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失良辰

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1981.05
ISBN:SH10109-1369
作者:索尔·贝娄
页数:150页

作者简介

索尔·贝娄,1915年7月10日出生于加拿大蒙特利尔城,后来在美国芝加哥长大成人,是享有盛誉的美国当代作家。从1941年到1987年的40余年间,贝娄共出版了9部长篇小说。早期创作有结构优美的《挂起来的人》(1944)、《受害者》(1947),颇为评论界注目。《奥吉·玛琪历险记》(1953)的出版,使他一举成名,奠定了他的文学地位。由于他把“丰富多彩的流浪汉小说与当代文化的精妙分析结合在一起”,这部小说成为当代美国文学中描写自我意识和个人自由的典型之作。其后,陆续出版了《雨王汉德逊》(1959)、《赫索格》(1964)、赛姆勒先生的行星》(1970)、《洪堡的礼物》(1975)、《系主任的十二月》(1981)、《而今更见伤心死》(1987)、《偷窃》(1989)等。这些作品袒露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精神苦闷,从侧面反映了美国当代“丰裕社会”的精神危机。其中《赫索格》成为美国轰动一时的畅销书。此外,贝娄还出版过中短篇小说集《且惜今朝》(1956)和《莫斯比的回忆》(1968),剧本《最后的分析》(1965)以及游记《耶路撒冷去来》(1976)、散文集《集腋成裘》(1994)等。他曾三次获美国全国图书馆,一次普利策奖奖;1968年,法国政府授予化“文学艺术骑士勋章”;1976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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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我今年二十五岁,读到这篇评论的你多大年纪了?是仍在高校读书的或已经初涉职场的八零后,还是初入大学的九零后?是尚在高中的零零后青春懵懂少年,还是已身为人父、人母为生活而奔波的七零后?又或者年纪更大一些,是一个人老心不老的六零后、五零后豆子?……虽时间而来的阅历与智慧,会造成极大的阅读差别。以我为界,小过我的,我以为不会很喜欢这部小说;比我年纪大的,似乎读来会更有体会。这里有《天气预报员》式的中年危机,但远比凯奇的结局要坏的多,也许是小说的主人公年纪更大的缘故;这里有《雨王亨德森》式苦闷,然而主人公却没有资本逃遁,他只得留下了独自忍受苦果。这简直太不浪漫了!这么美的封面,这么好的题目,这么有名气的作者,写的内容竟是苦涩得让人难以下咽。有心理准备读这样小说的人,不是经历一番世事的人还会是谁呢?与贝娄其他小说的主人公(亨德森先生是个例外)一样,本书的主人公也是一个犹太人,确切地说,是一个略显臃肿、但身材高大而和蔼的四十五岁犹太男人。更确切地说,是一个数次被骗而一事无成的中年男人。我始终相信,有些人是会一直倒霉的,这不是源于宿命论或其他迷信的观点,而是自身性格和社会状况使然。我始终相信,怀抱梦想是值得肯定的,而对他人诚恳、友善也是善的、好的。问题是,一腔热情未必会得到好的结果,就像本书的主人公威尔姆一样。当大学生活的新鲜感消失殆尽后,面对枯燥乏味的日子,宾夕法尼亚大学年轻的二年级学生威尔姆毅然退学,怀着明星梦奔向Hollywood,可笑而可悲的是,在冲破了家庭的阻碍之后,他发现等待他的不是名誉与金钱,吸引他过去的也不是什么影片公司的星探,而是纽约的一个皮条客!像每个读到这里都会愤怒的读者一样,我也轻轻地嘀咕了一声——oh, shit!威尔姆的婚姻也是失败的。如果你以为私奔是一件浪漫的事,不顾父母的反对、为了爱情而与“心爱”的人结合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这故事的结局往往不会很好。贝娄的主人公很多都是婚姻失败者,八卦一点儿说,每个主人公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他自己的影子——他三次离婚、四次结婚。嗯,结婚、生子,威尔姆先生有了两个孩子;妻子呢,想要继续深造。那就读呗,自然是威尔姆先生付学费。读了学士又要读博士,威尔姆先生的收入负担不起了……两个人离了婚,孩子归妈妈,抚养孩子的各种账单则归威尔姆先生。也罢!既无一技之长,还要养家糊口,总得干点儿什么不是?威尔姆先生和同在一栋公寓住的塔莫金一生做起了投机生意。塔莫金先生拥有着不靠谱所具备的通常素质——身份神秘、夸夸其谈、吊儿啷当、不修边幅,诸如此类。就是这样一个人,凭借其如簧巧舌,硬是骗得威尔姆先生团团转。拐走了威尔姆仅有的七百元后,塔莫金先生消失了!虽然他不得善终,然而,就像威尔姆一样,我们不会再计较因七百块钱遗失所带来的各种不幸。我们会因为一个曾经相伴一时,抑或是带来某种精神启迪的“好友”的离开而痛苦流涕。我们为他而哭,更为自己而哭,我们都是四十多岁、三十多岁、二十多岁而一无所成的男人……我们确实抓不住未来,而过去也离我们太远,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能把握的只是现在。可是,我们也很难把握现在,我们的命运只是被不知什么东西牵引着,直至离开。我不喜欢小说中的父亲,用过去时代曾广泛使用的批评话语来说就是:作为美国中产阶级代表的艾德勒医生虽然受人尊敬、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但为金钱是图,置亲情于不顾,这充分暴露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云云。当失魂落魄、一无所有而又为妻子的催逼而抓狂的威尔姆先生向父亲求助时,我们当然希望结果是好的。可是,无情的父亲赶走了自己的儿子——“滚!”这着实让人心寒。在本书的序言中,陆凡先生比较详细地讨论了“父与子”的主题,也题到了威尔姆姓名变迁背后的意义,姑且一并放在这里。作为犹太人的威尔姆,其原名用意地绪语称呼是威尔,祖父这样叫他,“表明他对自己名族的传统情怀满怀热爱与继承”;其父亲用英语称之为威尔基,“表明他对自己民族的传统的无可奈何的接受”;而威尔姆自己则把威尔姆从正名改成了姓,领取了一个典型的美国名字“汤米”,这就意味着对民族传统完全背离了。“主人公的这三个名字象征着犹太移民在美国被同化的过程”,陆凡先生如是说。----------------精彩摘抄----------------贝娄说,“从一个人的牙齿状况便可估计到他的痛苦之一二,有助于了解他从德国逃奔而来的原因,也有助于研究他满脸皱襞”(p37),这简直让牙齿不好的我很有共鸣。贝娄说,“只有天晓得,为什么在这个城市里任何一个疯子也会要一辆车呢?其实他社会中并不需要这种玩艺。”(p39)面对着北京汹涌的车流,我也时常有这种想法。下面一大段很长,正是威尔姆先生被骗之后,求父亲不得又与妻子无法沟通后的失意,写得十分之后,和亨德森先生抱着老熊坐滑梯那段一样感人肺腑——“百老汇大街,依然是明亮的午后时光,被煤烟污染的空气在沉闷的阳光照耀下纹丝不动,肉铺和菜店的大门前满是木屑般的鞋印子。大批大批的、成千上万的、络绎不绝的各种各样的人群如潮水般涌上街市,四处奔突。他们有老有少,有智有愚,还有胸怀古往今来人间各种奥秘的人。他们当中的每一张面孔上都镂刻着一个具体明确的动机或意图——我劳动,我挥霍,我奋斗,我谋划,我喜爱,我依恋,我拥戴,我退让,我妒忌,我向往,我藐视,我死亡,我躲避,我希望。这一切都非常短暂,短暂得令人难以捕捉。这里的人行道比一般公路还宽大,街道无比广阔,它时而微微震动,时而星火闪烁,威尔姆感到他的心脏似乎快停止跳动了。虽然阳光看起来仿佛是一张幅面宽阔的薄纸,但它的实际质量却把他压得左摇右摆而像一个醉汉。”(p146)

精彩短评 (总计6条)

  •     已评。
  •     妙译误译都不少...
  •     还是喜欢,“只争朝夕”这个译名。
  •     一個失敗者的寫實故事。
  •     无聊地看完了,太普遍了,描写不细致,大多是骗子的疯言疯语,跟不上作者的思维,还好篇幅不长。。。有的地方看不懂。
  •     挺好的小作一篇。关于父亲的段落,是判决的写实版么?哈哈。关于两性战争,只寥寥几笔就那么强劲了,预示了赫所格里的大爆发!对比小说第一句的译文,似乎这个版本比贝娄全集里收录的版本要强些----next fellow的用法,后者的译者并未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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