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

出版日期:2015-1
ISBN:9787549562628
作者:陈新宇
页数:173页

内容概要

陈新宇,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著作:《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近代中国刑法语词的塑造——以外国刑法典的翻译为研究对象》《清代的法律方法论——以〈刑案汇览三编〉为中心的论证》等。

书籍目录

001谁在阻挠《大清新刑律》的议决?——章宗祥回忆辨伪及展开
021向左转,向右转?——董康与近代中国的法律改革
附:董康年表(1867—1948)
057从礼法论争到孔教入宪——法理健将汪荣宝的民初转折
081人生何处不相逢——瞿同祖与何炳棣的命运对照
附:法者还是墨者开启帝国——聆听何炳棣先生清华讲座有感
105法治的恪守者——燕树棠先生的生平与思想
123哲人已逝,典范永存——缅怀徐道隣先生兼评《中国法制史论集》
附:君子的复仇
147从邵循恪到端木正——清华法政研究生教育的薪火传承
163一生求索惟公正,人品文品入清流——记比较法学家潘汉典先生
致谢

作者简介

晚清民国是中国法律史上的大变革时代,随着传统中华法系的解体,近代法律体系的建构成为时代迫切之主题。“有其法者尤贵又其人”,法律人是沟通法律规范与社会事实的重要媒介,本书着眼于近代法律人群体,关注了晚清民国时期章宗祥、董康、汪荣宝、瞿同祖、徐道隣、潘汉典等10位被人们遗忘了的法律人,书写他们各自践行的法律故事,还以历史公道,让历史长河中的每一朵浪花都绽放光彩。相对于制度变迁的冰冷无情,他们的故事却有血有肉,见证了法治中国的百年历程。
采取“以我有补人无”的方法,发掘晚清法律史上少为人知的法律人物及背后的故事,既力求言人所未言,又不失叙史的客观公允。不但从小小的侧面鲜活地展现了晚清法律改革波澜壮阔的历史面目,亦能使读者从中窥得法律思想与学术的传承,体察国家与社会的转型,感悟人生与人心的变迁。对于走近晚清法律人物、了解晚清民国社会乃至近代法律史研究,皆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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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法律上的历史与历史上的法学家 法律的历史是法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甚至是法律根基的部分。一方面,法律是一种历史的延续,现行“良法”皆有“历史根据”;另一方面,相对于制度变迁的冰冷无情,法律人的故事却是有血有肉的。透过清华大学教授陈新宇的《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一书,晚清民国时期章宗祥、董康、汪荣宝、瞿同祖、徐道隣、潘汉典等10位被人们遗忘了的法律人,见证了法治中国的百年历程。  晚清民国时期的法律人群体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条件下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受到晚清民国动荡的政治形势和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等因素的制约,这一群体的法律思想呈现出开放、多元、复杂的特征,法学家们在运用西方的法治理论来改造中国法制现实的过程中,其理论思维虽已把纯粹的西方法治理想与中国的现实结合起来,但在主要学术观点上却又“不统一”或“前后抵牾、相互矛盾”。当然,也正是这种开放性的研究视野和强烈的现实法制意识,法学家们或著书立说成就一家之言,或投身现实、矢志司法实践,奠定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基础。  法律是与政治联系最为紧密的学科。1924年~1936年,民国新立,军阀混战,政府更迭。不少法学家都积极地参与政治活动。其中,近代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燕树棠即在治学、教学之余又积极参与现实政治。当时的国际法界一直有“南周(鲠生)北燕(树棠)”之说。在治学上,燕树棠不但引介西学理论,研究中国问题,还对中国的法治和法律教育有独到的见解和认识。这在他一生之重要著述——《公道、自由与法》中均有所体现,从中既可窥得先生于专业学识之博洽娴熟,又可瞥见其对社会时弊之深刻洞察,更可体悟其对现代法治之信仰与恪守。他认为,民国的根基在民治,而维系民治之根本在于法治。法律是保障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手段,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是社会进步的标尺。从事法律的人实则构成民治的中流砥柱。同时,作为法律人,不但要掌握法律专门知识,也要养成“法律头恼”。只有拥有“法律头脑”,才能变机械的法律知识为灵活的法律运用,变“死法律”为“活法律”。燕树棠的见识,放眼当前的法学教育改革也不落伍。  “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法律人是沟通规范与社会事实之媒介,法治之理念,乃由他们的身体力行落诸于实处,故法律人之素质,实乃一国法治成败之关键。“考晚清法律人物群像,观中国近代法制变革。”陈新宇教授“十年磨一剑”,既力求言人所未言,又不失叙史的客观公允。《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不但发掘出晚清法律史上少为人知的法律人物及背后的故事,还多棱角地、鲜活地再现了晚清法律改革波澜壮阔的历史面目。透过书中这些法学大家们各自践行法律的故事,还以历史公道,让历史长河中的每一朵浪花都绽放光彩。发表于2015年4月26日《法制日报》第12版阅读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50426/Articel12002GN.htm发表时因版面所限,本文为节选,完整版请致电致函索取
  •       一这本书之所以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住了,是因为它让我联想起2003年《南方周末》刊发的、一篇在当时曾震撼了很多国人心灵的特别报道———《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  报道讲述的是,一群几乎被世人遗忘的老人,在没有政府支持,没有经济资助,没有鲜花和掌声,甚至连正规办公室都没有的情况下,默默无闻花费近十年光阴编纂出了一本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英美法词典。用当时司法部一位司长的话评价说:“这是个很奇怪的事,一部象征着国家司法权威的词典,却由一群无职无权无钱的学人和老人编撰,他们做了我们整个司法行政教育系统想做而做不了的事。”  这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呢?盛振为,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东吴大学前校长兼法学院院长;周木丹,比利时鲁汶大学1934年法学博士;卢峻,美国哈佛大学1933年法学博士;王名扬,法国巴黎大学1953年法学博士……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在1949年以前就已是法学权威和前辈名宿,而且还有一个共同身份———都出身于中国近代英美法系教育的“摇篮”东吴大学。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尤其值得一说的是,在1946年,由于负责“东京审判”的远东军事法庭采用的是英美法程序,而当时中国熟谙英美法程序的学者几乎全部在东吴大学,所以,正是由他们组成了当时中国赴远东军事法庭的法官、检察官、顾问。然而,这些20世纪上半叶中国法学界所能奉献出来的最优秀人物,在东吴大学被撤销(1952年)之后的近30年时间里,却几乎都做着与法律无关的事———英语教师、打更门卫甚至劳改犯。  而他们被忽视的代价则是在英美法教育被历史割断了30年后,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深入,这方面的人才出现“断档”,甚至找不到熟谙国际公法的合适人选出任国际大法官职务。以至于,在1993年,当时中国派往驻海牙国际法院的法官李浩培(东吴大学出身)就职时已是88岁高龄,到离任时已届91岁。另外,上世纪90年代,在收回香港的过程中,对香港原有英文成文法的审查,也全部由这些东吴大学遗老完成,此时,他们平均年龄已逾80岁。  比较巧合的是,在《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这篇报道里,提到其中一位参与编纂英美法词典的老先生潘汉典,正好是《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书中介绍的晚清民国10位法学家的最后一位。  二  当然,相比前面提到的《南方周末》的那篇报道,《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一书对晚清民国法学家思想、际遇的梳理,其中那些“失踪者”的失踪原因,在风云诡谲的历史浪潮中,则更要深邃、复杂得多。  本书关注的被法律史忽视的晚清民国人物,他们中有不少并不是默默无闻之辈,反而在政治、社会等其他领域有所留痕。只是,他们作为法律人的身份,并不那么被人们熟知。  比如,位列书中“失踪者”第一位的章宗祥,这个人其实咱们一点都不陌生。对!就是咱们从小在中小学历史课本中看到的,“五四”运动中被学生群殴的那位!当时被称为“卖国贼”的章宗祥,为什么会遭遇群殴呢?因为他曾以司法总长和外交官身份,签署过一系列外交文件,并担任当时中国参加一战后巴黎和会的代表。这些文件在国内遭遇不满的结果,就是很多人把激愤的情绪,全都发泄到这位外交官员身上。所谓弱国无外交,在今天看来,这无疑是一个由时代加诸于个人身上的悲剧。说句题外话,当年听到肇事的学生被捕时,章宗祥不仅没有乘机提出控告,反而派其妻子出面代替他具呈保释学生。其后他离开政坛,也离开了其熟悉的法律领域,投身实业。相反,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当年的北大领袖,在“火烧赵家楼”中冲在前面、放了第一把火的“爱国学生”梅思平,抗战期间却堕落为真正的大汉奸,出任过汪伪政权的组织部长、内政部长、浙江省长等要职。有时,历史的真相就是这么诡谲。  说起来,章宗祥这位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的学者,名副其实是中国第一批受过系统现代专业训练的法学家。在章宗祥的法律人生涯里,清末,他担任过宪政编查馆法制局副局长。民国之后,他担任过中央法制局局长、大理院院长(即最高法院院长)和司法总长。可以说,中国近代立法、司法各个领域的初步成型和奠基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他的身影。其最大的成就,要算参与制定了中国近代首部刑法———《大清新刑律》(1911年颁布)。  又如,曾出使比、瑞、日等国,在外交界较具影响的汪荣宝,早年曾经在清末宪政编查馆任职,后奉派为协纂宪法大臣,对于近代宪法发展具有开创性贡献。上世纪30年代初,法学家徐道隣25岁便在德国出版《宪法的变迁》,震动欧洲宪法学界。还有书中提到的董康,他撰写了《刑法宜注重礼教之刍议》一文,法失而求诸于“礼”,一方面,试图通过礼教重塑权威,维持国家社会秩序之安定,另一方面,试图借助习惯使新法获得认同,保障新式法律能执行顺利。晚清民国法律人一般既接受过旧式教育,又接受了新式教育,当时法律首先要面对的,便是变革与传统的矛盾。这里既包括古与今,又包括中与西的冲突。中国的近代化是外发性的,因此变革与传统之间的碰撞尤为激烈。  客观而言,外忧内患的时代似乎没有给予当时这些法学家宽松的环境,许多晚清民国的法律人在年轻有为时处于国家患难时期,在中年要出成果时遭遇家国命运变革。少年成名,老无所用,是许多这代法律人的写照。这个时代中的法律人似乎也没有平和的心态,更多的是一种“毕其功于一役”的焦灼。于是导致了晚清民国的法律人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彷徨,甚至有时同一个人观点前后不一、相互矛盾的问题。但晚清民国法律人的努力无论是其正面意义,还是存在的问题,都是时代的缩影,不应被遗忘。新文化运动之后,种种关于解决中国问题路径的思想理论之争,演变为政治之争,又变为军事的决战,法治文明的传承可谓时断时续。  他们在法律史上的“失踪”,既有个人的命运因素(如章宗祥在“五四”运动中的遭遇),又受历史大变革的影响。以作者对民国法学家燕树棠的“寻访”为例,这位耶鲁大学法学博士,30岁即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同时兼授清华大学法律课程。他不但学问好,教学出彩,还曾就任于南京国民政府法制局,主导民国民法亲属篇等多部法律的修订,后又任国民政府司法院大法官。这样一位在法学教研、立法司法界均深有造诣的法律人,上世纪50年代后主要的时光都在武汉大学图书馆和法律系编译室内度过。他的工作并不是研究,而是“每天到开水房将图书馆所有办公室的开水瓶灌满,以供人们饮用”。时间慢慢过去,他终于淡出了法律史的视野。  时代的变迁之下,可能以往很多的法律人,被我们所忽视、所遗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失踪”意味着其作为法律人的身份与经历不为国家、社会、同行甚至家人所熟悉。因为时代的特殊因素,即便对于他们的子女来说,他们知道其作为一个父亲的存在,但作为法律人的经历就未必了解得清楚,未必了解得深刻。比如书中提到,作者通过微信联系上了徐道隣的女儿———艺术史专家徐小虎,并把自己研究徐道隣先生的两篇文章发给她,她看完以后才知道,原来自己父亲作为一个“法律人”有这样特别的履历。  当然,正如有评论者指出的那样,本书其实还可以增补更多“法律史上的失踪者”。北洋时代,交通总长许世英涉嫌贪污,法律人杨荫杭(杨绛的父亲)将其传讯拘押。这件事很能体现当时一代法律人的信仰和人格,或许我们可以将杨荫杭的往事也钩沉出来。类似的人物还有很多,郁达夫的哥哥郁华、大法官吴经熊、1947年宪法的起草者张君劢等等,都值得一书。  三  每个时代都有其在思想、观念、价值上的“主流”,而这些“主流”是怎么形成的?对这些“主流”本身,我们是否也需要反思呢?在这些“主流”之外,那些被遗忘、被忽略的“失踪者”,无疑不幸成为历史和时代的“余数”,那么,这些“余数”就真的毫无价值吗?  学者朱学勤在其《思想史上的失踪者》书中,曾追忆自己年少时与一群关心精神胜过关心生活的同道“以旺盛的体力、贫弱的学力沉浸于那些激情有余理智不足的争论”。然而,具有反讽意味的是,以后他在学术领域生活十年,自己也没有寻找到当年那些不计功名、纯对思想发生兴趣的同道。他们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似乎集体失踪,一下子成了思想史上的失踪者,再也找不到了。  朱先生由是感慨:一部当代中国知识分子思想史,很可能是一部习惯性流产史。中国过剩的是人口资源,缺乏的是思想资源,故而代有新人,但在代与代之间,你却难以看到一条代代相连的思想史连线,一环一环向上螺旋发展。你能看到的是思想史资源的一次次浪费,一次次掉头下行,宣告失败。“与历史学的其他部类一样,思想史从来是也只能是文字记载的历史。它历来势利,只认变成铅字的文字。它又聋又哑,听不见也看不见旷野里的呼唤。所谓思想的长河,只不过是一条狭长的小溪。在这条小溪的两边,是望不见尽头的无字黑暗。一代思想者失踪,迷失在思想史这一边或者那一边的黑暗里,不会引起思想史长河的一声叹息。它连一个涟漪都不会泛起,不动声色地、熟视无睹地继续向前滑淌。思想史上大规模、小规模、集体性、个人性的失踪事件,几乎每一代都发生过,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以致我时常怀疑我所操持的这一行当,究竟是思想的保存者,还是思想的暗杀者?被它暗杀的思想,也许比被它保存的思想还要多。它整合了多少整数,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它又暗杀过多少除不尽的‘余数’?它既然能暗杀像顾准那样大的‘余数’———拆下自己的肋骨当火炬点燃,那就不难暗杀更为幼小的零散余数。‘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这句诗曾壮过多少人读史之后的胆气?然而我怕读也恨读的,就是这一熟句。是无边落木陪衬着不尽长江,还是不尽长江流淌着无边落木?两边来回读,怎么读都令人黯然神伤。还是翻过来读,才像一个暗杀者每天都在逃离作案现场,慌不择路,夜奔前程的连续记录!”  在我看来,中国近代法律人的际遇,即是中国近代法治文明命运变迁的侧影。法律无疑是历史的延伸,各国现行“良法”皆有“历史来由”。“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晚清民国是中国法律史上的大变革时代,伴随传统中华法系的解体和近代法律体系的建构,时代中的法律人通过知与行演绎着各自法律的故事。相对于制度变迁的冰冷无情,这些法律故事有血有肉,见证了法治中国的百年历程。就如《归来》中才华横溢的学者陆焉识,20多年的时间都荒废在了边疆大漠之中,归来后却面对着妻子的失忆,成为了“熟悉的陌生人”。比历史的苦难更可怕的,是对历史的失忆,慰藉那些长期被忽视的灵魂,并给予他们的继承者以力量。对他们来说,这番寻找,可能将有特别的激励和鼓舞吧。或许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在今天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的价值所在。  无论中外,文明火种的接续,最核心的部分都是思想、观念的传承。如果说,法学家的“失踪”只是一个隐喻,那么“寻找”的过程,其实也就是在完成对一个国家法治文明记忆的修复和重建。  正如作者在自序中所言:“今天对他们的研究,既是重建事实,还以历史公道,亦能从中窥得思想与学术的传承,领会文化与文明的碰撞,体察国家与社会的转型,感悟人生与人心的变迁。发现百余年来中国法学、法治的经验教训,以探究未来中国的法治之路。”原载:《新文化周刊》 作者:肖金
  •     “堪称幸运的是,当时票面必须写上议员的名字,该名单保留了下来,可作今天判断之用。”“旧派的后期领袖劳乃宣,更坦言新刑律其不同意之条文不过百分之三四,同意者却有百分之九十多。新刑律凡400余条,劳乃宣领衔提出的《新刑律修正案》涉及修改、移动、修复、增纂的条文数为13条又2项,可证其所言非虚。”“……在此之前,于《论秋审制度与欧美减刑委员会》《前清司法制度》等文中,已有所涉及,后更有《秋审制度》一书,凡十五六万字,集中论述。在此基础上,董康概括出四十条提要,著成《清秋审条例》。……全书共两章,第一章通例,凡九条,介绍秋审、朝审的概念、期限、适用法规、处分、例外、惩戒等基本问题,第二章分例,凡三十一条,依秋审之程序编定。这样的体例,显然出自具有现代法学素养的学者之手,乃以程序法之视角,观察秋审制度。”“……始信吾东方以礼教立国,绝不容无端废弃,致令削足就履。”“惟需要审慎的是,专业的划分仅仅是为了深入研究的需要,却不应以此为由而画地为牢、固步自封,所谓‘法学的法律史’与‘历史学的法律史’之分作为学科的事实存在即可,非要强加区别、优劣比较,则大可不必,因为王道乃是学者的素养与作品的质量,而非其身上所贴的专业标签。”“1971年何炳棣和杨振宁、王浩、任之恭、陈省身五位著名旅美学者访华,写出《留美中国学者访华观感集》,对‘文革’中的中国做出了今天看起来匪夷所思的高度评价,……学人的解读颇为精彩:‘他们强烈的民族情感不忍心让他们在西方那样的处境下,再来对自己的祖国提出批评。这种家国情感超越事实判断的历史现象,是中国知识分子对国家统一渴望的极端表现,以事实判断,他们不见得对当时中国的真实生活没有一点自己的独立观察,但对国家统一的强烈情感,让他们的理性失去了对事实的反省。’”“清末民初之间,中国国势不振,渐渐丧失从前重人重德之自信力,而以为泰西各国盛强,多赖法律,于是渐次崇尚法律,而轻视‘人’的问题,迷信人事之一切可以取决于制度。……近年来我国对司法之建议及改革,多制度之形式,而忽略司法之精神,以致法官创建之精神和人格之修养,反不及旧制时代之提倡与努力。这种状态造成之主因,是由于我们迷信了西洋思想上对于司法之沿习的错解。我们采用西洋法制,反而以误传误,变本加厉。”

精彩短评 (总计21条)

  •     作者用心用时间去补上法律链的缺片。
  •     书中提到的很多问题都值得深究,比如民国法律人后期思想的保守化和民国初年法制建设的悖论等等
  •     回家路上打发时间读完,名为“失踪者”有些令人费解。写不同人物笔法细微差别,大体上浅显易懂。
  •     虽然通篇着实有卖弄文笔之嫌,各种“管见以为”啊,但确实写的不错。想引其一段话“生命之树漫长却又短暂,茫茫人海之中,潮起潮落之际,有时候人与人之间宛若前赴后继扑上海岸的浪花,有瞬间交集,便又消逝无痕。”触动良多,确实,人生路上,没有谁会永远陪伴同行。
  •     作者长篇累牍地在向我们展示清华法学是多么的有历史传承,难道是因为自己为清华法学教授而与有荣焉?其行文的时候有时候真的让人觉得很矫揉造作,如“念兹在兹”等表达让文章既不像白话文又不像文言文。不是很喜欢这本书,感觉写的也不好。读微信公众号“大案”评出的2015十大法治图书才去读的。
  •     陈老师的书,考证细致,文笔朴实,是一种阅读的享受。
  •     钩沉旧事,认识不一样的法律人…
  •     2016.1.11夜,当当。陈新宇《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基本上每篇都是简单的史料考订,不全面也不深入,篇尾一个简短的余论,立论的整体框架还在许章润的《法学家的智慧:关于法律的知识品格与人文类型》和《说法·活法·立法:关于法律之为一种人世生活方式及其意义》二书中打转,特别是《法学家的智慧》中所收《书生事业 无限江山——关于近世中国五代法学家及其志业的一个学术史研究》,陈论及之人物,许文早已论及;许论及之人物,陈书则有遗漏;许文提出的观念,陈书在给他作注脚。
  •     真的只是在贴寻人启事
  •     小书,简单的勾勒了几个民国法学家,无聊时可以翻翻的作品。
  •     夹带私货也太多了吧。
  •     正如序言所言,此书旨在“抛砖引玉……吸引更多学术同好。”是起点,而非终点。依仗法制史一点皮毛,读起来尚能适当扩展,有时还埋怨作者述析不过瘾。董、瞿、何历史交错,唏嘘不已;燕、邵、端木、潘温润严谨,值得敬重。又在火车上看完了一本小册子,看来火车已替代马桶成为我最佳读书地点。
  •     关于理论与史实的观点是非常个人特色、同时想来很有道理的。考据类的文章从资料等之上看得出是很扎实的。但除此之外似乎也并没什么了,一语中的的洞见不多。尤其是,一,浅显,文笔一般,有时感觉有些匠气,甚至有些大词,不甚简练。二,后几篇文章,尤其是纪念性文章,明显不是学术论文,也不算随感,因为实在是观点先行了——可以理解,但也只适合报刊或讲演吧。
  •     还可以写的更好,书中涉及的这些人物资料尚有很多发掘和可以书写的,甚至潘老也还在世。现在的内容让人读后意犹未尽。
  •     那个年代的人事,多令人感佩。这本书值得翻翻。
  •     科普书。。。而已~
  •     标签在文化和法学中犹豫,好书,但是差口气。毕竟是情怀作品,地铁上有路人问我抄书名,也算是应了情怀。
  •     看了以后非常感动,觉得自己如果这样不努力下去就会辜负“法律人”这样一个讲法吧。
  •     用心之作,十年磨剑
  •     好书。研究历史之人的文字自带一种书卷气 读来顺畅 ;内容上 通过这些法律史上的人物故事 反应时代的变幻 法律人的素养 有的文字与故事令我唏嘘 观史也在观今 视人亦在视己
  •     全书已阅,一部用心、中肯之作,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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