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尔马修道院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9
ISBN:9787532734016
作者:司汤达
页数:4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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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本书是《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的又一部重要的长篇小说。主人公法布利斯从小赢得姑妈的钟爱,长成英俊青年后赢得很多女人的青睐;他从滑铁卢战场回到帕尔马,当上副主教后,邂逅一个女伶,误杀了女伶的情夫,被迫逃亡博洛尼亚,百无聊赖之际又遇上女歌唱家浮斯塔,演出了一场闹剧式的风流韵事……但这些都不是爱情,直到他锒铛入狱,遇到要塞司令的女儿克莱莉娅以后,才变成了另一个人。司汤达把他与这个高傲、纯洁的姑娘之间的爱情写得催人泪下。此外,书中对滑铁卢战争的描写体现了作者现实主义的创作风格,成为文学史上的有名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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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短评 (总计33条)

  •     一个时代的象徵!
  •       司汤达是个坚决的女权主义者,又不可思议的是一位彻头彻尾的浪漫主义者。他号召妇女解放不能仅以自由的名字泛泛而论,还应追求个人幸福。爱情不会使人失去什么。当男女平等时,她对他的理解程度越深,爱情也就越真诚。
      
      司汤达给他故事中的女人设立了可能遇到的困难: 当她在一堆粗俗,充满偏见的人中间长大,当她真正地理解了“ 这真是愚蠢” 的含义。 她开始冲破成长道路上所有的道德障碍, 她浴火重生般的精神自由让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她的好奇心,野心和快乐的支配下行动。物质的障碍在如此坚强的心灵面前变得微不足道。 她面临的唯一问题是平凡的世界中创造出她想要的伟大命运,她唯有以罪和死亡才能获得。 平庸社会根本没有伟大人物的位置,对男人和女人来说都是如此。
      
      她们理解真正的价值并非外在的事物,真正的源泉是人的心灵。 她们用梦想,愿望,欢乐和智慧驱逐厌倦。
      
      她们有的幼稚,不谙世事,有的十分深沉,有的欢乐,有的犹豫,有的开朗, 有的羞怯,所有的她们都对抗着人类早已深陷其中的沉睡。
  •     就是「震撼」沒錯!
    樓主你不是一個人~~
  •     评很短,读来却很受用。
  •     读书如遇人,要在正确的地点,正确的时间……
  •       还是一贯的受过教育、有理想的青年、年长的女性情人、革命运动、权势斗争与社会变革
      这个封面...我的苍天 谁画的...Or2
  •     这本书多年前就买了,居然到现在还没有读啊,真是。。。。今天回去马上读。
    BTW,容祖尔还写过这么灵的歌啊~~
  •        ...好像自己坐了飞车那样,最后在列车完全停了之后心跳才加速到最高那样。说也真是巧,今天在听 滚石100首经典英文歌的时候,偶然点到了 queen的经典歌曲《Bohemian Rhapsody》,今天才真正感受到了它的震撼。一边听着一边不由自主想到书里的情节。
       在某种程度上我发现自己有些方面跟主角确切的说跟作者很像。Mama, just killed a man,
      Put a gun against his head,
      Pulled my trigger, now he's dead,
      Mama, life had just begun,
      But now I've gone and thrown it all away -
      Mama, ooo,
      Didn't mean to make you cry -
      If I'm not back again this time tomorrow -
      Carry on, carry on, as if nothing really matters -
      
      Too late, my time has come,
      Sends shivers down my spine,
      Body's aching all the time,
      Goodbye everybody - I've got to go -
      Gotta leave you all behind and face the truth -
      Mama, ooo -
      I don't want to die,
      I sometimes wish I'd never been born at all -
      ....
      
  •     与红与黑对比着看也很有意思,无论是全书布局,主角性格还是仓促的结尾都有相通之处。
    个人认为红与黑有趣的地方在于中段贵族间的调笑戏谑和恋爱攻防战,而巴马修道院更侧重精彩的宫闱政治斗争;两本都是心头所好,至于红与黑在国内更受重视,大概跟红朝的政治需要脱不开关系吧~
  •       依然能够回想起无数的片段:主人无意杀死地痞流氓,假装中毒骗取女主人的贞操,要塞内和司令女儿的爱情游戏,稀里糊涂参加滑铁卢战役,布道是准备小字条,失控时使用....那个羞涩的大臣对姑妈的追求
      
      这是我看过的小说中描写心里最细腻的小说-----不光是对爱情的心理描写,包括对小砖制君主及其大臣之间微妙的心里描写,也是故事讲的最娓娓动听的小说之一,虽然结尾实在是太仓促。
      
      该小说远远超过红与黑---个人的preference.
      
      把我读过的小说排名,该小说可以进前十。排第一的是狄更斯远大前程。
  •       奇怪奇怪啊,刚开始读书,就有种似曾相识之感,情不自禁读到半夜2点才算看完。
      
        其中一些人物,我竟然在生活中遇到,这种熟悉的滋味真是令人欲罢不能!好像透过书,看着生活中的朋友未来会遭遇什么。
      
        桑塞维利纳公爵夫人是个绝世美女,不仅因为美貌,更因为风情。这种美貌的描写让人难以切身处地的感觉,但是风情二字我确实能够领会。我的朋友罗,正是这种热情的女人,像书中的描述一样,凡是她在的地方,绝对充满快乐,如果她离开了,众人绝对会失落得回复平静。而且凡是她开口,虽然不是巧舌如簧或妙语连珠,却让人非常舒服,像和她亲近。同样地,她家庭富裕,是位非常独立的女子,我干打包票,如果她遇上和公爵夫人同样的事情,她绝对绝对会有一样的反应!!太巧啦!
      
        另一位主人公,是娴静羞涩清高的小姐克莱莉娅,又和我的另一位朋友柳,很相似。柳整天眼神黯淡无光,好像幽灵似地在我们周围飘荡。但是如同书中所写的,原因是对周围的俗物的轻蔑态度。她非常喜欢读书,有时候我会发现她的眼睛很亮,有时候她会静静地看着众人,露出书中所说的“慈悲”的神情。一开始,我和别人一样很不理解她,觉得她很自闭,很古怪。真没想到书中的主人公法布里斯最后爱上的事这么个女人!
        柳的家教甚严,所以我特能理解克莱莉娅的守旧和对父亲的屈从,以至于嫁了个不爱的人。考虑到真人版的事迹,我也就明白了克莱莉娅的羞涩的本质是胆小怕事,尽管她的灵魂超脱于世俗,但她的人格还依附与父亲和周围的环境,所以她做不到像罗那样敢爱敢恨。不过呢,书中的悲剧已经是200年前的事了,而今天我的朋友柳却可以从我们的身上吸取独立的精神,完善原本美中不足的灵魂喽。所以说时代在进步嘛!
      
      
        因此,看得我真那个爽啊!不过,按照书里说的,罗会生活得很好,俺就不操心了,但柳嘛,还是要多多留心些,让她突破父权和常人的眼光才对,尤其是有话就说,不要藏着憋着,别害得自己的情人抑郁!
        对,就这样!哈哈!
  •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莫斯卡伯爵,因为他是个在官场里混得如鱼得水,机智得甚至有点滑不留手的人物。这样的人能为爱情时刻准备抛弃一切,才更显得爱情的灼烈。
  •       司汤达是古典主义的崇拜者。他极爱莎士比亚,曾经说过,“要想模仿这个伟大的人物,就应该去研究怎样观察我们周围的人们。”在他的所有作品中,都精准的贯穿了这一原则。福楼拜称赞他的文体是“真正的文体!这种古典文体现在能掌握的人已经是绝无仅有的了。”
      或者看看他的朋友,巴尔扎克和梅里美,能更好的理解他的创作偏好。不矫揉造作,真实,客观,这是他最大的优点。
      《巴马修道院》写于1838年11月。25天左右即完稿。据说故事本是来源于他收集的古意大利故事集,讲的是布琪亚家族一位红衣主教的情妇如何从断头台的威胁下救了她侄儿的性命。这个故事,加上司汤达本人在意大利的经历,成了《巴》的框架。
      故事里最迷人的角色无疑是吉娜夫人。从她决意单枪匹马只身杀往维也纳为蒙冤入狱的丈夫讨还公道起,整个故事的基调就跟着她的个性走了。这位夫人既美貌又勇敢,任性的无法无天,聪明的胜似魔鬼。用普鲁士王后的话说,国王和公爵们一事无成,这样的女人才是要命的。这简直对极了。当她一贫如洗还傲慢的推掉两门能给她带来巨额财富的婚姻、心甘情愿的住到破旧的阁楼里,就让人有预感:巴马的小朝廷会因为她天翻地覆。事实上的确如此。这个美人没有心肝,只有好恶。无能的艾尔耐斯特暗示她做自己的情妇、并表示可以让莫斯卡伯爵在监狱里熬过余生的时候,也差不多给自己敲响了丧钟。没过多久,这个美人的崇拜者就在昏君的饮食中下毒,让他提早去见了上帝。从监狱里救出了法布利斯之后她放光了大蓄水池中的水、给了小朝廷一记耳光;之后她更让百姓喝光她庄园里的藏酒以示庆祝。就连莫斯卡伯爵这样老练狡猾八风不动的廷臣也在这样火一般的性格里没了理智。当然这样的夸张背后的确是有着作者本人的倾向。作为爱国军官的未亡人,倾向自由主义,厌恶神圣同盟,亦是吉娜进行好恶选择的一条从未动摇过的标准。
      …………
  •     结局太仓促了,主要人物死光完事,看得我莫名其妙
  •       看这书我感到隔膜,大概因为我对那段历史缺乏必要的了解。众所周知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终于战胜了专制的君主主义这是历史的进步,虽然作者对于这些自由主义分子表现出了明显好感,但是以我现在的观点来看,仍不明白躲在这勇猛正直的资产阶级后面的阴谋、金钱、自妄,有什么值得欣赏的地方。对爱情呢,照样是风流少年悬崖勒马立地成佛的故事,里面不乏真诚和痛苦,但这种贵族式的爱情,离我等草民实在过于遥远,以至于我不得不对它感到隔膜。最打动我的是法布里斯和小女孩在监狱里传情达意的场景,奇怪的是,那时候的法布里斯不是贵族,是一名阶下囚而已。作者脱下了他华丽的衣服,我才看见平易近人的纯洁。
       总的来说,此书还没有达到普遍性作品的那种程度,逊于《红与黑》,不明白帕慕克为啥那么喜欢它,也许帕慕克也有贵族情结。另外,我对于司汤达的英雄主义情结本身是欣赏的,不过要是成为了自恋,就不大能够接受了。
      
  •     不知道25天完稿的说法来自何处。
    我看到的资料(LAGARDE & MICHARD 19E SIECLE, p338)显示,该书始于1838年11月,12月完稿,共计7个星期,50天左右。
  •        虽然很长,但清晰的记得当时是一口气读完的,在翻过最后一页时那种幸福的感觉至今仍在心中停泊。被世道抛弃的少年又被命运所拯救,在一切荒诞和天真中成长,在一切善意和谎言中走向注定的美好生活。作者的思绪多么的飞扬,书中脾气怪异的人物也仿佛跳起舞来;作者的笔触多么的温柔,最邪恶的坏蛋也不过是在开一个调皮的玩笑;作者的目的真是单纯,只为了让所有人读后都能有幸福的感觉,如同透过修道院那长长的彩色琉璃窗感受着纯洁的浪漫的阳光。
  •     帅哥为了保住爱人父亲的位置,放弃了越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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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有放弃啊。。在爱人的帮助下成功越狱了啊。。
  •       1、 读过《帕尔马修道院》开了学,读书慢了许多。十来天才读了一本书,这也是十多年来继初中的一个暑假读《红与黑》后第二次读司汤达的书。心理描写很细致,但结构太松散了。故事梗概:“主人公法布里斯是英俊单纯的意大利青年,出身上层贵族家庭,耽于幻想,崇拜拿破仑,只身前去参加滑铁卢战役,吃了不少苦,灰溜溜回到意大利;在一次争风吃醋的争斗中,他杀死了情敌,被他的家族的对立派投入监狱。狱中,他又爱上了监狱司令官的女儿克莱莉娅,两人通过秘密 联络爱得死去活米。法布里斯的姑妈桑塞维利纳公爵夫人是宫廷贵妇,始终暗恋着法布里斯,她伙同情人莫斯卡伯爵千方百计救出了法布里斯,并让他当上了总主教。克莱莉娅屈从父命违心嫁给了富翁,又被痴情不改的 法布里斯所感动,与他偷情了数年后抑郁离世,法布里斯不久也随她而去。 ” http://url.cn/LiwCAP http://t3.qpic.cn/mblogpic/177d1cf2854af17f3c5a/2000 —2014/3/12
      2、 游似(@sunu723) 电影:《巴马修道院》1948:风流倜偿的法布利斯是什么时间真正爱上克莱莉娅的?是在那高达360级楼梯的监狱里,当他从窗户俯视的时候,当时克莱莉娅还在喂鸟。从此他心甘情愿地做起了克莱莉娅的笼中鸟,将军关着他的身,将军的女儿关着他的心,爱她的姑妈救他走时他都不肯。人只有在失去自由时才会真正拥有爱的自由吗?在线视频:http://url.cn/MJ8mI0 ——2014/3/13
      3、 《巴马修道院》简直是姑侄俩的耍宝。巴马宫廷里,一群人爱着吉娜,吉娜爱着侄子法布利斯,法布利斯爱着一个个人。后来他杀死情夫,入了狱,姑妈利用自己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地位救他出狱,这时候他又不愿出来了,因为他又在狱中爱上了将军的女儿克莱莉娅。克莱莉娅为救他出去,向圣母发誓不再见他,断了他的念想,并答应父亲嫁给富翁克里申齐侯爵。法布利斯出狱以后,思念克莱莉娅,只身返回巴马。又被抓。吉娜再次利用施展风情于亲王救他出来。但他已经不爱吉娜,后与克莱莉娅偷情,有一私生子。后让儿子装死要回儿子。儿子不久去世,克莱莉娅亦随之而去。最后法布利斯遁入巴马修道院,一年后去世。http://t3.qpic.cn/mblogpic/52ee599481b30f6ed8b2/2000 ——2014/3/14
      4、 在《译本序》里,谈到司汤达的《论爱情》,其中有一句深得我心:“所有伟大的作家都是他那个时代的浪漫主义者。”确实如此,这个浪漫主义就是想象,是激情,是创新,是不合适宜,是理想主义,只有这样,才能超越这个时代,引领这个时代的艺术向前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先锋派就是浪漫派。——2014/3/27
      5、 以比喻比较法国三位大家: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像气势雄伟、色彩绚烂、包罗万象的油画。作者以宏伟的气魄,栩栩如生地,但是不无夸张地塑造了许多典型人物,让读者看到了一个历史时代的众生相。梅里美的作品像精致典雅的象牙雕刻,博得读博赞赏的是他的毫无瑕疵的鬼斧神工。司汤达的作品却象蓝天中的白云;但是有时候卷舒自如的白云会变成滚滚翻腾的乌云。 http://t3.qpic.cn/mblogpic/a2f4cb87e15ad62fc410/2000 ——2014/3/27
      6、 开头:一七九六年五月十五日,波拿巴将军率领着一支年轻的军队进入米兰。这支军队刚刚越过洛迪桥,向全世界指出,经过多少世纪以后,恺撒和亚历山大终于后继有人了。(这个开头无足挂齿,但可以看出司汤达小说的两个重要信息:一,主人公都崇拜拿破仑。二,司汤达的文学地理是意大利。)——2014/3/27
      7、 题记:太白初现,暮色苍茫,我向往未来,凝视着穹苍,天主用并不艰深难解的符号,定下了众生的命运和前程。因为他们于高空,垂顾世人,有时也会慈悲心动,指点迷津。那满天星斗就是他的文字,吉凶祸福,早已向我们预示,可叹茫茫世人参不透红尘和生死,辜负了这种天书,对它视若无睹。龙沙 http://t3.qpic.cn/mblogpic/316a76c2252ef763d094/2000 ——2014/3/27
      8、 吉娜对倒子法布利斯说:“你永远不会得到男人的喜欢,对那些庸碌之辈说来,你显得太热情了。”法布利斯注定不会得到同性的欢迎,对于弄权弄贵,成熟圆滑的他们,法布利斯浪漫多情显得不合时宜,可偏偏他又那么受女性欢迎。贾宝玉不也这样吗?——2014/3/27
      9、 法布利斯看见前面二十步外有一块耕地在奇怪地晃动着……他听见身旁发出一声尖叫,两个骠骑兵中了炮弹落下马来。等到他回头看的时候,他们已经和卫队相隔二十步远了。使他感到可怕的是一匹血淋淋的马,马蹄被从肚子里流出来的肠子缠住,正在耕地上挣扎,还要追赶其余的马,血在泥泞里淌着。——2014/3/27
      10、 “意大利人的心灵由于想象力丰富,受疑虑和妄想的折磨,要比我们厉害得多;但是另一方面,他们的快乐也更强烈,更持久。”(这就是司汤达的文学地理,旁观者清,他可能比意大利人自己都了解意大利人。家乡原先属于意大利,母亲是意大利后裔,早年参加了意大利战役,后来一度寄居意大利…) http://t3.qpic.cn/mblogpic/851b8369b85bce08af32/2000——2014/3/27
      11、 王妃因为丈夫有了情妇,所以认为自己是天下最不幸的女人,也许就此成了天下最讨人厌的女人。(本来她可以收获同情的,但却收获了嘲笑。)——2014/3/27
      12、 专制政权就有这个好处,它使一切都在老百姓眼里神圣化了。(继而,想起莫言说的,世界变化真快,没过多少年,小时候认为神圣的东西,长大了就变得一文不值了。)——2014/3/27
      13、 法布利斯说:“我从来没有考虑到,专制君主对热情和智慧是那么憎恶,哪怕这种热情和智慧是用来为他们服务的。”(这有一个悖论,热情和智慧本是一个执政党夺得天下的最重要的资本,而当得了天下之后,热情和智慧同样又为反对它让它备受折磨。)——2014/3/27
      14、 法布利斯是那种受到自己构图苦苦折磨的不幸的人;这在意大利是聪明人的通病。(敏感的、浪漫的、热情的、理想主义的、完美主义的、抑郁质的人大抵都是如此。他们往往会被事物的种种可能性所困扰,相反,大大咧咧多血质的人们,没什么都难倒他们。就像卡夫卡与巴尔扎克的关系。)——2014/3/27
      15、 在246页有一个针对“杀鸡取金蛋”的注释:法国寓言家拉封丹的寓言诗中,有一首叫《金鸡蛋》,说有一个人有一只母鸡,每天生一个金蛋。他以为鸡身里面藏有财富,于是把母鸡杀死,结果一无所得。(很感谢译者没有粗暴地译成“杀鸡取卵”,这种自作聪明会遗漏原典中很原始的异域信息。)——2014/3/27
      16、 在一颗热情的心里,爱情往往会把最微细的差别夸大,得出最可笑的结论。(自作多情就是这么来的。一个眼神,一个词语,可以让他浮想联翩,夜不能寐。)——2014/3/27
      17、 布拉奈斯神父的一个格言:“丈夫是想监视妻子,总没有情夫想会见情妇的时候多;看守想关门,总没有犯人想逃走的时候多。因此,不管有什么障碍,情夫和犯人都一定会成功。”(神父的话一语成谶,后来法布利斯这个犯人终于越狱逃跑了,还成功地做了几年克莱莉娅的情夫,这两者被他占全了。)——2014/3/27
      18、 在任何案件中,都应该留着一个耳朵不受任何偏见蒙蔽,以便倾听缺席者的答辩。(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不唯案件,任何事情皆是如此。尤其对待身边那些喋喋不休向你抱怨某人的某人,在他充满偏见的叙事背后肯定有一段他不愿告诉你的隐情。)——2014/3/27
      19、 一个对我们最切身的利益一无所知,而且每年只见到一次面的人,哪怕是骨肉至亲中,我们还是可以称他为外人。(如此说来,从这个意义上,我们的父母兄弟们都是外人了。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真相,以至于我们都不愿相信。事实上,最亲的人可能是最不理解我们的人,而仇人可能才是我们的知音。)——2014/3/27
      20、 “在一部文学作品里出现政治,就像在音乐里响起一下手枪声,虽然粗俗,可是又不能不对它注意。”出现在《巴马修道院》中457页的这段话,非常像《红与黑》中的一段话:“在妙趣横生的想象中有了政治,就好比音乐会中放了一枪。声音不大,却很刺耳。”文学与政治,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2014/3/27
      21、 文学和政治什么关系?司汤达认为二者并非不可兼容。《红与黑》本身既是爱情小说,也是政治小说。《巴马修道院》也有着很浓厚的政治背景。但他又认为,只会写政治,“不到半年,政治便会淹死了文学”。怎么办?司汤达找到“热情”。“要使得对一定立场的坚贞并不排斥一个人心里的热情”。 ——2014/3/27
      22、 小说的结尾叙事非常迅速,法布利斯逃出监狱,和克莱莉娅偷情。想把自己的私生子装死拐骗出来,结果儿子很快死了。马上,克莱莉娅也死了。法布里斯退隐到巴马修道院,一年后也去世了。一页死了三个人,这种速度只能用仓促和草率去形容了。或者干脆不要结尾还来得好一些。——2014/3/27
      23、 结尾:巴马的监狱空了,伯爵成了巨富,艾尔耐斯特五世受到他的臣民爱戴,他们拿他的统治和托斯坎尼大公们的统治相比。TO THE HAPPY FEW(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结尾像开头一样不着边际,看来对万事有个交待是那时写小说的风气。哪怕这种结尾有没有力量,或者引人遐想。)——2014/3/27
      24、 他着意追求的是清新和洗炼,而且达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因此福楼拜评价:“真正的文体!这种古典的文体,现在能掌握的人已经是绝无仅有的了。”(福楼拜所说的古典文体也许就是那种传奇式的情节铺排,不厌其烦的心理和对话。文字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在表扬的同时,也可以传达出批评。)——2014/3/27
      25、 “神奇的","不朽的","完美的","卓然不群的","一字千金的","诗意盎然的"……法国人怕是用尽了美妙的形容词,也表达不尽他们对《巴马修道院》的喜爱。(我猜想这些评价都是在当时产生的吧,因为这是司汤达生前唯一一部受人称赞的作品。当然后来,《红与黑》完全抢过了他的风头。)——2014/3/27
      26、 我曾经问同学们,你们更喜欢于连还是法布里斯?提问三位同学,她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法布里斯。再问原因,她们说因为法布里斯对克莱莉娅的爱更感人。而于连则以女人为台阶,不断往上怕,最后竟然射杀爱她的德瑞娜夫人。看来男女读者果然是不同物种,女人从感情出发,男人更注重人物命运。 http://t3.qpic.cn/mblogpic/acc1ea1e1c5a354bde3e/2000 ——2014/3/27
      27、 于连与法布里斯有哪些异同?简单来说,二人相同点是,在政治上都崇拜拿破仑。在爱情上都有激情之爱。不同点是,出身:于连是木匠的儿子,靠个人奋斗往上爬;法布里斯是侯爵的儿子,坐享其成。结局:于连因反抗被处于绞刑,法布利斯因情人去逝在修道院抑郁而亡。——2014/3/27
      28、 于连其实比法布里斯更有反抗性。在法布里斯身上,只有爱情的一面。而在于连身上,除了爱情,还有政治。于连放弃申诉而选择在法庭之上怒斥权贵阶层的场景堪称经典,而法布里斯衣食无忧,全部由姑妈替他搞定。即便爱情,于连也不输法布里斯。前者忏悔而死,后者不过是想为情人做十二年的牢。——2014/3/27
      29、 到于小说名,《红与黑》显然比《巴马修道院》更加含蓄丰富。红是爱情?军队?革命?鲜血?黑是政治?教会?复辟?丧服?意味无穷。而《巴马修道院》就没有这种丰富性,读小说时,一直在想,巴马修道院在哪?直到最后才知道原来只是法布里斯隐居而死的地方,但小说很快就草草结束了。——2014/3/27
      
      ——2014/3/27丽江
      
  •       当我呆呆的发愣的时候, 往往想起这里面的男主角, 他最喜欢做的事便是冥想.
      冥想和发愣外表看上去一样, 实际还是很不同的吧
      人都有美化自己的倾向?
      
  •       这是一本妙不可言的书,比《红与黑》更胜一筹,就其艺术上来讲,《红与黑》的成功有着取巧的成分,而这本书,则是放在任何时代,都会闪光的作品。
  •     据说结局仓促的愿意是出版商硬要作者缩减篇幅的后果。
  •     20110123读完
  •     2006
  •     打一颗星是为了不让豆瓣默认以为我喜欢这本书。第一本司汤达的书,读得我气愤透了,我真痛恨这种所谓主流社会的那种不学无术、狂妄自大的的虚伪世界。
  •       用时下的审美眼光,我真的很惊讶这部书居然还没大红大紫,风靡万千文艺青年.
      
      它有最精彩的心理独白,本就擅长此道的司汤达在这部小说中对人物心理的把握和剖析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而不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阴暗和冷酷,法国式的浪漫为其光彩加了道独特的注释.
      
      秀美的意大利自然风光和优雅的宫廷斗争交织在一起,加上大革命后特殊时代背景,整个环境唯美而暗藏杀机,似乎是黄药师的桃花岛,秀丽的令人毛骨悚然.
      
      至于故事,年轻的贵族子弟投奔滑铁卢(闹革命,当然红),失败后在家族势力的帮助下进入修道院成为一名红衣主教(回归宗教,也算时髦),谁知又卷进暗流汹涌的政治斗争(勾心斗角,大热门嘛),被投入监狱,却与监狱长的女儿一见钟情,补充下,监狱长就是那个最反动的大军阀.(为世俗所不容的惊世爱情又横空出世了...ORZ),帅哥为了保住爱人父亲的位置,放弃了越狱(越狱越到这种境界,打洞史高飞就不值得一提了),美女为了保住帅哥的性命,同意嫁给另一个人.(爱情悲剧,千古绝唱...我一边哭下先)
      
      故事高潮来到,在监狱内生死期阔个没完的时候,外边用意大利所最独特的形式完成了革命,暗杀,昏君被弑,帅哥解放...不过不过,小说写到这里就完结了,作家去世,只留下其后几章的大纲(红楼式大坑,还说什么呀,顶起吧)
      
      在很长时间内我都很痴迷这本小说,想用剧本或现代式故事重新演绎它,力不从心呀,只用首歌为它加条眉批,容祖儿的<爱情复兴>
      
      华丽的巴洛克圆舞曲
      卡夫卡朗诵着诗句
      时空互相交错的场景
      中古世纪的爱情
      
      我像关在
      被咀咒的古堡
      我像闯进
      马车经过的巷道
      我像听见
      修道院的祷告
      逆流
      时间的路找不到
      找不到
      
      爱听说能穿越几世纪
      痛苦过幸福过会重映
      我们附身彼此记忆
      才这样纠缠到无止尽
      传说爱能飞几千里
      降落到今生的拥抱里
      如果摆脱不了宿命
      就任它写错剧情
      
      等待着被救赎的哭泣
      连上帝都只能默许
      我们相遇惊动了天地
      横扫乱世的爱情
      
      我像看到
      木偶有泪在掉
      我像听见
      街头艺人的讪笑
      我像俘虏
      卫兵挡在地窖
      逆流
      时间的路找不到
      找不到
      
      我们都别再做个逃兵
      等待再一次爱情复兴
      让秒针暂停
      从轮回中睡醒
      爱个彻底
      
      爱是一出
      唱不完的歌剧
      
  •     可以说是愿意放弃。
    美女的性格注定了早逝的结果。
  •     而且一贯地拿破仑有关。。。 呵呵
  •       很早看的,今天猛然想起来.
      印象很深的一段,就是描述他去投军之前.
      他的母亲和姑妈(貌似,记忆混乱了@_@)拉着他哭泣.
      在他的皮靴子夹层里塞满钻石.
      再后来辗辗转转,英俊的贵族青年受过了战火牢狱,依然能感受到他身上一股难以言喻的....可以成为洒脱么...
      真的的确很浪漫.
      就这么一句俗话了,但是除此之外好像也没别的形容了...词穷
  •       巴尔扎克、梅里美和司汤达是三位同时代的法国艺术大师,拿他们三人的艺术风格作一个比喻,即使这个比喻不尽恰当吧,也不会是毫无意义的。《人间喜剧》像气势雄伟、色彩绚烂、包罗万象的油画。作者以宏伟气魄、栩栩如生地,但是不无夸张地塑造了许多典型人物,让读者看到了一个历史时代的众生相。梅里美的作品却像精致典雅的象牙雕刻,博得读者赞赏的是他的毫无瑕疵的鬼斧神工。司汤达的作品却像蓝天中的白云;但是有时候卷舒自如的白云会变成滚滚翻腾的乌云,从其中爆发出劈开天空的闪电和震动大地的霹雳。
  •       终于读完了《帕尔马修道院》,却对故事的结尾不太满意。或许是自己思维方式的不同导致的吧。最后,法布利斯和克莱莉娅虽然仍爱着彼此,却没有“修成正果”。我所谓的“修成正果”是结婚,而“情人”一词在我眼里并不能像“婚姻”一样带给人安心和踏实。克莱莉娅成了法布利斯的情人,可我心里却总想,如果最后他俩的结局真的像克莱莉娅因为饭菜有毒去要塞救法布利斯时心里说的“我去救我的丈夫”一样该多好。
      
      不知是不是在十九世纪的欧洲,婚姻只是利益的工具,并不能约束着山盟海誓的爱情。吉娜如此容易便当上了桑塞维利纳公爵夫人。她嫁给他为的是当上贵族,好做莫斯卡伯爵的情人。艾尔耐斯特四世的王妃看上去也并不爱亲王,他俩的关系甚至需要吉娜来维持和调节。嫁给了克里申齐侯爵的克莱莉娅也从未把自己的心给过法布利斯以外的人。真不明白克里申齐养这么个娇妻在家有什么意义,他从来没有得到过她的爱,甚至还养了别人的儿子。
      
      而让我们看看那些真正相爱的人们。法布利斯一生未婚,可他同美丽的克莱莉娅间的爱情却成了整本书中最美好的篇章。在鸟房假装喂鸟的克莱莉娅是最可爱的,闯入要塞阻止下毒饭菜得逞的她是最勇敢的。她那颗被司汤达生动刻画的心如同剔透的水晶般闪耀,那样惹人怜爱,想捧在手心。反而在她嫁人之后,对安奈塔表现出的嫉妒心让她有些失色了。
      
      吉娜也是一样。在她真正成为莫斯卡伯爵夫人之前,她早已表现出了她的那份爱。虽然这份爱在她对法布利斯的那份执着、炙热的情感面前总是略显黯淡,可我从未相信她对伯爵说的那句“您不过是我心爱的一个人的影子”。即使在法布利斯处在危险关头的时刻,或是在吉娜心血来潮想离开的时刻,她仍保留着一份对莫斯卡伯爵的爱。这份爱不是轰轰烈烈的山盟海誓,而是在那样一个斗争复杂的社会中的平静,是想要静静生活、和爱人一同老去的决心。经历过那么多风风雨雨起起伏伏之后的吉娜,终于卸掉了包袱,离开了宫廷,和莫斯卡生活在了一起。
      
      克莱莉娅和吉娜是我极喜爱的角色。不枉费司汤达一片苦心,用大量的文字笔墨来刻画她们的性格,让人感觉她们就快从纸上跳了出来。这让我想到了《红字》里的海丝特、《维特》里的绿蒂、《傲慢与偏见》里的Lizzy、甚至还有《长恨歌》里的王琦瑶。女性所具有的缜密心思给了作者更多空间去刻画出多样的性格,也使她们内在的美(纯洁、热情、虔诚、高傲、温柔……)更清晰地被呈现在我们的眼前。
      
      这实在是种享受。
  •     书有时也是讲缘分的
  •     完成这部宏篇巨著,司汤达居然只用53天,可见这个故事在他心里多么成熟,主角似乎是法布利斯的姑母,太聪明的女人,想要什么一定要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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