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災小鎮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1997
ISBN:9789573233640
作者:Ellery Queen
页数:4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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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災小鎮,ISBN:9789573233640,作者:Ellery Qu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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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40条)

  •     对的,我读书的时候就一直在凶手是吉姆还是诺拉之间摇摆,在最后一章之前两者都是可能的,只不过最后一章的故事随作者安排了,换成楼主这个也不无不可,只不过缺少了推理小说的翻转效果而已。 楼上的问题只要作者稍作安排都可以给出解释的,并非板上钉钉的证据。
    只能感叹再也不是推理至上的奎因了。
  •       “我们面前的问题既不是理性的也不是感性的,而是法律的。”侦探推理小说《灾难之城》中,作者借作品人物之口说出了这样的观念。当我读之于此为之一振,因为有一种感受似曾相识,其蕴含的是凌驾于言语语义之上的文化问题。忽而我联想到许多在接受层面与之相通的作品,甚至跨越到另外一种类型小说门类——科幻小说。不过作为一篇正经的书评文章,我首先要例行公事的完成对小说整体的介绍任务。
      《灾难之城》是埃勒里•奎因(曼弗雷德•班宁顿•李和弗雷德里克•丹奈表兄弟二人合用的笔名)极为重要的作品之一。1942年发表之后,立刻引起美国推理小说界的轰动,被誉为埃勒里•奎因模式的缔造之作,并为埃勒里•奎因走出创作低谷立下汗马功劳。可以看到众多相关评论称此篇作品完成了奎因小说从解决心智游戏到哲人侦探的转变。可见其举足轻重的地位。
      从小说内容看,显然与通常推理小说一样,由作者精心设计、布局。也或许因为作品是二人合力而成,从故事的推理逻辑上看更加的严丝合缝,绝对禁得起反复推敲。小说开始于一位名叫埃勒里•奎因的侦探推理小说作家兼侦探的人来到莱特镇寻找创作灵感。先是奎因先生租住了被镇中居民称之为“凶宅”的房子,而后房子的女主人诺拉意外发现三封自己新婚丈夫写给他姐姐却尚未未寄出的信,信落款的日期皆是将来的时间,而内容更令其惊恐不已,日期是第二年新年的信里写到诺拉在当天死了。事情总不能按照知情人所期待的方向发展,越是想逃避什么,惨剧却越是接二连三的发生。终于在一切看似尘埃落定之时,真相大白于读者面前了。
      小说几个悬念环扣进行,一池静水微风吹皱一般,一波又一波若即若离的吸引着读者往下读去。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悬念却未能一一得以解决,同时作者在叙事中,似乎有意让读者渐渐淡忘上一个疑问。跟随着全文的进度,会忽然发现作者对这些接二连三的悬而未决之事保持事过则剪口不提的态度,使得通篇小说会有种踏入热带雨林的感受,步入越深就越迷雾重重,甚至已然忘记了来路。
      同时,小说亦有其不足之处,主人公奎因先生从踏入莱特镇的第一步便已经表现出与整个故事的不协调。在故事中奎因先生几乎是一个多余的角色,他只好时而扮演读者的眼睛,时而扮演故事的推动力,奎因先生的眼成为了读者的探知器,嘴成为了作者的第二叙事手段。仅此而已。
      但这一切无论优劣皆非《灾难之城》最能吸引我之处。恰恰相反,正如本文开篇所言,我被小说中那些作者借人物之口所表达出的,或许只有异域文化圈的人才能清晰看出的观念所吸引。再重新揣摩一下本文开头引用的句子,若只将《灾难之城》称之为侦探推理小说,未免不淹没了它的时代特色,可以说这是一篇充满了法制浪漫主义情怀的作品。不与否认的是奎因从不屑于误导读者,并以“挑战读者”的方式在情节叙事中与读者一决高下,然而在《灾难之城》中占据了举足轻重位置的内容是一场激烈的法庭对决。被告的所有有罪证据全靠在法庭上一一指出,被告律师自然从中抽丝剥茧找出不合逻辑、不合常理之处,破坏供词的成立性,最终由陪审团裁决。无论在《灾难之城》中这样一场耗时许久的法庭论战如何结局,它的存在已经代表了一种文化。以前很疑惑侦探推理小说为什么多以侦探精确缜密的推理作为结尾,而罪犯听后便俯首认罪再无反抗。认真思索了《灾难之城》之后,我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原因正在于作者预设了侦探说出的推断(包括掌握的证据)其一完全符合作案因果事实,其二再无逻辑上的漏洞可寻,一旦公之于法庭,陪审团将会毫无悬念的为其定罪。也就是说在这样的法制体系下逻辑可以战胜一切。当然,即便是现实中的西方社会也未必真能如此。因此我称这是一种极具时代特色的法制浪漫主义情怀。
      二战期间,西方社会笼罩在绝望与惊慌之下。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之后,西方刚刚建立起来的本引以为豪的“新文明”,眼看即将土崩瓦解,绝望、无奈、猜疑之中,一股浪漫情怀卷土重来,有一批乐观的文人开始重新审视支撑西方“新文明”的双子塔,甚至对其顶礼膜拜。两大支柱便是:法制主义、科学主义。特别是在美国,似乎所有美国人都相信只有科学才能救地球,只有法制才能整顿世界。实则真假,笔者不欲在此多以论述,只是为了展现那个年代绝望中的乐观情怀。
      然而将其放入中国的文化视野中,则将发生有趣的变异。在中国,法制主义、科学主义皆不是通过长期思考以及自我斗争而得来的。晚清的梁启超等人振臂一呼,开始大量翻译西方的侦探推理小说和科学幻想小说。一石击起千层浪,顿时一股热潮席卷文坛。不过清末民初的中国文人无心细嚼慢咽这些外来的思想,只是将其视为救国的利器而已。因此当使用者发现某处不甚完善时,这些骤然出现的新事物面临的只有被遗弃的命运,不必期待得到主动的改进。或许这就是历史规律的最终解释,也或许存有些许什么遗憾,但时光自然是一去不复返了,任何事物皆将成为历史。
      翻回头再看《灾难之城》,当小说带有浓烈法制主义味道进入我们固有的文化视野中时,小说摇身将变成我们的高清窥镜,引领我们身临其境般的去玩味那个美国曾经的年代,体会那些早已不可能拥有的切身之感。这种感受可能是一种狂热,却又是陌路的悲歌,绝望的空想。无论到底如何去形容,它们早已一去不复返,在东方还是西方,只有小说像瑞士银行一样,为我们保留着最后一点情感的储蓄。《灾难之城》中蕴含了那个年代那个国度的一切。
      
      2009-12-4夜
      京
      
  •     问题是那小册子根本就不值那个价
  •     呃。。。翻电脑发现怎么还有这么篇书评没有见过光。。。好神奇,贴上来吧。
  •     我有个不明白之处,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解答:诺拉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她是怎么确定吉姆第一个妻子会抢那杯酒,诺拉在被抢之前已喝下一点,要是第一个妻子(以妻子代替好了)不喝,又或者自己找到其他的酒,虽然作者用了文字游戏,说诺拉刚好在旁边,可是在之前已喝下是不争的事实,所以诺拉是如何保证自己在喝下酒的同时,诡计又能实施?
  •     喂!我什么时候不正经过呀!!
  •       曾几何时,和我们在一起痛快玩乐、闲谈风云的玩伴,忽得摇身一变,穿起西装、打着领带,人模人样地对你谈起他工作生活中的逸闻趣事。又或是对儿时百玩不厌的游戏嗤之以鼻,转而纠缠于所谓金钱、事业以及爱情的话题。每当回首之时,曾经无比熟悉的朋友都会突然变得陌生,原本爱不释手的玩具也会终究心生厌倦。这就是成长的烦恼吗?
      可《灾难之城》中的埃勒里•奎因,确确实实地感受到了成长中的阵痛。充满典型美国风情的莱特镇,本是他寻找的一处僻静之地,供安心写作之用。但是,埃勒里出场的地方,无一例外会发生凶杀案。这一次的莱特镇之旅,埃勒里也不可避免地卷入了案件中,而更为严重的是,他还卷入了爱恨纠葛中……
      《灾难之城》之前的埃勒里,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热衷于智力游戏的推理小说家,虽然他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案子,但在读者心中,埃勒里就像是个活泼的大男孩,爱好广泛,颇有超脱万物的态度。对自己个人情感的问题,埃勒里似乎不以为意,无动于衷。或许他真的还没有长大,还有足够的时间去慢慢培养自己的爱好,还可以心无旁骛地专注于破案,享受逻辑辨证过程中的快乐。但1942年出版的《灾难之城》,既是埃勒里作品的转折点,也是埃勒里成长过程中的转折点。
      这样的转型,无论对李和丹奈两位作家,还是对小说中的埃勒里来说,都是全新的挑战。黄金时代注重解谜的推理小说,盛极而衰,诡计大量消耗,已经极难推陈出新。埃勒里长大了,他要面对的是更加广阔的世界,要直面的是成长过程中的爱恨纠葛。他在莱特镇结识了莱特一家人,并且与约翰•莱特的三女儿帕特丽夏暗生情愫。但与此同时,这个家庭一直笼罩着不详的阴影。三年前,诺拉的未婚夫吉姆离家出走,却在此时重新出现,但时过境迁,现在的吉姆还是昔日的吉姆吗?在这本小说里,谜团和逻辑辩证已经不再是主轴,取而代之的是对人性的关注。埃勒里也在这本书中,从一个符号成长为活生生的人。
      他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他用自己的经历证明了,他不是解谜机器,而是有血有肉有痛的男儿。与帕特丽夏的相识确是始料未及,但好感互生也属顺理成章。埃勒里不知所措吗?是的,他不知所措,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这段感情。童话故事里,王子和公主往往终究成眷属。每个人都渴望有一段童话般的爱情,如果结局不美满,原因有可能是两个人不合适,也有可能是相逢的时间不对。埃勒里还没有学会如何去爱,他的高傲把他的爱意牢牢地束缚在心中,他对案件契而不舍的追查,与其说是执着于解谜游戏的爱好,倒不如说是用调查案件来麻醉自己。埃勒里游走在爱与痛的边缘,莱特镇对他而言,恐怕是一处不能言说的伤。
      但是,埃勒里和莱特镇的牵绊,才刚刚开始。从某种程度来说,李和丹奈是残酷的,他们让埃勒里长大成人,拥有普通人的七情六欲,却又不给埃勒里一个完美的结局,反而让埃勒里次次与心中所爱失之交臂。在很多读者眼里,埃勒里是神一般的存在,拥有无懈可击的逻辑推理能力。但从这本书开始,我们也能看到埃勒里充满人情味的一面,他也会为爱情而烦恼,也会沮丧失落,硬绷着面子用不屈的尊严来掩饰心中的伤痛。人生之路,数不尽的坎坷,但埃勒里既然已经选择踏上莱特镇,那他生命中必须经历的成长阵痛,迟早会到来。正如你我一般,埃勒里要努力面对新的生活,所有的爱与痛,都沉淀在这个极有特色的莱特镇上,埋下让埃勒里永难忘怀的伏笔。
      
  •     我当时买书的时候犹豫犹豫犹豫,·就是因为那个不值钱的小册子~
  •     新星的人回复我说是原文如此。我不知道是不是埃勒里·奎因真的错了,哈哈
  •     根本不用写,就像此书里也没写过谁去上厕所啊。
  •       这小说是莱特镇的首部曲,如果想看看奎因的全部系列就看看吧。
      
      如果是纯推理迷就略过吧
      
      谜题一亮出来就基本被猜出来了
      
      倒是人情世态描绘得很精妙
      
      而且,有一个问题没有解释出来:大女儿对二女婿的帮助觉得没有什么心理根据。
  •     只有小说像瑞士银行一样,为我们保留着最后一点情感的储蓄。
    这就是小说对人类文明的意义所在啊,梁老师好煽情!
    8过不足之处那点不太同意,“外来者”看到“凶镇”上发生的事情,这个外来者不能说是多余吧,作者本来就是要讲这么个故事啊。
  •       看完了,终于耐着性子看完了全书,整体感觉就是差强人意。哲人?哲理?总体感觉还不如《红桃4》,那个虽然故事老套,可是这个……大家仁者见仁吧。
  •       隔了15年重读灾难之城,感觉果然不一样。
      
      以前年轻气盛,只喜欢极本格的作品,这种成熟点的作品反而读起来很困难,多亏了这种心理,让我15年后完全忘了剧情,几乎等于在读新书了……
      
      然后发现自己仿佛在读东野圭吾的书……
      
      并不是城里发生灾难,而是整个城市就是个灾难。
      
      小说里揭露了一种人类的劣性基因,但是又弘扬了真善美,奎因老头子们就是这么慢慢变成熟的。
      
      以上观点纯属废话,现在聊点个人感兴趣的东西。
      
      自从国名系列开始,通过JJ的话我们知道奎因结婚后搬去了意大利的荒郊野地定居,现在问题来了,奎因的妻子是谁?
      
      许多人不喜欢感觉完全像是同人小说一般的《红桃4》,可正是此书里那个奎因把到了妹……而且还是极品宅女,按照宅女的性格,结婚后去无人之地隐居倒是也在情理之中,当然纯属个人猜测,没有查找过相应资料。
      
      不过对于大多数奎因迷来说,灾难之城里那段恋情更加深刻,毕竟此时的奎因更加成熟,所以不像红桃4里那种充满喜剧感的情况出现。
      
      个人比较喜欢红桃4的原因就在于这种喜剧感……当时让我笑了半天。
      
      依然纯属废话一堆,看个乐子就行了。
  •     我顶p哥!
  •       以前一直有个印象是阿加莎是在艾勒里之前的作家,所以看到《凶镇》情节和《破镜谋杀案》类似时,就想当然地以为是前者抄袭后者,还写了评论批评,但后来被指正《凶镇》的写作时间更早,现在看来倒可能是阿加莎抄袭艾勒里了。
  •     只是内容简介?我原本想找些大众观点。
  •     那册子就是杯具,幸运的是书还能看
  •     我有七龙珠和圣斗士星矢,你看不?适合你!
  •       被这本书真的感动了,读到了最后真相大声的呐喊一声。
      不知道该怎么写,感触很多,思绪很复杂的读完的,明白了真相,去不情愿的相信事实,已经完完全全的超出了推理的范畴,向大师致敬!
      诺拉,哦...不...
  •     我也一直觉得那个本赠送的小册子确实多余,侦探书+矫情小册子=不伦不类。
  •     妖怪快把我们又萌又不正经的伞姐吐出来!
  •     太久了都忘了得看看再琢磨琢磨。我这个就有一点好处(自夸了,哈哈),就是对于毒酒去向的解释比较通顺。如果按照奎因的路子,诺拉要对罗斯玛丽下手,但是毒酒是在诺拉自己手上,她怎么能保证罗斯玛丽会取得并喝下这杯毒酒呢?一宗谋杀案,而且还是带有报复心理的谋杀案,它的计划是不可能倚赖于一种偶然的(当然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由于偶发事件而影响它的进程)。但是奎因除了让诺拉手拿毒酒,没有给出她做的任何准备,这种撞大运的写法太偷懒了,也很不严谨。(阿婆有一个思路类似的诡计,就写的合情理、也圆满的多)
  •     爱与被爱,都是人生的幸福,每个人都要用平和的心去对待。
  •       埃勒里认为“妻子”不是指诺拉从而排除诺拉为吉姆谋杀对象是不严谨的。 埃勒里最初的立论来自于信是吉姆在纽约写的,那时诺拉还不是他的妻子,从而得出结论信里的“妻子”指的不是诺拉。这当然是一种可能。但还可以有另外一种合情解释:吉姆写这三封信的时候已经准备回莱特镇向诺拉求婚了,而他求婚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后不久即谋害诺拉以谋得她从祖父那里继承的遗产(书里没有明确的说诺拉知道这笔婚后生效遗产的存在,但是帕翠西娅知道(P86),那么还没有结婚迹象的帕翠西娅都知道,没理由曾经第二天要结婚的诺拉会不知道,而吉姆知道这笔钱的存在可能是在他们第一次即将结婚前诺拉展望幸福生活的时候无意中向他透露的)。写这三封信的目可以用埃勒里的解释“他是希望这三封信能表明他是无辜者”(P303)。这时信里的妻子指的当然就是诺拉,而信也是谋害诺拉计划的一部分。如果吉姆向诺拉求婚失败呢,那也没有关系,信不派上用场,计划终止就是。就像在埃勒里的演绎中,吉姆计划中的谋杀前妻也没能执行,信也没用上。
      
      
      这个推理结果的问题在于,如果信是准备作用于诺拉的,那吉姆即使最后不使用,也会对它的去向格外关注,即要么真的寄出,要么彻底销毁,最起码不会那么久没有注意到装信的箱子已经被动过,信已经被拿走(诺拉已知悉)。有一个勉强能自圆其说的说法,由于吉姆固执任性的姐姐罗丝玛丽执意要来莱特镇作客,并且时间早于第一封信的日期,吉姆的信已经用不上了。而他经济情况的恶化(压力也可能来自于他芝加哥的情人专栏作家罗贝塔)已经逼迫他一方面要到处借贷抵押一方面必须抓紧时间下手,心烦意乱的吉姆把信的问题略过了。(信本来倒也算藏的深入)
      
      
      他按原计划在感恩节和圣诞开始下手。而诺拉没有当时举报他是因为她看到信后心里充满痛苦和迷惑。这是什么?可能只是他一时冲动的邪念(也许不是针对她的?)最好是他的某种古怪的行为艺术吧。所以她一定要亲身的经历一下的(当然做了一定的防备,如备下了解毒药),两次之后她确定了吉姆是要慢慢给她下毒以谋害她!所以她装作维护他的样子,让吉姆感觉不到她在怀疑他,让他继续他的行动,让一切都在新年的晚上真相大白。而那晚,连上帝也厚待她,她不用自己去承受身体上的痛苦了,罗丝玛丽把她的掺了砒霜的酒要了过去。。。吉姆害死了自己的姐姐。。。
      
  •        如果把一本推理小说当成一个智力游戏,不外乎猜凶手,猜手法,猜动机。一般来讲猜凶手都是我们最喜欢的类型,但说到底我们猜的还是手法和动机。而这本书的凶手,可以说一目了然。
       就像大家公认的真理,最有可能是凶手的人肯定不是凶手,从看到三封信的地方起我们就可以排除吉姆·海特。当然事情也可能走向另一个方向,就是凶手是吉姆而猜手法。不过仔细想一下便知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信和书揭示出手法——砷化物,毒杀——是一个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事。
       事实都十分明显地摆在我们面前,如同一颗颗散乱的珍珠。罗斯玛丽饮下含砒霜的酒死去,所有不利证据直指吉姆之时,毫无疑问,凶手只能是诺拉·莱特。因为奎因先生当晚的细心观察,我们根本没有可能怀疑吉姆。我想奎因先生更是应该在当时就看出来。他之所以犹豫,我想,是那三封信的先入为主造成的印象。
       一开始就相信那三封信的人们遇到难题:吉姆计划谋害诺拉,诺拉谋害了罗斯玛丽。需要猜的只剩动机。只有极其敏感的人才会发现刚才那个难题的第一句话是不成立的。
       但是仍然蹊跷。三封信没有年份,没有署名,而以“我妻子”代替。如果那时吉姆真的结婚,为什么不写他当时妻子的名字上去。啊,奎因先生给我们留了这么明显的疑问,我们当时就该成为“极其敏感的人”。
       真的,珍珠一颗一颗都在我们面前,甚至不需要后来搬书那套解释,任何蹊跷都是线索。
       我们有理由怀疑罗斯玛丽的真实身份。我认为本书存在的一个问题在这里显得很重要。
       书中提到,吉姆在一个早晨收到一封信后脸色显得很苍白,他回到书房,烧掉了这封信。奎因先生发现没有被烧掉的寄信人姓名:罗斯玛丽·海特。
       问题是,这个女人,也就是奎因后来推断的、并非吉姆真的姐姐罗斯玛丽·海特的前妻,为什么要在信封上称呼自己为“罗斯玛丽·海特”呢。
       按照奎因的推理,这个女人打算前来敲诈吉姆,那么改变身份、封口什么的事情应该是在吉姆的回信中才向她提出。所以在后来签收单据的时候,奎因看到她签的是罗斯玛丽·海特是正常的。如果这个女人想随便用一个名字,为什么会“恰巧”和吉姆真的姐姐同名呢?
       这是很关键的地方。且不说烧信正好漏掉寄信人这种关键部位的戏剧性,如果名字换成别的什么,那么她的身份一开始就暴露了。
       另外的一个问题是,诺拉在怀孕期间中了三次毒,怎么会生下一个健康女婴呢。
      
  •       我的评论很短
      比巴斯的Y的悲剧虽然也是EQ的作品
      而灾难之城与其也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更重的人性的分析
      很喜欢那个埃勒里,绅士的男人
      
  •     书里好像没把她写得有啥不健全的呀
  •       
      上大学的时候,别的系的同学都对我们中文系的有点儿羡慕,因为我们那会儿的主要任务就是看小说,甚至,有的人连小说都懒得看。有一段时间我和一位同学都迷上了福尔摩斯,俩人从图书馆借了全套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得五迷三道的,见什么都想推理一番。然而,却又实在没什么好推理的,也推理不出什么来,只有一样,倒是挺成功,就是每遇一头鲜面嫩的女同学,就“推理”道:“你今天洗澡了?”女同学不知何以有此一问,往往一脸绯红,迟疑道:“怎么啦?”或者有那凶悍而识破了的,干脆就说:“关你屁事儿!”结果我俩都是大笑不止,甚是得意。
      之所以能有那么点儿“推理”,完全是因为我们学校所在的地方是个污染极严重的城市,大家一天到晚都是以黑鼻孔相对,一旦洗净,那是相当明显的。当然,后来我们很快就摆脱了福尔摩斯的纠缠,也并没有想在这方面有什么样的发展,倒是我哥在看了我借给他的书之后,一时兴起,也写了篇推理小说,发表在了一份发行量挺大的杂志上。再后来也零零星星地看过些推理小说,总是在解“谜”的那一部分,紧张兮兮地,一边回忆情节一边前推后测,有与作者合辙的地方了,往往就很窃喜。
      《灾难之城》是我看的埃勒里•奎因的第一部小说,从这本小说我才知道他是“奎因”不是“奎宁”,也是从这本小说我才知道,其实推理小说并不全是纯粹的消闲读物,它可以是丰富的,它就是生活,其中的人物,也并不是如在电影幕布上一般虚幻,他们可以是真实的,他们就是你我。
      就像我跟同学发推理神经的时候一样——其实那样的“推理”结果,实在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出来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没有停止过属于自己的那份“推理”,只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推理”而已。推理小说中的推理,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推理,差别只在于它是有意识的,而我们是无意识的。当一件事发生之后,如果它与我们有关,那么这样的无意识“推理”自然而然地就会发生。假如把我们的“无意识”变成“有意识”,去关注发生在他人身上的事情时,这样我们差不多就有点“侦探”的意味了。
      不过,我指的推理“生活”,并不是这个意思,而是一部推理小说所呈现的东西。
      埃勒里•奎因并没有把自己的作品当作简单的、打发无聊的东西,因而,并不只是在故事情节上下功夫,还非常用心地去写了故事发生地的人情生态,非常用心地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有个性的人物,甚至,故事发生地的整个轮廓,那个“城”,在他简洁的构画下,也是非常清晰的,非常便于我们构想那么样的一个背景,在那个背景下每个人物的一举一动,以及,罪案的全部过程。奎因不只擅长推理,他还有他的文学追求。
      这个人为什么会杀人?当我们了解了每个人物的处境之后,我们将发现,那就是生活所致,是来源于人性最深处的对诡异生活的反抗,再深究,则是人让生活产生了扭曲,生活又反过来让更多的人产生了问题;当事情发生之后,每个被牵涉其中的人都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奎因告诉我们,他或她是什么样的人,就会有什么样的反应,这是人物本身性格的自然反应,而不是作者强加或任意安排的。能做到这一点,那就是水平。它不是凭空幻想,是对生活的洞察和反映。
      当然,看推理小说,乐趣还在于推理。作者会把线索,藏在每一个细枝末节之中,然而那把解开谜底的钥匙,却始终掌握在他自己手里,直到最后,才像剥笋一样,让你尝到最里面的果实。我觉得,看这样的书,虽然不一定会对人的思维产生积极的训练作用,但起码是对人的思维逻辑性和缜密度的一次检验。当你发现某一个不同寻常之处的时候,就是你的思维之网拉紧的时候。这样的反应不只适用于对于罪案的推理,同样也适用于对于作品和作者的检验。大师也并非就是铁板一块的,也是有漏洞的,就看读者是否有心了。
      不合生活处,就是漏洞处。
      
  •       容我吐槽书的简介
      
      1、“美国推理之父”埃勒里•奎因推理小说系列第一季!
      我打开百度,输入“美国推理之父”,嗯,出来的果然不是埃勒里•奎因,范大爷你死不瞑目啊。
      
      2、埃勒里•奎因“国名系列”最新中译本!
      我再次打开百度,输入“国名系列”,嗯,出来的果然没有这本《瑞典火柴之谜》。埃勒里•奎因你也死不瞑目啊。
      
      3、历史上最伟大的侦探推理小说家!
      我又一次打开百度,输入“最伟大的侦探推理小说家”,出来了这个:在历次“历史上最伟大的10位侦探推理小说家”的评选活动中,埃勒里•奎因榜榜有名。呵呵,剩下的几位估计也死不瞑目啊。
      
      4、五次获得美国推理小说的最高奖项“埃德加•爱伦•坡”奖!
      这个“五次”的说法不知道是哪个传出来的,这次要查外国网站了,百度不靠谱,于是我打开了谷歌,找到了MWA的官网,是的,不用怀疑,无论你怎么算都不是五次,至于多少次自己去看看吧。这次连爱伦坡也死不瞑目啊。
      
      5、内赠书签,集齐6张免费拿好书!
      虽然说是送书,贵公司能不能不要用平信送啊,之前说好送我的九尾怪猫都快一个月了怎么还没有来啊,天天跑传达室翻邮件伤不起啊,传达室大爷都说估计丢件了,贵公司寄个挂号或者快递不行么!!!我还没死啊更不能瞑目啊。
      
  •     《凶镇》。
  •     想法挺有意思的,但是不符合人物性格和实际发生的事情呢。比如:
    1. 如果死的罗斯玛丽是真姐姐,怎么解释她和吉姆的争吵?并且争吵的内容让诺拉不安?别忘了真姐姐是不知道谋杀计划的,只是一个被利用的证人而已。
    2. 如果罗贝塔是吉姆贪得无厌的情人,那么凶案发生后她应当积极撇清自己和吉姆的关系,犯不上连工作都丢了去维护他,还帮助他逃跑。
    所以我还是觉得书中的推理是最符合情理的。
  •     对待爱的方式不一。。。。。。
  •     立陶宛是欧洲的( ⊙ o ⊙ )啊!
  •     好文艺的书评啊
  •       莱特镇,一座古老,而又远离喧哗的美国小镇,在迎来了一位自称是埃勒里·史密斯的作家后,它的平静被打破了。
      尽管没有人知道这位埃勒里·史密斯来自何方,写过什么书,但是,像所有远离都市的小城镇一样,仅仅是“作家”这一头衔,便在当地引起了轰动。他的房东——镇上最有地位的莱特一家为他的到来兴奋不已,而整个小镇的上流社会和知识阶层则由此引发了“巨大的轰动”,甚至连埃勒里暂时的邻居——埃米琳,也因住在他的旁边而成为小镇男女羡慕的对象。甚至连文具店里的精致文具都因为埃勒里的来到而变得忽然畅销。因此,尽管埃勒里很喜欢莱特镇那未被工业文明所污染的蓝天白云,以及镇上湿润的树叶和忍冬花的气息,却不得不期盼着从这座好客的小镇上“失踪”。
      如果说埃勒里·史密斯的到来,让莱特镇由平静而变得沸腾的话,那么,紧跟其后的另一位男人的到来,则让这场小镇的欢乐盛宴达到了高潮。他,就是莱特夫妇的二女儿诺拉的丈夫——吉姆。尽管在这座小镇上,莱特家族凭借着悠久的历史和显赫的地位,高高地位于上流社会的顶端,却并没有因此而更比其他人幸福。他们的大女儿洛拉,在一场失败的婚姻之后开始酗酒,并离群索居;二女儿诺拉,她钟爱的丈夫竟然在婚礼的前一天失踪了,而为他们所建的婚房也被说成是凶灾。于是,小镇上的这一既古老而又显赫的家族,从此便生活在了内心的阴霾和人们的流言蜚语中。而现在,浪子吉姆回来了,与诺拉冰释前嫌,还举办了婚礼。这一切,使得莱特镇这座小城,看上去是那么热情好客、温情脉脉。
      但是,在莱特夫妇的大女儿洛拉的口中,莱特镇却是“爱饶舌的,坏心肠的,偏狭的……伟大的美国泥淖!……他肮脏不堪——是污秽的孕育之地。”而伴随着诺拉与吉姆的蜜月归来,洛拉的诅咒也似乎在一一应验。
      先是诺拉发现了吉姆写给他姐姐的三封信,分别预言了自己的生病、病重和死亡,而且时间分别即将来临的11月28日、12月25日和1月1日。事情的发展果然是按照那三封信的预言所进行的,11月28日,诺拉生病了;12月25日,诺拉的病加重了。但在1月1日那一天,预言却出了岔子,诺拉并没有死,死去的却是吉姆远道而来的姐姐。
      而伴随着这起奇特案件的,则是小镇上排山倒海般的闲言碎语。由于许多条线索都将凶案的凶手指向了吉姆,因此莱特镇上的人们纷纷把矛头指向了他。人们到处在传:吉姆既赌博又酗酒,还到处借钱,并和妻子大吵大闹!而当莱特一家出于常情拒绝相信吉姆是杀人犯,并百般为之辩护时,也立刻成为了全镇人的敌人。原本高朋满座的家里,几乎被所有的亲戚朋友避而远之。他们的房子上被“义愤”的人们涂写了咒骂的话语,甚至仅仅是走在路上,都会受到人们的攻击和谩骂。更别提几乎全美国的媒体蜂拥而至,来对这一案件的主人公口诛笔伐了。一时之间,人们的道德优越感井喷了,几乎没有一个人不对莱特一家大加指责,而且义正辞严、慷慨激昂。至于为吉姆,为莱特一家辩护的人,则不啻为大众的叛徒、恶德者的走狗了。直到最后,诺拉死于难产,吉姆越狱而死于车祸时,莱特一家都未能在莱特镇恢复往日的正常生活。
      很显然,作为埃勒里·奎因成熟时期的作品,《灾难之城》一书虽然同样是一部以犯罪和解谜为线索的推理小说,但作者想探讨的内容,却很明显已不再是其“国名”系列和“悲剧”系列中的“不可能犯罪”及其解答。案件发生后,奎因,也就是作品中自称作家的“埃勒里·史密斯”不但没有向过去那样,兴致勃勃地协助警方和检方查找凶手,甚至故意地隐瞒了三封预言信这样的重大证据。而同时,在获知真相后,他也不再像过去那样,得意洋洋地向大家宣布。相反,他坚定地站在了莱特家的一边,而甘愿忍受大众对自己的攻击。难道是因为他爱上诺拉的妹妹帕特西亚,被爱情所盲目吗?但这又何以解释他最终成全了帕特西亚和镇检察官卡特的爱情呢?
      而在这种看似矛盾与反常的行为之外,埃勒里·奎因却用了很大的篇幅向我们描绘了莱特镇,这座典型的美国小镇的种种风情,从一开始初到小镇,“不论看到什么,奎因先生都喜欢”,到案件发生前,洛拉对小镇的恶毒评论,直到最后,小镇人们的众口铄金、自私恶毒,仿佛是一幅笔法拙劣的风光画,从远处看,似乎景色宜人,而越近看,则越见不堪,距离的美感让小镇显得温情脉脉,但一旦没有距离,那股温情便成为了恶毒。
      这听起来,有些残酷,更显得悲观。但当我读到书中镇人们对莱特一家的品头论足时,却不禁回想起了一些儿时往事:那时,我外祖母一大家子在一座县城的东头,叫东关。大人们聊天时,说到最多的便是北关的XX家做生意了,西关的XX家娶媳妇了,南关的XX家老人病死了,等等等等,议论起来时的那种神态,那种语气,仿佛这个小小的县城就是一个小小的院子,谁干了什么都一清二楚。而且,口气中也往往不是带着不屑似的遗憾,便是带着同情似的兴奋。真真假假的啧啧声、悲悲喜喜的哄笑声不时地爆发出来。我们这些小孩也听得津津有味,偶尔插嘴问一两句没听明白的地方,换来的回答却是一声斥责:去!写作业去!大人的事儿小孩儿听啥?
      现在,当这些远去的画面一幕幕地翻上心头时,我却惊异地发觉,虽然是一中一西,一实一虚,却是同样小镇、同样的人心。
      也许正是因为此,对于奎因来说,案件本身早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死者已然安息,活着的人则要继续满载希望地生活下去,难道一个人悲剧还不够,非要把它变成所有人的悲剧吗?
      念及此处,我以为成熟期的奎因,实在少了几分卖弄,而多了几分对于众生的悲悯。这不禁让我怀念起“悲剧系列”的主人公哲瑞·雷恩,那位伟大的莎士比亚诠释者和演绎者,以及洞悉一切的智者。他的精神,在这一刻,附着在年轻的奎因身上!
      而此时此刻的奎因也许不会想到,从此之后,他将与这座同时给了他快乐和失落的小镇结下难解之缘,在未来的岁月里,他一次次地再度踏上这片远久而又遥远的土地。
      是为风云初记!
  •       好好的一个周六,全给毁了,又变成一个木球事兼球木事的夜晚。一天看了三本马修,报应啊。
      还有人跟这咧着大嘴叉子谈故事情节,青春,美国小镇,你敢不敢再恶心我一会
      
      就是起点骗钱也不是这样的,真的,麻痹麻痹。倒数二十页之前全是狗屎,画个圈圈诅咒你,诅咒你!!!!!!!!!!!!!!!!!
  •       据说这是奎因系列的转型之作,被提升到里程碑这样的高度,这很让我好奇,带着猜测昨夜一直看到4点多。我的体会是值得。真的是一部看到视力模糊都不愿意丢手的好故事。围绕一个相对封闭的典型美国小镇,这开始的故事并不血腥,甚至不象推理小说。节奏缓慢的让你不自觉的就渗进去,那个满口欧美经典的奎因不见了,以智成狂的奎因不见了,而那种模糊的爱恋也让我觉得有新鲜感。不过谁让他是名侦探呢,走到什么地方都有案子发生。而这次他是旁观者,是参与者,也是解答者。而他的存在可以让读者对这故事的发生充满期待。(我惟独不明白为什么奎因要去这小镇。)其实在看到一百来页的时候,我已经猜出谁是凶手,只是没那么坚定自己的判断,不过勉强坚持到解答的一刻,结果自然没有让我失望。
      这是一个标准的小城风云,安静平淡的生活,甚至一个普通的外来者都可以掀起波澜,可以想象当凶杀案发生的时候该是什么局面吧,真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呵呵。从消失3年的莱特家二姑爷回来开始,到三封信的出现,一直延续到命案的发生,也就是吉姆·海特的姐姐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毒死。当凶案发生以后镇子里的人就如同打过鸡血,口沫飞溅,人言可畏看来美国也不能免俗啊。在这里我才明白为什么开始奎因要花费那么多笔墨去描述这小镇的风土人情,这巨大的反差,这原本淳朴的人们的转变看的我目瞪口呆。人与人不再亲切,不再和谐,指责与猜忌让这小镇失衡。失去距离感的小镇变化的充斥邪恶庸俗的气息,人性之恶可见一斑,我开始明白凶在何处了。在这样一个近乎失去理智的小镇,想让案件真情大白,首先就要面对那些控制失去基本判断力的镇民,怎么控制这就得看奎因的那只笔了。以往常常见到的逻辑推理在这故事里没有那么生硬的安排进去,更多还是关于人性转变的再理解,朋友之间,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镇民之间,我想这也许是奎因本身在突破自己,将那种为破案而破案的模式转变为探索超越常规解迷的境界,这转变让灾难之城市少了一份紧张刺激,多了份舒缓和深入。我更关注这失去平衡的小镇怎么去恢复原状,当然这只是奢望,听说凶镇有5部呢。
      装桢其实我不太满意,就象下午朋友聊天说的:看之前没真相,看之后没品相。确实如此。虽然说是送一本册子,可是意义不大,价格也定的偏高了,总不能一本册子能值10块钱吧。从价格的角度来说也算比较凶了。本以为M100是午夜文库值得骄傲的里程碑,没想到做的还是这么粗糙。至于翻译到是不错,看的比较顺畅。书里有2个明显让我不能理解的地方,一是美国人打麻将?二是莱特家的用人开篇就说是南美人,可是为什么在后面又成了立陶宛人?
  •     居然这么一本正经你真的是伞姐吗!
  •     小诺拉怎么会健康呢,都早产了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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