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利西斯(上下)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4-9
ISBN:9787020018406
作者:[爱尔兰] 乔伊斯
页数:1076页

内容概要

詹姆斯·乔伊斯(1882-1941)是爱尔兰小说家,生于都柏林。父亲是税吏。乔伊斯从小受天主教教育,曾在都柏林大学学习哲学和语言,也曾在巴黎学医。他除短暂时间住在爱尔兰外,大部分时间在瑞士、意大利和法国度过。1920年定居巴黎,专门从事小说创作。詹姆斯•乔伊斯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及“意识流”思想对全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回顾了乔伊斯的生平,作品及其进入中国的过程与途径,中国文学界对他的研究以及鲁迅对他的一些看法。
一、生平与作品
1882年2月2日,乔伊斯(James Joyce)出生在爱尔兰的都柏林。他的父亲对民族主义有坚定的信念,母亲则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乔伊斯出生的时候,爱尔兰这个风光绮丽的岛国是英国的殖民地,战乱不断,民不聊生。他有一大群弟弟妹妹,但他父亲偏爱这个才华横溢的长子,“不论这一家人有没有足够的东西吃,也给他钱去买外国书籍。”他从小就在教会学校接受天主教教育,学习成绩出众,并初步表现出非凡的文学才能。1898年乔伊斯进入都柏林大学专攻哲学和语言,1902年6月,乔伊斯毕业于都柏林大学学院,获得了现代语学士学位。10月2日,他登记到圣西希莉亚医学院修课。可是,在这里只念到11月初就因为经济困难而放弃了学业。1904年,他偕女友诺拉私奔欧洲大陆,从此义无返顾地开始了长及一生的流亡生涯,中间仅仅点缀着短期的回乡探亲,1911年后便再也不曾踏上爱尔兰的土地。他一生颠沛流离,辗转于的里雅斯特、罗马、巴黎等地,多以教授英语和为报刊撰稿糊口,又饱受眼疾折磨,到晚年几乎完全失明;但他对文学矢志不渝,勤奋写作,终成一代巨匠。1939年巴黎沦陷,12月他带着家眷疏散到法国南部。1940年12月17日,乔伊斯夫妇把患精神分裂病的女儿露西亚留在法国的一家医院,狼狈不堪地逃到瑞士的苏黎世。第二年的1月10日,乔伊斯因腹部痉挛住院,查明是十二指肠溃疡穿孔,在13日凌晨去世,终年59岁。
乔伊斯的文学生涯始于他1904年开始创作的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在写给出版商理查兹的一封信中,他明确地表述了这本书的创作原则:“我的宗旨是要为我国的道德和精神史写下自己的一章。”这实际上也成了他一生文学追求的目标。在乔伊斯眼中,处于大英帝国和天主教会双重压迫和钳制下的爱尔兰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国家,而都柏林则是它“瘫痪的中心”,在这个城市里每时每地都上演着麻木、苦闷、沦落的一幕幕活剧。
詹姆斯•乔依斯于1904年1月7日,在他母亲逝世之后4个月起在都柏林开始创作长篇小说《青年艺术家画像》,1914年完稿于意大利的里雅斯特,历时10年。长篇小说《青年艺术家的画像》有强烈的自传色彩,主要描写都柏林青年斯蒂芬•迪达勒斯如何试图摆脱妨碍他的发展的各种影响——家庭束缚、宗教传统和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去追求艺术与美的真谛。乔伊斯通过斯蒂芬•迪达勒斯的故事,实际上提出了艺术家与社会、与生活的关系问题,并且饶有趣味地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斯蒂芬•迪达勒斯本人恰恰就是他力图逃避的都柏林世界所造就的,都柏林无形中报复了反叛的青年艺术家。
长篇小说《尤利西斯》是一个平凡的小人物一生中平凡一天的记录,即主人公广告经纪人利奥波德•布卢姆在1904年6月16日一天的活动。乔伊斯在本书中将象征主义与自然主义铸于一炉,借用古希腊史诗《奥德修纪》的框架,把布卢姆一天18小时在都柏林的游荡比作希腊史诗英雄尤利西斯10年的海上漂泊,使《尤利西斯》具有了现代史诗的概括性。《尤利西斯》以三个人物为主,除代表庸人主义的布卢姆外,还有他的妻子、代表肉欲主义的莫莉以及代表虚无主义的青年斯蒂芬•迪达勒斯。小说通过这三个人一天的生活,把他们的全部历史、全部精神生活和内心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
长篇小说《芬尼根守夜人》以都柏林近郊一家酒店老板的潜意识和梦幻为线索,是一部用梦幻的语言写成的梦幻的作品。乔伊斯借用意大利18世纪思想家维柯关于世界在四种不同社会形态中循环的观点,在此框架中展开庞杂的内容。书中暗喻《圣经》、莎士比亚、古代宗教、近代历史、都柏林地方志等,大量借用外国词语甚至自造词汇,通过夸张的联想,喻示爱尔兰乃至全人类的历史、全宇宙的运动。
除上述三部作品,乔伊斯还著有诗集《室内乐集》和剧本《流亡者》。
在乔伊斯的一生中,民族主义思想是贯彻始终的。早在1912年8月22日,刚届而立之年的乔伊斯就在致妻子诺拉的信中写道:“我是也许终于在这个不幸的民族的灵魂中铸造了一颗良心的这一代作家之一。”1936年,乔伊斯边读着英国版《尤利西斯》的校样边对弗里斯•莫勒说:他为了这一天,“已斗了二十年”。 乔伊斯从1914年着手写《尤利西斯》,但直到1918年美国的《小评论》才开始连载。最早的单行本是1922年在法国由莎士比亚书屋出版的。德(1927)、法(1929)、日(1932年出四分册,1935年出第五分册)译本相继问世后,美国版(兰登书屋,1934)也出版。然而对乔伊斯来说,最重要的是《尤利西斯》在英国本土的出版。也难怪他对丹麦诗人、小说家汤姆•克里斯滕森说:“现在,英国和我之间展开的战争结束了,而我是胜利者。”他指的是,尽管《尤利西斯》里对1901年去世的维多利亚女王及太子(当时[1904]在位的国王爱德华七世)均有不少贬词,英国最终不得不承认这本书,让它一字不删地出版。
乔伊斯在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对民族对国家的热爱,深深感动着爱尔兰人民。而爱尔兰人是这么崇拜乔伊斯的,甚至把《尤利西斯》中描写主人公利奥波德•布卢姆一天全部活动的六月十六日定为“布卢姆日”,该节日后来成为了仅次于国庆日(三月十七日圣巴特里克节)的大节日。

作者简介

世界著名的出版社“蓝登书屋”在1990年代曾经作过一次评选活动,即选出本世纪100 部最佳英语文学作品,结果爱尔兰小说家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荣登榜首。大家都知道,《尤利西斯》这部巨著向来以晦涩难懂著称于世,以至于中国著名的作家和翻译家萧乾先生在1940年代就将其称为“天书”。
青年诗人斯蒂芬因母亲病危,从巴黎返回都柏林。母亲弥留之际用白瓷钵盛着绿色的胆汁,眼睛紧盯着他,迫使他下跪皈依宗教,他大声嚷道:“妈妈,就让我照这样活下去吧!”。斯蒂芬因此一直沉浸在悲哀与懊恼之中。丧母后,又因父亲成天酗酒从家中跑了出来,租了一座圆形炮塔,靠教书谋生。医科学生勃克·穆利根与英国人海恩斯也搬来同住。
海恩斯和斯芬一起去海边游泳,谈起信仰问题,斯蒂芬说:“你会在我身上看到一个可怕的自由思想的典型。但我又是两个主人的奴仆:一个英国人(维多利亚女王),一个意大利人(罗马教皇)。”
斯蒂芬来到位于都柏林海滨的学校去上历史课,他被校长叫到办公室领薪水,校长开导他要注意攒钱,要懂得金钱的重要,并给他一篇文章,让他找个报社发表。斯蒂芬离开始学校后,来到海滩,望着汹涌的大海他浮想联篇,他把校长那篇原稿的空白处撕下来,将自己的问题胡乱地记在上面。
布卢姆是匈牙利裔犹太人,正为报纸承揽广告,他出去买了一副腰子。回家后,给还未起床的妻子莫莉端去早餐。莫莉是个小有名气的歌手,但生活不检点,好招蜂引蝶,她正准备下午与情人博依兰约会。布卢姆整天为此事烦恼,但在挣钱比自己多的老婆面前又抬不起头来。
上午10点,布卢姆化名弗洛尔,与一名叫玛落的女打字员交换情书。他是通过在报纸广告招聘女助手而跟玛落通起信来的。他到邮局取了玛落的回信,拐进无人的墙边看信,看完信不禁飘飘然起来。走到大桥底下,他把信撕成碎片丢了,然后到教堂去做弥撒。
11点,布卢姆乘马车去墓地参加迪格纳穆的葬礼。布卢姆突然看见博伊兰潇洒的身影,他想除了魅力之外,他妻子还能从他身上看到什么呢?“魅力”是都柏林最坏的家伙,博伊兰却凭它活得很快乐。灵柩下葬后,他仍在坟丛中徜徉,“两侧是悲痛的天使,十字架、断裂的圆柱、坟茔、仰望天空做祷告的石像。”他回想起夭折的儿子和自杀的父亲,他对死亡进行反思,他认为人死后埋在地下行不通,最好火葬或海葬。他又想到自己不过是一个广告经纪人,一个漂泊流浪的犹太人。布卢姆心中无限凄凉,甚至想到死亡,但马上又自我解嘲,回到现实中来。
中午,布卢姆到《自由报》去向主编说明自己揽来的广告图案,随后又赶到《电讯晚报》报馆,碰巧斯蒂芬也在这儿,他想向该报推荐校长的文章。主编却对文稿嗤之以鼻,斯蒂芬悻悻而出。想到刚领了薪水,就请大家去喝酒。半路上布卢姆在一座纪念碑旁看见西蒙的女儿(斯蒂芬的妹妹)在拍卖行外准备卖旧家具,顿生感慨:西蒙共有15个孩子,按照教义禁止节制生育,现在这些孩子连家带产都吃个精光。
下午1 点,布卢姆走进一家廉价的小饭馆,这里既脏且乱,人们在狼吞虎咽,丑态百出,吃相十分难看。于是他换了家高级一点的饭馆,在那遇到熟人弗林,弗林问他妻子巡回演出的经纪人是谁,这使他想起下午4 点妻子要与博依兰约会,心里顿感烦燥不安,一口气喝下一杯酒。从饭店出来走到图书馆前面时,看到情敌博依兰迎面走来,便赶紧躲进图书馆里。
下午2 点,斯蒂芬在图书馆里对评论家和学者发表关于莎士比亚的议论。布卢姆为躲避博依兰来到这,但他并没有卷进这场讨论,巧妙地躲过去了。他穿行在大街小巷,看见形形色色的人们正在忙碌着,教会会长康米神父正在接受人们的致敬,一位独腿的水兵求他施舍,他只给他一个祝福就走了,而他却非常高兴地与议员的妻子告别,并恳请她代向议员致意。一群老人正在为刚去世的迪格纳穆的孩子们募捐,布卢姆马上捐了5 先令,而总督副秘书长和副行政长官却一毛不拔。爱尔兰总督正携夫人及随从浩浩荡荡而来,洛夫神父想从总督手里弄到肥缺向他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西蒙为了掩盖没有扣好裤子而将帽子放在胸前,总督以为他是敬礼。斯蒂芬碰到衣衫褴褛的妹妹,想如何帮她,可自己还命运难卜;穷困的考利神父欠了高利贷,正四处托人求债主再宽限两天;发了财的洛夫神父已扣压了他的财产逼他交房租。
下午5 点,布卢姆约一个朋友在酒吧见面。一个无赖大肆攻击犹太人,身为犹太人的布卢姆实在忍无可忍,他反驳道:“门德尔松是犹太人,还有卡尔·马克思、斯宾诺莎。救世主耶稣也是个犹太人……你的天主也跟我的一样,也是个犹太人。”无赖气得抓起一只饼干罐就往布卢姆身上扔,但未能击中。布卢姆和朋友赶忙逃之夭夭。
晚上8 点,夏日的黄昏笼罩着世界,在遥远的西边,太阳沉落了。少女格蒂到圆形炮塔附近的海滩乘凉,她凝视远方,沉湎在冥想之中。布卢姆坐在不远的地方,深深地为格蒂的美貌所吸引。格蒂意识到布卢姆在注视着她,她想:也许嫁给这么一个中年绅士倒也挺好。二人的目光不期而遇,她觉得他的眼神犹如烈火,将自己从头烧到脚,她恨不得朝他伸出双臂让他过来,并将他的嘴唇触到自己白皙的前额,面对这双年轻天真的眼睛,布卢姆早已神不守舍了。格蒂离开海滩时,布卢姆才发现她原来是个瘸子,不禁失声叹道:“可怜的姑娘”。
晚上10点,布卢姆到妇产医院去探望难产的麦娜夫人。斯蒂芬和一群医学院的学生在那里高谈阔论,个个喝得酩酊大醉,布卢姆开始为斯蒂芬担心。斯蒂芬说还要请大家到酒店喝酒,就离开了医院。布卢姆也赶了去,一路上他的眼前出现了许多幻象。
他幻想着在一家妓院里达到高潮,后来他又荣升为市长,还当了爱尔兰国王,随后遭到群众的攻击被驱逐出境。布卢姆摆脱幻想后,到妓院去找斯蒂芬,斯蒂芬醉酒抡起手杖击碎了妓院的灯,来到街上胡说一通,两个英国兵认为他对国王不敬,将他打得昏死过去。布卢姆产生错觉把斯蒂芬当成自己那夭折的儿子,就将斯蒂芬搀扶起来带回家。在道德衰微、家庭分裂、传统观念沦丧的大千世界里,布卢姆和斯蒂芬精神上遭受挫折、内心充满动荡,他们终于在彼此身上找到了各自精神上所缺乏的东西。斯蒂芬找到了父亲,布卢姆找到了儿子。
天蒙蒙亮时,斯蒂芬告辞而去。布卢姆走进卧室后,发现室内的摆设略有变动,幻想着莫莉与博依兰幽会的情景,他推测与妻子发生关系的决不止博依兰一个人,还有原市长等熟人,他琢磨了半响妻子与这些情人究竟干了些什么,转念一想,他觉得这件事也不能全怪莫莉,自己没有满足她对夫妻生活的要求,他愿意再做一次努力。
莫莉处于半睡半醒之中,在莫莉的梦中出现有丈夫布卢姆、博依兰、初恋情人和丈夫刚刚说过的斯蒂芬,她又开始幻想和这位年轻人谈情说爱了。她朦胧地感到一种母性的满足和对一个青年男子的冲动。不过,她想得最多的还是丈夫,想到10年来夫妻生活的冷漠,想到他的许多可笑的事情,她觉得他还是个有教养,有礼貌,有丰富知识,有艺术修养的人,实在是个难得的好丈夫,她决心再给他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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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终于读完了。基本上都是卧床捧读的。没有想象中的好,也不似揣测中的坏。读之前抱的五星心态,中间一路下滑,最惨跌至二星,结尾一章,绝地反击,最终升至四星。中间有几点感想,记录在下。一,虽然因文本原因,小说整体叙事有些碎片化,但从局部的一些篇章中,还是能感受到作者的灼灼才华。我认为小说中最好的部分:上册开篇前四章。下册第十三章和最后一章。作者尤其善于描写人物独处时的心境。而对女性心理的把握,更堪称绝。二,小说阅读的过程中。第十三章的部分,让我想到了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第十七章的结尾,让我想到了王朔的《玩的就是心跳》。不要问我为什么,个人感觉。三,从译文中,能间接体味到小说原文该有的精妙与多彩。作者毫无疑问是至情至性的。将来如果遇到萧乾夫妇的译本,还是有兴趣拿来比读一下。四,许多介绍文字动不动就称《尤利西斯》长达百万言。纯属扯淡。一千页的篇幅,何来百万?从豆瓣的评分中就能看得出,挟此书以自重的装逼犯,真是太多了。
  •     读的第二遍。这是一本有意思的小说!今天托市院开视频会议的福,让我一早到单位就开始读,读到刚才刚刚结束,生生读了一天。伴随着布鲁姆在1904年6月16日起床,直到夜里莫莉半梦半醒的思绪,我也要睡觉了。 对这本书的评价,引译后记里的一句话:它是所有有趣味的小说中最难懂的一部,同时也是难懂小说中最有趣味的一部。 的确如此。 读此书需要的基本知识有:天主教教理、仪式、圣经常识、精通莎士比亚、熟悉爱尔兰民族运动、通歌剧音律,等等等等。否则极容易被绕晕。 以前初读,仅仅将其作为意识流和标新立异的炫技读物。此次再度,观感大为不同。 意外发现乔伊斯竟然对民族问题有如此深厚的情节,这本小说几乎是完全关乎现实的一本小说。 最为中意第一章、第十三章、第十五章、第十七章。 第一章:开局就别开生面,栩栩如生~~在闯过了繁多陌生名字的障碍后,就可以发现每个人物的语言都充满生机,那个幽默滑头的马里根,略微严肃的斯蒂芬~~ 第十三章:是整个十八章节中最美的一章。如果不是因为其中的少女格蒂,全书可能只有”奇“与”奥“,几乎很难感受到”美“。 第十五章:这章可谓恣意汪洋、天马行空!以喜剧的角色形式,将可能发生的和不可能发生的融入一炉。 第十七章:从十六章到十七章,文风一变,以问答方式展开。第十七章可以说是让我笑得最多的章节! 不得不提第十四章、第十八章的技巧。 十四章的英语从古英语到现代,翻译也相应由古汉语到现代汉语。 十八章,即最后一章,就是最为人所知晓的没有标点的一章。确实考验眼力,看了一天,看到这里,眼睛都酸胀了。。。 题外话: 1、关于译本 几年前先读了萧、文译本,今天才读到金隄的译本,还是在N7上读的扫描版。另外还曾从淘宝上高价购得其绝版的精装本,购入不久后,今年就再版了。。。 译本上,萧文译本适合初读,有较多注释,方便领会文意。虽然金的译后记中特意提到了注释问题,即精简注释,不破坏阅读的流畅性,但是个人觉得读这本小说需要的知识储备还是很必要的。 2、关于电影 为什么记忆里尤利西斯拍成过电影,我还看过一个片段,就是第十五章,妓女一屁股坐在布鲁姆脸上的那段。。。 其中的布鲁姆还是大卫·苏切特扮演的。当时看了电影,我才想到去看小说的。。。 哪里还能找到电影完整版呢?
  •     先看一个片段:“在我身边弯着腰的就是我的童年。太遥远了,想用手摸一下或是轻轻碰一下都够不着了。我的是远了,而他的呢,象我们的眼睛一样深奥莫测。我们两人心灵深处的黑殿里,都盘踞着沉默不语、纹丝不动的秘密,这些秘密已经倦于自己的专横统治,是情愿被人赶下台的暴君。”(《尤利西斯·第二章》,金隄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第44页)技法高超的作家在向读者传达时间感时,会将惊人的刹那从平淡无奇的生活中拯救出来。乔伊斯也是如此。但这一刹那也太平淡了,不过是青年教师斯蒂汾日常工作中极其偶然的一个时间点:看着小学生罚写作业(话说回来,整部《尤利西斯》又何尝不是极其平淡而偶然的二十四小时?)。斯蒂汾从这个孩子身上看到了自己的童年:“又丑,又没出息:细脖子,乱头发,一抹墨水,蜗牛的窝。“接着他想到了母亲:“然而也有人爱过他,在怀里抱过他,在心中疼过他。要不是有她,他早就被你争我夺的社会踩在脚下,变成一摊稀烂的蜗牛泥了。“但不幸的是,斯蒂汾那无法摆脱的童年阴影,恰好与母亲密切相连,所以,很快他便想到:”她疼爱从自己身上流到他身上去的孱弱稀薄的血液。“(第42页)在这个平淡无奇又精准无比的时刻,斯蒂汾受到了童年无处不在的召唤:它就在身边“弯着腰”,让人想触摸;然而又“太遥远了,想用手摸一下或是轻轻碰一下都够不着了。”但即便如此,他还是感受到了那“暴君”强大的控制力:他内心深处的童年阴影如黑洞一般,“沉默不语、纹丝不动”,却有吞噬一切的力量。这就是乔伊斯的冷酷之处。在整个小说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似乎都只是随着人物的目光或意识懒洋洋地信笔游走。但当你麻木于都柏林平淡乏味的街头时,或者当你习惯于人物无聊琐碎的心事时,他就会冷不丁地露出锋芒,用巧妙的修辞精准地刺入人的内心深处,再拧下去,丝毫不让人有所准备或稍作喘息。然而,反复阅读,我们又会发现乔伊斯为这一刻蓄谋已久,正如那个沉默不语的童年一直在等待时机好吞噬斯蒂汾一样。又如在其短篇小说《死者》里面,乔伊斯写了大半,还在貌似散漫地对男主人公在舞会上的举止进行素描:他的朗诵,他对亲友的暗自评判,他愉快的心情,等等——这些都很容易令初读者感到无聊疲惫。直到最后,回到旅店,主人公发现妻子被舞会上一支曲子勾起了回忆,正为多年前一个深爱自己、并因自己而死的穷苦少年痛哭流涕。在这个微不足道的死者的身影面前,主人公精心堆砌的自我感瞬间垮塌,被掩埋在覆盖整个爱尔兰的大雪之下。前面的“散漫”之处编织得越充分,乔伊斯猛然闪现刺中心灵的那一刻就越令人胆战心惊。看到了这一点,回过头我们又会发现,那些令人感到麻木或无聊的地方,正潜藏着乔伊斯的机敏和伟大。在《尤利西斯》中,他用浩大的篇幅不厌其烦地描摹斯蒂汾和布鲁姆的目光和意识所及之处(或者说人物的身体动作和心灵动作)——前者由内向外,后者由外向内,却不屑于让我们正面看一看内外之间的那个人物本身。乔伊斯写得如此艰辛,就不会需要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的读者。他命令或者召唤这样的读者:尽管无法观察或驻足于两个方向的交汇点,更无法同时把握两个方向的风景,但你必须付出与他同等的努力,通过一个方向的画面去补充另一个画面:或者借力于人物的身体动作潜入人物内心,或者从顺从地被他们的内心波澜推到都柏林街头。如此一来,在这两个方向的交汇处,我们突然发现,这里就是斯蒂汾或布鲁姆角色的诞生地,是外在视界与内在世界中的一切词句的源点。原来,我们早已不知不觉地被乔伊斯诱入了人物庞大、乏味且可怜的心灵地图中,被他们弥漫整个空间的身影所裹挟,因此难识人物面目。唯其如此,当乔伊斯忽然闪现时,我们那乏味贫瘠的心灵才会毫无遮挡地接受冲击,如亲眼看到自己躺在无影灯下接受活体解剖一般。而这也就是乔伊斯对我们的合作所给予的报偿。这时,不妨抬起头,看看乔伊斯,文学之神,身着黑色长衣,藏身于黑色雨伞之下,如何对你发出无声而阴沉的冷笑。

精彩短评 (总计25条)

  •     满篇联想 怎能看完
  •     1.最后没有标点那一章读来真爽……女性视角。2.注释虽多但有助理解。3.我是在老师讲过故事梗概后才貌似把握人物关系的,然幷卵,当然需要重读。4.乔伊斯对英语的熟练运用,对爱尔兰民族的激情――可见一斑。5.匆匆,重读后再说吧。
  •     金老先生的尤利西斯
  •     初中瞎翻完。。
  •     没有尤利西斯跟奥德赛就不会有我现在的名字好么。。。
  •     若无耐心,便是云里雾里
  •     一点没读懂,还有《百年孤独》。闪现出中西文化隔阂的巨大差异。
  •     读的第二遍。这是一本有意思的小说!今天托市院开视频会议的福,让我一早到单位就开始读,读到刚才刚刚结束,生生读了一天。伴随着布鲁姆在1904年6月16日起床,直到夜里莫莉半梦半醒的思绪,我也要睡觉了。      对这本书的评价,引译后记里的一句话:它是所有有趣味的小说中最难懂的一部,同时也是难懂小说中最有趣味的一部。   的确如此。      读此书需要的基本知识有:天主教教理、仪式、圣经常识、精通莎士比亚、熟悉爱尔兰民族运动、通歌剧音律,等等等等。否则极容易被绕晕。   以前初读,仅仅将其作为意识流和标新立异的炫技读物。此次再度,观感大为不同。   意外发现乔伊斯竟然对民族问题有如此深厚的情节,这本小说几乎是完全关乎现实的一本小说。
  •     一本耐读的书
  •     闲暇溜达之下的精神混沌,是丧失本能与快感之后,对本能与快感的新渴望
  •     不是难读,是有趣,有趣极了!
  •     第三步。完美之作。
  •     限时一周读玩,读玩感慨是兰登书屋你那个文案根本就是骗人的好吧,这是伟大而富有激情的著作但绝对不可能容易读好吗?感想二是乔伊斯非常非常美妙。感想三是,混蛋,你只能感到字词的美妙,结构和情节什么的根本什么都没有读懂好吗!!
  •     新华书店读的,当时只觉得新奇
  •     高中时脑抽,看过半部,然后就再也坚持不下去了
  •     乔伊斯老爷子我给您五星了球您保佑我下学期老师别再让我看尤利西斯或者都柏林人啥啥的了我知道您写的很棒很有深度您学识很高深一般人看不懂您的书 求求您饶了我们这些研究者吧俺们还要吃饭5555
  •     借了两本都是上册,越看越看不懂,所以放弃了...其实整体来说还怪有意思的,缺点就是太恋物癖了,是那种唯恐他下一句说那根阴毛又硬又黑的有趣...思路简直万马奔腾一样飘走了
  •     选择译本,务必选择金隄版本。
  •     面对着和正文一样长的注释越读越吓人
  •     爱尔兰人的深层意识。
  •     一个人一天的生活原来可以延展出那样纷杂碎碎的文字,交错凌乱的时空,我们的人生也许原本就如此纠结。 意识流作品的集大成。
  •     在大学小市场淘到,当做一本文体学习的参考书,对写小说很有帮助。
  •     看了上
  •     翻译之后读不懂,于是去读原著,英文更不懂。
  •     读是读了,但没读懂,上册看不到一半就烦了,所以评个2星,纯属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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