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萬種死法 (25週年紀念版)

出版社:臉譜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05.05
ISBN:9789866739521
作者: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
页数:448页

内容概要

當今最知名的推理小說作家,曾獲美國推理小說作家協會頒贈大師獎表彰其終身成就,曾五度獲得知名的愛倫坡獎、夏姆斯獎與尼洛.伍爾夫獎,以及法國、德國、日本等國所頒發的各大推理獎項。他還曾獲得英國犯罪小說作家協會所頒發的鑽石匕首獎,成為繼莎拉‧派瑞斯基與艾德.麥可班恩之後第三位獲此獎的美國作家。
卜洛克目前著有超過五十本書以及多部短篇小說,已在臉譜出版的系列作有《馬修.史卡德系列》、《雅賊系列》、《密探系列》及《殺手系列》等。

作者简介

馬修,你知道這城裡有什麼玩意兒嗎?
這個他媽的都市叢林臭爛汙裡有什麼,你可知道?有八百萬種死法。
紐約,有八百萬個故事,有八百萬種死法。
我名叫馬修,是個酒鬼。有個我認識的女人昨晚被殺。她雇我保護她的安全,我拍胸向她保證沒問題。殺她的凶手誑了我,而我相信他,結果她死了,現在我做什麼都於事無補。這個念頭不斷的在啃我、囓我,叫我坐立難安,而每繞過一個街角就是一間酒吧,每走過一個路口就是一家酒鋪。喝酒不能讓她起死回生,但不喝酒也是一樣。他媽的我為什麼得活得這麼辛苦?為什麼?
二十五年前的初夏,勞倫斯.卜洛克的《八百萬種死法》出版。當年,它與歐美推理界最高榮譽的愛倫坡獎擦身而過,只提名沒獲獎;專門評選以私家偵探為小說主角的夏姆斯獎,則將年度最佳小說的榮譽頒給了這本書。
相隔十一年,美國推理作家協會頒予勞倫斯.卜洛克「大師獎」──簡言之,這正是推理界的名人堂,代表無上的榮耀,勞倫斯.卜洛克將與阿嘉莎.克莉絲蒂、艾勒里.昆恩、約翰.狄克森.卡爾、喬治.西默農、亞佛烈德.希區考克、格雷安.葛林等前輩垂名青史。
大師級的作家,最傑出、最重要的一部代表作,精裝紀念版隆重上市,等待您細細品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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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36条)

  •        有的人吃饭的时候喜欢看书,有的人洗澡的时候喜欢听音乐,但是我劝你,杀人的时候最好还是专心点。
       真希望这么酷的一句话是从我的小脑袋里想出来,可是很遗憾,这是属于古錪任三郎的经典台词之一。
       我选择侦探小说的原则很简单,就是,在我先翻开结尾看到结局后,如果还是让我觉得一头雾水,那我才会继续认真地读下去。
       别和我争论什么是正确的阅读习惯,套句郭德刚的话来说,“侦探小说要是都不悬疑那就太搞笑了,先悬疑了再谈别的吧。”
       也正如侦探小说家们叫嚣的“阅读之前,没有真相”,敢说就要敢于经受各种阅读习惯的考验。
       于是在这个最高指示的引导下,这个假期读了Lawrence.Block的几部获奖作品。
       纽约,有八百万人口,有八百万个故事,有八百万种死法。
       这是小说《八百万种死法》的题跋,由于这本书是我看的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硬汉派侦探小说,所以读书笔记的开篇由它而起。
       在Lawrence的故事里,你会觉得所谓结尾只是为了结束而写,别期待从这里找到什么欧.亨利式的结局,读他的小说根本就没有和作者竞赛设计那类惊天逆转的时间,你能做只是随他一起紧张,一起体验纽约浮华背后的罪恶。
       这个系列的主人公是一个婚姻失败、没有体面工作、努力戒酒的兼职侦探马修.斯卡特(很贴心的将兼职的原因设置为“合理避税”.)第一人称叙事,读者便随着他的视角走进光怪陆离的纽约,感受他的忿恨、压力和无助。
       在《去坟场的车票》中,我们从一开始便得知凶手是个有着特异功能般神力的疯子,他不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要用杀光其身边女人的方式报复曾经以不光彩手段将他绳之以法的马修。于是故事从一开篇就弥漫在血腥的气氛中,先是当年的证人被灭门屠杀,包括两岁的稚子也没能幸免,接着是无休止的恐吓,在情节的紧张达到顶点时,连只是和马修一起吃过汉堡或是仅仅和他同姓的女子都惨遭虐杀......没法预料谁是下一个收到去坟场车票的人。在这个故事中,恐怖就是悬疑,读者感受着相同的致命压力。
       在《八百万种死法》中,向侦探求助的美丽女子在事情了解后依然难逃厄运,怀疑中的假想敌居然花大价钱雇佣马修找出凶手。是圈套还是挑战?是坦诚的朋友还是阴险的敌人?读到这里你难道不会像马修一样失望、无助?
       但是这本书最牛的地方并不在于此,而是他向每一个没有到过纽约展示了一幅真实的纽约灰色阶层的浮世绘。这里面有风度翩翩、品味卓绝的妓院老板,有为了体验生活寄身勾栏院却乐此不疲的作家,也有因各种莫名其妙事件丢了性命的可怜人。“只是在家里看电视却被炸死的无辜者,和相邻几十年的邻居为了一只新宠物争斗而亡的人。八百万种死法,这其中也提供给自助者多种选择。地铁虽有诸多不是,但只要你把自己扔上铁轨,它们完全能胜任压死你的工作。更何况这城里还有数不尽的桥梁和高窗,贩卖刮胡刀片、晒衣绳和药片的店铺更是二十四小时全天营业。”
       在这样的故事中,谁还会苛责那个不太严谨的结局?好吧,我不嘴硬,和故事比起来那个结局确实很烂。但是这重要吗?戏剧的张力也许并不必须在结尾展现。
       “我的生命是块浮冰,碎裂在海上,不同的碎片朝不同的方向漂去,永远没有复合的希望——不管我是否在办这案子。一切都没有意义,没有目的,而且没有希望。”
       心里有点悸动吗?大都市里没有草长莺飞的童话,它永远活在现实里,快速的节奏,匆忙的身影,麻木的眼神,谁不曾有过上面的感叹?
       在我看来这是个经得起再读的故事,生活中平平凡凡的我们,再倒霉也不会成为阿加莎小说中的一员,所以波洛永远是用来仰望的,而马修,我希望他是我的邻居。
       等等,还是网上邻居好了。
  •     冷硬派推理小说代表作。作者对人物刻画是让人敬佩和赞扬的地方。
  •        《八百万种死法》诚然是一部构思合理,情节充满张力的小说,在打开这本书前,半数的朋友都打着诚意推荐的名号给我细细的讲了故事的梗概,在这我就不想赘述了。他们有人说这是一部反映美国梦破裂的小说,你可能一夜暴富,揣着一兜钻石,从此与平民窟的逼仄生活和欢场的迎来送往绝缘,但梦醒的时候你往往身首异处;有人说这是一段中年男人重拾信心的心路历程,主人公失业、失婚且嗜酒,生命过得平淡而乏味,作为一个落魄侦探在酒吧里喝喝闷酒,而这个血腥的案件却使他重新回到了生活的正轨;还有人说这是一个荒诞的故事,它也许不会发生,也许每天都在发生……
       我印象最深的却是马修询问第一个死者的邻居时,那个老妇人说的那段关于兔子的话——群居的兔子对于每天都有同伴消失这件事统统保持沉默,因为这样才能确保自己在兔天堂里继续生存。老太太说他们这些纽约人就像那些兔子,既享受城市文明带来的益处也承担繁杂人口滋生的罪孽。兔子,多奇妙又贴切的比喻。《苏菲的世界》中将这个世界比喻成魔术师从帽子里拽出来的兔子,著名的兔子三部曲借代疲于奔命的现代人,漫画中还有大名鼎鼎的邦尼兔、兔八哥,当我们谈论兔子时我们在谈论什么?是兔子懦弱温顺的性格以及在不堪重负时怯怯的反抗,还是兔子那毛茸茸的形象激发出我们的无尽保护欲。城市这个兔天堂给我们这些自以为受过良好教育,对一些人和事都有独到见解的,自鸣得意的发表着这样或那样看法的实则懦弱的兔子公民提供温床,我们只说我们想记住的,最喜欢假装某种姿态,学的最快的技能是遗忘。张爱玲说,长的是苦难,短的是人生。兔子的人生,是蜷缩在角落里装可爱,还是瞪着双红眼睛追逐着什么,还是摇着短短的尾巴欲说还休。在都市丛林里,我们每个人都是奔跑的rabbit,并不是每只兔子都能拥有“广寒宫”的通行证,被美女抱在手中看帅哥砍树,一般来说,我们经常面对的是乌云遮月而求六便士不得的奇幻人生。
      
  •     挺好玩的解读
  •       硬汉侦探不是个人很喜欢的类型,感觉主角总是走投无路和酒精的作用下东碰西撞,然后突然的柳暗花明。说到底侦探故事玩的就是信息的不对称,功夫在真相揭晓的那一刻。
      更感兴趣的这个书名——800万种死法,每个人有其各自不同的归属。精英看到的是在其掌故中的城市和众生,草根在油盐酱醋摸爬滚打。有人在灯红酒绿中偷生,有人在黑暗的阴影中努力发光。
  •       不过作为一本悬疑推理小说,悬疑性稍差,我更希望是钱斯干的,或者是某个从一开始就跟男主有关系的什么人,而不是一个在最后几页从廉价酒店浴室蹦出来的赤身裸体挺着老二向你挥舞大砍刀的黑汉子。。不过这个凶手的离奇性倒是符合了对于奇特死法的追求
  •     楼上你好啊~
  •       我很少看侦探小说。甚至包括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也没看多少,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书不少被翻拍成了电影,像《尼罗河上的惨案》、《东方列车谋杀案》等等,以前有个朋友似乎对她的书情有独钟,但我也只读了本《东方列车谋杀案》,之后再没心思念她的其他作品。大概前年某个时间,忘了是怎么机缘巧合,网上订了雷蒙德•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一读之下,大呼过瘾,于是将新星出版社出版的这位老兄的一套书统统买了回来,没用多长时间就读了个遍。后来我还将这套书推荐给YHZ,他也很喜欢。
      
      看介绍说,劳伦斯•布洛克的这个马修系列跟雷蒙德•钱德勒的马洛系列的男主角有很多共同点,单身、私家侦探、吊儿郎当、酒鬼、人到中年,等等,于是订了这本《八百万种死法》回来瞧瞧,看看能否找到看钱德勒小说的那种过瘾的感觉。
      
      还是不太一样。某个难以入眠的晚上,我拎出了这本书来催眠,看了一百多页也没睡意,看到一半时才倒头大睡。并不是书有多好看,可能还是那一晚我非常的百无聊赖,或者是心事重重,到底是什么,我现在也想不起来了,只记得这本书的节奏很缓慢,也不是很有悬念的样子,但还能读得下去。
      
      马洛接了个妓女的生意,请他帮忙跟她的皮条客说拜拜,皮条客痛快的答应,没想到回头这个妓女就被杀害。皮条客理所当然成了第一嫌疑人,但他有不在场的证据,很快被保释,纽约的警察并无多少兴趣追查杀害妓女的凶手,倒是这位皮条客反过头来聘请了马修破案。马修一边忙着戒酒,一边开始探案。后来通过另一个变性妓女的被杀,终于找着并杀死了真正的凶手。原来是某个做珠宝的家伙骗了哥伦比亚人,哥伦比亚人不仅追杀这商人,连他的弟弟和女友都放在报复的行列,仅此而已。
      
      这本书让我感兴趣的一个是酒一个是侦探小说的叙事方式。读书笔记写到这里时,我的桌子上就摆着一瓶打开的啤酒。我刚从外面回来,刚才还跟几个朋友在一起,已经喝了两瓶。我现在有变成酒鬼的趋势。我不喜欢跟人喝酒,但跟好朋友在一起时,不喝又觉得欠点什么,一旦喝起来,大都会貌似很有滋味的喝下去,直到结束为止。每次跟人喝了酒,回来的路上都会后悔,后悔喝酒时所有的一切,说过的话,当时的一举一动,等等。这已经成了我在外面喝酒的心里负担,所以现在在外面跟人喝酒的次数变得越来越少了。现在我更多是一个人喝酒,几乎每天晚上都喝上一点,不会多,直喝到上床睡觉为止,可能喝两罐,或者两瓶,也可能是六罐或几瓶,一个人,一晚上,不说一句话。这样时心里感觉好一些。一个人喝酒时有时我会想,是不是该戒酒了?抽烟也是如此。我知道自己有能力把这两样都戒掉,一点不沾。可是,我把这两样都戒了,可以用什么来填补我这空空的胸膛呢?我有必要这么折磨自己么?“妈的,我不知道怎么办。这不像我。大部分时候我至少以为我知道该怎么办。”
      
      这本书和钱德勒的侦探小说都不太像我想象的侦探小说,它们更像是在述说一种生活方式,存在的,和想象的。破案的过程既像是漫无目的的游荡,也可以说是循着线索不断抽丝剥茧,两人都喜欢描述细节,窗户怎么样灯光的颜色如何等等,你不知道哪些细节有用,所以什么也不想放过,读这类书似乎就是在考验考验智商。但是,读到一定程度,你就发现,过去的诸多细节根本无关紧要,你也不可能从里面得到什么,这有点类似生活的过程。我们总是想从生活中抓住点所谓关键的东西,实际上到头来却是什么也没抓住。随着时间的延续,等生活露出本来面目时,我们才发现他妈的原来是这样。
      
      文艺复兴时期的记者询问米开朗琪罗如何雕塑出大卫的塑像,米开朗琪罗说,他本来就在那里,意思是站在石头里,我只是琢去多余的碎片而已。好的侦探小说大概就是这样,好的生命应该也是这样,还给自己那个原本的形状。我原本的形状是什么样的呢?“回曼哈顿的地铁糟透了,内部被破坏得面目全非。我坐在一角,竭力想赶走一阵阵袭来的绝望。我的生命是块浮冰,碎裂在海上,不同的碎片超不同的方向飘去,永远没有复合的希望——不管我是否在办这案子。一切都没有意义,没有目的,而且没有希望。” “我总是抓不住时机。我总是慢一天,被一分钱难死。我突然悟到:不是只有办这案子时我才这个样子。这就是我的生命写照。”
      
      书里有些有趣的话。摘录如下:
      
      “自命清高的混蛋。你比我好不到哪里去。他醉得厉害,酒鬼将自己暴露太多之后,便处于自卫式的好斗状态。他的话并不意味着什么。他可以对任何陪伴他的人说,或对着夜空说。”
      
      “我当时应付自己感觉的办法是猛灌波本,要不然无法承受其后的感觉。那时我看来当然是个好办法。也许不是。也许没有捷径,没有方便之门。也许你必须勉强自己经历痛苦。”
      
      “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美好时光已成过去。”
      
      “我不是过于害怕,就是太过顽固,又或许是我的绝望从没像我想的那么彻底。似乎总有什么东西让我再走下去。”
      
      “知道吗?我有个很棒的发现,那就是人活着,不是非得觉得好过不可。谁规定我有快乐的义务?以前我老以为如果我觉得紧张或者焦虑或者不快乐,我就想个法子解决不可。但我觉得这不是事实。负面的感觉害不死我。酒精可能害死我,但我的感觉不会。”
      
      “记得他表演那个抢匪的笑话吧?人家说:‘要钱还是要命?’中间停了好久,真是久,然后班尼说:‘我得慢慢考虑。’”
      
      “事已分崩离析,中心不再凝聚。”
      
      “我想过要杀她,不过,他妈的,还是算了,我还没有那么生气呢。我怎么做?我开始戒烟、戒酒,所有乱性的玩意儿全戒了。”
      “就那么简单?”
      “就那么简单。然后我问自己:好吧,以后你想干吗?我的未来画面就这么慢慢成形了,你知道,这儿几笔,那儿几笔。在越南我一直是个听话的小兵。等一回国,我马上进这一行。”
      “你就这么边做边学?”
      “去你的,我是一炮而红。给自己取了钱斯这个名字,按了一大堆名头,树立我特有的风格,其他的事全都不请自来。拉皮条太容易了,关键在权力。你只要摆出一副天下非你莫属的模样,女人自然会送上门。就这么回事。”
      “你难道不需要戴顶紫帽子?”
      “如果想走捷径,打扮成典型的皮条客当然是个好办法。不过要是你特立独行的话,她们会认为你很特别。”
      
      他摇摇头。“不,”他说,“美梦已溜走了。我的一切都要溜走了,可是我什么办法也没有。”
      
      我说:“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我无话可说。”
  •       这个侦探没有强大的背景,没有超人的技能,没有酷帅拽的外表,只有一个分裂的家庭,有些挫折的过往,和不如意的人生——多么真实。
      
      这个故事也平淡而乏善可陈,妓女、黑帮、恩怨情仇无不是陈词滥调。然而,我给它5颗星。
      
      因为,这就是世界。就是生活。
      
      平淡,不顺,荒谬,可笑。
      
      八百万钟死法,谁知道哪一种属于自己呢?
  •       马修系列的第一本大部头(相对前四本来说),故事讲述了一名妓女委托马修和自己的皮条客谈判,想要退出卖身的生活。马修很轻松的做到了。但是紧接着,那名妓女在旅馆的房间内被人砍成肉酱。马修为了查出真凶,却让自己陷入了危险之中。
      
      作为侦探小说,本书在布局和线索设置上都还算是成功。包括最后的推理也算是合格。但是远远不能称得上经典。之所以给出五星,是因为书中的另一条线——马修戒酒记!总的来说,马修系列从《父之罪》开始,虽然其边缘浪子的塑造比案件更能吸引人。但是探案仍然是重点。可是本书中,破案只是成为了马修借酒时期的一个严重的考验。马修在本案中的每一步都影响到他的借酒决心。
      
      很喜欢平装本马修系列的封面,黑色基调一直是我对马修系列的感觉。似乎一切都发生在黑暗之中。即使有阳光,那故事也是发生在阴影之下的。想象一下吧:在自己家衣柜里挂衣服的时候被榴弹轰掉半个脑袋。被从路边捡到的电视机炸死,为了一条在不恰当地方大便的狗与相处二十年的邻居把枪互射……纽约的八百万种死法就像是八百万个精灵一般,不断围绕在马修的身边,似乎在说:“来点波本吧,笨蛋,在你醉死之前……”作者利用这些来描述了纽约这个让人醉生梦死的城市阴暗的魅力。
      
      本书中马修经历了一场改变。上一本书中的简是这一改变的导火索。她的影响促使马修借酒。而本书中对于马修借酒的经历描写可谓令人拍案叫绝。起初以会坚持,你会一天天算自己有几天没有碰那该死的玩意了。然后你开始给自己找借口,告诉自己就一次,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只有你不再计算日子,不再刻意坚持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成功。因为之前我刚成功戒烟,所以对于这种事情感同身受。马修在借酒协会听到很多人的演讲,将他们悲惨的命运如何因为借酒而改善,讲他们一共戒了多长时间。可是我觉得这些人很可能一转眼就会因酒精中毒送进医院。马修亦然。虽然他说:“我叫马修,我无话可说”。马修的“无话可说”可以看做是一种无奈。其实他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可是他知道说也没用,还不如保持沉默。直到案子结束后,马修经历了一场“生死关头”。他似乎终于可以面对自己了,于是他说:“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然后他哭了起来。这是一种宣泄,马修需要宣泄。
      
      我在本书中看到了一个更为真实的马修,也看到了一个被粉饰在太平之下的阴暗的纽约城。这就够了,我们还需要什么呢?
  •        好吧,终于在这个十一读了这本一直很想读的书。
       喜欢上这个系列是从《父之罪》开始。很喜欢这种风格,第一页开始马修和汉尼福德的对白已经迷得不行。内容当然也没令我失望。
       刚开始看时,忍不住拿《八百万种死法》和《父之罪》对比,觉得情节过于松散,后来意识到作家是故意描述纽约的光怪陆离,突然感觉出色了很多,不愧为代表作之一。
       情节很简单。人生很多时候都是无人问津。警察对谋杀已经无动于衷。这个叫马修的家伙太固执了是不是,也许他只是想找件事做做来戒酒而已。
       在布洛克的笔下,大城市一堆不如意的人,妓女、皮条客、混混、拦路抢劫犯、戒酒协会会员,或者警官,全tmd的像生活在臭水沟里。
       无奈的人生,早已经预料到的结局,无法改变。
       八百万个故事,八百万种死法。
       结尾马修跟Chance这个独特优雅的皮条客的对话,充满轻松的气氛。典型的美式电影结局.......
      
  •       這個學期開學踏上來學校的高鐵我就開始看這本,到開學前一天就看我看完了
      
      每次看完一本馬修心情都很抑鬱,其實有時候也算不上抑鬱,就是情緒低落了點。
      
      每一次都跟著他一步一步打聽消息,慢慢接近事件的真相,跟著他去戒酒協會,去教堂,然後從各色各類的人的口中拼湊起一個已經死去的人,他的故事,他的生活,他的一切,私隱的抑或是公開的。
      
      這樣子最讓人悲傷,我祇能聽著這些事去勾勒一個人的生活的輪廓,但是他已經不在。
      
      “我叫馬修,今晚我祇聽就好,謝謝”
      “我叫馬修,沒有話説”
      “我叫馬修,我是個酒鬼,我無話可説”
      ......
      這一次,馬修每次去戒酒協會都會說這些話。
      
      這個城市有八百萬種死法,而我祇能看著,看著看著就悲從中來。
      
      我想說:“我是個宅男,我無話可説。”
  •        《八百万种死法》,是马修斯卡德系列作品的分水岭。在这之前,马修是酒鬼,在这之后,马修是戒酒者。两种身份的心态有很大差距,而戒酒过程中的,就是《八百万种死法》这段时间。这部作品可以说是系列中最阴沉的一部,马修对一切事物,现象都感到绝望,同时赖以消愁的威士忌也不能继续再喝了。戒酒之后,虽然在案子当中马修偶尔会感到痛苦,但总体来说,马修是个积极阳光的人(伊莱恩,TJ,吉姆,米克对他的帮助很大)。
       《八百万种死法》之后,《刀锋之先》时马修已经戒酒三年了,这当中心态转变的过程不好描绘,所以作者索性让时间跳过了两年(最近在《一滴烈酒》中作者回来补全这段空隙期)。
  •       这本书的光环颇多。
      一开始我也被名字所吸引。
      前50页,我有些失去耐心。感觉作者一直在绕啊绕的凑字数,死活不进入正题。
      80页后开始有意思了,并且开始佩服作者的叙述能力,让一个侦探变得有血有肉,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越来越有收藏作者全套作品的兴趣。
      320页后,又失望了。感觉剧情太牵强。收藏的兴趣尽失。
      作者很喜欢虐待书中的人物,我猜他其他作品也一样。
  •     我们只说我们想记住的,最喜欢假装某种姿态,学的最快的技能是遗忘。张爱玲说,长的是苦难,短的是人生。+100
  •        我当时在图书馆看中了他就是因为书名,我以为作者至少会虔诚的列举七八种不一样的死法,最后告诉我们在这个举目四望都是绝望的世界里好死不如赖活。但事实上作者根本就没有这么说教,也没有这么煽情。这本几万字的小说里讲的大概就是一个试图戒酒的无牌侦探破解一个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凶杀案。唯一让人唏嘘的就是,主角每天都从报纸警察朋友那儿听到不同的死亡,这些生命在因为某些荒谬不幸的原因化作袅袅烟尘离开纽约,似是从没有存在过,从没有被记住过。这也是作者试图控诉这个无情社会的唯一途径。
      
      
       如我所说,这个故事的背景是发生在纽约。光鲜亮丽的纽约,或者又是凯莉,萨曼莎,米兰达,queenB queenS的纽约。在社会制度极度健全的城市里总有一小撮人为了生计为了欲望为了爱情甚至为了一件貂皮大衣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唯一的救赎之日就是自己的尸体被警察装在袋子里磕磕碰碰送到太平间草草火化。又有一小撮人如文中的皮条客Chance一样用手段和权力贩卖肉体,他们深谙世道张弛有度,用女孩们赚的钱买了一个个非洲木雕提高自己的品位,把自己打扮成上流社会的角色。如此这般,卑微可笑的生物链最终陷入了死循环中。
      
      
       再来说说这本书,我很难捕捉到作者的真正的情绪,在他的笔下没有一个万恶不赦的角色,每个人的身上都沾染着讨厌的社会习气,皮条客彬彬有礼,警察会拿走死者的身上的零钱据为己有,妓女的副业是诗人同事她们又在寻找真爱。作为主角的侦探其实个一杯倒的酒鬼。看似荒谬的人格特点其实真实无比,组成了一张网。说老实话,这本书如果剔掉大部分的日常生活描写,无用的对话,流畅叙述破案过程的话可能连一万字都攒不到。所以与其说这是一部侦探小说不如说这是作者在描写人性缺失、死亡不期而遇的纽约城。
      
  •       1,粗粗的看完,说实在话,感觉情节不怎么样,前20章,有很多人物
      没有登场。与《x的献身》、克里斯蒂的不同。
      2,叙述感觉还不错,文字是写的很好的。一个又一个去敲门,做调查,怎么有点像“东方快车案”感觉。
      3,还是挺喜欢伯尼系列的,那个“麦田守望者”
      
  •          “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今天我无话可说。”
         整部小说都在一种自我挣扎中铺陈开来。布洛克有意淡化了小说情节的跌宕与推理的缜密,更在意的是情绪的渲染。马修的自我内心的描写占据了小说很大的篇幅,而就在这种内心的矛盾中,读者很容易就被布洛克带入了马修的世界。
         一个光怪陆离的城市,每个人都在这个城市中继续自己的故事,当然也有很多人的故事结束在这个城市中。奇奇怪怪的死亡相距上演,没有人能从心里感叹生命的脆弱,报纸每天都刊登着当天的死亡。死亡在这个城市中是如此的苍白无力,这个有八百万个人口的城市。这个翡翠城,这是布洛克给我们的最大的暗示。
         马修有着自己逃不开的心魔,那个被自己误杀的女孩。在这个死亡唱主角的城市里,马修永远也去不掉心里的那块阴影,也许马修在内心深处一直把金当成是那个女孩,他用尽自己的全力来替女孩报仇。在这个过程中就算收到死亡的威胁马修也没有退缩过,找到真正的凶手就是揪出在自己心里的魔。与自己的内心作战是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事,酒精的诱惑是另外的一个魔鬼。一个要马修忧伤,一个要马修沉沦。
         当所有的谜题都解开的时候,马修总算可以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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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开始知道这本书是因为胡歌,在《高手如林》中徐然提到书中的一句话——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或许我能够忘记所有哀伤,一下子就被这句话迷住了,我仿佛能透过徐然看到Lawrence带着一种对生活无可奈何的苦笑。
       那年我高二,也许是高一,记不太清了,虽然喜欢这句话,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我拖到了离高考还有40天不到的时候开始看。不同于我看过的任何一本欧美推理小说,它很诗意。
       是的,诗意,在此之前我从来不会把推理和诗意联系在一起,我崇拜理性,崇拜那些能精准地探测人心的句子。但在Lawrence的笔下,我看到的不再是一个如同神祇般的侦探,而是一个苦苦挣扎在人世间的酒鬼。
       毫无疑问,他带给了我一种全新的感受,没有惊心动魄的推理情节,没有诡谲华丽的杀人手法,却在诗意中借笔力展示了八百万个苦难的灵魂。
       我记得上一次带给我不一样的冲击的是岛田庄司的《Y之构造》,他的小说我一直很喜欢,Y的构思不是最巧的,但是是最触动我的。它深刻剖析了日本社会上存在的问题,不知怎么地让我想起鲁迅。
       而Lawrence让我想到岛田庄司,他们的风格都很不一样,但是是什么让我在潜意识中将他们联系起来?我想是他们的灵魂。作者的灵魂藏在笔中,隐于字里行间。那是他们对生活的感悟,对人性的慨叹。
  •     “千万别让自己太饿、太生气、太孤单、或者太累。”
  •     还真能在这里找到台湾版的啊~呵呵~其实对于一个侦探小说来说,这书太絮叨了,但是我却很喜欢这种感觉,因为我不会被拴得那么紧,我也不需要被自己的兴趣给强迫读完。这本书我读了有半年吧~如果从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间来说,有至少5年多了~
  •       我曾经工作过的公司跟船厂打交道。某次他们谈起一桩大事故,有同事说同学的爸爸就在那时候丢了命,龙门吊劈头盖脸地压下来,追悼会上只给看一半的遗体,成了卡尔维诺笔下的子爵。按布洛克的说法,尸体的状况恐怕也要让入殓师考虑改行了。
      
      前阵子我自己看到一个新闻,说有两个小孩子在商场里玩闹,一个套着绳子,另一个拽着,跟着电梯门关上,电梯开了,那个被拴着的孩子就这么给生生勒死了。姜昆有个段子里说,三楼看到脚,四楼看到头。
      
      前一桩是事故,后一件大约可以称为意外,无论如何都与奥威尔茶饭后温暖饱满时所期待的诸如开膛手杰克连环案相去甚远,倒可以编入布洛克的花色死法大辞典,如果有海外版的话。
      
      我对侦探小说很难说得上喜欢,所以看到金挂掉的那幕时果断翻到了最后查明真凶,然后再回过来稳妥妥地等待案件的发展。希区柯克说悬疑就是你看到有手枪,但你不知道子弹什么时候会发射。我知道了凶手,还在等了解他的动机。金被砍了六十六刀。在阿加莎的东方快车谋杀案里受害者被捅了十二刀。然而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一个人的狂欢与十二个人的仪式似乎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也所以因酗酒而屡次被抬进医院的前探员马修,那两次拔枪未遂就越发显得可圈可点。
      
      布洛克写道:外面简直就是原始森林,所有的野兽都全副武装。人人有枪。你知道外面走路的人里有多少人带枪吗?那些诚实居民,他们现在必须带枪防身,所以都买了一把,不知道哪一天就用它自杀、或杀死老婆、邻居。
      
      而威尔斯在《 莫罗博士的岛》里写道:他们说恐怖是一种病症,不管怎么说,我可以证明这一点。事情已经过去几年了,可是一种不安的恐惧,还是深深地扎根在我的脑中,这种不安的恐惧,就像是一头半驯服了的幼狮所感受到的那样。我的苦恼,是以一种最奇特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我无法确信,我所遇到的男人和妇女就不是另一个仍然保持着起码人形的兽人,就好象他们同时还是些半制成人类化身外表形象的动物,而且他们将会立刻开始蜕变,先是表现出这种、然后又表现出那种动物的特性来。
      
      我想起有个调查说看科幻小说比看侦探小说更容易导致噩梦。
      
      我受不了,”我说,“每次拿起报纸就看到一些该死的事情,都快把我逼疯了。”
      “你知道那个老笑话吧?‘医生,我每次做这动作都会痛。’‘那就不要做这动作。’”
      “怎么?”
      “你应该不再看报。”
      
      我还在试图往蒸汽朋克方向发展,但至少可以先戒掉新闻app,我想。
      
      
  •       好吧 我认真地看完了布洛克的硬汉侦探代表作之一 八百万种死法
      
      为了看得仔细 我特意控制了速度 有时盯住某一页就像那是一张有破绽的百元假钞
      
      什么感觉呢?还是没有太多的感觉 钱德勒我也读了 长眠不醒 漫长的告别读到五分之一处实在坚持不下去了
      
      硬汉侦探实在不是我的菜
      
      村上春树对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非常推崇 南海精装版前面有村上的二万字长序 毛姆钱钟书也挺喜欢钱德勒 布洛克据说在台湾有一大票高知粉丝
      
      我不喜欢布洛克钱德勒不是他们的错 当然也不是我的错 而且再次确认和这些高品位的读者不是一个品位的 让我很庆幸 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当一个俗人吧
      
      硬汉侦探小说的情节怎么说呢? 真实的就像生活 也乏味的就像生活 作为一般意义上的通俗作品 没有让我产生逃离生活的感觉 我认为是失败的
      
      主人公往往孤独一人 生活在社会边缘 喜欢喝酒 身手都还不错 拳头硬 心也硬 偶尔一软 就把书中的女人和书外的读者感动得一塌糊涂 而且好像都还挺有魅力 不时被女人挑逗甚至有女的主动宽衣解带
      
      他们办案的时候 动嘴动手的时间大大超过动脑的时间 拿酒杯的时间也比拿枪的时间长----
      
      而且好像还有这么一条牛逼的理论 侦探小说要是写得不像侦探小说就叫超越 就叫提升
      
      难怪现在这么多写武侠的写的像科幻 写科幻的写得像武侠 男人弄的像女的 女的整得像男的 商人装得像文人 文人搞得像商人
      
      连我崇拜的古龙古大师都说过这样的话 “风尘女子若是像好人家的女子就一定会红得发紫,好人家的姑娘若像风尘女子,也一定会有很多男人追求”
      
      原来大家都在想跨界 但像洒家这样的老实本分人 读一本侦探推理小说 就希望它是一本侦探推理小说应有的样子
      
      说实话 读过不少推理侦探小说了 看过的侦探小说往往就像用过的安全套一样-------- 碰都不想再碰 只有一套书除外-------福尔摩斯探案集
  •       可以说,花在读这本书的时间过得很快
      除了一些由于文化差异导致的词汇,我基本上不需要思考
      就一页一页读了下来
      
      一直有个习惯
      看书的时候看看还剩多少
      甚至会强迫性地先看完最后一段
      看到还剩50、60页的时候
      我真害怕这个故事没有结果
      结果我错了,故事还是结束了
      只是留下了太多的思考空间
      
      翻到书的最后一页最后一句
      轮到我发言了“我的名字叫马修,我是酒鬼”
      “然后最他妈的要命的事情发生了。我开始哭起来。”
      
      然后我合上书,理解了主角为何而哭
      
      酒,主人公马修嗜酒如命
      因为喝得不省人事而被酒馆老板赶走
      从头至尾,酒几乎操纵着“我”的生活
      
      直到“我”接到了任务
      “我”终于控制自己
      停下举杯的手
      去进行“我”想干的事情
      
      在进行任务的过程中
      没有了酒精
      “我”干的很出色
      我结识了朋友警官,皮条客
      他们看上去不是好人,可是最后”我“最后看到了他们闪光的品质
      甚至”我“在这努力的过程中找到了我的真爱,简
      
      所以”当“男孩丹尼劝我放弃追查的时候
      ”我“毫不犹豫的对他说
      “这也是我的答案”
      然后站起身潇洒的离开
      
      《八百万种死法》,从一开始整座城市的颓废
      到最后每个人的新生
      我想,这是信念的力量
      当”我"看到自己的努力
      看到了新的希望
      "我"下定决心,承认"我"是个酒鬼
      但这是过去,过去的"我"是个酒鬼
      
      "我"希望未来能好
      去勇敢追求我的爱
      因为信念在手,明天就不一样
      
      所以,"我"开始哭起来。
      书外的我,也几乎哭起来。
  •     马修系列像这种长篇幅的看起来才舒服
  •     其实是个大礼盒啊有邮票dvd信笺纸当然最好的是布洛克一本一本签名了
  •     真是好久沒看偵探小說了
  •       这是一本值得读不止一次的书。
      
      一年多前第一次读的时候,仅止于赞叹布洛克对劳动人民(妓女、皮条客、小警察、毒贩子……)心理描写的生动,但是感觉比钱德勒还是差点意思。最近阴差阳错的又读了一次,感觉和上次完全不一样。布洛克太牛比了!
      
      戒酒是书里贯穿始终的一个主题,可是一个硬汉私家侦探不喝酒难道不是很奇怪吗?而且戒酒和破案完全没有关系好吧?那么布洛克说戒酒其实到底是想说什么?
      
      在我看来,戒酒其实暗喻了人生中的困境,你脱不开它,它在梦中追逐你,在你脆弱的时候狠狠打击你。别人的帮助也没有用,在书里,不管你戒了8天酒还是8年酒,每个人的回应都是一样的:“干得好,继续坚持”,廉价的鼓励,毫无帮助。最终是你自己和自己战斗,每多战斗一天就是一项新的成就。战斗有失败者也有胜利者。职业精神有点过分的妓女桑妮遗书里说什么“无人愿意救我一命。我已倦于微笑。我已疲于奔命……”,然后吃螺丝起子加处方药,挂了,成为一摊发臭的肉体,给大家添了很多麻烦。不过比起被自己打败从此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和自己同归于尽倒也不失为一个刚烈的选择。硬汉侦探马修艰难的胜利了,像奥运冠军一样在书的结尾泣不成声。
      
      比起戒酒来,破案倒是容易。却也应了王阳明的那句话“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     最近比较烦,你那句说得很对,进心里去了
  •     谢谢能喜欢
  •        这本书我看了很久,前两次中断了,因为它的叙述足够平淡,他确实不像一本侦探小说。第三次我坚持了下来,当钱斯这个角色出现后,它的吸引力越来越强,我几乎一气呵成的读完了。虽然这本书80%在讲酒鬼侦探无聊的戒酒生活,描述他与酒的斗争过程中的心路历程等等。但不经意中带出了纽约八百万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让你意想不到的死法,死亡来的如此突然和不可抗拒,每一种死法都带出一个故事,或离奇或荒诞或心酸。。。。。。读完你才恍悟这不是侦探小说,这是作者在谈生死、在说生命。
  •        平时看英式推理小说多,这种硬汉侦探还真是不习惯,大名鼎鼎的Chandler不知是否也是这种风格,凶手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案件本身和调查的过程。
       案情很简单了,都没有剧透的必要,作者着墨更多在自己的酗酒问题,曾经美帝人民也觉得自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其实生在天朝,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写一本“八百万种死法”,都不用特意去搜寻新闻,每天在微博上溜一圈就有各种素材,像最近就有两个女孩儿在家里饿死,女子在三亚当街被砍头等等等等。
       曾经有人觉得死亡是最最公平的事情,因为无论贫富贵贱地位高低,每个人都逃离不了最后的“长眠”, 但终究有个怎么死的问题,这世间的一切事情,都勿论公道。
  •     社会派,悲天悯人
  •        除了福尔摩斯系列的侦探小说,我很少看诸如此类的悬疑书籍。起初完全是被书名吸引,《八百万种死法》,以为书如其名,却在看到三分之一的时候试图放弃阅读,幸好,我没有。直到看到妓女金·达基嫩的死,我开始慢慢提起兴趣,一种想要随着主人公——一名潦倒侦探——马修的思绪窥探凶案真相的渴望,于是我看到了结束,发现结局平淡无奇大失所望,我以为会是令人柳暗花明恍然大悟大惊失色的真相,是的,那只是我以为。
      
       我才发现真相结局并不重要。那个城市有八百万的人口,就有八百万种可能,八百万种死法。而她的死可以是其中任何一种。
      
       重要的是我花了几个小时翻看阅读时的笔记以及咀嚼别人的书评后,发现,布洛克的这部作品在描写中的出彩是多么值得回味。它没有侦探小说一向固有的严谨,环环相扣以及出其不意,却在作品基调和心理描写上充满批判的诗意。
      
       一、残酷悲观的现实主义
      
       书中以美国纽约这个光怪陆离的城市为背景,讲着主人公马修,一个靠接点私活谋生,在嗜酒麻痹自我和戒酒救赎自我中不断挣扎的潦倒警探,受皮条客委托,查明其下一名妓女死因的故事。以马修每天看报的习惯,作者借此描述了很多这个城市每天都会上演的离奇古怪的死法:因朋友捡来的电视机而被炸死;因喝醉酒在恋人身上捅了三四十刀;一对相邻二十年的邻居因其中一家宠物而被对方射死……
      
       “‘我尽量不去想她已经被杀,以及整个过程和原因。你看过一本叫《海底沉舟》的书吗?’
       ‘没看过。’
       ‘书里有个养兔场,处于半驯养半野生的状态。那里食物供应充足,因为人类定期留下兔食。那儿可以算是兔子天堂,只是养兔人目的是要设下陷阱,偶尔享用兔子大餐。生还的兔子从来不提这个陷阱,也不愿谈到它们被杀的同伴。它们有条不成文规定,就是要假装那个陷阱并不存在,而他们死去的同类也并未存在过。’
       她讲话时一直看着旁边,此时她望着我。‘知道吗?我觉得纽约人就像那些兔子。我们住在这儿,为的是这城提供的一切——文化,工作机会,如此等等。当这座城市杀掉我们的朋友和邻居时,我们都背过脸不看。哦,有一或两天我们看这些消息,谈论谈论,然后就抛在脑后。不这样的话,我们就得做点什么,但我们做不了。否则我们就得搬家,但我们不想搬。我们就像那些兔子,是不是?’”
      
       马修每天都有看报的习惯,很多负面新闻占据头版头条让人无法忽略,我想到几个星期前,婆婆(王小贱)很忧伤地跟我聊天,说她天天在家看报纸的时候,被这些负面新闻搞得特别脆弱,书里也有这么一段描写,警察朋友德金劝他不要看:
       “我想没有必要被那些自己无能为力的事逼疯”
       “但是我无法做到对这些无动于衷”
       “为什么?”
       “也许我和全人类息息相关。”(“任何人的死亡都损及于我,因我与全人类息息相关” ——(英)约翰·多恩)
       那么,那些心思繁重,不知道下一秒会有什么灾难降临的人都有这种想法吧,任何人的死亡都损及于ta,因ta与全人类息息相关。
      
       你们有没有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有一天,如果有个无赖跑进你家,结果你丢失了一些钱财。你会怎么想?“妈的,无赖,我怎么这么倒霉,别让我再碰到你!”还是“哦,妈的,何必大惊小怪呢,是不是?你还活着就万幸了,回家祈祷感恩去吧!”
      
       二、絮叨却真实的心理挣扎
      
       “我在想,我叫马修,我是一个酒鬼,我们坐在这个该死的房间里,没完没了地说着同样该死的话,与此同时,外面的那些野兽正在互相残杀。我们说不要喝酒,参加聚会,我们说重要的是保持清醒,我们说做起来很容易,我们说一天一次慢慢来,当我们像洗过脑的僵尸一样叨咕个没完时,世界正走向毁灭。
       我在想,我叫马修,我是一个酒鬼,我需要帮助。”
      
       “知道吗?我有个很棒的发现,那就是人活着,不是非得觉得好过不可。谁规定我有快乐的义务?以前我老以为如果我觉得紧张或者焦虑或者不快乐,我就非得想个法子解决不可。但我觉得这不是事实。负面的感觉害不死我。酒精可能害死我,但我的感觉不会。”
      
       “回曼哈顿的地铁糟透了,内部被破坏得面目全非。我坐在一角,竭力想赶走一阵阵袭来的绝望。我的生命是块浮冰,碎裂在海上,不同的碎片朝不同方向漂去,永远没有复合的希望---不管我是否在办这案子。一切都没有意义,没有目的,而且没有希望。
       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我已倦于微笑, 我已疲于奔命。
       美好的时光已成过去。”
      
       我们的心理活动就是自己无声的自言自语,我突然有种想法,要是把自己一天的心理活动打印出来看,我一定会被自己吓一跳,思维活跃的人,绝对可以上一秒还在想眼前琐事,下一秒就跳出一句N次元世界的语言。有部韩剧《听见你的声音》,男主的世界很吵,因为他可以通过看着某人的眼睛就能听见ta心理的想法,如果有人可以听见我的想法,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哦,我指的是对于他而言,我是多么的可怕!
      
       然而这些可怕的无声语言才是看清一个人的关键,每一个有着丰富心理描写的人物都是很鲜明的,只是有时候我们听着我们的内心,却为何连自己都看不清呢?
      
       就好像我现在写的这篇书评,我的中心意思是什么?事事若分崩离析的话,中心便不再凝聚。或许书中的这句话可以概括:“有时我们知道一些事情,却不知道我们知道。 有时候我们说出一些事情,却不知道我们说了。”
      
       什么事情只要试的够久,就能摸对门路。
       也许我只要坚持写下去,就能够写出名堂吧,万事皆如是。
  •        寻找被人需要的感觉,每个小团队都不需要你,有或无都不会被 发现,在自己的小角落,默默感伤。
       就像他说,我是一个酒鬼,酒店关门之后,我无家可归。在书中的每一处,主人公用自己最微弱和最后的坚强,一直坚持着生活,每一次面对都无话可说,不是不愿说出自己脆弱,只是脆弱说出之后,谁会在乎呢?一直到最后的最后,终于在事情完结之后,忍不住 放声哭泣。关于主人公内心描心的句子,非常的少,都表现在他的种种细节动作里。能感受得到他的那种几乎崩溃的神经。
       同时,又是一本伤智力的侦探小说,你是在第多少页,猜到凶手的,看这本书之前,就有看到这样的提问,用这样的思路去阅读,但在阅读 的时候,却又完成搞乱了你的神经,每一个人物,每一种人生,每一种死法。每一种诠释,每一种苦恼。
       我也想尽可能的 帮助别人,在许下这个愿望的时候,我心里的确是这么想的,但是生活,不是连续剧,也不是一本小说,我不是主角,并不是一切都那么简单。或许你在几乎接近崩溃的边缘,却还是要装着若无其事的与人微笑。或许这就是生活。
  •       结局有点让人猝不及防的粗糙……所以四星。但除了这一部分整体的脉络和架构都很清晰。作者的写作风格很硬派,同时却不粗枝大叶反而惊人地注重细节,也许跟书本身要描述的相符合,这就是一个侦探的故事。所以他需要注意很多细节。在很多的描写上布洛克都针针入骨,用抽象剪画的形式描述风景,用环境描写来代替烦躁的心绪。
      
      他写的是每一个人的生活,活在纽约的new yorker,或者是贫民窟的非洲后裔。通过马修的心理活动和对周遭的观察,我们似乎能看到自己,比如如何在迟到的清晨从床上翻滚起来套上衣服飞奔去沙丁鱼罐头的地铁,或者面对某种上瘾却戒不掉的持续性的戒断症状,也或许是那些喜欢专注在一件事里头的强迫症和偏执狂。总之你能在书中看到自己的影子,然后你会禁不住地好奇,属于我自己的独特的死法,会是怎样的?也或许我的死平淡无奇,哦天啊,这可真扫兴。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布洛克的黑色幽默和一种淡定从容的绝望感,总令你防不胜防。
      
      
      “他拿大砍刀出来时下面涨得老大。”
      
      “你说正经的?”
      
      “错不了。”
      
      “他挺着老二冲向你?”
      
      “呃…我比较怕的是大砍刀”
      
      ——————————————————————————
      
      他是会计师对不?他用的可能是笔,笔尖锋利如刃。和日本武士手中的剑一样,可以致人于死命。嗖,嗖,接招吧,婊子!
      
      ——————————————————————————
      
      我在想,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我们坐在这该死的房间里,没完没了地说着同样该死的话,与此同时,外面那些野兽正互相残杀。我们说不要喝酒参加聚会,我们说重要的是保持清醒,我们说做起来很容易,我们说一天天慢慢来,当我们像洗过脑的僵尸叨咕个没完,世界正走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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