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家族制度史论

出版社:中华书局
出版日期:1995-11
ISBN:9787101012101
作者:徐扬杰
页数:556页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宋明以来的封建家族制度述论
一、宋以前家族制度的演变和近代封建家族制度的形成
二、聚族而居的家族组织和祠堂、家谱与族田
三、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组织
四、家族的赈济和劳动成员间的生产协作与经济互助
五、家族的祭祀和文化生活
六、家族中以孝为中心的封建伦理思想
七、家族制度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的作用
第二章 近代封建家族制度形成述略
一、唐末五代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的瓦解
二、近代家族制度形成的原因
三、宋元时期地主阶级“敬宗收族”的实践
第三章 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制度
一、浦城洞头邹氏大家庭的同居共财制度
二、宋元明时期几个典型的封建大家庭
三、宋以后封建大家庭组织的普遍性和特征
四、宋以后大家庭组织广泛发展的原因
第四章 明清以来封建家族制度对社会生产的阻滞
一、限制和破坏生产事业
二、垄断和扼杀生产技术
三、压抑和阻碍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
四、家族工艺在保持和提高民族传统生产技术方面的作用
第五章 明清家族的防卫体系及其维护封建统治的作用
一、家族防卫结构
二、家族防卫制度
三、家族防卫体系主要是镇压农民反抗和起义的工具
四、家族防卫体系的封建政权无法替代的作用
第六章 宋明律例和封建家族制度
一、封建法律对父权、族权的确认和限制
二、亲属相犯按照血缘关系等级加刑和减刑的原则
三、宗法思想指导下的几个诉讼原则
四、法律对血亲复仇的容忍和惩罚
第七章 明清以来我国南方的家族械斗及其社会根源
一、明清以来我国南方家族械斗的严重性和广泛性
二、家族械斗的组织和指挥
三、家族械斗的严重后果
四、家族械斗的直接原因和社会根源
第八章 明清以来内地的村落结构和村族的祭祀与习俗
一、农村的村落结构和特点
二、村族的祭祀。家祭、社祭和醮祭
三、村族中的各种习俗(上)。村民互助和农事、节令文化习俗
四、村族中的各种习俗(下)。婚姻和丧葬、迷信习俗
第九章 宋以后内地民间的婚姻制度和习惯
一、封建婚姻的意义和原则
二、民间婚姻的范围和禁忌
三、民间婚姻的缔结和离异
四、内地民间的特殊的婚姻习惯
第十章 宋以后家训族规中反映的道德思想和规范
一、宣扬封建伦理道德和剥削阶级的处世哲学
二、阐述民族的传统品德,教育子弟族众本分地读书和做人
三、强调正风澄俗,整顿社会风气,教育子弟族人不要沾染恶习
第十一章 略论近代封建家谱的内容、撰修和作用
一、古代谱牒的衰绝和近代家谱的兴起
二、近代封建家谱的基本内容
三、家谱的撰修及其义例和原则
四、家谱的刻印和保存
五、家谱对于维系近代家族制度的作用
第十二章 宋以后理学家们对于宗法制度的史的考察
一、张载、程颐对于宗法思想的鼓吹和重建家族制度的呼吁
二、朱熹、陆九渊等对于近代家族制度的具体设计和实践
三、丘�、正守仁等对封建家族制度的提倡和利用
四、清代学者对宗法制度进行详细考述的目的和意义
第十三章 简释《红楼梦》中的家族组织和宗法思想
附录:征引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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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徐扬杰《宋明家族制度史论》(中华书局)也是一本很不错的研究中国古代家族制度的书。尽管作者完成这本书的年代大约是在八十年代,难免有些强我以就马列的东西,但瑕不掩瑜,瑜远大于瑕。此书明确将古代中国的家族形态演变分为三个阶段:1.先秦。作者认为先秦中国,是政权族权神权,三权合一的。尤其是政权与族权的高度同一,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家国同构。此种三权合一的制度保证就是周以来的宗法制度。其政权表现就是封国、封邑等。血缘关系在政治权、经济权、文化权的确立与分配上起决定性作用。先秦宗法制度的灭亡,原因是经济上的。由于两极分化,财富的分配不均,大量的小宗从宗法家族中游离出来,成为自由(农)民。到了战国时代,许多奴隶获得解放成为自由(农)民。加之战争频发,宗族破灭成为常事。破灭了的宗族基本都沦为自由(农)民。到战国晚期,基本由自由(农)民成长起来的地主阶级已走上历史舞台。2.秦至唐末。世家豪门的家族制度。秦代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打破了周以来的政权与族权的同一。因为秦行郡县制,因此各级官员都是朝廷任命的,而非靠宗法制度确立的。且在秦制度下,皇帝的神子、教主色彩,与宗周时代相比大大淡化、弱化。这是因为在国家政经制度的日常运作中、在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以及权力的确立与分配上,血缘关系不再起决定性作用,权力神授的意识形态观念也失去了说服力,技术官僚阶层成为国家政权合法性的保证,同时此一阶层也是治国的栋梁砥柱,特别是隋唐科举取士之后。也就是说,秦以后的中国其实不再是家国同构的了。此时的家族形态,就是世家豪门。一个豪强家族,周围是依附于它的农民、部曲(豪强家族与农民、部曲之间可以完全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豪强家族中不乏累世公卿的世家。而累世公卿的世家几乎无一例外都是豪强。大的世家豪门足以对抗国家政权、地方政权。3.宋明以来。由于唐末与五代的大动乱,世家豪门几乎都被打破、打碎。小农成为人口结构的主流。加之,宋立国之后,科举制与文官制高度完善,土地制度也出现新的变化。这三个基本制度保证了阶层流动成为常态,有效防止了汉唐式世家豪门的形成,世家豪门既无法存在,世家豪门把持朝政与地方事务的局面也就不可能出现。于是宋代及以降,就出现了新的家族制度。同一个祖先繁衍的子孙,靠祠堂、族谱和族田维系在一起,是谓敬宗收族。天下无不在族之民。此后的中国民间社会就是家族社会。徐扬杰的书给人的几点启示:1.家国同构只在先秦时期存在过,秦及以后的中国其实不存在家国同构。2.古代中国不是小农社会,而是家族社会,每一个小农都属于一个家族。严格意义上的小农社会恐怕只在战国晚期及五代短暂存在过。失族的流民也只是在动乱或灾荒时期才出现,天下一旦太平,一定又是敬宗收族,归于某个家族。

精彩短评 (总计2条)

  •     比较有意思的是作者的田野调查部分。幸亏他调查的时候,还得见存留到解放后的福建浦城五世同居活个案。範式太陳舊我就不說了。主要是清代的部份剛好和敝人的方向有重疊,看到他對喪服文獻的看法,竟至於推出清儒以為“天子諸侯無宗法”,就覺得…………
  •     对于了解中国的乡村社会很有帮助,从各个面向来理解家族制度,能够把握其总体性的结构。(5555当年做家谱做传统家族教育居然不知道这本书,难怪总觉得把握不够,对现象有敏感性却没有理论和学术概念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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