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天宝鉴

出版社:时代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2-8
ISBN:9787538704723
作者:冯梦龙
页数:682页

内容概要

冯梦龙(1574-1646),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犹龙,又字子犹,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等。汉族,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他的作品比较强调感情和行为,最有名的作品为《古今小说》(《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合称“三言”。三言与凌濛初的《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合称“三言两拍”,是中国白话短篇小说的经典代表。冯梦龙以其对小说、戏曲、民歌、笑话等通俗文学的创作、搜集、整理、编辑,为我国文学做出了独异的贡献。

书籍目录

卷一情贞类
卷二情缘类
卷三情私类
卷四情侠类
卷五情豪类
卷六情爱类
卷七情痴类
卷八情感类
卷九情幻类
卷十情灵类
卷十一情化类
卷十二情媒类
卷十三情憾类
卷十四情仇类
卷十五情芽类
卷十六情报类
卷十七情累类
卷十八情疑类
卷十九情鬼类
卷二十情妖类
卷二十一情通类
卷二十二情迹类

作者简介

《情天宝鉴》一名《情史》,又名《情史类略》。由明代著名文学家、戏曲家冯梦龙集笔记小说之大成,辑录历代儿女情长的故事编纂成书。书中描写的凄然爱玩、悲壮惨烈、鬼魅动人的爱情故事,表达出广东人民群众的良好愿望与追求,讴歌了青年男女之间的纯真爱情,鞭挞了玩弄美好爱情的恶徒。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现实。并为后世的白话小说、戏曲创作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不失为一部较优秀的通俗佳作。
但是,书中内容尚有不少宣扬封建伦理道德、因果报应、情爱至上、荒唐怪诞或污秽的描写。在译写白话本的过程中,除删去《情外类》《情秽类》两卷外,在不损伤原文风貌的基础上,对某些情节进行了适当的删节。鉴于历史的局限,书中谬误之处,请广大读者阅读时要认真加以鉴别,汲取精华,摒弃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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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短评 (总计8条)

  •       “女以生子,男以取乐。天下之色,皆男胜女。羽族自凤凰、孔雀以及鸡雉之属,文彩并属于雄。犬马之毛泽亦然。男若生育,女自可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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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拾硬盘的时候翻出去年这时候无聊写的读书笔记,贴出来玩玩。
      《情史》这书其实前面都是男女间凄美或happy ending的爱情故事,看到《情外篇》的时候,尤其是本文开头那段话,实在是把我镇住了。
      满眼都是龙阳君。以下是去年的瞎掰,聊以解闷,看不惯的快走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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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丁期
      丁期婉娈有容采,桓玄宠嬖之。朝贤论事,宾客聚集,恒在背后坐。食毕,便回盘与之。期虽被宠,而谨约不为非。玄临命之日,斯乃以身捍刃。
      
      丁期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小正太,很对桓玄的胃口。丁期这个正太拽住男人的心很有一套,桓玄君迷恋他就跟当初纣王迷恋妲己姑娘一样,不管什么时候,身边老带着丁期,到处秀恩爱。丁期特乖,虽然桓玄这么喜欢他,他就是不恃宠而骄。在外面绝不为非作歹。更好的是,这么个小受的角色,他还特忠诚,桓玄都快死了,他还帮他挡刀子。话说,树倒猢狲散,丁期却这么维护桓玄。爱情的力量?
      
      当然,如果把这个世界看得丑恶一点,势利一点,这个故事还可以这样解读。桓玄乃是一国之君,大小也是个诸侯,有钱有权,多少女人都想攀的大树。偏偏这大树就喜欢漂亮男孩子。呐,丁期就“不经意”的被桓玄遇到了。从此过上了“灰姑娘”式的幸福生活。可以理解为从这以后,桓玄就养着丁期了。丁期不仅漂亮,也聪明。他就像一个女人一样知道如何抓住男人的心。首先就是不要给自己招惹麻烦。给自己惹麻烦就是给桓玄找麻烦。桓玄要是哪天帮你收拾烂摊子收拾累了,还不一脚踹了你,要知道,踹了你还能给自己掰回良好的声誉。所以,要保证自己的位置,就不要在外面为非作歹,不值得。不过想想,丁期也没什么值得做的坏事。所谓男人做的坏事,一为财二为色。首先呢,丁期这么受宠,绝对不缺钱,所以犯不着为财犯傻;再说,就丁期跟桓玄那关系,给自己找女人不就是给桓玄找情敌嘛,在桓玄那儿,情敌就等于麻烦。更何况,丁期跟了桓玄,说不定丁期自己也是同志,毕竟,爱情这种你情我愿的事,谁说的清呢。总之,丁期就是这么听话。谁要养只这么聪明乖巧的小猫还不乐死。于是,桓玄就更喜欢丁期了。只能说,丁期真有手段。桓玄要死的那天,具体情况,冯梦龙也没说,估计是桓玄为君不明智,不知道给自己招了哪个大麻烦,于是就有叛乱啊,逼宫啊之类的桥段。这时候,丁期的表现,那叫一个忠诚,人家桓玄都快game over了,你还给人家挡剑。难不成你就那么喜欢桓玄?呐呐,既然作者在这里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的想象空间,我们不妨这样YY。根据红颜祸水的定律,第三者出现,假设这人地位跟桓玄差不多,品味也差不多,就喜欢丁期这样的小正太。于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路人甲遇到了丁期,特喜欢他,发誓要弄到手。于是就发动政变。丁期再次展现了他的聪明之处。丁期知道男人嘛,要的就是新鲜感,不然犯不着为你小小的丁期打仗。既然都到这份上了,一般人肯定是撇下奄奄一息的桓玄,立刻投入路人甲的怀抱,但是丁期不一般呀。丁期在桓玄临死前还为他挡刀就是做给路人甲看的,意思就是,路人甲你打败了桓玄也没用,我就是不从你。路人甲本着大男人的姿态,就想,不应该啊,我哪点比不上桓玄了,他都要挂了,你还护着他,大爷我就不信我搞不定你。丁期的那一挡激起了路人甲强烈的占有欲。于是乎,丁期用他惯用的手段,又俘获了另一个男人的心。
      
      啧啧,丁期很有红颜祸水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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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龙阳君
        魏王与龙阳君共船而钓,龙阳君涕下,王曰:“何为泣?”曰:“为臣之所得,鱼也。”王曰:“何谓也?”对曰:“臣之所得,鱼也,臣其喜,后得又益大,臣欲弃前得鱼矣。今以臣之凶恶,而得为王拂枕席,今四海之内,美人亦甚多矣。闻臣之得幸于王也,必搴裳趋王。臣亦曩之所得鱼也,亦将弃矣。臣安能无涕乎?”魏王于是布令于四海之内曰:“敢言美人者族!”
      
      
      龙阳君与龙王无关,这点我也是看完才明白的,看到龙就想起那种神奇的生物了。进入正题,魏王跟他的龙阳君一起乘船钓鱼,钓着钓着龙阳君就哭了。魏王问,怎么啦。龙阳同学就开始以怨妇的姿态开始演说。他说,我是为我得到的鱼哭泣啊。我得到鱼十分高兴,后来又钓到更大的,于是就想丢弃之前得到的鱼。如今以我这么凶恶的人,居然能睡在王的身旁。四海之大,美人众多。得知我受宠于王,必然会争相过来,博得王的爱怜。而那时候我就会像之前钓得的鱼一样,遭到被丢弃的下场。想到这儿,我怎能忍住不哭呢。魏王听了这番话,立刻昭告天下:不许提纳妃娶妾之事。
      
      看完之后就觉得龙阳君的居心啊,太不纯良了。古代人就喜欢打比喻,想象下龙阳同学对着满筐的鱼哭的样子,唉,多虚伪的场景(抚额...)。估计满池的鱼听到他那番话都会立马打个寒颤,真是个冷笑话。一棒打乱多少美女前来邀宠的心思。这不是让王绝后嘛。唉,龙阳君,莫非,你是敌国的奸细,来蛊惑王的?好一出美人计。
      魏王喜欢你,爱你,你就专宠。不守妇道,还怎么母仪天下,呐?估计,不少贤臣都是死于此类进谏。龙阳数行泪,魏王帝业抛。如此决绝的爱情,大概只因主角是帝王吧。这般不容俗世的爱情,只能成为宫廷的传说,市井的笑谈;也只有宫廷的堂皇,配得上这般奢靡的爱情。
      与君畅饮,伴君身侧,如影相携,如花美眷岂能比得上良人如斯。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耽美的内涵...大概知交与伴侣的距离只在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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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潘章
      潘章少有美容仪,时人竞慕之。楚国王仲先闻其名,来求其友,因愿同学。一见相爱,情若夫妇,便同衾枕,交好无已。后同死而家人哀之,因合葬于罗浮山。冢上忽生一树,柯条枝叶,无不相抱。时人异之,号为共枕树。
      
      潘章很美,很多人都追慕他(或者是羡慕吧)。有点小疑惑,难道那个时候民风很开放么,女生这么主动,还是说,追慕他的尽是些爷们?大概是艳名远播吧,导致远在楚国的王仲先都知道有潘章这号尤物了。于是,王仲先慕名而来。(话说,只听说过有诗人啊,名声远扬,有同道仰慕才华而来的,哪像这厮,明摆着就是冲着潘章的小脸来的。算了,算了,食色性也。)一般来说,志同道合的人往往会一见如故,于是这俩龙阳之好的人呢,便一见钟情了。从此过着夫妻一般的幸福生活。古文就是太省略了,大家都很想看细节嘛,他们究竟是怎么对上的呢?
      这段爱情至此本可以终章了,但是结果,他们都死了,于是我又搬出我常说的那句话: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然以死读得句终。所以,他们死了,还是同一天死的。
      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得同年同月同日死。这句话貌似是琼瑶奶奶的经典爱情宣言,居然这里成真了。诡异的是,合葬之后,长了一颗好诡异的树。柯条枝叶,无不相抱。呃,本人是这样想的,感觉这棵树不管生成什么样,都会时人异之吧,哪怕不长树,也会生个其他什么东西,让人异一下。这就是古代人的逻辑呀~
      细细推敲,文中略去的部分很微妙啊。在民风尚未开化的那个年月,这两个人之间的爱情绝不会像文中轻描淡写的那样简单顺利。从结尾的死后坟生合抱之树便可窥一斑。这样的结局,屡见不鲜,而前提都是恋情不被世人接受。只是那些细节充分的恋情主角都是一男一女,所以成为传世悲恋,而此篇,同样的痴情,却只能三言两语,一笔带过,湮埋在史海的马里亚纳海沟里。
      潘章是个有着柔美小受气质的男子,这样不合性征的外貌,引得名声在外,招来王仲先这只妖蛾子。先是同窗,详情可参照梁祝那对。事态发展到他们同床共枕,举案齐眉的时候,那个时代的卫道士举起礼义廉耻的大旗,说:嘿,你们两个,不带这样玩的。
      王仲先是从楚国来游学的,相当于外国留学生的待遇,本着睦邻友好的条例,本邦的人自然不敢拿他开刀。吃苦的就是潘章了,鉴于他的小受位置,批判他的污言秽语可参照数落红颜祸水之流。狂热的爱情面前,这点流言的杀伤力只相当于几只苍蝇。于是方案二,街坊邻居对这俩视而不见,粮店不卖米给他们,市井里没人愿意接他们的生意。断绝一切生活来源,有钱算什么,没人跟你们打交道。
      生活和精神永远是两回事。举步维艰之际,王仲先对潘章说:我们出国吧,去楚国。王家的高堂见这小子学问没啥长进,却开始玩男人,忍无可忍。此时,这里的情节可参照大户人家的子弟看上了地位悬殊的贫家女。
      最终,被逼无奈的二人,大概还山盟海誓了一下,顺便诅咒了下挡他们幸福的人们。然后,殉情了。文中一句好微妙的“家人哀之”,估计是王家高堂可惜了自家孩子,小追悔而已矣,肯定还把错归在潘章身上呢。鉴于王家高堂的小小的悔过,于是把这俩人合葬了,肯定不是祖坟啦,荒山野岭的随便刨个坑得了。墓碑这么微妙的东西肯定别指望啦,要不你说说那墓志铭怎么写?那棵树的存在就更合理了,想想看,两具尸体呀,多少氮磷钾钙啊,人民群众就指望长个什么绿色植物来制造流言了。好吧,最后解释下那棵树为什么长那么怪异了。根据生物学的观点,以及众多权威书籍可知,答案其实很简单,营养过剩而已。
      共枕树事件至此剧终,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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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属娱乐,我不是文科生,有理解偏差的表拍我。
      
      总之呢,作为传承至今的耽美大作,还是很神奇的文。
      
      
      
      
  •     放你妈狗屁
  •     好“买卖”
  •       近日我的城市阴雨连绵,在这连骨头缝里都发霉的辰光,双休日唯一可做的事就是窝在被笼里什么也不孵,专心读《情史》。
      
       绛红的封面,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年版本,是在街边特价书店买的十块钱便宜货。我得先说下特价书店。店面不大,屈屈扭扭地夹在某龙虾馆、快印中心、酒店和一家按摩店中间,隔条街正对将热钱存来贷去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某支行”,但它的命运似乎比大名鼎鼎的“季风书店”要好。因为流行的盗版书占大半,另一些是偏僻的文史社科类,厚厚的一本定价也就在十块左右。像我这般的读者,除了上班,致命的癖好不过买书。新书定价虚高,内容于我等是本能的敌视。一般我每周逛那么特价书店两次,我偶尔接孩子放学经过,老文青的惯性使然,便施施然迈进去。估计也只有进旧书店能施施然。站在成排的旧书和盗版书面前,曾经淘得周作人书信、欧洲宴会史等,还有黄裳、陈寅恪、林海音、汪曾祺、车前子等的书以及“木犁书系”中的“我思文丛”、“风雨文丛”各一套,嗯,幸运的是这些小众的正版书被一位喜欢小众图书的读者抱回了家,不算太委屈了它们。
      
       我对《情史》本来也兴趣不大,但很快发现编撰者是编选“三言”的冯梦龙,便没犹豫买下来,看来这是又一种幸运了。冯梦龙,除《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外,记忆很深的有他的笔记《古今概谈》、民歌集《挂枝儿》。《挂枝儿》“想部”三卷《相思》之三云:“姊妹们害相思。我从来不信。到如今。看看要轮到自身。想着他。念着他。恹恹成病。不茶还不饭。不痒又不疼。同般样的相思也。我相思又害得狠。”前几年我读时竟扑哧一笑,自是笑唱小曲的旧时姊妹若不是在欢场,哪会如此贴心贴肺的亲,若不是在欢场而是叫小芳的村里姑娘或者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之类,怎么就单单古代才有而我等遭遇不上?放如今,就算“她”只那么懒懒地一唱,虚虚实实的巧舌儿,掏得“哥哥”腰包里的银两而不是直奔主题讨价还价,大概也没有几个能学得了那种风情。
      
       《情史》本名《情史类略》,又称《情天宝鉴》。冯梦龙在《情史叙》中直言:“情史,余志也。余少负情痴,遇朋侪必倾赤相与,吉凶同患。闻人有奇穷奇枉,虽不相识,求为之地,或力所不及,则嗟叹累日,中夜辗转不寐。见一有情人,辄欲下拜。或无情者,志言相忤,必委屈以情导之,万万不从乃已。尝戏言,我死后不能忘情世人,必当作佛度世,其佛号当云‘多情欢喜如来’。” “天地若无情,不生一切物。一切物无情,不能环相生。”“有情疏者亲,无情亲者疏”。他还认为,“情始于男女”,“流注于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之间”,“六经皆以情教也”。
      
       封面右边靠中间位置被印刷厂挖了个长条形的空白,似乎是若有所指。入情、伤情、悲情,纵使最终讨得了欢喜结局,还是要进一道“门”。进不得,自是门槛太高,一对相思人儿在经济、门第、职业上的不对等;勉强进得了,也不能保证婚姻不出状况,尤其豪门少奶奶不好当。撇开封建流毒的古代,单说当今娱乐圈美人。贾静雯付出的绝对比外人想象要多。夫家真假豪门之争、婆婆刁难之说、虚荣攀爬的指责、丈夫的毒打…… 叶蕴仪“伤心日记”伤心泪,丈夫流连于声色场所,四处寻芳问柳;离婚后又大曝其闺房秘密,指责她对性“异于常人”“苛索无度”。或许也有对等的,彼此一脚便踏进“门”,渡边淳一《紫阳花日记》里的省吾和志麻子夫妻,也曾一样共患难同喜乐,但渐渐最熟悉的最陌生,像隔了猫眼对视的陌路人。实际上,危机永远存在,暗流平静地汹涌。同样是《挂枝儿》里,某女唱:“冤家呀。……再不把咱家的门来上。负心的贼。可记得当初和你不曾得手的时节。你说道如渴思浆。如热思凉。如寒思衣。如饥思食。你在我跟前说。姐姐又长。姐姐又短。把那甜言美语来哄我。到今和你得了手的时节。你到高飞远举。远举高飞。”瞧,这应该是旷古烁今的经典写照。而另一方,“再不把相思害。猛可的撞见个俊多才。不由人见了心中爱。正是拆了秦楼瓦。又盖上楚阳台。卖了相思也。又把相思买。”(《卖相思》)冯梦龙评点:“也有该卖的。也是该买的。都是都是。”遍览《情史》,果然如此。(黄亚明)
  •     难道都没人看过?连个封面都没有……真囧。我小时候可是读得十分惊悸的。哇,十几年前了……
  •        准确来说已经不能够称“最近”了,无奈记不得准确时间所以只好这样开始:最近,我在慢悠悠地读冯梦龙的《情史》。
       哇!这真是一本令人开眼界的书,首先目录就震住了我,分了好几大类,首字统统用“情”来冠。翻完了目录我起了一身鸡皮!若果真能细细参详这本奇书,我定能在“爱情”这个大问题上提升不少境界哩!
       可是,有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正文会变得不一样!第一章《情贞》篇就重口到我差点尿失禁!几乎篇篇不离贤妻尝其夫“屎/尿/痰/疖”啊啊啊!我冷静下来,反思自己的人生:一定是我从小过于保护自己了,结了婚的女性一定开启另一种食物取向,吃个翔舔个尿,吸一吸大毒疖子一定都是手到擒来的妙事,乃是夫妻间打情骂俏,病榻缠绵的小曲儿。果然,我没有“情史”是自己不懂得这些!一定是!
       好噶!《情贞》篇重塑了我的爱情观之后,我压下恶心反胃鼓起勇气兴致勃勃地打开第二章《情奇》篇……可是,为什么篇篇几乎不离“男扮女装”“女扮男装”而且“男扮女装”的通通一夜就那啥了,而“女扮男装”的十几二十年同行的人都发现不了?果然男人都是蠢货么?或者是“女扮男装”的女人都有够pure man!“男扮女装”的男人一定都是美男子!果然啊!颜才是最重要的嘛!
       没有第一章重口让我略略地隐隐地有些些失望,直到看见了一篇小故事:一个小娼被养她的人叫来给自己的俩客人敬酒,小娼看中了一个美男就认定了他就是养她的干爹打算将自己送给的对象,结果干爹将他许给的人是另一个丑男。小娼的回答利落又干脆:“妾只拜一回!哪有重新认丈夫的道理!就他了!换人不如拿我的命!”(原文记不清,但就这意思)干爹只好把她给了帅哥!我看了结尾小娼与美男携手,那个丑货的ending甚至提都没提,没来得及称赞作者的现实主义风格有够狠,定睛看了一眼题目,竟然是以那个丑男为名!感受到了全宇宙的恶意!
       第三章我还没看,目前获取的信息量足以令我消化一阵,这是一本奇书我要细细参详……
      
  •     删去《情外类》《情秽类》两卷
  •     笑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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