的相遇中,一个特殊的道德传统在各种合理的考虑要么从传统内部要么从传统外部推动其支持者的时候,成功地重构了其自身,并且对于其互竞者和其自身的缺陷与弱点,提供了比那些互竞者所能够提供的——无论关于它们自身还是关于他者——更为中肯的解说,而且所有这一切当然都依据内在于这个传统的各种标准,亦即在那些兴衰过程中本身,将以多种多样的方式得到修正与扩展的各种标准,那么,这个传统的支持者们有资格在很大的程度上合理地确信,他们栖居其中并且将他们的道德生活的实质归之于它的那一传统将找到成功地迎接未来挑战的各种资源。因为,有关道德实在体现在其思想与行为模式之中的理论本身已经表明它是迄今为止最好的理论——就我赋予这个短语的那种意义而言。
对此,罗伯特·瓦希布罗特可能会认为我并没有回答他的反驳。因为我所说的这一切并没有以任何方式表明,这样的情形会发生,也即证明了不可能找到任何合理的方式来解决两种互竞的道德和认识论传统之间的分歧,因此,相对主义立场有其坚定的根基。不过,我没有任何兴趣否定这一点。因为我的立场决定了,没有任何成功的先验论证事先会保证这样一种情境不可能发生。诚然,没有什么能给我们提供这样一种不涉及康德先验筹划的成功复活的保证。
毋庸赘言,《追寻美德》的核心论点是,亚里士多德的道德传统,是我们所拥有的关于一个传统其支持者有资格合理地高度确信其认识论与道德资源之最佳范例。然而,一个历史主义者对亚里士多德的捍卫注定要令某些狐疑满腹的批评者吃惊,因为这些人认为这不仅是一项堂吉诃德式的事业,而且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亚里士多德本人,正如我在讨论其美德理论时所指出的,并不是任何种类的历史主义者,尽管某些著名的历史主义者——包括维科和黑格尔——多多少少都是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因此,要表明这里并无任何的自相矛盾乃是一个更为必要的任务;但是要大规模地完成这一任务,也只能等待《追寻美德》的续篇了。

3.道德哲学与神学的关系
许多批评者指出了作为《追寻美德》之核心的论辩性叙述的诸多不足。其中最显著的,是没有充分讨论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传统与《圣经》宗教及其神学的关系。杰夫瑞·斯道特指出了由此导致的某些不幸后果,其中有一个尤为重要。从《圣经》宗教与亚里士多德主义彼此相遇那一刻起,有关人的美德的申言与有关神法和神律的申言之间的关系问题,就要求一种回答。对《圣经》神学与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任何调和,都不得不认可对这样一种观点的辩护,即:只有一种其主要部分是由对法律的遵从所构成之生活,能够充分展现那些没有它们人类就不可能达到其telos(目的)之美德。对这样一种调和的任何证明了的拒斥,都必须给出理由来否定这种观点。对这种观点的古典陈述与辩护当然是由阿奎那作出的;而对相反情形的最中肯的陈述却在一个被过分忽略了的现代古典学者哈里·V.雅法对阿奎那注释的《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评注里。
通过回避阿奎那将对《旧约》的神学忠诚与对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忠诚相结合所产生的各种问题,我模糊了或扭曲了许多对于我后面的叙述来说本该是核心的东西:新教和詹森教派对亚里士多德传统的反应的复杂而又多变的性质,以及随后,康德为规范伦理学确立一个世俗的理性基础的努力,他尽管预设了上帝的存在,却隐含了不仅要拒斥亚里士多德主义,而且要将亚里士多德主义视为道德谬误的本源。因此我的叙述再次需要多种方式的补充与修正,如果我从中所得出的主要结论,能支持它们的合理性论证的申言的话。
因此,《追寻美德》,无论这个方面还是别的方面,都应该作为一部有待完善的著作来阅读,而如果说我现在还能够将这项工作向前推进的话,主要是因为如此多的哲学家——还有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神学家——以其友善而又犀利的批评有益于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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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处追寻美德?——重读麦金太尔的《追寻美德》作者:万俊人   出版社:未知  和讯读书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二十世纪后期美国的伦理学界、更宽泛些说整个西方当代伦理学界,先后出现了两位最具理论创建和思想影响的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和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代表作分别是流传广远的《正义论》(1971年)、《追寻美德》(1981年)。前者被看做是通过更新西方传统、尤其是西方近世社会契约论和道义论伦理学传统,来重建西方现代自由主义伦理理念的标志性成果,而后者则被视之为通过重叙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希腊美德伦理谱系、并借助历史主义的传统叙事学方法,来批判地反省启蒙运动以降西方自由主义伦理学的典范之作。由是,麦金太尔及其《追寻美德》便成了罗尔斯及其《正义论》、乃至整个西方现代性的伦理学镜像:重建、捍卫或者颠覆、批判以自由主义作为思想旗帜的西方现代性伦理学理论,自然而然地成了两位思想家及其代表作品的楚河汉界。而由于现代性的自由主义或者自由主义的现代性已然成为三百多年来西方社会的主导性社会意识形态和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因而,后者的理论工作或明或暗地带有一种思想边缘化的时代特征,其所受重视的程度当然也远不及前者。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因此忽略后者的理论意义和思想价值,恰恰相反,一种真正具有思想力度的自我反思和内部批判所蕴涵的思想文化资源常常更值得珍视和关注,对于仍处在现代化转型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道德文化来看,尤其如此。麦金太尔在《追寻美德》一书中所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以启蒙运动为代表的现代自由主义之“道德谋划”——即:凭借普遍理性的预设建立普遍规范伦理,以填补上帝退位后所留下的道德规范空缺,重建现代公共社会的伦理秩序——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已然失败,而重叙以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为典范的美德伦理传统,则是挽救这一道德文化失败的惟一可能的通途。不过,在确信并认可麦金太尔的上述判断之前,人们有理由至少提出这样三个问题:现代社会和现代人为何追寻美德?何处追寻美德?如何追寻美德?回答这些问题正是《追寻美德》一书的基本主题。为何追寻美德?不首先回答为何追寻美德的问题,《追寻美德》一书就失去了写作出版的全部理由和意义。麦金太尔给出的理由是根本性的、绝对的。他断定,近世以来的普遍规范伦理非但没有承担、且事实上也不能胜任作为西方传统美德伦理的替代品的道德文化使命。其所以如此,盖因现代普遍规范伦理本身存在着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一方面,它宣称自己具有普遍理性的真理基础,这一基础确保了普遍伦理规范的正当合法性和普遍有效性;另一方面,由于这种所谓普遍理性主义的规范伦理学实质上始终坚持着一种自由个人主义的道德价值立场,且这种自由个人主义或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道德价值观之核心理念乃是“个人权利”,而任何“基于个人权利”的道德诉求最终都只能以个人自身的权利要求作为其道德行为的根本理由,因之所谓“普遍理性”(the universal reason,亦即“普遍理由”)很难超脱道德理由个体化局限,也很难克服由此所产生的诸个体道德理由之间的互竞和冲突。这一道德事实不仅造成了现代道德的“无公度性”或“不可通约性”(incommensurability),使其陷入了无休无止的道德分歧和争论之中,而且直接导致伦理学的非理性和情感化失落:由尼采的道德谱系学(genealogy of moralities)所代表的现代非理性主义道德思潮和摩尔的“元伦理学”(meta_ethics)所代表的现代情感主义伦理学,不知不觉中成了现代道德理性主义的命运和归宿。诚然,尼采借助其“超人”想像所构造的精英化的道德谱系学也无可挽回地失败了,如同摩尔借助其知识论独断所构造的“元伦理学”必然失败一样。但是,尼采之失败不同于摩尔的失败,更不能与康德所代表的现代理性主义的普遍规范伦理学的失败同日而语。尼采的道德谱系学的失败是一种英雄主义的失败,它过分地相信了古希腊英雄时代的贵族道德,忽略了现代社会的民主要求,而在现代民主政治与市场经济的社会语境中,再也找不到贵族和贵族道德生存的土壤。不过,尼采终究洞穿了现代性道德的“洞穴偶像”:一种凌驾或超脱于民族文化传统或特殊道德共同体伦理语境之外的所谓普遍理性主义规范伦理不是一种道德虚构,就是一种伦理欺骗。道德和作为道德知识体系的伦理学首先是、且根本上只能是谱系化的、异质的,诸道德谱系之间的异质性差异甚至是不可克服的。摩尔和整个现代“元伦理学”的失败更像是康德和整个现代理性主义普遍规范伦理学失败的一种反讽:对伦理学的科学主义知识论寻求,如同普遍理性主义规范原则(原理)的寻求一样,只是从一个不同的角度或方面——即:技术理性的方面——遭遇到了寻求某种普遍终极道德真理的绝望,同时也背叛了伦理学作为人文学的知识本性。为什么会如此结??麦金太尔作出了如下的诊断:无论是现代情感主义,还是康德所代表的现代理性主义,都不约而同地丧失了对伦理学的本真理解。在西方伦理学的奠基人亚里士多德那里,伦理学是基于一种目的论才得以确立其知识价值和文化意义的人性美德论。而“在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体系中,偶然所是的人(man_as_he_happens_to_be)与实现其本质性而可能所是的人(man_as_he_could_be_if_he_realized_his_essential_nature)之间有一种根本的对比。伦理学就是一门使人们能够理解他们是如何从前一状态转化到后一状态的科学。因此,根据这种观点,伦理学预设了对潜能与行动、对作为理性动物的人的本质、以及更重要的,对人的目的(telos)的某种解释。”①在这里,伦理学展示出人性的“三重结构”,即:“未受教化的人性概念、理性伦理学的训诫、因实现其目的而可能所是的人性概念”②。这三重人性结构也即伦理学理解或解释的三重主题。可是,现代理性主义的普遍规范伦理学,比如说康德的伦理学,却曲解了这些主题,因之无法成就其所预期的普遍规范伦理事业。康德的伦理学不是从“未受教化的人性”出发,相反却预先假定了“理性个人”的前提。更关键的是,康德以及所有现代理性主义或普遍主义规范伦理学家们几乎都遗忘了伦理学的目的论向度,将道德伦理严格地限定在社会普遍规范的道义论向度之内。“然而,一旦本质性的人的目的或功能的概念从道德中消失,把道德判断视为事实陈述也便开始显得难以置信了。”③而在道德判断与事实陈述之间划定严格的界限,并因此而否定伦理判断的真实性的普遍性,正是现代情感主义和整个元伦理学引以为自豪的崭新发现,和赖以确立的基本理据。虽然早在十八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休谟已然察觉,我们无法从“是”(to be)中合乎逻辑地推导出“应当”(ought to be)——此即著名的“休谟命题”,但最终明确道德价值与事实真理之截然两分(dichotomy),并由此从根本上怀疑和否定伦理学作为一门科学知识之可能性的,却是现代元伦理学。如此看来,西方伦理学的“现代性”危机或者“现代性”道德谋划的失败,早自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开始便已然被历史地注定,只不过如今尤甚罢了。这命运之于休谟与康德的伦理学,一如之于摩尔、现代情感主义、以及作为康德后继者的罗尔斯和现代形形色色的自由主义的伦理学。尤其深刻的是,这一“现代性”道德谋划的失败不独是道德理论和道德话语的,同时也是现代道德实践和道德文化的。人们之所以面对诸如战争与和平、正义与非正义、权利与义务,以及堕胎、安乐死、环境或生态等现实道德伦理问题争执不休,以至在行动上不知所措、无所适从,正是由于启蒙运动的“现代性”道德谋划——即:建立一种超越传统和差异的普遍理性主义规范伦理的总体性谋划——之失败所导致的后果。何处追寻美德?“现代性”道德谋划已然彻底失败的诊断,为麦金太尔“追寻美德”的主张提供了再充足不过的理由。因为在他看来,基于亚里士多德美德理论的西方传统伦理学从古希腊到近代前夜的圣•托玛斯时代,一直有效地引导和调节着人们的道德行动,并生成了一个连贯而融洽的伦理学传统,在这一传统中,日常生活的道德言说和伦理学理论话语虽然不时遭遇波折和冲击,但在整体上却始终是能够获得正当合理性证成和社会文化资源支撑的。因此,对于麦金太尔来说,我们的第二个疑问早已存在一个显而易见的答案:何处追寻美德?“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就在历史的夜幕和那隐秘无形的传统中,鲜活的美德之灵在悄然游荡,等待着黎明后的灿烂阳光,将裹罩着她的黑色天幕揭开,再现她永恒的精神本色和道德魅力!美德存在于传统之中!存在于丰富多样的道德共同体及其漫长的生活历史之中!并且,这传统和历史从来就不曾真正消失,也无法真正被人遗忘,只是由于十八世纪启蒙运动以降的泛理性主义道德运动才被人为地(在麦金太尔心中也是暂时地)中断或忘却,而启蒙运动之“现代性”道德谋划的失败,恰恰是这种中断或忘却之荒谬性的明证。因此,对于现代社会和现代人来说,克服道德危机的惟一出路便是回归传统和历史,重叙美德,再造美德伦理的生活语境;而对于现代伦理学而言,摆脱道德谋划失败的根本途径只能是回归以亚里士多德—圣•托玛斯为代表的古希腊至中古时代的美德论伦理学知识图式。这就是麦金太尔《追寻美德》一书的核心结论,也是该书第九至第十三章的内容铺陈和基本立意之所在。回归传统和历史或者重叙美德伦理所需要的,是道德谱系的语境主义叙事而非普遍主义的宏大叙事,是历史的道德情景和道德共同体的具体解释而非超历史超时空的终极原理或绝对普遍原则的理论论证。这是对后美德伦理学时代的伦理学即现代伦理学一种方法论颠覆!(注意:所谓“后”或者“之后”只有相对于作为一种伦理学理论类型的美德伦理学或者作为一个道德生活史阶段的美德伦理时代而言才是有意义的。所谓“德性之后”的说法或者译法既误解了麦金太尔的本意,也不合乎逻辑和汉语文法。因为说“德性之后”,如同说“善[好、正当]之后”、“黄色之后”一样不合语言表达逻?,更不合汉语表达习惯!)也是麦金太尔(或许还有尼采、查尔斯•泰勒和一些具有后现代主义倾向的道德思想家)与罗尔斯(或许还有哈贝马斯等更多的现、当代自由主义道德学家)之间的一个主要分界线。可是,人们有理由问:即令是“现代性”的道德谋划和现代理性主义的普遍规范伦理学真的已然失败,且即便是我们必须回归美德伦理传统,为什么我们必须返回亚里士多德和圣•托玛斯而不是别的道德谱系或道德叙事学知识图式?麦金太尔对现代伦理学的理论指正之所以最后落脚在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及其传统延伸,尤其是在圣•托玛斯那里的发展(在麦金太尔看来,圣•托玛斯受惠于亚里士多德,一如罗尔斯受惠于康德,甚至比后者受惠更多),原因在于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美德伦理学不仅是西方伦理学中最为连贯圆融的知识谱系,而且也是启蒙运动以来的理性主义规范伦理学之“现代性”危机的最佳解毒剂和替代品,如果说西方“现代性”规范伦理失败的主要根源在于其普遍规则优先的理论策略,那么,亚里士多德主义所表达的美德伦理正好是克服这一错误策略的最佳路径。很显然,只有在那些具有相应美德品格的个人身上,伦理规范或规则才可能产生实际的道德意义,而对于一个毫无正直品格的人来说,所谓正义的原则只能是过眼的云、侧耳的风,甚或大行不义的借口。亚里士多德主义之所以是一种值得寻求甚至必须回归的伦理学传统,就在于她为我们指明了摆脱“现代性”道德危机的出路:向传统和历史寻求现代人和现代社会已经失落很久的美德伦理精神!我们的道德生活并不是像那些满怀“现代性心态”(the mentality of modernity)的现代理性主义者所以为的那样,真的需要一种通过宏大理性叙事或真理论证所建构起来的普遍伦理规范系统,它给予我们的道德知识并不比古希腊英雄时代的史诗、神话和悲剧用讲故事的方式所教给雅典人的东西更多,甚至更少。尼采曾经发现,后一种叙事方式更适合于揭示人类诸多道德谱系的丰富性,也因其独特的“透视”力量而更生动更充分地表达了人的道德生活,更有益于实现道德和伦理学将“未经受教化的人”教化为充分实现其可能目的或本质的人这一根本目标。我们生活在历史和传统之中,生活在各自不同的文化共同体中,离开我们自身所属的历史、传统和文化共同体,不仅我们的道德生活会变得无法理解,而且我们的整个人性和人生也会变得匪夷所思。如果说传统、历史和共同体是我们作为文明人类的文化之家,那么它们也应该且一定也是我们作为道德者生活的道德之家,海德格尔的考证不单是可信的,更是值得我们回味的:“ethos”(古希腊文中的“道德”、“伦理”)的原始本意即是人之居所,它的独特意味仅仅在于,这居所离神较近,离兽较远。在此意义上看,回归历史、传统和文化共同体去寻求美德,不过是让现代人回归自我,找回失落的人性而已。如何追求美德?然而,历史已是碎片,传统已然断裂,曾经的文化和生活共同体早已被“现代性”的浪潮冲刷得支离破碎,甚至被深深掩埋,成为时间记忆的沉积,游离得太远太久,迷路者的回归原本艰难无比,没有了回家的地图、甚至没有了家园本身,回归且不是天方夜谭?麦金太尔必须告诉我们如何回归,去追寻那遗失千年的亚里士多德式美德!麦金太尔的解答明确却又模糊:一方面,他似乎相信并强烈地暗示我们,重建道德共同体是追寻美德得以可能的前提,因为各种各样的道德共同体才是人类美德可以寄生和繁荣的腹地,没有这一土壤,美德的生长和保存断无可能。可另一方面,他又无奈地感叹,“现代性”的发生正是从传统道德共同体的解体开始的,比如,社会化生产对家庭或家族的突破。“现代性的发生,其关键时刻之一乃是生产走出家庭。只要生产性劳动在家庭结构内部发生,就不难把这种工作正确地理解为维系家庭共同体以及由家庭所维系的更大形式的共同体的要素。当且仅当劳动走出家庭并且服务于非人格的资本时,劳动的领域才趋于跟一切分离,而只服务于动物性的生存、劳动的再生产以及制度化了的贪欲。Pleonexia(贪欲)——亚里士多德体系里的一种恶——现在却是现代生产性劳动的驱动力量。主要体现在这类劳动(例如在生产流水线上)中的各种手段—目的关系必然外在于劳动者所追求的那些利益;结果这类劳动也被排除在本身就具有内在利益的诸实践的范围之外。相应地,实践也随之被移到了社会和文化生活的边缘。”④的确,家庭曾经是(而且至今应该仍然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共同体,可是现代社会里的家庭及其结构与性质已然发生革命性的改变,现代家庭从婚姻开始便以契约的方式改变了家庭作为内在利益的共同体结构,家庭成员的生活实践,尤其是他们的劳动或工作已经被完全社会化、职业化、零碎化,维系家庭生存的主要动力似乎仍然是某种共同利益,然而却由于现代人的生活目的本身的改变而已然成为一种外在的而非内在的共谋利益。生存或者贪欲取代了生活或者幸福(当然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幸福)。实践曾经被亚里士多德视之为成就人生美德的基本方式,因而人格的或行为的美德被看做是实践智慧的人格化目的实现。可是,在现代社会里,由于生活目的—手段之关系的内在理解模式被彻底颠覆——即外在道义论对内在目的论的颠覆,人的实践行为本身不再具有行为美德的意义,因为其行动所真正实现的并非行为者自身的内在目的,而是某种非人格化的外在目的,比如,资本、金钱、权力或贪欲的满足。更为重要和关键的是,“现代性”的基本要素似乎显示出不可更改的特征和力量。没有人能够否认民主政治的优越,如同没有人能够否认市场经济的高效合理,而民主政治所仰赖的自由人权和市场经济所赖以立基的经济理性,又给予个人主义的道德价值观以如此强大的支持,以至连个人主义这一隐含着巨大伦理破坏性的道德价值观仿佛也成了现代社会和现代人无法超脱的宿命。如此一来,不仅重建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已经变得不可能,而且重建任何形式的文化共同体也似乎只能是某种道德乌托邦想像。麦金太尔对现代大学和教会的结构性转型的谱系学透视,似乎也证实了这一点。现代大学已经被技术功利化和企业化,知识的传授与学习成为谋生和求利手段的指点和演练,因此,在现代大学的课程设置中,人文学科和艺术这些被当做培育人的美德品行的必修课程,现在却被边缘化为具有装饰意味的选修课程。现代社会里的教会也遭受类似的被迫边缘化的命运,它们越来越像是某种赛马俱乐部式的游戏场所,而不再被当做心性信仰和人格精神的陶冶所在。总之,虽然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诸如家庭、教会和学校这样一些共同体的实体存在,可它们的本性已经改变,而且因“现代性”因素的宰制性扩张和挤压,譬如市场的挤压,而变得难以恢复。这是否表明麦金太尔追寻美德的吁求仅仅是一种现代道德乌托邦呓语?在此,我不敢妄断,惟寄望于再一次重读,不单是对《追寻美德》的重读,而且也是、甚至更重要的是对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生的反复解读。注释①[美]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著:《追寻美德》,宋继杰译,江苏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69页。②[美]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著:《追寻美德》,宋继杰译,江苏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69页。③[美]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著:《追寻美德》,宋继杰译,江苏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76页。④[美]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著:《追寻美德》,宋继杰译,江苏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288—289页。二○○四年六月八日急就于北京西郊蓝旗营悠斋(原刊于《中国图书商报》“思想”版[第14—15版],2004年7月2日)
  •     1麦金太尔论青年在选择职业时选择的是什么在现代商业社会,一切都只是交换价值,是否还存在着绝对的价值?康德认为绝对的价值即是理性存在者——人格中的人性,但是按照《追寻美德》,麦金太尔虽没有提“绝对价值”,却的确说到了“内在利益(善好)”(internal good),而内在善好的获得是通过实践得到的,但是在现代社会,实践已经变样了,从而无法获得内在善好,也就是无美德的社会。士阶层考虑的不再是富民教民,(这现在怎么可能?),而是如何在官场生存;工商阶层考虑的完全就是经济利益了,显然与内在利益背道而驰,企业追求的是利益,任何经济学课本对此都毫不隐晦也无需隐晦。(经世济民?)或许在“工”里面还留存着真正的美德,如果现在还有木匠,那么他的工作应该是能自得其乐的,但是,现在的木匠大概都是雕塑家,而雕塑家——现代艺术,我就不知道了——工与艺已经分开了。那么现在的内在善好变成什么了呢?变成了娱乐。因为在现代社会,大部分的职业都不可能是志趣从而获得认同感了,人们从职业中获得的认同大概只有职业病。于是大部分的工作都是为假期的消费与娱乐积累资本,在娱乐之中人们才能获得内在善好——就存在着cs高手或优秀的旅行家而言。麦金太尔最后说的现代社会的唯一希望——修道院,如果要做个对应的话,我认为能够对应于残存于大学。2等价交换——不知感恩“卓越——美德”本质上应该包含着惊喜与运气,由惊喜而有感恩。投之木桃,报以琼瑶,投与报,都是惊喜;琼瑶与木桃,差价如何,不知道也无需计算。但是如果是等价交换(非等价交换只是其衍生品),总之是交换价值,那么,一切都经过了理性的安排。比如去医院就医,治病的过程将得到工资的回报,医生表现的是否优秀(以及能从中得到内在善好?)并不重要,即使病得到了治疗,这在患者看来只是金钱换来的,反而治不好则被判定为不合理,存在的永远是合理与不合理,“理”是固定的,是被安排好计量好规定好的,一切超出与优秀被视为真真正正的意外,现代社会,意外越来越少。
  •     恐怕任何一个中国人,在读完美国伦理学家A.麦金太尔这本《追寻美德》后,都会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中国,美德怎么追?我认为,麦金太尔这本写给八十年代西方读者的书,的确很适合新世纪的中国人,虽然东西方有着不同的历史认知,并且本书中很多具体的观点与中国关涉亦不深,但至少这本书让我觉得,在中国追寻美德就是追寻古典。我的观点是,中国当下的种种问题与争论,如认识最近兴起的民族主义、如西方民主与“中国特色”的制度问题等,一旦透过古今“美德”或曰“德性”的认知,就会发现这些问题的解决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针锋相对的观点都是在抛弃古典之后产生的。要解决就必须回到古典,并重新依据古典来设计制度。下面我将试图通过对《追寻美德》的理解来说明我的观点。一、中国的民族主义更偏向个人主义这些年似乎一直是自由主义和新左派在争论,不承想2008年发生的诸多事情,让中国民族主义一下子“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其实,中国的民族主义在九十年代就逐渐兴起了,1998年美国轰炸中国驻南使馆造成的一次游行运动,算是历史第一次给了民族主义者露脸的机会,尽管那个时候的民族主义者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随后,就先后有了两次反日大游行,以及祭孔、民间汉服运动的逐渐展开,直到“百家讲坛”造就了一大批以“古典”为“时尚”的受众,中国的民族主义终于轰轰烈烈起来了。之所以思想界一直认为民族主义不成气候,这主要是因为民族主义者大都是民间人士,成员涉及社会各个阶层,但却没有哪怕一个可以称得上思想领袖的人物,也没有什么有水平的文章或论著。一些被视为民族主义者的学者如蒋庆根本就是文化保守主义者,绝非民族主义者。这就造成了民族主义流行十年,对思想界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毋宁说只是思想界用来做思想分析的样本。但是,2008年发生的事情证明了,中国的民族主义者绝非仅仅是官方利用的,也绝非是一支可有可无的力量,而是中国当下很多青年人(并非多数)自然而然的选择。譬如四月份因为拉萨骚乱而导致火炬在海外传递时发生的冲突,让中国的红潮在欧美大陆汹涌澎湃了一把;“抵制家乐福”的运动甚至酿成外交事件;而四川的地震悲剧也在现实中化成了一种充满悲情的民族情绪;八月份的奥运会,和中国排第一的金牌数量,更让民族主义达到了一种巅峰状态。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了中国的民族主义已经成为了当下颇具影响力的一种思潮。毫无疑问,民族主义这一概念在西方是启蒙之后才出现的。而在中国,也是从清末民初,随着西方殖民者和日本侵略者的相继进入才发生的。换句话说,民族主义是中国近代以来,经学系统崩溃之后,“民智已开”的产物。再进一步说,也都是改革开放以来,年轻人思想焦虑的产物。总而言之,在我眼里,当代的民族主义是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上的,这种个人主义是“民智已开”的结果,用中学历史教科书的话说就是“个人主义已经深入人心”。我这样说的理由大抵就是:个人主义,并非自私自利,并非贬义词,而是把价值系于个人而非集体,把个体权利看作高于国家与民族权利的意思。诺奇克大抵也是如此理解的。而民族主义,则是应当把民族也就是一个集体的利益放在个人权利之上,个人应当服从作为集体的民族。从这个意义上说,古代的爱国者如屈原、史可法、黄宗羲等人虽然境遇不同,但却都能找到他们为之焦虑的文化的、种族的基础。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古人具备了一些现代民族主义者的某些特征,即他们都没有在这种取舍上考虑个人。当然,作为古人他们也不可能考虑个人利益。但是,中国当代的民族主义却不同,他们的产生并非源自深刻的制度焦虑,也非源自深刻的心性焦虑,而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随着越来越多年轻人走出国门,随着旧有信仰的坍塌,在其他民族面前猛然发现自己身份的一种反映。换言之,一个自由主义者是站在“我与其他人不同”的立场上来考虑问题,而民族主义者是站在“我与其他民族、国家的人不同”的立场上来考虑问题的。他们都是在确立自己的“异”,根本的目的都是在维护个体的价值。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都偏向个人主义者。当然,民族主义必须具备对本民族“合同”,对异民族“别异”的特征。所以,我不能说中国当代的民族主义等同于个人主义,我只能说他们更呈现出一种“别异”的特征,并且这种特征以一种个人主义的(而且很偏自由主义的)方式表现在世人面前。那么,如何看待这一点呢?让我们回到《追寻美德》。麦金太尔在书中考察了启蒙之后和启蒙之前“美德”这个词语的历史。他发现,启蒙以来,伦理学家——不论是功利主义者还是康德,都试图给美德找出一个“摆脱了所有特殊性和普遍性的渴望”,而这“只是一种幻想”。因为,启蒙之后确立的现代性原则,也就是科学与民主、契约等原则,已经宣告这样的道德是不可能存在的。只能通过“天赋”和“直觉”的方式来确立。而“天赋”和“直觉”在他看来都是错误的和经不起逻辑推理的。所以,他在本书提出的第一个观点就是“论证道德合理性的启蒙筹划是失败的”(第五章)。他的主要依据就是,当自由成为一种绝对的、天赋的、不证自明的价值后,美德自然就变成虚伪的了(如尼采对现代性的釜底抽薪)。但是,自由的价值看似无懈可击(我又想起了那部糁人的电影《勇敢的心》),但“现代性引以为豪的价值选择自由……更像是那些其人的实质近乎消失的幽灵的自由,而非人的自由”。我认为,麦金太尔这句话触及了现代性之下,自由主义(也包括中国的民族主义,即个人主义)的实质,即最终得不到人的自由。但是,他又发现,启蒙之前,从古希腊史诗中的诸美德,到雅典城邦的诸美德,再到基督教兴起后的诸美德,尽管对美德有着各种不同的言说。但这些美德都有一个共同点。也就是本书第二个最重要的观点:人生的统一性。他说:“人生的统一性就在于那体现在某个单一生活中的叙事的统一性……就是一种叙事探寻的统一性”、“相信诸美德属于某一种类,与相信人类生活展现某一叙事秩序是内在相关的”。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美德不在于这个历史时期对美德怎么规定的,因为不同的历史文化对美德的规定一定是不同的。正如雅典的美德是“智慧、节制、正义、勇敢”,而儒家以前会说“仁义礼智信”。这些具体的规定是另一码事。关键在于,古典时代的人不把美德看作独立于人生之外的一个“概念”,而是通过人生本身来“实践”它,美德是人生的目的,是价值,所以美德的含义,与一个人一生生活的展开、行进具有结构上的统一性。所以,古典的美德是真正意义上的美德从来不成为一个问题。而现代性下的美德,甚至成为了虚假的代名词。正如中国会有“假道学”这种说法。中国的民族主义者的立足点在个人主义。既然个人主义无法确立一个与自己统一的美德叙事,也不会把人生的统一性作为追求,而且个人主义的价值不是德性的美好,而是个人主义本身,也就是价值的多元化,那么中国的民族主义就注定无法走上德性之路。现代性之下,人们已经对“人生的目的是为了德性,为了幸福”这样的说辞非常不习惯甚至鄙夷。假如我当众说一句,人活着是为了道德的美好,别人一定先摸摸我的额头,然后非常宽容的说:“价值多元嘛,你想怎样都行。”就这样,当价值多元成为“价值”后,人的现代性生活也就确认了,所以个人主义者在中国也就成为最大的群体,但同时也是最迷惘的群体。那么势必要问,假如希望能让每个人不盲目崇拜,不迷失在现代,并且过上幸福的生活,应该怎么办?二、中国目前的制度是近代化以来的最大成果在我看来,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试图理解当下的制度是什么性质。才能考虑上面的问题。中国目前的政治制度,究竟是古代所谓专制制度的遗存,是“最后的帝国”,还是西方制度强行嫁接中国传统结出的苦果?这个问题还是很值得探讨,也很有意思的。支持前者的,往往会有一个预设,就是中国古代的制度是恶的,是不好的,所以中国当下制度的恶都可以从古代找到来源。如人治大于法制、如严密的等级制度等。这个问题很复杂,在这里详谈是不可能的。我只说,现代人对古代制度的认识,基本上都是基于意识形态化了的历史教科书来认知的,而事实的差距可能相当大。我认为,中国当下的制度带有很多古代制度的特征,也继承了不少的恶,但这些都是表面的和次要的,如果读者分别阅读东西方的历史原典,就会发现有些东西在古代是东西方共有的,有些东西是历史条件造成的,不能把古代制度简单斥之为专制制度。支持后者的,往往会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外来的,是二手的德国思想,所以在中国势必会失败的。这种观点也是有道理的,但其逻辑未必正确。外来的未必就是坏的,关键看怎么用。麦金太尔对马克思主义也进行了考察,当然他对马克思主义的观念与我们不同。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与政治的结合样本是当年的匈牙利和南斯拉夫,而不是苏联,更不是中国。他也没有涉及中国。但他说,“当马克思主义者趋向于权力的时候,他们总是容易变成韦伯主义者”。麦金太尔此处所谈的韦伯主义者,是就韦伯为“科层制度”的辩护而言的,也就是管理者具有的“控制行为和压制冲动”的合法性。麦金太尔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韦伯也是一个“情感主义”者,即认为道德价值是多元的。我上文所说的那种“个人主义者”也是基于“情感主义”而言的。所以,中国当下制度的恶倒不在于从古典传统继承了多少,试想一下,任何思想都必须有制度作为依托。中国古典的政治制度早在民国就已经开始崩溃,现在的制度从内到外都是非传统的,那么能有多少传统制度的恶附着其上呢?中国当下的制度,的确是如麦金太尔所说,是科层制的。中国就像一个超级大的公司,中国现在的等级不是来自古典(古典的等级是按道德的),而是来自西方科层制管理下的等级划分。所以,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一个有史以来最垃圾的学科——管理学居然能成为当下的显学,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在寻求“管理学”的帮助。而管理学是一个没有价值鹄的的学科,它把人当作工具来看待。要想知道一个普通的中国人是什么样的生活状态,就可以考察随便一个商业公司的员工的生活状态:定时上班下班,老板对员工实行的是一种准独裁统治;每个公司都有一些稀奇古怪、不知所云、空洞无物的所谓“企业文化”作为商业意识形态在运作,而这些所谓的文化恐怕都是一些没有文化的机构生产而非积淀出来的垃圾;每个员工在进入公司的时候都会进行一些培训,而这些培训犹如洗脑,和传销的区别恐怕只是表面上的;最重要的,是一个人一旦进入企业,其实就已经泯灭了自己的个体价值,全然沦为赚钱的工具——既是老板的工具,也是自己的工具。中国现在制度下的老百姓,尤其是城市市民,其实大抵就是这样的一种生活。所以,中国和西方制度的区别,除了选举没有做到之外,其特征、目的、运作方式、对人的态度都是一样的,即使中国更换政府,其官僚体制也绝对不会发生变化,仍旧是那批人在治理这个国家。因为这种后果不是中西的问题,而是古今的问题。中国毕竟进入了现代社会,而现代性的政府都是这种科层制的。人,不再是一个为着美德的目的而活着的统一体,而是成为在不同职业里扮演的不同角色。换句话说,中国当下人的状态也决定了当下政府的特征。三、追寻美德只能通过改制理解了中国当下的制度特征,就可以来看如何解决以民族主义为代表的中国人的幸福问题。在中国,五四以来已经做到了“民智已开”,也做到了“民主深入人心”。所以,要想通过一种心性的修养来改变人,恐怕难度很大。当然,用心性来陶冶人,也是必须做到的。正如孔子强调的制度不是法家的制度而是礼乐制度一样,终究要通过人心来达到。但是,单靠人心肯定不行,要解决中国当下的问题就必须改制。怎么改?改成什么样子?这肯定是要回答的。在回答之前,还是从民族主义的角度来说说古代和现代爱国主义的区别,这个问题决定了如何改制。古代是没有所谓的爱国主义的,但是仍旧给我们留下了大量被我们称作民族英雄或爱国者的人物。如屈原、如史可法等等。中国这类人数不胜数,而我们在近代之后,对这类人的认知往往是这样的套路:他们是爱国的,所以是值得尊敬的;但他们又是愚忠的,所以这点是不可取的。中国的各级历史课本都是这样教育青少年的。这说明,现代人已经无法理解古代的“爱国者”为什么要忠于一姓一君了。这个问题,麦金太尔在书中也作了描述,看来中西方都有这种疑惑。麦金太尔认为,在古典时期,在美德和人生统一的时候。所谓国家的合法性在于它是否同样具备这种美德。在古典时期,一个城邦之所以会被拥护,其原因在于这个城邦政府也是有美德的。政府和美德不是截然分开的。那么为一个城邦献身,就是为维护美德献身,也就是一种莫大的荣誉。所以,古代的爱国主义则就容易被理解了。中国古代的爱国者与此不同,但是也有相似性。中国古代政权更迭,其合法性在于是否尊崇儒家制度。而一个政府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或者表面上标榜却根本没有做到,那么这个政府往往岌岌可危。所以,我们理解古代的爱国主义,就必须要认识到,古代的国家并非仅仅是政治意义上的,也是美德意义上的。只有这样的国家才值得爱,这样的政治才值得参与。在古代,在理想状况下,参与政治就是一个人向善的路径。所以,古今的爱国主义区别非常大。近代以来的爱国主义,除去民族危亡的特殊时刻(郭沫若在抗战期间演出《屈原》有当时的积极性,但后来却造成了对屈原深刻的误读),大多数爱国主义却是值得警惕的。这是因为,近代以来,人与国家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而非美德关系。这种爱国主义就不同。所以,我一贯对美国强烈的爱国主义宣传很反感,其意识形态宣传隐藏之深,远甚于中国。好,既然厘清了古今爱国主义的区别,那么改制的目的也就明确了: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具有美德的制度,建立一个善的制度。这种制度应当和中国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又能够最大程度的让人民愿意参与到这个制度中来。让从事政治活动成为一种有美德的事情,而非一个职业化的官员。我这样说,肯定会被大多数人认为是在胡说八道。政治,往往就是“险恶、肮脏、权力斗争、利禄”的代名词。这也没有错,但是,首先我这里说的是一种最好的制度,是一种理想,是中国自五四以来彻底断绝传统而导致的种种制度的恶和人们价值的缺失驱使我们不得不来讨论最好的制度;第二,我们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其实只是一种“行政”,而非“政治”。行政是一种具体的、物质性的东西,而政治却是一种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生活。但是,这样的制度假使存在,应该具体是什么样子呢?四、改制的最大问题是如何给自由留下位置就目前而言,恐怕那个能够如孔子给汉立法、王通给唐立法的人还没有出现,或者出现了我们还不清楚。但我想,这个好的制度所面临的问题比古代更复杂,所以这个制度至少必须要做好两件事情。第一,这个好的制度必须与中国历史文化相关,但这种相关不是简单的复古。而是利用文化来联系人民和制度,也就是说不能靠科层制的方式来联系,而要靠教化。这种教化必须是经学,舍此无其他。就像任何西方政府也不能抛弃、也抛弃不掉古希腊和基督教这两大传统,中国恐怕永远抛不掉儒家传统,也就是经学。在这个问题上,我显然很赞同当下备受关注的政治儒学的提法。但是必须要说的,是这个制度一定要通过礼乐文化来维系,不能变成法家。而历史上,政治儒学常常有变成法家的事情,这是需要警惕的。麦金太尔在讨论古典时期的文本的叙事性的时候,高度赞扬了史诗和英雄故事对美德教化的巨大作用。而在中国,也是必须依靠经典以及和经典相关的叙事性文本(如电影等)来教化,而不能采取强迫的方式。当然,更要避免把教化变成意识形态的工具。第二,中国今后的改制所面临的一个亘古所无的问题,就是“民智已开”的问题,也就是自由主义作为一种价值存在的现实。自由主义,并非是全然不好的。问题在于,这种自由在何种程度上存在?其存在的程度有多深?用什么办法来克服自由主义的恶?怎样避免在改制中对人的伤害?怎样在改制中贯彻“礼乐教化”?等等。所以,读《追寻美德》,我只能想到这些。具体怎么操作非我现在所能言,所敢言。但我相信,既然儒家在被玄学冲击八百余年才发展出应对玄学和佛学的理学和心学的体系,那么也一定能够在未来发展出应对西方制度的儒家政治制度体系。这一点,我过去没想过,现在相信了,以后也坚持相信。《追寻美德——伦理理论研究》(美)A•麦金太尔 著 宋继杰 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后记:本书早年有过一个译本,是龚群翻译的。这个版本没见过。但宋氏的译本还是很不错的。因为麦金太尔这本书,是分析哲学的风格。环环相扣,逻辑非常清晰,阅读中你会被他清醒的头脑、滴水不漏的逻辑所震撼。当然,阅读的难度也很大,对我这种极端缺乏逻辑能力、一向只善于写花花草草的大脑是种锻炼。所以,本书的结论也非常令人信服,不像法国哲学家如萨特、福柯那种类型,只是通过惊世骇俗的观点和并不严密的逻辑来吸引读者。当然,我一向是爱这类著作的。潇筱子 北平写于2008年8月24日夜,时值奥运闭幕式

精彩短评 (总计39条)

  •     少一星给翻译。
  •     满满的都是回忆,那是一个令人欢愉的岁月,专业英语翻译用书!话说英语正是在这个时候才取得重大进展,至少在阅读方面
  •     精彩
  •     不仔细看的话,本书容易培养五毛
  •     宋JJ译;唐WM讲
  •     随《尼各马可伦理学》一起读
  •     简单概括,作者的立场是相对主义、历史主义、反现代学科体制反现代资本主义制度反自由主义反个人主义反规则至上,追求传统追求共同体追求德性,坚持有关人的目的论和本质论。不承认哲学、伦理学与历史、社会学等学科之间的界限,不认可事实领域与价值领域的区分,不承认某种客观普遍的道德的存在。所以你就知道为什么虽然他的书写的乱七八糟,但是在中国却这么受欢迎了。。
  •     生活世界的伦理学
  •     社群主义
  •     我没什么好说的
  •     三星半
  •     翻译得还不错。
  •     昨晚三节公选课看完的,帅锅在旁,注意力不集中,呜呜,相当于没看
  •     读到第一章发现就是《德性之后》,伤了,这书名翻译也差别太大不靠谱
  •     宋jj的翻译要赞的:)
  •     麦金泰尔的重回古典之路。
  •     amazing
  •     请相信我 这个译本更好……
  •     Méthodologie...
  •     名声很大。写得并不通俗,分析哲学思维很重。
  •     我就是读不懂麦金泰尔啊闹哪样啊!!!
  •     也读了德性之后,觉得这本翻译更好~
  •     知識很淵博,細細的讀吧!
  •     论理深矣,而言辞晓畅、文气沛然,对麦金太尔转粉,也对丛书主编清华国学院刘东转粉。此书即是《德性之后》,从书中前两章来看,麦金太尔要处理的核心议题是文化衰微和道德没落,而此衰微和没落的具体理论表征即是情感主义道德哲学。情感主义坚持没有普遍的和非个人的标准,也不存在合理的方法、或真或假的问题,一切都是个人的偏好与情感或态度的表达。于是,麦金太尔找到论敌,在一种文化关切之中,寻找道德合理性的启蒙规划失败之后的重建总体性叙事的方法,而这或不符合随之而来的后现代的价值观潮流。(哭,等我以后有时间我都一定要慢慢地把这本书看完)
  •     看了一点点
  •     嗚嗚有點難
  •     视野很开阔,理论野心很大,问题也很多。关键问题是在一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中重建亚里士多德传统如何可能?对此,麦金太尔提示续集会有关键情节透露,内容更精彩,敬请关注~~
  •     精准的破题,无奈的尝试。吐个小槽,书名很是鸡汤啊。
  •     说的清楚明白,感觉这里面有译者很大的功劳。
  •     这本去年看了两遍。。。为什么没标记。。。明天复习一下。
  •     @当代西方政治思潮 麦金太尔是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吗= = 对启蒙以来的道德哲学批判甚有力度,回归传统结合历史叙事视角,辨别自由个人主义的现代缺陷。
  •     上课必备,老师力荐。不想再读妈的翻译的实在是= =
  •     又一让人充满敬意的人
  •     对18世纪以来伦理规划的一次次失败展示得相当精彩
  •     翻译有问题还是我有问题?
  •     有一些句的翻译还是要结合原文才能大致明白表达意思....
  •     此书可以说读过两遍,犀利的思想给人耐人寻味的感觉,以后还会再读。
  •     图书馆
  •     新托马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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