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漫长的旅程(全布面精装)

出版日期:2016-7-31
ISBN:9787532772128
作者:[英] E. M. 福斯特
页数:408页

内容概要

E•M•福斯特(Edward Morgan Forster,1879—1970),英国著名小说家、散文家和批评家,著名的人道主义者,毕业于剑桥大学国王学院,后被母校聘为荣誉研究员。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天使不敢涉足的地方》(1905)、《最漫长的旅程》(1907)、《看得见风景的房间》(1908)、《霍华德庄园》(1910)、《莫瑞斯》(创作于1913—1914年,1971年作者逝世后出版)、《印度之行》(1924);两部短篇小说集《天国公共马车》(1911)和《永恒的瞬间》(1928),后合为《福斯特短篇小说集》(1947);以及广受好评的小说评论专著《小说面面观》(1927,原为在剑桥大学的系列演讲)。
福斯特作为小说家的力量主要体现在他将各种典型性格人格化的高超能力、他对于人性中卑鄙与高贵间激烈斗争的出色描绘、他所塑造的一系列令人难忘的“圆形人物”以及极具个人色彩的明晰风格。作为著名人道主义者的福斯特在作品中高举“理解”与“同情”的大旗,强调精神与物质之间、人与人乃至不同的民族之间“只有连接起来”,人类才有希望。
福斯特的小说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意义,饱含幽默和反讽,既有精巧严整的情节,又极富象征乃至哲理意味,将艺术性与可读性完美地融为一体。福斯特曾十三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并有五部小说作品被改编为电影;他不但被公认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同时又是拥有最大读者群的作家之一。

书籍目录

第一部 剑桥
第二部 索斯顿
第三部 威尔特郡

作者简介

《最漫长的旅程》是E•M•福斯特充满自传性的一部小说,主人公里奇是剑桥大学的学生,性格怯懦,身患腿疾。偶然结识了阿格尼丝和她的未婚夫杰拉尔德,不料一次比赛中,杰拉尔德意外去世。之后,里奇便与阿格尼丝走到了一起。在姑妈无意的透露下,里奇得知自己还有一个弟弟,斯蒂芬。阿格尼丝竭力阻止里奇与斯蒂芬相认,最终这个真相却被里奇的好友安塞尔当众揭露。里奇敞开胸怀,正打算接纳这个同母异父的弟弟时,悲剧却发生了——里奇为了救下喝醉的斯蒂芬,被火车碾断双腿,不久后离世……
《最漫长的旅程》书名出自雪莱的长诗《心之灵》,意指不自由的结合是“最沉闷最漫长的旅程”。小说反映的是想象中的爱情与现实生活的矛盾。福斯特曾坦言,《最漫长的旅程》是他诸多作品中“最欣然命笔写出来的一部”,在英美乃至欧洲知识分子中,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极高的阅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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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E·M·福斯特《最漫长的旅程》是我的五部长篇小说中最不流行的一部,却是我最欣然命笔写出来的一部。因为,在这部小说中,我力图比在其他写作中更接近我的心智所在——或者换句话说,更接近心智和心境的结合点,即创造的冲动迸发火星的地方。倘若思想和感情不是总在合作,那么它们总是会发生碰撞的。我记得写作这部小说时,我是如何兴奋,如何全神贯注,有时又如何故意写入歧途,仿佛反文学的精神轻轻地把我的胳膊肘推了一下。尽管这部小说缺点多多,但是它是我几本书中唯一一本在我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突发念头的。在别的写作中,我不得不窥视一番我过去的杂物间,找到那些一定用得上的素材;即使我找到了它们,可它们却找不到我,那被窥视的奇异的感觉,甚至重访的感觉,是没有的。 因此,“世界经典文库”的编辑要把这本书收入这个系列,并要我提笔写一篇前言,我欣然受命。 我的笔在哪里? 在一篇旧日记中,日期为一九四年七月八日,有如下记录:“另一部长篇小说的念头——一个男人发现他有一个私生的弟弟——上星期六以来一直萦绕在心头。” 这部小说就是这样产生的——多么平淡无奇啊!然而,它于一九七年出版了,在酝酿和出版的间隔中,一些别的念头冒出来干扰或者混淆或者丰富原来的主题。比如关于“现实”的形而上学的观念(“奶牛在那里”);比如现实必须面对的伦理观念(里基不能面对斯蒂芬);比如英国私立学校的观念或者理想;比如书的名字,借用雪莱的话劝导我们别仅仅爱一个人;又比如剑桥啦,威尔特郡啦,等等。我没有有意识地把上述念头一一写下来,但是我写作时,它们在我的脑海里转来转去,也许大大削弱了我的方向感。 让我试着单把威尔特郡写一写。 一九四年的日记这样记录九月十二日:“我又去菲格斯伯里圆环阵地散步。”这个条目后面藏有很多内容。它激起我一阵情感上的兴奋,我趁兴挥笔疾书。菲格斯伯里圆环阵地距离索尔兹伯里约五英里,火车驶向索尔兹伯里市,从火车上看得见那圆环阵地。作为一处古迹,圆环并不引人注目。外圈堤岸里面有一内圈堤岸,中央是一棵小树。堤岸上绿草如茵,其余的地方都种了一圈套一圈的庄稼。我那时二十五岁,开始对威尔特郡丘陵草原另眼相看,可我迄今为止一直谴责它裸露而荒凉。我在意大利已经产生了同样的经历,并且因此写出了我的一个短篇小说。这一次的经历,不仅仅是看看风景,而是呼吸空气,闻一闻田野的气息,从这里观望的牧羊人在这里垒起了一些人为的加固物。他们和我没有什么可交谈的——只有一个我喜欢的话题;我给了一枚六便士的小费,被谢绝了,而我被让了一袋烟,我不得已也谢绝了。整个经历本身小事一桩,但是对这部小说来说却至关重要,因为这一经历丰富了我构思那半个兄弟的贫瘠概念,给斯蒂芬·旺哈姆,那个私生子,找到了一个家。菲格斯伯里圆环阵地变成了卡德伯里圆环阵地。圆环阵地下面的文特伯恩峡谷变成了卡德峡谷,一个平面交叉的变化,而《最漫长的旅程》这一部分便成型了。它还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分娩了。也就是得到了酬答——比如我在马修·阿诺德的诗作《学者吉卜赛人》看出了端倪。我察觉,我创造,我复兴,在许多年中,这幕威尔特郡风景,令我的虚构的幽灵一直盘桓不去。有一次,我甚至和利顿·斯特拉奇来检验这一魔力,一块儿在圆环阵地不远的地方住下来——一位礼貌的、待人周到的主人,却对各种虚构的描述不赞成。他失败了。圆环阵地还是圆环阵地,那棵树,那棵树依然在那里,如同它对马修·阿诺德的影响,尽管它绝不是他笔下的那棵树。 剑桥是里基的家,他是兄长,嫡出,剑桥是他唯一真正的家: G·E·穆尔(G·E·穆尔(1873—1958),英国哲学家、伦理学家、实在论者,曾任剑桥大学哲学教授(1925—1939),主要作品有《伦理学原理》、《反驳唯心主义》、《哲学研究》等。)的、我从本世纪开始了解的剑桥: 无所畏惧的不受影响的剑桥,寻求真实,关心真理。安塞尔是那个当地神龛的大学本科的领军人物,阿格尼丝·彭布罗克是揭穿这个神龛的死对头。里基被阿格尼丝所俘虏,被索斯顿所迷惑,结果搞得焦头烂额,当安塞尔和斯蒂芬联手前来营救,都无济于事。剑桥的那些章节依然充满浪漫色彩,对我来说至关重要,而我仍然对安塞尔关于大世界的那番痛斥表示赞同。 “根本没有什么大世界,不过一个区区小地球,和小小的太阳系其他支系隔离开了。这小小的地球到处都是小小的社会,剑桥只是一个小社会而已。所有的小社会都是小胡同,只不过有些好,有些坏——正如同一所房子里边很美丽,另一所房子里边却很难看。请注意房子这一比喻吧: 我又回到了原来的话题。好的社会说:‘我告诉你干这个,是因为我是剑桥。’坏的社会说:‘我告诉你干那个,是因为我是大世界’——不是因为我是‘佩卡姆路’,或者‘比林盖特街’,或者‘帕克巷’而是‘因为我是大世界’。他们在撒谎。像你这样的傻子就爱听他们的,真以为他们是一件现在不存在、永远不存在的东西,和‘大’混淆起来,而‘大’无论怎么样都没有意义,和‘好’不搭界,而‘好’才意味着拯救。看看这个大花圈: 明天它就干死了。看看那朵好花儿: 明年还会再次绽放。下面不妨再打一个比方。拿这世界和剑桥相比,好比是拿房子的外墙和房子的内墙相比。这用不着动多大的脑子,也得不到什么精神结果。你只是不得已说:‘啊,真是不一样!啊,真是不一样!’然后再进到屋子里,展示一番你开阔的心胸。” 索斯顿以那个大世界的姿势出现,不需要把我们留住。它是赫伯特·彭布罗克和阿格尼丝·彭布罗克永远的家,有一些我自己住过的私立学校的影子。我在私立学校不是很幸福,也算不上多么不幸福——瓦尔登的耳朵从来没有挨过揪。我离开学校后,我的生命的最好时光才开始,因此当上年纪的人回忆他们各自的私立学校那么激动,而且把它们比作仿佛艺术作品时,我总是感到迷惑不解: 听他们的口气,仿佛离开那里以后就只有无聊的时光了。 在书的写作进程中,出现了一些变化,如同一部如此散漫构思的作品常会有的自然而然的现象。斯蒂芬有一段时间曾经叫哈罗德,又有一段时间叫西格弗里德,曾用一个很长的幻想的章节来写他,可我把这章删掉了,现在把它的大概内容交代一下。他到索尔兹伯里骑马出游半途而归,一个人骑马返回了卡德夫。他来到了一个快活的地方,河上横跨一座铁路桥,他下了马,在河里洗澡。一列火车头在桥上转轨,停了下来,火车司机探出头来,用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大骂他没有穿衣服。同样的事情曾经发生在赫里福德郡我的朋友洛斯·迪肯森身上。迪肯森没有以牙还牙。斯蒂芬却绝不饶人。跑上路堤,他袭击了火车头,挥起他的拳头一通乱打。司炉工瘫倒在地上,火车头继续前行。在一场混乱的搏斗中,他被扔到车外的铁轨上。他没有伤着,但是离开他的衣服和马匹很远,他以为他知道一条穿过树林回家的近道,结果迷了路,一路上吓坏了一伙张皇失措的人,自己却被一群羊吓坏了,落荒而逃,在一棵山毛榉树上撞破了头。当他稳住了神儿时,他不再是他自己,半傻半疯的样子,成了树林的一部分,动物们倒把他认出来了。离开那些树林,他回到了过去的生活中,看见了卡德伯里圆环阵地和急匆匆向他走来的里基,只见他胳膊上摞起了高高的体面的服装。(里基是怎么知道他需要衣服,我忘记了。) 只有那群羊从这一幻想的章节里保留下来。羊群的作用尽量省用,只是让那个男孩儿在卡德夫的屋顶上睡着了,风在吹,太阳落在他的身上,他在睡梦中喃喃道:“好啊,好啊……”可他不能读懂一则关于和大自然接触的短篇故事。 《最漫长的旅程》具有强烈的时代烙印。因为,斯蒂芬认为美好无比、似乎注定继承下来的那个英格兰,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人口在增长,科学在应用,这两者把它折腾得面目全非。在那些日子里,空气清新,户外就是荒地,当今的一代人是想象不到了。我很高兴我对我们的乡村了如指掌,后来,我们的乡村道路才危险得不能走路,河流才肮脏得不能沐浴,蝴蝶和野花儿才被砷化合物喷雾剂所摧残,莎士比亚的埃文河才飘满了洗涤剂沫儿,鱼儿才在剑桥翻起了肚皮。 说几句评论。评论是鼓舞人心的。有一位评论家——我认为他就是韦尔·贝弗里奇——令人愉快地计算了突然死亡的百分比(不包括婴儿的夭折),成年人口达到了百分之四十四。然而,这本书没有卖出去。我的一位表叔,一个生来喜欢取笑的人,把剩余的书按每本六便士买下了若干,把它们分送给了我亲戚中那些容易被惹恼的人。还是这位表叔,尽管时时处处地表现出一种男子汉风范,描写菲林太太的性格时却给了我许多点化,而且他在诺森伯兰的家,为卡德夫提供了那所建筑和气氛。 E·M·福斯特
  •     一书名的来历 不管怎么说,《最漫长的旅程》都是一个比较少用的书名,读者需要把这部小说阅读到五分之二的样子,才知道这个书名的出处。在本书第十三章,主人公里基拜访埃米莉姑妈,顺便凭吊古迹“圆环阵地”,休息时从口袋里掏出雪莱的诗集,读到雪莱的长诗《心之灵》里的这些诗句: 我从未属于那个庞大的一族 它的教条是每个人应该挑选 这世界的一个情人或一位朋友 其余所有的人虽然公平或聪慧 却埋于无情的忘却——尽管它隶属 现代道德的准则,那条走出来的路 那些可怜的奴隶在上面步履蹒跚 在死人堆里缓缓走向他们的家园 借助这世界宽阔的大路——走啊走 与一个伤感的朋友,抑或提防的对头, 开始那最沉闷最漫长的旅程。 故事到这里,里基和女主人公阿格尼丝正在热恋中,带情人儿来见这世上唯一的近亲,埃米莉姑妈。他们是坐火车来的,几十公里的旅程,不算远。再说了,整个英格兰也没有多大,横贯东西不过二百来公里,从南端到北端也就是六七百公里。显然,最漫长的旅程,不是指这次走亲戚的活动。 里基二十三四岁,父亲和母亲去世早,几乎像一个孤儿一样长大了。埃米莉姑妈为人刻薄,喜怒无常,姑侄关系并不亲密,但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最亲近的人。这次探访,完全是因为里基谈恋爱了,有心爱的姑娘了,出于人之常情,带来让姑妈看看。此前的十二章,基本是写男主人公里基在剑桥大学的生活以及假期中到几个亲戚朋友家里小住,其中包括女主人公阿格尼丝的家。在那里,阿格尼丝的情人杰拉尔德在踢足球时突然死亡。这对阿格尼丝的打击很大,因为杰拉尔德是一个运动员,体格健康,潇洒英俊。在这次打击中,里基用他在大学里学到的知识,给了阿格尼丝很大安慰,他们似乎顺理成章地发生了恋爱。他的恋爱遭到了朋友安塞尔的坚决反对,并且在信中明确提出了反对的理由:“你根本不是一个应该结婚的人。你的身体有残疾: 我们曾经几次讨论过。”“你从未属于那个庞大的一族。”“男人和女人要求截然不同的东西。男人想爱人类;女人只想爱一个男人。”“我个人反对彭布罗克小姐的理由如下: (1) 她不严肃。(2) 她不诚实。” 故事读到这里,我们真应该为主人公里基庆幸,因为正如上述诗中所言: 每个人应该挑选这世界的一个情人或一位朋友,而里基二者都占了。他似乎应该“开始那最沉闷最漫长的旅程”了。然而,就在他刚刚把雪莱的诗集装进口袋不久,他的姑妈告诉他,他有一个私生子弟弟,就是陪她生活了二十年的斯蒂芬·旺哈姆。里基听到这个消息,毫不犹豫地认为这又是他一贯怨恨的父亲作的孽,如雷轰顶,晕了过去。他不敢面对这个私生子弟弟,在阿格尼丝世故而老到的周旋下,这场危机总算对付了过去。里基一心向往文学,但是写的短篇小说不成功,生活还得继续下去,他应阿格尼丝的哥哥彭布罗克先生之邀,到一所二流私立学校——索斯顿公学,教书去了。 邓伍德大厦的新生活并不如意,私立学校的生活不仅唤起了里基对不幸的童年的记忆,还因为许多观念上的不同,令他对阿格尼丝的成见越来越深,里基的婚姻出现了无法补救的裂痕。他们的女儿出生了,却像里基一样,是个瘸子。因为照顾不好,很快便夭折了。埃米莉姑妈那边也麻烦不断。斯蒂芬长大成人,不服姑妈的管教,富有心计的阿格尼丝从中使了手段,埃米莉姑妈决心把斯蒂芬送到殖民地去。斯蒂芬不干,带了姑妈给他的关于身世的遗嘱,来找兄长里基。仗义的安塞尔到索斯顿公学来拯救里基,和斯蒂芬戏剧性地相识,对里基家庭的过去更加清楚了。安塞尔不顾众人阻拦,当着全体师生的面,直言相告斯蒂芬是里基母亲的私生子,而不是父亲的孽障;里基听了,又一次晕倒在地。 里基终于明白,他不能结婚,应该面对私生子弟弟,承担起一个男人的责任。他决心用真情把毛病多而性情真的弟弟带上一条正常的生活之道。他渐渐地看清了妻子阿格尼丝的浅薄和自私,一个图谋遗产的女人,终于逃离婚姻的牢笼,和弟弟去找埃米莉姑妈,协商解决斯蒂芬的财产继承问题。斯蒂芬嗜酒如命,不顾向里基许下的戒酒承诺,再次喝醉,卧倒在铁轨上。里基找到他时,看见火车开来,他以一个男人的责任感,拼力把他拖下铁轨,自己却被火车齐膝盖碾断双腿,不久死掉。斯蒂芬活了下来,结婚成家,有了女儿,并决心把女儿带向大自然的怀抱。 恋爱——结婚——当老师——死去,里基的这段生活仅仅持续了两年多,却似乎就是书名所指的“最漫长的旅程”了。 二奶牛在那里 “奶牛在那里”是本书开篇的第一句话。一群剑桥大学生正在讨论客观物质是否存在的问题。客观物体只有人看见时才存在呢,还是它们本身就是一种真实的存在?七嘴八舌,非常有意思,可是争论清楚却很困难。学校的周围到处可见奶牛在草地上吃草,以奶牛为例,似乎可以把事情简单化了。但是,奶牛在那里还是不在那里?能否辨明,还是取决于客观性和主观性。客观性说: 奶牛在那里。主观性说: 我看不见奶牛,奶牛就不在那里;我看见奶牛了,但不是我认定的奶牛,我仍然可以视而不见,说奶牛不在那里。这是哲学问题,而主人公里基对哲学问题很头疼,对文学着迷,觉得奶牛应该在那里,否则他就没法写作了。另一方面,他对朋友安塞尔的观点也信服: 你说奶牛在哪里就在哪里,全看奶牛是否符合你心目中的奶牛标准。也正是凭着这样的模棱两可的哲学观点,里基走上了最漫长的旅程,试图靠近“庞大的一族”的生活: 结婚——工作——繁衍后代。 然而,对他而言,“奶牛在那里”,不仅仅指他自己的客观存在,更进一步指向了他的残缺身体——他是个瘸子。用我们惯用的话说,里基算得上“身残志不残”。否则,他也不可能进入剑桥大学这样门槛儿很高的学府。他广交朋友,广开思路,广开眼界,对大自然一往情深,对底层人充满同情,把校园认作自己的家园,像一块海绵一样吸收这个世界。然而这一切,都改变不了他是个瘸子这一客观事实。他可以掩饰,可以弥补,但在别人看来,“奶牛在那里”,无法改变。阿格尼丝·彭布罗克第一次来剑桥拜访,首先看见的就是里基一双双畸形的鞋子;赫伯特·彭布罗克始终担心的是“瘸腿里基”这一辈子能干什么,怎么生存下去,尽管他在剑桥读书而且有小笔遗产继承,不缺钱花。 “奶牛在那里”的严酷,不仅指外在的审视观,也在于内在的连续性——他生养的孩子,一个女儿,也是瘸子。这样恶性循环永无尽头,只要生生不息的话。这样的打击只是他个人的倒也罢了,他承受得了,因为他的残疾是与生俱来的,已经与他相伴二十多年,他有了抵抗力。但是,一个残疾的孩子,涉及的面要广得多。残疾的孩子一出生,他的大舅哥赫伯特说话都语无伦次,连接生婆都慌慌张张地躲开了。至于他的妻子,残疾孩子一出生,他们的裂痕发生了质的转变。因此,里基终于认识到,有的男人和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对方而生,他们会互相搀扶,走完最漫长的旅程。永恒的结合,永恒的拥有——这些正是普通人的诱饵。他不是这样的男人,阿格尼丝也不是这样的女人。他们没有永恒的结合,没有永恒的拥有。正因如此,孩子不幸夭折,倒让他如释重负,更容易分手。 “奶牛在那里”的严酷,在于他的“半个弟弟”——斯蒂芬·旺哈姆,他一直认为是他的父亲,作为最后的侮辱,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个与他们所有的人都不同的人。在世人眼里,斯蒂芬生就了粗糙的仁慈,庄稼人的力气,一个愤世嫉俗的农家孩子。他头脑简单,一身蛮力,简直就是一个坏蛋、土匪,动不动就用武力解决问题。但是,正是这样一个人,阿格尼丝见到后,一下子想到了她过去的情人杰拉尔德,她朝他转过身来,好像要扑向他,有那么一个可怕的时刻,她渴望他把自己紧紧地揽入他的怀抱。 “奶牛在那里”的严酷,在于斯蒂芬是他母亲浪漫的结果,而他母亲浪漫的果子是圆溜溜的,非常健康的,又是因为斯蒂芬的父亲是个非常健康的庄稼汉。相比之下,倒好像他同样瘸腿的父亲生了他,是给这个世界带来了残缺。如果他结婚娶妻生孩子,作为父亲,还是只能给这个世界带来残缺。 “奶牛在那里”,是这部小说最成功的象征写作手法,而主人公里基的肢体残缺,则是这种象征最深刻的一笔。 三适者生存 这个汉语成语的英文是: Survival of the fittest.懂些英语的人都知道,fittest是fit的最高级形式,照字面的意思,survival of the fittest应该翻译成“最适合者活下去”。这是真理。作者年轻时所处的年代,这样的真理的争论,刚刚尘埃落定。用小说探讨这个问题,很时兴。 小说中,一共死了四个人: 杰拉尔德,运动员,身强体壮,突然死亡;小孩子家贪玩,被火车撞死;里基与火车争夺弟弟,被火车碾断双腿,失血过多而死;里基的小女儿在襁褓中,不禁风寒而死。死亡的时间,应该是襁褓中的婴儿拖延的时间最长。其次是里基被火车碾断双腿,也撑了一定的时间。其他两个,都是在活蹦乱跳中,突然就死去了。从四个死者的死因看,好像肉体越强壮,越容易死掉。 小说用艺术形式传达了这样的信息: 适者,不一定是强者;最适合者,不一定是最强者。 四学校是缩小的世界 学校,是指英国的公学和私立学校,大约等于小学和中学的阶段。有的私立学校,专门为进入大学作准备,又等于高中阶段。小说写的,很明白,是指英国的寄宿和走读混合的学校。里基在私立学校的生活不堪回首,最难挨的是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现象。 读过《简·爱》的人都知道,书中女主人公简·爱寄宿的那所私立学校,老师惩罚学生毫不留情,女孩子们的自然卷头发都要剪掉!学生们中间以大凌小的现象,最严重的是大女生从弱小的女孩子的盘碟里夺食。这种现象在男孩子中间,要可怕得多。但是,真正写进小说中的并不很多。这大概与男人的尊严有关系,因为男人之所以为男人,多数都不愿意把小时候受气的经历展示给别人。那是在示弱。因此,《最漫长的旅程》中关于英国学校里的霸道描写,显得格外珍贵: 苹果馅饼床都不足挂齿;拧掐、踢蹬、扇耳光、拧胳膊、揪头发、夜里装神弄鬼、往书上洒墨水儿、涂抹照片,这些恶作剧本身都是区区小事,算不得什么。不过,听任这些荒唐的事情沆瀣一气,继续下去,那你就会活在一个成年撒旦都不能设计出来的地狱里。 里基见到杰拉尔德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些。他们都长大了,里基是阿格尼丝的发小,而杰拉尔德是阿格尼丝的情人。但是,阿格尼丝不知道,有一道阴影把他们两个男人的生活遮挡在暗地里。杰拉尔德那时是恶少,而里基那时是牺牲品,岁月的流逝、个人的成长,却永远不能够把他们最初的不平等的交往清洗干净。他们在俱乐部和乡间住宅相遇时,也许会你拍拍我的背,我拍拍你的背,然而学校里的那段生活,是念念不忘的。在里基眼里,杰拉尔德虽然从男孩儿变成了男人,但是依然表现得无礼、粗鲁和冷漠: 他还是那个学校恶少,动不动就拧小男孩子的胳膊,在礼拜堂里往小男孩身上别别针,等他们在单杠上摆动时别针就会刺进他们的肚皮。 里基做了老师,到索斯顿任教,始终站在弱者一边,不惜和妻子、大舅哥在许多问题上意见相左,但是个人和体制对抗,总是防不胜防。学生滋生出来的那种“人之初性本恶”,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都会表现得令人骇然: 级长们都借故离开了,大一些的孩子站成了圈儿,小一些的孩子受托成为中坚力量,把瓦尔登摔倒在地上,在课桌下面蹂躏他的脸,乱揪他的耳朵……受害者瓦尔登疼痛难忍,大喊大叫,第二天医生来了,说需要动手术……这孩子没有死掉,但是他离开了索斯顿,再也没有回来。 男孩子的成长不需要太娇气,但是他们更不需要这种不折不扣的野蛮行为。里基上学的时候受过这样的欺负,知道这样的阴影很难抹去,他亲自去和受害者瓦尔登交谈,但是发现,仇恨的种子已经种下,再难根除,只能寄希望于受害者的修炼和宽容。至于修炼和宽容到一种什么程度,作者E·M·福斯特在这本书中使用的一些创作手法和他本人的生活经历,可以从一个侧面给我们一些求证。 五福斯特的最爱 我的确喜欢阅读我自己的作品,而且经常阅读。我对自己认为写得差劲的部分总是轻手轻脚地走过去。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E·M·福斯特接受《巴黎评论》杂志的专访,坦率地谈论了他的写作和他的作品。上述两句话,是他在接受这次专访中所说的话。生于一八七九年元旦的福斯特,这时已近八十岁的高龄,到了说话随心所欲的地步。距离他写出最后一部小说《印度之行》,已经过去了半个多世纪,他如此喜欢阅读自己早年的作品,不是敝帚自珍的心理,也不是怀旧的心理。我们不能忘记,他是一个很有建树的文学批评家。他的文学批评理论著作《小说面面观》早已是文学批评的经典。阅读自己的作品,是知己;阅读别人的作品,是知彼。知己知彼,才能立论准确,才能比较和鉴别。以自己为标杆,可说是福斯特文学批评的一个特色。 在本书的《作者前言》里,福斯特坦承: 《最漫长的旅程》是我的五部长篇小说中最不流行的一部,却是我最欣然命笔写出来的一部。因为,在这部小说中,我力图比在其他写作中更接近我的心智所在——或者换句话说,更接近心智和心境的结合点,即创造的冲动迸发火星的地方。 由此可以推论,《最漫长的旅程》是福斯特阅读最多的一部。毫无疑问,这部小说也确实是最耐读的一部小说。主要理由是: A 这部小说是福斯特自传成分最多的。 B 这部小说的情节散漫却细腻,值得玩味的地方很多。 C 如以上引言所说,心与灵的结合点多,思考性的描写多,耐琢磨。

精彩短评 (总计3条)

  •     天啊这本书到底在讲什么?
  •     “我们必然会走进小胡同,”里基叹息道。
  •     /唯一沒有改編成電影的福斯特長篇小說,自傳成分最多(作者身體的殘疾也和主人公里基一樣)。 /里基從愛到婚姻到死亡的時間很短。但他一直在思考抉擇~心靈的漫長的旅程。 /作者譯者各有前言,很好的導讀。否則我很難從柯南. 道爾緊張懸疑的叢林一下子走進福斯特詩意又散漫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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