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一)

出版社:群众出版社
出版日期:1979年2月
ISBN:SH10067-152
作者:柯南·道尔
页数:462页

作者简介

血字的研究
四签名
巴斯克维尔德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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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9条)

  •     如果你对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伦敦感到好奇,如果你热衷谜题与推理,如果你沉醉于英伦风情,便请追随柯南•道尔的生花妙笔,共同探寻雾都的真实与浪漫。迷雾掩盖的真实:推理平时写评论,总是先列举优点,再说点小小的不足,但写到柯南•道尔和他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脑海中首先跳出的却是缺点,许是接触《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时日过于久远,感性的崇拜逐渐沉淀而理性的评判日趋活跃吧。这样也好,合了先抑后扬渐入佳境的东方式哲学。我所看出的《福尔摩斯探案》的最大缺陷,是认为机械式推理绝对正确。对这一缺陷的顿悟要归因于大学时代的自然辩证法。记得是书上讲到机械唯物主义,脑中立即闪现《血字的研究》开头、福尔摩斯在《生活宝鉴》(这名字真够夸张)中的一段话:“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在我第一遍看《血字的研究》及以后很长时间里,我一直对此思想笃信不疑,但现在,这段话足可以作为机械唯物主义的注脚。需要作出的修正也许是:整个生活是一张巨大的网络,而不是链条;只见到其中的一环,向前或向后可以推想出无数条迥异的链条,但其中只有一条才符合真实情况,具体是哪一条仅凭现有的一环无法确定。看出这一点的马克•吐温在名为《一个扑朔迷离的间谍故事》的短篇小说里,曾对福尔摩斯故事中强调的推理的绝对正确极尽讽刺。故事描述福尔摩斯来到一个小村庄调查一起谋杀案,采用了擅长的各种调查和推理方法,最后锁定的嫌疑人却是被冤枉的,所有证据还可以有另一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及指向。从确定性到不确定性,从明确到混沌,由科学进步推动的哲学显然无法再认同柯南•道尔实验般精确的推理小说。尽管如此,以我辈后人的眼光来苛责柯南•道尔未免失之偏颇。在他所生活的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英国工业革命正轰轰烈烈地进行中,各种新发明层出不穷(福尔摩斯探案中也用上了“新发明”的留声机),工业生产力有了巨大的增长,以致伦敦成了烟雾笼罩的“雾都”。与此背景相对应的是人们在思想上、教育上的科学启蒙。伴随着牛顿力学等一系列现代科学成果得到普遍接受,以科学方法进行推理的时代终于到来了。柯南•道尔也许是过于相信了生活是一条巨大的链条,但对于在他之前笃信神秘主义,以种种唯心观来断案的警方风气来说,已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说,柯南•道尔过于笃信机械式推理非但不迂腐,反倒是得风气之先。就我有限的阅读来说,推理可分为两类,一类基于证物,另一类基于对话。在对话的运用上,阿加莎•克里斯蒂是无法逾越的大师,在看似一团乱麻的对话中抽出致命的证据是她的拿手好戏。而对于证物的推理,虽然之前已有爱伦•坡这座高峰,至今我依然保存着对柯南•道尔的敬意。柯南•道尔无疑具备了和福尔摩斯一样敏锐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即便如一些传记所说,这种观察力和推理能力可能属于他的老师贝尔,那么,他至少也是通过学习掌握了这些能力,并娴熟地在小说中加以运用,将福尔摩斯变成了一个魔术师:凭借着漫不经心的一瞥所搜集到的证据,脑中电光火石般进行着几乎已上升为直觉的推理过程,随口道出的事实准确到令人惊异,如果他有意在伦敦改行算命也绰绰有余。凭借缜密的推理,迷雾层层拨开显露出真实。正如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所说“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迷雾烘托的浪漫:小说即使排除推理的因素,柯南•道尔在推理小说史上也应当享有独特的地位。很多推理小说家之所以没能获得成功,其原因可能在于他们太过注重推理,却缺乏写小说的才能。柯南•道尔恰恰同时具备这两种才能,于是他成功了。他的文字简洁又不失幽默。当我深陷在爱伦•坡笔下杜班滔滔不绝深奥难解的内心独白里时,或迷失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编织的表面上不知所云的对话里时,我是多么感激福尔摩斯在讲解时的不耐烦和简明扼要啊!而字里行间不时流露出的英国式的幽默,又舒缓了读者在破案过程中过于紧绷的神经,这类例子俯拾皆是。一想到《四签名》里那个扑朔迷离的夜晚,华生陪着摩斯坦小姐去赴前途未卜的神秘约会,紧张中介绍自己在阿富汗如何用一只小老虎打死了钻进帐篷的一支小步枪,嘴角就会不自觉地上扬。他运用的时代元素使同时代人感到亲切,使后人悠然神往。出租马车辚辚穿梭于伦敦的大街小巷;煤气灯在黄色大雾中散放出昏暗的光;《每日电讯报》的启事一栏往往暗藏线索;贝克街小分队混迹于火车站、码头、市场打听情报;赫德森太太提供英国式早餐和下午茶;福尔摩斯屈膝坐在壁炉边的扶手椅里猛抽烟斗;圣诞节大家张罗着买鹅烹饪大餐;阴谋总发生在大英帝国外交部……绅士的高礼帽斯地克和女士盛开的裙裾提醒我们,这是英国,是伦敦。他讲故事的技巧有时让我觉得更胜过他的推理,尤其是《血字的研究》和《恐怖谷》,在福尔摩斯富有效率的行动下迅速破案,案件后的隐情却曲折动人,颇有反客为主之势,难怪表现欲强烈的福尔摩斯先生要不满地抱怨华生“你把它渲染上一层小说色彩,结果就弄得象是在几何定理里掺进了恋爱故事一样了”。但被福尔摩斯看作肤浅的读者,果然还是更愿意看恋爱故事而不是几何定理。柯南•道尔实际上是有些自卖自夸的,几乎每篇故事开头都能找到这么一句话:“这是我所经历的最希奇古怪(或最令人费解,最耸人听闻,最惊险,最神秘……)的案子。”到了后期,也不免发生一些构思上的重复,比如《贵族单身汉》和《身份案》、《海军协定》和《布鲁斯—帕廷顿计划》等。但对于第一遍的阅读者,故事的开端总像是一堆杂乱无章的碎片,一旦福尔摩斯道破天机,才发现这些碎片能够拼成完美的画面。真实与浪漫的结晶:人物然而,比起柯南•道尔塑造人物的本领,上述技艺恐怕都不值一提。他所塑造的这位侦探,曾经应读者要求死而复生,曾被英国女王授予爵士称号,他的虚拟住址上盖起了真实的博物馆,向他讨教问题的信件至今还从世界各地飞来……还有哪个小说角色能享有以上殊荣?答案当然是推理迷们心目中的“the detective”——歇洛克•福尔摩斯。有趣的是,前些时候在某小报上看到“十大不能嫁的男人”,心念一动,拿福尔摩斯往上套,居然大多符合:“颓废型”,福尔摩斯在案子没有进展的时候可以一连几天陷在沙发里不动弹;“阴险型”,谁能猜到福尔摩斯先生脑子里在想什么?“黑社会型”,成天和三教九流打交道,动不动就大打出手,惹来生命危险;“问题型”,虽然他不是同性恋,双性恋,也不恋母恋童,但更糟糕的是,他厌恶女性;“网虫型”,他虽不是网虫,却是工作狂,做起化学实验来可以几天几夜不理你;“脾气暴躁型”,华生对此深有体会,他脾气暴躁的时候简直一点违逆不得;“自恋型”,这个不用解释了吧,初次登场,福尔摩斯就因为实验成功“目光炯炯地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对许多想像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随后又看到他把自己的文章取名叫《生活宝鉴》,“自恋”简直可以说是他的标签……这样细数一下,居然十占其七,可以打入“绝对不能嫁的男人”名册了。更要命的是,福尔摩斯还是个大烟鬼,还注射毒品,还不爱收拾房间,还神出鬼没,还离群索居,还不分时间地拉小提琴,还没听说过家喻户晓的作家,还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转的常识,还……不管还有多少个“还”,也不管他多么不能嫁,敬佩他的男性和爱慕他的女性却都不在少数,也许后者的数量更多些,有多少不爱看侦探小说的女性却深深迷恋上了这个侦探?他的魅力无法抵挡。首先外表引人注目:“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其次职业生涯无可挑剔:世界上唯一的咨询侦探,威名远播欧洲大陆,他的成就常使苏格兰场蒙羞。他的聪明才智使他成为最具智慧的小说人物之一。但我感到,福尔摩斯最征服人心的地方,还是在于他可爱的人格魅力。说福尔摩斯“可爱”,也许很多读者会起来抗议,但我觉得他的确可爱。他视探求真理为最大的乐趣,没日没夜连轴工作也丝毫不觉得辛苦,一旦成功破案又感到孩子般纯真的快乐,毫不趋名逐利。他天生有着强烈的正义感,厌恶人的罪恶和贪欲,好几次不拘泥于大英法律,为着正义的目的私闯民宅,或者按照自己对善恶的判断放走凶手。更难能可贵的是,在他机器般精确的头脑和冷冰冰的外表下,隐藏着丰富细腻的情感。他藐视权贵,即便贵为国王也无法使他卑躬屈膝;对于弱小者他却富有同情心,常常不计报酬地尽力给予他们帮助。对于忠心耿耿的华生,他更是回报以真挚热诚的友谊。《三个同姓人》一案中华生意外受伤后,福尔摩斯“那明亮的眼睛有些湿润了,那坚定的嘴唇有点颤抖”,华生动情地写道:“当我知道在这表面冰冷的脸后面是有着多么深的忠实和友爱时,我觉得受一次伤,甚至受多少次伤也是值得的。……他不仅有伟大的头脑,而且有伟大的心灵。”这是柯南•道尔描写得非常成功的一个片断。最近看《华生医生的秘密日记》,作者虽然不失诙谐,一些场景也想像得颇为合理而有趣,但还是有将福尔摩斯妖魔化的趋势,仿佛福尔摩斯自私的独断专行已使华生不堪忍受,这样的作者显然是有意无意忽略了柯南•道尔在原著中对福尔摩斯感性方面的描述,和马克•吐温一样,全盘否定福尔摩斯的温情一面,将他抽象为一台运转精密的破案机器或者是一头没有情感的怪物,而热爱福尔摩斯的人们都知道,事实不是那样。福尔摩斯所具有的绅士特质和骑士精神绝非独一无二,我目前可以想到的就有大仲马《三个火枪手》中的阿多斯。但在福尔摩斯形象的成功塑造上,我以为点睛之笔是他的业余爱好——拉小提琴。这一爱好既从侧面反映出他充沛的内心情感,又为他增添了一层浪漫色彩。科学与艺术到一定境界是相通的,这一观点已得到很多科学家的认可,比起科学家,福尔摩斯更自许为一位艺术家,他强烈的表演欲及追求艺术的完美主义,使我们认为他并非自夸。现在想到福尔摩斯,出现在我眼前的常常是以下这个场景:伦敦的大雾中,贝克街221号B窗帘紧闭,福尔摩斯绰起他的提琴,修长有力的左手手指跳跃在琴弦上,琴声低回,炉火映出他孤寂而自由的身影。内心贫瘠的人拉不出感人至深的乐音,我相信福尔摩斯的小提琴决不会是乐谱的严格拷贝,而是融汇了他的自言自语,从而能够打动人心。靠福尔摩斯出名的,除了他的创造者柯南•道尔,他的住址贝克街221号B,另一个不可不提的便是他的朋友、同事兼传记作者约翰•华生。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罗夫特曾对华生说:“由于你为歇洛克作传,他才得以名扬四海。”但真实情况却是:由于华生为福尔摩斯作传,华生才得以名扬四海。在决意写这篇评论之前,我还从未认真地单独思考过华生这个角色。一方面是容易把他错当成真正的作者,从而消退到讲述者的背景里;另一方面,福尔摩斯的光芒太过耀眼,正如白天在太阳的照耀下看不到夜空的繁星,读者总是关注着福尔摩斯而不会去关注平凡的华生。而华生的可贵之处也正在于他的平凡。华生可以是你,可以是我,他是大海里的一滴水,芸芸众生中随意拣出的一员。华生会对美丽的女子产生爱慕之情,会结婚,会开诊所谋生,会惊异于福尔摩斯的才能,也会偶尔抱怨他的坏习惯。他的性情如此普遍,使读者能够轻易地将自己代入小说里的这个“我”,感受他所经历的一切。华生是画布上素净的底色,衬托出福尔摩斯张扬的绚丽;华生是深山幽谷的寂静,回荡着福尔摩斯高昂的乐章。华生又是一面镜子,天才如福尔摩斯,也要靠他来反映出真实的人性作为灵感来源。《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开头,福尔摩斯曾对华生说:“也许你本身并不能发光,但是,你是光的传导者。有些人本身没有天才,可是有着可观的激发天才的力量。”结合小说语境看此话虽然不免有嘲讽之嫌,但将它放大到整部《福尔摩斯探案集》看,这话恰恰指出了华生对福尔摩斯的宝贵。一切犯罪都有着人性的原因,柯南•道尔虽然强调由事实进行推理的重要,但也并不忽视对人性的分析,而“反常”如福尔摩斯者,需要的正是华生的“正常”人格。在福尔摩斯走得过于极端或偏激的时候,需要有世俗的华生拉他一把,敲敲警钟。我们应当感激华生,或者感激设计了华生这样一个讲述者、朋友和同事的柯南•道尔,是华生使福尔摩斯更为可爱。福尔摩斯探案中的其他角色虽不像两位主角那样使人印象深刻,但也不乏可圈可点之处。在女性角色的塑造上,柯南•道尔显然偏爱这样一种类型:美丽,高雅,聪慧,处境艰难又坚韧不拔。从《波希米亚丑闻》里令福尔摩斯刮目相看的艾琳•阿德勒,《四签名》里成为华生妻子的摩斯坦小姐,到《歪唇男人》中的夫人、《海军协定》中的未婚妻等等,都或多或少具备这些特质。对苏格兰场警官们的塑造同样很成功,既有精明能干者,也有像雷斯垂德那样明明才能平庸却又自命不凡的,最后总是遭到作者的讥讽,令人捧腹。但在对福尔摩斯的最大对手——莫里亚蒂教授的塑造上,却嫌笔墨不足。《最后一案》固然是集中体现了这位教授的残忍无情、诡计多端,但多半还是通过对福尔摩斯的追杀来表现的,缺乏他在犯罪方面有极高造诣的具体案例,尽管福尔摩斯口口声声称自己费尽心思才将这位教授和其党羽一网打尽,但具体过程如何他却没有说。也许柯南•道尔此时已有意搁笔,所以匆匆地让教授送福尔摩斯“一同上路”了吧。迷雾已散,余音袅袅时至今日,福尔摩斯也许无法再嘲笑苏格兰场的警官了。日趋复杂的专业分工,使任何人也做不到“在地铁车厢里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个都说出来”;辨别烟灰、脚印、指纹的技巧,也早已升级为从头发、唾沫、血液中提取DNA的高科技。然而,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依旧在全世界推理小说书架上摆放着,福尔摩斯的粉丝们依旧孜孜不倦地向贝克街221号B发送着各式各样的难题,这不得不归功于福尔摩斯深入人心的人格魅力,更要归功于柯南•道尔高超的推理小说技巧。记得柯南•道尔当年决定停止写福尔摩斯系列,是怕读者太喜爱这些故事,而忽略了他自己真正看重的其他“文学作品”,但一百多年过去了,历史的大浪淘沥出的,还是他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因此很想对柯南•道尔爵士说一句:有此一部作品流芳百世,此生足矣。
  •     也不知为何,大抵年幼的孩童时期都会对侦探小说情有独钟吧。小学时身为军人的大伯临时搬家,我当时便在他床边找到了这本七几年的福尔摩斯。拿到手中,登时生出同遒的欣喜之感,同时不免又翻读了一遍。也则是在这本书中,我才知道福尔摩斯有不同的结局。后来我又搬家,散失了不少对于儿时的我意义非凡的东西,这本书自然也列在其中。再后来美国的阿加莎和钱德勒等硬派作家,法国的加斯东勒鲁,甚至日本的柯南(笑),都走进了我视野。但再没有一个拥有时代的力量将我打动。或许是我与它都不再年轻了吧。
  •     柯南道尔描写的福尔摩斯总让我觉得这个人是无比厉害,那些细微的动作和精明的眼神,总让人羡慕不已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大概每一个读书的人都曾有过一段痴迷侦探小说的时光吧。
  •     福尔摩斯为了弄清传说中那只可怕猎犬的秘密及发生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惨案,故意避人耳目,独自躲在人迹罕至的沼泽地,忍受暴风雨以及孤独和寒冷的袭击。而此时狡猾的罪犯也开始按捺不住,逐渐浮出水面,他迫不及待地误杀了穿着亨利爵士衣衣服的逃犯塞尔多。这使福尔摩斯更加确信自己的推断无误。写的非常好
  •     一段时间内很喜欢
  •     第一个让我以为是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人。
  •     可以读的废寝忘食
  •     不如初读时有趣了,但是还算是引人入胜
  •     犹记是一个冬天的午后,那时候还是初中的我,懒洋洋的在院子里晒着太阳,顺手拿起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开启了一个巨大的悬疑推理坑
  •     别说 我现在家里还有三本这个版本的!真是外面买不到了!
  •     完全是因为热爱卷福而进的坑。
  •     三个长篇。《血字的研究》是福尔摩斯登场的名篇。我至今记得福尔摩斯揪出凶手就是马车夫时内心的惊讶。不过现在再看,过程真是太简略了。《四签名》更像一个硬汉派故事。《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还挺好看,交错的几个悬念设置得好。不过最后收网的时候写得太仓促了。换做现在的写手,会大肆渲染的。
  •     因为柯南而对推理产生兴趣,于是先找来这套书。推理小说界公认的始祖,柯南道尔对细节处理很到位,没有什么填不了的坑。
  •     很小的时候读过一次,后来又读一遍,案件扑朔迷离,福尔摩斯推理的思路太神奇了,其实都取决于他的经验,佩服的五体投地啊
  •     最喜欢巴斯克维尔德猎犬。
  •     这大概是家里最古老的一本了
  •     看过之后才觉得,最羡慕的是华生,能亲自参与到如此多的故事和游戏中。 或许,有的人最大的成就就是成就了另一个人。 Good bye,Sherlock Holmes!
  •     非常好的侦探推理小说,很喜欢小说的写作风格,该书塑造了一个善于推理、勇敢果断而又风趣幽默的英格兰绅士的行象,柯南道尔讲述的故事跌荡起伏,让人意想不到。很喜欢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
  •     学生时代读过的,现在儿子读小学四年级了,他特别喜欢。感觉比现在好多这类型的悬疑推理小说写得好多了。文笔优美,叙事清楚,推理环环相扣。不愧为经典之作!
  •     血字的研究 印象深刻
  •     我会说我是因为喜欢柯南,所以才回去看福尔摩斯的?讲真,福尔摩斯先生的洞察力,伪装力以及推理能力都着实令人佩服。有的故事也反映出了一些社会现象。感觉挺好的。
  •     最好看的一本
  •     又再读读了一遍 四签名与血字的研究真的非常棒 曾有人说 她有一部很偏爱的小说读了八遍 我想 能让我读八遍的 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     就是这个!小时候看得欲罢不能啊!
  •     “生活就像一条锁链,其本质可以从任何一个环节体现出来。”
  •     全集读了3遍,初中启蒙教材
  •     现在看还是特别棒啊!人物描写很细腻,身临其境的感觉。
  •     大爱,不解释!
  •     小时候的最爱,几本书翻到烂
  •     最喜欢的探案集,也是第一本读的探案集。经典中的经典。每次读,都有不一样的体会。
  •     当年天天看,特别喜欢推理的
  •     不管了脑残粉
  •     大师的著作,逻辑性很强。需要静下心来细细品尝。
  •     小学时边害怕边看,看完后神奇地不惧怕任何妖魔鬼怪➕惊悚片➕恐怖片至今…
  •     补。小时候读的版本!
  •     小时候看的福尔摩斯……不过只找得到1和3。感觉买不到比这个更好的版本了……
  •     虽然只看了一半,但还是很喜欢的,只因为时间太碎,读不下去了,有机会会重拾哒
  •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     翻译读着不太顺
  •     喜欢推理小说,又来阅读经典啦!
  •     逻辑推理之美
  •     家里收藏的恰恰是这一套,不知是老爸老妈何时买的,搬家后就找不到了。大概也是初中时读的,当时读的入迷极了,最可怕的一篇是斑点带子,现在还记得福尔摩斯冲进房间看到斑点带子缠在坏心眼儿的父亲尸体上的描写,太吓人了。
  •     让我见识了新的思考方式,“把它忘掉!”有时候看似知道很多,其实太多的都跟自己无关紧要,你需要知道的,只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东西
  •     近期拿出来又看了一遍,依旧感觉这么棒
  •     猎犬!!top!!血字的研究大概所有人的启蒙。
  •     扣人心弦,包括人性的刻画很棒,BBC版的于此有些欠缺,对我说的就是血字的研究中的马车夫。
  •     推理小说入门作品
  •     我舅的藏书给我的推理启蒙
  •     2010年以前所读,非此版本,2017年部分故事补完。柯南道尔创造了有史以来最优秀的侦探——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可以说是人类中最理性也最感性的代表。
  •     小学时读得就是这个版本,这熟悉的封面,标志性的烟斗。曾经是那么地痴迷福尔摩斯,关于他的一切,盼望着长大后能够到伦敦贝克街221号去看看。
  •     小时候翻箱倒柜扒到的这本书,然后当时还看不太懂。然后对情节印象非常深刻,当时就觉得很好看。
  •     福尔摩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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