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艺

出版日期:2015-7-1
ISBN:9787532766381
作者:[阿根廷] 博尔赫斯
页数:163页

内容概要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1899-1986)
阿根廷诗人、小说家、评论家、翻译家,西班牙语文学大师。1899年8月24日出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少年时随家人旅居欧洲。1923年出版第一部诗集《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1925年出版第一部随笔集《探讨集》,1935年出版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恶棍列传》,逐步奠定在阿根廷文坛的地位。代表诗集《圣马丁札记》、《老虎的金黄》,小说集《小径分岔的花园》、《阿莱夫》,随笔集《永恒史》、《探讨别集》等更为其赢得国际声誉。译有王尔德、吴尔芙、福克纳等作家作品。
曾任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文学教授,获得阿根廷国家文学奖、福门托国际出版奖、耶路撒冷奖、巴尔赞奖、奇诺·德尔杜卡奖、塞万提斯奖等多个文学大奖。1986年6月14日病逝于瑞士日内瓦。

书籍目录

目 录
1_ 第一讲 诗之谜
27_ 第二讲 隐喻
57_ 第三讲 说故事
75_ 第四讲 文字—音韵与翻译
101_ 第五讲 诗与思潮
127_ 第六讲 诗人的信条
157_ 论收放自如的诗艺
凯林-安德·米海列司库

作者简介

演讲集。一九六七年秋,博尔赫斯应哈佛大学诺顿讲座之邀,就诗的地位、隐喻模式、小说与诗、音韵与翻译等展开六讲。讲座录音带在图书馆尘封三十多年后,由时任西安大略大学现代语言文学系副教授的凯林–安德•米海列司库整理出版。全集广征博引,涉及从古至今诸多文学现象,又有着口语化文本的不拘形式感,娓娓道来,收放自如,“《诗艺》是一本介绍文学、介绍品位,也介绍博尔赫斯本人的书……博尔赫斯跟历代的作家与文本展开对话,而这些题材即使是一再反复引述讨论也总还是显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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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我记得爱默生曾经在某个地方谈过,图书馆是一个魔法洞窑,里面住满了死人。当你展开这些书页时,这些死人就能获得重生,就能够再度得到生命。”(P3-4)碰到这本书也是一场“偶遇”。粗心如我,以为会是著名的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或者贺拉斯的《诗艺》什么的,结果不是。然而开卷有益,它却带我走进了另一位大师的内心世界。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从小生活在西班牙语和英语语境中,掌握英、法、德等多国文字,博学多闻。在这本书里,他旁征博引了数量众多的西方诗歌。几乎每一句或每一首都是那么优美动人,耐人寻味。【诗的隐喻】很多词是被作家用过之后才由粗俗转为高贵。语言和读者一直都在转变。“没有人能够把脚放在同样的河水里两次。”因为,“我们跟河水一样也一直都在改变,也很容易幻灭。”(P18)比如,从词根看,“国王”(king)、“亲戚”(kinsman)、“男士”(gentleman)竟然有一样的词源。但为了更好和更深入的理解,我们不得不忘记这些文字本身的“隐喻”。除开这些词源上的隐喻,博尔赫斯重点要谈的是平常意义上的的隐喻。他列举了很多古典及经典作品,以说明几个常用而老套的隐喻:眼睛与星星、时间与河流、女人与花朵、生命与梦、死亡与睡眠、火与战火。此外也有一些跳脱老模式的隐喻:月亮与时光的镜子,大海与巨鲸之路,血与蛇之水、战争与男人间的聚会或男人间的阵势或愤怒之聚会等等。在人生如梦这类隐喻的例子里,他还特意提到自己十分欣赏的“庄周梦蝶”。“蝴蝶有种优雅、稍纵即逝的特质。如果人生真的是一场梦,那么用来暗示的最佳比喻就是蝴蝶,而不是老虎。如果庄子梦到自己成了一台打字机,这样的比喻同样不太好。或是成了一头鲸鱼——这样的比喻也一样不好。我认为庄子在选择表达观念的措词上是挑选到了一个最适当的词汇了。”(P39-40)博尔赫斯显然是鼓励隐喻上的创新的。【故事的结局】一说到诗人和诗,现在的人“只会想到吟诵诗词的文人,只会想到一些文绉绉的诗词”。但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诗人是“创造者”(maker),是“说故事的人”(the teller of a tale),是那些流传千古的“史诗”作者。荷马把《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故事都说得非常好。甚至《圣经·新约》里的四卷福音书也是一个“天才”青年耶稣的苦难史。“诗”的概念已经被一分为二了。原先“诗”的含义已被新的文体——小说所取代。但与史诗描写英雄人物不同,大部分小说描写“人物的毁灭”以及“角色的堕落”。而且,尽管大家仍然期望happy ending,但已经“不能够真的完全相信快乐与成功的结局”。否则,就有欺骗读者,商业化或矫揉造作之嫌。就像弗兰茨·卡夫卡的《城堡》,我们在读的时候,都知道这个人最后肯定进不了城堡。博尔赫斯说:“或许这就是我们时代的悲哀吧!”(P66)即使卡夫卡能写下一本“既快乐又能振奋人心的书”,“大家也不会觉得他讲的是实话。”这并不是说,小说里的故事就不精彩,但“故事的情节只有少数几种类型”。“这些故事之所以有趣,在于故事情节之间的转换与改写,而不在于故事情节本身。”(P67)这一点也呼应了博尔赫斯对于“隐喻”的观点——“所有的故事其实都出自于少数几个模式而已。”(P68)因此,他认为小说正在“崩解”,尤其是在《尤利西斯》之后,各种实验性技巧已经尝试殆尽,未来大行其道的将仍然还是史诗。【作家要相信所写的】“不过我觉得身为读者的喜悦是超乎作者之上的,因为读者不需要体验种种烦恼焦虑;读者只要感受喜悦就好了。当你只是读者的时候,这种喜悦是可以很容易就感受得到的。”(p130-131)既然承认了纯粹的阅读会更加幸福,那么,身为作家,对于博尔赫斯有什么意义呢?“这个身分对我而言很简单,就是要忠于我的想象。我在写东西的时候,不愿只是忠于外表的真相,而是忠于一些更为深层的东西。我会写一些故事,而我会写下这些东西的原因是我相信这些事情——这不是相不相信历史事件真伪的层次而已,而是像有人相信一个梦想或是理念那样的层次。”(p146)他赞同小说中加入虚构的成分,只要这些东西是“可信”的。最糟糕的是堆砌粉饰,因为“华丽的词藻其实是虚荣的象征。”用英文写作的林语堂也强调行文贵在“清顺自然”。这大概是中国很多大作家提到过的一点。另外,博尔赫斯提醒,不要因为害怕犯错而不去写。犯错犯多了自然就“改过自新”了。最近看到的几本书,都是指导作者怎么写长篇小说的。美国作家劳伦斯·布洛克直说长篇比短篇更有市场。不过博尔赫斯不仅自己“懒”得写长篇,就连读也觉得很累。“长篇小说需要铺陈,就我所知,我认为铺陈也是长篇小说不可或缺的条件。不过有很多有很多短篇小说我却可以一读再读。我发现在短篇小说里头,像是在亨利·詹姆斯或是鲁德亚德·吉卜林的短篇小说,你能够得到的深度跟长篇小说是一样的,甚至短篇小说读起来还更有趣呢。”(p151)也许这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之所以觉得读和写都比较累,很可能跟他长年的眼疾及后面的失明也有很大关系。在这本由演讲拼成的《诗艺》里,博尔赫斯反复引用的荷马是盲诗人,弥尔顿也失了明。因此,他在引用弥尔顿的诗句时,一定比普通读者更能感同身受吧:“当我想起我的生命是如何的蹉跎掉/我的岁月还只剩一半,我的生命都耗在黑暗中。”(P125)这首诗是弥尔顿在发现自己失明之后写的。特意找到这首诗的全文——《当我想到我虚掷光阴》的英文原版,邀您共赏。When I Consider How My Light is Spent (On His Blindness)By John Milton (1608—1674)When I consider how my light is spent,Ere half my days, in this dark world and wide,And that one Talent which is death to hideLodged with me useless, though my Soul more bentTo serve therewith my Maker, and presentMy true account, lest he returning chide;"Doth God exact day-labour, light denied?"I fondly ask. But patience, to preventThat murmur, soon replies, "God doth not needEither man's work or his own gifts; who bestBear his mild yoke, they serve him best. His stateIs Kingly. Thousands at his bidding speedAnd post o'er Land and Ocean without rest:They also serve who only stand and wait."
  •     闻听博尔赫斯的大名,也是这半年的事,应该说在这半年里我的阅读类型转变了许多,如果去年的我看到一定会惊讶的。我对博尔赫斯的作品其实了解的不多,这本书也是抱着“试读”的心态买来的。堂而皇之的说,读这本书是因为我个人对诗歌向来感兴趣,自己也常常会写,当然写的非常糟糕;真心实意的说,是因为这本书比较薄,而且价格最便宜。《诗艺》收录的是博尔赫斯1967年秋天在哈佛大学开设讲座的演讲稿。讲座分为六讲,分别从“诗歌的起源”、“隐喻”、“音韵和翻译”、“故事”、“史诗”、“诗人的信条”这六个角度,论述和分析了西方诗歌的发展历程和诗歌的创作技巧。当然这里的技巧可不是所谓的“写诗模板”,我坚信写诗这东西是学不来的。这本书我读的一知半解,这一次可真的不是谦虚,因为里面出现的大多数人名我以前都闻所未闻(莎士比亚除外)。可能对于浅薄的我来说,要真正的去理解这些有深度的文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这也并不妨碍我领略演讲稿中那些诗歌的美感,当然还有博尔赫斯那份冷峻的幽默。博尔赫斯是个非常有趣的老人,在这份演讲稿正式结集出版之前,他用小括号的形式添加了许多演讲稿中原本没有的内容,就如同我先前引用的那句话一样。这些话有的是对演讲稿内容的补充,另外一些则有趣多了,像是他对自己的辩解和解释所以读起来非常有意思。诗歌是最原始的文学形式之一,同样也是今天最没落的文学形式。大多数人是静不下心来欣赏一首诗的,诗人在我们这个时代变成了一个笑话,就像“文艺”早就变成装逼字眼一样。今天的人,大多喜欢的是文学的外在,和它所代表的符号,却欣赏不来它的内容。我想这本书赋予我最重要的东西,是视野。它使我感受到文字那片更广阔的疆域,对文字的追求,真的是没有止境的。也许真的有认知的天花板吧,但可喜的是,我目前还没有触到。
  •     诗艺本书,是一本演讲集,是博尔赫斯在对着大家分享他对于诗的感受和作为诗人的一些总结,虽然他说了是一些困惑,然而感觉更像是在翩翩起舞,毫不掩饰的向人们展示自己的美,恩,每当我翻开这本书去阅读的时候,我看到的,博尔赫斯对诗流露出的感情,对文字的斟酌都像是在歌颂,在写诗。他信笔拈来的隐喻和摘录,娓娓道来的解读都让人觉得沉醉,不光是因为他使用的词句温柔婉转,还因为他坚定的对诗句,对其中蕴含的美做出的肯定。就像舞蹈之于杨丽萍,音乐之于贝多芬,诗歌之于博尔赫斯就是一种感情流露艺术化美化的渠道,我欣赏博尔赫斯不仅在于他是一个诗人,更在于他是一个以文字为羽翼的艺术家。文字之美在他的运用中得以完美的爆发出来,有一种字字珠玑的珍贵。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美感大多只可意会,例子比理论重要。“有关美学的书,就像由没有观察过星空的天文学家写的”。理智、情感、品味,在人生的艺术里不可分割。
  •     那时他几乎已看不见,所以引述的诗都是凭记忆信手拈来...非常博雅的谦卑了。关于隐喻和翻译两章很能解答疑惑,隐喻最初的缘起太美妙「我希望化为夜晚,这样才能用数千只眼睛看着你入睡」;逐字翻译带来陌生化符号感,几乎同于布鲁姆的坚持。
  •     还没看完。诗的结构用词被解读。不能说浅显易懂,但可以看见语言学的一点
  •     442
  •     博尔赫斯在哈佛大学诺顿讲座的六堂课。
  •     “我觉得我们总是要试着去相信一些事情,即使这些事情后来让你很失望也无所谓” “意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诗中的音律,还有谈论事情的方式” “如果我用了一个字,那么你应该对这个字代表的意义有所体验。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这个字对你而言就没有意义了。当作家的只能去暗示,让读者自己去想象”
  •     最后两篇比较有意思,特别是最后一篇,原来我写诗经历过的错误博尔赫斯也经历过!
  •     美得让人想哭。
  •     读过确实有所得,可能在以后读现代诗或译诗会有更好的理解吧。
  •     语言和文化的障碍,读着不太懂
  •     1.诗应该有的样子——激情与喜悦。2.正如我们所见,诗就埋伏在街角那头。诗随时都可能扑向我们。3.事实上,诗与语言都不止是沟通的媒介,也可以是一种激情,一种喜悦——当理解到这个道理的时候,我不认为我真的了解这几个字,不过却感受到内心起了一些变化。这不是知识上的变化,而是发生在我整个人身上的变化,发生在我这血肉之躯的变化。
  •     谦逊温柔。广袤可爱。永远的博尔赫斯。
  •     正如博尔赫斯自己所说,他不仅仅是个作家,更是一个好读者。能在读书中读到享受甚至至乐,也是十分令人羡慕的存在。
  •     还有两章没看完就开学了太遗憾 天堂应是图书的模样
  •     爱阅读的人自会有自己的品味。
  •     当人们在讨论的时候,艺术就产生了。
  •     博尔赫斯是阿根廷的陈寅恪!
  •     博尔赫斯说「我觉得身为读者的喜悦是超乎作者之上的,因为读者不需要体验种种烦恼焦虑:读者只要感受喜悦就好了。」这是一本带领读者「感受」诗歌(而非分析诗歌)的书(事实上是诺顿演讲稿)。读诗是要心领神会,是要感受诗的热情和美。
  •     “诗随时都可能扑向我们。”
  •     温柔有趣的人说了关于诗的许多事,有懂的,有不懂的。 (夜晚,榕广石凳上阅毕。不远处有一个妹子抱着她的男票呜呜呼呼地哭。
  •     他是一个最优秀的阅读者,这部谈诗的讲稿里的确有很多真知灼见。对博尔赫斯,我们得勇于承认自己不懂的部分,最好还是别做一个一知半解的吹捧者。
  •     浅显易懂,引人入胜。膜拜。
  •     不得不说超好读了,似乎第五页的Keats诗很博好评,可惜只译出了下半首,想去找chapman的翻译看了。
  •     Magic, magic.
  •     真 牛逼
  •     海德格尔把诗凝练为思,博尔赫斯把诗拓展为无限膨胀的意象与情感
  •     前几天读完《孤独与沉思》特别羞愧自己对诗歌过于浅显的认知,就想起之前囤的《诗艺》,拿出来认真读一读。对博尔赫斯不是特别了解,但从《诗艺》中感受到他即谦卑又有一些狂妄的可爱性格。但说到底,他向我展现了诗歌的美妙与伟大之处,让我打开了一扇通往诗歌的门,至于是否能知道真正的“诗”,似乎要看我的天赋了。
  •     碎片化的阅读时间,阅读体验太差,让人丧失用心感受作品的耐心。对不起。
  •     挺有意思的
  •     收获不大
  •     诗与语言都不只是沟通的媒介,也可以是一种激情,一种喜悦。当理解到这一点的时候,博尔赫斯感受到内心起了一点变化。于我也是一样。
  •     太棒了,讲的很有功力。每次博尔赫斯举外国文学的例子,我都不自觉想着中国文学的例子,很有意思。
  •     听大师谈诗歌,略散,可能是翻译,也可能是因为盲了后全靠记忆的原因。印象很深的是谈到自己青春时,说年少都喜强说愁,甚至刻意读陀氏的书来发酵自己的忧伤,但读了某位诗人的诗后,发现年轻应该是充满朝气的时候
  •     胜在博尔赫斯的认识,可惜只看的懂英文和中文,丧失了许多乐趣。
  •     把博尔赫斯自谦的几段话发给朋友看 都笑称 这老爷子太会搞怪了
  •     博尔赫斯真是有趣的老头啊
  •     看博尔赫斯,如饮甘醇。不忍多喝,细细品味,收获不小。
  •     演讲集,没什么新观点。
  •     “文字是共同记忆的符号”
  •     #十九君的深夜书局# 【2017 NO.30】“如果要我为诗下定义的话,这件事会让我忐忑不安的。如果我自己也是一知半解的话,我就会说出这样的话:‘透过文字艺术化的交错处理,诗可以表达出美的事物。’对于字典或是教科书来说,这个定义或许已经是一个不错的答案了,不过我们还是会觉得这样的定义未免过于薄弱。应该还要有其他更重要的东西——就是一种不但能够鼓舞动手写诗,还要让我们心领神会的感觉。”
  •     读诗歌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更可怕的是读翻译过后的外文诗,更可怕是读从一种外文翻译到另一种外文的诗,更可怕的是看大师解析“从一种外文翻译到另一种外文的诗”,而这个解析本身也是翻译过来的。
  •     忠于想象
  •     看不懂古英文,也听不到演讲时的发音。感觉少了很多解读的乐趣。
  •     阿根廷因为他而被我向往~
  •     受益
  •     仍然不能清晰表达我为何如此嫌弃《谈美书简》、《诗艺》或是啥啥美学之类的书,读来总有一种被虚晃一枪、最终看了白看的感觉。翻译大约也不怎么样,平庸的举例(我不知道它们原文如何)和味如嚼蜡的译笔,外加想到哪说到哪的结构每每能催人打盹。没头没尾的断言或许让喜爱偷懒地截取金句并放弃思考的文艺青年喜爱,但是刚读完《论语言的滥用》的我,简直无法抑制内心咆哮的“你说啥?怎么来的?为什么?有啥用?适用范围在哪?”——我看我还是和这本书互相放过吧,不然一会儿要犯强迫症了……
  •     旁征博引,令人叹为观止。里面印象很深的一处引用:所有艺术都应该像音乐一样。
  •     卡夫卡的《城堡》原来是一个幸福美好的小说,只是作者本人没有持续下去的信心。博尔赫斯解析问题的角度很基础,从根本上解构然后告诉你1+1=2的原理。十分值得阅读。他写在最后的话:我们都只阅读我们喜欢的读物-至于写出来的东西就不一定是我们想要写的,而是写得出来的。(文字工作者的十分真理
  •     博尔赫斯这本书的重点并不是讲述诗的技艺,更多的是亲切地将经过一定处理的情感和个人特质传达给听众,给他们以勇气与方向。每次读都觉得好,但用作者的标准来衡量的话就难称佳作了。
  •     目前全集系列读的最轻松有趣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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