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5-05
ISBN:9787208055063
作者:瞿同祖
页数:207页

内容概要

瞿同祖(1910-) 归侨历史学家。长沙人。1936年毕业于燕京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云南大学历史系教授。1945年赴美国,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研究员。后去加拿大,任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教授。1965年回国,历任湖南省文史研究馆馆员、政协湖南省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1980年出席第二十七届欧洲汉学会议。1985年,以高级学者名义访问美国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华盛顿大学,阐述儒家思想与中国法律发展的关系。著有《中国封建社会》、《清代地方政府》、《汉代社会》、《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等。

书籍目录

陶序
杨序
自序
导论

第一章 封建社会的形成
第一节 牲畜经济与农业经济
第二节 移徙的生活与安定的
第三节 公产制与安定的生活
第四节 同等承继权与独子承继权
第五节 平等自由的社会与阶级社会
第二章 封建社会的完成
第一节 分封的情况
第二节 同姓诸侯与异姓诸侯
第三节 诸侯的等级
第四节 国土的大小
第五节 诸侯与天子的关系
第三章 封建社会土地制度
第一节 采邑主的绝对私有
第二节 授田及井田制度
第三节 土地之不可分及禁止买卖转移
第四章 封建社会宗法制度
第一节 宗法与土地封建的关系
第二节 嫡庶制度
第三节 承继法
第四节 祭祀
第五节 婚姻
第六节 丧葬
第五章 封建阶级
第一节 贵族与平民
一 天子
二 诸侯
三 卿大夫
四 士
五 庶人
第二节 奴隶
第六章 封建阶级(续)
第三节 贵族阶级之优越
第四节 平民之义务权利
甲 义务
1代耕
2献纳
3役
乙 权利
第五节 庶人职业及居处之固定
第六节 各阶级之固定及所用礼仪之不同
一 祭祀
二 婚姻
三 丧葬
四 服饰器用
第七章 封建政治
第一节 封建政治的特点
一 分化
二 阶级间之服从
第二节 封建官吏
第三节 庶人与政治
第四节 兵制
一 人口及土地调查
二 乡邑及军队组织
三 各国军数
四 操阅
第八章 封建的崩溃
第一节 阶级的破坏
第二节 诸侯间的兼并
第三节 商业经济的兴起
第四节 土地制度的改革
结论

作者简介

作者始终以封建社会的全部社会现象为讨论的对象,注意其整体的社会结构及功能;不论我们以为封建社会发生于何时代,崩溃于何时代,此文都不失为我国封建社会制度概括的描写。详细内容因时代不同或有变更,特征或一般的现象却是不会变的。从这一点来看。这篇论文,是对于研究我国封建制度不无参考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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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此书是瞿同祖的硕士学位论文,书成后立即成为当时各大学的必读参考书。流传至今,仍有出版,我现在手上的是2012年版的。足见其学术影响力之大。此书主要是讲中国封建社会的形成、完成、特征和灭亡的,讲形成、完成、灭亡主要是谈过程和原因的。此书认为,中国封建社会始于西周(始于公元前1046年),终于秦统一天下(公元前221年)。(自己算下来共825年)主要从经济、政治和社会三个角度论证的。中国封建社会兴于西周,因为西周之前的夏和商都是牲畜经济,人员是流动的,因此无法封侯,就形不成封建社会。商后期,农业经济发达起来,地位超越了牲畜经济,人口开始定居下来。商灭夏后,以其战俘为奴隶,从事农业工作。国土太广,难以管理,故封同姓及异姓人为侯。而且,周朝制定了各种阶级和宗法制度,最终形成了封建社会。中国封建社会灭于秦统一天下,因为秦统一天下,废除诸侯,设立郡县制度,各个官员不再是一辈子的诸侯,而只是皇帝任命的官员而已,可以随时被撤消。其实从春秋时代开始,封建社会已经呈崩溃现象。从春秋到秦统一天下,其间经历了阶级的破坏、兼并的盛行、商业经济的兴起和土地制度的改革,直到秦统一天下,封建社会崩溃。中国封建社会的特征从土地制度、宗法制度、阶级和政治四个角度阐明。书共八章,这些占了五章,此不细言,书中尽可查。
  •     瞿同祖的成名作,陶希圣作序。陶希圣作了汉奸以后,文章难以流传,反而使这篇序,随着瞿著的不断翻印,得以保存,命运揣测,难以预料。瞿同祖是社会史的大前辈,是类似费孝通那种留美归来,兼具东西方文化的“社会科学家”。他对于封建时代(fedual preiod)的划定也是周代,用现在通俗的话说——西周封建说。因为书成于30年代,那个时候五阶段论并非官方意识形态,因此根本不必费力解释有秦以后时代的社会性质,因此文本推进得很轻松,不过对于井田制,瞿同祖着力解释了其与原始共产制并无关系,显然是想撇清与村社制的关系,他这一解释,倒反证,一、当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理论在国内是通行的;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力量是强大的。事实上,作为中国现代史学开创阶段的著作,这本论著更多的是对于这一领域的开拓价值。瞿同祖可能是最早应用社会史方式讨论周代历史的学者之一。然而他的论证是疏阔的,他在讨论井田制是批评汉儒和一些现代人使用材料可以回避对自己理论不利的史料,而他自己也似乎过分侧重左传,而对公羊传谷梁传中一些史料的否定,也太嫌主观,然而瞿同祖在这本书中奠定了对周代社会研究的一个基本结构:政治上的宗法制,土地上的封建制。阶级上的贵族——平民——奴隶,这些基本的元素都有了,虽然不能说是开创者,也得说是那一时代研究成果的阶段性总结,至于史料欠缺所造成的谬误和欠缺,自没有苛责的必要,不细说了。
  •     此书实似笔记而非论文。分析问题似乎也是从“功能”这个路数来的,结合产权经济学来看的话倒是可以当做一例实证。

精彩短评 (总计70条)

  •        贯穿整本书的实际上是对封建的定义问题, 即作者总结出的从西周的建立到秦统一而成为中央集权国家的这段时间. 相对于通俗的说法, 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旧社会"等于所谓的封建社会, 这样的视角显示了他独特的价值. 另外, 论述结构上的严谨和逻辑也是一个值得学习与借鉴的地方.
  •     研究性的书,只是想一般了解中国历史的人就不用看了.
  •     主要是基于史料和出土文献的研究。文本有残缺,不知道是原作如此还是编辑的原因,不过这套书编辑质量一般还可以,估计是原文的问题吧。
  •     读后很失望。书中所作判断多有错谬,又屡见凭空臆测之处。度其原因,一则时代背景所限,材料不充分;再则作者当时年少,意欲在学位论文上有所施展,选题过大,显得功力不足。
  •     编辑应该砍掉重练!
  •     用社会学法研究,仅剩历史价值
  •     可以看看
  •     头痛病过后,读书也越发踏实些了。思考一些问题。要脚踏实地,不要眼高手低。
  •     研读春秋很好的参考资料
  •     小试牛刀之作。对材料的梳理能力和利用能力已经体现出来。
  •     简明扼要,入门读物。其道理在国史大纲中基本已概括
  •       此书是瞿同祖的硕士学位论文,书成后立即成为当时各大学的必读参考书。流传至今,仍有出版,我现在手上的是2012年版的。足见其学术影响力之大。
      此书主要是讲中国封建社会的形成、完成、特征和灭亡的,讲形成、完成、灭亡主要是谈过程和原因的。此书认为,中国封建社会始于西周(始于公元前1046年),终于秦统一天下(公元前221年)。(自己算下来共825年)主要从经济、政治和社会三个角度论证的。
      中国封建社会兴于西周,因为西周之前的夏和商都是牲畜经济,人员是流动的,因此无法封侯,就形不成封建社会。商后期,农业经济发达起来,地位超越了牲畜经济,人口开始定居下来。商灭夏后,以其战俘为奴隶,从事农业工作。国土太广,难以管理,故封同姓及异姓人为侯。而且,周朝制定了各种阶级和宗法制度,最终形成了封建社会。
      中国封建社会灭于秦统一天下,因为秦统一天下,废除诸侯,设立郡县制度,各个官员不再是一辈子的诸侯,而只是皇帝任命的官员而已,可以随时被撤消。其实从春秋时代开始,封建社会已经呈崩溃现象。从春秋到秦统一天下,其间经历了阶级的破坏、兼并的盛行、商业经济的兴起和土地制度的改革,直到秦统一天下,封建社会崩溃。
      中国封建社会的特征从土地制度、宗法制度、阶级和政治四个角度阐明。书共八章,这些占了五章,此不细言,书中尽可查。
      
  •     好多好多的生字 册那。
  •     年轻气盛,选题过于宏大,功力不逮,完全依赖文献,只有前两章尚可
  •     本身“封建”指的就是以“分封”为主的体制下的社会,秦以后的中国不能称之为“封建”本身就是现代研究者的主流看法了!但还是很多人一提“封建”二字怎么着都先想到的是49年以前,统称为“封建”!。。。。。。
  •        瞿同祖的成名作,陶希圣作序。陶希圣作了汉奸以后,文章难以流传,反而使这篇序,随着瞿著的不断翻印,得以保存,命运揣测,难以预料。
       瞿同祖是社会史的大前辈,是类似费孝通那种留美归来,兼具东西方文化的“社会科学家”。他对于封建时代(fedual preiod)的划定也是周代,用现在通俗的话说——西周封建说。因为书成于30年代,那个时候五阶段论并非官方意识形态,因此根本不必费力解释有秦以后时代的社会性质,因此文本推进得很轻松,不过对于井田制,瞿同祖着力解释了其与原始共产制并无关系,显然是想撇清与村社制的关系,他这一解释,倒反证,一、当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理论在国内是通行的;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力量是强大的。
       事实上,作为中国现代史学开创阶段的著作,这本论著更多的是对于这一领域的开拓价值。瞿同祖可能是最早应用社会史方式讨论周代历史的学者之一。然而他的论证是疏阔的,他在讨论井田制是批评汉儒和一些现代人使用材料可以回避对自己理论不利的史料,而他自己也似乎过分侧重左传,而对公羊传谷梁传中一些史料的否定,也太嫌主观,然而瞿同祖在这本书中奠定了对周代社会研究的一个基本结构:政治上的宗法制,土地上的封建制。阶级上的贵族——平民——奴隶,这些基本的元素都有了,虽然不能说是开创者,也得说是那一时代研究成果的阶段性总结,至于史料欠缺所造成的谬误和欠缺,自没有苛责的必要,不细说了。
      
  •     枯燥
  •     本书围绕“封建社会是以土地组织为中心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阶级社会。”一句话展开讨论其形成、内容与瓦解。主要还是将封建制看作是一种政治和社会结构,至于经济体制,一般用“采邑制”来指代。这观点倒是与《欧洲中世纪史》的作者霍利斯特一致。
  •     条理清晰。封建社会的形成与崩溃都是一个过程。
  •     了解先秦封建社会的大好著作,充实的论据支撑,严谨的论述。
  •     按封建的秩序是孝来看,目前都还没结束。这大概是文革老毛要砸孔子的原因,可惜他只砸了像没砸掉秩序。因为没有新的秩序建立。
  •     可以一读
  •       此书实似笔记而非论文。分析问题似乎也是从“功能”这个路数来的,结合产权经济学来看的话倒是可以当做一例实证。
  •     工作以后就会有时间了吧。作息时间的分配更清晰,下班后的放松时间,便可以用来读书~
  •     材料的选择,社会学的方法皆可仔细玩味。
  •     书不厚,简明易看。
  •     了解封建社会与中国历史的必读之一。很薄但信息量很大。
  •     让你对神马是封建社会有灰常新的认识。
  •     看来楼主从来不知道学术界对于官方泛化封建论的看法...
  •     看着好累 幸亏不厚
  •     汉语历史著作中,我比较喜欢姜鸣的作品,其次是黄仁宇。
  •     封建社会止于秦帝国之统一。早期社会学研究的典范。
  •     这本书表达了那个年代形成的基本观点,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什么,有什么,为什么。文章的论据也很翔实,比较让人信服。
  •     记得中学政治及历史课本上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定义是从秦到清这两千多年的“专制黑暗”时代,地主和农民两大阶级间阶级斗争不可调和云云。现在想想真是扯淡,这些教科书里充满了低级的谎言和歪曲,回首起来着实令人生厌。封建本义乃“封疆建邑”之意,中国真正的封建社会只存在于西周、春秋,勉强包括战国时期。且中国也绝不存在西方意义上的奴隶社会,西周之前的社会应称为“氏族社会”更为妥当。读本书完全是因为之前读了瞿先生的另外一本书,对瞿先生的治学和学识深为敬佩。本书广征博引、考证详细,分析丝丝入扣、甚为合理,从甲骨文、金文、到各种古籍史料,从片段中拼凑出中国这一段距今较远的社会的整体框架,让人读之甚有收获。另,本书主要基于瞿先生在北大时的硕士论文,水平之高令人叹服,联想当下,不禁让人感叹于不但世风、甚至学风之日下矣!
  •     瞿同祖的第一部作品。
  •     結構清晰,主次分明
  •     其实这不是独特,而是共识… 秦统一六国以后的中国早已成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了,已算不上学术意义上的封建社会了。官学怎么说,那都是有官家强大的宣传机器支撑滴。
  •     推荐《封建考论》
  •     封建有诸多特征,不能单以上层建筑判断社会性质
  •     过于单薄,里面一些看法已经过时
  •     写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系瞿老青年时期成名之作,自然难免疏漏。此书可贵之处在于首次运用梅因《古代法》之方法论述周代社会,实为瞿老《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之前奏。
  •     这史料与论述的比例比历史系论文还夸张
  •     大四看的,当初好像没看懂~
  •     看什么工作……中州大部分人,都在接受更甚于资本主义的盘剥……
    黄仁宇的汴京残梦,搁置中,汗
    前段翻了杨联陞的国史探微,觉得比较易读呵呵
  •     忘得差不多了。不过封建当指夏商周三代。
  •     还在封建和奴隶制之间纠结。。。。。高中的伪历史读多了
  •     陶希圣是因为身为国党负责意识形态的高层而被封杀的,他的汉奸之名因为揭发“汪日密约”早被洗清了
  •     在周代,奴隶从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不占主导。它被称作是奴隶制国家是因为马氏按照西方历史,把西方的奴隶主城邦对应给了它。
  •     先生一开始就对王国维的理论提出回应,并且在后文中对话了梅因,陶西格等人的研究。是学术界社会史大论战的优秀成果。部分对于史料中描写社会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古史辩式的分析。是研究中国社会史的必读书
  •       
       因为中国法制史学习的需要,我用了10天的时间阅读了瞿同祖的《中国封建社会》这本书,《中国封建社会》是瞿老在燕京大学时就读的文学硕士学位论文,1937年就已出版。
      感觉读过本书之后,自己以往观念中的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些想法被彻底颠覆,还有一些观念则发生了较大的转变,真是感觉受益良多。在一开始的阅读中,我就对瞿老的取的本书的书名异常困惑,从内容上来看他讲的到底是封建社会,还是奴隶社会?对于封建社会与奴隶社会的划分界限是十分明朗的,可以说这个问题属于常识性的,瞿老这样的大学问家应该不会在这常识性的问题上犯如此大的错误。于是在阅读本书的时候,我刻意带着这个问题去探究,希望在作者的叙述中找到一些突破点。
      读罢整本书后,脑海里的一些问题开始渐渐豁然开朗,也找到了一些作者对于书名的暗示性的解析。在阅读过程中,也会对书中的一些内容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随着阅读的深入,对这些问题开始慢慢明晰。只是对于书名这个问题,因为贯穿于整本书,也比较有意思,所以想着重说一下这个问题——书名到底应该是《中国封建社会》,还是《中国奴隶社会》?希望我的思考对接着阅读这本书的大家有些帮助。
      首先引起我的疑问的是这么一段话——以同样的眼光来看,封建崩溃的过程,也是逐渐的,而不是突然的。在春秋战国时代,有些方面已呈崩溃现象,但社会组织仍以封建制度为中心。因此我们不能说封建社会已经完全中止,直等到秦统一了天下,推翻了一切旧有的制度,才结束了封建社会。
      看到这段话,我脑海里的一些问题开始逐渐明朗,秦统一了天下就结束了封建社会。按照我们的思维,秦统一了天下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此后就开始了延续我国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王朝。再看上文中瞿老对这里“封建社会”的定义是以土地组织为中心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阶级社会而已。比较亨利• 梅因、亚当斯、维纳格鲁道夫、布洛克等一众人的看法得出的两个结论,一是土地所有权的有无是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为封建社会的中心组织,二是主人与农民的互相关系只是当然的现象,有土地者为主人,无土地而耕种他人的土地者为农民。仔细观察就可以看到这里的两个结论都是与我们观念中的奴隶社会特征完全不相符合的,反之以我们观念中的封建社会来比照,显然很合适,且不说第一点,第二点中的有土地者为主人,无土地而耕种他人的土地者为农民。这确实是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状况,显然在夏商周乃至春秋土地所有制的形式是奴隶完全没有土地,亦并非耕种他人的土地,而是完全隶属于奴隶主。
      如果说上面还并没有对本书所涉及的实质内容做论述,下面这段话算是真正出卖了瞿老——在导论中我说的已经太多了,最后应当将所根据的主要文献说一下:殷商的甲骨文、殷墟发掘报告、周代金文、《易》、《尚书》、《毛诗》、《春秋》、《左传》、《公羊传》、《 梁传》、《国语》、《管子》、《晏子春秋》、《论语》、《孟子》、《史记》。 从瞿老所罗列的这些参考文献来看,这些文献的范围仅限于夏商周春秋等时代,以这些参考文献来研究发生在其后的我们观念中的“封建社会”显然是不合适的,这些描述我们观念中的奴隶社会的史料是无法预言后面的秦汉,更勿论唐宋元明清了。从这里来看似乎瞿老要研究的是我们常理的“中国奴隶社会”,然而在上面对土地所有权和主人与农民的关系来看,又似乎是在说我们常理的“中国封建社会”。究竟是在哪里出了问题?难道是瞿老犯了大错误?还是自己才疏学浅以至于没有理解?这些问题刺激我继续往下看,希望能在下文的具体的分析中找到我所需要的答案。
      这里提到了“秦以来宗法社会的色彩多而封建社会的色彩少”这么一句话,很明显地显现了这里地以及作为本书书名的“封建社会”实乃一定时期国家的一种特征,而与并列的还有“宗法社会”这个特征,那么作者对书名的考究应在于秦以前的国家的“封建社会”特征多于“宗法社会”,于是冠以封建社会,而秦以后的各个朝代,因为“宗法社会”的特征表现多于其“封建社会”的特性,这应该为作者对书名安排的本意吧。
      作者在第七章又有提到一个有趣的词语——封建时代,这是通过《中国文化》的作者格兰耐特之口,他说:中国以秦始皇起,才将中国统一,而集权于中央。他企图将分化的天子与集权的天子的名称有些差异,称春秋时代为封建时代,这时的天子为诸侯之主,而称秦以后为帝国,这时的天子为皇帝。 这里的封建时代与书名中用的封建社会是否有关联呢?是否作者利用到了格兰耐特的观念,以集权制度为划分标准而划定秦朝以前为中国的封建社会时期?
      仔细考虑,我还是比较倾向于作者以宗法社会对封建社会的标准上的划分,因为要以格兰耐特的想法,我们很难为其之后清朝至清朝的一众社会形态冠命,也没有足够的理论基础来支撑格兰耐特这种划分法的优越性,大概作者引用他的这段话只是为了介绍一种观念,其还是同意以宗法社会对应封建社会来对中国古代的漫长年代的社会形态划定界限。
      除了对作者对本书命名上的困惑,我在后来第三章封建社会土地制度中看到了“地主”这个词语,我想这也该与书名有很大渊源,也说下我的一些体会。
      书中说道——由上述的事实,我们可以想象楚当时所谓和田者,只是地主给予人民的一些土地,使他们负着耕种公田的义务,公事毕,然后耕种私田,从私田中得到些微的报酬,以维持他们的生活。 看到这里,这里的地主与人民两个名词的使用,不正是我们观念中的秦朝至清朝时期的地主与农民的对立关系吗?为何会在奴隶社会会有地主这么一个很封建话的一个词语呢?
      作者在后面第五章又对奴隶这个词语做了相关解析——有人说应当加奴隶一级,所说固然不错。但我们不要忽略了上述五种阶级是同一种族的自由人;奴隶是自由被束缚的异族人。农民是直接附属于土地,因而才间接附属于地的主人的。所以可以说他的赋役义务使他与地主成一种关系,而这种关系实以地域的所有权及耕种权为主要原因的,完全是封建制度下的产物,多少仍有其自身的自由。若奴隶则直接附属于主人,无自由或权利之可言。 作者始于此处才谈论奴隶,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在周朝等奴隶制国家里是不存在农民这一名词的,只有奴隶主和奴隶的对立,而作者的意思是当时奴隶主、奴隶、农民三者都是存在的,只有由于农民与地主的关系更为重要,更能体现其“封建社会”的特征而已。
      在这之后,作者又谈到了奴隶——这一点最要紧,使我晓得只有没有血缘关系的异族人,所谓戎蛮夷狄者,方可以被俘为奴,我在以前曾经郑重地声明,庶人虽贱,尚为同族人,所以不失其自由身,为上者当役之以时,方不失为父母赤子之心,奴隶为异族人,所以无自由可言。
      有操作于农田的农奴,所谓“隶农”,便是这种人,决不是农民。
      综之,奴隶以异族人为主,是以身体直属于主人的,所以成为主人的所有物。任意役使,和牛马一样。
      作者在这里专门花了一节来讲奴隶的来源以及用途、社会地位,还特别列出了“隶农”这种奴隶决不是农民,这就颠覆了我脑海里对历史教科书和政治教科书上所言的奴隶社会只有奴隶而无农民的想法。
      对地主、农民、奴隶的关系明晰了之后,看到第四章封建社会宗法制度,里面有句话让我很是兴奋——宗法与封建在现在看来,似乎无多大关系。我们晓得秦以来宗法社会的色彩多,而封建社会的色彩少。但我们过细考究一下,便会发现二者关系的密切。我们可以说在最初,二者是同时产生的。宗法制度是用以维持封建制度的产物,封建制度必依赖宗法制度以维持其存在。
      作者以秦朝以前的中国社会的“封建社会”的特征比较重,多于“宗法社会”的特征而为秦以前的中国古代社会冠以了封建社会的名字,是与我们在政治教科书上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划分标准不同而产生的不同的答案而已。而显然我们应该在思想上矫正的是,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国家亦即本书中的中国封建社会是由地主、农民、奴隶三者并存的。明晰这些观念对于本书的阅读是非常关键的。
      
      
  •     把学问做明白了就好
  •     此书略老了 似乎涉及社会史论战
  •     好读是最重要的
  •     在我心中,此书堪称伟大
  •     征引文献太少,不加辨别、说明地使用文献亦是问题。最好的是前几章的总论,但能看出根基来自梅因等人的法人类学研究;余下部分甚至可以说是「粗糙」。
  •     所以现在一般的学术性文章都不称秦朝以后的社会是封建社会
  •     这是他的燕京的硕士论文
  •     大家的文章都是举重若轻的
  •     为什么不转而认同他的更像“封建”的封建社会呢?
  •     很清楚。
  •     简单易懂,2013
  •     有趣有益
  •     有点想再看看
  •     太一般了,作者对先秦封建的理解并不深,其实是在用自己熟悉的陌生人社会去想象那种遍地土围子、熟人小共同体的情况,因而得出“剥削”、“压迫”之类的感受。
  •     哎,想看的多,时间少,还懒...
  •     支持仰天笑
  •     一篇硕士学位论文也能流传这么久且有如此轰动力,真是学界历来少有。
  •     注释较多。
  •     简明扼要,堪比王国维《殷周制度论》
  •     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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